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山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一、總 則(一)目 的樹立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密切合作的原則,全面提高我區中小學校(幼兒園)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遼寧省學校安全條例等國家、省和市、區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包括: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各類非法集會、游行、示威、請愿及集體罷餐、罷課、上訪、聚眾鬧事等群體性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重大校園治安、刑事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失蹤;校園暴力事件、校園網絡安全等可
3、能會引發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2、 事故災難事件。包括:校園內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交通安全、溺水、大型群體活動、學生意外傷害、學生宿舍事故;易燃易爆危險品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后勤供水、電、氣、油等事故及其它影響學校安全和穩定的突發災難事故。3、自然災害類事件。包括:暴雨、寒潮、沙塵、暴風雪、洪水、地震、地質災害等以及由此引發的各種次生災害。4、公共衛生類事件。包括:發生在學校內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學校所在地發生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事件。5、教育教學類事件。包括:體育課、體育活動、實驗、實踐活動、
4、勞動以及其它大型活動等。6、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統組織的國家或自治區統一考試中,在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等環節出現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試實施、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規事件。(四)工作原則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依靠師生員工,建立健全組織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機制,把維護師生根本利益、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以及對學校的影響。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管理工作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加強基礎
5、工作,完善網絡建設,增強預警分析,做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控制危機,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3、堅持分級負責的原則。明山區教育局是處置本系統中小學校(幼兒園)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主體。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類指揮、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密切合作的原則,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4、堅持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調動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的積極性,積極依靠街道、社區、交警、消防、衛生等聯席會議成員部門的力量,促進工作的開展。二、明山區中小學校(
6、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一)組織(指揮)機構:組長(總 指 揮):李征難(明山區教育局局長)楊 滿(明山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副組長(副總指揮):張志德(明山區教育局副局長)周 健(明山區教育局副局長)常成君(明山區教育局副局長)孫立峰(明山區教育局副局長)劉 丹(明山區教育局紀委書記)成員(部門):聶磊(教育局安全辦主任)、李寶丹(辦公室主任)、崔書文(基教辦主任)、肖旭東(黨辦主任)、趙麗(體衛藝辦主任)、陳寶文(人事辦主任)、謝立華(督導室主任)、劉曉麗(結算中心主任)、宋偉(招生辦主任)、王義權(校辦主任)、王平(紀檢辦)鄧輝(工會)、各中小學校校長及幼兒園園長。(
7、二)組織(指揮)機構職責1、組長(總指揮):全面協調事件反應行動,指導、確定發出必要的通知,協助外部支持人員(警察、醫生等)開展救助工作,在指揮中心值班,應對危機,處理相關事宜。2、副組長(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工作,負責各成員(部門)的具體工作。3、救護排險組:(孫立峰 辦公室 體衛藝辦、招生辦 )協助、指導事故單位在醫務人員到來之前提供急救(必須接受過相應的培訓和實際演練)援助服務及排險。4、事故協調組:(1)現場協調組:(張志德 辦公室 人事辦)協助、指導事故單位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協調、監控,疏散現場人員,控制現場的入口和出口,在外部支持人員到來之前保護現場。協助、
8、指導事故單位聯系外部支持人員,接待外部支持人員,指導外部支持人員到達現場。(2)清場協調組:(張志德 安全辦 校辦)協助、指導事故單位隔離事件當事人,隔離事件目擊證人,疏散無關人員,排查現場之外的地方,尋找與事故有關的失蹤人員。(3)媒體協調組:(常成君 黨辦 基教辦)協助、指導事故單位接待媒體,以合理的方式滿足他們的需求,安排新聞發布和采訪工作,與組長及時溝通和聯系,必要時以合理方式疏散媒體。(4)家長協調組:(常成君 基教辦)協助、指導事故單位接待與事故有關的家長,客觀、有序地提供事故信息,提供學生的信息,疏散與事故無關的家長,與組長及時溝通。5、事故報告組: (張志德 安全辦)協助、指導
9、事故單位收集相關信息,及時上報事故發生和事態發展情況。6、事故調查組:(劉丹 紀檢辦 督導室 )實事求是、細致、科學地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發展和后果。7、善后處理組:(周健 結算中心、辦公室 工會)負責事故收尾、善后處理、責任界定和獎懲,反思學校的安全工作,就事故及相關問題進行咨詢,完善學校安全工作,必要時進行心理干預。三、預測、預警(一)信息監測與報告安全辦負責收集發生在本系統內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各學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報告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平時要注意對可能出現的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類情況進行收集,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辦理。(二)
10、預警學校(幼兒園)在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警,并報告明山區教育局安全辦、辦公室和總指揮。教育局安全辦電話:3887259;教育局辦公室電話:3887230。 (三)預警級別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四級)、較重(三級)、嚴重(二級)和特別嚴重(一級)四級預警,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四、應急響應(一)分級響應按突發公共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原則上可按一般(級)、較大(級)、重大(級)和特別重大(級)四級啟動相應預案。(二)信息共享和處理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快速應急信息系統,明確常規信息和現場信息采集的范圍、內容
11、、方式、方法、傳輸渠道及要求,信息分析和共享的方式、方法、報送及反饋程序等,并符合有關信息公開的規定。(三)基本響應程序1、基本應急學校(幼兒園)在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并立即報警搶險救助,醫療救護,通報相關(衛生、交通)部門和區教育局。組織人員現場監控,疏散人員,安全防護,必要情況下要進行衛生防疫和交通管制,并在應急結束后,進行損失評估。在突發公共事件中應急、恢復與減災行動能同時進行的,應同時進行。2、擴大應急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事發學校(幼兒園)應立即報告明山區教育局,教育局再上報區政府。3、指揮與協調明山區教育局是事發學校(幼兒園)的指揮部門,教育局領導親自到
12、突發事件現場指揮,教育局各部門有指揮、指導、協調的責任,校長和園長要積極配合。各學校(幼兒園)統一聽從教育局指揮,提供援助。4、新聞報道學校(幼兒園)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應由明山區教育局向新聞媒體發布有關信息。在突發公共事件結束后,教育局做出事件總體報告后再一次向新聞媒體發布事件的起因、經過及處理的方法等內容。對重、特大突發事件,由教育局把事件的報告上報區政府后,由區政府向新聞媒體發布有關內容。五、后期處置(一)善后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對死亡家屬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對傷病人員要給予全力的救護,物資和勞務征用后要給予補償;災后重建由市、區政府和市、區教育局及學校(幼兒園)共同協商進行。災后現場
13、清理由市、區政府和市、區教育局及學校(幼兒園)協調有關部門處理。(二)社會救助突發事件發生后,接受社會各方面的救助、資金和物資捐贈。社會各方面的資金、物資捐贈可由明山區政府或明山區教育局接收后再轉交給突發公共事件的學校(幼兒園),或者社會各方面的救助,資金、物資可直接捐贈給學校。區政府(教育局)對社會資金、物資捐贈有監督和管理的責任,學校(幼兒園)要對資金、物資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配備專門人員負責管理和發放。(三)保險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參加保險機構設置的對人員、財產由于突發事件造成損失的保險業務。出現突發事件后,應及時與保險機構取得聯系,保證災后各方面救助工作的順利進行。(四)調查和總結發生
14、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幼兒園)應立即展開調查工作,將調查情況的總結上報區教育局,區教育局組織調查審核后再上報區政府。六、保障措施(一)通信與信息保障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區教育局、學校(幼兒園)要公布電話號碼,派專人24小時監聽,各參與部門也要公布通訊方式,學校(幼兒園)的領導應保證個人通信工具24小時開機,要統一制作通訊錄。(二)交通運輸保障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應立即調動本校所有校車進行搶險,區教育局配合調動可用車輛進行搶險,對特別重大事件由區政府組織車輛,統一調度。(三)應急隊伍保障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幼兒園)和區教育局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人員立即到位,進行應急處理,(四)醫療衛生保
15、障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幼兒園)的醫療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力所能及地進行救護,并立即將傷病人員送往附近醫院救治或等待省、市級醫療隊伍的到來。(五)治安保障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幼兒園)的治安人員要負責維持秩序,疏散無關人員,保護現場,采取24小時值班制。(六)經費和物資保障教育局保證經費和物資及時到位,學校(幼兒園)要保證經費和物資的正常發放和使用。對拖延經費和物資發放的人員或單位,要給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七)緊急避難場所保障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幼兒園)要根據發生事件的不同情況把人員疏散到不同的地方,如:空曠的場地、地下室、大禮堂或其他公共設施地
16、。七、宣傳、培訓和演練(一)宣傳教育學校(幼兒園)要公布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報警電話,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二)培訓、演習學校(幼兒園)要定期對應急處理人員進行應對突發事件的培訓和演習,加強應急處理的能力,對師生員工要進行有關的培訓和演練,使其能自救和自護。八、監督檢查與獎懲區政府、教育局有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監督檢查職責,對在突發公共事件中有突出表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以獎勵,對在突發公共事件中表現差,不給予配合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嚴重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對有重大失誤或制造突發事件的個人,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九、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的制
17、定與解釋權為明山區教育局。十、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于2009年5月5日第二次修改,從2009年5月6日起實施。 明山區教育局 2009年5月5日實驗小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為及時妥善處理學校發生的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情況處置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明山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預案。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二、組織機構:1、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總指揮
18、:趙全志副指揮:張志英、韓殿國、組 員:周枚杞、杜玉萍、劉連芬、李杰、王丹、孟桂華、郝玉榮、李燕峰、孟憲輝、羅慶樹、常民、王勇、張麗娟、王君、高鳳春、郭剛、于萍、唐麗穎、劉長云、高廣峰、高峰2、搶險救災隊伍。(1)搶險救災組:組長:韓殿國成員:孟憲輝、羅慶樹、常民、王勇等男教師(2)后勤保障組: 組長:周枚杞 成員:杜玉萍、劉連芬、李杰、孟桂華(3)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組長:王丹成員:郝玉榮、李燕峰三、各類事故應急預案(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2、迅速向區教育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3、做好所有食物食
19、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實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4、迅速排查實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5、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工作。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二)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搶救。2、迅速報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門。3、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4、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5、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等工作。(三)教學樓(實驗室)緊急疏散預案1、課間操鈴響或廣播通知集合時,各班馬上下課,由相關科任教師或班主任負責下樓通道安全。2、兩操或集會散場時,按
20、教學樓層順序或預設順序進行退場。3、實驗、閱覽時,按實驗老師、圖書管理員指導有序進出。(四)火災事故應急預案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值周教師、安全員。2、報警程序:(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打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3)在向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3、組織實施:(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學校消防員和教師為主,其余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2)消防車到來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盆、水桶、鐵鍬、水浸棉被
21、等。(4)學校各級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4、撲救方法:(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實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不能用水撲救。(五)被盜案件1、處置事件的組織:校領導、教育局領導、學校值日教師,公安民警。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學校負責人報告。(2)向區教育局應急突發事件指揮部領導匯報。(3)經校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3、處置措施:(1)接到報告后,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
22、報告。(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3)學校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四)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者到醫院診治。2、及時向區教育局應急突發事件指揮部領導匯報。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5、妥善處理事故。明山區
23、實驗小學 預防傳染病應急預案傳染病對人類的危害很大,對社會的穩定也極具危害和影響作用。一旦發現疫情,要及時采取堅決措施,控制傳染病,阻斷傳播途徑,堅決防止疫情傳播及蔓延。為有力地保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發展,維護學校穩定,將常見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納入科學、規范、有序的軌道,形成工作常規,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此預防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一、遵循預防為主,狠抓措施落實1、做好常見傳染病防治宣傳工作,增強師生衛生防疫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1)通過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預防傳染病知識的宣傳教育,出好宣傳專刊。(2)利用健康安全教育課,開展好以預防常見傳染病為重點的健康知識教育。2、組織全校
24、教職工傳閱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增強教職工法律意識和責任感。3、開展“三管四滅”(管污水、管糞便、管垃圾處理、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搞好環境衛生,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環境消毒工作。4、有計劃地做好師生健康體檢和常見傳染病的預防接種工作。5、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與傳染病人接觸,生病及時就醫;教育學生堅持鍛煉,增強對疾病的抵抗能力。6、積極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共同做好學校周邊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飲食攤點的整治,消除引發學校傳染病的隱患。7、加強門衛管理,切斷外來傳染病源。8、做好預防常見傳染病的必要藥品等物資儲備。二、應急處理預案一旦學校發現傳染性疾病后所
25、采取的應急措施:1、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非典、風疹、流腦、麻疹、流感、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2、如一個班級中有同時五人以上發燒,應啟動預警機制,加強監控,如多個班級出現類似癥狀,應立即向教育局、當地衛生所和市區疾控中心報告。3、學生或教職工在校內出現傳染病,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在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休息,并由學校安全管理人員或衛生保健老師立即通知市區疾控中心。市區疾控中心給出初步意見后,按醫囑立即通知出現傳染病癥狀學生的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
26、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護送人員按醫囑或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職工出現傳染病,也要求戴防護口罩、手套,由醫生初步檢查后,是傳染病立即轉縣傳染病醫院并通知其家屬,家屬不能到校的由校醫護送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4、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立即通知縣疾控中心,按醫囑利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并由學校安全管理人員或衛生保健老師馬上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5、學校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
27、感染源。6、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7、如傳染病烈性感染,應請示疾控中心及縣教育局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具體做到: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班級或所在辦公室,暫停學校一切活動。停止校內人員相互往來和與外界往來,等待衛生部門和縣科教局的處理意見。如校領導已隔離,由中層干部等組成臨時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領導班子開始工作。 疫點消毒。對學校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此項消毒可請防疫站操作,消毒結束后進行通風換氣。疫情調查。學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
28、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并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8、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明山區實驗小學實驗小學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據統計,在全國發生的多起中小學生擁擠踩踏事故中,發生在樓梯間的比例非常高,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81%。因樓道擁擠發生的傷亡事故,已成為中小學安全事故的突出問題。為預防樓梯間擁擠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一、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 我校對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進
29、行審查,將安全工作的各項職責層層進行分解,落實到人,每一個班主任、任課教師都要擔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責任,并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要求教師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樓梯的活動中,不強調快速、整齊,適當錯開時間,分班級逐次下樓。每月定期檢查樓道、樓梯的各項設施和照明設備,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二、加強專項檢查和研究,不放過任何一個細小環節。認真開展校園隱患大排查,加強對樓道問題的專項檢查和研究,不放過任何一個細小環節。1、班級定期開展防止擁擠事故發生的安全專題教育。2、學校定期檢查樓梯間設施,保證樓道、樓梯的照明,及時更換照明設施,要按照國家標準加高、加固樓道欄桿、樓梯扶手,并落實
30、專人定期檢修,發生損壞及時修復或更換。及時疏通封堵和占用的疏散通道,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3、值日領導重點檢查督促,并做好記錄。4、學生在樓道、樓梯實行右行,禁止追逐、打鬧。5、定期對學生進行自救自護方法的教育和訓練。6、集合按學校指定路線行走,確保學生的安全。強化對學生間操集合、上下樓梯、放學疏散等活動安全的重要環節管理。要從學生實際出發,在晨會、課間操、放學和集合等上下樓梯的活動中,不強調快速、整齊,要適當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學生不能亂竄樓梯,所有值周教師分樓層定點定時定位置進行安全疏導,負責維持秩序,管理學生。7、按時上課、下課,不占用學生上廁所的
31、時間,避免下課時的擁擠;8、實行學校領導、教師值班和值周制度。出現問題時,學校領導與值周教師要立即到現場疏導。9、冬季白天短暫,下午放學要盡量避免學生大規模的集體活動。10、冬季結冰時間,樓梯衛生區清理不用濕拖布清理,避免結冰路滑,滑倒造成事故??衫脷鉁剌^高時徹底清理。三、明確學生疏散線路,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1、學生平時上下樓梯行進路線:主校1.1、1.2、1.3、1.4、2.1、 2.2、2.3、2、4 經二樓正廳從左側樓梯上下課;1.5、1.6、1.7、1.8、2.5、2.6、2.7、2.8 由右側樓梯上下課;三樓由中間樓梯上下課。分校4.1、4.2、4.3、4.4、5.1、5.2
32、、5.3、5.5、6.1、6.2從南樓梯上下課;4.5、4.6、4.7、4.8、5.4、5.6、6.3、6.4、6.5 從北樓梯上下樓。2、各值周老師值周樓梯樓層:主校的西樓梯:高廣峰老師負責,東樓梯:由白虹負責負責;中間樓梯由當周值周教師負責。分校南側樓梯由王勇負責;北側樓梯由常民負責;一樓由高峰老師負責;二樓由郝玉榮負責;三樓由孟桂華負責;四樓由杜校長負責。主校由趙校長整體負責;分校由張書記整體負責。另外,孟憲輝(主校)、羅慶樹(分校)負責事故報警工作;各班主任負責本班級學生疏散及人數清點工作,韓校長(主校)、杜校長(分校)負責師生疏散集合點的人數清點工作;崔艷華(主校)王秀娟(分校)負責
33、現場醫療救護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救護和護送轉院工作。學生的疏散集合點為操場,集合方式為課間操隊形。一般情況下,按照做課間操的路線,學生排隊向集合點疏散。下樓梯時,班主任在隊伍前,跟班老師在隊伍尾。疏散時,無險情的樓層要讓有險情的樓層先疏散。原則:因學校是未成年人密集地,無論發生什么險情,都要把學生的疏散轉移工作放在首位,并特別保證不發生人員踩踏。到達疏散集中地后要立即清點人數,并將缺到人員的大概位置告知消防搶救隊負責人。四、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學校各職能部門和全體教職工都負有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本校各類事故的救援及處置。1、現
34、場指揮組:地點組 長組 員主校趙全志韓殿國分校張志英杜玉萍主要職責:負責聯系當地救助部門,消防部門,公安部門等,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立即和在校教師與現場有關人員組織搶救與自救工作。2、后勤保障、救護組:地點組 長組 員主校王 丹崔艷華 劉 波 霍秋萍分校郝玉榮常 民 羅慶樹 王秀娟主要職責:負責工作人員所需的各種物質供應和對受傷人員生活用品等的保障,引導消防、公安車輛的駛入,并組織有關力量及時實行現場搶救、送護醫院等工作。3、思想工作組:地點組 長組 員主校周枚杞黃平、白虹分校孟桂華高峰、王勇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中受傷、受難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和疏通工作,消除緊張和恐懼心理,做好外圍家長及相關人員的勸解工作,對違紀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等。4、聯絡匯報組:地點組 長組 員主校李 杰鄧樂分校張 丹徐秀霞主要職責:負責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向社會有關部門發布信息,并及時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5、善后工作處理組: 地點組 長組 員主校李燕峰劉波分校羅慶樹常民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做好處理工作。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全體師生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明山區實驗小學預防擁擠踩踏 事故的應急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