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總則1.1編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1.2編制依據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辦發XX37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35號)、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山西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1.4工作原則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
2、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2 組織體系和職責任務*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出現超出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中型以上的地質災害時,市政府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省政府總指揮部負責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國務院總指揮
3、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市指揮部負責中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組成人員如下:指 揮 長:賈聯亭 副市長副指揮長:莫文山 市政府副秘書長王有明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魏長卿 市民政局副局長成 員: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通信公司、市氣象局、市地震局、*公路分局、市供電分公司、*軍分區、市武警支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中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
4、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地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協調市軍分區和市武警支隊迅速組織指揮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指導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處理其他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的重要工作。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王有明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和志勝擔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匯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市政府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市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并督促落實;
5、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市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組織應急防治與救災的新聞發布;起草市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市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3 預防和預警機制3.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3.1.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市政府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
6、部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市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地震監測網絡互聯,連接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市、區)的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3.1.2信息收集與分析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共享。3.2預防預警行動3.2.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轄區內主要災害
7、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訂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3.2.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于已造成建筑工程破壞與坍塌或者危及建筑工程安全的地質災害,市建設行政
8、主管部門應當參與研究避讓、預防、治理的對策。3.2.3“防災明白卡”發放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3.2.4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并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當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
9、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3.3地質災害速報制度3.3.1速報時限要求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如實向省政府、國土資源部報告??h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10、。3.3.2速報的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 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級)
1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l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
12、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5 應急響應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5.1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級)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省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
13、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省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訂應急防治措施。5.2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14、應急響應(級)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市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
15、、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5.3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級)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小型
16、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縣(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縣(市)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5.4應急響應結束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6 部門職責6.1緊急搶險救災*軍分區、市武警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進行工程
17、搶險。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部隊,協助災區政府動員受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被壓埋人員實施營救;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危險化學物品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處置,消除隱患。市建設局、市水利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供電分公司負責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氣、供電等生命線設施免遭損毀;組織搶修受損毀的供水、供氣、供電、水利等設施,保障正常運行。市旅游局負責督促被毀的旅游基礎設施和旅游服務設施的修復。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修復受損毀校舍或應急調配教學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的就學問題。6.2應急調查、監測和
18、治理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發生實況、地質災害的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并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程,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市水利局負責水情和汛情的監測以及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市氣象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對災區的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市地震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所需的地震資料信息,對與地質災害有關的地震趨勢進行監測預測。 6.3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按照事件級別由事發地衛生行政部門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預防和有效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和食物
19、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市衛生局根據需要, 對事發地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市農業局負責組織災區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的監測,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動物疫病的暴發流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協調災區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和衛生安全監測設備的緊急調用。6.4治安、交通和通訊市公安局負責協助災區有關部門維護社會治安,打擊擾亂、破壞災區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迅速組織交通管理和疏導,必要時,對災區和通往災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及時有效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緊急啟動疏堵保暢預防事故應急預案,確保搶險救災車輛順利通過,全力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市交通局、*公路分局和鐵路部
20、門負責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線的安全,確保道路暢通;及時組織搶修損毀的交通設施,保證救災物資運輸。市通信公司、市供電分公司負責組織、協調電力、通信運營企業盡快恢復受到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應急指揮信息通信電力暢通。6.5基本生活保障市民政局負責協助災區有關部門做好避險和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群眾的生活;負責對救災款物分配、發放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災區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6.6信息報送和處理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調查、核實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潛在威脅、影響范圍以及誘發因素;組織應急監測,實時掌握險情災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發展趨勢;隨時根據
21、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省人民政府總指揮部;及時發布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進展情況。6.7應急資金保障市財政局負責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市發改委負責重大救災項目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7 應急保障7.1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等,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地方
22、各級人民政府要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7.2通信與信息傳遞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并實現各部門的信息共享。7.3應急技術保障7.3.1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由市國土資源局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服務。7.3.2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市國土資源局及有關部門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開展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
23、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7.4宣傳與培訓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7.5信息發布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發布按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7.6監督檢查市國土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8 預案管理與更新8.1預案管理各縣人民政府負
24、責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各縣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市國土資源局備案。8.2預案更新本預案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每年評審一次,并根據評審結果進行修訂或更新后報市政府批準。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9 責任與獎懲9.1獎勵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9.2責任追究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
25、的有關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10 附則10.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地質災害易發區:指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地質災害危險區: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次生災害: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危險化學物品泄漏等。生命線設施:指供水、供電、糧油、排水、燃料、熱力系統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新修復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10.2預案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10.3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XX年* 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