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陽區地震應急預案目 錄1.總則1.1編制目的1.2編制依據1.3適用范圍1.4工作原則1.5風險評估1.6事件分級及響應2.組織指揮機制 2.1區抗震救災指揮部2.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2.3成員單位職責3.監測預警3.1預防3.2預測3.3監測3.4預警4.信息報告 4.1信息報告程序及內容4.2信息報告的時限 4.3信息報告的方式5.應急響應5.1先期處置5.2級響應。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5.3、級響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5.4其它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5.5應急總結5.6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6.應急保障 6.1應急預案6.2個體應急物品儲備6.3搶險救
2、援隊伍 6.4醫療救護6.5交通及基礎設施 6.6應急通訊 6.7救災物資儲備調度6.8應急避難場所建設6.9地震應急救援物資集結地建設6.10治安保障7.宣傳、培訓與演練8.監督檢查9.獎勵與處罰 10.預案解釋11.發布時間12.附件1.總則1.1編制目的為依法、科學開展我區抗震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1.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青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青島市地震應急預案和青島市城陽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1.3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城陽區及周邊地區對我區產生影響的地震事件應急處置活動。 1.4
3、工作原則以人為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軍地協同、屬地管理。 1.5風險評估我區地處環太平洋地震帶西側,被南黃海強震活動帶、郯廬強震活動帶、燕山渤海強震活動帶包圍,牟平即墨中強地震活動帶從中部貫穿,歷史上這些地震帶上都發生過中強以上地震,對我區造成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山東青島臨沂至江蘇連云港地區是國務院批準的新一輪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之一。在20072020年期間,存在發生6級或稍強地震的危險,可能遭受地震烈度度或稍高地震災害的破壞。我區主要的危險源是未完成舊村改造的社區100多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危舊房屋;嶗山水庫和棘洪灘水庫坐落在城陽區,同時區內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25家,其
4、中包括青島安邦煉化有限公司等大型石油化工生產企業,主要分布在城陽、流亭、棘洪灘三個街道,一旦發生破壞性地震,很容易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員傷亡以及次生災害的發生。危險源登記表和應急物資登記表(見附件1)1.6事件分級及響應地震災害事件分級分級標準應急響應分級應急處置行政領導機構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地震發生地?。▍^、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7.0級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地震,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級響應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由國務院決定.重大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
5、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7.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級響應重大地震災害由省政府決定。較大地震災害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級響應較大地震災害由市政府決定.一般地震災害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
6、一般地震災害。級響應一般地震災害由區(市)政府決定.2.組織指揮機制2.1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總指揮:區長 常務副總指揮: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地震局局長成員名單:見(附件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1)召開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全體會議;分析、研究地震趨勢,確定應急響應級別;掌握災情、社情,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震救災工作。(2)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各應急救援小組按職責開展緊急救援工作。(3)向市政府報告震情、災情,協調駐城陽部隊并組織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災;協調前來支援的救援隊伍參加救援。(4)處置地震應急和救災工作的各類突發事件,必要時采取交通管制、征用調配物資、宣布災區進入緊急狀
7、態等緊急措。(5)組織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2.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地震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地震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1)負責組織落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定;(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4)建立地震災害的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核實與研判信息,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5)負責組織地震災害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7)組織協調各街道做好一般地震災害事件應對處置工作。2.
8、3成員單位職責區地震局負責震情速報、災情速報、震情跟蹤和趨勢判定,協調組織區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開展災區搜救工作,接受和安排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隊伍,協調救援行動。山東陸軍預備役高炮師一團、91206部隊、94362部隊等駐城陽部隊組織指揮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進行工程搶險。城陽公安分局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部隊趕赴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對我區重要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倉庫、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病隊伍搶救傷員。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
9、進行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做好災區飲用水等衛生監督工作。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食品安全監督,對食品、藥品、醫藥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協調災區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緊急調用。區民政局指導各街道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賑災募集捐贈,并提出需求,接受社會提供的緊急救助款物。協助財政局負責救災應急資金和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申請、撥付。聯通城陽分公司、移動城陽分公司、電信城陽分公司盡快恢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抗震救災通信暢通。青島供電公司北部客戶服務中心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電力設施和電力調度通訊系統功能,保障災區電力供應。區城市管理局組
10、織力量對災區中被破壞的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進行搶排險,盡快恢復上述基礎設施功能。組織力量對災區中被破壞的給水設施進行搶排險,盡快恢復給水設施功能。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物資運輸運力;指導、協調公路、橋涵、公共客貨交通等交通設施搶修。區工信局掌握企業救災物資生產、庫存情況,負責協調、組織區內企業生產和調運急需的救災物資和設備,最大限度滿足受災地區的物資需求。區商務局組織、協調災民所需生產、生活物資的儲存、調撥工作,確保災民生活必需品供應。城陽環保分局加強環境監測、控制。城陽國土資源分局會同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監測地質災害險情。區安監局督導和協調災區易于發生次生災害的
11、地區、行業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區紅十字會通過市紅十字會、省紅十字總會呼吁和接受國際對口組織的救災緊急援助。區財政局負責救災應急資金和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申請、撥付。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災區的糧食供應。區城市管理局、區城市規劃建設局、區安監局、城陽環保分局對處在災區的易于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區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根據震情的發展變化,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可視情設立區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并履行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職責。下設11個工作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二)3.監測預警3.1預防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
12、位的地震風險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地震應急預案,做好地震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3.2預測 區地震部門要根據歷年地震突發事件情況匯總、年度地震會商結果等,對地震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于外地發生的地震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對本地區的地震形勢進行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3.3監測 青島市數字地震遙測臺網實時監測市區范圍內發生的地震,15分鐘內確定地震三要素,采集電磁、形變、流體等前兆數據,為震后地震應急工作和趨勢判定提供數據。震后6小時內提出早期地震趨勢判定意見,初步確定地震類型。3.4預警 預警分級 目前地震預警沒有實踐經驗,具體分級需視情況確定。
13、 預警發布根據預測、監測情況,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適時發布預警。國家對地震預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 得擅自向社會散布地震預測意見。地震中長期預測由國務院批準發布;短期預測和臨震預測由省人民政府批準發布。省人民政府在發布臨震預報的同時,可以宣布地震危險區域進入臨震應急期。臨震應急期一般為10日,必要時可以延長10日。在省人民政府已經發布地震短期預警的地區,如果地震地區涉及我區,發現明顯臨震異常,情況緊急時,區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發布48小時內的臨震預警,同時向青島市人民政府及青島市地震局報告。預警響應預警發布后,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基本的預
14、警響應措施:1.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2.及時通過報刊、網站、廣播、電視、短信等宣傳防震減災應急常識、發布應對工作提示;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4.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處置準備;5.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6.根據事態的發展趨勢,啟動相應的響應,開展應急處置。預警變更與解除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地震或者危險已經解除時,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4.信息報告4
15、.1信息報告程序及內容信息報送分為初報、續報和終報。各街道辦事處、區地震局接報后,要立即核實相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判,按規定及時向區政府總值班室上報信息。4.1.1.初報:主要內容包括地震三要素(事間、地點、震級)、人員傷亡情況(涉軍、涉外、涉僑、涉港澳臺、少數民族、宗教人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學生等要注明)、災情初判結果、當前處置情況以及已采取的措施等。4.1.2續報:災情后續統計結果、當前處置情況以及已采取的措施、請求事項和工作建議等。4.1.3終報:包含基本情況、基本趨勢分析、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善后處置、經驗教訓及改進措施等。4.2信息報告時限地震發生后,區地震局立即上報區政府總值班室
16、,報告時限嚴格控制在30分鐘內,并在一小時內提供書面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初次報告后,半小時內進行第一次續報,隨后隨時續報;應急響應結束后要進行終報。4.3信息報告方式接報后,區地震局要按規定時限向區政府總值班室(電話87866048、傳真87882345)報告,并在5分鐘內通過金宏網將突發事件要素式信息報告單發送至區政府總值班室(金宏網名:城陽區應急辦),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通過金宏網或傳真向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信息后,應向區政府總值班室核實是否收到,涉密事件信息按有關規定渠道報送。5.應急響應5.1先期處置 地震發生后,區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
17、急響應,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及青島市地震局進行報告。地震發生后,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主要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況成立地震應急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地震發生后,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區政府調派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
18、場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群眾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區直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在地震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強化應急工作紀律,嚴格操作程序,并為地震應急工作人員、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提供個人安全防護裝備,確保地震應急處置工作得以安全進行。5.2級響應。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按時間節點進行。 5.2.1震后30分鐘內(1)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區地震局及時爭取市地震局的技術支持,在震后15分鐘內向區政府報告地震三要素,提出啟動地震應急級響應的建議,常務副總指揮宣布啟動級應急響應。1小時內向災區派出地震現場工作隊。(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成
19、員單位負責人立即到區地震應急指揮中心或臨時通知的地點集中,通報駐城陽部隊。(3)受災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自行啟動本轄區、本行業地震應急預案并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并向指揮部報告已掌握的情況,總指揮下達各類救援隊伍集結指令。(4)啟用應急通訊。5.2.2震后1小時內(1)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派出區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趕赴重災區,指導、協調、督促抗震救災工作。(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查明災情和救災需求,視情況組織協調區級有關部門、非受災街道辦事處對受災街道辦事處進行支援,派出專業救援隊進行搶險救災和醫療救護。(3)迅速收集、匯總、分析處理受災情況,了解抗震救災工作進展,必要時報告市政府。(4)發布通知,
20、決定災區進入緊急狀態。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控制非救援車輛進入災區,建立救援通道,征用物資。5.2.3震后2小時內(1)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發布第一號公告,向公眾告知地震災情初步情況,動員社會力量積極投入抗震救災??傊笓]下達應急救援任務,各類救援隊伍按照職責趕赴災區開展工作。(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將災情初判意見和啟動應急響應情況上報青島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災情特別嚴重時,直接向省政府報告。(3)區抗震救災指揮部下達災情速報指令,重點收集人員傷亡、房屋倒塌、通訊、供電、供水、交通和次生災害信息,確定受災重點區域。5.2.4震后4小時內(1)按社區、村居地震應急預案,設置臨時應急避難所,提供生活保障。(2)
21、設置救災物資(含社會捐獻物資)集結點,健全手續,按需統一發放各類救災物資。(3)及時發布震情、災情信息,公布抗震救災措施和進展。(4)密切監視震情發展,做好余震防范,加強地質災害隱患監測,全力防控次生災害發生。5.2.5震后12小時內 (1)區地震救援隊及其他救援隊伍繼續開展生命救援行動。(2)將需要救治的傷員轉移到合適的醫療機構。(3)以村居、社區為單位,成立組織,做好災區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維護工作。5.2.6震后24小時內(1)排查次生災害情況并制定處理措施。(2)統籌救災物資,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資供應。(3)對遇難人員遺體進行妥善處置。(4)開展醫療救護和防疫工作,保障飲用水、食品衛生安
22、全。(5)交通及基礎設施保障組立即開展搶險救災,迅速搶修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設施。5.2.7震后48小時或72小時內(1)進行災情分析,以村居、社區為單位提出救災需求,逐級上報,確定災區近期恢復所需外部資源。(2)做好災區社會穩定工作,對受災群眾進行防震避震知識宣傳教育,并進行心理疏導。(3)科學應對次生災害,采取有效措施對可能造成次生災害的隱患進行處理。(4)教育部門制定學校復課方案,學校制定防余震應急處置措施。5.2.8震后72小時后(1)繼續開展衛生防疫工作,確保不發生疫情。(2)動員群眾及救援力量,組織清理地震破壞現場。(3)社區、村居等組織責任到人,重點排查、妥善安置受災居民。(
23、4)進行災害評估,準備恢復重建。 5.2.9應急結束 當生命搜救工作已經完成、受災群眾基本得到安置、災區群眾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趨勢基本穩定、災區社會秩序基本恢復正常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宣布應急期結束,工作重點轉到災后恢復重建。5.3、級響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5.3.1應急啟動先期處置按照級應急響應程序響應。5.3.2迅速提出擴大應急響應的建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并建議啟動上一級應急響應;5.3.3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后,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在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進行響應。5.4其它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
24、。5.4.1強有感地震事件的應急響應地震事件發生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轄區地震應急先期處置工作。區地震局震情值班室在發生強有感地震事件的第一時間,立即通知監測預報組組長、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和宣傳報道組組長,必要時迅速到達指揮部待命。 區地震局在及時得到市地震局的技術支持后,在震后15分鐘內向區政府報告地震三要素(時間、地點、震級),2小時內將收集到的宏觀震中、有感范圍、社情動態及社會影響等情況向區委、區政府和市地震局報告,1小時內派出區地震現場工作隊。 5.4.2地震謠傳事件的應急響應 區地震局會同新聞、宣傳、公安等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負責組織開展地震謠傳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區地震局迅
25、速收集、匯總地震謠傳對社會的影響情況,并及時報告區政府。如地震謠傳擴散迅速,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應立即會同新聞、宣傳、公安等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赴地震謠傳影響地區,指導和幫助當地街道辦事處迅速平息地震謠傳。轄區公安部門要嚴肅追查謠傳來源,依法處理謠傳散布者,全力阻止謠傳的擴散。5.5 應急總結、應急響應結束后,由區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總結并提出改進建議,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和青島市地震局;根據應急級別和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地震應急的各街道辦事處在應急工作結束后的3周內,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提交地震應急處置情況總結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處置情況
26、、善后處置情況及擬采取的措施等。5.6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地震災害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要在地震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處置的地震災害信息,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發布。一般地震災害處置信息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發布。重大及以上地震災害信息,由區委宣傳部報請上級宣傳部門統一協調組織新聞發布相關工作。 地震災害發生后,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27、6.應急保障 6.1應急預案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必須制定本行政區域或本部門地震應急預案;交通運輸、供水、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以及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物品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報區地震局備案。6.2個體應急物品儲備地震應急包是在預防地震等災害發生時以及災害發生后,提供用于維持生命的食物、飲水、藥品及簡單的生活和求救必須品的應急包。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和村居都要高度重視個人應急物品的儲備工作,必須廣泛宣傳和發動,積極推進個體應急品的儲備。以家庭或工作部門為單位,根據居住或工作場所的情況,儲備具有逃生、求援、生命維
28、持等(如:收音機、手電筒、小錘子、逃生繩、常規藥物、應急食品、水)主要功能的單體應急包等裝備。 6.3搶險救援隊伍 區級綜合應急救援隊和各街道負責地震、安監、衛生和計劃生育、交通運輸、供水、通訊、電力等應急部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訊、應急電力設施設備、油料和應急車輛,保障應急需要。要加強本部門、本行業搶險救援隊伍的能力建設,定期開展技能培訓,經常開展搶險救援綜合演練,增強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各類地震應急救援裝備配置列財政年度預算。 各街道社區等社會基層組織,應當建立專業化地震災害救援志愿者隊伍,并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演練,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技能,增強地震災害應急救援能力。6.
29、4醫療救護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各街道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和各級各類救援力量要積極組織、協調或配合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區紅十字會的醫療救護行動,確保藥品供應,確保醫務人員攜帶完備好用的醫療器械實施救治,確保醫療救護車輛及時順利抵達救援地點并運送傷員到醫院,確保醫院、防疫設備等重點部位和設備維持正常運轉。6.5交通及基礎設施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各街道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和各級各類救援力量要配置必要的交通運輸工具。地震事件發生后,區交通運輸局、駐城陽部隊等有關部門、單位應組織、協調有關企事業單位,根據救災需求,合理調集運力,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和傷員轉運;組織隊伍搶修災區受損的道路、
30、橋梁、隧道,保證災區運輸線通暢;協調電力運營企業和單位迅速搶通受到破壞的發電和供電供水設施;協調轄區各加油站為救災運輸工作提供燃油保障。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各街道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和各級各類救援力量要配置必要的應急救援、移動發電和供電等裝備。6.6應急通訊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各街道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和各級各類救援力量應配置抗震救災必要的衛星通信、移動通信、應急廣播、無線電波等應急通信設備,建立統一的區域應急通訊指揮系統。地震事件發生后,通信主管部門應立即組織、協調通訊運營企業,立即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優先保障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受災街道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和防震減災部門通信需求。配有通
31、信系統的部門和單位,應立即啟動本部門、單位的通信系統,為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通信支援或通信服務,確保下情上傳,上情下達。 6.7救災物資儲備調度 區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要通過新建、改擴建和利用轄區內物資儲備庫,以及與物資生產、商品流通、交通運輸等單位和企業建立救災物資供儲協議等多種方式形成救災物資和裝備儲備調度網絡,保障地震應急處置工作急需物資和后勤保障的需要,各類抗震救災物資經費列年度財政預算。 6.8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區政府和各街道辦事處把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當地城鄉建設規劃,并將綠地、學校、體育館、人防工程等設施規劃建設為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按照標準(GB 21734-2008)進行驗收,做到
32、功能完備,經費列年度抗震救災財政預算。6.9地震應急救援物資集散地建設區抗震救災物資集結地分南北兩部分,分別位于濟青高速和青銀高速進出口處。北部集結地位于城陽區仲村社區附近,該集結地距濟青高速出口約200米,可有效利用面積約10萬米。南部集散地位于城陽區王家泊子社區(東經12012,北緯3620)附近,該集散地距青銀高速東約500米,可有效利用面積約12萬米。南北兩塊物資散結地,水電齊全,能夠滿足震時救災物資集結地的基本需求,為抗震救災工作的順利展開提供保障。(具體位置見附件5)6.10治安保障 城陽公安分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
33、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提供個人安全防護裝備,必要時設置警戒區,進行現場控制,確保地震應急處置工作得以安全進行。7.宣傳、培訓與演練宣傳、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科協、地震等部門密切配合,開展防震減災科學、法律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提高全社會防震緊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學校把防震減災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加強防震減災專業人才培養,教育、地震等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應急、地震、紅十字會、安監、衛生和計劃生育、公安、共青團組織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地震應急管理培訓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組織應急管理人員、
34、救援人員、志愿者等進行地震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地震、安監、民政、衛生和計劃生育、公安、消防、紅十字會、共青團組織和駐城陽部隊、區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等有關部門要制定地震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和村委會、居委會、基層組織等,要結合實際開展地震應急演練。8.監督檢查區地震局會同區政府應急辦、區發改局、區民政局、區安監局等部門,對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單位、行業的地震應急準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地震應急預案的正確實施。9.獎勵與處罰 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災情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10.預案解釋本預案由城陽區地震局負責解釋。11.發布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青城政辦發201146號同時廢止12.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