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沙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一、總則為完善我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依法規范、科學有序、及時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應急處置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群專結合,科學防控的工作原則。二、應急范圍本鎮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引發公共衛生影響,達到下列條件的,啟動本預案:1. 發現鼠疫、霍亂、傳染
2、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的可疑或預警病例。2. 發現本鎮從未發生或發生了近3年來從未報告易于傳播、爆發流行的傳染病。3. 一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社區等聚集生活或學習區域中發現5例及以上流行性乙型腦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白喉、瘧疾、甲肝/戊肝、傷寒(副傷寒)、流行性出血熱、鉤端螺旋體病。4. 一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社區等聚集生活或學習區域中發現10 例及以上麻疹、風疹、流行性腮腺炎、猩紅熱、水痘、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5. 一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社區等聚集生活或學習區域中發現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瀉病例。6. 一周內,同一學校(
3、幼兒園)、自然村、社區等聚集生活或學習區域中發現30 例及以上流感病例。7. 其他乙類、丙類傳染病局部發生暴發流行,或非法定傳染病暴發流行造成群體性危害。8. 二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的,病癥較罕見、病情較重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9. 預防接種、服藥出現疑似異常反應3例或疑似心因性反應10 例及以上。10.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 人及以上,學校(幼兒園)或重要活動期間發生一次中毒人數5 人以上。11. 發生急性職業中毒,或出現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12. 短期同源醫源性感染3 例及以上。13. 飲用水源污染造成或可能造成群體性健康危害。14.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突發社會安全事件
4、等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或導致衛生環境嚴重改變、可能引發群眾健康明顯危害。15. 一次事件傷亡10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1例的突發公共事件。16. 市衛生行政部門認定需要啟動應急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7. 以上事件出現異常急性死亡病例。18. 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的突發公共事件。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級,但社會影響較大、可能進一步發展、以及具有明確警示作用的事件,作為突發公共衛生預警事件,參照預案進行應急處置,并向上級報告。三、監測與報告1. 監測。市中心醫院白沙分院作為鎮級醫療服務與衛生防疫機構,按照有關規范加強就診病例被動監測和可疑疫情的主動搜索。疫病
5、可能發生、流行期間,開展針對性的門診監測。村衛生室、個體診所認真做好就診病例登記、篩查,及時發現和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2. 報告。鎮政府、村(居)委會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行政序列報告,市中心醫院白沙分院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業務序列報告。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均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市中心醫院白沙分院發現和接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應當組織核實。在組織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理工作的同時,2小時內向市衛計局和鎮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先用電話報告,再進行書面上報。按規定實行網絡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存在變化時,采取邊調查
6、、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進行續報,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初報(首次報告):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和采取措施。緊急情況下,可先簡要報告時間、地點、首發病例情況、發病人數、發病主要癥狀、死亡情況等。續報(進程報告):應根據事件類型、性質、發生、發展情況,采取每小時、每天、每周或不定時的方式連續報告事件進展。終報(結案報告):事件基本終止,配合市衛生局做出結案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必須真實、及時,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
7、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3. 通報。根據上級授權或應急處置需要,鎮政府及相關單位可通過電話、廣播、公告欄、走訪等手段,及時向本鎮群眾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以及向有關部門和相鄰鄉鎮通報事件信息,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四、應急準備根據有關信息通報、預警提示或監測結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可能波及本鎮,應做好以下應急準備工作:1. 與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保持聯系,密切關注相鄰地區事件發生的相關信息。2. 組織好本鎮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和物資準備。3. 開展重點單位、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處理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8、4. 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疾病及相關因素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管理報告工作。5. 根據事件發生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等個人防護技能的培訓。五、應急反應1. 鎮人民政府。鎮人民政府視應急處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負責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動員本鎮各有關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參加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調度本鎮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設備,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2)根據應急需要,組織建立臨時隔離場所,對需要進行隔離的居民、外
9、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區的封鎖工作及疫區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公共區域的消毒、殺蟲、滅鼠等工作;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本鎮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協助;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協助做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的組織與落實。配合農業部門做好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對本鎮肉禽畜和野生動物等異常病死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保護現場、監督深埋和勸阻食用等措施。(3)本鎮發生疑似食物或職業中毒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衛生、工商、質監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中毒樣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項公共衛生措
10、施的落實工作;及時通知急救中心對中毒病人實施搶救;必要時通知公安部門,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4)根據政府發布的信息和宣傳要求,在本鎮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5)組織開展基層組織應急處置的培訓;采購、接收、分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基層組織使用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6)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勞動保障部門,落實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公)傷待遇。(7)監督檢查本鎮
11、各部門、各單位、各村(社區)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為保證以上措施有效實施,鎮人民政府可成立和啟動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視應急處置需要設立各類工作組,如綜合協調組、應對防治組、宣傳動員組、后勤保障組等。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村(居)委會、鎮衛生院、派出所、駐鎮相關單位及其他民間組織等負責人組成,日常管理機構設在鎮政府。鎮人民政府領導設立AB崗,相應領導不在崗位時,對應領導承擔組織協調職責。上級領導未到現場前,現場職位最高的行政領導負責組織現場應急處置工作。2. 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視應急
12、處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造冊,為專業防治機構提供相關信息。對外來人員、外出返回人員進行登記和及時報告。(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在本村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落實現場消毒、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的組織、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及時通知衛生、公安部門,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3)根據實際需要,對專業防治機構認為需要進行隔離的本村居民、外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做好本村封鎖、隔離期間的生活保障工作。(4)接收、分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5)按照專業防治機構的要求,動
13、員群眾開展公共場所和家庭內的消毒、殺蟲、滅鼠工作和環境衛生整治工作。(6)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及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相應的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群眾參加健康教育和個人防護知識與應急技能的培訓。3. 市中心醫院白沙分院。市中心醫院白沙分院是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技術機構,應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和專業防控機構要求,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1)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2)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與管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程序,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報告。(3)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設立傳染病隔離留觀室,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離
14、、醫學觀察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對隔離者進行定期隨訪;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疫點、疫區的封鎖管理,指導病人家庭消毒。(4)按要求對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造冊登記,為專業防控機構提供基本信息。(5)做好醫療機構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的處理工作。(6)開設咨詢熱線,解答相關問題。為集中避難的群眾提供基本醫療服務。(7)在專業防治機構的指導下,具體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現場消毒、殺蟲、滅鼠等項工作; 分配發放應急藥品和防護用品,并指導居民正確使用。(8)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等個人防護技能的培訓。(9
15、)指導村衛生室、個體診所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協助做好件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4. 村衛生室、個體診所。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及時篩查、發現和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專業防治機構、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應急工作任務;配合市中心醫院白沙分院落實上述各項應急處置措施。5. 白沙派出所。依法查處、打擊影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處置的各種違法活動,保證衛生等部門執行公務,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維護社會穩定。(1)在實施疫區、疫點封鎖及人員隔離措施時,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強制執行。(2)保護并配合專業防治機構人員進入現場,協助開展采樣、技術分析和
16、檢驗等現場防控工作。(3)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實施人員、車輛的衛生檢查,對拒絕檢查者依法強制執行。(4)與衛生部門密切合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6. 白沙市場監督管理所。按照行業有關應急預案規定,做好市場監督管理,落實應急處置措施。7. 白沙農技站(畜牧站)。按照畜牧獸醫有關應急預案規定,加強動物防疫,及時通報疫情監測信息,落實應急處置措施。8. 鎮人武部。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參加救災搶險、疏散群眾、轉運病人、排查危害因素、維持社會秩序等。9. 其他相關機構。鎮總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社會團體及志愿者組織,發揮自身的資源優勢,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與技能培訓,積極配合有關部
17、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工作。駐鎮單位在按照各自職能做好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工作的同時,配合鎮人民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落實應急處置措施。五、應急反應的終止與善后1. 應急終止。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政府作出的終止決定,確定本鎮應急反應的終止。2. 應急評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配合上級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同時對本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自我評估。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理措施效果評價、鎮資源的動員與組織情況、鎮各相關組織的協調與配合情況、對上級職能機構開展現場處理工作的配合情況、物資及經費
18、使用情況、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報上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3. 恢復與重建。動員各界力量,充分發揮村(居)委會作用,調動各類資源,開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復和重建。4. 獎勵與懲罰。根據上級要求,提出獎勵的建議名單并報有關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對其事跡和精神進行宣傳。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5. 撫恤和補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補助;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
19、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落實有關待遇。6. 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或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六、應急處置的保障1. 信息系統。鎮人民政府及村(居)委會、鎮各單位完善電話、廣播、公告欄等基礎設施,制定并及時更新鎮各主要單位、重要崗位、主要成員通訊錄,準確掌握鎮居民基本信息。2. 疾病防控。加強村衛生室、個體診所等基層公共衛生組織的建設,培訓村衛生室、個體診所衛生服務人員,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工作。3. 醫療救治。鎮衛生院承擔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
20、并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設置隔離和留觀病床;承擔或協助專業技術部門開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醫療救治和轉運工作。4. 培訓演練。針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加強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能力培訓,加強配合協調的應急演練,開展衛生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訓,重點對安全員、保安人員以及義務宣傳員等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識別和應急反應等知識的培訓。5. 經費和物資保障。配合相關部門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財政補助政策,做好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建立和完善鎮應急物資儲備庫。6. 宣傳教育。鎮人民政府負責并協調組織駐鎮各單位、群眾組織和民間團體,開展廣泛
21、的衛生宣傳。充分動員社會和群眾的力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對群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依法、科學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7. 密切與各類社會單位的聯系。摸清本鎮各相關部門單位及人員的分布情況,與教育、安監、公安、工商、農業、畜牧、交通、建設、通信、廣電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七、附則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 白沙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 常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要點附件1白沙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胡先鋒 黨委副書記、鎮長副組長:李文亮 黨委
22、委員、副鎮長 汪子昆 黨委委員、副鎮長成 員:綦 丹 黨政辦負責人 符 念 紀委副書記、婦聯副主席張 皝 安辦主任程志通 人武專干陳 剛 農技站站長魏定超 信訪辦負責人湯 科 白沙派出所所長王思思 白沙司法所負責人邵 馨 白沙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林吉飛 市中心醫院白沙分院負責人毛洪淵 鄭家壩村主任張洪禮 廖家溝村主任朱德雙 金雞坪村主任陳清茂 青龍嘴村主任唐九品 荊橋鋪村主任鄧良友 太陽坪村主任朱先毅 貓兒壩村主任張次愛 水井壩村主任王守書 牟家壩村主任王軍業 往川壩村主任李生強 河街社區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衛計辦,由李文亮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彥負責處理日常事務。附件2常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
23、急處置要點一、傳染病事件應急處置要點1. 應急準備。開展鎮、村(社區)干部及群眾防控知識的健康教育,提高群體防控水平。加強醫務人員防治知識的培訓,提高早期發現病人的意識、能力和診療水平,做到傳染病的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治療,及時控制傳染病的傳播。做好各項技術及物資準備。2. 應急反應。醫療機構開展預檢分診工作,對病人進行甄別,發現可疑病例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重癥病例立即轉送市第一醫院檢診,不滯留病人。傳染性較強的應組織做好病人隔離與個人防護,做好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配合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和樣品采集工作。適時在重點人群中推薦相應疫苗的預防接種,必要時開展預防
24、性服藥。做好疫點居住和聚集場所的消毒處理工作。與衛生、畜牧、工商、質監等部門緊密協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疫情監測工作,防止受染產品輸入。認真開展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和指導,特別加強重點地區的督導和檢查。二、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要點1. 應急準備。鎮轄區醫院準備基本的常用解毒藥品和必要的搶救設備,開展醫護人員救治食物中毒知識的培訓,提高處理重大食物中毒救治能力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鎮、村(社區)干部及基層群眾食物中毒的預防與識別能力宣傳教育,及時判斷事件發生與發展趨勢,先期采取對應的急救措施,及時組織轉運。2. 應急反應。及時組織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療單位進行救治,病情嚴重立即組織向上級轉運。醫療
25、單位在積極開展收治的同時立即向上級衛生機構報告,并保留好病人的吐瀉物、血、尿和剩余食物等臨床標本,協助做好食物中毒的病因診斷。協調、配合專業技術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保護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供技術檢驗。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待查,事件結束后進行清洗消毒、銷毀。為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擴散,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中毒涉及人員較多時,做好群眾就診的組織安排和心理安撫工作。中毒事件發生死亡病例或者可疑投毒的,應當同時報告公安部門。3. 食物中毒診斷一般標準。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確定食物中毒: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時間內均食用過某
26、種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發病很快停止。潛伏期較短,發病急劇,病程亦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臨床表現基本相似。一般無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傳染。 三、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要點1. 應急準備。加強鎮、村(社區)干部及基層群眾對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與識別能力教育,掌握備用水源資料,開展宣傳、解釋工作。2. 應急反應。根據群眾反映和監測數據,及時分析判斷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與發展趨勢,向衛生、環保、公安、教育等部門報告,請求進一步檢驗判定,配合技術機構開展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和樣品采集檢驗等工作。當飲用水污染危及人體健康時,責令供水單位立即停止供水,查找污染源并采取控制措施清洗、消毒供水
27、設施和管網。組織臨時性應急供水,保障群眾正常生活、生產用水。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飲用水污染病人的醫療救治時要立即向上級報告,同時注意甄別非飲用水污染、未發病人員,耐心解釋,避免恐慌,非必要時不對影響的人群進行預防性投藥。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結束,無續發病例,水質感觀與化驗合格后及時公布。四、洪澇災害應急要點1. 應急準備。加強與氣象、水利等有關部門溝通,及時掌握洪澇動態。保持通訊通暢,實行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車輛、人員待命。加強巡查,及時轉移低洼地帶及有隱患房屋內的人員、物資;加固或去除高空危險物品,暫停高空作業;加強易塌方、易溜坡等危險區域的警示、警衛。儲備發電機、油料、沙袋、食品、水、手電、
28、蠟燭、應急燈等應急物資,清查與補充消毒藥劑、疫苗、器具、設備等衛生防病物資。2. 應急響應。負責因災受傷人員的醫療急救和災民臨時安置點醫療衛生工作。派出醫療小分隊到災民安置點進行巡回醫療,對安置點衛生管理工作進行巡查,做好安置點的消毒、殺蟲和食品衛生監管,收集、上報災害期間人員傷害信息,確保災害期間群眾有病及時得到救治。每日及時收集、匯總災情、疫情,實行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指導受災單位開展受污染區域的消毒,加強水廠、水井等水源的監測;組織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積極開展重大災害后受災人群心理干預;根據當地疫情特征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接種,確保災后無大疫。開展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檢查,安全食品和衛生飲水知識的健康教育,指導災區建立衛生飲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