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1.總則1.1編制目的規范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林公司)所屬各風場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充分發揮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積極作用,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夠迅速、準確、有效的組織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或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提高海林公司在發生電wang大面積停電時應急、應變和黑啟動能力。檢驗本公司各種設施、設備的配置、性能及操作、能力管理,特制訂本預案。1.2編制依據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1.2.2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國務院令第42號)。1.2.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生產
2、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1.2.4黑龍江電wang調度規程。1.2.5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1.3適用范圍適用于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所屬各風場發生的全場停電事故,即發生的事故已經(或預期)造成全場停電時啟動本預案,用于指導事故的報警、處理、搶修、恢復等全過程。1.4工作原則1.4.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各級
3、領導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的作用,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1.4.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加強以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1.4.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各項準備工作。1.4.5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使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1.4.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
4、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其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員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2.組織機構及職責2.1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2.1.1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2.1.1.1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是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全場停電事故應急管理的領導機構,負責研究和部署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行使應急救援指揮職責。組長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擔任,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擔任副組長。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2.1.1.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
5、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工程師成員:綜合部經理,生產運營部經理,HSE(安健環)部主任,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海浪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運行班長下設應急辦公室和搶修救援隊應急辦公室主任生產運營部經理兼任,日常管理掛靠生產運營部,xxxxx0453-6943452。搶修救援隊隊長風電場各班長擔任,日常管理掛靠風電場,xxxxx0453-6943453, 0453-69434912.1.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2.1.2.1發生全場停電事故時,應立即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指揮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2.1.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1)全面組織事故應急救
6、援工作。(2)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專業小組進行事故應急救援。(3)接受應急指揮部的指導,及時向中電新能源匯報事故信息和對外信息發布。2.1.2.3生產運營部的主要職責(1)協調、聯絡應急機構和部門。(2)負責本預案的培訓、演練、完善工作。(3)為全場停電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建議。(4)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5)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6)監督、管理本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7)當發生全場停電事故時進行應急指揮。(8)監督風電場應急物資準備工作。2.1.2.4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的主要職責(1)發生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響應時,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應急救援。
7、(2)做好發生全場停電事故時的警戒工作。(3)配合生產運營部協調應急物資。2.1.2.5 HSE(安健環)部的主要職責(1)監督、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2)監督、管理本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3.應急響應分類3.1 級響應是指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3.1.1全場停電事故預期為一般事故。3.1.2預期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0萬元及以上。3.2級響應是指公司已經發生或預期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5萬元及以下。3.2.1設備故障已經或預期為一類障礙。3.3事故風險主要如下:3.3.1可能造成全場停電的危險源主要有:3.3.1.1于強烈地震,造成出線桿塔、廠房、風機倒塌。3
8、.3.1.2于暴風雨、雷電、洪水、冰雹,造成電氣設備、輸電線路跳閘。3.3.1.3風電機組跳閘。3.3.1.4發生人為破壞行為。3.3.1.5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發生誤操作,保護動作或重要設備(如主變、廠用變)失電,處理不當故障擴大導致全場停電。3.3.1.6于電wang波動,電wang電壓超越了風電機并wang運行的最低電壓。3.3.2設備資源3.3.2.1公司備電源的種類、供電時間、供電能力(1)每個風場設有一臺柴油發電機,以保證事故情況下對控制電源和操作電源供電。(2)蓄電池組供電能力、時間:蓄電池組的供電能力為xxxx0Ah,供電時間約為4h3.3.2.2備用電源正常及事故情況下的運行方
9、式事故情況下,柴油發電機可投入運行,確保升壓站站內監控設備及繼保設備的正常運行。3.3.3外部電wang失壓時的措施。盡量減少直流負荷,盡可能地延長蓄電池的運行時間,加強對柴油發電機的檢查,確保柴油發電機組正常運行。4.應急響應4.1分級響應4.1.1發生嚴重全場停電事故響應級別為級時4.1.1.1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1)啟動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指令風場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授權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協調和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開通與事故現場的通信聯系,就全場停電事故應急處置作出決策和部署。4.1.1.2生產運營部啟動全場停電事故應急
10、預案,指令風場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基本情況。(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和指揮應急救援。(4)保持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牡丹江調度中心、黑龍江省調度中心聯系渠道的暢通,及時報送相關信息。4.1.1.3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1)盡快分析故障原因、事發桿塔。(2)啟動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按照生產運營部的指令,組織應急救援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3)事故信息及時上報。4.1.2發生一般全場停電事故,響應級別為級響應時4.1.2.1事故發生的部門自行進行應急處理。4.1.2.2應急部門進入預備狀態,為應急啟動做出初步準備,將事故情況通知公司有
11、關的領導。4.1.2.3生產運營部與牡丹江調度中心的應急指揮部門建立通信聯系,密切關注全場停電事故應急工作的進展。4.1.2.4按照日常工作流程參與全場停電事故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單位應急指揮部門的報告和請求。4.2應急措施4.2.1現場應急處置4.2.1.1全風場進入黑啟動狀態,并上報調度。4.2.1.1.1風電場主變跳閘,站用變電源掉電。4.2.1.1.2斷開所有支線刀閘,主變負荷為零。4.2.1.1.3啟動柴油發電機給400v母線供電,保證現場照明。4.2.1.1.4通知各崗位全場停電,進行相應處理。4.2.1.1.5停用不重要的直流負荷,復位廠用電系統各開關,為恢復廠用電電源做好準備。4
12、.2.1.1.6搶修隊伍查找故障點,及時處理故障。4.2.2省調受令,現場恢復。4.2.2.1線路合閘送電。4.2.2.1.1根據風場實際情況線路電源應在30分鐘內恢復供電。根據風機的性能,盡量縮短風機啟動時間。4.2.2.1.2恢復主變運行。4.2.2.1.3恢復400V廠用電系統4.2.2.1.4恢復機組UPS交流電源供電。4.2.2.1.5向黑龍江省調度中心匯報全場黑啟動成功狀態。4.2.3擴大應急響應全場停電事故處理過程中如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亞布力鎮醫院,并啟動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4.3應急結束事故處理完畢后,檢修人員向運行人員交待有關注意事項,運行人員做好事故處
13、理記錄并向場長匯報。場長在全場恢復正常運行方式后,經公司應急委批準,宣布應急結束。5.后期處置5.1恢復調整優化相關系統的方式。5.2事故或事件調查5.2.1生產運營部負責事件的調查。5.2.2調查的內容: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理過程、造成的損失、人員的責任。5.2.3調查的方法:召開分析會、現場取證、人員談話、技術分析。5.2.4調查的目的:吸取事故教訓、完善應急預案。5.3對預案及本次應急工作總結生產運營部對本次應急工作進行總結,內容有應急工作的評價、各項措施需要改進的內容等。5.4事故調查全場停電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除配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事故調查外,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成立事
14、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查處。事故調查報告應及時向中電新能源報告。6.應急保障6.1通信與信息保障6.1.1公司應急值班xxxxx0453-64176856.1.2生產運營部應嚴格執行應急信息專報制度。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6.1.3公司應急資源為公司所有部門和人員以及應急備用物資。6.2應急隊伍保障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應急隊伍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應急隊伍素質。6.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6.3.1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存地點為公司物資庫房,應急物資、裝備供應商為有資質的公司
15、和廠家供應,生產運營部負責檢查落實該公司和廠家的資質,并簽署技術服務、保障協議.6.3.2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應一目了然。6.4經費保障全場停電事故應急處置發生的費用超出保險賠償部分,應急處置完成后,綜合部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6.5其他保障6.5.1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加強日常車輛的管理,安排應急值班車輛,保障應急事件發生時交通運輸車輛的供應,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7.培訓與演練7.1培訓7.1.1生產運營部、各風電場負責對新員工進行本應急預案的學習,每年定期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告知講解,
16、使其了解全場停電事故的發生原因,了解全場停電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7.1.2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負責定期組織各專業人員進行應急管理知識及應急預案、基本作業技能、自我保護技能的培訓。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員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統一組織實施。7.2演練7.2.1每年對參與應急行動的所有相關人員進行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協同作戰能力,如: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應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并加強脫離致害物、緊急救治、醫療護理以及職業危害、電力安全生產規程等方面知識的培訓。7.2.2為檢驗本預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檢驗應急設備的可靠性,強化應急人員對本預案應急程序的熟練程
17、度、應急人員職責和任務,本預案每二年進行一次全面演練,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練的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對本預案在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應及時進行修訂、完善。7.2.3要求預案演練完畢應及時進行總結,總結至少包括以下內容:7.2.3.1參加演練的單位、部門、人員和地點。7.2.3.2起止時間。7.2.3.3演練項目和內容。7.2.3.4演練環境條件。7.2.3.5演練動用的物資和設備。7.2.3.6演練效果。7.2.3.7持續改進的建議(預案和演練)。7.2.3.8過程中文字和圖像資料等。8.監督與獎懲8.1監督8.1.1 HSE(安健環)部負責監督預案演練、培
18、訓等日常管理工作;對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8.2獎懲8.2.1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8.2.2獎勵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個人,生產運營部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8.2.2.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8.2.2.2防止或搶險救援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8.2.2.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8.2.2.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8.2.3責任追究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
19、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行政處分:8.2.3.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8.2.3.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8.2.3.3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8.2.3.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8.2.3.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8.2.3.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8.2.3.7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行為的。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全場停電事故或在應急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和行政正職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9.附則9.1術語和定義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9.2應急預案備案本應急預案在批準后十日內報HSE(安健環)部備案。9.3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9.3.1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符合性審核,每年組織一次改版修訂。9.3.2因以下原因,應在二個月內完成應急預案的相應調整:9.3.2.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9.3.2.2預案演練和應急處置中發現不符合項。9.3.2.3其他原因。9.4應急預案制定與解釋本應急預案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制定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