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涼山州地震應急預案目 錄1 總則31.1 編制目的31.2 編制依據31.3 適用范圍31.4 工作原則32 組織指揮體系32.1 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32.2 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責63 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133.1 州應急委員會的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133.2 州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183.3 其他地震事件的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204 應急結束225 應急保障236 附則241 總則1.1 編制目的為了科學高效、規范有序地組織開展地震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四川省防震減災條例、四川省地震應急預案、
2、四川省2014年度重點危險區地震應急專項預案、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成立涼山州應急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本預案。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州的地震災害事件、周邊地區波及我州的地震災害事件及其它地震事件。1.4 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屬地管理”的原則,開展地震應急處置,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2 組織指揮體系2.1 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州應急委員會及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按職責根據地震災害事件的不同級別,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全州的抗震救災工作。2.1.1 州應急委員會1.機構組成主 任:州政府州長常務副主任:州政府常務副州長副
3、 主 任:州政府副州長,涼山軍分區司令員,武警涼山州支隊支隊長,州政府秘書長。成員單位:涼山軍分區、武警涼山州支隊、武警涼山州消防支隊、武警涼山州森林支隊、州發改委、州教育局、州經信委、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國安局、州監察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國土資源局、州環保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務局、州農業局、州林業局、州畜牧局、州商務局、州衛生局、州外僑辦、州安監局、州旅游局、州扶貧辦、州移民局、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州政府新聞辦、州人防辦、州政府應急辦、州防震減災局、州氣象局、西昌青山機場、人行涼山州中心支行、涼山銀監分局、團州委、州紅十字會、成都鐵路局西昌
4、車務段、國網涼山供電公司、中國石油四川涼山銷售分公司、西昌川渝石化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州應急委辦公室設在州政府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州政府秘書長兼任,副主任由州政府辦公室主任和州政府應急辦主任兼任。2.主要職責根據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涼山州應急委員會的通知(涼府發20142號)州應急委職責第三條“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者突發事件出現復雜情況,超出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負責直接指揮應對處置工作”的規定,當地發生較大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時,由州應急委員會直接指揮處置工作。(1)當發生重大地震災害事件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時,實施級響應。重大地震災害事件,
5、是指發生在西昌市、冕寧縣城區5.5-5.9級,或發生在州內其他地區6.5-6.9級的地震。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是指發生在西昌市、冕寧縣城區6.0級以上,或發生在州內其他地區7.0級以上的地震。(2)當發生較大地震災害事件時,實施級響應。較大地震災害事件,是指發生在西昌市、冕寧縣城區5.0-5.4級,或發生在州內其他地區5.5-6.4級的地震。2.1.2 州抗震救災指揮部1.機構組成指 揮 長:州政府分管防震減災工作副州長副指揮長:州政府分管防震減災工作副秘書長,州防震減災局局長。成員單位: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新聞辦、州發改委、州教育局、州經信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國土資源局、州交
6、通運輸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水務局、州衛生局、州政府應急辦、武警涼山州支隊、武警涼山州消防支隊、武警涼山州森林支隊、州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西昌地震中心站、電信涼山分公司、移動涼山分公司等單位。州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州防震減災局,由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2.主要職責州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一般地震災害事件和強有感地震事件的應急處置。(1)當發生一般地震災害事件時,實施級響應。一般地震災害事件,是指發生在西昌市、冕寧縣城區4.5-4.9級,或發生在州內其他地區4.5-5.4級的地震。(2)當發生強有感地震事件時,實施IV級響應。強有感地震事件,是指發生在我州4.5級(不含4.5級)以下
7、,震感較為強烈,對建筑房屋或基礎設施局部產生破壞,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地震事件。2.2 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責根據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州應急委和州抗震救災指揮部除設辦公室外,設立11個抗震救災工作組,負責開展全州抗震救災工作。各工作組牽頭單位負責人任組長,成員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工作人員由成員單位派出組成。2.2.1辦公室牽頭單位:州政府應急辦或州防震減災局成員單位:州政府辦、州政府應急辦、州防震減災局、州民政局、州統計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涼山軍分區司令部及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州應急委或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信息收集、報送與處理等事宜,承擔指揮部文秘工作,做好抗震救災綜合協調。州
8、政府應急辦負責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州防震減災局、州民政局負責災情收集匯總,評估救災需求,提出應急處置對策建議。州統計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測繪局)負責基礎數據收集匯總。州政府辦、州政府應急辦等部門負責文秘工作,督促州級部門及時收集匯總報送本行業災情信息,查明救災需求,對口協調州內外搶險救援力量。州政府應急辦負責政府間,政府與部門之間的協調。涼山軍分區負責州內外軍事力量之間的協調。州防震減災局負責協調州內外搜索與救援隊伍。2.2.2生命救援組牽頭單位:涼山軍分區成員單位:涼山軍分區、武警涼山州支隊、武警涼山州森林支隊、武警涼山州消防支隊、州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州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
9、組織力量,迅速開展生命搜救工作。涼山軍分區、武警涼山州支隊、武警涼山州森林支隊、武警涼山州消防支隊、州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負責組織軍事力量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及時趕赴災區開展災區生命搜救,指導自救互救。州衛生局負責組織救護隊伍趕赴災區,配合救援隊伍開展生命救護。2.2.3醫療救護防疫組牽頭單位:州衛生局成員單位:州衛生局、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州民政局、州紅十字會等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醫療救護與災區衛生防疫,醫療藥品儲備。州衛生局、州紅十字會負責救治傷病員,防范控制疫情,醫療藥品儲備。州衛生局、州民政局負責開展心理援助行動。州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災區食品藥品安全。2.2.4救災安置與物資接收發放
10、組牽頭單位:州民政局成員單位:州民政局(州慈善總會)、州監察局、州審計局、州統計局、州經信委、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國土資源局、州教育局、州商務局、州旅游局、州外僑辦、州質監局、州紅十字會、州扶貧辦、團州委、州供銷社及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轉移安置受災群眾,接收和發放國內外救災捐贈資金和物資,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州民政局負責制訂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州民政局、州人防辦、州公安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啟用應急避難場所,或設置臨時避難場所,安置受災群眾,確認遇難人員身份,妥善解決遇難人員相關事宜。州國土資源局負責過渡性安置點選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負責城鎮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
11、安全性評估,過渡性安置點規劃建設。州教育局負責在校師生的臨時安置。州旅游局負責災區景區游客疏散轉移安置。團州委負責組織志愿者協助開展群眾轉移安置,分發救災物資。州民政局(州慈善總會)、州外僑辦、州紅十字會等有關部門負責接收并按規定安排使用國內外救災捐贈資金和物資。州經信委、州商務局、州扶貧辦、州供銷社等單位負責組織協調做好災區群眾基本生活物資的供應保障。州質監局負責救災物資質量安全。州監察局、州審計局、州統計局、州財政局負責救災資金和物資接收發放中的監督審計統計。2.2.5交通運輸保障組牽頭單位:州交通運輸局成員單位: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州公路局、成都鐵路局西昌車務段、西昌青山機場及有關部
12、門。工作職責:負責交通運輸保障。州交通運輸局、州公路局、成都鐵路局西昌車務段、西昌青山機場負責組織搶險工程隊伍搶修交通設施,協調運力,確保交通運輸。州公安局負責維護交通秩序,實施交通管制,保暢通。2.2.6搶險救災要素保障組牽頭單位:州經信委成員單位:州經信委、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水務局、州人防辦、電信涼山分公司、移動涼山分公司、聯通涼山分公司、國網涼山供電公司、西昌電力公司、中國石油四川涼山銷售分公司、西昌川渝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及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通信、電力、石油、供水等搶險救援要素保障。州人防辦負責派出應急指揮通訊車。州經信委、電信涼山分公司、移動涼山分公司、聯通涼山分公司等部門負
13、責組織搶險工程隊伍搶修通信設施設備,建立應急通信網絡,保障抗震救災通訊需求,恢復災區通信。州經信委、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水務局、國網涼山供電公司、西昌電力公司、中國石油四川涼山銷售分公司、西昌川渝石化銷售有限公司等部門負責組織搶險工程隊伍搶修生命線工程和環衛設施,確保災區水、電、氣、燃料等生產生活基礎保障。州經信委、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水務局等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援設備和物資調用征用。2.2.7搶險救災資金保障組牽頭單位:州財政局成員單位:州財政局、人行涼山州中心支行、涼山銀監分局、州扶貧辦及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搶險救災資金保障。州財政局、人行涼山州中心支行、涼山銀監分局、州
14、扶貧辦及有關部門負責籌措、調撥搶險救災資金。2.2.8次生災害監測防范組牽頭單位:州國土資源局成員單位:州國土資源局、州經信委、州環保局、州水務局、州氣象局、州安監局、州質監局、州畜牧局、州農業局等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地震次生災害的監測與防范工作。州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調查和隱患排查,及時通報發展趨勢。州氣象局負責災區氣象監測,及時通報重大氣象變化。州環保局負責災區空氣、水質、土壤以及飲用水水源水質等的污染監測與防控。州水務局負責水利工程設施檢查和隱患排查,監測次生水患,及時通報發展趨勢,處理險情。州畜牧局、州農業局負責農畜產品檢驗檢疫、疫病防疫。州質監局負責在用特種設備緊急安全停運。州
15、安監局、州經信委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對可能造成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礦企業、危化品設施、油氣管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質等檢查、監控力度,防控嚴重次生災害的發生和蔓延。2.2.9地震監測與災害損失評估組牽頭單位:州防震減災局成員單位:州防震減災局、西昌地震中心站、州經信委、州民政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務局、州畜牧局、州農業局、州統計局及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地震監測與災害損失評估。州防震減災局、西昌地震中心站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震情跟蹤、震情趨勢判定與地震科學考察工作。州防震減災局、州經信委、州民政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務局、州畜牧局、州農業局、
16、州統計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對受災情況進行抽樣調查核實,快速評估地震災害損失。2.2.10治安維護組牽頭單位:州公安局成員單位:州公安局、武警涼山州支隊及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州公安局、武警涼山州支隊等部門負責黨政首腦機關等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的安全警衛,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穩定。2.2.11新聞宣傳與涉外事務組牽頭單位:州委宣傳部成員單位: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新聞辦、州外僑辦、州文化影視新聞出版局、州防震減災局、州衛生局、州國土資源局、州公安局、州旅游局及有關部門。工作職責:負責抗震救災新聞宣傳報道和涉外事務工作。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新聞辦負責設立新
17、聞中心,發布信息,輿論收集引導,新聞報道及境內外記者管理服務。州防震減災局、州衛生局、州教育局、州國土資源局等部門負責加強對災區群眾的科普知識宣傳。州文化影視新聞出版局負責搶修廣播電視設施,建立臨時廣播站,恢復廣播電視。州外僑辦、州旅游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妥善安置在災區工作和旅游的國(境)外人員,及時向有關國家和地區的駐華機構通報有關情況,處理國外和港澳臺救援隊伍和救災物資事宜。2.2.12恢復重建組牽頭單位:州發改委成員單位:州發改委、州監察局、州審計局、州統計局、州政府應急辦、州經信委、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防震減災局、州商務局、州質監局、州畜牧局、州農業局及有關部
18、門。工作職責:負責災區及周邊地區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指導督促工作。州政府應急辦協調州級有關部門,督促災區周邊縣市政府及時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州發改委、州經信委、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防震減災局、州商務局、州畜牧局、州農業局等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受災的工礦商貿和農業毀損情況進行核實;指導制定恢復生產方案;積極爭取有關扶持資金和物資,恢復生產。州質監局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州監察局、州審計局、州統計局負責恢復重建過程中的監督審計統計。3 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3.1 州應急委員會的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3.1.1 I級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1.應急響應(1)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州防震減
19、災局在第一時間獲取地震三要素,啟用應急指揮技術系統,迅速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和州應急委成員報告震情信息。(2)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和州應急委成員(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領導),在感知西昌市城區發生強有感地震,或收到州防震減災局震情報告后,主動迅速趕赴西昌市火把廣場聚集。(3)州應急委成員單位接到震情信息后,自行啟動本行業預案,先期處置,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援隊伍迅速集結待命。(4)中國移動涼山分公司立即啟用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應急通訊物資儲備庫,快速形成指揮部場所,啟用應急通訊系統,開通衛星電話和應急電話。州人防辦派出應急指揮通信車。(5)州應急委主任或常務副主任主持召開州應急委第一次會議。州防震減災
20、局向指揮部報告震情和災情初判報告,提出啟動州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級應急響應的建議;州應急委成員單位報告已采取的措施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準備情況;州應急委主任宣布啟動州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級應急響應,安排部署抗震救災工作。2.應急處置(1)實行交通管制,通往災區道路設立搶險救援專用通道,災區建立生命救援綠色通道。及時組織工程搶險隊伍、協調運力,搶通保通。(2)各部門迅速收集匯總上報災情,按職責分工調集資金、人員和物資設備,做好救災保障。(3)州政府應急辦、州防震減災局、州民政局、州國土資源局、州水務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安監局等部門立即派出現場工作隊趕赴災區。(4)州政府將災情初判意見和啟動應急響
21、應情況上報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5)州政府新聞辦主持召開第一次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眾通報震情、災情和州政府已采取的救災措施。(6)災區政府向州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受災初查和自救互救情況,請求增援。(7)州抗震救災指揮部向受災嚴重地區派出前線指揮部,強化當地地震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能力,或直接組織、指揮和處置災區臨時出現的重大事件。(8)生命搜救、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應急救援隊伍馳援災區。新聞媒體趕赴災區。(9)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搶救生命,開展救災搶險,現場工作隊及時收集核實災情,上報人員搜救需求、群眾生活保障需求和災區通訊、交通、電力等救災保障條件,幫助災區政府組織受災群眾
22、轉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做好災害監測與處置等工作。(10)成立州縣市聯合指揮部,安排部署抗震救災工作。(11)州政府發布公告,向公眾告知地震初步情況、抗震救災工作開展情況,安定人心,穩定社會,動員社會力量積極投入抗震救災。(12)召開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聽取各工作組救災情況報告,安排部署抗震救災工作。(13)及時向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和工作進展情況,適時請求增援。(14)視情況向社會公眾、企業和社會團體等緊急征用抗震救災急需的物資、器材、資料、科研成果和技術方法等,對特定區域實行交通管制、宵禁、封鎖等特別處置措施。(15)要求非災區縣市政府穩定社會,盡快恢復正常社會秩序,積極組織
23、生產災區急需的物資和裝備;組織非災區縣市政府和社會力量對災區進行支援。(16)州政府視情況發布相關公告,召開新聞發布會。3.1.2 級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1.應急響應(1)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州防震減災局在第一時間獲取地震三要素,啟用應急指揮技術系統,迅速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和州應急委成員報告震情信息。(2)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和州應急委成員(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領導),在感知西昌市城區發生強有感地震,或收到州防震減災局震情報告后,主動迅速趕赴西昌市火把廣場聚集。(3)州應急委成員單位接到震情信息后,自行啟動本行業預案,先期處置,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援隊伍迅速集結待命。(4)中國移動涼山分公司立即
24、啟用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應急通訊物資儲備庫,快速形成指揮部場所。視情況啟用應急通訊系統,開通衛星電話和應急電話。州人防辦派出應急指揮通信車。(5) 州應急委主任或常務副主任主持召開州應急委第一次會議。州防震減災局向應急委報告震情和災情初判報告,提出啟動州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級應急響應的建議;州應急委成員單位報告已采取的措施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準備情況;州應急委主任宣布啟動州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級應急響應,安排部署抗震救災工作。2.應急處置(1)實行交通管制,通往災區道路設立搶險救援專用通道,災區建立生命救援綠色通道。及時組織工程搶險隊伍、協調運力,搶通保通。(2)各部門迅速收集匯總上報災情,按職責分工調集
25、資金、人員和物資設備,做好救災保障。(3)州政府應急辦、州防震減災局、州民政局、州國土資源局、州水務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安監局等部門立即派出現場工作隊趕赴災區。(4)州政府將災情初判意見和啟動應急響應情況上報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5)州政府新聞辦主持召開第一次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眾通報震情、災情和州政府已采取的救災措施。(6)災區政府向州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受災初查和自救互救情況,請求增援。(7)州抗震救災指揮部向受災嚴重地區派出前線指揮部,強化當地地震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能力,或直接組織、指揮和處置災區臨時出現的重大事件。(8)生命搜救、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應急救援隊伍馳
26、援災區。新聞媒體趕赴災區。(9)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搶救生命,開展救災搶險,現場工作隊及時收集核實災情,上報人員搜救需求、群眾生活保障需求和災區通訊、交通、電力等救災保障條件,幫助災區政府組織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做好災害監測與處置等工作。(10)成立州縣市聯合指揮部,安排部署抗震救災工作。(11)州政府發布公告,向公眾告知地震初步情況、抗震救災工作開展情況,安定人心,穩定社會,動員社會力量積極投入抗震救災。(12)召開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聽取各工作組救災情況報告,安排部署抗震救災工作。(13)及時向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和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3.2 州抗震救災
27、指揮部的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3.2.1 級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1.應急響應(1)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州防震減災局在第一時間獲取地震三要素,啟用應急指揮技術系統,迅速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和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報告震情信息。(2)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和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領導),在感知西昌市城區發生強有感地震,或收到州防震減災局震情報告后,主動迅速趕赴西昌市火把廣場聚集。(3)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接到震情信息后,自行啟動本行業預案,先期處置,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援隊伍迅速集結待命。(4)中國移動涼山分公司立即啟用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應急通訊物資儲備庫,快速形成指揮部場所。(5)州抗
28、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長主持召開州抗震救災指揮部第一次會議。州防震減災局向指揮部報告震情和災情初判報告,提出啟動州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級響應的建議;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報告已采取的措施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準備情況;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州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級響應,安排部署抗震救災工作。2.應急處置(1)實行交通管制,通往災區道路設立搶險救援專用通道,災區建立生命救援綠色通道。(2)各部門迅速收集匯總上報災情,按職責分工調集資金、人員和物資設備,做好救災保障。(3)州政府應急辦、州防震減災局、州民政局、州國土資源局、州水務局、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州安監局等部門立即派出現場工作隊趕赴災區。各新聞
29、媒體迅速趕赴災區。(4)災區政府向州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受災初查和自救互救情況。(5)州政府將震情信息、災情初判意見和啟動應急響應情況上報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6)組織協調州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災區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和支持,必要時派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應急救援隊伍趕赴重災區支援。(7)及時向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和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3.2.2 IV級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地震發生后,州防震減災局在第一時間獲取地震三要素,啟用應急指揮技術系統,迅速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和州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報告震情信息。災區政府及時向州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和社情。指揮部
30、辦公室組織協調州級有關部門派現場工作隊趕赴災區,指導督促縣市政府開展地震應急處置工作,調查核實災情,救護傷員,安置受災群眾,防范次生災害,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3.3 其他地震事件的應急響應與應急處置3.3.1 地震謠傳事件地震謠傳事件,是指出現在我州及周邊地區,對正常社會生產、生活秩序造成較嚴重影響的地震謠言事件。地震謠傳事件發生后,發生地縣市政府迅速組織防震減災、公安、新聞等有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澄清事實,盡快平息地震謠傳,嚴防事態擴大。州防震減災局、州政府應急辦迅速收集、匯總地震謠傳對社會的影響情況,并及時報告州政府。如果地震謠傳擴散迅速,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嚴重影響,應立即會
31、同新聞、宣傳、公安等有關部門組織工作組赴地震謠傳影響地區,指導和幫助事發地政府迅速平息地震謠傳。公安部門應嚴肅追查謠傳來源,依法處理謠傳散布者,全力阻止謠傳擴散。3.3.2 臨震事件臨震事件,是指省政府發布未來3個月內可能在我州境內或者周邊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預報的地震事件。省政府發布地震短臨預報后,州抗震救災指揮部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地震應急準備工作,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分組開展專項督查。州防震減災局負責震情跟蹤監視,落實地震異常,開展震情會商,及時報告震情趨勢判斷意見。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震應急準備工作。相關部門及時籌集資金,組織抗震救災物資設備,
32、以生命線工程和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開展隱患排除,應急搶險救援隊伍作好準備,隨時待命。基層組織合理安排防震減災應急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州政府新聞辦、州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加強新聞宣傳和輿情分析、研判、引導,維護社會穩定。當預報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后,按本預案有關規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開展地震應急處置工作,臨震應急自動結束;或省政府發布終止臨震應急的公告,臨震應急結束。3.3.3 毗鄰地震事件毗鄰地震事件,是指發生在毗鄰地區,對我州造成一定影響的4.5級左右的地震災害事件。地震發生后,州防震減災局迅速收集、匯總鄰區地震事件的情況,及時報告州政府,提出應急響應建議。州抗震救災指揮
33、部根據我州的影響程度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3.3.4外地特大地震事件外地特大地震事件,是指發生在州外的 7.0級以上,且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地震災害事件。地震發生后,州防震減災局及時向州政府報告外地特大地震事件的震情和災害損失情況。州抗震救災指揮部視情況安排部署支援災區準備工作,負責統一領導對外支援工作。州政府應急辦負責協調州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各類搶險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或相關技術人員對災區進行支援。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新聞辦負責組織開展我州支援災區抗震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4 應急結束當生命搜救工作已經完成、受災群眾基本得到安置、災區群眾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起的次生災害后果基本得到控制、
34、震情發展趨勢基本穩定、災區社會秩序基本恢復正常時,州政府宣布應急響應結束,轉入恢復重建。5 應急保障5.1 加強組織指揮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州、縣市、鄉鎮防震減災工作部門和應急指揮機構,落實指揮場所,明確職責分工,健全指揮協調機制。5.2 加強應急預案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由政府預案、部門預案、基層組織預案、企事業單位預案、重大活動預案組成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及動態管理體制。制定年度應急準備方案,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5.3 加強技術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地震監測臺網建設,及時更新應急基礎數據庫,配備應急指揮通信和電力系統,建立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資源共享。5.4 加強隊伍保障體系建設完善裝
35、備配置,完善應急聯動協作機制,加強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提高綜合應急救援能力。5.5 加強備災保障體系建設完善災情速報網絡,抓好應急避難場所和直升機停機坪規劃建設,強化救災物資裝備儲備庫和調度網絡體系建設,健全救災救助體系。各縣市2014年內至少建立1個類應急避難場所,完成生活垃圾處理應急方案,修建2-4個直升機停機坪,并在行政區劃圖上標定坐標位置。5.6 加強督查保障體系建設完善目標責任考核,組織應急檢查,以生命線工程和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開展隱患排除,落實應急準備工作。6 附則6.1 預案管理6.1.1本預案由州政府批準后公開發布。6.1.2州防震減災局承擔本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6.2 預案解釋本預案由州防震減災局負責解釋。6.3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2年12月19日州政府批準印發實施的涼山州地震應急預案(涼府辦函201233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