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業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我礦為低瓦斯礦井,礦井火災一旦發生,輕則影響安全生產,重則毀壞煤炭資源和物資設備,造成人員傷亡,甚至引發瓦斯、煤塵爆炸,擴大災害范圍。1.1 事故類型:火災事故1.2 事故危害:1.2.1 井下發生火災后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特別一氧化碳會造成井下人員中毒死亡。1.2.2 影響生產,造成局部或全部停產。1.2.3 造成煤炭資源的損失,封閉火區將凍結大量的可采煤量。1.2.4 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火災將燒毀大量的設備,另外滅火還要消耗大量的人、財、物。1.2.5 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1.2.6 產生火風壓破壞通風系統,導致事故擴大。1
2、.3 事故原因分析1.3.1 內因火災:我礦 8#煤層屬于級自燃發火煤層,如果綜采面遇到地質構造或其他因素影響推進速度,易造成采空區遺煤緩慢氧化發生煤炭自燃。1.3.2 外因火災:外因火災是由于外來熱源引起的,井下電氣焊、噴燈焊、電鉆、電機、開關、插銷、接線三通、電纜等出現損壞、過負荷、短路等,引起火花,繼而引燃可燃物;違章放炮導致引燃可燃物而發火;機械摩擦及物體碰撞引燃可燃物而引起火災。1.3.3 火災事故易發生的場所主輔運輸巷道、回風巷道、采掘工作面、采空區、機頭硐室、變電所、電氣焊作業地點、材料巷等場所。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2.1 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2.2 防止事故擴大、二
3、次事故發生優先;2.3 保護環境優先。3預防與預警預防3.1 火災監測監控方式、方法3.1.1 外因火災1)生產指揮中心自動攝像,實時監控。2)井下跟班干部、崗位工、流動人員,任何人發現火災應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3.1.2 內因火災1)測定礦井空氣成分的變化,井下煙霧和一氧化碳傳感器連續自動監測監控。2)每周對采空區防火墻、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及回風巷、其他可能發熱地點進行檢查,觀測內容:氣體成份、閉墻內外壓差、氣溫、水溫等。3.2 火災預防措施3.2.1 防止外因火災措施1)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入井、使用燈泡取暖、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2)如果井下需施焊,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
4、,堅持“一焊一審批”制度。3)井口房、扇風機房20m 范圍以內,禁止有明火;4)入井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規定,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運電器設備。電纜末端的兩相短路必須滿足保護設備動作靈敏速斷要求。井下供電要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連采機拖拽電纜不準超過 200m,盤放圈數不準超過10 圈。5)在摩擦發熱的部件上安設過熱保護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每班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摩擦高溫點。避免截割堅硬巖石。為了防止產生摩擦沖擊火花,綜采機、連采機不得割頂割底。膠帶運輸機、電纜及電氣設備的火災預防措施見機電運輸事故應急專項預案。6)各井筒(平硐、主斜井)及主要大巷(輔運大巷
5、、主運大巷、回風大巷)、井下變電所都要進行噴漿支護。7)井下各主要機電硐室進回風側均應安設防火鐵門。機電硐室及機頭機尾、變電所、配電點滅火器材按規定配備。8)保證井上、下消防材料庫材料儲備地面消防材料庫位于四平臺,井下消防材料庫位于集中輔運67 聯巷。消防材料庫內的材料、工具品種和數量見附表,并由通風科每旬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非因處理事故不得使用,因處理事故所消耗的必須及時補齊。防火材料、器材和設施必須嚴格管理,保證需要時能發揮作用。礦每季度由礦長組織礦山救護隊、安監部門、通風部門、機電部門分別對井上、下消防系統、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9)消防水池及消防
6、管路系統管理水池必須保持不少于500m3儲水量。井下膠帶輸送機巷每隔50m,其它巷道每隔100m 設三通支管和閥門供消防灑水使用(與防塵管路共用),每個三通必須連接有軟管,軟管在非行人側時將閥門引到行人側以便使用。3.2.2 防止內因火災措施開采技術措施1)工作面按設計采高推采,少留頂煤、浮煤,加快回采速度,減少煤炭自燃機率。及時封閉采空區。封閉時在有浮煤的地點撒布巖粉。指定人員定期測定密閉墻內外溫度及CO、CO2、CH4、O2等指標,同時加強對密閉墻體的觀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2)派專人對工作面上方地表情況進行實地勘察,發現地表塌陷、裂縫及時安排充填,減少地表漏風。3)加強煤炭自燃發火的預測
7、預報工作。在各采空區封閉位置設置自燃發火觀測牌板,每周對采空區氣體、水溫、壓差等情況進行檢測,發現異常及時查清原因,采取措施處理,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4)煤柱留設合理。工作面靠大巷側均要留設50m 以上的永久性煤柱,不許留設設計以外的煤柱或隨意減小煤柱。3.2.3 防止礦井進風巷火災事故擴大措施如果礦井進風巷中(如主斜井、輔運平硐、主運大巷、輔運大巷等)發生火災事故,又不能及時將火災消滅在初期階段,已經威脅到人員的人身安全時,必須采取風流短路措施或進行礦井反風。反風時視火災發生部位決定采取何種反風方式。每年進行一次礦井反風暨救災演習。預警3.3 火災事故預警行動3.3.1 火災預兆1)外因火
8、災預兆:現場人員發現冒煙、火苗;其他地點的人員聞到膠皮味或看見巷道煙霧彌漫等現象。2)內因火災預兆:發現礦井空氣中有一氧化碳氣體且濃度逐漸升高,則可視為發生了自燃。人員的直接感覺。視覺:巷道內溫度增加,出現霧氣、煙霧,或在巷道壁上掛有平行水珠。氣味感覺:巷道內出現煤油味、氣油味、松節油或焦油味,此時煤炭氧化已到后期階段。如果出現芳香族的碳氧化合物氣味(煤油味),則肯定發生煤炭自燃。如果嗅到焦油味時,煤炭自燃已經達到嚴重程度。溫度感覺:煤溫、水溫、空氣溫度升高。疲勞感覺:產生的有害氣體使人出現頭痛、悶熱、精神不振、不舒服等疲倦不適的感覺。3.3.2 預警行動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
9、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報告礦生產指揮中心。生產指揮中心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后,應立即按照“應急響應程序”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搶救災區人員和實施滅火工作。4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外因火災比較直觀,初期火勢較小,容易控制,現場人員應充分利用消防供水管路、滅火器或其它可能利用的滅火工具直接滅火。如果火災規模較大,現場人員不能直接撲滅火災時,應盡快將火災的地點、范圍、性質等情況向礦生產指揮中心匯報。礦生產指揮中心接到井下報警后,應根據匯報情況立即通知災區人員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盡快沿避災路線撤離災區,并及時通知總指揮、副總指揮和礦山救護隊救災。4.1 主要進風井火災處理4.1
10、.1 主斜井進風井著火,采取打開副井底聯巷風門,通過短路將有害氣體直接引入總回風,或采取主扇反風,將有害氣體排出地面,防止有害氣體蔓延到礦井其他地點,避免造成火災范圍擴大,再采取措施進行滅火;4.1.2 輔運平硐發生火災時,副井底聯巷風門短路或采取主扇反風,將有害氣體直接引入總回風或排出地面,避免火災范圍擴大,再采取措施進行滅火;4.2 盤區主要進風巷發生火災處理1)火勢較小時先停大巷內的電源,然后就近用水或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匯報生產指揮中心。2)如果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全礦井反風。4.3 采煤工作面的火災處理4.3.1 先停工作面及進回風順槽的電源,然后就近用水或滅火器進行
11、滅火,同時匯報生產指揮中心。4.3.2 采煤工作面發生火災時:1)減小工作面風量,減少氧氣供給以減弱火勢。在火災下風側利用水量充足的水幕阻止火災蔓延,再進行直接積極滅火。2)從進風順槽口至回撤通道口著火,先將回撤通道風門打開進行短路,將有害氣體直接引入工作面回風排出地面,避免火災范圍擴大,再采取措施進行滅火;3)工作面發生火災,如果是煤層自燃引起的火災,則采取注水,拉架放煤,如果架前著火將自燃的煤炭挖出,用水將火澆滅。如果火勢較大,難以撲滅,瓦斯濃度逐漸上升,要立即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立即在進回風順槽口封閉。4)處理瓦斯燃燒過程中,不要隨意開閉回風側的風門,以防止瓦斯燃燒區的空氣受沖動而轉變為
12、爆炸。5)滅火過程不能停運瓦斯抽放泵,但泵站必須檢查抽出的一氧化碳和氣體溫度。6)如果不能直接滅火,人員佩戴自救器迅速按避災路線撤離。4.4 掘進工作面的火災處理掘進巷道的火災處理受通風條件限制,進出只有一條路線,處理難度較大。特別是由于發生火災后,巷道存在著風筒被燒斷、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瓦斯積聚達到爆炸界限、巷道中充滿濃煙烈火、火區溫度高、熾熱頂板冒落等情況,會給滅火工作帶來不同程度的危險性和復雜性。根據掘進巷道火災的性質、發生地點,采取可行的救災、滅火方案,方案如下:4.4.1 原則上維持局部通風機正常通風的情況下直接進行滅火。但救護隊員到達火災現場后,一定要保持原來的通風狀態,即停運的
13、通風機不要隨便開啟,運轉的通風機不要盲目停止,需進行偵察再確定采取方案。4.4.2 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如果風筒未燒斷,嚴禁停風,先停掘進巷道的電源,然后就近用水或滅火器進行滅火。如果火勢較大,用直接的方法撲滅不了的,難以撲滅,此時不要直接進入滅火,立即在安全地點遠距離封閉;如果是煤層自燃引起的火災,則破網將自燃的煤炭挖出,用水將火澆滅,滅火后,必須觀察一小時,防止火源復燃。4.5 其他地點火災:4.5.1 采空區著火要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注水、注氮、均壓等方法處理。滅火的過程中,及時封堵采空區漏風通道。4.5.2 傾斜巷道中發生火災時,如果巷道中為下行風流需采取措施防止風流逆轉,增加進風風量,減
14、少回風風阻,決不允許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如果巷道中為上行風流應保持正常風流方向不變在不引起瓦斯積聚的前提下減少供風量以減弱火勢。然后利用中間巷道、聯絡巷接近火源滅火。4.5.3 其他通風巷道發生火災時,利用現場條件積極進行直接滅火。為防止火勢擴大,在火源的上風側懸掛風帳等方法,減少巷道中的風量,減少氧氣供給以減弱火勢。在火災下風側利用水量充足的水幕阻止火災蔓延。4.5.4 當井下火災范圍較大,無法直接滅火或直接滅火無效時,必須采取封閉火區的滅火措施。封閉時應采取在火源的進、回風側同時封閉;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可以采用先封閉火源回風側,后封閉火源進風側的封閉順序;封閉火區時應采取措施,防止一氧
15、化碳中毒、缺氧窒息和瓦斯爆炸事故。4.6 發生火災時要保證災區和受火災威脅區人員的安全撤退,要防止火災事故擴大,為接近火源直接滅火創造條件,要避免氣體達到爆炸極限、發生瓦斯、煤塵爆炸,要防止出現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和再生火源的產生。5信息報告程序井下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利用工作面的固定電話或小靈通先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如果發生事故使工作地點的電話與生產指揮中心中斷,立即離開事故地點就近尋找電話或小靈通有信號的地方再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如果井下與地面通訊中斷,則派專人采用一切可利用手段快速向地面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性質、影響范圍、受災人數及姓名,并在安全地點接受生產指揮中心安排。因事故影
16、響撤離受阻,要集中休息,保持精力;利用人員定位系統呼救功能發出呼救信號,等待救援。生產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匯報后,立即匯報礦當日值班領導,匯同時召集搶險救災指揮部成員,研究制定救災方案,實施事故救援,并隨時將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向公司匯報,礦生產指揮中心電話:0350 7368054 或 6171312;傳真:03507368054;6應急處置6.1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我礦將火災事故響應級別分為三級:6.1.1 三級響應當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未影響礦井通風系統,且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由現場人員直接滅火同時礦井響應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進行搶險。6.1.2 二級響應井下發生的
17、火災,有可能造成火勢蔓延和災情的擴大,現場有被困人員,依靠礦力量無法有效控制和實施滅火工作,需要調動礦山救護隊所有力量進行火災撲救,按照“泰安煤業響應二級應急救援標準”要求,響應分公司應急救援預案。6.1.3 一級響應井下火災已形成火勢的蔓延和擴大,有可能發生爆炸燃燒,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立即按照“泰安煤業響應一級應急救援標準”要求,響應集團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向地方政府匯報請求增援,響應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6.2 響應程序6.2.1 應急響應1)當火災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下落不明時,礦應急救援總指揮則立即下達命令,決定響應泰安煤業火災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2)礦生產指揮中
18、心接到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示后,立即按照泰安煤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中“應急響應程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礦生產指揮中心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3)指揮部成員到達礦生產指揮中心或指定地點后,接受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命令,按各自職責開展搶救工作。4)救援工作由總指揮負責統一指揮,如果總指揮不能正常行使現場指揮職責,由副總指揮擔任現場指揮,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6.2.2 應急行動1)撤人(1)井下發生火災后,在礦山救護隊未入井及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要佩戴自救器,按照火災、瓦斯煤塵事故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面。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2)遇到無法撤
19、退時,應迅速進入躲避硐中(或進入臨時構筑避災硐室)等候營救。(3)礦生產指揮中心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員、上井人員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及被困人員姓名。2)排除險源:救護人員進入搶險救災現場,首先要切斷現場的電源、氣源,清除一切危險隱患及險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傷亡。3)救人第一:消防救護人員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裝備和器材迅速搶救受傷和被圍困人員,并將傷員轉交給現場的其他保障或醫療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4)先控后滅:滅火撲救的人員要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按照滅火預案、處置程序,采取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利用各種專業器材、裝備撲滅火災,消除火災事故隱患。5)現場警戒:由救護隊和礦通風部門人員組成,劃定火災現場
20、警戒區,維護火場秩序。對火場周圍道路實行安全警戒、疏散。6)搶救要求(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難人員,盡量減少人員傷亡;(2)在確認不發生二次火災可能時,要及時恢復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以恢復正常通風。(3)發生充滿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應加強通風,迅速按規定將高濃度有害氣體直接引入回風道中排出礦井,迅速恢復正常通風。(4)救災指揮部應根據事故地點、范圍,迅速決定是否改變礦井通風方式或局部反風;為保證人員呼吸,原則上不得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行。(5)處理事故時,礦山救護隊應在災區附近的新鮮風流中選擇安全地點設立井下基地。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井下基地應盡量靠近災區。(6)井下基地要鋪設
21、有通往指揮部和災區的電話,備有必要的裝備和救護器材,并由專人經常檢查基地風流和氣體變化情況。(7)處理事故時,進入災區的礦山救護隊員人數不得少于6 人,要攜帶必要的技術裝備。(8)救護隊員除佩帶氧氣呼吸器外,必須攜帶一定數量的隔離式自救器,發現被困人員后,首先將其搶救脫險。為了防止二次爆炸,發現火源應立即撲滅,并切斷災區電源。(9)當有爆炸危險時,必須將全部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險。否則,指揮部必須采取保證安全作業的措施。6.2.3 擴大應急災情較大或救護人員有困難時,礦指揮部可向外求援,啟動上一級預案。6.2.4 應急結束待人員全部救出,通風系統恢復后,礦指揮部總指揮
22、下達應急結束的命令,全體搶救人員才可撤離。應急結束后,泰安煤業工會、經營辦、安監處等部門參與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礦生產辦生產組、機電組、通風科協助制定恢復礦井正常通風和恢復正常生產的計劃,由各區隊組織實施。為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礦生產指揮中心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總結評審工作。6.3 處置措施6.3.1 處理煤炭的自燃發火1)井下工作人員發現煤炭自燃的主要征兆后,必須立即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自燃程度嚴重或危及人員安全時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災區。2)生產指揮中心接到匯報后立即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自燃程度嚴重時及時組織救護隊搶險救災。3)通風部門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火災范圍的進一步擴大,并根據現場
23、的實際情況,利用氣體分析、紅外探測、鉆孔探測等手段,判斷確定火源位置,然后采取針對性的滅火措施進行處理。4)煤炭自燃達到冒煙程度時,要檢查、分析發火地點的氣體成分及溫度變化情況,并布置專人檢查瓦斯,有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6.3.2 處理井下大范圍的火災1)搶救遇險人員,清理堵塞物,減弱火勢或撲滅發生的火災,恢復通風。先救出活人,特別是重傷人員,同時千方百計地幫助輕傷員,最后再將死亡人員運出。搶救中要做到有巷必查,應在查過的巷道做好標記,防止漏洞。密切監視災區瓦斯濃度及其變化,認真檢查有無殘留火源,發現火源徹底處理,防止瓦斯再次聚積到爆炸濃度而引起爆炸。在無爆炸危險時,先恢復通風,排除瓦斯,使災
24、區轉變為安全區,清除堵塞物,尋找堵塞區內人員。2)搶救方法與安全注意事項(1)選擇最短線進入災區。一般應從進風側進入,如進風巷道受阻,則由回風進入。災區較大時,應分別從進風與回風同時進入。(2)反風未經周密研究不允許進行。應保持原有的通風狀態,遇有害氣體威脅回風側人員時,為了救人,可在撤出進風流中的人員后進行局部反風。(3)如遇獨頭巷道,應及時清理堵塞物。巷道堵塞嚴重,短時間不能清除時,應恢復通風后再進行。(4)如遇獨頭巷道距離較長、有害氣體濃度大,支護損壞嚴重的情況,在確認沒有火源、遇險人員犧牲時,嚴禁冒險進入工作,要在恢復通風、支護完好后,方可搬運遇難人員。(5)火災引起的爆炸事故或在搶救
25、遇險人員有明火存在,應同時救人與滅火,并派專人監測檢查瓦斯濃度,防止瓦斯聚積。在滅火時,嚴防將火、煙引向瓦斯源或爆破器材附近,嚴防將盲硐瓦斯引向火源。如不易撲滅應先控制火勢,在無引爆危險的情況下搶救遇險人員。(6)進入災區前,應切斷災區電源。如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則應考慮切斷局扇電源后可能引起工作面瓦斯積聚,再次發生爆炸,威脅救災人員的安全。如進入災區后發現電器設備附近瓦斯達到危險濃度,則不允許在該處切斷電源,應在采區變電所或其它安全地點切斷電源。(7)進入災區時,要有專人檢查瓦斯、各種有害氣體、溫度及通風設施破壞情況,如瓦斯濃度達2%,且仍在迅速上升時,應立即退出災區,災區無人或確認人員已經
26、犧牲時,必須先恢復通風,再進行處理。(8)救災中,偵察小隊穿過支護破壞地區要架好臨時支護,保證退路安全。通過支護不好的地點時,隊員要一個一個地順序通過,并監視頂板動態,不許攀拉支架。(9)進入災區行動要謹慎,防止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爆炸。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礦上要按照要求的數量和質量配備應急物資,專人管理,及時更新、補齊,同時要保證隨用隨取。井上、下消防材料庫內的種類、數量見表 1、表 2 所示。表 1 井上消防材料庫備品表序 號備品名稱單 位數 量備注1 清水泵臺1 2 泥水泵臺2 3 管鉗子把8 4 木劇把2 5 平板鍬把4 6 10L 泡沫滅火器個25 7 二氧化碳滅火器個10 8 8kg
27、 干粉滅火器個14 9 風筒布m 500 10 水泥t 5 11 水玻璃t 1 12 100mm 鋼管m 500 焊成快速接頭13 150mm 鋼管m 100 焊成快速接頭14 200mm 鋼管m 50 焊成快速接頭15 75 mm 鋼管m 500 16 接管工具套4 17 15 mm 膠管m 500 18 10 mm 膠管m 500 19 風鎬臺2 20 潛水泵臺2 或存放于設備庫中21 木板m35 22 鐵釘(2、3、4)m350 表 2 井下消防材料庫備品表序號備品名稱單位數量備注1 管鉗子把6 2 救生繩根420 3 木劇把2 4 平板鍬把4 5 二氧化碳滅火器個10 6 8kg 干粉
28、滅火器個10 7 風筒布m 500 8 水泥t 2 9 500mm 伸縮風筒m 150 10 15 mm 膠管m 200 11 10 mm 膠管m 200 12 麻袋或塑料紡織袋條500 13 磚m310 14 沙子m32 15 木板m32 16 鐵釘(2、3、4)kg 20 8記錄礦生產指揮中心及相關搶救單位要做好礦井搶救記錄。泰安煤業瓦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我礦為低瓦斯礦井,礦井瓦斯事故是煤礦極其嚴重的災害之一,一旦發生,不僅會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還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1.1 事故類型:瓦斯事故1.2 事故危害:高濃度瓦斯可以使人窒息死亡,燃燒會燒傷人員、引發火災
29、。瓦斯爆炸時產生的瞬時高溫,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引起火災和二次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巷道及設備損壞、財產損失,還可能引起煤塵爆炸,造成更大的危害。1.3 事故危險性分析1.3.1 窒息與燃燒由于通風不良造成高濃度瓦斯積聚,有點燃瓦斯的熱源產生。1.3.2 瓦斯爆炸事故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瓦斯濃度達到爆炸界限516;要有足夠的氧氣。氧氣濃度不低于 12;能夠點燃瓦斯的熱源存在時間要大于瓦斯爆炸的感應期。點燃溫度為 650,點燃能量 0.28MJ。爆炸會產生高溫火焰(溫度可達 2000),爆炸沖擊波(最高1.2Mpa)并伴隨大量有毒有害氣體。1.3.3 易發生事故的場所瓦斯事故易發地點為采掘工
30、作面、盲巷、高冒區、綜采上隅角、排放瓦斯區域、抽放瓦斯系統等。掘進工作面一般發生在迎頭、巷道高冒處及停風區域,個別采空區或者盲巷由于封閉不及時、不嚴密而形成瓦斯積聚,引起瓦斯爆炸或燃燒。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2.1 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2.2 防止事故擴大優先;2.3 保護環境優先。3預防與預警3.1 危險源監控3.1.1 瓦斯監測監控方式、方法1)各采掘工作面和通風系統檢查配備專職瓦檢員跟班檢查,每班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三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2)完善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定期維護、維修,對各局部通風地點及其回風、綜采工作面及其回風、盤區和礦井總回風的瓦斯濃度進行 24 小時集中連續
31、監測,超限報警,各工作面實行瓦斯電、風電閉鎖。3)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入井車輛司機下井必須配帶便攜式瓦檢儀,處于常開狀態;井下不允許擅自調校和拆開儀器。4)連采機、綜掘機、錨桿機、裝載機、防爆膠輪車安設機載瓦斯傳感器,瓦斯超限報警、斷電。3.2 瓦斯事故預防措施3.2.1 規范采掘設計1)盤區開采前必須編制盤區設計。巷道布置、斷面必須滿足通風、行人、運輸和安全設施及設備安裝、檢修、施工的需要。2)采掘工作面開工前,必須編制作業規程。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措施。3)需要設置專用排瓦斯巷道的,尾排聯巷斷面、支護
32、必須滿足要求,尾排巷道必須貫穿整個工作面推進長度。3.2.2 加強通風系統管理1)根據采掘接續變化及時調整優化通風系統,力求通風網絡簡單。2)各采掘工作面、機電硐室必須實現獨立通風。消除不符合規程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老塘通風,各用風地點風速滿足規定。特殊情況需串聯通風的,必須制訂安全措施。3)加強通風設施管理,減少臨時通風設施,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生產單位負責管理好本區域內的通風設施,嚴禁破壞或隨意拆遷設施,確需改動時,報通風部門,由通風部門進行處理。4)巷道貫通時,連采、掘錨距貫通點 100m、綜掘距貫通點 50m、炮掘距貫通點20m,地測部門書面通知礦總工程師、安監、生產、通風部門和
33、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制定貫通安全技術措施,通風部門制定調改風措施并組織實施。5)連采機雙巷掘進距工作面最多保留三個聯巷用于行車、行人,其余聯巷及時封閉形成全負壓通風。單巷掘進,調車硐深度不允許超過 6m,以防形成盲巷;超過6 米的獨頭巷道嚴格按盲巷管理。瓦檢員每班對未封閉的聯巷及調車硐進行1 次瓦斯檢查,瓦斯超限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6)回采面結束后對采空區必須在一個月內全部封閉,防止采空區漏風和瓦斯涌出到生產巷道中。3.2.3 加強局部通風管理1)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工作面,無論工作或交接班都不準停風。因檢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運時,瓦斯檢查員或生產隊組負責人應立即將人員撤至全風壓新鮮風流
34、中,切斷電源,在停風巷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并向礦生產指揮中心和通風部門匯報。2)掘進面和其他使用風機的地點,風機、風筒安裝必須符合規程規定。風機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風筒吊掛靠幫、靠頂、平直、不準拐死彎、接頭雙反邊并上風筒接口器保證嚴密不漏風、異徑風筒設過渡節,先大后小,不準花接。3)臨時停工地點不準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生產指揮中心匯報,停風區域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必須在 24小時內封閉完畢。長期停風的獨頭巷道,必須及時進行封閉。4)對有計劃的停電停風必須制訂安全措施
35、,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無計劃停風由駐礦安監處組織追查并進行處罰,停電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設置柵欄、警標,設專人看管,恢復通風要有排放瓦斯的措施。5)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 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只有濃度均低于0.5%時,方可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6)當停風區內瓦斯濃度低于1.5%可以直接啟動風機,恢復通風;當停風區瓦斯濃度大于1.5%,小于 3%時,必須采取措施限量排放,嚴禁“一風吹”;當工作面瓦斯濃度達到或大于3%時,必須制定專門排放瓦斯措施報總工審批,進行排放。7)安設局部通風機地點的巷道風量應大于風機吸風量,瓦檢員每班檢查 1 次局部通風機附近的通風、瓦斯
36、情況,杜絕風機產生循環風。3.2.4 加強瓦斯管理健全瓦斯抽放系統、強化局部通風管理和人工檢查、監測監控、便攜式報警儀、機載探頭“四道防線”。1)所有采掘工作面設專職瓦檢員,對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風流每班至少檢查 3 次,對機電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都應納入檢查范圍。2)瓦檢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檢查制度、請示報告制度和“一炮三檢”及“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做到井下記錄牌、瓦檢手冊、瓦斯臺帳(日報表)“三對口”。嚴禁脫崗、睡崗、空班、漏檢、假檢及虛報瓦斯。3)通風隊值班人員每班審閱通風、瓦斯日報,每天報通風科、礦總工程師、礦長審批,發現瓦斯有升高趨勢,提前采取防
37、范措施。4)加強員工教育,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嚴禁瓦斯超限作業。5)各采掘工作面遇到瓦斯涌出增大地段時,必須控制循環進度,合理調整供風量,在保證瓦斯不超限的前提下,采取降低煤機割煤速度、多循環、小進度的方式組織生產。6)啟封巷道、排放瓦斯要有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執行。7)掘進工作面風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大于作業規程規定值,保證工作面的風量、風速符合要求。3.2.5 加強監測監控系統管理1)安全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2)中心站主機不少于2 臺,1 臺工作,1 臺備用,當電網停電后、主機或主通訊電纜發生故障時,系統、井下分站傳感器必須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于
38、 2h,保證甲烷風電閉鎖的全部功能。3)安全監控系統必須具有防雷電保護功能、具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動態實時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4)通風隊監控中心對瓦斯、一氧化碳、風機開停、瓦斯閉鎖等報警信息和異常值必須及時向隊值班領導和通風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信息處理記錄。監控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通知監測值班人員進行處理。5)所有采掘工作面開工生產前,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向通風部門提交安全監控設備安裝申請單,由監測主管人員按照申請單要求,及時安裝監控設備,安全監控裝置不完善禁止開工生產。6)掘進隊負責本掘進工作面傳感器電纜的敷設、移設,綜采隊負責回采工作面傳感器
39、電纜的移設、回撤工作。7)機電隊或采掘隊負責提供所管轄范圍內的監控分站電源及斷電控制條件,并負責分站電源及被控設備風電瓦斯閉鎖線的接線及拆除工作。8)通風隊負責井上、下監測分站、傳感器及控制設備等的安裝、維護、故障處理、標校、閉鎖試驗、巡檢及拆除工作,必須保證系統軟件、數據傳輸的穩定和可靠。每天將監測日報表報礦長、總工程師和礦通風部門審閱簽字,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9)井下分站應設置在便于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墊支架或吊掛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10)甲烷、溫度、一氧化碳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梁)不得大于 300mm
40、,距巷道側壁不小于200mm;風速傳感器應設置在巷道前后 10m 內無分支風流、無雜物,能準確計算測風斷面的地點;風門開關、設備開停、煙霧、負壓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準確、可靠反映監測點實際情況的位置。11)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必須設置設備開停傳感器,主要通風機的風硐應設置壓力傳感器;盤區風門、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風門設置風門開關傳感器。12)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的風筒末端應設置風筒傳感器。13)為監測被控制設備瓦斯超限是否斷電,被控開關設備負荷側必須設置饋電傳感器。14)當綜采工作面停采回撤時,工作面及回風巷應保證傳感器的正常監測,只有工作面回撤完畢,巷道封閉后方可回收各類傳感器。3.2.6 傳感
41、器的設置及瓦斯斷電控制范圍,見表1 所示。3.2.7 安全監控設備電源的設置和控制線的接線、改變或拆除,以及電纜的敷設,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分站及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源嚴禁設置在下列區域:斷電范圍內、采煤工作面及回風巷內、掘進工作面內、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采煤工作面、進風巷及回風巷,被串掘進巷道內。2)安裝或拆除分站及斷電控制系統時,必須根據分站供電及斷電范圍要求,由機電部門或施工單位電工接通或拆除井下電源及控制線。3)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連續可靠,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4)改變或拆除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通風部門、礦生產
42、指揮中心和礦總工程師后,方可進行。表 1 傳感器的設置及瓦斯斷電控制范圍甲烷傳感器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設置地點具體位置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斷電范圍綜放面后溜后溜電機上方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設置的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最后一架支架外側 1.0采煤工作面風流距工作面煤壁小于 10 米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采煤工作面回風巷距回風口 1015 米 1.0 1.0 1.0 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采煤工作面進風巷進風巷道口以里 1015m 0.5 0
43、.5 0.5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進、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采煤工作面回風巷中部巷道中部 1.0 1.0 1.0 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采煤機煤機上 1.0 1.5 1.0 采煤機及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電源掘進工作面風流與風筒出口相齊的異側 1.0 1.5 1.0 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掘進工作面回風流距回風口 1015 米 1.0 1.0 1.0 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前35 米 0.5 0.5 0.5 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0.5 1.5 0.5 包括局部通風機在內的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
44、安全型電氣設備雙巷掘進工作面混合回風流處 1.5 1.5 1.0 包括局部通風機在內的雙巷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掘進巷道中部巷道中部 1.0 1.0 1.0 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掘進機、錨桿機、裝載機 1.0 1.5 1.0 掘進機電源盤區回風巷及總回風巷 0.70 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的進風側進風側 35m處 0.5 0.5 0.5 機電硐室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防爆車內設置的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0.5 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道內臨時施工的電氣設備上風側上風側 1015m 1.0 1.0 1.0 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
45、設備地面原煤倉上方 1.5 1.5 1.5 貯煤倉運煤的各類運輸設備及其他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封閉的地面選煤廠內 1.5 1.5 1.5 選煤廠內全部電氣設備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內、帶式輸送機滾筒上方 1.5 1.5 1.5 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內全部電氣設備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室內 0.5 井下臨時瓦斯抽放泵站內 0.5 1.0 0.5 瓦斯抽放泵站電源5)監控設備之間應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礦用阻燃光纜連接,嚴禁與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電纜之間、電纜與其它設備連接時,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6)監測電纜敷設位于動力電纜上方0.1m 以上的距離,固定電纜應使用電纜鉤懸掛,臨時移設電纜用
46、幫扎帶或其它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間距不大于3m,且電纜應有適當的馳度。7)接線盒的進線嘴連接牢固、密封良好。密封圈厚度、金屬環直徑合適,與電纜之間不得包扎其它物品。電纜護套伸入接線盒壁內515mm。接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平墊圈不大于5mm,腔內連線松緊適當。3.2.8 安全監控設備的維護,必須遵守以下規定:1)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 次,設備安裝前必須先進行聯機調試、校正。2)按規定對甲烷傳感器進行調校,并對超限斷電、風電閉鎖進行測試。3)風速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風速計調校;溫度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溫度計調校;其他
47、傳感器應按照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調校。4)安全監控系統的分站、傳感器等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 個月,必須升井檢修。5)礦地面監測室實行24 小時值班制度,井下監測維護人員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發生故障時及時處理,在故障處理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6)瓦斯員每班利用光學瓦檢儀和便攜式瓦檢儀檢查瓦斯并與甲烷傳感器、機載式傳感器進行校對,異常時由通風隊監測維護工及時處理。7)機載甲烷斷電儀由通風隊統一建立臺帳管理,按規定期限進行標校維護。由司機負責監護、檢查清掃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監測人員進行處理。8)采掘工作面安全監控設備,由使用單位的跟班隊長或班長負責管理,采掘班長按規定移設,不得擅自停
48、用。如有損壞或零點、靈敏度不準確等,瓦檢員必須及時向通風隊匯報,由安全監測工進行處理。3.2.9 加強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使用、維護管理1)便攜瓦檢儀由通風隊集中管理、充電,發放。儀器發放前必須檢查便攜式瓦檢儀的零點和電壓值,不符合要求時禁止發放,杜絕儀器帶病發放。2)儀器收回后做好檢查和清理工作。檢查儀器外表完好情況,清理儀器表面及隔爆罩上的煤塵,保證儀器儀表的清潔完好,并對儀器進行充電。3)通風隊儀器維修工每七天用標準氣樣對儀器進行一次校正,并做好校正記錄,保證正常使用。3.2.10 綜采工作面采空區側保留順槽管理措施1)保留順槽為全負壓通風時,要合理配風,確保保留順槽、生產工作面上隅角瓦
49、斯不超限。2)保留順槽未形成全負壓通風時,需設局部通風機給獨頭巷道供風;在有尾排聯巷的獨頭保留順槽工作時,瓦斯濃度按照瓦斯尾巷進行管理。3)綜采面采過的聯巷要及時進行封閉,進風順槽側的聯巷封閉,應先施工里側墻,再施工外側墻,然后充填羅克休,施工時隨時檢查施工地點處的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低于1%方可施工作業,否則應采取措施。封閉尾排聯巷時,根據通風要求砌墻并預留尾排的通風口,當工作面采過后不進行尾排時,應及時封閉通風口。施工人員隨時檢查施工地點的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低于1.5%,方可施工作業。3.3 預防高溫火源措施3.3.1 嚴禁攜帶煙火入井、使用燈泡取暖、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如果井
50、下需施焊,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井口房、主要通風機房 20m 范圍以內,禁止有明火。3.3.2 入井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規定,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運電器設備。電纜末端的兩相短路必須滿足保護設備動作靈敏速斷要求。井下供電要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連采機拖拽電纜不準超過 200m,盤放圈數不準超過10 圈。3.3.3 在摩擦發熱的部件上安設過熱保護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每班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摩擦高溫點。避免截割堅硬巖石。為了防止產生摩擦沖擊火花,綜采機、連采機不得割頂割底。膠帶運輸機、電纜及電氣設備的火災預防措施見機電運輸事故應急專項預案。3.4 消
51、除因自燃發火產生的高溫火源3.4.1 預防自燃發火措施1)工作面按設計采高推采,少留頂煤、浮煤,加快回采速度,減少煤炭自燃機率。及時封閉采空區。封閉時在有浮煤的地點撒布巖粉。指定人員定期測定密閉墻內外溫度及CO、CO2、CH4、O2指標等,同時加強對密閉墻體的觀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2)派專人對工作面上方地表情況進行實地勘察,發現地表塌陷、裂縫及時安排充填,減少地表漏風。3)加強煤炭自燃發火的預測預報工作。在各采空區封閉位置設置自燃發火觀測站,每周對采空區有害氣體情況進行1 次檢測,發現異常及時查清原因,采取措施處理,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3.5 預警3.5.1 瓦斯超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
52、行處理1)工作面停風,各類運行車輛必須立即就地熄火,由班組長、瓦檢員指揮立即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一切人員和車輛入內,并及時向礦生產指揮中心匯報。2)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當停風區最高瓦斯濃度1.0%,二氧化碳濃度1.5%,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 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附近1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 1.5%,或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濃度 1.0%,或綜采工作面尾巷瓦斯濃度2.5%,或回風隅角瓦斯濃度1.5%,或上述地點 CO2 濃度 1.5%時,或瓦斯局部積聚地點附
53、近 20m 內,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1.0%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爆破地點附近 20m 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 1.0%時,嚴禁爆破。3.5.2 排放積聚的瓦斯1)排放瓦斯過程時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 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2)排放瓦斯過程中,回風系統內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得大于1.5%。3)排放結束,經檢查整個巷道內風流中瓦斯濃度1.0%,二氧化碳濃度1.5%,且系統穩定 30 分鐘無變化,方可恢復正常生產。3.5.3 局部瓦斯積聚的處理措施1)
54、增大巷道中的風速,使瓦斯與風流能充分地紊流混合,在巷道頂板裂隙發育地點,用木板將上頂背嚴填實。2)巷道局部頂板冒落時,可設導風板。掘進巷道冒頂處積聚的瓦斯可在風筒上接分支小風筒,向冒頂處送風吹散瓦斯。3)采空區密閉損壞泄露瓦斯,可以增加密閉厚度,增強抗壓能力。或對聯巷密閉進行噴漿或使用高分子材料處理。4)綜采面回風隅角瓦斯濃度超限看以在回風巷內增設臨時調風設施,降低工作面和回風隅角的負壓,從而降低瓦斯濃度;或在支架前方吊掛導風簾,引導風流稀釋架間瓦斯;或者啟用備用局部通風機向回風隅角供風,稀釋瓦斯。5)綜采工作面在回采過程中,工作面上下隅角必須設置擋風簾,減少采空區漏風。3.5.4 瓦斯爆炸1
55、)由現場的隊干在通風、安監人員配合下迅速組織災區和受災區威脅人員的撤退,直接受災區影響的人員要沉著、冷靜,在通風系統沒有遭到破壞的情況下,處于上風側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位于下風側人員,應佩戴好自救器,盡快按避災路線撤至新鮮風流中。在通風系統遭到破壞的情況下,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選擇正確的避災路線進行撤退。在撤退過程中,如遇爆炸沖擊或火焰襲來時,應立即背向沖擊波,伏臥底板或水溝內,設法避災或等待救援。災區附近工作人員聞聲后,按避災路線向上風側撤退。撤至安全地點,設好警戒,切斷電源,并立即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災情,聽從指揮部安排。2)如果撤退過程中遇到因事故造成巷道堵塞無法通過時,由跟班隊干、班長負責
56、集中人員統一行動,選擇安全的新鮮風流地點,并經常敲擊水管傳遞救援信息,等待救援。3)發生爆炸事故后,風機房主扇司機在沒有接到礦指揮部總工程師命令之前,不得改變主扇的運行方式,井下現場通風人員要及時匯報井下通風系統情況,不得隨意改變系統,應聽從指揮部命令。3.5.5 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擴大1)當一個工作面發生瓦斯事故時,要保持原有通風系統不變,降低事故區域瓦斯濃度,使礦井空氣瓦斯含量達到安全標準,同時查明事故發生地點、事故范圍,確定遇險人員位置,不得隨意改變通風設施原有狀態,特別在掘進工作面,不得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撤離其他工作地點的人員,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風設施,確保通風系統穩定,最大限度地控制
57、災害范圍。2)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救護隊員佩戴氧氣呼吸器,分成兩個或三個分隊分別沿發生災害的進風側和回風側進入事故地點,恢復通風系統、搜尋、營救受災區域的遇難人員,嚴禁任何人員不佩戴防護儀器或佩戴隔離式自救器進入災區。3)如果礦井主要進風巷中(如主斜井、膠運大巷、平硐、輔運大巷、工作面進風巷)發生瓦斯事故,又不能及時將災害消滅在初起階段,嚴重威脅井下人員人身安全時,要進行礦井反風。反風前要確認進風區域的人員全部撤離,方可實施礦井反風。4)若現場無法將瓦斯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事故地點,并及時對事故區域進行封閉。5)應特別注意預防發生瓦斯連續爆炸,如果發生連續爆炸,應利用爆炸間
58、隙進行事故搶救和其它工作。4信息報告程序4.1 預警信息報告程序井下發生瓦斯事故時,現場人員利用工作面的固定電話或小靈通先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如果發生事故使工作地點的電話與生產指揮中心中斷,立即離開事故地點就近尋找電話或小靈通有信號的地方再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如果井下與地面通訊中斷,則派專人采用一切可利用手段快速向地面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性質、影響范圍、受災人數及姓名,并在安全地點接受生產指揮中心安排。因事故影響撤離受阻,要集中休息,保持精力;利用人員定位系統呼救功能發出呼救信號,等待救援。生產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匯報后,立即匯報礦當日值班領導,匯同時召集搶險救災指揮部成員,研究制定救災
59、方案,實施事故救援,并隨時將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向公司匯報,礦生產指揮中心電話:0350 7368054 或 6171312;傳真:03507368054;5應急處置5.1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我礦將瓦斯事故響應級別分為三級:1)當井下發生瓦斯事故,未影響礦井通風系統,且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由礦井啟動自身應急預案進行搶險。2)當井下發生瓦斯事故,影響礦井通風系統,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下落不明,由分公司啟動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3)當井下發生瓦斯事故,分公司應急救援不能有效控制時,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5.2 響應程序5.2.1 應急響應1)當瓦斯事故可能
60、造成人員傷亡、下落不明時,礦應急救援總指揮則立即下達命令,決定響應泰安煤業瓦斯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2)礦生產指揮中心接到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示后,立即按照泰安煤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中“應急響應程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礦生產指揮中心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3)指揮部成員到達礦生產指揮中心或指定地點后,接受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命令,按各自職責開展搶救工作。4)救援工作由總指揮負責統一指揮,如果總指揮不能正常行使現場指揮職責,由副總指揮擔任現場指揮,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5.2.2 救援行動1)撤人(1)井下發生災害后,在礦山救護隊未入井及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要
61、佩戴自救器,按照瓦斯事故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面。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2)遇到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進入躲避硐中(或進入臨時構筑避災硐室)等候營救。(3)礦生產指揮中心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員、升井人員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及被困人員姓名。2)偵察礦山救護隊首先應組織人員進行偵察工作,準確探明事故性質、原因、范圍、被困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等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據。3)制定搶救方案待偵察清楚災情時,總指揮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救災方案。礦山救護隊具體負責實施偵察、搶險、救護等工作。4)搶救要求(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難人員,盡量減少人員傷亡;(2)
62、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同時要保障實施救援工作所需電源的供給;(3)在確認無二次爆炸可能時,要及時恢復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以恢復正常通風;(4)發生充滿瓦斯、一氧化碳的主要巷道應加強通風,迅速按規定將高濃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風道中排出礦井,迅速恢復正常通風;(5)救災指揮部應根據事故地點、范圍,迅速決定是否改變礦井通風方式或局部反風;為保證人員呼吸,原則上不得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行。1)救護要求(1)處理事故時,礦山救護隊應在災區附近的新鮮風流中選擇安全地點設立井下基地。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井下基地應盡量靠近災區。(2)井下基地要鋪設有通往指揮部和災區的電話,備有必要的裝備和救護器材,并由專人經常檢查基
63、地風流和氣體變化情況。(3)處理事故時,進入災區的礦山救護隊員人數不得少于6 人,要攜帶必要的技術裝備。(4)救護隊員除佩帶氧氣呼吸器外,必須攜帶一定數量的隔離式自救器,發現被困人員后,首先將其搶救脫險。為了防止二次爆炸,發現火源應立即撲滅,并切斷災區電源。(5)當有爆炸危險時,必須將全部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險。否則,指揮部必須采取保證安全作業的措施。5.2.3 擴大應急災情較大或救護人員有困難時,礦指揮部可向外求援,響應上一級預案。5.3 處置措施5.3.1 處理瓦斯爆炸事故1)搶救遇險人員,恢復通風,清理堵塞物和撲滅因爆炸引起的火災。先救出活人,特別是重傷人員,同
64、時千方百計地幫助輕傷員,最后再將死亡人員運出。搶救中要做到有巷必查,應在查過的巷道做好標記,防止漏洞。密切監視災區瓦斯濃度及其變化,認真檢查有無殘留火源,發現火源徹底處理,防止瓦斯再次聚積到爆炸濃度而引起二次爆炸。在無爆炸危險時,先恢復通風,排除瓦斯,使災區轉變為安全區,使不佩帶呼吸器的人員參加搶救工作。清除堵塞物,尋找堵塞區內人員。偵察中應查清現場情況,如爆炸后遇險人員的倒向、傷害部位與傷害程度,巷道、支架、設備和損壞與移動情況等,確定爆炸源與爆炸波傳播方向及影響區。對復雜與極度復雜的爆炸事故認真分析,將偵察詳情報告指揮部,再按指揮部下達的任務行動。2)搶救方法與安全注意事項(1)選擇最短線
65、進入災區。一般應從進風側進入,如進風巷道受阻,則由回風進入。災區較大時,應分別從進風與回風同時進入。(2)反風未經周密研究不允許進行。應保持原有的通風狀態,遇有害氣體威脅回風側人員時,為了救人,可在撤出進風流中的人員后進行局部反風。(3)如遇獨頭巷道,應及時清理堵塞物。巷道堵塞嚴重,短時間不能清除時,應恢復通風后再進行。(4)如果獨頭巷道距離較長、有害氣體濃度大,支護損壞嚴重的情況,在確認沒有火源、遇險人員已犧牲時,嚴禁冒險進入工作,要在恢復通風、維護好巷道后,方可搬運遇難人員。(5)火災引起的爆炸事故或在搶救遇險人員有明火存在,應同時救人與滅火,并派專人監測檢查瓦斯濃度,防止瓦斯聚積。在滅火
66、時,嚴防將火煙引向瓦斯源或爆破器材附近,嚴防將盲硐瓦斯引向火源。如不易撲滅應先控制火勢,在無引爆危險的情況下搶救遇險人員。(6)進入災區前,應切斷災區電源。如掘進工作面瓦斯引起火災,則應考慮切斷局部通風機電源后可能引起工作面瓦斯積聚,再次發生爆炸,威脅救災人員的安全。如進入災區后發現電器設備附近瓦斯達到危險濃度,則不允許在該處切斷電源,應在采區變電所或其它安全地點切斷電源。(7)進入災區時,要有專人檢查瓦斯、各種有害氣體、溫度及通風設施破壞情況,如瓦斯濃度達2%,且仍在迅速上升時,應立即退出災區,災區無人或確認人員已經犧牲時,必須先恢復通風,再進行處理。(8)救災中,偵察小隊穿過支護破壞地區要
67、采取臨時支護,保證退路安全。通過支護不好的地點時,隊員要一個一個地順序通過,并監視頂板動態。(9)進入災區行動要謹慎,防止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爆炸。5.3.2 應急結束待人員全部救出,通風系統恢復后,礦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應急結束的命令,全體搶救人員才可撤離。應急結束后,泰安煤業善后處理組、安全監測組、事故調查組等部門參與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礦生產辦生產組、機電組、通風科協助制定恢復礦井正常通風和恢復正常生產的計劃,由各區隊組織實施。為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礦生產指揮中心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總結評審工作。6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礦上要按照要求的數量和質量配備應急物資,專人管理,及時更新,同時要保證隨用隨取
68、。序號物質裝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備注1 局部通風機及開關2 30kW 臺6 2 電纜礦用km 3 3 風筒布2m 4m 塊50 4 鋼圈風筒 800 10 條100 5 柔性風筒 800 10 條100 6 木料m3 20 7 高壓膠管 25 10 m 1000 8 水管 50 10 m 1000 7記錄礦生產指揮中心及相關搶救單位要做好礦井搶救記錄。泰安煤業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我礦 8#煤煤塵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數為50.8%。1.1 事故類型及危害1.1.1 事故類型:煤塵事故1.1.2 事故危害:1)引起工人患塵肺病、影響工作環境和視線,降低工作效率。2)煤塵
69、燃燒和爆炸,煤塵爆炸的效應與瓦斯爆炸效應基本相同,但是所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往往大于瓦斯爆炸,所以其危害更大。1.2 事故原因分析1.2.1 塵肺病人體長期吸入大量呼吸性粉塵進入人體肺部細胞,造成人體肺部細胞逐步纖維化,使人呼吸功能逐漸衰竭、死亡。1.2.2 發生煤塵爆炸事故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煤 塵 本 身 具 有 爆 炸 性 且 懸 浮 在 空 氣 中 并 達 到 一 定 濃 度(45-2000g/m3);引爆火源的溫度為700-800;氧氣濃度不低于18%。1.3 煤塵事故易發生的場所煤塵事故易發地點為礦井總回風、主要回風、工作面回風、采掘工作面、主要運輸巷道等。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2.1
70、 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2.2 防止事故擴大優先;2.3 保護環境優先。3預防與預警預防3.1 煤塵監測監控方式、方法3.1.1 每月由測塵員根據測塵計劃,對全塵、呼吸性粉塵進行測定,每半月測定一次。粉塵分散度每半年測定一次,游離二氧化硅每半年測定分析化驗一次,將結果歸檔保存。3.2 預防措施:3.2.1 合理配風,在滿足最小風速的前提下,選擇最佳排塵風速,防止煤塵積聚或飛揚。3.2.2 采煤機、連采機必須具備有效的內外噴霧裝置,連采面、掘錨面除塵風機使用良好,達到最佳除塵效果;綜采面架間必須安設手動噴霧,每十架至少安設1 組架間噴霧,煤機割煤期間下風側噴霧裝置正常開啟;已安裝負壓
71、除塵系統的采掘面必須堅持使用。3.2.3 防塵灑水管路到位、系統完善,膠輔運巷每500m 設 1 組水幕,采掘面按規定安設凈化噴霧,保證水幕霧化良好,能夠全斷面封閉。3.2.4 工作面上下順槽必須安設消塵管路,保證供水量、水壓滿足生產及防塵需求。3.2.5 噴霧設施前加裝過濾裝置,保證水質不致出現堵塞噴咀的現象。生產隊組設專人負責噴霧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發現霧化效果不好,及時檢查供水軟管、過濾器、噴咀等部件是否出現堵塞現象,并及時進行維修、更換。轉載點進行封閉,下風側設噴霧,減少煤塵的產生。3.2.6 按照綜合防塵管理規定各隊定期沖洗所負責巷道的積塵。主要進、回風井筒、大巷、盤區主要進、回風巷
72、道每月至少清掃、沖洗一次積塵,采煤工作面每班沖洗一次。回風巷每周至少清掃沖洗一次,積塵程度嚴重時,每三天沖洗一次,掘進巷道、綜采面膠運巷每旬至少清掃沖洗一次。粉塵污染程度嚴重,造成風筒、電纜、機電設備、皮帶管架等積塵較大時,應安排每周至少清掃沖洗一次。3.2.7 在采掘面進回風順槽、盤區進回風口及其它易積聚煤塵的地點設置隔爆設施,隔爆設施的設置地點、數量、水量應符合規定。3.3 預防高溫火源措施3.3.1 嚴禁攜帶煙火入井、使用燈泡取暖、井下拆開、敲打、撞擊礦燈。如果井下需施焊,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井口房、主要通風機房 20m 范圍以內,禁止有明火。3.3.2 入井電器設備必須符
73、合防爆規定,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運電器設備。電纜末端的兩相短路必須滿足保護設備動作靈敏速斷要求。井下供電要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連采機拖拽電纜不準超過 200m,盤放圈數不準超過10 圈。3.3.3 在摩擦發熱的部件上安設過熱保護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每班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摩擦高溫點。避免截割堅硬巖石。為了防止產生摩擦沖擊火花,綜采機、連采機不得割頂割底。膠帶運輸機、電纜及電氣設備的火災預防措施見機電運輸專項措施。3.4 煤塵爆炸預警行動3.4.1 由現場的隊干在通風、安監人員配合下迅速組織災區和受災區威脅人員的撤退,直接受災區影響的人員要沉著、冷靜,在通
74、風系統沒有遭到破壞的情況下,處于上風側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位于下風側人員,應佩戴好自救器,盡快按避災路線撤至新鮮風流中。在通風系統遭到破壞的情況下,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選擇正確的避災路線進行撤退。在撤退過程中,如遇爆炸沖擊或火焰襲來時,應立即背向沖擊波,伏臥底板或水溝內,設法避災或等待救援。災區附近工作人員聞聲后,按避災路線撤退。撤至安全地點,設好警戒,切斷電源,并立即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災情,聽從指揮部安排。3.4.2 如果撤退過程中遇到因事故造成巷道堵塞無法撤離時,由跟班隊干、班長負責集中人員統一行動,選擇安全的地點避難,并經常敲擊水管傳遞救援信息,等待救援。3.4.3 發生爆炸事故后,風機房
75、主要通風機司機在沒有接到礦指揮部命令之前,不得改變主要通風機的運行方式,井下現場通風人員要及時匯報井下通風系統情況,不得隨意改變系統。3.4.4 當某一地點發生煤塵事故時,生產指揮中心要根據事故現場匯報情況判斷事故發生地點、影響范圍,確定遇險人員位置;應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風設施,保持井下現場通風系統原有狀態,掘進工作面不得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最大限度地控制災害范圍,迅速撤離其他工作地點的人員到地面。3.4.5 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救護隊員佩戴氧氣呼吸器,分成兩個或三個分隊分別沿災區的進風側和回風側進入事故地點,恢復通風系統、搜尋、營救受災區域的遇難人員,嚴禁任何人員不佩戴防護儀器或佩戴隔離式
76、自救器進入災區。3.4.6 如果礦井主要進風巷中(如主斜井、膠運大巷、平硐、輔運大巷、工作面進風巷)發生煤塵事故或引起火災,又不能迅速將災害消滅時,災害氣體嚴重威脅井下人員人身安全時,要進行礦井反風。反風前要確認進風區域的人員全部撤離,方可實施礦井反風。3.4.7 應特別注意預防發生煤塵連續爆炸。如果發生連續爆炸,應利用爆炸間隙進行事故搶救和其它工作。3.4.8 如果煤塵事故引起火災,處理煤塵事故的同時響應火災應急預案。4信息報告程序4.1 預警信息報告程序井下發生煤塵事故時,現場人員利用工作面的固定電話或小靈通先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如果發生事故使工作地點的電話與生產指揮中心中斷,立即離開事故
77、地點就近尋找電話或小靈通有信號的地方再向生產指揮中心匯報;如果井下與地面通訊中斷,則派專人采用一切可利用手段快速向地面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性質、影響范圍、受災人數及姓名,并在安全地點接受生產指揮中心安排。因事故影響撤離受阻,要集中休息,保持精力;利用人員定位系統呼救功能發出呼救信號,等待救援。生產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匯報后,立即匯報礦當日值班領導,匯同時召集搶險救災指揮部成員,研究制定救災方案,實施事故救援,并隨時將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向公司匯報,礦生產指揮中心電話:0350 7368054 或 6171312;傳真:03507368054;5應急處置5.1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
78、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我礦將煤塵事故響應級別分為三級:5.1.1 當井下發生煤塵事故,未影響礦井通風系統,且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由礦井啟動自身應急預案進行搶險。5.1.2 當井下發生煤塵事故,影響礦井通風系統,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下落不明,由分公司啟動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5.1.3 當井下發生煤塵事故,分公司應急救援不能有效控制時,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5.2 響應程序5.2.1 應急響應1)當煤塵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下落不明時,礦應急救援總指揮則立即下達命令,決定響應泰安煤業煤塵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2)礦生產指揮中心接到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示后,立即按照泰安煤業安全生產事故應
79、急救援綜合預案中“應急響應程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礦生產指揮中心集合或趕赴指定地點。3)指揮部成員到達礦生產指揮中心或指定地點后,接受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命令,按各自職責開展搶救工作。4)救援工作由總指揮負責統一指揮,如果總指揮不能正常行使現場指揮職責,由副總指揮統一指揮,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5.2.2 救援行動1)撤人(1)井下發生災害后,在礦山救護隊未入井及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要佩戴自救器,按照煤塵事故避災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面。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2)遇到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進入躲避硐中(或進入臨時構筑避災硐室)等候營救。(3)礦生產指揮
80、中心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員、升井人員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及被困人員姓名。2)偵察礦山救護隊首先應組織人員進行偵察工作,準確探明事故性質、原因、范圍、被困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煤塵等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據。3)制定搶救方案待偵察清楚災情時,總指揮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救災方案。礦山救護隊具體負責實施偵察、搶險、救護等工作。4)搶救要求(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難人員,盡量減少人員傷亡;(2)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同時要保障實施救援工作所需電源的供給;(3)在確認無二次爆炸可能時,要及時恢復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以恢復正常通風;(4)發生充滿煤塵、一氧化碳的主要巷道應加強通
81、風,迅速按規定將高濃度煤塵直接引入回風道中排出礦井,迅速恢復正常通風;(5)救災指揮部應根據事故地點、范圍,迅速決定是否改變礦井通風方式或局部反風;為保證人員呼吸,原則上不得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行。5)救護要求(1)處理事故時,礦山救護隊應在災區附近的新鮮風流中選擇安全地點設立井下基地。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井下基地應盡量靠近災區。(2)井下基地要鋪設有通往指揮部和災區的電話,備有必要的裝備和救護器材,并由專人經常檢查基地風流和氣體變化情況。(3)處理事故時,進入災區的礦山救護隊員人數不得少于6 人,要攜帶必要的技術裝備。(4)救護隊員除佩帶氧氣呼吸器外,必須攜帶一定數量的隔離式自救器,發現被困人員
82、后,首先將其搶救脫險。為了防止二次爆炸,發現火源應立即撲滅,并切斷災區電源。(5)當有爆炸危險時,必須將全部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險。否則,指揮部必須采取保證安全作業的措施。5.2.3 擴大應急災情較大或救護人員有困難時,礦指揮部可向外求援,響應上一級預案。5.3 處置措施5.3.1 處理煤塵爆炸事故1)搶救遇險人員,恢復通風,清理堵塞物和撲滅因爆炸引起的火災。先救出活人,特別是重傷人員,同時千方百計地幫助輕傷員,最后再將死亡人員運出。搶救中要做到有巷必查,應在查過的巷道做好標記,防止漏洞。密切監視災區煤塵濃度及其變化,認真檢查有無殘留火源,發現火源徹底處理,防止煤塵再
83、次聚積到爆炸濃度而引起二次爆炸。在無爆炸危險時,先恢復通風,排除煤塵,使災區轉變為安全區,使不佩帶呼吸器的人員參加搶救工作。清除堵塞物,尋找堵塞區內人員。偵察中應查清現場情況,如爆炸后遇險人員的倒向、傷害部位與傷害程度,巷道、支架、設備和損壞與移動情況等,確定爆炸源與爆炸波傳播方向及影響區。對復雜與極度復雜的爆炸事故認真分析,將偵察詳情報告指揮部,再按指揮部下達的任務行動。2)搶救方法與安全注意事項(1)選擇最短線進入災區。一般應從進風側進入,如進風巷道受阻,則由回風進入。災區較大時,應分別從進風與回風同時進入。(2)反風未經周密研究不允許進行。應保持原有的通風狀態,遇有害氣體威脅回風側人員時
84、,為了救人,可在撤出進風流中的人員后進行局部反風。(3)如遇獨頭巷道,應及時清理堵塞物。巷道堵塞嚴重,短時間不能清除時,應恢復通風后再進行。(4)如果獨頭巷道距離較長、有害氣體濃度大,支護損壞嚴重的情況,在確認沒有火源、遇險人員已犧牲時,嚴禁冒險進入工作,要在恢復通風、維護好巷道后,方可搬運遇難人員。(5)火災引起的爆炸事故或在搶救遇險人員有明火存在,應同時救人與滅火,并派專人監測檢查煤塵濃度,防止煤塵聚積。在滅火時,嚴防將火煙引向煤塵源或爆破器材附近,嚴防將盲硐煤塵引向火源。如不易撲滅應先控制火勢,在無引爆危險的情況下搶救遇險人員。(6)進入災區前,應切斷災區電源。如掘進工作面煤塵引起火災,
85、則應考慮切斷局部通風機電源后可能引起工作面煤塵積聚,再次發生爆炸,威脅救災人員的安全。如進入災區后發現電器設備附近煤塵達到危險濃度,則不允許在該處切斷電源,應在采區變電所或其它安全地點切斷電源。(7)進入災區時,要有專人檢查煤塵、各種有害氣體、溫度及通風設施破壞情況,如煤塵濃度達 2%,且仍在迅速上升時,應立即退出災區,災區無人或確認人員已經犧牲時,必須先恢復通風,再進行處理。(8)救災中,偵察小隊穿過支護破壞地區要采取臨時支護,保證退路安全。通過支護不好的地點時,隊員要一個一個地順序通過,并監視頂板動態。(9)進入災區行動要謹慎,防止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爆炸。5.3.2 應急結束待人員全部救出
86、,通風系統恢復后,礦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應急結束的命令,全體搶救人員才可撤離。應急結束后,泰安煤業善后處理組、安全監測組、事故調查組等部門參與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礦生產辦生產組、機電組、通風科協助制定恢復礦井正常通風和恢復正常生產的計劃,由各區隊組織實施。為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礦生產指揮中心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總結評審工作。6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礦上要按照要求的數量和質量配備應急物資,專人管理,及時更新,同時要保證隨用隨取。序號物質裝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備注1 局部通風機及開關2 30kw 臺6 2 電纜礦用km 3 3 風筒布2m 4m 塊50 4 鋼圈風筒 800 10 條100 5 柔性風筒 800 10 條100 6 木料m3 20 7 高壓膠管 25 10 m 1000 8 水管 50 10 m 1000 7記錄礦生產指揮中心及相關搶救單位要做好礦井搶救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