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務正高速公路建設施工項目總部綜合應急救援預案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編制綜合應急預案的目的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思想,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抵御事故風險和控制事故蔓延,保障職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財產損失和環境損害,編制本預案。第二條 綜合應急預案的作用綜合應急預案是本項目的總體預案,通過綜合預案,可以清晰地了解應急的組織體系、運行機制及預案的文件體系;可以作為應急工作的基礎,對沒有預料到的緊急情況起到一般的應急指導作用;可以保證各種類型預案之間的整體協調性和層次,實現共性與個性、通性與特殊性的結合,使各種類型應急預案有機地組合
2、在一起;可以給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提供指導性作用。應急預案體系圖:綜合應急預案隧道塌方應急預案隧道突泥涌水應急預案應急預案隧道倒灌水應急預案孔樁施工應急預案墩柱施工應急預案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爆炸事故應急預案“三防”應急預案食物中毒應急預案高處作業事故處置方案深孔作業事故處置方案起重作業事故處置方案爆破作業事故處置方案第三條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
3、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第六十九條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小,可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第四十九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
4、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規定。第四條 事故等級及事故報告(一)事故等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
5、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6、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3、事故的簡要經過;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5、已經采取的措施;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第五條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務正高速公路建設施工項目的隧道、橋梁、路基施工發生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起重傷害、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火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
7、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風災、洪災、雪凝災害、觸電、特種設備以及其他傷害事故后的應急救援,是編制專項應急預案的指導性預案,各項目分部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編制專項應急預案。第六條 應急預案體系1、組織體系組織體系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的基礎,主要包括領導決策層:項目總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副總經理;管理機構:安質部;協調機構:綜合科;應急隊伍:以工區長為組長,副工區長、現場主管為副組長,現場安全員、技術員、班組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隊伍。功能部門包括:涪洋鄉衛生院、儉平鄉衛生院、務川縣人民醫院、正安縣人民醫院、務川縣消防隊、正安縣消防隊。2、運作機制運作機制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的重要保障,目標是實現
8、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級響應、統一指揮,資源共享、協同作戰,一專多能、專兼結合,防救結合、平戰結合,以及動員工人參與,以切實加強本項目應急管理體系的應急管理,明確和規范響應程序,確保應急救援體系運轉高效、應急反應靈敏。3、收集評定有關應急管理法律法規的符合性,并組織廣大員工學習應急知識、項目部有關應急管理的規定。4、保障系統建立應急救援機制通訊錄(包括地方應急隊伍通訊錄、就近醫院通訊錄),并將通訊方式告知相關人員。救援物資設專用倉庫、專人管理,保證救援物資隨時處于應激狀態。應急體系運行圖:管理機構應急體系運作機制組織體制法制基礎保障體系統一指揮應急狀態法信息通信屬地為主應急
9、指揮項目部令人力資源公眾動員救援隊伍標準經費財務分級響應功能部門應急管理制度物資裝備第七條 應急工作的原則應急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理念和“高效預警、日常控制、及時響應、有序救援”的原則。第二章 危險性分析第八條 工程概況貴州務川至正安高速是貴州省高速公路網規劃“6橫7縱8聯”(簡稱678網)中的第1橫德江至習水高速公路中的一段。本項目起點位于務川縣城西南側的喻家灣,接擬建的德江至務川高速公路,起點樁號K43+947.021,止于正安縣城東南的儉坪鄉簡家坪,接道真至甕安高速公路和擬建的正安至習水高速公路,終點樁號K85+805.860,主線全長41.858839km,務川連接
10、線6.050449km(連接線樁號LK3+269.551LK9+320),路線總里程47.531km,工程土建部分造價為2538304900元。主要工程量有土石方開挖745萬m3,特大橋942.64m/1座,大橋6533m/22座,中橋371m/8座;特長隧道3667.5m/1座,長隧道3982m/5座,中隧道1431m/3座,短隧道401m/2座。線路途經地段屬于喀斯特地貌典型發育的山區,施工條件惡劣,施工難度大,潛在的安全風險高,對施工安全管理是一大挑戰。第九條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1、危險源的定義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身傷害和疾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危險源分為兩大類
11、,第一類危險源是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包括生產過程中的各種能量源、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第二類危險源是指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環境不良和管理缺陷。第一類危險源決定事故發生后果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第一類危險源客觀上已經存在,并在設計、建設時已經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因此,安全工作的重點在于第二類危險源的控制問題。危險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種環境、一種狀態的載體,也可以是可能產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安全隱患是指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或管理上的缺陷。2、危險源辨識評價各項目分部根據
12、所施工的工程特點,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評價,分析危險源或安全隱患演變成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和發生事故后產生后果的嚴重程度,列出重大危險源清單,采取預防預控措施,將事故風險降到最低,并根據辨識出來的重大危險源編制專項應急預案。3、已存在或潛在的重大危險源及傷害方式根據本項目工程內容及特點,施工現場存在或潛在的重大危險源危害方式有: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透水、冒頂片幫、觸電、放炮、火藥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高處墜落、坍塌和起重傷害。極有可能發生在高處作業和起重作業的施工環節,主要危害方式是高處墜落和起重傷害。3、重大危險源管理方式對已存在或潛在的重大危險源應制定專項方案進行控制,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
1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方案的要求進行管理,最大限度把已存在或潛在的重大危險源消除或把風險降到最低。4、應急力量的組成就分布情況項目總部成立應急指揮中心,各項目分部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建應急救援小分隊,工區及施工隊組織自救培訓,讓工人了解自救互救知識,當發生緊急情況時,形成項目總部統一指揮、項目分部組織救援,工區提供應急資源、班組盡可能采取自救的應急體系。5、應急設備、物資的準備各項目分部根據所轄區域內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配備相應的應急設備和物資,并隨時保持應急設備、物資處于應急狀態。當相鄰項目分部發生緊急情況時,根據需要提供援助。6、周邊可用的應急資源本項目工程施工線路共計47.531km
14、,地方應急資源分布在線路兩端(務川縣城和正安縣城),若發生緊急情況時,最遠的施工現場距縣城有約45km,可用的應急資源有務川縣和正安縣的公安、消防隊、縣人民醫院以及沿線的涪洋鄉、儉平鄉衛生院。第三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第十條 組織機構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項目總部成立以項目總經理為總指揮,總工程師、副總經理為副總指揮,各部門負責人、項目分部經理為成員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項目分部成立以分部經理為組長,項目分部總工程師、副經理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組成總指揮: 項目總經理副總指揮:項目總部總工程師 副總經理成 員: 項目總部各部門負責人 項目分部
15、經理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框圖:總指揮:項目總經理副總指揮:副總經理副總指揮:總工程師安質部負責人綜合部負責人計量部負責人工程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機料部負責人項目分部經理第十一條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一)組織機構職責1、收集編制應急預案所需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案例分析和施工技術資料。2、在危險因素分析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確定本項目的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和后果,以及事故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3、對本項目的應急裝備、應急隊伍等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強化本項目應急能力建設。4、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應急預案,使所有事故有
16、關人員掌握危險源的危險性、應急處置方案和技能。5、組織本項目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按進行評審和發布。6、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7、迅速控制事態,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8、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9、查清事故原因,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二)總指揮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整個應急救援工作,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對救援人員、物資、經費進行總體調度,對整個救援工作負責。(二)副總指揮職責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緊急情況下總指揮不在位時,履行總指揮職責。(三)組員職責(部門負責人)1、安質部:負責保護事故現
17、場,維護現場次序,協助事故調查。2、機料部: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調配。3、綜合部:負責事故現場通信聯絡、對外聯系和行政車輛調度。4、工程部:負責事故現場的技術措施和指導。5、合同計量部:負責救援現場記錄(包括數據記錄和圖片記錄)。6、財務室:負責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保障事故應急用款。7、項目分部:編制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演練。發生緊急情況后,調配一切所需應急資源積極組織救援。8、工區:根據事故救援實際需要,負責所需人員、設備、設施的調度和事故現場善后處理。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第十二條 危險源監控根據辨識、評估出來的重大危險源,制定控制措施或專項方案,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并檢查措施或方案的落實情況
18、。第十三條 預警行動預警的目的是實現對各種事故現象的早期預防與控制,在事故征兆前進行預先警告,預警系統分為預警分析系統和預控對策系統。在對施工項目所涉及的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評估后,制定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并將重大危險源及對策措施以書面形式或公示形式進行預警,預警必須遵循及時、全面、高效和引導的原則。預警管理體系基本框架:外部環境預警系統內部管理不良預警系統事故預警系統外部環境預警系統報警實行措施按照風險嚴重程度分為四個級別預警:級預警,表示安全狀態特別嚴重,用紅色表示;級預警,表示受到事故的嚴重威脅,用橙色表示;級預警,表示處于事故的上升階段,用黃色表示;預警,表示生產活動處于正常生產狀態,
19、用藍色表示。預警人員根據風險嚴重程度,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確保預警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遞出去。預警信息管理系統流程圖:評價指揮超出范圍生產活動正常運行否判斷事故發展是對策庫分級報警分級管理第十四條 信息報告與處置1、 信息報告與通知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項目分部,項目分部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同時報告項目總部應急救援總指揮。2、信息上報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向項目分部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后,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
20、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同時報告項目總部應急救援總指揮。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第五章 應急響應第十五條 響應分級應急救援體系響應機制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和控制能力,實行分級響應機制,并根據事故的通報范圍、應急中心的啟動程度、應急力量的出動、設備物資的調集規模、疏散范圍、應急總指揮的位置等分為三級。一級緊急情況:必須
21、利用所有有關部門及一切資源的緊急情況,或者需要各個部門同外部機構聯合處理的各種緊急情況。二級緊急情況:需要兩個或多個部門響應的緊急情況。三級緊急情況:能被一個部門正常可利用的資源處理的緊急情況。發生緊急情況后,按照分級負責和及時響應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及時組織救援。第十六條 響應程序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應急響應程序按過程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救援恢復和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體系響應程序框圖: 事故發生接警信息反饋接警Y 警情判斷 N 關閉響應級別中心人員到位人員救助信息網絡開通工程搶險應急啟動硬件資源調配警戒與交通管制現場指揮到位醫療救助救援行動擴大應急人群疏散環境保護申
22、請增援現場監測 事態控制現場清理專家支援解除警戒應急恢復善后處理應急結束(關閉)事故調查總結評審1、接警與相應級別的確定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工作程序,對險情作出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的級別。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級別,響應關閉。2、應急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后,按照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程序,如通知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信聯絡、通知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包括應急隊伍和物資、裝備等)、成立現場指揮部等。3、救援行動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工程搶險等有關應急工作,專家組為救援決策一共建議和技術支持。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
23、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中心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第十七條 應急結束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執行應急關閉程序,由事故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后,應明確:事故情況上報事項;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第六章 信息發布第十八條 信息發布部門若發生重大緊急情況,根據需要,由綜合科向有關單位或部門發布風險信息。第十九條 信息發布原則信息發布要遵循及時、客觀、準確、實事求是的原則。第七章 后期處置第二十條 應急恢復應急恢復階段主要是清理現場、清點人員和撤離、警戒解除、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24、處理后,恢復生產次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在事故中受到損害的相關方進行賠償。評價事故產生的后果(包括環境影響、人員傷亡情況、財產損失、直接經濟損失以及社會影響),提出防范措施。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對預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準和發布必須妥善管理,保證定期或在應急演習、應急救援后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改進,根據各種事實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應用中所暴露出的缺陷,持續地改進,不斷完善應急預案體系。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二條 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工作相關的聯系單位或人員聯系電話如下:項目總部值班電話一分部值班電話:二分部值班電話:四分部值班電話:五分部值
25、班電話:務川縣人民醫院聯系電話:務川縣消防隊聯系電話:務川縣安監局聯系電話:務川縣公安局聯系電話:正安縣人民醫院聯系電話:正安縣消防隊聯系電話:正安縣安監局聯系電話:正安縣公安局聯系電話:總監辦聯系電話:A駐地辦值班電話: 第二十三條 應急隊伍保障各項目分部的工區成立以工區長為組長,副工區長、工地主管為副組長、現場技術員、安全員、班組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救援小分隊;相鄰工區應急隊伍作為應急工作的補充,隨時待命,根據需要趕赴現場參與救援。第二十四條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物資裝備由專項應急預案根據實際情況,明確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第二十
26、五條 經費保障應急專項經費從安全經費里面支出,由項目分部財務室進行管理,安全科監督使用,確保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第二十六條 其他保障1、發生緊急情況時,報請務川縣或正安縣交通局,請求維護事故現場至縣人民醫院的道路暢通;2、救援過程中,由工程技術部提供技術指導,如涉及其他專業技術時,請求政府部門協調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3、當縣人民醫院的醫療條件不能滿足事故傷害的需要時,向都遵義市人民醫院進行轉移。4、救援過程中,由綜合科根據需要適時提供后勤保障。第九章 培訓與演練第二十七條 培訓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后,組織應急管理機構相關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及廣大員工對本預案進行學習,使各崗位人員了解應
27、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基本的救援知識,提高各崗位人員自覺參與救援的意識,當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積極、主動、有序地參與救援。第二十八條 演練應急演練是應急管理的重要環節,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可以實現評估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及時修改預案、執行程序等相關工作的缺陷和不足;評估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機構、組織和人員的職責,改善不同機構、組織和人員之間的協調問題;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評估應急培訓效果,分析培訓需求。同時作為一種培訓手段,通過調整演練難度,可以進一步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第十章 獎懲第二
28、十九條 獎勵對在事故應急行動中表現突出的,根據項目安全生產獎勵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條 懲罰對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不服從指揮、救援不積極造成事故擴大或處理不到位,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根據項目安全生產懲罰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或者視情況經研究進行處罰。第十一章 附則第三十一條 術語和定義1、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2、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3、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4、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
29、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5、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第三十二條 應急預案備案(一)編制準備1、全面分析本單位危險因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2、排查事故隱患的種類、數量和分布情況,并在隱患治理的基礎上,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其危害程度;3、確定事故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4、針對事故危險源和存在的問題,確定相應的防范措施;5、客觀評價本單位應急能力;6、充分借鑒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教訓及應急工作經驗。(二) 編制程序1、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
30、制定工作計劃。2、收集應急預案編制所需的各種資料(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技術標準、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案例分析、本單位技術資料等)。3、在危險因素分析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確定本單位的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和后果,進行事故風險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報告,分析結果作為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4、對本單位應急裝備、應急隊伍等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應急能力建設。5、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注重全體人員的參與和培訓,使所有與事故有關人員均掌握危險源的危險性、應急處置方案和技能。6、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后,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第三十二三條 維護和更新明確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第三十四條 制定與解釋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項目總工程師審核,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按程序發布執行。終解釋權歸項目總工辦。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實施本預案自簽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