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江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目錄1 總則1.1 編制目的1.2工作原則1.3 編制依據1.4 適用范圍2 組織指揮體系2.1 指揮機構2.2 辦事機構2.2 專家咨詢機構2.4 鄉鎮(農場)機構3 預警和預防機制3.1 信息監測與報告3.2 預警預防3.3 預警級別及發布3.4 預警信號的發布4 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4.1 應急準備4.2 分級響應4.3 信息共享4.4 應急通訊4.5 指揮與協調4.6 應急處置4.7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4.8 群眾的安全防護4.9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4.10 調查評估4.11 新聞報道4.12 應急結束5 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置5.2 社會救助5.3 保險5.4
2、應急工作總結6 保障措施6.1 通信與信息保障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6.3 技術儲備與保障6.4 宣傳、培訓和演習7 附則7.1 名詞術語7.2 預案管理與更新7.3 獎勵與責任7.4 預案實施時間 1 總則1.1 編制目的為確保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對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氣象災害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1.2 工作原則將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互相配
3、合,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堅持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氣象災害應急的現代化水平。加強適應應急需要的氣象災害監測系統、預警信息發布系統、信息收集與共享系統、應急綜合指揮系統、預警救援系統等建設,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響應、早處置。1.3 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云南省氣象條例、中國氣象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玉溪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元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1.4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受暴雨、高溫、干旱、臺風、雷電、大風、大霧、大雪、寒潮、冰雹、霜凍、凍雨、低溫、龍卷風等天
4、氣氣候事件的影響,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的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災害應急處置,其中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按相關專項預案規定處置。2 組織指揮體系2.1 指揮機構縣政府設立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氣象災害應急與救災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聯系氣象工作的副主任和縣人武部、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領導擔任。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委、縣經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氣象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縣商務局、縣供
5、銷社、縣糧食局、縣扶貧辦、縣消防大隊、縣電信分公司、縣移動分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2.2 辦事機構指揮部下設綜合辦公室、水旱災害辦公室、地質災害辦公室。其中,綜合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災害預警和除水旱災害、地質災害以外的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日常工作;水旱災害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與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水旱災害應急處置日常工作;地質災害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與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日常工作。2.3 專家咨詢機構縣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性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2.4 鄉鎮
6、(農場)機構各鄉鎮人民政府(農場)應設立本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和辦公室,統一組織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重大、特別重大氣象災害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在事發地設立氣象災害現場應急指揮部。3 預警和預防機制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縣氣象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災害性天氣監測、預測、預報、和災害收集、評估等信息工作,并承擔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任務。氣象災害和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最新信息應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各辦公室報告。 突發氣象災害發生后,各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災害應急有關部門、基層組織、受災單位、知情單位或個人應及時向指揮部各辦公室報告有關氣象災害信息,指揮部各辦公
7、室應當及時相互通報災害信息,災害信息由綜合辦公室匯總并及時向指揮部和有關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報告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氣象災害種類和特征、發生時間、地點和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等。3.2 預警預防 縣應急指揮部綜合辦公室負責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的管理,根據預警級別及災害發生范圍批準或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批準預警信號的發布和解除。縣氣象局負責預警信息分析處理,經批準發布預警信號、解除預警信號。預警信號發布后,成員單位和預警區域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根據預警級別做好有關應急準備工作。縣應急指揮部各辦公室應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確
8、保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并及時將準備情況報告縣應急指揮部。 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按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和相關專項預案規定,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氣象災害的影響。3.3 預警級別及發布 氣象災害預警級別及發布按中國氣象局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試行辦法和本預案附件突發氣象災害分級標準確定。當預測、監測相應級別的災害性天氣可能發生、已經發生并將持續;相應級別的氣象災害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并將持續或者擴大時,發布相應級別預警和預警信號。 本預案根據可能產生或者已經產生的災害性天氣過程、氣象災害,以及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按四個級別發布預警信號,分為一般(級)、較大(級)、嚴
9、重(級)和特別嚴重(級)四級。并按災害性天氣過程嚴重程度由輕到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IV級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一般(級)的災害性天氣過程或者氣象災害,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和社會影響,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發布級預警。 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較嚴重的災害性天氣過程或者氣象災害,并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社會影響,由縣應急指揮部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發布級預警。 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嚴重災害性天氣過程或者氣象災害,可能造成嚴重的危害和社會影響,由縣應急指揮部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發布級預警。 I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特別嚴重災害性天氣過程或者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特別嚴重危害和社會影
10、響,由縣應急指揮部報市應急指揮部轉報省應急指揮部申請發布級預警。3.4預警信號的發布3.4.1經過批準的預警信號通過以下渠道向公眾發布: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縣電視臺、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農村基層廣播。對于處于災害可能發生區域并且已經存在災害風險的單位或者個人,相關部門和基層組織應將預警信息通知到單位和個人并記錄通知情況。4 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4.1應急準備 預警信號發布后,應急指揮部各辦公室和災害應急有關部門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與應急指揮部各辦公室保持通訊聯系。 及時將預警信息通知到相關人員。 檢查危險區域,必要時進行人員疏散。 檢查應急裝備、應急物資,救災隊伍作好搶險救災準備。 建立信
11、息報告制度:預警信號發布后,有關部門應該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各辦公室報告應急準備情況;重要天氣過程發生后,及時收集報告災害信息。4.2 分級響應 對已經發生的氣象災害,應該立即進行應急響應。按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相關規定,應急響應級別設定為級(一般氣象災害)、級(較大氣象災害)、級(重大氣象災害)、級(特別重大氣象災害)四個等級。 級響應。一般氣象災害已經發生,由事發鄉鎮人民政府(農場)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由縣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級響應。較大氣象災害已經發生,由事發鄉鎮人民政府(農場)負責做好前期處置工作,縣政府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并負責處理,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趕赴現場指導
12、應急工作,由縣政府應急辦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情況。 級響應。重大氣象災害已經發生,由事發鄉鎮人民政府(農場)負責做好前期處置工作,縣人民政府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并負責處理,同時由縣政府應急辦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情況,提請市政府啟動市專項預案。 級響應。特別重大氣象災害已經發生,由事發鄉鎮人民政府(農場)負責做好前期處置工作,縣政府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并負責處理,同時由縣政府應急辦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情況,并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省專項預案。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隨之啟動。符合相關專項預案啟動條件的,有關部門啟動相關專項預案。
13、 預案啟動后氣象主管部門應同時啟動相應部門應急預案。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加強天氣會商,做好跟蹤服務工作。4.3 信息共享縣氣象部門負責對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災情等相關信息進行接收和歸口處理,并報縣應急指揮部綜合辦公室匯總。與氣象災害有關的同級有關部門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4.4 應急通訊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與參與氣象災害應急的單位應當保證通信暢通,應急通訊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4.5 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縣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災害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事
14、發當地指揮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現場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必要時,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參加現場指揮部工作,提供相關專業咨詢,供現場指揮部決策參考。4.6 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應按以下優先權進行(1)人員生命安全(2)生命線工程、公共設施安全(3)群眾財產安全(4)生態環境安全基本應急處置(1)先期應急處置:氣象災害發生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及時收集災情并報告,并根據需要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態擴大,盡量減輕氣象災害的損失。(2)應急指揮部綜合辦公室立即啟動災害
15、應急通訊系統,跟蹤全縣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情況,及時收集和傳輸災害信息、氣象監測和預報信息。并根據已經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氣象災害情況,為應急處置提供依據和建議。 應急處置措施重大或特別重大的氣象災害,縣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及現場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1)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農場)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各自職責和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規定以及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立即到達規定崗位,組織疏散危險區域人員,搜尋、搶救失蹤、傷病人員,做好搶險救災工作。(2)衛生部門應緊急派遣專業隊伍搶救傷
16、員,組織防疫滅菌和流行病、常見病的防治。(3)為保障處置氣象災害的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組織警力維護受災地的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4)事發地的公安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設立警戒線和警戒哨,對重點地段、重點人群、重要部門、重要物資設備進行保護。(5)必要時,應急管理機構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4.7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應當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需要公眾參與時,應當對公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4.8 群眾的安全防護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農場)和有關部門應當及時疏散危險
17、區域人群。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部門應指導人員疏散,盡量避開災害可能影響和波及的區域。4.9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各鄉鎮人民政府(農場)應當拓寬社會參與的渠道,充分動員社會力量,組織氣象志愿者隊伍和公眾參與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4.10 調查評估 一般等級氣象災害由縣級氣象主管部門直接負責調查、評估和各類專項調查評估材料的綜合匯總工作,相關部門應給予支持配合;較大等級氣象災害由市氣象主管部門牽頭負責;重大等級氣象災害請省氣象部門牽頭負責;特別重大等級氣象災害請省氣象部門開展調查工作,必要時報請國家氣象部門予以支持。4.10.2 氣象災害跨縣區發生時,其調查、評估(含成因分析)工作由市氣象主管部門負責牽
18、頭,縣氣象主管部門同時做好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調查、評估工作。 氣象災害調查評估報告應及時向同級政府報告并向社會公布。 氣象災害調查評估結果應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4.11 新聞報道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將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根據應急指揮部的通報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有關災害新聞必須經過應急指揮部新聞管理部門審查后方可報道。4.12 應急結束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結
19、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縣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5 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置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農場)應當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衛生部門應當做好氣象災害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的組織、指導工作。環保、環境衛生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現場污染物收集處理、生活垃圾清理等處理工作。事發自鄉鎮人民政府、農場應當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5.2 社會救助民政部
20、門負責接受并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5.3 保險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受災地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5.4 應急工作總結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縣應急指揮部綜合辦公室應當會同各專項辦公室、有關單位對應急工作進行分析總結,提出總結報告,并報縣人民政府。總結報告包括:重大氣象災害的發生經過;應急情況、傷亡情況、所造成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等方面的損失和影響;總結防御或應急處置的經驗和不足;提出加強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建議。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氣象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及時組織專家對氣象災害成因進行分析。氣象臺、站應當及時進行災害性天氣預報、預測技術總結和服務情況、效果分析。6 保障措施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21、通信保障(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現有氣象通信網為基礎,建立完善快速、安全、穩定、可靠的氣象災害應急信息通信專用網,確保應急期間有關單位、應急救援現場與縣應急指揮部之間通信暢通;并建立應急通訊備份系統。(2)通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協調落實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的無線電頻率、帶寬、信道等,建立現場緊急通信保障系統,為現場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農場)負責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 信息保障(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在縣氣象局現有業務平臺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縣級氣象災害應急管理系統,并與各辦公室和縣其他應急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2)縣氣象部門要健全和完善氣象
22、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資源數據庫;明確和規范本縣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辦法,傳播渠道、方式等。 (3)縣氣象部門負責本轄區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和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報送本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重要信息和已報信息的變更應當立即報送。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鄉鎮人民政府(農場)和水利、交通、氣象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建立相應的物資數據庫,并對其購置、庫存、使用和銷毀等環節進行嚴格管理。 (2)縣人工影響天氣組織應當加強裝備、彈藥的日常管理維護,確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夠適
23、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應急隊伍保障(1)縣公安、消防、水利、衛生等基本應急救援隊伍應按照各級應急指揮部的指令,開展氣象災害現場應急救援工作。(2)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隊、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救援隊伍,對突發性的氣象災害進行先期處置。 交通運輸保障。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氣象災害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運輸秩序;建設部門應及時做好城縣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門應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受損道路設施進行搶修,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及時組織救災緊急運輸;必要時,縣應急指揮部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醫療衛生保障(1)衛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
24、責氣象災害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2)按照“以人為本、救死扶傷”的原則組織實施應急救護。醫療急救機構負責院前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專科救治;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和組織積極配合專業醫療救護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治安保障。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農場)和社會組織應當積極發動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物資保障縣發改委、經委、商務局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物資保障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供應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經
25、費保障。縣政府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 社會動員保障。縣政府建立應對突發氣象災害社會動員機制。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平戰結合、多災種結合的原則,建設適用于氣象災害避險的城鎮緊急避難場所,并完善緊急避難場所的各類指示標志。緊急避難場所建設可與廣場、體育館(場)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相結合。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成立專家委員會,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制度,對轄縣
26、氣象災害進行風險分析,繪制氣象災害分布圖。6.3.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建立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技術體系,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6.4 宣傳、培訓和演習 各級人民政府應支持和加強對氣象防災減災和應急的宣傳和科學普及工作,增強公民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廣播電視、文化等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的有關知識,使公眾掌握正確的氣象災害防御應急技能。縣應急指揮部應對成員單位的應急人員進行特定氣象災害的專業應急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7 附則7
27、.1 名詞術語 (1)氣象災害預警。是指各級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為避免其影響,氣象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采取對應防御措施的過程。(2)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通過媒體傳播給社會公眾防御氣象災害的符號語言。通常由符號、顏色和對應的防御指南組成,符號表示氣象災害種類,顏色表示氣象災害的強度級別,對應的防御指南明確了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應采取的防范措施。7.2 預案管理與更新結合本縣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應急經驗總結和上級有關預案管理要求,每兩年對本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并視情況作相
28、應的修訂。7.3 獎勵與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本預案實施中的行為進行獎懲。7.4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附件: 氣象災害分級標準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元江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專項預案相關規定,現將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業已制定公布的氣象災害和與氣象災害有關的各類突發災害分級標準予以匯總,作為本縣突發氣象災害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一、氣象災害1、特別重大氣象災害包括:(1)特大暴雨、大雪、沙塵暴、臺風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重要
29、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較大區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2)1個或多個省(區、市)范圍內將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或極強災害性天氣過程,并會造成特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3)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發生的可能對我國經濟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2、重大氣象災害包括:(1)暴雨、冰雹、大雪、寒潮、沙塵暴、大風和臺風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2)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嚴重影響的高溫、熱浪、干熱風、干旱、大霧、低溫、霜凍、雷電、下擊暴流等氣象災害;(3)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機
30、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的。3、較大氣象災害包括:(1)因災死亡人口3至10人;(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人口5000人以下的;(3)因災倒塌房屋1000至5000間;(4)縣(市)行政區域內農作物絕收面積占播種面積的10%至20%的;(5)直接經濟損失100萬至1000萬的。4、一般氣象災害:受災損失未達到較大標準的災害為一般氣象災害。二、水旱災害1、特別重大水旱災害包括:(1)當重要江河流域發生50年一遇及其以上的特大洪水;(2)當工程出現特別重大級險情時;(3)發生死亡20人及其以上的洪澇災害;(4)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億元及其以上;(5)3個及其以上縣區同時發生特
31、大干旱;(6)3個及其以上縣城同時發生極度干旱;2、重大水旱災害包括:(1)當重要江河流域發生2050年一遇大洪水。(2)當工程出現重大級險情時。(3)發生死亡1020人的洪澇災害。(4)災害造成經濟損失12億元;(5)3個及其以上縣區同時發生嚴重干旱。(6)2個縣區同時發生特大干旱。(7)3個及其以上縣城同時發生重度干旱。(8)2個縣城同時發生極度干旱。3、較大級水旱災害包括:(1)當重要江河流域發生1020年一遇的較大洪水;(2)當工程出現較大級險情時;(3)發生死亡510人的洪澇災害;(4)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1億元;(5)2個縣區同時發生嚴重干旱; (6)1個縣區發生特大干旱
32、;(7)2個縣城同時發生重度干旱;(8)1個縣城發生極度干旱。4、一般級水旱災害包括:(1)當重要江河流域發生51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2)當工程出現一般級險情時;(3)發生死亡5人以下的洪澇災害;(4)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下;(5)1個縣區發生嚴重干旱;(6)2個及其以上縣區同時發生中度干旱;(7)1個縣城發生重度干旱;(8)2個及其以上縣城同時發生中度干旱。三、地質災害1、特別重大地質災害包括:(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
33、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災害險情;(3)因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重大地質災害包括:(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災害險情;(3)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民航和航道中斷,或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3、較大地質災害包括:(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2)受災害威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3)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地質災害;(4)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4、一般地質災害包括:(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2)受災害威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3)因災死亡3人以下的地質災害;(4)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