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雍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1.總則目 錄11.1編制目的11.2編制依據11.3工作原則11.4適用范圍21.5等級標準22.組織機構與職責22.1應急指揮機構22.2主要職責32.3應急指揮場所73.信息處理73.1信息平臺73.2信息來源和處理74.監測、預警84.1監測84.2預警84.3預警級別的確定與發布84.4預警支持系統95.應急處置105.1分級響應105.2分部門響應105.3分災種響應115.4基本應急程序175.5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195.6擴大應急205.7信息共享和處理205.8應急通信方式205.9新聞發布205.10應急響應終止216.后期處置216.1善
2、后處置216.2災害評估216.3應急工作總結217.應急保障217.1應急隊伍保障217.2通信保障227.3裝備、經費保障227.4油料保障227.5技術保障228.監督管理238.1宣傳、培訓和演練238.2獎勵與責任追究239. 預案管理2410.附錄241.總則1.1編制目的為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有效地防范和處置本縣可能發生或發展的氣象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和諧納雍縣提供氣象保障,特制定本預案。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突發公共事
3、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貴州省氣象條例、貴州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貴州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貴州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畢節地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畢節地區重大突發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1.3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原則。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分級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原則。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氣象
4、災害應急工作。根據氣象災害的嚴重性、影響范圍、所需動用的資源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堅持防災與救災并舉、以防為主原則。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預防體系、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做好災前預警、災中應急、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堅持科技先導原則。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響應、及時處置。1.4適用范圍本預案所稱氣象災害是指受暴雨、大風、冰雹、干旱、低溫雨雪冰凍(雪凝冰凍)、寒潮、高溫、大霧、倒春寒、秋風、秋綿雨等天氣影響,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的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
5、社會影響的災害。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救災等應急工作。1.5等級標準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畢節地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氣象災害按照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級)、一般(級)四個等級,相關標準參照上述總體應急預案級別標準執行。2.組織機構與職責2.1應急指揮機構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縣政府成立納雍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氣象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領導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縣政府分管氣象工作的領導擔任
6、指揮長,縣武裝部部長、縣政府應急辦、縣氣象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氣象災害發生后,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在事發地設立氣象災害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急辦事機構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主任由縣氣象局主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縣氣象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應急辦、縣發展改革局、縣工業經濟和能源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管理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財政局、縣氣象局、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局、縣民政局、縣城管局、縣農牧局、縣安全監管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文體廣播電視旅游局、縣教育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納雍供電局、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
7、縣信息中心、縣新聞中心、中國電信納雍分公司、中國移動納雍分公司、中國聯通納雍分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2.2主要職責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1)領導指揮和組織協調全縣重大、特別重大氣象災害的應對工作;(2)決定啟動和終止實施本預案;(3)組織協調成員單位依據各自工作職責作出應急響應;(4)負責與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在處置氣象災害中的協調與聯系。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縣氣象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傳達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收集、分析和上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并對氣象災害的損失和影響作出評估,為縣氣象應急指揮部組織防御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制訂氣象
8、災害防御方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縣氣象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縣氣象應急指揮部聘請有關專家組成縣氣象災害專家咨詢組,負責對氣象災害成因及其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指導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技術工作;參與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指導對社會公眾開展氣象災害應急知識的教育和應急技能的培訓。縣氣象局負責災害天氣的監測、預測、預警的發布,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為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情況;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縣氣象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9、縣政府應急辦:負責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協調和信息匯總工作。縣新聞中心:負責災情及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正確引導媒體向公眾發布災情及搶險救災工作的相關信息。縣文體廣播電視旅游局:按照有關規定在廣播、電視媒體及時播發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警信息,確保公眾提前采取防災措施,并做好災情與救災進展跟蹤報道與發布工作。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提供災情評估和有關資料分析服務,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管理、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雷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在納雍電視臺、納雍報社、門戶網站等縣級
10、媒體上發布各類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并按有關規定啟動相應預案。縣安全監管局:負責氣象災害發生前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協調防災減災恢復重建工程中的資金計劃安排。縣工業經濟和能源局:負責組織相關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負責救災糧、糧食制品、食用油的組織協調,保證災區生活供應。縣財政局:負責做好應急資金保障工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組織協調城市防災救災工作,組織城區災后重建及恢復城市基礎設施功能工作;指導對城市中因災被破壞的給排水、燃氣、市政設施等進行搶修排險,盡快恢復城市基礎設施功能。 縣農牧局:負責災區農業生產技術指導服務,指導災區開展農業生產自救及恢復生產工作。縣公安局
11、:進行災區現場的先期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維護搶險救災交通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在縣政府應急辦指揮下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縣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查災、核災和報災,組織指導災后轉移安置災民和災后生活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因災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縣教育局:負責指導轉移受災學校師生員工,做好災后學校教學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地質災害專家赴災區現場進行應急調查,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域,提出處理意見。縣水利局:負責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承辦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工作。縣林業局:負責發布高森林火險等級期的森林火災預
12、警,組織指導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責災后森林防火基礎設施的修復。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各類救災應急物資與人員的運輸,組織對交通道路的維護,調度和指揮通航水域水上交通遇險救助。縣公路管理段:負責省道的維護,修復被毀壞省道;組織對交通道路的維護。中國電信納雍分公司、中國移動納雍分公司、中國聯通納雍分公司:負責確保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通信保障。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病員,做好災區防御工作,幫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流行。納雍供電局:負責保障應急處置和重要部門的電力供應,負責受損電力設施的搶修恢復工作。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指揮民兵、預備役人員、武警部隊參加
13、搶險救災工作。2.3應急指揮場所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所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所設在縣氣象局。在縣氣象局建立指揮系統,通過氣象通信網絡指揮全縣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機動指揮所機動指揮所設在氣象災害應急指揮車上。在災害發生地,通過車載指揮系統進行現場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指揮。3.信息處理3.1信息平臺以納雍縣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已建成的相關網站等為依托,建立“納雍縣氣象災害應急信息共享平臺”。通過該信息平臺,聯接縣政府應急辦及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實現全縣氣象災害信息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3.2信息來源和處理氣象災害信息主要來源于各級氣象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氣象臺站所提供的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測預警及氣象災
14、害情況;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或個人提供的氣象災害和衍生災害情況也是氣象災害信息來源渠道之一。縣氣象局負責全縣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和動態信息的接報、研判和處理工作,根據對事件的發生、持續時間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向縣氣象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縣氣象局按照監測、預警、傳遞和報送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有關規定,及時向政府部門報送氣象災害信息,并確保信息真實、準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發生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按規定及時將信息報縣氣象局,并隨時續報現場采集的相關動態信息。4、監測、預警4.1監測監測預報體系建設縣人民政府督促相關部門加快天氣雷達系統、水利建設、生態建設、
15、石漠化治理、小流域山洪、地質災害多發易發頻發區氣象監測系統建設。水利、交通、國土、電力等部門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聯合氣象部門共建水文監測網、交通氣象監測網、地質災害氣象監測網、輸電線積冰觀測網等系統,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監測與信息報告各級人民政府及氣象主管部門負責監測、收集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氣象信息。通過氣象探測監測、氣象災害易發地重點監控、廣泛收集和充分利用公眾信息,做好各類氣象信息的分析研判、監測和及時報告工作。4.2預警一旦發現氣
16、象災害征兆或氣象災害指標可能達到預警級別時,事發地氣象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氣象臺站通過分析、研判,做出預警分析,并將預警信息和研判結果報縣政府應急辦和上級氣象主管部門。4.3預警級別的確定與發布預警級別的確定各級氣象主管部門負責對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根據氣象災害的級別標準,確定預警和預警信號級別。預警的發布根據氣象主管部門預報的氣象災害強度、持續時間、影響范圍,氣象災害預警和預警信號級別分為:特別重大(級),發布紅色預警信號;重大(級),發布橙色預警信號;較大(級),發布黃色預警信號;一般(級),發布藍色預警信號。具體預警級別標準詳見本預案附錄10.1。本縣發生和可能發生特別重大氣象災害時,發布
17、紅色預警信號;發生和可能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發布橙色預警信號;發生和可能發生較大氣象災害時,發布黃色預警信號;發生和可能發生一般氣象災害時,發布藍色預警信號。具體預警級別標準詳見本預案附錄10.2。4.4預警支持系統 縣、鄉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1)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信息傳輸、氣象預報分析處理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氣象災害預警能力。(2)建立氣象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3)建立和完善氣象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氣象災害信息資源共享。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縣人民政府的統一
18、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門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系統。5.應急處置5.1分級響應 級、級響應縣氣象站發布、級氣象災害預警,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授權啟動應急響應,向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進行通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作出應急響應,同時做好對災害影響鄉鎮的指導和支援,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級、級響應預計災害性天氣加重,縣氣象站發布級以上氣象災害預警,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序報請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審批,指揮長簽署啟動級以上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命令,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全體成員單位發布,各單位按照職責和預案啟動響應,指揮長同時召集
19、全體成員單位進行應急響應會商,及時做出防災救災部署。發生跨區域氣象災害時,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與相關地方人民政府聯系,溝通信息,協調應急處置工作。5.2分部門響應當氣象災害發生,有可能引起次生災害和衍生災害,如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洪澇、森林火災、生產安全事故,或造成群體性人員傷亡,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環境事件、涉及農業生產事件、造成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出現重大突發問題及氣象災害造成嚴重損失時,各成員單位應視情節輕重啟動各自部門的預案。氣象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天氣監測、組織專題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據縣及有關部門的需求,提供
20、專門氣象應急保障服務。5.3分災種響應當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大風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縣水利局:根據風災風險評估結果和預報的風力情況,與當地政府共同做好危險地帶和防風能力不足的危房內居民的轉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縣民政局:負責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同時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縣城鄉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筑物等,必要時可強行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
21、露天廣告牌等設施;通知高空戶外作業單位做好防風準備,必要時采取停止作業措施,安排人員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縣教育局: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納雍供電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縣農牧局: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采取防風措施,減輕災害損失。縣林業局:密切關注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形勢,會同氣象局做好森林火險預報預警,指導開展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其他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能做好相關工作。各單位加強本責任區內檢查,盡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部門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
22、風影響的室外物品。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暴雨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導,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縣水利局: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及災害救助工作;會同地方人民政府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縣民政局:負責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同時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縣教育局: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納雍供電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
23、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對積水區域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縣農牧局:針對農業生產指導落實防御措施,負責災區農業生產技術指導服務,指導災區開展農業生產恢復工作。其他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能做好相關工作。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低溫、冰凍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低溫、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縣公安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對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進行交通管
24、制。納雍供電局:注意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縣交通運輸局:提醒做好車輛防凍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車輛減速;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積雪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做好供水系統等防凍措施。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局: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強危房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或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倒塌的房屋內的人員,確屬危房的有告知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義務,并責令撤離。縣民政局:負責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緊急轉移安
25、置受災群眾,同時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縣農牧局:指導、組織農戶對農作物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其他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能做好相關工作。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災害發生后,民政、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寒潮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寒潮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縣民政局:采取相應的防寒救助措施,重點對特殊困難群眾(如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流浪人員等)提供防寒防凍物資。縣林業局:對樹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指導相關農戶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縣農牧局:指導、組織農
26、戶對農作物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局: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其他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能做好相關工作。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5.3.5高溫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納雍供電局: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縣住房和城鄉建
27、設局、縣水利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群眾生活生產用水。戶外建筑施工單位做好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采取停止作業措施。縣公安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局:采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事件。縣農牧局:指導、組織農戶緊急預防高溫對農作物的影響。縣林業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林業的影響,采取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其他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能做好相關工作。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5.3.6干旱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干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
28、干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縣農牧局:指導、組織農戶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到。縣林業局:指導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縣水利局: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縣民政局: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做好因旱缺糧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其他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能做好相關工作。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5.3.7雷電、冰雹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
29、及時發布雷雨大風、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災害發生后,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并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納雍供電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縣農牧局:指導、幫助開展農業生產自救和恢復生產工作。其他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能做好相關工作。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各單位加強本責任范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部門提醒居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和采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5.3.
30、8大霧、霾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霧和霾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大霧、霾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納雍供電局: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其他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能做好相關工作。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倒春寒、秋風、秋綿雨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倒春寒、秋風、秋綿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南,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倒春寒、秋風、秋綿雨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縣農牧局:指導農戶采取管理和
31、技術措施,減輕倒春寒、秋風、秋綿雨影響。縣工業經濟和能源局:采取措施,調集、供應糧食等物資,確保市場供應。縣民政局: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做好因倒春寒、秋風、秋綿雨造成糧食減產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其他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能做好相關工作。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5.4基本應急程序縣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狀態;下級預案啟動后,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根據災害性天氣的持續時間、影響范圍、災害強度等進行分析研判決定是否啟動預案。 基本應急程序氣象災害發生后,事發地鄉(鎮)政府和責任單位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報告縣氣象局和縣政府應急辦,同時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縣氣象局根據情況向縣氣象應
32、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縣氣象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后,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縣氣象局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視情況啟動相應的部門預案,并組織處置隊伍趕赴現場,調配所需應急資源;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縣氣象應急指揮部請求實施擴大應急。應急處置結束后,轉入后期處置工作階段。圖1.縣氣象災害基本應急程序預警等級判斷、響應級別先期處置接警災害發生應急結束(發布應急結束命令、解除預警、隊伍撤離、提交處置報告)后期處置事態控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應急資源調配)通報成員單位應急啟動(現場指揮部成立、人員到位、組織協調各工作)
33、擴大應急成員單位判定啟用部門預案5.5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氣象災害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縣氣象局提出啟動本預案及成立現場指揮部的建議方案報縣氣象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啟動本預案后,現場指揮部及縣氣象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做好實時監測、滾動預報,并及時將事發地氣象災害信息向臨近縣、區通報。及時向縣氣象應急指揮部、縣政府應急辦、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和處置情況。根據天氣狀況和災情發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在搶險救
34、災現場建立移動式氣象監測站或現場氣象服務保障系統,為救災減災工作提供氣象保障。按照預定方案開放緊急避難所,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群眾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做好現場緊急醫療救護,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根據縣氣象應急指揮部的決定,通知相關單位停產、停業、停課。5.6擴大應急當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現場指揮部報請縣政府應急辦決定擴大應急;擴大應急決定作出后,由縣政府應急辦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并向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處置情況。5.7信息共享和處理氣象災
35、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各級氣象局歸口管理,實現共享。 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當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當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當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5.8應急通信方式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并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同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5.9新聞發布 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將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根據縣氣象應急指揮
36、部的通報及時報道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眾報道或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于縣氣象站統一發布的信息。5.10應急響應終止縣氣象局組織專家根據氣象災害發生發展的變化進行分析研判,預計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提出變更或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按程序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實施,指揮長作出終止應急響應的決定,由縣氣象局宣布應急狀態解除。對較大和一般氣象災害,由縣氣象局根據授權,組織專家進行分析研判,決定是否終止應急響應。6.后期處置6.1善后處置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現場清理,污染物收集與
37、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災害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群眾,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6.2災害評估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后,縣氣象局要對氣象災害進行評估,其它相關部門要提供因氣象災害和衍生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縣氣象應急指揮部。6.3應急工作總結應急工作結束后,現場指揮部對應急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向縣氣象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報告,縣氣象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7.應急保障7.1應急隊伍保障為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按照“平戰結合、專兼結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的原則,縣、鄉人民政府負責組
38、建和管理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發揮駐納武警官兵、民兵、預備役人員及氣象信息員在處置氣象災害中的骨干作用;充分發揮機關、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的作用。7.2通信保障縣電信、移動和聯通負責協調保障事發地通信網絡的暢通,確保縣氣象局與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縣氣象局與災害應急現場之間的通信暢通。7.3裝備、經費保障縣、鄉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建設應急指揮車和應急移動氣象臺等重大應急裝備。氣象部門應當加強氣象災害應急裝備的儲備,包括氣象儀器備份、維修維護設備、災情收集設備和人工影響天氣裝備等。縣、鄉人民政府應保障氣象災害
39、防御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落實重大、特別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經費,確保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7.4油料保障縣工業經濟和能源局負責協調石油企業應急工作,確保氣象監測、預報預警、災害信息傳遞、報送的油料供應保障。7.5技術保障依托相應的氣象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8.監督管理8.1宣傳、培訓和演練 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宣傳。 制定應急知識教育、培訓計劃,對應急管理人員、中小學學生、社會公眾開展應急法律法規、氣象科普知識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
40、 縣、鄉氣象應急指揮部要根據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各種氣象災害應急演練。8.2獎勵與責任追究 獎勵(1)對在參加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2)對因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責任追究(1)氣象主管機構及有關氣象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2)發生氣象災害后,有關部門或個人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
41、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的責任。9. 預案管理9.1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實際情況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本預案。9.2 本預案由縣氣象局負責解釋。9.3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10.附錄10.1氣象災害預警標準10.2氣象災害級別標準附錄10.1氣象災害預警標準預警級別顏色標識劃分級別標準特別重大(級)紅色暴雨:過去24小時10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50毫米以上強降水,預計未來24小時還將出現強降水。干旱:10個及以上的鄉鎮達到重旱等級,且至少3個縣(區)大部分的鄉鎮出現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
42、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冰凍:過去3天10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冰凍天氣,預計未來一周或更長時間上述縣(區)仍將出現冰凍天氣。高溫:過去48小時16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最高氣溫達34攝氏度,且有成片34攝氏度及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34攝氏度及以上高溫天氣。寒潮:24小時內16個及以上的鄉鎮日平均氣溫將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或者已經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并可能持續。上述災害已經啟動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或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需要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級預警,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應急指令。重大(
43、級)橙色暴雨:過去24小時10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50毫米以上強降水,預計未來24小時還將出現強降水。干旱:10個及以上的鄉鎮達到重旱等級,且至少5個鄉鎮出現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冰凍:過去3天15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冰凍天氣,預計未來3天或更長時間上述鄉鎮仍將出現冰凍天氣。高溫:過去48小時15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最高氣溫達33攝氏度,且有成片40攝氏度及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市仍將出現33攝氏度及以上高溫天氣。寒潮:24小時內15個及以上的鄉鎮日平均氣溫將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或者已經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并可能持續。上述災害已經啟動級
44、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或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需要由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級預警,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應急指令。較大(級)黃色暴雨:過去24小時10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50毫米以上強降水,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還將出現強降水。干旱:已有8個及以上的鄉鎮達到重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冰凍:過去3天10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冰凍天氣,預計未來3天上述市仍將出現冰凍天氣。低溫:過去3天10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較常年同期異常偏低的持續低溫天氣,預計未來3天上述市氣溫持續偏低。高溫:過去2天10個及以上的鄉鎮最高氣溫達32攝氏度,預計未來
45、48小時上述市仍將出現32攝氏度及以上高溫天氣。寒潮:24小時內有10個及以上的鄉鎮日平均氣溫將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或者已經下降10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并可能持續。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10個及以上的鄉鎮將出現濃霧天氣。上述災害已經啟動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或其它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一般(級)藍色暴雨:過去24小時8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50毫米以上強降水,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還將出現明顯降水。干旱:已有8個及以上的鄉鎮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冰凍:過去1天8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冰凍天氣,預計
46、未來3天上述市仍將出現冰凍天氣。低溫:過去3天8個及以上的鄉鎮出現較常年同期異常偏低的持續低溫天氣,預計未來2天氣溫持續偏低。高溫:預計未來2天8個及以上的鄉鎮將出現30攝氏度及以上,且有成片30攝氏度及以上高溫天氣。寒潮:24小時內有8個及以上的鄉鎮日平均氣溫將要下降8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或者已經下降8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并可能持續。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8個及以上的鄉鎮將出現大霧天氣。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8個及以上的鄉鎮將出現霜凍天氣。其它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10.2 氣象災害級別標準災害級別劃分級別標準特別重大(級)作物生長期持續干旱60天以
47、上,17個鄉鎮農作物受災或絕大多數鄉鎮因旱影響正常供水。農作物絕收面積3000公頃,倒塌房屋20間以上;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00人以上。因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250萬元以上。其他經市氣象應急揮部認定的特別重大氣象災害。重大(級)作物生長期持續干旱4160天,15個鄉鎮農作物受災或多數鄉鎮城因旱影響正常供水。農作物絕收面積12502500公頃,倒塌房屋1020間;緊急轉移安置群眾6001000人。因災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25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其他經市氣象應急揮部認定的重大氣象災害。較大(級)作物生長期持續干旱2140天,13個鄉鎮農作物受災或個別鄉鎮因旱影響正常供水。農作物絕收面積10002000公頃,倒塌房屋210間;緊急轉移安置群眾300600人。因災造成12人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2.5萬元以上12.5萬元以下。其他經市級以上氣象應急揮部認定的較大的氣象災害。一般(級)作物生長期持續干旱過程達20天,6個鄉鎮農作物受災或個別鄉鎮因旱影響正常供水。農作物絕收面積1250公頃以下,倒塌房屋2間以下;緊急轉移安置群眾250人以下。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5萬元以下;其他經縣氣象應急揮部認定的一般氣象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