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沖擊地壓事故應急預案1 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1.1 沖擊地壓事故危險源分析沖擊地壓災害通常指井下巷道(或工作地點)頂部、兩幫和底部巖石在應力(構造應力、開采引起的支承應力等)的作用下,產生突然、劇烈的變形、移動、冒落產生的危險和危害。影響沖擊地壓發生的因素有:煤(巖)自身的物理力學性能和采深、地質構造應力、采煤方法、煤柱、巷道布置、開采順序、放炮震動觸發、頂板管理方法等。根據礦井沖擊傾向性鑒定結果,義橋煤礦3號煤層頂板巖層屬于類,為強沖擊傾向性的頂板巖層;底板巖層屬于類,為無沖擊傾向性的底板巖層,因此礦井部分采掘工作面受自然地質條件、開采技術條件影響有發生沖擊地壓的可能。特別是隨著礦井開采深
2、度和范圍的不斷延伸,沖擊地壓災害日益加劇,已成為嚴重威脅各礦安全生產的重大自然災害之一。1.2 沖擊地壓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沖擊地壓事故類型沖擊地壓的分類方法較多。根據沖擊地壓的物理特征分為壓力型、突發型和爆裂型三種;根據沖擊地壓的能量特征分為微沖擊、弱沖擊、中等沖擊、強烈沖擊和災害性沖擊五種;根據參與沖擊地壓的巖體分為煤體沖擊(煤爆)和圍巖沖擊(巖爆)兩種;根據顯現強度及其對煤和巖層、支架、設備的破壞程度分為彈射、煤炮、微沖擊和強沖擊四種等。我國沖擊地壓的分類方法:一是根據沖擊地壓破壞后果分為三類。一般沖擊地壓:產生的破壞后果輕微,不需要進行修復;破壞性沖擊地壓:對生產造成一定的破壞,需
3、要進行修復;沖擊地事故:由于沖擊地壓及其伴隨現象(冒頂、巷道嚴重變形、誘發煤與瓦斯突出等)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由于井巷、采場造成破壞中斷工作8小時以上的沖擊地壓。二是根據地震儀或微震監測系統觀測記錄確定的沖擊地壓顯現強度,按里氏地震級分為1、2、3、4、5、6級。 沖擊地壓事故危險程度分析在礦井采礦作業過程中,由于受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采動應力等的影響,有可能形成較高的應力集中,當應力集中達到一定程度,煤(巖)體處于極限平衡狀態,在采掘作業擾動下(如放炮、割煤、放煤、移架等作業工序),導致煤(巖)體瞬間失穩破壞,發生沖擊地壓。沖擊地壓發生時,往往出現大量煤(巖)體拋出、巷道底板突然鼓起或巷
4、幫整體外移,伴隨巨大聲響和劇烈震動并形成空氣沖擊波,揚起大量煤塵。沖擊地壓從發生到結束一般只有幾秒時間,現場作業人員難以及時撤離。沖擊地壓對現場作業人員和生產采場的主要危害有:拋出或擠出的煤(巖)體可能砸(擠)傷現場作業人員。劇烈的震動可能將設備、工具、人員彈起,造成人員傷亡。空氣沖擊波可能破壞局部通防設施,形成局部風流逆轉,揚起大量煤塵。瓦斯異常區域還可能出現瓦斯積聚和突出。沖擊地壓事故對現場作業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生產破壞嚴重,并可能造成冒頂、巷道和采場破壞、瓦斯煤塵爆炸、瓦斯突出等次生、衍生的人員傷亡事故。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2.1 及時匯報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及時通過電話等方式向
5、礦調度室、區隊值班人員匯報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人員情況、事故性質、影響范圍及發生原因等)。2.2 先確認后處理的原則現場處理前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證程度,制定應急方案,必要時先對危險區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的擴大。2.3 以人為本的原則應急處理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采取的方案措施必須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為出發點,既要考慮被救人員的安全,又要保證救援人員的安全。遇險人員被營救出后,先在現場進行急救再升井,防止貽誤最佳搶救時間。2.4 統一指揮原則應急救援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進行,避免盲目采取行動影響事故救援工作的開展和造成事
6、故的擴大。2.5 自救互救原則應急救援過程中,被困人員根據現場條件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工作,配合外圍救援工作。3 組織機構及職責3.1 應急組織體系設立義橋煤礦沖擊地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見下圖1.1)。總指揮:總經理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機電副總經理及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成員:總經理助理、副總工程師、各部室及工區主要負責人。3.2指揮機構及職責成立汶上義橋煤礦沖擊地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下設9個專業組(見下圖1.2),分工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各項工作,指揮部成員接到礦井發生沖擊地壓
7、事故的通知后(通知人員名單見附表),必須迅速到礦調度室集合,根據事故性質、范圍及事故處理計劃的規定,調動各方面的力量,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圖1.1沖擊地壓事故專項應急預案應急組織體系結構圖其他副總師以上領導各工區主要負責人調 度 室安 檢 部生產技術部通 防 部 地 測 部汶上義橋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沖擊地壓事故應急指揮部組長:總經理副組長:各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成 員單位機 電 部安全監控中心人力資源部衛 生 所保 衛 部物資管理部車輛管理部行政事務處財 務 部審 計 部礦 辦供 應 部工 會 辦兼職救護隊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圖1.2指揮機構職責結構圖總指揮職責:(1)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第
8、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救援工作。(2)根據現場的危險等級、潛在后果等,決定本預案的啟動。(3)指揮和組織協調應急行動期間各救援小組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完成。(4)批準向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和對外信息發布。(5)事故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繼續發展,超出集團公司處置能力時,向政府應急救援機構提出救援申請。救護隊兼職救護隊安檢部由安全副總經理任組長,救護隊長任副組長,救護隊隊員、兼職救護隊隊員、安檢部相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搶險救災組汶上義橋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沖擊地壓事故應急指揮 部專業副總工各職能部室負責人及相關專業人員由總工程師任組長,專業副總工程師
9、、職能部室負責人及專業技術人員組成,主要研究制定搶救技術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技術專家組 由安檢部牽頭,企管部、人力資源部、工會等參加。主要負責控制事故有關責任人,調查核實事故性質、原因,追查事故責任等。事故調查組安檢部工會辦企管部人力資源部安全督察隊由衛生所負責人任組長,衛生所全體職工參加,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醫療救護組總指揮:總經理副總指揮總工程師領導班子成員衛生所物資管理部供應部、機電部、技術部,運輸、運轉工區物資供應組由分管經營副總經理任組長,物資管理部、供應部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由分管副總經理任組長,保衛部負責
10、人任副組長,保衛部相關人員及民兵參加,主要負責事故發生后的人員疏散、戒嚴和維持秩序等工作。保衛部礦民兵警戒保衛組行政事務處企管部車管部 礦辦公室后勤保障組由分管行政副總經理任組長,行政事務處、企管部、車管部、礦辦相關人員為成員,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副總指揮職責:(1)協助總指揮組織或根據總指揮授權,指揮完成應急行動。(2)向總指揮提出應采取的減輕事故后果的應急程序和行動建議。應急救援 辦公室由總工程師任組長,負責統一掌握事故態勢和處理情況,收集救援行動的有關信息資料,向有關人員、單位、媒體等通報情況。信息發布組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審計部工會辦善后處理組由工會主席任組長,人力資源部、財務
11、部、審計部、工會辦等部門負責人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4 預防與預警4.1 危險源監控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是礦沖擊地壓防治的專門機構,配備有專職人員和防沖隊伍。礦成立了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沖擊地壓防治領導小組,各采掘區隊成立了以區隊長為組長的沖擊地壓防治小組,分別負責礦井和本單位沖擊地壓防治工作。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按規定編制沖擊地壓防治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對礦井沖擊地壓危險區域進行超前排查和治理。 沖擊地壓事故的監測監控方式方法(1)首先采用經驗類比法、巖層運動和礦山壓力分析法、綜合指數法分析初步確定沖擊危險區域和危險程度。(2)有沖擊地壓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危險區域全程采用鉆
12、屑法進行監測和確定沖擊危險程度。(3)其他區域在采掘作業過程中,加強沖擊地壓危險性觀察,發現可能會有沖擊危險時,及時進行沖擊危險性監測,監測到有危險時,必須按沖擊危險區域進行管理。(4)現場監測有沖擊危險時,監測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面作業,撤出所有受威脅人員并匯報礦調度室和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值班人員。(5)凡監測具有沖擊危險的區域,必須加密監測并及時采取解危措施和進行解危效果檢驗。監測、解危及效果檢驗情況必須及時向施工單位、礦調度室和礦有關部門通報。(6)經監測存在沖擊地壓危險的區域采取大直徑鉆孔卸壓、煤層爆破卸壓和頂板爆破卸壓等措施進行解危治理,直至危險解除。(7)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建立沖擊
13、危險區域監測、解危處理臺帳并及時更新。 沖擊地壓事故主要預防措施(1)優化采場設計,避免形成應力集中區。同一采區內的工作面應按順序開采,盡量避免形成孤島工作面、邊角煤、采區內殘留煤柱等高應力集中區。合理確定工作面切眼和停采線位置,避免形成不規則煤柱。綜采工作面之間的隔離煤柱不應超過3.5m。回采工作面應背向采空區及煤柱區開采,避免產生應力集中。同一區段采空區兩側不得同時進行采掘(巷修)活動,掘進工作面不得尾隨采煤工作面進行掘進。(2)抓好作業規程、措施的編制,加強現場管理。有沖擊危險的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內容必須包括沖擊危險程度分析及發現有嚴重沖擊危險時的應急措施。有沖擊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必須編制
14、防治沖擊地壓的專項措施,具體說明危險區域、預防措施、監測和治理方法以及沖擊地壓發生時的避災路線和應急措施。分析認為有嚴重沖擊危險的區域應提前采取措施進行卸壓處理,并在生產過程中加密監測。有沖擊地壓危險的區域必須掛牌警示,沖擊地壓危險區域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必要時必須快速通過,不得逗留。沖擊地壓危險區域放炮警戒半徑不小于150米,躲炮時間不少于30分鐘。沖擊危險區域內巷道的支護質量、巷道斷面等必須達到設計和安全要求,巷道內不得碼放任何無關物料、設備及配件,正在使用的設備要生根聯牢。施工區域內的支柱必須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作業地點必須將雜物清理干凈,保持出口的暢通。(3)加強采掘工作面特殊時期、特殊
15、地點的管理。有沖擊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在下述時期和地點必須要加強沖擊危險性監測工作。通過(臨近)斷層、向(背)斜等構造應力區。通過(臨近)煤柱或因采動形成的應力集中區。采煤工作面停產3天以上恢復生產前。工作面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期間。(4)加強培訓,提高防災和抗災能力。在沖擊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悉沖擊地壓發生的原因、條件、征兆以及應急措施,提高防災、抗災的能力。(5)做好隱患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根據影響沖擊地壓地質條件、開采條件、煤層及頂底板條件等因素,結合現場施工實際開展隱患排查活動,劃定危險區域,進行監測和治理,確保施工安全。4.2 預警行動 事故預警條件由于沖擊地壓事故的突發性
16、特點,在發生沖擊地壓之前,很難發現其征兆。因此,沖擊地壓的預警主要依靠對區域構造,煤層及其頂底板巖石的沖擊傾向,煤巖埋藏深度,作業地點周邊條件等因素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采取針對性的預測措施取得的數據資料來判斷。目前各單位使用較多的方法有:(1)通過經驗類比法分析可能發生沖擊地壓地點的埋藏條件,煤層和頂底板條件,巷道布置、采煤方法與工藝等,推斷發生沖擊地壓的可能性較大時。(2)在應力集中區、支撐壓力帶煤壁打鉆,鉆孔的煤粉量超標時。(3)采掘工作面受沖擊地壓威脅,采取防沖措施后,仍未解除沖擊地壓危險時。 預警信息發布的方式及流程(1)當現場作業人員發現有沖擊地壓發生預兆時的預警信息發布的方式及流程:
17、現場人員施工單位、礦調度室分管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安檢部、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等,由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派人進行現場監測確定是否有沖擊危險。(2)當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監測人員發現有沖擊危險時的預警信息發布的方式及流程: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監測人員施工單位、礦調度室分管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安檢部、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預警措施與預警級別當現場出現以下征兆時,相關人員必須立即發出警報,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地點,設好警戒,并向礦調度室和本單位值班人員匯報,等候處理。(1)采掘作業現場出現煤炮頻繁,壓力異常增大,煤體瞬間整體外移、頂底板劇烈震動、頂板猛烈下沉、底板突然鼓起等宏觀礦壓顯現時。(2)采掘工作面煤巖
18、體破壞性拋出或出現炸幫、彈射現象、頂板斷裂聲加劇、響聲逐漸增大加密,由清脆變沉悶時。(3)支柱折斷、柱帽和頂梁變形加劇時。(4)利用鉆屑法監測,監測鉆孔數量不少于3個,根據鉆屑法監測結果確定沖擊地壓預警級別如下:當監測地點所有鉆孔鉆進至10米無沖擊危險時,可判定該區域無沖擊危險。當監測地點所有鉆孔鉆進910米有沖擊危險時,可判定該區域為弱沖擊危險,必須嚴格執行專項防治沖擊地壓措施。當監測地點任何一個鉆孔鉆進79米有沖擊危險且該鉆孔附近兩個控制鉆孔施工情況與之相同時,可判定該區域有中等沖擊危險,必須停止工作,撤出所有受威脅人員,由專業防沖人員跟班監測確定沖擊危險區域,進行解危處理。當監測地點任何
19、一個鉆孔鉆進47米有沖擊危險且該鉆孔附近兩個控制鉆孔施工情況與之相同時,可判定該區域有強沖擊危險,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出所有受威脅人員,在距監測地點150米處設置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入內,由專業防沖人員從低應力區逐步向高應力區進行解危。當監測地點任何一個鉆孔鉆進14米有沖擊危險時,可判定為極強沖擊危險,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出所有受威脅人員,禁止人員入內,組織專家進行論證,確定進一步采取的措施。出現上述情況時,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人員必須及時到達事故匯報地點,利用鉆屑法進行檢驗,發現有中等及以上沖擊危險時,立即通知生產單位和礦調度室停止生產,撤出所有受威脅人員,組織專業人員進行解危處理。5 信息報告
20、程序 5.1報警系統及程序利用井下小靈通、礦程控電話、語音廣播系統作為報警系統。事故匯報程序:1、事故發生后,災害現場負責人(區隊帶班人員、班組長、安監員或施工人員)通過電話匯報礦調度室(調度室人員24小時值班),現場事故匯報人員必須詳細敘述事故發生單位概況、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簡要經過、影響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原因、事故類型、已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況、匯報人姓名等。有條件時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減小事故危害。2、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區隊主要領導、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系。3、礦調度室負責將事
21、故情況如實匯報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負責接到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后,再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信息報告程序圖如下:2379091事故現場發現人總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部判斷事態濟寧市安委會汶上縣安監局根據事態嚴重程度啟動不同級別應急響應7855600315161223651107210169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型、簡要經過、可能傷亡人數、初步判斷的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初步判斷可能的原因,匯報人姓名等。濟寧市煤炭局市安監局濟礦集團救護中隊濟礦集團調度室71603902365876山東煤監局魯西分局29809167855565 5.2現場報警方式主要有設定超限報警或
22、電話、無線電話報警和語音報警。 5.3 通訊、聯絡方式礦調度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調度值班電話:外線或內線9(調度機臺:202、203);安檢部電話:316、597或355;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其聯系表(見附表通訊錄)。井下所有作業地點、機房硐室必須安裝直通調度中心的電話,并保持暢通。 5.4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1)災害事故確認發生后,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電話匯報。(2)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匯報后,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匯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5.5向
23、外求援方式(見附表通信錄)濟寧能源調度電話 2379091、2379092,濟礦集團救護中隊電話7160390,魯西分局:2980916、濟寧市煤炭局調度室:2365876,濟寧市安委會: 2365110。汶上縣安監局:7210169,汶上縣人民醫院:120,濟寧第一人民醫院2253423、濟寧附屬醫院2903538。6 應急處置6.1 響應分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分為IV、四級。(1)IV級響應:發生一般事故或者3人以下涉險,事故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本煤礦應急預案。(2)級響應:發生較大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涉險,事故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啟動濟寧礦業集團公司應急預案
24、,向濟寧市煤炭局申請啟動濟寧市地方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級響應:發生重大事故,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涉險,事故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不再發展,由濟寧市政府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啟動山東省煤礦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30人以上涉險,由省級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應急預案。報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響應前,應首先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響應。6.2 響應程序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首先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級別及發展態勢,確定是否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礦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1)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
25、并根據領導小組組長指示,通知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集合。指揮部立即組成并領導、指揮救援工作。(2)礦調度室和安監處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向指揮部及時報告。(3)現場指揮組根據現場情況協同指揮部進行事故初始評估,劃分現場工作區(危險區、緩沖區、安全區),及時研究制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4)指揮部根據救援工作需要,協調調動有關人員和專家、應急救援隊伍奔赴現場實施救援。(5)根據事故情況,協調調運有關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6)根據受傷人員情況,調動醫療救護隊伍趕赴現場進行救治和指導。(7)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
26、足,事故(事件)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指揮組要立即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請求上級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6.3 處置措施(1)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匯報事故發生地點、有無人員遇險、現場人數及計劃采取的避災自救措施。(2)調度室接到電話后必須按重大事故處理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部門成立搶險指揮部,進行事故處理。沖擊地壓應急組織成員單位接到礦調度室通知后,必須立即組織好人員、準備好器材,隨時接受搶險指揮部的命令,及時投入搶險救災工作。(3)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后,若現場出現人員傷亡,災區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及時將傷亡人員抬離事故發
27、生地點,按沖擊地壓事故避災路線撤至150米外的進風流安全地點,隨時與礦調度室保持聯系。(4)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后,若現場有人員遇險被困,災區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清點人數,確定遇險被困人員及其可能被困地點,匯報礦調度室,并按沖擊地壓事故避災路線組織人員撤至距事故發生地點150米外的進風流安全地帶,等待礦調度室的搶險救災命令。(5)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后,若現場無人員傷亡,災區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清點人數,按沖擊地壓事故避災路線組織人員撤至距事故發生地點150米外的進風流安全地帶,等待礦調度室的搶險救災命令。(6)接到礦調度室通知后,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有關人員應及時到現場進行監測,分析判斷現場是否仍有可
28、能發生沖擊,及時將現場有關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只有經監測無沖擊危險時,方可開展救援工作,否則必須先采取解危措施。(7)在現場搶險救災之前,經防沖辦分析監測可以執行現場搶險后,所有救災人員要服從指揮部命令,積極參加事故搶險工作,首先必須維護好搶救現場安全通道,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其次要保證外圍的運輸、進料等系統暢通無阻。(8)在現場搶險救災之前,通風部門必須安排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安全地帶監測通風、有害氣體等情況,必要時采取臨時措施改善事故區域通風狀況,降低有害氣體濃度,瓦斯超限的區域必須切斷電源。(9)搶救遇險人員必須首先恢復事故發生地點支護,清理后路的障礙物,保證后路暢通。如頂板完好,只是幫部煤
29、體沖出,可采用沿已沖擊幫打貼幫點柱或架設抬棚等支護措施;如頂板破碎,可采用掏梁窩架設單腿棚進行處理。(10)在現場搶險救災過程中,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人員要隨時對沖擊地壓發生地點附近進行監測,保證救援工作的安全,同時做好現場勘查、記錄,及時將監測情況和事故可能發展的態勢及建議采取的措施向現場指揮組匯報。(11)利用鉆屑法監測前,應根據前期監測情況或參照與發生沖擊地點相似條件的監測資料,初步確定安全區域。然后根據鉆屑法監測數據,逐步縮小并確定有沖擊危險的區域。(12)有人員遇險時,應慎重采用爆破卸壓的方式解危,避免誘發再次沖擊。(13)當有人員遇險被困時,現場指揮組應盡最大可能與遇險人員取得聯系,
30、了解遇險被困人員基本情況,向被困人員提供生存保障措施,穩定被困人員情緒,通知遇險被困人員對被困地點附近采取加強支護的措施及自救互救的注意事項。(14)應急救援現場解危應采用鉆孔卸壓,由低應力區逐步向沖擊地點進行解危,解危效果檢驗尾隨鉆孔卸壓施工進行,以便于確定卸壓鉆孔施工間距。(15)臨近沖擊地點時,應適當縮小卸壓鉆孔間距或采用打密集鉆孔的方法進行卸壓,避免在沖擊地點附近施工,防止引起沖擊地點大的震動。(16)事故的應急處置必須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靠的措施,確保安全。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1)沖擊地壓事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由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機電部、生產技術部、供應部、物資
31、管理部負責儲備和管理,并保障救災物資、設備足額儲備,狀態完好。(2)儲備資源不能滿足救災需求,需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時,指揮部及時請求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支援。附表: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表序號備 品 名 稱單位數量序號備 品 名 稱單位數量13m半圓木根10023安全帶條521.5m半圓木根2002412.5mm鋼絲繩m2003背板塊60025麻袋或塑料編織袋條5004撐木根20026風動鉆鉆頭個20512#工字鋼棚架2027普通螺旋鉆桿根506單體液壓支柱棵20282鋼管m5007手動加壓泵臺2294鋼管m5008風煤鉆臺230木鋸把29架棚硬連接裝置套4031方 锨把7810撬棍把1032尖
32、 锨把6211平板鍬把2336寸鋼管m50012伸縮梯付13421.5mm鋼絲繩m50013板手15、7把435 經緯網片10014鉗子把536手持式風動鉆機臺215鎬把2637風動鉆螺旋鉆桿根3016扒子把63876mm、90mm鉆頭個2017抬 筐只7039液壓鉆機臺11832mmPVC管m5040液壓鉆機鉆桿m3019炮泥袋1020管鉗把421皮帶刀把42290mm、110mm液壓鉆頭個10沖擊地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 事故特征1.1 事故類型及危險性分析 事故類型沖擊地壓事故。 危險性分析義橋煤礦3號煤層頂板巖層屬于類,為強沖擊傾向性的頂板巖層;底板巖層屬于類,為無沖擊傾向性的底板巖層,
33、因此礦井部分采掘工作面受自然地質條件、開采及技術條件影響有發生沖擊地壓的可能。可能發生的沖擊類型為頂板沖擊、巷幫沖擊和底板沖擊。1.2 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及危害程度 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1.采空區邊緣,包括沿空掘進巷道、工作面停采線附近。2.地質構造區,包括斷層及其尖滅處附近、向(背)斜的軸部及兩翼、煤層沖刷帶附近、煤層尖滅、分叉處、煤層厚度和傾角劇烈變化地點。3.煤柱及其影響區域。4.由于采掘工程造成的其他應力集中區。 危害程度在礦井采礦作業過程中,由于受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采動應力等的影響,有可能形成較高的應力集中,當應力集中達到一定程度,煤(巖)體處于極限平衡狀態,在采掘作業擾動下(如
34、放炮、割煤、放煤、移架等作業工序),導致煤(巖)體瞬間失穩破壞,發生沖擊地壓。沖擊地壓發生時,往往出現大量煤(巖)體拋出、巷道底板突然鼓起或巷幫整體外移,伴隨巨大聲響和劇烈震動并形成空氣沖擊波,揚起大量煤塵。沖擊地壓從發生到結束一般只有幾秒時間,現場作業人員難以及時撤離。沖擊地壓對現場作業人員和生產采場的主要危害有:1.拋出或擠出的煤(巖)體可能砸(擠)傷現場作業人員。2.劇烈的震動可能將設備、工具、人員彈起,造成人員傷亡。3.空氣沖擊波可能破壞局部通防設施,形成局部風流逆轉,揚起大量煤塵。4.高瓦斯區域還可能出現瓦斯積聚和突出。沖擊地壓事故對現場作業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生產破壞嚴重,并
35、可能造成冒頂、巷道和采場破壞、瓦斯煤塵爆炸、瓦斯突出等次生、衍生的人員傷亡事故。1.3 事故前可能出現的預兆當采掘工作面作業過程中出現以下預兆時,有可能引發沖擊地壓事故。1.采掘作業現場出現煤炮頻繁,壓力異常增大,煤體瞬間整體外移、頂底板劇烈震動、頂板猛烈下沉、底板突然鼓起等宏觀礦壓顯現時。2.采掘工作面煤巖體破壞性拋出或出現炸幫、彈射現象、頂板斷裂聲加劇、響聲逐漸增大加密,由清脆變沉悶時。3.支柱折斷劈裂,柱帽和頂梁變形加劇時。4.鉆屑法監測時煤粉量超標,鉆進過程中有明顯吸鉆、卡鉆、異響、煤炮增多或鉆孔沖擊等現象時。2 應急組織與職責2.1 成立沖擊地壓事故防治應急自救小組組 長:工區負責人
36、副組長:工區副職、主管技術員、班長成 員:工區全體施工人員2.2 小組的職責1.立即向礦匯報災情。2.制定應急救援方案、措施。3.積極組織開展自救互救,及時向礦匯報救援進展情況。4.協調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5.組織職工日常業務技術培訓。2.3 人員職責1.區隊長、黨支部書記: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積極組織區隊人員開展自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及現場救援工作等信息;協調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2.區隊技術人員:是區隊長組織開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區隊長領導下組織參與制訂應急救援方案;準備與事故救援相關的技術資料。3.副區長:根據區隊制定的應急救援方案,負責組織
37、好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材料、設備等,帶領人員進行救援工作;負責完成區長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正在進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4.區隊值班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了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現場基本情況等詳細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將情況報告區隊長、礦調度室,通知區隊管理人員以及區隊應急自救組織的職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時向礦指揮部匯報事故信息,協調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項。5.班長:采取措施控制災情;及時匯報現場事故及救援信息;積極組織現場救援或者引導避災。6.職工: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揮部指揮下積極開展救援工作。3 應急處置3.1 事故應
38、急處置程序1.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后,發現人員應立即根據發生時現場顯現情況迅速做出正確判斷并報告礦調度室。沖擊地壓事故發生的判斷依據有:(1)事故發生地點巷道支護被破壞,有明顯煤(巖)體拋出痕跡;(2)事故發生地點巷道斷面明顯變小,兩幫或頂、底板發生明顯位移;(3)事故發生時附近有巨大聲響(煤炮、板炮)和沖擊波; (4)煤炮、板炮發生時,巷道大量掉渣,煤塵飛揚。2.事故發生地點的班長(或現場其他管理人員)組織本班人員進行自救避災。3.設置危險警示標識。4.為救護人員做好向導。3.2 沖擊地壓事故的應急處置1.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后,若現場出現人員傷亡,災區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及時將傷亡人員抬
39、離事故發生地點,按沖擊地壓事故避災路線撤至150米外的進風流安全地點,隨時與礦調度室保持聯系。2.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后,若現場無人員傷亡,災區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清點人數,按沖擊地壓事故避災路線組織人員撤至距事故發生地點150米外的進風流安全地帶,等待礦調度室的搶險救災命令。3.采煤工作面發生沖擊地壓事故時,現場人員應按下述避災路線有序撤離,揭示警標,等待救援人員。(1)沖擊地壓發生地點進風側人員立即迎風撤離至距離發生沖擊地點150米以外的安全地帶,并避開巷道交岔點。 (2)沖擊地壓發生地點回風側人員應立即佩戴自救器撤至新鮮風流處,并避開巷道交岔點。4.掘進工作面發生沖擊地壓事故時,現場人員應按
40、下述避災路線有序撤離,揭示警標,等待救援人員。(1)沖擊地壓發生地點至巷道開口范圍內的人員立即撤至巷道開口外新鮮風流處的安全地帶,并避開巷道交岔點。 (2)沖擊地壓發生地點至迎頭范圍內人員應立即佩戴自救器檢查巷道是否能通過,如能通過應小心快速撤至巷道開口外新鮮風流處的安全地帶,并避開巷道交岔點。5.若出現人員被困,被困者應保持鎮定,采用呼叫、敲打管路、鋼軌等方法發出呼救信號。3.3 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區隊現場管理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室、安監處、區隊值班人員進行匯報,并由礦調度室、安監處按照沖擊地壓事故應急預案中信息報告與通知的要求逐級上報。4 注意事項4.1 現場自救互救注意事項1.當發現工作地
41、點有發生沖擊地壓事故的征兆時,迅速撤離危險區,按沖擊地壓事故避災路線撤退到安全地點。2.遇險人員應沉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自救,保持統一的指揮,嚴禁冒險蠻干。采取節食、節水等措施,做好較長時間的避災準備。3.如人員被困地點有電話,應當立即用電話匯報災情、遇險人數和計劃采取的措施,發出呼救信號。無法利用電話聯系時,應立即采用呼叫、敲打管路、鋼軌等方法,發出有規律、不間斷的呼救信號,以便救護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4.遇險人員維護加固事故發生地點和人員躲避處的支護,防止巷道支護破壞的進一步擴大,保障被困人員的安全。5.如人員被困地點有壓風管,應打開壓風
42、管給被困人員輸送新鮮空氣,稀釋被隔阻地點的瓦斯濃度,但應注意保暖。6.遇險人員待救時應保持鎮定,盡量俯臥于巷道的底部,減少體力和氧氣消耗。7.遇險者看到救護人員后不要過分激動,以防血管破裂。8.挖掘被埋人員時應保護支撐物,防止進一步倒塌。9.被壓者不能自行爬出時,不可生拉硬扯,以免造成進一步傷害。4.2 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注意事項沖擊地壓發生后,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清點人數,迅速查明災情,設置警戒,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措施并匯報礦調度室。1.如現場無人員傷亡和遇險,應立即組織人員按沖擊地壓事故避災路線撤離,待防治沖擊地壓辦公室人員監測無沖擊危險時,方可在現場指揮組的指導下,開始生產系統的恢復工作。2.如有人員傷亡和遇險,但巷道支護破壞不嚴重、頂板較完整、巷道通風未被阻斷,應在壓力基本穩定后,聯系和探查遇險人員,并積極組織搶救。3.如有人員傷亡和遇險,巷道通風被阻斷,現場無法短時間內恢復時,必須檢查和恢復壓風管路,保證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4.如有人員傷亡和遇險,現場無法保證安全救護的情況下,必須隨時與礦調度室保持聯系,等待救援。4.3 其他注意事項巷道支護發生破壞需要修復及解救被困人員時,按照頂板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具體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