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應急預案2017年11月目錄1總則11.1編制目的11.2編制依據11.3工作原則31.4事故分級及響應分級41.5適用范圍61.6風險分析72組織機構和職責82.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8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92.3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102.4現場指揮部及職責142.5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162.6應急救援隊伍及職責173運行機制183.1預防、監測與預警183.2應急處置與救援233.3后期處置334應急保障344.1人力資源保障344.2經費保障354.3物資保障364.4醫療衛生保障364.5交通運輸保障364.6治安保障374.7人員防護保障374.8通信和
2、信息保障384.9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384.10應急避難場所保障384.11科技支撐保障384.12氣象服務保障394.13法制保障394.14其他應急保障395監督管理395.1應急演練395.2宣傳教育405.3培訓405.4責任與獎懲415.5預案實施416附則416.1名詞術語、縮寫語的說明416.2預案管理426.3制定與解釋437附錄431總則1.1編制目的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我市石油管道事故的發生,規范我市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程序和應急處置職責,提高應急救援反應速度和水平,預防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1
3、.2編制依據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九號,2007年)(2)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號,2010年)(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2014年)(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2007年)(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2016年)(7)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1號,200
4、9年)(8)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2010年)(9)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2013年)(10)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141號)(11)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工作規范(試行)(粵辦函2015644號)(12)深圳市安全管理條例(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一五號,2009年)(13)中共深圳市委辦公廳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深辦201618號)(14)關于印發深圳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深府辦函2012134號)(1
5、5)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若干規定的通知(深府辦函201681號)(16)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深府辦函2016127號)(1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深府20136號)(18)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深府辦函201763號)(19)關于印發等三個框架指南的通知(深應急辦字201312號)(20)深圳市突發事件軍地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實施辦法(深應急規20161號)(21)深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的通知(深編201624號)(22)深圳市四段在役油氣
6、管道安全風險評估(2016年7月)1.3工作原則(1)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及石油管道企業應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對石油管道運行全過程監測,采取多形式排查手段,及時排除隱患,落實值守工作,利用先進技術對管道運行異常參數做出警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素質和現場處置能力。(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區(新區)各級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分級負責有關石油管道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安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石油管道企業要認真履行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主體責任,制訂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救
7、援體系。(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石油管道事故發生后,事發石油管道企業應立即展開先(前)期應急處置,區(新區)、市相關石油管道應急機構按照事故級別迅速到位,各政府部門、石油管道企業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資源共享,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4)以人為本,科學施救。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把保障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減少事故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的危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市區各級應急機構通過多種渠道獲取有效信息,依靠應急專家和救援隊伍的知識和經驗,制訂科學合理的救援方案,利用先進裝備和器材等科學手段,實施搶險救援。
8、1.4事故分級及響應分級事故分級石油管道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級)、一般(級)四個級別。(1)特別重大(級)石油管道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石油管道事故。(2)重大(級)石油管道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石油管道事故。(3)較大(級)石油管道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石油管道事故。(4)一
9、般(級)石油管道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石油管道事故。響應分級按照石油管道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級(一級)、級(二級)、級(三級)、級(四級)。(1)級(一級)應急響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級響應: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石油管道事故。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石油管道事故。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石油管道事故。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為需要國務院安委會響應的石油管道事故。(2)級(二級)應急響應。出現
10、下列情況之一啟動級響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的石油管道事故。超出深圳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石油管道事故。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的石油管道事故。省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石油管道事故。(3)級(三級)應急響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級響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石油管道事故。涉險10人以上,或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或需要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或對環境(生活水源、農田、河流、水庫、湖泊等)造成嚴重污染,或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電
11、站、重要水利設施、危化品庫、油氣站和車站、碼頭、港口、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或存在較多衍生風險或可能引發嚴重衍生風險,或短時間內難以排除險情(如泄漏量大、泄漏點查找困難、泄漏點存在多管線并行或交叉、發生在敏感環境或敏感時期等)的石油管道事故。超出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急處置能力的石油管道事故。發生跨區級行政區的石油管道事故。深圳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石油管道事故。(4)級(四級)應急響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級響應: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石油管道事故。事故影響范圍較小,比較容易得到有效控制的石油管道事故。各區政府(新區管委
12、會)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石油管道事故。1.5適用范圍本預案所稱的石油管道事故,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陸域成品油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不含港口、企業內石油管道)生產安全事故。具體覆蓋范圍見表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需要由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的較大石油管道事故,以及重大、特別重大石油管道事故的前期處置有關工作,協調處置超出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急處置能力的一般石油管道事故。一般石油管道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石油管道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省、國家相關預案執行。本預案指導管道途經的各區(新區)一般石油管道事故
13、應急預案的編制。表1本預案所涉及的現役石油管道序號管段名稱介質所屬企業敷設方法管長分布區域1中石化珠三角成品油管道深圳段汽油、柴油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華南分公司埋地108km大鵬新區、龍崗區、南山區、寶安區、龍華區等2承遠航煤管線航空煤油深圳承遠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埋地、局部架空2x4.4km寶安區3空港成品油管線汽油、柴油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埋地、局部架空3x4.8km寶安區4其他陸域公共區域埋地、地面、架空成品油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港口、企業內石油管道除外)1.6風險分析深圳市行政區域內陸域成品油管道主要分布在大鵬新區、龍崗區、南山區、寶安區、龍華區等,沿線涉及人員數量較多,與多類管線管網
14、相互并行或交叉,主要輸送介質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可能引發泄漏、燃燒、爆炸等事故。根據管線分布特點及輸送介質特性,沿線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交通中斷、市政設施損壞、電力中斷、通訊中斷、燃氣事故、環境污染、山體滑坡等次生、衍生事故。可能導致石油管道事故的主要因素有:(1)人為因素,如第三方施工、恐怖活動、打孔盜油、違章占壓、操作不當等;(2)管道本體,如管道腐蝕、材料缺陷、保護裝置故障等;(3)自然因素,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4)其他原因,如與之交叉或并行的相關管線、設施的相互影響(包含事故衍生、陰極保護的相互影響等)、同溝敷設的管線相關設施搶修等引發石油管道事故。2組織機構和職
15、責根據中共深圳市委辦公廳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的通知(深辦字2016114號)的相關規定,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由市應急委已設立的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負責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市較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預防和應對工作。2.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應急指揮部組織領導應急指揮部組織領導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執行總指揮和現場指揮部指揮官組成。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協助分管應急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
16、市應急辦主任以及深圳警備區參謀長擔任。執行總指揮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同時兼任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深圳市較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指揮架構設置圖見附件1。2.1.2應急指揮部職責(1)貫徹執行石油管道事故預防和應對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2)統籌石油管道事故應急物資及裝備的儲備、調用;(3)確定較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的等級及響應級別,按本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統籌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應急處置工作;(4)指揮、協調和協助各區(新區)相關部門開展石油管道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5)指揮、協調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市級救援力量參與石油管道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6)決定和批準搶
17、險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項;(7)落實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相關事項。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深圳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全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監管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xxxx,傳真xxxx)。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包括:(1)組織開展應急指揮部應急值守相關工作;(2)組織落實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調動成員單位開展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相關工作;(3)組織收集、分析有關工作信息,及時上報石油管道事故重要信息;(4)組織發布石油管道事故預警信息;(5)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石油管道事故新聞發布工
18、作;(6)組織開展本市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演練、培訓、宣傳工作;(7)組織、協調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負責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的管理工作;(8)組織開展市石油管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和評審工作,督促、指導和抽查石油管道途經各區(新區)的安全監管部門有關石油管道事故預防與應急工作;(9)承擔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2.3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石油管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各成員單位須分別指定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負責人和聯絡員。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1)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負責組織和指導石油管道事
19、故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正確引導輿論導向。(2)市發改委:負責配合做好石油管道保護相關協調以及對上銜接工作;配合安全監管部門、管道企業定期開展管道保護的專項檢查和督查。(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組織、協調石油管道事故救援所需重要生活物資儲備和調運供應工作;協調市通信管理局和各通信運營企業做好通訊保障應急工作;協調電信運營商通過開通“綠色通道”等途徑,做好預警信息快速發布工作;負責協調保障事故發生后本市成品油正常供應。(4)市財政委:負責保障石油管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5)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負責組織、協調石油管道事故現場相關特種設備的應急救援工作;依法承擔特種
20、設備事故的查處工作。(6)市規劃國土委:負責督促各區查處影響使用管道安全運行的違法建筑和違法用地行為;負責發布可能影響石油管道安全運行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根據搶險救援的需要提供事發區域的地形圖、所管轄范圍的地上及地下基礎設施等相關資料。(7)市人居環境委:負責組織石油管道事故現場的環境質量監測工作;負責組織因石油管道事故引起的次生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所管理的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應急資源配合搶險救援工作。(8)市交通運輸委:負責組織、協調石油管道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9)市衛生計生委:負責調度全市醫療隊伍、專家等資源和力量,做好石油管道事故受傷人員的救治
21、和康復工作;設立臨時醫療點,為受災群眾、搶險救援人員、集中安置點災民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為受傷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心理衛生咨詢和幫助。(10)市公安局:負責石油管道事故現場治安警戒、道路交通管制、應急通道保障等工作,協助組織受災群眾安全疏散,協調社會消防力量參與救援;負責處置由于事故引起的打砸搶等治安行為。(11)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安撫和救助工作;做好遇難者遺體的保存、處理和殯葬等善后服務。(12)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協調與石油管道事故有關的工傷保險工作。(13)市國資委:負責調配所管理的國有企業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應急資源,協助現場救援工作
22、。(14)市住房建設局:配合參與事發石油管道周邊涉及的在建工程(水務、交通工程除外)、既有房屋、天然氣管道的搶險救援工作。(15)市水務局:負責做好事發地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和污染沿線的預警工作;根據石油管道事故的情況,加強城市供水水質的監督檢查,指導城市供水企業單位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做好石油管道事故有關供水、排水設施的搶險搶修工作。(16)市安全監管局:負責統籌組織石油管道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督促石油管道企業做好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綜合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石油管道的違法行為;依法組織較大石油管道事故調查評估工作。(17)市城
23、市管理局:負責提供石油管道事故發生地管轄范圍內相關市政路燈設施的地下管線資料,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和搶險救援工作。(18)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的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疏散等提供氣象服務支撐。(19)市外事辦:石油管道事故涉及港、澳或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時,協助相關部門向有關國家、香港和澳門地區通報;協調處理事故中的涉外(涉港澳)事宜。(20)市臺辦:石油管道事故涉及臺灣地區人員傷亡、失蹤或被困時,及時向臺灣地區有關機構通報,協商或處理相關事宜。(21)市應急辦:負責全市石油管道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送工作,參與較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的綜合協調工作。(22)深圳警備區
24、:負責統籌協調解放軍部隊支援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廣東陸軍預備役防化團參與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全市民兵預備役維護社會治安,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外圍警戒。(23)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撲滅事故現場火災和組織人員搜救,會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進行現場應急救援。(24)深圳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力量參與石油管道事故引發海域污染的處置工作。(25)市檢察院:發生較大石油管道事故后,依法加入事故調查組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是否存在瀆職等職務犯罪行為開展獨立調查。(26)市總工會:依法參與較大石油管道事故的調查處理,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督促事故發生單位
25、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27)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管轄范圍內受石油管道事故影響的電網恢復及設備搶修工作,為應急救援提供電力保障;組織管轄范圍內電力設備的停電及事后恢復工作。(28)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轄區內石油管道事故應急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善后處置、災后重建等工作;負責組織相關執法力量落實本轄區影響石油管道安全運行的違法建筑和違法用地行為的日常巡查和查處工作;負責依法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石油管道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工作,參與較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29)涉事企業:事故發生時,事發石油管道企
26、業應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響應,按照規定及時通報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同時上報事發地的區(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相關涉事企業應協同應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事故危害;按照現場搶險指揮機構的要求,提供應急處置相關資料,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及搶修等工作。(30)市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為石油管道事故應急處置提供事中相關技術支持,協助做好事后總結等工作。(31)市應急委其他成員單位:按本部門工作職責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2.4現場指揮部及職責2.4.1現場指揮部發生較大(級)石油管道事故時,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由應急指揮部牽頭,市應急辦、
27、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和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配合,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和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官由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市安全監管局局長)兼任。負責應急處置現場的指揮、協調。依法指揮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現場副指揮官分別由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市應急辦副主任、市政府新聞辦主任、廣東陸軍預備役防化團團長、事發地的區(新區)分管負責人擔任。其中,市安全監管局分管副局長協助現場指揮官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市應急辦副主任協調場外有關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配合現場指揮官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政府新聞辦主任組織協調新聞發布工作;廣東陸軍預備役防化團團長組織廣東陸軍預備役
28、防化團進行石油管道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事發地的區(新區)分管負責人組織本轄區有關應急資源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災組、治安疏導組、醫療衛生保障組、輿情新聞信息組、軍地聯動協調組、后勤保障組、環境氣象監測組、涉外聯絡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等12個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需要增減相關應急工作組。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現場指揮部設置圖見附件2;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分工詳見附件3。重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國家或省成立現場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時,應急指揮部接受其領導,做好相關處置工作。2.4.2現場指揮部職責(1)執行上級下達的石油管道事故
29、應急處置任務;(2)根據需要成立應急工作組,指揮各部門參與應急救援;(3)組織制訂應急救援和防止事故引發次生、衍生事故的方案,向各應急工作組下達工作任務;(4)督促各應急工作組按照工作任務制訂工作方案并實施,接受各工作組的工作匯報;(5)負責現場處置的溝通協調、督查督辦、信息報送、材料匯總等綜合工作;(6)及時向市應急委、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落實市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7)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適時通知相鄰地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8)根據處置需要,決定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9)必要時,提
30、請應急指揮部按報批程序請求駐深部隊參加應急救援行動;(10)組織現場指揮部的會晤、政務活動等。2.5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石油管道事故應急需要遴選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專家組由消防、危險化學品、石油管道、機械電氣、應急處置、環境保護、醫療救護等專業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1)對事故的發展趨勢、搶險救援方案、處置辦法等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指揮提供技術支持;(2)對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評估;(3)根據需要,參與應急演練及事故調查。2.6應急救援隊伍及職責2.6.1應急救援隊伍組成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
31、業應急救援隊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綜合應急隊伍依托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建立。石油管道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建。企業應急救援隊伍由石油管道企業依法組建。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由有相關知識、經驗和資質的志愿者組成。2.6.2應急救援隊伍職責(1)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石油管道事故應急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和事故現場清理,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次生、衍生事故,承擔石油管道事故綜合應急救援任務。(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石油管道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負責石油管道事故現場檢測、石油泄漏控制,與其他應急救援隊伍協同,參與處置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32、;參與應急演練,不斷提高隊伍的實戰能力;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儲備和管理,保持其性能和狀態良好。其他專業應急隊伍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環境污染、交通、衛生、燃氣、建筑工程、通信保障、電力、給排水等專業救援任務。(3)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本單位石油管道事故的先期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配合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援;建立預防檢查責任制,定期進行預防性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并建立預防檢查檔案;按照編制的石油管道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嚴格執行24小時執勤制度,執勤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4)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
33、工作,參與石油管道事故的信息報告、搶險救援、衛生防疫、群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疏導等工作。3運行機制3.1預防、監測與預警3.1.1預防(1)本市城市規劃和發展建設應充分考慮土地、人口、資源、環境等因素,科學回避石油管道事故風險,統籌安排應對石油管道事故必須的基礎設施、物資設備和人力資源,實現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同步實施,努力提高城市安全水平。(2)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成員單位配合按照“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嚴厲打擊蓄意破壞石油管道的行為,依法解決違章占壓的現象;加強針對涉及石油管道的第三方施工監管、審批力度;加強針對管道途經不良地段(穿越河流、涵洞、滑坡易發區等
34、)的地質、氣象監測預報;鼓勵針對管道防腐、泄漏檢測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敏感度高的管段風險進行評估,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3)石油管道企業應落實企業石油管道保護的主體責任,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石油管道事故應急預案,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相關預案銜接暢通,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建立、健全管道巡護制度,配備專門人員對管道線路進行日常巡護;對生產經營場所及周邊環境開展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定期對管道進行檢測、維修,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對管道安全風險較大的區段和場所應當進行重
35、點監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發生;其他預防管道事故的必要性措施。3.1.2監測石油管道企業應建立石油管道運行實時監測機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針對石油管道存在的重大隱患和可能造成石油管道事故或其他災害的信息進行監控,對存在的隱患進行調查、登記,組織開展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及早治理風險,妥善控制風險,對可能造成石油管道事故的,按規定及時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成員單位配合,采取監督檢查、社會反饋、基層上報、上級通知等多渠道收集信息,加強信息的綜合分析與評估,以便采取有效手段防止事故發生。3.1.3預警.1預警級別根據石油管道事故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危害程度,預警級別
36、由低到高分為四級(一般)、三級(較重)、二級(嚴重)、一級(特別嚴重),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1)藍色預警(四級)預計可能發生一般以上的石油管道事故,事態可能會擴大,影響范圍較小,短時間內能及時排除險情、控制事態。(2)黃色預警(三級)預計可能發生較大以上或具有較大影響的石油管道事故,事態有擴大的趨勢,短時間內難以排除險情、控制事態。(3)橙色預警(二級)和紅色預警(一級)預計可能發生具有重大影響或重大以上的石油管道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3.1.3.2預警信息發布對于可預警的石油管道事故,市、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根據相關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通過深圳市突發事件預警信
37、息發布系統(設置在市氣象部門)、職能部門網站和市應急辦網站發布,同時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微信、博客、網上社區、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派發傳單、逐戶通知等方式,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1)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2)預警信息發布的范圍包括:可能受影響的單位(企業)與個人,以及其他相關的單位(企業)與個人。(3)預警信息發布主體四級預警信息由預計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予以發布,并同時通報市應急辦、應
38、急指揮部辦公室。三級預警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予以發布,并同時通報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送市應急辦,市應急辦核定意見后報由市政府相關領導簽發。深圳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發布的預警信息,可不受預警級別限制。二級以上預警信息由應急指揮部向上級部門提出發布建議,上級主管部門根據省人民政府授權負責發布。省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發布的預警信息,可不受預警級別限制。3.1.3.3預警響應發布預警信息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做好防范處置工作。(1)藍色預警(四級)響應進入藍色預警期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相關成
39、員單位及相關石油管道企業應做好預警響應,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事態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預計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專家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及時將事態進展狀況反饋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石油管道企業立即組織技術人員針對重點部位排查處置,開展先期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惡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隨時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發,視情況采取防止事故發生或事態進一步擴大的相應措施。(2)黃色預警(三級)響應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技術專家進行研判,如果達到黃色預警,
40、向指揮部申請啟動本預案三級預警響應,并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及時提出預警變更或解除的建議。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以下預警響應:預計發生石油管道事故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密切關注事態發展,組織協調轉移、疏散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員并妥善安置;組織、協調易受事故危害的場所的關閉或限制使用,控制或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督促可能導致事發地石油管道事故惡化的第三方施工做好相關防護、停工工作。預計發生石油管道事故的企業:加強事發區域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設置隔離區域,通知易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單位、居民,及時將事態發展狀況反饋預計事發地的區政府(新
41、區管委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其他成員單位:在職責范圍內,做好防范石油管道事故擴大的相關準備。(3)橙色預警(二級)響應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按照省級相關應急機構統一部署,市相關應急機構積極配合。(4)紅色預警(一級)響應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相關應急機構統一部署,省、市相關應急機構積極配合。3.1.3.4預警變更和解除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當事故擴大或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預測會升級,預計現場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有效消除事故險情,事故等級將擴大至重大級別甚至是特別重大級別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向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申請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石油管道事故
42、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序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3.2應急處置與救援信息報告與共享.1事故信息報告(1)獲悉石油管道事故信息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應立即撥打市安全監管局值班電話(xx-xx)報告事故基本情況。(2)石油管道事故發生后,事發石油管道企業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區安全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3.2.1.2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和程序(1)當一般(級)石油管道事故發生后,事發石油管道企業
43、在事故發生后60分鐘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區安全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電話報告,書面報告時間不超過90分鐘。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在事發后立即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電話報告時間不超過60分鐘、書面報告時間不超過90分鐘。事故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2)當較大(級)以上石油管道事故發生后,事發石油管道企業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區安全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電話報告。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區有關部門力爭在事發后30分鐘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電話報告事故簡
44、要情況,書面報告時間不超過45分鐘,同時報告事故可能涉及的其他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故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3)當重大(級)以上石油管道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力爭在事發后15分鐘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電話報告事故簡要情況,書面報告時間不超過30分鐘,接到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要求電話核報的信息,電話反饋時間不超過15分鐘,書面報告時間不超過30分鐘。事發石油管道企業可直接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電話報告事故情況。(4)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事件本身敏感的石油管道事故信息的報送,不受分級標準限制
45、,要立即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5)涉及港澳臺、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的石油管道事故,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和國際機構通報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將情況通報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市外事辦、市臺辦提供必要協助。(6)應急指揮部按照國家和省緊急信息報送標準及有關要求,及時向國務院、省政府報告事故信息。3.2.1.3事故信息報告的內容和要求信息報告應簡明扼要、快捷準確。石油管道事故信息報告分為首報、續報和總報。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4應急值班區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
46、門應當設立專門的值班室和值班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及時上報事故情況。3.2.2先期處置(1)石油管道事故發生時,事發石油管道企業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援工作,按照規定及時通報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減輕事故危害,并將事故信息及應急處置情況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2)事發地的居委會、社區工作站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等組織應按照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3)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傷人員,
47、搜尋、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4)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5)應急指揮部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石油管道事故先期處置工作。上一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協助上一級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3.2.3應急響應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石油管道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應急指揮部和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分級
48、響應的原則,采取或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分為級(一級)、級(二級)、級(三級)、級(四級)。應急響應流程圖詳見附件4。(1)級(四級)應急響應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組織實施級應急響應。協調區相關應急力量資源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處置情況及時反饋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必要時,向應急指揮部或市有關部門提出增援的需求。事發石油管道企業:在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未抵達現場前,負責石油管道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在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抵達現場后移交指揮權,匯報事故發展態勢及周邊情況,調集相關應急資源、力量,全力配合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其他成員單位:在職責范圍內
49、,做好防范石油管道事故擴大的相關準備。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態勢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應急救援需要,提供應急力量予以支持。(2)級(三級)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和專家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綜合評估,經確認為達到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時,立即報應急指揮部申請啟動級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批準發布啟動級應急響應的命令,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相關成員單位進行研判、調集相關力量抵達指定地點成立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有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做好救援人員的防護。(
50、3)級(二級)、級(一級)應急響應省級、國家相關應急機構啟動級、級應急響應時,在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由應急指揮部按照上級應急機構的統一部署、要求,組織、協調本市各方面應急資源,配合省級和國家相關應急機構做好救援處置工作。3.2.4指揮與協調啟動級以上應急響應時,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或協助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1)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派出有關專家和應急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采取應急救援行動;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
51、援和事故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故;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協調開展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及時掌握石油管道事故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石油管道事故,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必要時協調駐深部隊和武警支隊應急增援;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2)市應急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及時掌握石油管道事故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委辦公廳信息處、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石油管道事故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
52、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3)市發改委做好對上銜接工作,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協調省相關部門、資源參與現場應急處置。(4)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和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轄區內社會穩定;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5)市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在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和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
53、援或事故處置工作,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救援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應急處置、減災救災等方面的決策和建議;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3.2.5處置措施(1)現場偵檢搶險救災組負責針對事發石油管道周邊環境偵檢。主要勘察事發地地下管網信息、涵洞等容易造成油氣聚集、擴散的空間;交叉電網、通信線路、燃氣管網等可能導致其他衍生事故的管網、線路;周邊可能導致事故擴大的危險源。環境氣象監測組負責針對事發地周邊氣象、地上、地下、水體、土壤監測。(2)設置警戒,緊急疏散技術專家組根據搶險救災組及環境氣象監測組反饋的相關事發風速、風向、油品泄漏量、火勢范圍、管道周邊地形、
54、地下空間及設施分布等因素及警戒建議信息,快速分析研判,為現場指揮部提供警戒范圍建議。治安疏導組根據現場確定的警戒范圍,在警戒隔離區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將警戒隔離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合理設置疏散通道,避免橫穿危險區,指導群眾做好安全防護;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保證道路暢通;根據事故發展、應急處置和動態監測的情況,及時調整警戒隔離區。(3)現場搶險搶險救災組負責石油管道堵漏、火災撲救、工程搶險和工程加固等工作。搶險過程應注意排查事發管道周邊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控制、記錄進入現場救援人員的數量,確保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攜帶救生器材進入
55、現場,協助受困人員轉移到安全區域。(4)洗消和現場清理搶險救災組負責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并根據有害物質的品種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對所有受污染的人員及工具、裝備進行洗消。環境氣象監測組負責清除事故現場各處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及洗消污水。事發石油管道企業負責泄漏石油的統一收集。(5)醫療救護醫療衛生保障組負責調集急救車輛和人員、醫療設備,對受傷人員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轉運,做好人員救治工作。(6)其他注意事項。嚴禁使用一切火源,應禁止或限制使用能產生靜電、火花的有關設備、設施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采取標注、記錄等措施進行現場標識,盡量妥善保護好現場。3.2.6響
56、應升級如因石油管道事故次生或衍生出其它突發事件,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由其他專項應急指揮部、多個部門(單位)增援參與應急處置的,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市應急委。當石油管道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省或者國家有關部門(單位)、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市應急委報請省委、省政府或黨中央、國務院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故處置。3.2.7社會動員根據石油管道事故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災害
57、防御、自救互救、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心理疏導等處置工作。3.2.8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一般石油管道事故應急處置信息的發布,由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具體負責。發生較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后,或發生在重點地區、特殊時期比較敏感的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指揮部最遲要在事故發生后5小時內發布石油管道事故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處置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石油管道事故信息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提供新聞通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辦新聞發布會等。較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應急處置信息應及時通過政府網站、政務微博
58、等快捷方式予以發布。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由國家和省的行政機關授權發布的,從其規定。對發生在敏感地點、容易引發社會恐慌的石油管道事故以及涉及隱瞞事故、事故口徑表述前后不一等敏感問題,應急指揮部要主動介入,及早回應,發布權威信息。3.2.9應急結束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處置情況及專家組評估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由現場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結束后,應急指揮部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事故處置的各相關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信息。3.3后期處置3.3.1善后處置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牽頭負責事故善后處置工作,應當根據損失情
59、況,制訂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對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給予撫恤、撫慰、補助。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備、設施、工具,應按照規定給予補助和補償。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心理咨詢輔導和司法援助,預防和妥善解決因處置事故引發的矛盾和糾紛。組織做好現場污染物清理、疫病防治等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3.3.2社會救助民政部門負責統籌石油管道事故社會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濟和社會救助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單位)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發放,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紅十字會
60、、慈善組織、公益團體依法組織開展互助互濟和救災捐贈活動。3.3.3保險應急指揮部、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石油管道相關企業按照省、市有關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3.3.4調查評估(1)調查機構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石油管道事故的,分別由省政府、國務院組織事故調查,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積極落實上級調查組提出的改進建議,認真汲取事故教訓。發生較大石油管道事故的,由市政府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發生一般石油管道事故的,由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2)調查要求: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
61、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3.3.5恢復重建石油管道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經濟、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4應急保障4.1人力資源保障(1)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依托現役消防隊伍,建立市、區(新區)、街道(辦事處)三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承擔石油管道事故綜合應急救援任務。(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市安全監管局牽頭組建石油管道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其他各專項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組建和管理本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會同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承擔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任務。(3)
62、應急專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石油管道事故應急專家組,石油管道事故發生時,及時成立技術專家組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指揮、處置辦法提供技術支持。(4)軍隊和武警部隊應急力量。駐深部隊、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本市處置石油管道事故的骨干和突擊力量,依法參與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任務。(5)社會應急力量。發揮共青團、義工聯、紅十字會的作用,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以及志愿者等參與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相關知識、經驗和資質的志愿者成立應急志愿者隊伍,參與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參與石油管道事故的信息報告、搶險救援、衛生防疫
63、、群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疏導等工作。4.2經費保障(1)市、區兩級政府相關部門所需石油管道事故預防和應對工作資金,按規定程序納入年度市、區(新區)財政預算,保障石油管道事故預防和應對工作需要。(2)處置事故所需財政經費,由各級政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3)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應對事故提供資金捐贈和各種形式的支持。4.3物資保障(1)各石油管道企業應配置用于現場搶救使用的消防器材、防護器材,加強突發事件物資裝備的日常管理。(2)根據事故特點,各有關部門應合理配置必要的防護器材;搶救用的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由市住房建設局和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協
64、調保障;搶救用的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由市交通運輸委和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協調保障;現場醫療救護的車輛及應急藥品器械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協調保障。(3)鼓勵和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居民家庭儲備基本應急物資和生活必需品。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資捐贈和支持。4.4醫療衛生保障(1)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建醫療專家、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完善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建設,為應急救援提供醫療保障。(2)市紅十字會負責依法開展醫療衛生救援知識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預防疾病的能力,組織群眾開展石油管道事故的現場救護。(3)石油管道企業針對可能
65、發生的石油管道事故,加強員工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培訓,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和健康損害。4.5交通運輸保障(1)市交通運輸委牽頭負責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協調緊急動員和協調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2)市交通運輸委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行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市公安交警局負責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石油管道事故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運輸安全暢通。(3)道路及交通設施被破壞或毀壞時,市交通運輸委、住房建設局等部門應迅速組織專業應急隊伍,盡快組織搶修,保障交通線路順暢。4.6治
66、安保障(1)市公安局應制訂應急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維護石油管道事故現場秩序及所在區域社會公共秩序,為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及搶險提供保障。(2)市公安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控制事故肇事人員,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4.7人員防護保障(1)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和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站應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及其他安全地帶。(2)在處置石油管道事故過程中,相關單位應充分考慮石油管道
67、事故的類型、特點及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確保人員安全。4.8通信和信息保障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協調市通信管理局和各通信運營企業,完善公用信息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市文體旅游局牽頭負責建立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共同確保應急處置通信暢通。4.9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自身應急管理業務的需求,按照“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和器材,建立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68、4.10應急避難場所保障(1)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負責本轄區、本行業、本領域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市民政局、市應急辦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管理工作;發生事故后由民政部門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應急避難場所。(2)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配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4.11科技支撐保障(1)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市科技創新委、市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
69、展研究用于石油管道事故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2)市規劃國土委負責組織、建設和完善本市地理空間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形成應急管理地理空間信息資源共享和更新維護長效機制。4.12氣象服務保障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預防和應對石油管道事故救援的需要,提供局部地區氣象監測預警服務。4.13法制保障在石油管道事故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根據需要依法制定和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石油管道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4.14其他應急保障應急指揮部可根據需要增加其它必要的保障措施,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按照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依據各
70、部門的預案進行保障。5監督管理5.1應急演練(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籌協調和檢查指導全市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演練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綜合應急演練。(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立預案演練制度,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通過應急演練,培訓和鍛煉應急隊伍,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并做好演練評估工作。(3)各石油管道企業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專項預案的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4)應急預案修訂的,應當及時根據修訂后的預案要求組織應急演練。5.2宣傳教育市
71、、區兩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石油管道領域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能力。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自救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5.3培訓(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應急管理專題培訓,提升應急管理人員預防和應對石油管道事故的意識和能力。(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按照隸屬關系和管理責任,加強本系統、本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其專業救援能力和安全防護技能。(3)石油管道企業應將應急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定期開展相關培訓。加強員工上崗前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
72、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4)團市委(市義工聯)會同市應急辦、市紅十字會,組織協調市有關部門(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開展應急志愿者培訓工作,使其掌握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突發事件應對基本技能,增強現場組織、自救互救以及配合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工作的能力。5.4責任與獎懲(1)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出現以下行為的,監察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或處分:未按應急預案規定履行有關職責,導致石油管道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出現不服從上級政府統一指揮;遲報、瞞報、漏報石油管道事故信息;未及時組織開展生產自救和善后工作;截留、擠占、挪用
73、應急資金等情況;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應急指揮部定期對相關部門(單位)的石油管道事故應急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3)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由區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5.5預案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6附則6.1名詞術語、縮寫語的說明(1)本預案所稱的石油管道是指深圳市行政區域內陸域成品油(含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管道及管道附屬設施,不包括港口、企業廠
74、區內石油管道。(2)本預案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6.2預案管理6.2.1預案修訂深圳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建立應急預案評估制度,原則上至少每3年對本預案評估1次,并根據評估結果進行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對應急預案修訂周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及時修訂本預案:(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
75、情況。6.2.2預案評審、發布與備案6.2.2.1評審、發布本預案經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后,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印發實施。6.2.2.2備案本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由市安全監管局報市應急辦和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6.3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深圳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制定與解釋。參照本預案,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單位)和石油管道企業應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7附錄附件1:深圳市較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指揮架構圖附件2: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現場指揮部設置圖附件3: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分工一覽表附件4:應急響應流程圖附件1深圳市較大以上石油管道事故應急指揮架構圖附
76、件2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現場指揮部設置圖備注:各應急工作組標注單位為牽頭負責單位附件3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分工一覽表序號工作組主要職責牽頭單位配合單位1綜合協調組統籌組織較大以上級別石油管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工作;協助現場指揮官做好現場指揮部的開設和撤離工作;負責應急指揮部指令的接收與轉發,做好現場指揮部會議管理工作,做好會議記錄整理以及對外發布文件的草擬工作;承擔現場指揮部的值守工作,收集、匯總現場處置工作情況,編輯應急救援大事記,編制信息簡報并上報;負責調配全市石油管道事故應急力量和資源,向應急指揮部請求應急支援;組織做好現場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提出應急預案修改建
77、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資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歸檔等工作。市安全監管局市政府辦公廳、市發改委、市經貿信息委、市應急辦、市公安局、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2技術專家組對事故發展趨勢、救援方案、處置方法等進行分析、研判,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指揮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石油管道事故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評估。市安全監管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住房建設局、市水務局、涉事企業等相關單位3搶險救災組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堵漏、排險、工程加固和清理現場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提供有關資料。市公安消防支隊市經貿信息委、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市交
78、通運輸委、市住房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深圳警備區、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專業應急救援隊、涉事企業4治安疏導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劃定警戒區進行警戒,維持秩序,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組織疏散和撤離受災人員;保障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對重點區域實行交通引導和管制;保障救援車輛的順利通行。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局、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武警深圳市支隊、涉事企業5醫療衛生保障組組織調配專業醫療救護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設備及器械等資源和力量,做好對事故受傷人員的救治和康復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市衛生計生委市醫管中心、120急救中心、市疾控中
79、心、市民政局、團市委6輿情新聞信息組統一組織發布石油管道事故信息,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共防范措施,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的工作。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安全監管局、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7軍地聯動協調組做好駐深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做好上級領導對參與應急救援部隊慰問的組織工作;做好宣傳報導部隊參與應急救援活動的組織工作。深圳警備區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民政局、市應急辦、駐深部隊等相關單位8后勤保障組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資金、物資、裝備、食品、供電、供水、供氣和通訊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經貿
80、信息委、市財政委、市交通運輸委、市住房建設局、市民政局、市水務局9環境氣象監測組對涉事區域進行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擴散的建議,防止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承擔搶險救援現場的氣象監測和預報服務保障工作。市人居環境委市規劃國土委、市水務局、市氣象局10涉外聯絡組負責石油管道事故涉及港澳臺或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港澳臺或境外的,及時通報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協商或處理相關事宜。市外事辦(港澳辦)市公安局、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口岸辦、市外事辦、市臺辦、深圳海關、深圳出入境邊檢總站、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11事故調查組及時查明石油管道事故的發生經過和原因
81、,總結事故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評估事故損失。市安全監管局市委辦公廳、市公安局、市總工會等相關單位12善后工作組做好善后處置、災后重建的總協調工作;做好善后搶險救援人員后勤(就餐住宿、會務安排、生活設施、人員安排等)保障工作;做好受災群眾、死難(失聯)人員親屬信息登記、食宿接待和安撫疏導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者遺體的保存、處理和殯葬服務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受災人員和受損企業的經濟補償等善后工作;接受和管理社會各界捐贈;提供心理咨詢輔導和司法援助;預防和解決因處置事故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經貿信息委、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市人力資源局、市總工會、市紅十字會、涉事企業附件4應急響應流程圖(1)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由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級應急響應,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搶險救援按上一級相關預案規定開展先期處置,關注事態發展關注事態發展事故得到控制應急結束應急結束事故得到控制事故得到控制應急結束級石油管道事故石油管道事故級石油管道事故石油管道企業先期處置、級事故升級由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啟動級應急響應,直接指揮應急搶險救援、級石油管道事故事故升級、級關注事態發展(2)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成員單位應急響應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