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莞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建立輻射事故應急機制,控制和減少輻射事故的危害和后果,保障公眾生命健康,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市輻射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1.2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核事故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方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核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
2、辦法、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東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東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東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1.3 適用范圍 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從重到輕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重大輻射事故、較大輻射事故和一般輻射事故四個等級。本預案適用于東莞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使用、貯存、運輸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過程中發生的一般輻射事故,主要指類、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一般輻射事故。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輻射事故,我市在國家、省級應急部門的指導下開展相關工作。1.4 工作原則
3、(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切實加強應急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二)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鎮街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建立并執行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并按照輻射事故的等級分級響應。(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輻射事故現場應急響應的領導和指揮以事發鎮街為主,實行鎮街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鎮街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與協調作用。各級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四)科學決策,快速響應。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響應能力,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五)預防為主
4、,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法規,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安全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和預案演練等工作。2 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的機構與職責 2.1 輻射事故應急機構 本市輻射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受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組成詳見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東府辦201690號)。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立技術專家組、現場應急監測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內設輻射事故應急工作小組,作為本市輻射事故日常工作的機構。2.2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組織
5、協調輻射事故應急響應工作;(2)負責向市委、市政府、省環保廳報告輻射事故信息;(3)負責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和應急人員的培訓;(4)負責向社會公布輻射事故情況;(5)負責組織轄區內輻射應急方面的宣傳和教育工作;(6)負責輻射事故處置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2.3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與職責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分管領導兼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輻射事故應急工作小組,由市環保局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組成。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衛生計生局、市財政局是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的應急支持保障部門。2.3.2主要職責(1)按照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落實日常準備工作;
6、(2)負責輻射事故處置期間信息資料的收集、傳遞,參與事故調查及后果評價,草擬事故通報和工作報告等;(3)負責與技術專家組、現場應急監測組的聯絡工作;(4)負責與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的聯絡工作;(5)制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戰演習方案等具體工作;(6)對全市使用放射源的單位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7)完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2.4 應急支持保障部門的職責 市環保局職責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輻射事故給環境造成的損失及影響進行分析和評估,為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組織輻射事故的應急監測和定性定級工作,組織去污洗消后的周邊環境監測;提出方案,組織
7、對放射性污染物的處置,控制放射性污染物的進一步擴散;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提出保護公眾和保護環境的措施建議。 市公安局的職責負責丟失、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負責對受污染區域進行治安封鎖、治安維護、交通管制、維護社會穩定、群眾疏散、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等工作;做好事故發生點周圍地區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社會秩序,防止和制止不明真相的人聚眾鬧事;確保事故發生點周圍地區交通暢通。2.4.3市衛生計生局職責負責組織輻射職業病危害評估;負責輻射事故的醫學應急救治工作。2.4.4市財政局職責負責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和輻射監管能力建設的財政支出保障。 2.4.5 技術專家組職責 技術專家
8、組由輻射防護、放射醫學、放射環境監測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來自于東莞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庫,或視情況由省級以上應急部門組織安排。負責參與應急隊伍培訓、應急演習、情報信息收集、設施設備建設和維護工作;為應急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技術咨詢;在事故狀態下,負責接收、整理和分析事故單位的安全參數及事故應急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性質、涉及范圍、危害程度的判斷分析,并為應急處理處置決策提供咨詢。對事故后果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和預測,向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提出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措施和建議,并對輻射事故應急狀態的啟動和終止提出建議。 2.4.6 現場應急監測組現場應急監測組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技術人員組成。負責
9、應急響應期間的輻射監測,并根據輻射事故的現場情況和級別狀態及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邀請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更高級別監測部門等其他力量參與應急監測支援;負責編制應急監測方案,對事故現場進行監測,并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和評價。2.4.7 鎮街職責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建立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組織機構;及時向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當地發生的輻射事故,了解事故發生原因、事故狀況和發展趨勢,配合做好應急監測和環境評價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輻射應急方面的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完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2.4.8 生產
10、、銷售、使用、貯存、運輸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單位主要責任(1)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的法規政策;(2)制定本單位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并報市環保局備案;(3)發現輻射事故的隱患時,要及時采取措施,清除事故隱患,并詳細記錄備案,上報市環保局;(4)發生輻射事故后,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向環保、公安、衛生部門報告, 及時采取應急措施控制事故現場,減少人員可能受到的傷害,必須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3 輻射事故等級劃分 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從重到輕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重大輻射事故、較大輻射事故和一般輻射事故四
11、個等級。 3.1 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是指類、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2 重大輻射事故:是指類、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3.3 較大輻射事故:是指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3.4 一般輻射事故:是指類、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4
12、 輻射事故報告制度 4.1 發生輻射事故時,發生事故的單位應在事故發生的1小時內及時上報所在鎮街的政府、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并按要求填報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 4.2 鎮街及其有關部門在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后,及時向市環保(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公安、衛生部門通報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狀況和發展趨勢。4.3 市環保、公安、衛生部門在確認輻射事故發生后,應在1小時內將事故信息報告市政府,并根據市政府統一口徑向各自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4.4 市環保局在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后,應對事故進行初步分級,并及時向省環保廳報告。5 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程序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輻射事故發生后,我市在國家、省級應急部門的指
13、導下開展相關工作;一般輻射事故發生后,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5.1 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輻射事故的信息收集。發生輻射污染事故時,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事發地鎮街、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發單位、事發地點、時間、起因、污染及影響、損失的初步情況等,并按要求填報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5.2 快速出動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狀態、性質、可控性及影響范圍,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如需啟動應急預案,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指揮事故的應急工作,進入輻射事故應急處置程序。5.3
14、 控制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應急監測,初步確定污染性質和控制范圍,迅速布控現場,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環保、公安、衛生部門及事發地轄區政府相互協作,協同作戰,初步劃定警戒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5.4 現場調查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應急監測組按照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迅速展開監測布點和攝像、拍照等調查取證工作,確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圍、影響程度等情況。5.5 情況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1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及時向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市政府報告已掌握的重要情況,并報省環保廳。5.6 污染處置根據調查
15、取證和現場監測結果,結合專家組意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確定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處置方案,視情況邀請省核管委核應急去污洗消小組參加。省核應急去污洗消小組對地區、道路、建筑物、人員、車輛等受放射性污染程度進行測量和污染去污洗消,開展放射性污染物的處理,控制放射性污染物的進一步擴散。5.7 信息發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責任單位、有關部門和專家擬寫新聞通稿、專家評論等,在宣傳部門的指導下,適時發布。5.8 污染跟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結合專家組的意見確定污染事故可能長期存在的潛在或間接危害及社會影響,對污染危害實施跟蹤調查、監測,直至危害消除。6 輻射事故應急終止和恢復工作6.1 應急終止條
16、件和程序 終止條件輻射事故得到控制,事故條件已經消除;采取并將持續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公眾免受污染,使事故的長期輻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終止程序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后做出設立污染警戒區域和時限的決定,并提出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終止的請示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經批準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并撰寫應急處置工作的詳細書面報告,應急響應結束。6.2 恢復正常秩序工作輻射應急事故應急終止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配合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執行下列行動:(1)根據輻射事故源的具體情況,將放射源或殘留放射性物質盡快恢復到安全狀態;(2)評價所有應急日志、記錄、產生過
17、程,書面信息等;(3)回顧評價造成應急狀態的事故產生過程,責令有關部門和事故責任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重復出現類似事故;(4)回顧評價應急期間所采取的一切行動;(5)根據實踐的經驗,修改現有的應急方案和程序;(6)應急終止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向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提交總結報告。6.3 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工作由事發鎮街負責,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對參與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人員及事故受害人員所受劑量進行評估;事發鎮街做好評估后受照人員的醫療救助和撫恤工作,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動員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并按照有關
18、規定及時下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對事故影響區域的居民開展心理咨詢服務和有關輻射基本知識宣傳。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資料歸檔和總結,收集所有的應急日志、記錄、報告等書面材料,評估應急處置期間所采取的一切行動,撰寫調查和總結報告,提出加強防范突發輻射事故的建議。 7 應急保障7.1 物資裝備保障 應急車輛根據不同事故的應急響應要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配置與應急工作相適應的應急車輛及配套裝備。 應急監測設備根據輻射事故的特點配備各類應急監測的儀器設備,并進行經常性地維修保養,保證應急監測的需要。 應急人員防護裝備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應急人員配備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和裝備。應急人員為所有參與輻射應急
19、的領導小組成員、專家、輻射應急監測人員、處置人員。7.2 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系統,確保應急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間的聯絡暢通。7.3 人力資源保障以環保、衛生、公安的專業機構為基礎,建立東莞市輻射事故應急隊伍;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素質和能力,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輻射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突發環境事故處置措施的應急隊伍。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等現場處置工作。7.4 技術保障建立輻射事故聯動系統,確保在啟動應急響應前、事故發生后技術專家組成員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建立輻射事故應急數據庫,建立健全輻射事故應急隊伍。8
20、應急培訓與演練8.1 應急培訓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對輻射應急人員的培訓,制定培訓計劃,分類、分批、分期進行。 8.2 應急演習 經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批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定期組織事故演練。 9 獎勵與責任追究 (1)在輻射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2)在輻射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或有明顯過錯,導致產生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10 附則 10.1 名詞術語解釋(1)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種發生放射性衰變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數但質量不同的核素。(2)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動力堆燃料循環范疇的材料以外,
21、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有嚴密包層并呈固態的放射性材料。(3)射線裝置,是指X線機、加速器、中子發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裝置。(4)輻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10.2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環保局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或者在應急過程中產生新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市環保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3年修訂一次本預案,并報市政府批準。鎮街環保分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編制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發布后,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
22、射線裝置的單位,應當根據可能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風險,制定本單位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10.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0年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東莞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廢止。10.4 預案解釋部門本預案由東莞市環保局負責解釋。10.5 附件附表: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附表 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事故單位名 稱 (公章)法定代表人地 址 郵 編電 話傳 真聯系人許可證號許可證審批機關事 故發生時間事故發生地點事 故類 型 人員受照 人員污染受照人數 受污染人數 丟失 被盜 失控事故源數量 放射性污染污染面積(m2)序號事故源核素名稱出廠活度(Bq)出廠日期放射源編碼事故時活度(Bq)非密封放射性物質狀態(固/液態)序號射線裝置名稱型 號生產廠家設備編號所在場所主要參數注事故經過情況報告人簽字報告時間年月日時分注:射線裝置的“主要參數”是指X射線機的電流(mA)和電壓(kV)、加速器線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