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大群 體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目錄一、總則1、目的2、編制依據3、工作原則4、適用范圍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和工作職責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2、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3、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各部門三、預防預警機制1、預防工作2、預警行動四、群體性事件分級1、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級)2、重大群體性事件(級)3、較大群體性事件(級)4、一般群體性事件(級)五、應急響應1、響應程序2、信息報告3、通報4、處置措施六、善后處置1、恢復秩序2、處置報告3、新聞發布4、評估5、獎懲七、應急保障1、信息保障2
2、、經費和工作手段保障3、人員保障4、宣傳培訓保障一、總則1、制定目的為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及時有效地處置在本轄區內發生的群體性、突發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持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結合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2、編制依據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信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4、適用范圍轄區范圍內各類用人單位因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強迫職工延長工作時間、違反女職工、未成年工、殘疾人特殊勞動保護規定、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
3、行為,造成勞動糾紛,引發職工群體性突發性的事件以及其他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緊急情況。5、工作原則(1)在區政府統一部署下,與相關部門協同處置原則;(2)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原則;(3)快速反應,冷靜處理,維護社會穩定原則;(4)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相關科室和業務經辦機構具體處置原則。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和工作職責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局長 王麗娟副組長:黨委書記、副局長 王佐忠 副局長 張志平 副局長 朱永紅 紀檢書記 劉 群成員:干部管理科、勞動關系科、養老保險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勞動保障監察局、醫保中
4、心、農保辦、軍轉辦等部門負責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由劉群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由局信訪工作人員擔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工作。2、領導小組職責:(1)統一組織群體性事件的處置工作;(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工作;(3)研究解決群體性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重大處置措施;(4)決定對外信息發布口徑及發布時間、方式等。三、預防預警機制1、預防工作(1)加大情報信息的收集、篩選、分析力度和深度,對可能發生群體性事件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2)廣泛收集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并及時給予解答或解決。(3)定
5、期開展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工作,為群眾提供相關咨詢和必要的法律幫助,消除不穩定隱患。2、預警行動(1)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按應急預案要求進行演練,不斷磨合、協調運行機制,隨時處于待命狀態。(2)按照預案要求,落實責任制度,保證應急所需人力、物力和財力的需要,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四、群體性事件分級根據事件的緊迫程度、形成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發展蔓延趨勢及擬采取的措施等,由高到低劃分為四個等級:1、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級)(1)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一次參與人數達100人以上;(2)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問題而沖擊、圍攻市級黨政機關和要害部門的事件;(3)參與人員對抗
6、性特征突出,已發生大規模的打、砸、搶、燒等違法犯罪行為;(4)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問題阻斷街道、公路,造成交通8小時停運或阻撓、妨礙重點建設工程施工以及24小時以上停工事件;(5)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20人以上受傷,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事件;(6)出現全國范圍或跨省(市),或跨行業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互動性連鎖反應;(7)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對待的事件。2、重大群體性事件(級)(1)參與人數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影響較大的非法集會游行示威、上訪請愿、聚眾鬧事、罷工等,或人數不多但涉及面廣和有可能到市、赴省、進京的非法集會和集體上訪事件; (2)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受傷的
7、群體性事件;(3)已出現跨市或行業、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重大群體性事件對待的事件。3、較大群體性事件(級)(1)參與人數在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非法集會游行示威、上訪請愿、聚眾鬧事、罷工等,或人數不多但涉及面廣和有可能到市赴省的非法集會和集體上訪事件;2、造成10人以下受傷的群體性事件;3、已出現跨區或行業、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一定的危害和損失的群體性事件;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較大群體性事件對待的事件。4、一般群體性事件(級)(1)參與人數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非法集會游行示威、上訪請愿、聚眾
8、鬧事、罷工等,或人數不多但涉及面廣和有可能到市政府非法集會和集體上訪事件;(2)其他一般群體性事件五、應急響應1、響應程序(1)級到級響應程序事件發生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先期處置,同時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局,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并迅速啟動預案,協助并指導局屬相關單位開展處置工作。同時把處置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級響應程序事件發生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參與并指導局屬相關單位開展處置工作,及時將處置結果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信息報告
9、(1)報告原則快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不得延報。準確:信息內容要準確,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續報:初期因為時限要求,報告內容可以相應簡化,但在后續報告中要逐步完善。(2)報告形式根據群體性事件的緊急程度,可采用電話報告、傳真報告、文字報告等報告形式。(3)報告內容一是群體性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二是群體性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三是發生群體性事件的企業和有關部門采取的措施;四是群體性事件發展狀態、處置過程
10、和結果;五是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映;六是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4)保密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和暢通。(5)時限要求發生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報后要在接報后半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報后要在接報后一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生較大群體性事件(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在要在接報后一個半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生一般性群體性事件(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報后要在接報后兩
1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通報(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有關部門反映的群體性事件信息后,要立即通報事件發生地的相關單位。(2)發生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在接報后立即(最遲不超過一小時)向同級公安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會或企業協會等相關組織通報有關情況。(3)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在接報后立即(最遲不超過二小時)向同級公安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會企業協會等相關組織通報有關情況。(4)發生較大群體性事件(級)和一般群體性事件(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在接報后(最遲不超過二小時)向
12、同級公安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會或企業協會等相關組織通報有關情況。4、處置措施(1)穩定情緒,控制事態:要關注到現場參與事件群眾的身體狀況,照顧好老、病、殘、孕人員,穩定群眾的情緒,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同時,接訪人員要準確把握政策,靈活工作方法,注意語言態度,做到不溫不火,通過說服教育,團結大多數群眾,孤立極少數鬧事者,控制事態發展。(2)研究措施,提出意見: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同志通過與群眾代表談話,在認真聽取群眾訴求,充分掌握群體性事件發生原因的基礎上,與企業主管部門、公安、工會或企業協會等有關部門和組織積極配合,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必須到現場調查處理的,由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領導帶隊或
13、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帶隊赴現場調查,并將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報上級政府及勞動保障部門。(3)具體處置:在群體性事件發生后,要視情況確定事件規模級別,按照相應的應急程序進行處置。對在企業內部聚集的事件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和政府其他部門研究處置辦法,責成企業落實有關政策,限期解決問題,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態擴大。對到政府上訪聚集的事件要配合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事態的發展,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和政府相關部門研究處置辦法,力爭使矛盾逐步得到緩解,事件盡快得到平息。對堵塞公路或強占要害部門的事件應迅速與有關部門溝通,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夠現場處理的應立即處理,對原因不祥
14、,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要耐心細致地向群眾解釋,限期答復上訪群眾。要配合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事態的發展,防止社會閑雜人員和別有用心、蓄意破壞的極個別人利用事件危及公共安全。孤立極少數鬧事者,團結大多數群眾,采取有效辦法,動員群眾盡快解散并離開現場,促使事件盡快得到平息。對已經出現群體性暴力行為的事件應配合有關部門阻止過激行為,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對群體性進京、赴省或到市上訪的事件無論是準備進京赴省或到市上訪還是在途中,接到報告后要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對群眾進行勸阻,了解上訪原因,盡快拿出答復意見,化解矛盾,平息事件。(4)督辦:在群體性事件平息后,對現場解決不了的問題,只要符合政策規定
15、,要盡快研究提出解決方案,督促有關方面加以落實。對要求合理,應予解決但因條件不具備,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向群眾講清道理,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力求得到群眾的理解。對不符合政策的無理要求,耐心說服教育,引導群眾依法按正常渠道反映意見和要求。遵照區委、區政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批示,要及時掌握并報告群體性事件個案的事態發展情況。對于應當解決的問題,應督促事件發生的相關部門盡快研究處理措施和意見,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六、善后處置1、恢復秩序群體性事件結束后,應配合有關部門指導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秩序,依據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加強和完善企業勞動管理工作,預防群體性事件再度發生。2、處置報告群體性事件結束后,應向區
16、委、區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群體性事件處置報告。群體性事件處置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群體性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導致群體性事件的原因、事態發展趨勢、處理經過、處理結果、政治影響評估等。3、新聞發布群體性事件的新聞發布,要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統一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4、評估群體性事件結束后,要組織相關人員對群體性事件進行調查,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根據事件暴露的問題,及時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6、獎懲對不貫徹執行市、區兩級部門關于維護穩定和預防處置群體性事件規定以及做出錯誤決策,或有失職瀆職行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處置過
17、程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7、應急保障(1)信息保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并落實群體性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下屬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隨時保持信息報送通暢,通訊設備完好。(2)經費和工作手段保障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應急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必需的車輛及通訊器材。(3)人員保障成立群體性事件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由辦公室、勞動保障監察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應急預備隊按照群體性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4)宣傳培訓保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培訓和有關技能知識培訓,提高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能力、應急體系協調配合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