1、廈門市同安區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為積極有效應對大氣重污染,建立廈門市同安區大氣重污染預測、預報、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提高大氣重污染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科學指導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最大程度地減輕或消除大氣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特制訂本預案。1.2 編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5年1月1日實施);(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5年8月29日修訂);(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7年11月1日實施);(4)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
2、案管理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部,環發2010113號,2010年9月28日印發);(5)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2010年5月11日);(6)國務院轉發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務院,國發201337號);(7)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2015年6月5日實施);(8)關于進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工作的通知(環境保護部,環辦20132號,2013年1月14日頒發);(9)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環境保護部,環辦2013106號,201
3、3年11月18日);(10)關于印發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的函(環境保護部,環辦2013504號,2013年5月6日);(1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13)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環發2012130號,2012年10月29日);(1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20141號,2014年1月6日);(15)福建省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閩環發20146號);(16)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20
4、09年8月1日實施);(17)廈門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廈府辦2004244號);(18)廈門市同安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19)廈門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廈府辦2014194號);(20)廈門市關于轉發市環保局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廈府辦201542號)。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同安區行政區域內大氣重污染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1.4 大氣污染分級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當101AQI(城市日均值,下同)150時,為大氣輕度污染;151AQI200時,為大氣中度污染;當201AQI300時,為大氣重度污
5、染;當AQI300時,為大氣嚴重污染。本預案中的大氣重污染是指AQI201的大氣污染。1.5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作為應對大氣重污染的首要任務,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大氣重污染對公眾的健康和生活造成的危害。 屬地管理,統一領導重污染天氣的應急工作由同安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各鎮(街、場)對本轄區應急工作負總責,堅持屬地管理,統一領導。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要建立健全大氣重污染應急管理體制,嚴格區分相關部門職責,明確任務,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積極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強化部門之間的協同聯動,充分發揮轄區大氣重污染應急力量的作用。 加強預警,提前
6、響應加強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事件的預防、預測和預警體系,做到積極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隱患。 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建立、健全環保、氣象、城管、衛生、公安、交通、教育等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部門的互聯共享信息網絡,保證信息傳遞快速、通暢。劃分各相關部門的應急工作職責,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各地、各部門之間的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利用媒體加強大氣污染防護和應急防護知識的宣傳力度,通過空氣環境質量數據的發布,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及參與意識。1.6 預案體系本預案是廈門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分預案,是廈門市同安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體系的組成部分。2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2.1 應急組織機構為保障應急預案的實施,區政府成立同安區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大氣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區行政區域內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下設機構包括監測預警組、應急處置組、宣傳報道組、現場督查組等,并設立辦公室作為日常工作機構。(1)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區長副總指揮: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環保分局局長指揮部成員:政府辦、宣傳部、發改局、財政局、經信局、建設局、教育局、衛計局、文體廣電出版局、安監局、行政執法局、環保分局、公安分局、工業集中區管委會、各鎮(街、場)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2)區大氣應急指揮辦公室區大氣
8、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機構為區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大氣應急辦”),設在環保分局,負責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主任由環保分局局長兼任,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為辦公室組成人員。(3)應急工作組區大氣應急辦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別為監測預警組、應急處置組、宣傳報道組和現場督查組。廈門市同安區大氣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圖見圖2-1,應急組織機構聯系名單見附件。區大氣應急指揮部區大氣應急辦(設在同安環保分局)專家技術組監測預警組應急處置組宣傳報道組現場督查組圖2-1 同安區大氣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圖2.2 工作職責 區大氣應急指揮部職責(1)貫徹落實市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的工作部署。(2
9、)研究制定本區應對大氣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3)根據大氣重污染事態發展情況,決定啟動、終止相應級別的預警和應急響應。(4)統一指揮本區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時所需的人員、物資、器材設備和應急資金。(5)分析總結本區大氣重污染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6)批準有關信息的發布。(7)向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區大氣應急辦職責(1)組織制定區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部署成員單位制定大氣重污染分預案。(2)組織開展本區應對大氣重污染的應急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3)會議組織,傳達應急指揮部工作部署,收集匯總分析應急處置信息,向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通報工作
10、情況。(4)配合宣傳部門做好區大氣應急新聞發布工作。(5)承辦區大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6)組織專家等對大氣重污染進行分析評估,制定應急措施,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態擴大的建議。 大氣應急工作組職責(1)專家技術組依托市大氣重污染專家組,由有關部門和單位熟悉空氣監測、生態環境保護、空氣質量評估,以及應急保障、環境恢復和相關法律、專業知識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研究分析本區大氣重污染的成因、現狀和發展趨勢,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專業咨詢、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必要時直接參加大氣重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2)監測預警組由環保分局負責,大氣重污染監測主要依托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11、監測預警組負責配合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制定大氣重污染監測和預警方案,完善空氣質量和氣象監測網絡,建立本區空氣質量預測預警體系。預測出現大氣重污染時,分析重污染天氣成因,及時研判事態發展趨勢,擬定大氣重污染預測報告,確定預警等級,并及時向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提供監測、預測、預警信息。(3)宣傳報道組由宣傳部、衛計局、文體廣電出版局、環保分局組成。負責組織大氣重污染信息傳播和新聞報道,組織協調媒體和記者;提醒公眾采取健康防護措施,開展建議性減排措施的宣傳。區政府辦負責確定大氣重污染預警和響應信息發布的主要媒體和渠道。(4)現場督查組由經信局、建設局、安監局、行執法局、環保分局、公安分局組成,主要負責對各成
12、員單位和重點污染企事業單位的大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和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進行監督、檢查,督查結果經區大氣應急指揮部確定同意后,由區大氣應急辦轉報區效能辦納入績效考核管理。(5)應急處置組區本級的應急處置隊伍由區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各個成員單位的專業應急隊伍組成。主要職責:落實本成員單位在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中擔負的職責,降低、控制、清除空氣污染源;對污染區域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出建議并按要求組織實施;及時向區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空氣污染的檢測結果、事態發展和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處置效果等情況。 成員單位職責根據區大氣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本部門成立大氣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
13、責。發生大氣重污染時,根據應急響應等級,按區大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自身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各鎮(街、場)成立大氣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根據當地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氣象條件,制訂相關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建立本轄區大氣污染源清單。各成員單位具體職責見附件4。外部協助單位根據當地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氣象條件,制定相關污染防控措施。發生大氣重污染時,根據應急響應等級,由應急指揮部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3 監測與預警3.1 監測 調查分析區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主動關注本區空氣質量信息、常規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本區近年來空氣污染數據、大氣重污染事件發生的時段、頻率
14、、持續時間、污染來源及成因,空氣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和排放差別,以及本區所處的地理位置、地形條件、氣象狀況、人口密集的程度、環境敏感點和空氣污染源的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從中找出規律和成因,提高預測預判能力。 信息監測配合市布設空氣質量監測網點,充分利用空氣監測系統和信息平臺,按照規定的方法和程序對空氣質量狀況實施全程監測,并依據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預測不同區域可能出現空氣污染物的濃度值、污染程度、變化趨勢、可能持續的時間;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以外可能對本區造成空氣污染的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分析研判,提出應對建議,并及時向區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區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根據實際情
15、況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部門。 信息報告空氣質量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數據的統計、分析、報告工作委托市環境保護部門負責;大氣重污染情況下氣象資料的收集、報告、處理、分析等工作委托市氣象部門負責。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接到市大氣應急辦相關信息時,由區大氣應急辦負責通知相關部門。3.2 預警 預警分級根據環保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HJ633-2012),綜合評估分析空氣污染程度、持續時間、影響范圍和緊急程度,將我區大氣污染由輕到重分為先期、II級、I級三個預警級別,分別用藍、橙、紅三種顏色表示。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1)先期預警(藍色)由于本區環境空氣質量出現的最高污染級別為中度污染,
16、尚未出現過重度污染的情況,從預防大氣污染和綜合改善大氣環境的角度考慮,設立先期預警級別。預測我區未來將出現持續2天以上大氣中度污染時,為先期預警。(2)II級預警(橙色)預測未來本區將出現持續2天以上大氣重度污染,為II級預警。(3)I級預警(紅色)預測未來本區將出現持續2天以上大氣嚴重污染,為I級預警。 預警發布與解除大氣重污染預警啟動或終止信息由廈門市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發布,區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遵照執行。 預警措施當發布預警公告,宣布進入預警后,根據預警等級,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采取相應的預警措施。(1)先期預警措施預警信息發布后,監測預警組應當加強值班,密切關注大氣重污染發展趨勢。
17、 宣傳報道組負責督導、協調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通信公司,通過廣播、電視、網絡、電子顯示牌、報刊、微博、手機短信等方式及時向受影響區域公眾發布公告,告知公眾應主動采取的自我防護措施,針對不同人群提出健康保護和出行建議。 收集相關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對空氣污染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大氣重污染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級別。各成員單位應做好應急響應的準備工作。學校、醫院、體育場(館)、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點)等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各企事業單位應做好大氣重污染預警信息接收和應對工作。鼓勵企業和公眾減少污染物排放,建議公眾減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18、。(2)II級預警措施在采取先期預警措施的基礎上,還應采取以下措施:監測預警組加強配合市監測中心站的大氣環境監測,對大氣重污染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強度變化及時做出預測預報。區政府及應急成員單位做好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調集大氣重污染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值班人員24小時在職在崗,保持通訊暢通,應急處置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準備。適當增加向社會公眾發布通告、宣傳污染防護知識的頻次,宣傳、引導超市、商場、廣場等社會公眾聚集場所人群做好疏散準備,做好自我防護。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部門的大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啟動II級預警措施。可能導致
19、大氣重污染的生產經營單位啟動應急預案,治污設施全力運行,采取有力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必要時按照區政府要求限產減排。(3)I級預警措施在采取II級預警措施的基礎上,還應采取以下措施:監測預警組加密跟蹤重污染區域及其相鄰區域空氣質量、氣象條件變化情況,預測未來大氣污染形勢。針對大氣重污染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區政府和部門要對可能導致污染發生的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停運、限產、停產等相應措施,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依法采取的預警措施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大氣重污染應急義務。宣傳報道組進一步加強預警信息的接收和傳播,并加強輿
20、論的監控與引導。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部門的大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啟動I級預警措施。4 應急響應4.1 響應分級大氣重污染應急響應對應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分為先期、II級和I級三個響應等級。先期響應:當發布先期(藍色)預警時,啟動先期響應;II級響應:當發布II級(橙色)預警時,啟動II級響應;I級響應:當發布I級(紅色)預警時,啟動I級響應。4.2 響應程序預警信息發布與應急響應同步,即啟動預警的同時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在進行應急響應時,區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及時開展以下工作:(1)按規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2)立即開通與區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的通訊聯系,隨時掌握應急工作進展情況和空氣污染
21、的事態發展情況。(3)立即召集專家組分析情況,研究應對措施,提供應急處置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支持。(4)協調組織專家組、應急監測隊伍、應急處置隊伍現場指導應急指揮工作,必要時調集周邊的應急隊伍、物資、裝備實施增援。區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提出應急響應建議,報分管副區長批準后啟動應急響應程序,經相應領導批準后,通知各成員單位。響應信息發布后,各成員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響應,按照本預案分工和各單位分預案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做好應急工作。4.3 指揮與協調 指揮協調機制級、級響應由市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區政府及其應急工作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單位按本預案的規定和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應
22、急響應工作。大氣重污染的先期響應工作,由區政府組織實施。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市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申請。 指揮協調內容(1)提出應急行動的原則和要求;(2)派出有關專家和工作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行動;(4)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協調周邊區域做好防護準備;(5)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取消應急措施的時間;(6)及時向區政府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4.4 應急監測委托市環境保護局利用現有監測點位和網絡體系,對空氣質量進行應急監測,必要時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隊伍的監測分隊根據污染物的擴散速度、范圍和氣象及地域特點,增設監測點位。初
23、期,要根據監測能力和空氣污染的嚴重程度,按照盡量多的原則進行監測,以后隨著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 委托市氣象局,加大對大氣重污染情況下天氣狀況的監測頻次,增強預測,氣象條件具備時,及時向市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人員干預天氣的建議,以達到影響空氣質量的目的。 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空氣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報告大氣重污染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以此作為大氣重污染應急決策的依據。4.5 響應措施4.5.1 先期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宣傳報道組負責督導、協調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通信公司向公眾發布以下健康防
24、護警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疾病等易感人群應盡量停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確需外出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確需外出建議采取防護措施。室外作業人員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各教育機構盡量避免戶外活動。減少舉辦大型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延長工作時間。(2)污染防控措施宣傳報道組督導、協調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通信公司向公眾倡導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企業自備電站加強脫硫、脫硝、除塵設施運行管理。區環保分局加強本區企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管。公安分局加強黃標車、無標車、摩托車及
25、貨車的相關限行禁行監管。建筑工地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必要時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區建設局加強在建工地揚塵監管,應急指揮部協調國網廈門供電公司加強由電力發包的電力工程施工揚塵的監管。其它施工工地由其主管部門加強施工揚塵的監管。區市政市容環衛處強化道路保潔,運輸車輛避免拋灑滴漏。區渣土辦加強全區渣土車滴撒漏揚塵污染的監管。執法局、各街道等部門聯合加強對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垃圾等行為的督促檢查。由應急指揮部協調廈門港口管理局、民航廈門監管局加強港口、機場揚塵污染監管。 II級響應措施 在執行先期應急措施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1)健康防護措施宣傳報道組加大向公眾發布健康防護警示的宣傳力度;文體廣電
26、出版局、旅游局督導大型會展和文化活動的舉辦方做好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在區大氣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下減少大型會展和各類文化活動。衛計局組織協調各醫療機構做好呼吸道疾病門(急)診應急工作。(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提倡駐車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在全區范圍內采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加大轄區內使用鍋爐和爐窯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實施交通管制措施,非綠標的機動車全部停駛,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于過境車輛的管制工作。加大PM10和PM2.5重點大氣污染
27、源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減少PM10和PM2.5排放量。加強對重點區域范圍內的工地進行巡查,要求工地暫停土方、石料開采和各類場平工作,配備的霧炮車、噴淋設施或灑水車全部啟動。加大道路清掃保潔頻次,減少交通揚塵污染。城區具備機械化清掃條件的主要街道每日清掃3次以上,確保道路清潔衛生;所有渣土車停運。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露天焚燒及露天燒烤。 I級響應措施 在執行II級應急措施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1)健康防護措施宣傳報道組加大向公眾發布健康防護警示的宣傳力度。文體廣電出版局督導大型會展和文化活動的舉辦方做好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在區大氣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下盡可能停止
28、舉辦大型戶外活動。各醫療機構主動做好呼吸道疾病門(急)診應急工作。教育局制定教育機構停課方案,并督導教育機構實施。必要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可采取彈性工作制。(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優先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根據氣象條件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采取II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機動車實行單雙號限行,軍隊、警務、急救、搶險等應急車輛、民生保障車輛、公交車、出租車除外。所有施工工地暫停施工,配備的霧炮車、噴淋設施全部24小時不間斷作業,裸露土地加強灑水。加大道路清掃保潔力度,城區具備機械化清掃條件的主
29、要街道每日清掃4次以上。現場督查組進一步加強對各成員單位和大氣污染重點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4.6 信息公開大氣重污染即將或已經發生時,區大氣應急辦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及時向區大氣應急指揮部報告大氣重污染的最新趨勢,并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區大氣應急辦和通報市大氣應急辦。宣傳報道組向社會公眾及時、準確、全面發布大氣重污染的有關信息,確保發布信息的準確性和權威性,同時正確引導輿論,避免負面影響。信息公開內容應包括大氣重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圍、可能持續的時間、潛在的危險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響的區域以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議等。4.7 監督檢查 現場督查組負責對各
30、相關單位、部門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日常和應急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內容包括: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源監管,大氣污染治理設施與在線監測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大氣重污染期間企業停限產實施情況;機動車尾氣達標排放情況,機動車限行管理;建筑、道路、拆遷等施工工地圍擋和防揚塵措施到位情況;露天垃圾焚燒監管;空氣質量、氣象條件的監測和預報工作;優質煤與優質石化原料儲備等工作開展情況;以及相關單位、部門應急響應履職情況。在應急預案、預警響應措施和空氣質量監測信息公開的基礎上,建立公眾監督檢查機制。鼓勵公眾對工業企業限停產、機動車限禁行等各類大氣污染源減排和各成員單位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實名舉報,經檢查屬實給
31、予獎勵;對散布謠言并造成惡劣影響者進行責任追究。4.8 應急終止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接到市大氣應急辦通知終止響應時,由區大氣應急辦負責通知各成員單位終止響應,解除應急狀態。5 總結評估應急終止后,區大氣應急辦組織成員單位和專家開展應急響應全過程評價,分析大氣重污染出現的原因、影響范圍和持續時間,科學評估應急預案實施程序的有效性、人員物資到位情況、技術支撐和保障措施落實情況、預警和響應措施實施效果、各單位和部門應急聯動情況等,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并提交總結報告至區大氣應急指揮部。同時,區大氣應急辦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人員物資、技術支撐和保障、預警和應急措施、組織機構等進
32、行調整,必要時修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重新報區政府批準發布。各成員單位依據調整要求進行整改落實,提高大氣重污染應對能力。6 應急保障6.1 人力資源保障 大氣重污染應急響應保障包括空氣監測應急能力保障、專家技術保障、醫護應急保障等,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在大氣重污染中擔負的職責,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隊伍,確保應急需要。區環保分局要加強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培養形成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空氣污染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處置措施的應急力量。要對所屬企業應急隊伍加強培訓,形成由區和相關企業組成的大氣重污染應急隊伍網絡。6.2 通信與信息保障強化全區大氣重污染通信與信息保障能力建設。區大氣應急辦及各相關成員單
33、位必須保持值班電話暢通,并安排人員值班,各相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電話暢通,要充分發揮信息網絡系統的作用,確保應急時能夠統一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迅速到位。宣傳部門、廣電部門與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有關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時期信息通暢。6.3 資金保障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確保大氣重污染應急資金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大氣重污染應急資金保障,日常運作保障資金,包括應急基礎數據系統的建設及運行,應急技術支持和演習等工作的資金。6.4 物資保障嚴格落實大氣重污染應急物資保障。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配備完善相應的大氣重污染應急物資和設備,加強對儲備物資的日常
34、動態管理,確保大氣重污染時應急物資能夠及時到位。6.5 交通運輸保障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應對大氣重污染情況下的交通運輸和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及時按照預案要求實施交通管制,并根據應急工作的需要開辟快速通道,確保人員疏散和應急處置隊伍迅速抵達。6.6 技術保障建立完善空氣質量安全預警系統和空氣質量應急數據庫,加強對大氣重污染的預防、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究工作,建立科學的環境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損害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加強應急專家信息庫建設,對大氣重污染的應急處置、事后恢復提供技術支撐,提高應急處置能力。7 附則(1
35、)本預案由廈門市環境保護局同安分局編制和解釋,經區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2)廈門市環境保護局同安分局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工作,原則上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實際情況有較大變化時,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部門分預案由各職能成員單位制定,自本預案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各成員單位應完成各自的部門分預案(或相關配套應急措施)的編制,報區大氣應急辦備案。(3)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8 附錄附件1 名詞術語解釋附件2 廈門市同安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附件3 廈門市同安區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外部聯絡名單附件4 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附件5 外部協助單位職責分工附圖 廈門市同安區大氣污染風險源單位附件1名詞術語
36、解釋空氣質量指數:(Air Quality Index,簡稱AQI)是定量描述空氣質量狀況的無量綱指數。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標。PM10:指環境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顆粒物,也稱可吸入顆粒物。PM2.5:指環境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在常溫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氣中的一類有機物,包括:苯系物、有機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機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烴化合物等。靜穩天氣:指近地面氣象條件為無風到2級風,近地層大氣比較穩定。灰霾:大量極細微的干塵粒等均勻地浮游在空氣中,使水
37、平能見度小于10.0千米的空氣普遍混濁現象。灰霾使遠處光亮物體微帶黃、紅色,使黑暗物體略帶藍色。沙塵天氣:風將地面塵土、沙粒卷入空中,使空氣混濁的一種天氣現象的統稱。浮塵天氣:當天氣條件為無風或平均風速3.0米/秒時,塵沙浮游于空中,使水平能見度小于10.0千米的天氣現象。附件2廈門市同安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組織結構單位姓名職務值班電話聯系電話總指揮分管環保的副區長許珠明副區長7022243副總指揮政府副主任葉鈺潔副主任7022243環保分局局長黃 平局 長7220398辦公室主任環保分局局長黃 平局 長7220398成 員政府辦葉鈺潔副主任7022243宣傳部葉文彬報道組組長789179
38、8發改局呂子明副局長7022349財政局陳金標副調研員7022413經信局林東沿副局長7022953建設局謝興建副局長7023470教育局呂子祥副局長7022921衛計局蔡燕雄副局長7022529文體廣電出版局王育玲局 長7022939安監局陳金墩局 長7316126行政執法局彭垂群副局長7313071環保分局鄭小華副局長7220398公安分局蔡海龍副局長7022321工業集中區管委會郭勛毅副主任7106821大同街道鄭招治主 任7026244祥平街道方高生主 任7368333蓮花鎮梁景忠鎮 長7050096新民鎮蔡福德鎮 長7021117洪塘鎮許瑞敏鎮 長7255313西柯鎮王永欣鎮 長71
39、10880汀溪鎮莊 毅鎮 長7157808五顯鎮陳基礎鎮 長7300944鳳南農場黃文堞場 長7058061白沙侖農場林茂盛場 長7050007竹壩開發區李雪華主 任7233465附件3廈門市同安區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外部聯絡名單單 位姓 名值班電話聯系電話廈門市環境保護局洪集榮5182600廈門市監測中心站余新田2204349廈門市氣象局羅昌榮6013034廈門市環境保護局海滄分局柯偉平6376273 廈門市環境保護局思明分局楊天賞5195867 廈門市環境保護局翔安分局嚴子貴7614881廈門市環境保護局湖里分局紀麗珍5709300 廈門港口管理局林岳2658265廈門市通信管理局柯煥章50
40、99499國網廈門供電公司童剛2266019廈門海事局陳小虎12395民航廈門監管局楊旭毅附件4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序號部 門主要職責1政府辦做好對停駛公務車輛的相關備案工作,建立車輛名單管理制度,制定大氣重污染期間公務車限行、禁行管理監督方案。2宣傳部1.聯絡溝通廈門市新聞媒體(含網絡媒體),根據區大氣應急指揮部的意見,確定大氣重污染預警和應急響應信息主要發布渠道;2.負責環境應急救援的宣傳、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等工作。3發改局配合制定大氣重污染期間停產、限產企業名單,并根據名單配合督導高耗能排污企業停產、限產,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4財政局負責提供區財政承擔的應急資金保障,及時撥付并監督使用。5
41、經信局 1.配合制定大氣重污染期間停產、限產企業名單,增加制定停產、限產工作程序和實施方案,配合督導工業企業停產、限產;2.配合督導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制訂應對大氣重污染專項實施方案。6建設局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措施要求,建立區管房屋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工地清單報區大氣應急辦,及時落實建筑施工工地的揚塵管控措施。7教育局 1.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措施要求,負責及時將相關應急措施通知學校等教育機構,組織教育機構實施健康防護,落實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運動等措施;2.負責提出停課建議,報區大氣應急指揮部同意后組織實施;3.對各教育機構應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8衛計局1.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做好大
42、氣重污染應急期間的醫療救治等工作;2.組織開展大氣重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及相關防護知識宣傳;3.對各醫療機構應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9文體廣電出版局1.負責大氣重污染大型文化活動應急工作,必要時取消文化活動或者變更舉辦時間;2.在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指導下,協調宣傳報道組工作,加大對公眾健康防護、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等措施的宣傳力度;3.在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指導下,協調全區信息接收、傳播和新聞報道工作。10安監局負責大氣重污染期間我區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11行政執法局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措施要求,落實應急措施,加強施工揚塵、城市道路遺撒、露天焚燒、露天燒烤等污染源執法檢查。12環保分局
43、1.制定本部門大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報區大氣應急辦備案,并按預案要求組織實施;2.承擔大氣應急辦的相關職責;3.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報,工業污染源的排放監管,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測;4.制定大氣重污染期間停產、限產企業名單報區大氣應急指揮部批準,督導企業停產、限產;5.負責開展大氣重污染行業企業執法檢查。13公安分局1.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制定機動車限行禁行措施并實施,并通過廈門交通廣播電臺、電子顯示屏等媒介及時向公眾告知;2.配合各執法單位開展執法工作,對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渣土車、砂石車等易產生揚塵的車輛加大檢查執法力度,依法進行查處;3.按規定對全區煙花爆竹燃放實行管控。14工業集中區管委會組
44、織園區企業進行突發環境事件人員疏散、秩序維護、信息報告、受災群眾安撫等各項工作,配合上級應急救援小組的調查和開展工作。15各鎮(街、場)1.向公眾發布節約用電、乘坐公共交通等的減排倡導,加強轄區建筑工地施工揚塵管理,強化轄區道路保潔,實施轄區工業企業限產或停產;2.組織轄區相關單位加強空氣污染防護知識宣傳,向公眾發布健康防護警示,采取措施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大氣重污染對公眾造成的健康危害和生活影響;3.對停、限產企業及周邊可能受影響的企業和居民提前公告,并進行必要的維穩疏導,避免糾紛。附件5外部協助單位職責分工表序號部 門主 要 職 責1廈門港口管理局 負責牽頭開展港口碼頭大氣污染應急工作,負責
45、港口機械、車輛的減排和煤粉堆等堆場的揚塵防治措施。 2廈門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各電信運營企業在大氣重污染下開展信息宣傳和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應急通信暢通。 3國網廈門供電公司1.負責落實所屬企業節能減排,制定并組織落實大氣重污染電力保障工作方案,配合區經信局做好重點企業的停產、限產措施;2.負責編制由電力發包的電力工程施工工地清單報區大氣應急辦,加強施工場地揚塵的監管。4廈門海事局負責港區船舶大氣污染減排的監督檢查。5民航廈門監管局負責機場航空大氣污染應急,負責機場飛機和場內機械車輛的減排、機場民航建設工程施工揚塵和廢氣的減排。附件6廈門市同安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重點企業分類信息表序號單位名稱
46、詳細地址環境風險所屬行業第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第二聯系人及聯系電話1廈門水務中環制水有限公司梅山水廠廈門市同安區環城東路較大其他林東陽13959202321葉延聰2廈門歐化實業有限公司廈門市同安區工業集中區同明路25號較大石化化工張志江湯漢通3廈門市慶和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廈門市同安區工業集中區集安路225號較大石化化工陳似鋼何杏清4瑞霖(廈門)化工有限公司廈門市同安區新民大道651號較大石化化工段陳玉秀洪榮鋒5廈門紅彩化工有限公司廈門市同安區鳳南農場南山村91號較大石化化工何嘉賓廖民正6廈門市三安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廈門市火炬(翔安)產業區下潭尾北部三安集成電路產業化基地內較大機械電子林秀成易桂花7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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