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目錄1 總則5 1.1 編制目的 5 1.2 編制依據5 1.3 適用范圍5 1.4 啟動標準 5 1.5 工作原則 6 2.應急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7 2.1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7 2.2 應急救援辦事機構 8 2.3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工作職責 8 2.4 鄉應急救援機構工作職責 8 2.5指揮機構下屬各工作組職責9 3 預警預防機制 12 3.1 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12 3.2 預警行動12 4.應急響應與預案啟動程序 13 4.1 分級響應標準 13 4.2 分級響應 14 4.3預案啟動程序 14 5 應急行動15.;.5.1 預案啟動后的工作
2、15 5.2 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行動 15 5.3 應急救援工作組的要求 15 5.4 搶險救援的現場指揮15 6.應急終止16 6.1 應急終止條件 16 6.2 應急終止的程序16 7.后期處置16 7.1 善后處理 16 7.2 保險17 7.3 事故調查及總結 17 8.保障措施 17 8.1 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18 8.2 救援隊伍保障 18 8.3 通信和信息保障 18 8.4 資 金 物 質 保障 18 8.5 宣傳、培訓和演練 18 8.6 監督檢查19 9.附則 19 9.1 預案管理與更新 20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20 9.3 其他事項 20.;.XX 鄉安全生產事故
3、災難應急預案1、總則1.1 編制目的為規范全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1.2 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楚雄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1.3 適用范圍(1)工礦、商貿和
4、建設、建筑施工領域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2)道路、水上交通運輸事故災難。.;.(3)火災、洪災、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事故。(4)市政公用運營的各類事故災難。(5)特種設備事故災難。(6)煙花爆竹物品和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7)農業、林業和水利設施事故災難。(8)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造成的事故災難。(9)特大急性中毒事故災難。(10)其他特大事故災難。1.4 啟動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啟動本預案:(1)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者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重傷 10人以上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者 3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 1000 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2)
5、超出企業、單位、村組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跨鄉鎮行政區域和跨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3)鄉人民政府認為需要啟動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做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鄉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下,統籌開展全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村組和鄉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服從上級政府預案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和調度。各類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完善安全生
6、產應急機制。(3)專業管理,部門協作。根據職責負責本行業、本系統事故災難的救援實施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搞好配合,并服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4)常備不懈,平戰結合。各相關部門和人員要作好風險評估、物質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要建立本系統(行業)重特大事故預防、預警機制,健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管理檔案。(5)信息共享,資源整合。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時,當地人民政府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各職能部門在報同級人民政府的同時,應抄報上級主管部門,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應急救援資源應服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2、應急組
7、織機構與工作職責2.1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鄉人民政府為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指揮長由鄉人民政府鄉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的領導擔任,.;.鄉安監辦、派出所、經濟發展辦、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城區國土分局、衛生院、民政辦、財政所、文化站、勞保所、水利綜合服務中心等部門為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現場指揮(含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組、搶險救援工作組、通信信息工作組、醫療衛生工作組、治安交通工作組、資金物資保障工作組、新聞宣傳工作組、善后處理工作組)。各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各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工作人員由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人員組成。2.2 應急救援辦事機構鄉安監辦是鄉安全
8、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下設的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鄉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與協調,辦公室主任由安監辦負責人兼任。應急救援辦公室聯系電話:2.3 鄉應急救援機構工作職責 (1)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2)組織、指揮、協調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2.4 鄉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職責 (1)承擔全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日常工作。(2)負責協調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3)承擔編制和修改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4)指導鄉級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及演練。(5
9、)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后,負責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匯報,并將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故工作組和應急處理指揮部成員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救援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進行。(6)及時向上級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救援的信息,擬出初稿報指揮部領導審批后上報。2.5 指揮機構下屬各工作組職責 2.5.1現場指揮組現場指揮組由發生事故的單位、鄉人民政府領導和進入事故現場的各工作組組長組成,并由鄉人民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特殊情況可臨時指定)。具體職責是:(1)分析事故發展的趨勢和可能性,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2)組織救援隊伍開展施救工作,負責技術鑒定和
10、技術咨詢。(3)組織受安全威脅的人員緊急疏散。(4)控制事故的擴大和蔓延。(5)組織人員保護重要設備、設施和物資安全。(6)確定并設置危險警戒線。(7)向指揮部及時報告現場搶險救援情況。.;.(8)組織救援隊伍撤離。(9)撰寫現場搶險救援報告。(10)聯絡、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11)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2.5.2 搶險救援工作組搶險救援工作組由安監辦、派出所、綜治辦負責牽頭組織,根據事故特點及時調度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具體職責是:(1)負責執行搶險救援方案,參與搶險救援工作重大疑難問題解決方案的研究。(2)組織落實搶險救援隊伍和搶險救援設備物資。(3)協助現場指揮組組織遇險人員緊急疏散
11、。2.5.3 通信信息工作組通信信息工作組由安監辦、黨政辦、鄉宣傳干事組成,具體職責是:(1)保障指揮部與各工作組的通信暢通。(2)收集現場搶險救援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3)建立應急處置情況動態通報制度,及時向各組通報情況。(4)收集社會各界對事故及處置情況的反映。(5)傳達上級領導的批示、指示。2.5.4醫療衛生工作組醫療衛生工作組由衛生院和相關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1)組織醫務人員對傷病員進行醫療救治。.;.(2)對遇難者進行死亡初步鑒定。(3)組織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4)監測大氣、水資源等環境污染情況。(5)向指揮部提供傷亡情況報告。2.5.5 治安交通工作組治安
12、交通工作組由派出所、司法所等相關部門組成,根據事故特點和需要可吸收相關部門參加。具體職責是:(1)維護現場治安、交通秩序。(2)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3)負責有關人員的安全保衛。(4)依法處理涉嫌犯罪人員。(5)守護押運救援物資、資金和設備。2.5.6 資金物資保障資金物資保障工作組由財政所、民政辦和事故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1)負責緊急調用物資和調撥資金的落實。(2)負責救援設施、設備、場地的征用及其補償。(3)接受社會捐助。2.5.7 新聞宣傳工作組新聞宣傳工作組由文體廣電旅游服務中心及鄉宣傳干事召集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職責是:(1)負責制定新聞報送方案。.;.(2
13、)負責擬定新聞報送內容。(3)負責組織新聞報送工作。(4)負責新聞記者的接待和采訪工作。2.5.8 善后處理工作組善后處理工作組由勞動社會保障所、民政辦、信訪辦、司法所、綜治辦組成,具體職責是:(1)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疏導、穩定工作。(2)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賠付工作。(3)指導事故財產損失的賠付工作。(4)負責接待上訪人員。(5)指導事故受災群眾生產生活恢復工作。3、預警預防機制3.1 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鄉人民政府應及時將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相關信息報送縣人民政府;對可能引發特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通報縣級主管部門和單位。特
14、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鄉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鄉人民政府在接到報告后要及時向縣安委會辦公室報告。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告鄉人民政府,鄉人民政府接到通報后及時分析,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縣級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報告縣人民政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單位和部門,要及時、主動向鄉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為鄉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3.2 預警行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5、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應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進行先期處置,防止事故擴大。有關部門和鄉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及時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并抄送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相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鄉人民政府及時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情況嚴重時,應建議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信息。4、應急響應與預案啟動程序4.1 分級響應標準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 級響應、II 級響應、III級響應。各級預案分級響應標準如下:.;.I級:造成 10人
16、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 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 5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超出鄉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跨鄉級行政區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II級:造成 3人至 9人死亡(含失蹤),或危及 3人至 9人生命安全,或者 30人至 49人急性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元至900萬元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超出鄉(鄉)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跨鄉(鄉)級行政區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縣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III級: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4.2 分級響應 4.2.1當發生 I 級響應標
17、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時鄉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并上報。4.2.2 當發生 II 級響應標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時,鄉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并上報。4.2.3當發生級及以下響應標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時,鄉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4.3 預案啟動程序本預案啟動程序如下:(1)根據各方面報告的情況,對情況特別嚴重的事故,由鄉政府做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2)應事故發生地單位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請求,由鄉政.;.府做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5、應急行動5.1 預案啟動后、鄉人民政府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1)確定進入應急工作狀態的工作組和進入狀態的工作。(2)召集有關
18、工作組組長參加應急行動戰前動員會議,完成應急處置力量的調集組織。(3)下達應急行動命令,內容包括:通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當地已經采取的措施;各應急工作組的任務及對各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等。5.2 各應急工作組根據鄉人民政府的命令分別采取以下應急行動 (1)進入應急工作狀態的工作組,由組長立即召集有關人員,傳達上級指示,明確各自任務、集合地點、出發時間,需準備的物資、器材等。(2)進入準備狀態的工作組,由組長指定專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組成員做好應急準備,并保持通信聯絡暢通,一旦接到鄉人民政府開展應急工作的命令,立即開展應急工作。5.3 進入工作狀態的各工作組應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與鄉人民
19、政府保持通信聯絡暢通,當發生本組無力解決的問題時,應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報告。5.4 搶險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以屬地為主,凡進入現場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的工作組應服從現場指揮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動。6、應急終止6.1 應急終止條件應急終止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2)事故現場隱患得到消除。(3)受傷人員得到妥善醫治。(4)無疫情發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5)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妥善安置。(6)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6.2 應急終止的程序 (1)由現場指揮組召集各工作組組長會議,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后,書面向鄉人民政府報告,并抄送縣安委會。(2)鄉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書面請示后
20、,立即召開會議決定。(3)鄉人民政府根據決定,向現場指揮組和各工作組下達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的命令,并將決定報縣安委會。(4)由新聞宣傳組上報新聞單位,向媒體宣布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和有關應急處置的情況。(5)由現場指揮組組織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并在24小時內寫出現場搶救書面報告,分別報鄉人民政府和縣安委會,并抄送各工作組組長單位。7、后期處置.;.7.1 善后處理 7.1.1鄉人民政府和事故單位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繼續負責做好善后處理工作。7.1.2 善后處理工作組要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繼續做好以下工作:(1)事故受傷人員的后期醫療處理工作。(2)事后補償、重建、保險理賠和生產生活秩序恢復工作。(3)
21、事發地群眾思想工作和社會穩定工作。7.1.3醫療衛生工作組要繼續做好對事故污染、疫情和環境的監測與處置工作。7.2 保險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鄉人民政府向保險機構要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7.3 事故調查及總結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調查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調查,鄉人民政府直接組成調查組或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救援指揮組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鄉人民政府,同時報送縣安委會辦公室。根據現場指揮組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鄉人民政府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急救
22、援工作的意見,并抄送有關部門。.;.8、保障措施8.1 制定相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制訂相應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各應急工作組組長單位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明確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應急行動預案,報縣安委會辦公室備案。8.2 救援隊伍保障 (1)鄉人民政府、各部門、村組要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2)大型企業集團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報鄉人民政府和搶險救援工作組組長單位備案。其它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8.3 通信和信息保障 (1)逐步建立鄉安全生產應急處置指揮監控系統,逐步建立鄉、村兩級指揮監控系統。(2)建立應急響應通信系統。各工作組根據應急救援需
23、要配備相應的通信、攝影和辦公器材。(3)鄉應急救援辦公室建立應急救援信息系統。8.4 資金物質保障 (1)鄉人民政府統一負責緊急救援建設規劃,鄉財政每年應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2)各工作組組長單位每年要向鄉人民政府上報應急處置隊伍、專家組的配備以及物質(器材)的儲備、消耗和報廢情況。.;.8.5 宣傳、培訓和演練(1)宣傳鄉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宣傳工作,各種媒體給予支持。鄉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企業與所在地村組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2)培訓鄉人民政府負責對各級管理機構、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上崗
24、培訓和業務培訓。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并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參加培訓。鄉人民政府要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內容列入干部培訓課程。(3)演練鄉人民政府指導、協調、監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各企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8.6 監督檢查鄉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9、附則9.1 預案管理與更新.;.(1)本預案由鄉人民政府發布,由鄉人民政府組織實施。(2)鄉人民政府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和修改。(3)鄉人民政府適時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9.2.1獎勵在安
25、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2)防止或在事故災難搶救中,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9.2.2 責任追究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職責和義務的。(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物質的。.;.(5)阻礙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7)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9.3 其他事項 (1)本預案由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