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井下臨時停電停風應急預案及管理辦法一、礦井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管理(一)局部通風機停風后采取措施井下所有利用局部通風機供風地點,凡出現局部通風機停風必須按下列要求執行。1.所有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施工隊跟班隊干、現場瓦斯檢查員負責將現場所有人員全部撤出獨頭巷道,切斷巷道內的所有電源,將閉鎖開關把手打到零位及上鎖。2.跟頭瓦斯檢查員、施工隊跟班隊干負責在獨頭巷道口設置柵欄、警標,并由施工隊安排專人進行警戒,禁止任何人員進入停風區。瓦斯檢查員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確認停電原因:(1)若為局部故障跳電,則立即安排施工隊電工查找原因并進行處理;(2)若為采區跳電造成,則由瓦斯檢查員負責看守局部
2、通風機,礦調度室通知機電隊(機運部)安排專人查找原因并進行處理,處理結束后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3)若為局部通風機故障,則由通風隊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更換;(4)若為主要通風機停風,則嚴格按主要通風機停風規定執行。3.經瓦斯檢查員現場確認停風時間較長且具備導風的.地點,由跟班隊干派人與瓦斯檢查員一起,立即將風筒改導風向磧頭供風(說明:對部分具備采用風門風窗導風條件的地點,由通風隊在鋪設風筒期間提前在風窗上設好導風風筒圈,確保停風后能立即進行導風、供風)。4.人員撤出后,施工隊跟班隊干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并安排專人守候電話,礦調度室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和相關部門。(二)局部通風機恢復供風措施1.局部通
3、風機開關送電前,瓦斯檢查員需檢查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 范圍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經檢查瓦斯濃度不超過0.5%后,方可由施工隊跟班隊干同跟頭瓦斯檢查員一起逐步深入磧頭檢查瓦斯、二氧化碳,瓦斯檢查員走在前,跟班隊干在后,兩人相距距離35m,若:(1)發現停風區瓦斯濃度1.5%,則必須立即退出,恢復好柵欄嚴禁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匯報,在制定專門措施后由礦救護隊和通風防突部、安全監察部人員一起嚴格按措施進行瓦斯排放工作。(2)發現停風區瓦斯濃度1%且 1.5%,則經匯報請示礦調度室同意后,由瓦斯檢查員同跟班隊干一起,按放炮崗哨(若巖巷掘進頭放炮崗哨在獨頭內,則必須將崗哨站到第一合流點以外
4、的進風側)進行布崗、撤人、斷電后,采用局部通風機“三通分風法”限量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時必須嚴格控制三通分風量,確保其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第一合流點巖巷頭瓦斯不超過0.5%、煤巷頭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分別.不超過0.8%、1.3%,嚴禁“一風吹”。(3)發現停風區瓦斯濃度1%時,則請示礦調度室同意后,由瓦斯檢查員開啟局部通風機。2.待停風區瓦斯排放完畢,當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第一合流點巖巷頭瓦斯不超過0.5%,煤巷頭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分別不超過0.8%后,由瓦斯檢查員對巷道進行全面檢查確認通風系統穩定,無瓦斯、二氧化碳超限積聚,向礦調度室匯報確認后方可撤崗,送閉鎖電源,恢復作業。二、礦井主要通風機臨時
5、停電停風應急預案(一)成立臨時停電停風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總工程師副組長:機電、安全副礦長,當班值班礦領導成員:通風、機電、安全、生產副總工程師,通風防突部、機電運輸部、安全監察部、生產調度部主要負責人,礦調度室當班值班部長及調度員,通風隊、機電隊、瓦斯隊、駐礦救護隊隊長。礦井主要通風機臨時停電停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地點為白皎煤礦調度室,一旦出現主要通風機無計劃臨時停電停風后,則由指揮小組組長(說明:因總工程師特殊情況下未在工作崗位時,由礦長擔任組長)牽頭全面協調指揮各項工作開展,期間相關人員職責劃分如下:1.總工程師或礦長(1)負責針對值班期間出現的臨時停電停風以及恢復送電送風、排放瓦斯情況
6、實施最高指揮權,及時依據相關規.定和措施準確的向礦調度室下達指揮命令。(2)當礦井或礦井局部區域發生停電停風以及進行瓦斯排放時,要親自坐陣指揮,落實編制、審批、貫徹和實施相關措施。(3)負責主動全面及時地了解值班期間內出現的停電、停風情況及相關信息,搞好信息處置與應急處理指揮工作,負責根據出現的臨時停電停風區域范圍、時間長短、現場瓦斯升幅狀況以及相關規定要求,決定人員的撤避事宜;當人員需要撤出井外時,負責指揮礦調度室,下達撤出命令。2.通風副總工程師(1)當得知礦井或礦井局部區域臨時停電停風信息時,要及時從技術上組織編制、審批應采取和正在采取的措施是否妥當,及時補充和糾正措施。(2)負責組織編
7、制、審批、貫徹送電送風排放瓦斯的措施,保證應采取和所采取的措施與程序得當,技術控制合理。(3)指揮主要通風機停風、恢復送電、送風與瓦斯排放工作。3.機電副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協助組長搞好停電原因的分析,及時排除停電故障,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能恢復供電供風。同時,負責無計劃停電停風期間的停、送電工作安全及其它注意事項的安排。4.安全副礦長、安全副總工程師協助組長抓好無計劃停電停風工作程序中的各項安全.工作。5.生產副礦長、生產副總工程師協助組長抓好無計劃停電停風期間的人員撤離、調配等工作。6.礦調度室(1)負責及時收集、反饋、傳遞、請示、匯報各類有關停電停風及現場所采取的相關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在發
8、生停電停風及恢復送電送風排放瓦斯過程中,按照已制定和審批的相關措施要求實施全面指揮工作。(2)主要通風機每次發生停風時,無論有無計劃,均應首先落實,確認以下工作:a.停風區域范圍內的作業人員是否安全撤離到能全風壓通風的指定待命地點,人員清點是否有誤;b.停風區域范圍內及其回風系統是否切斷電源;c.停風區域范圍內瓦斯檢查員、現場跟班隊干是否在現場協調指揮,停風工作面是否設置柵欄、警標;d.如全礦井停風,落實確認是否切斷井下的全部電源,風井風門是否打開;e.立即匯報值班礦領導、臨時停電停風應急指揮小組組長,并通知“臨時停電停風應急指揮小組”所有成員到礦調度室待命,以便統一協調、分頭把關,集中指揮;
9、f.送電送風后,如停風區域內有瓦斯超限情況,應責成通防部牽頭編制瓦斯排放措施,經總工程師批準后,按批準后的措施執行和指揮。.(3)上一級供電系統的相關單位通知有計劃停電或本礦井范圍內有計劃停電停風時,負責了解停電原因、計劃時間、停電范圍等情況并及時匯報值班副礦長、總工程師(或礦長),通知機運部、通防部等部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4)主要通風機或局部通風機有、無計劃停風,首先采取上述第(2)條中的相關確認、落實措施后,負責請示值班礦領導是否將人員撤出井外。(5)在組長下達人員撤出井外命令后,負責會同通防部指揮井下各地點人員,按照通防部所擬定或已制定的管理辦法中所明確的線路,指揮人員撤出井外。(6)
10、礦調度室必須清楚掌握每班入井人數和各地點人員分布情況,負責在人員撤出井外后,同各隊和部門負責人及檢身站、礦燈充電房進一步核實出入井人數,當出現差錯時,立即匯報值班礦領導。(7)不論有計劃、無計劃停電停風,在指揮恢復送電、送風時,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措施,準確下達停、送電與啟動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命令及其他有關指令。(8)認真做好匯報、安排、電話記錄以及歷次停電、停風與處理記錄,由組長簽字后,妥善存檔。7.機電運輸部(1)主要通風機不論什么原因停止運轉后和全系統排放瓦斯前,負責落實和確認是否切斷供往井下的一切電源,并匯報礦調度室。(2)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后,負責安排立即切斷停風.范圍內所有電
11、源。(3)負責按照已定的管理辦法落實好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的供電與啟動程序,并分別在全礦井或局部區域瓦斯排放完畢后,按照調度指令履行好逐級送電程序。(4)負責協助礦調度室做好瓦斯排放有關工作安排和信息處置,異常處置,停送電、停送風有關指揮工作。(5)負責會同安監部、通防部監督和指揮停風時間達30 分鐘以上的主要通風機啟動操作工作。(6)負責執行、完成好煤礦安全規程 及已定的 瓦斯排放措施中明確要求辦理的事項。(7)有關機運部的相關責任由機運部具體明確,并負責督促有效實施。8.通風防突部(1)負責搞好瓦斯檢查和排放人員日常業務培訓,提高瓦斯排放人員應急處理能力,保證規范操作。(2)負責協助調度
12、室做好停風后的人員撤退、待命及瓦斯排放與停送電操作等方面的指揮及異常處理工作;并負責明確發生全礦井或局部區域停風后井下人員的待命地點和撤退路線,及早通知并協助調度室指揮和落實。(3)負責在每次發生主要通風機停風后,根據停風范圍、停風時間預計停風區域的瓦斯濃度變化情況,牽頭組織制定相應的瓦斯排放措施并組織相關人員會審后報礦總工程師批準。(4)監督指揮好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間達30分鐘以上.的啟動操作程序。(5)現場參加、指揮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及以上的瓦斯排放工作,及時解決處理瓦斯排放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6)派人到現場組織停風時間達2 個小時以上的逐級檢查氣體,并逐級確認送電工作。(7)認真落實好
13、停風、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及排放瓦斯后的相關記錄,并妥善存檔保管。9.安全監察部(1)負責監督檢查臨時停電停風所應采取的措施是否全面到位;監督檢查恢復送電、送風、排放瓦斯的程序是否妥當,及時糾正和查處不規范或不遵守相關規定、措施行為。(2)參加停電停風、恢復通風與排放瓦斯的相關措施的編制和會審,及時糾正措施制定不當或不執行與執行不嚴的行為,積極配合礦調度室搞好相關調度指揮工作與異常處置工作。(3)負責認真落實完成關于停電停風、恢復通風排放瓦斯措施中所要求完成的事項,并參加停風時間超過30 分鐘及以上的主要通風機啟動時現場監督指揮工作。10.生產調度部。(1)參加停電停風、恢復通風排放瓦斯措施的制定
14、和會審工作,及時糾正措施制定不當或執行不當的行為。(2)組織好調度室瓦斯排放工作及停電停風管理調度.指揮與異常處置。(3)負責停電停風后落實下屬生產隊停電撤人制度的執行,落實瓦斯檢查員進行有關警戒、柵欄、警標等設置和排放瓦斯完畢相關安全情況等工作的有序進行。(二)應急預案的啟動程序1.應急預案的啟動。礦井臨時停電或其他原因造成主要通風機臨時停風,主要通風機司機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礦調度室在問清情況后立即通知總工程師或礦長,總工程師或礦長分析確認停電停風原因后,發布應急預案啟動指令。應急預案啟動后,礦調度室根據總工程師或礦長指令立即向井下現場作業人員下達撤人指令。應急預案啟動后,礦調度室立即通
15、知所有應急小組成員,成員在得到通知后必須在10 分鐘內趕到礦調度室(或通過電話),參加主要風機停電停風后的指揮。2.停風后的匯報程序。(1)風井司機:礦井正常運行的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行后,風井司機應立即啟動備用主要通風機并向礦調度室匯報。同時,檢查是否是本范圍內的原因。(2)井下作業人員:井下一旦發生無計劃停風事故,作業現場瓦斯檢查員和跟班隊干,必須立即將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人員全部撤離至進風側巷道,然后匯報礦調度室。(3)礦調度室:接到井下事故電話后,立即按應急指揮小組組長指令通知停風地點的人員全部撤離,并隨時向組.長匯報進展情況。(4)應急預案啟動后,礦調度室立即向芙蓉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
16、匯報的主要內容如下:a.井下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時間、地點;b.事故類型;c.影響范圍;d.人員撤離情況;e.事故原因初步判斷;f.應急預案啟動情況;g.已采取的應急預案、措施和進展情況;h.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宜。(三)主要通風機臨時停風期間安全管理1.停電停風期間的安全措施。(1)因計劃性檢修、停電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前,必須預先由通防部、機運部、安監部牽頭制定停風措施并由相關部門、領導審核同意后按措施要求執行。(2)主要通風機停運后,必須積極采取應急措施,爭取主要通風機或備用主要通風機在最快的時間內啟動。(規程規定:備用主要通風機必須在10 分鐘內啟動)。(3)主要通風機停運且
17、不能及時啟動時,主要通風機司機必須立即打開防爆門和行人檢修小門,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風壓通風。(4)由調度室負責通知井上、下變電所切斷井下停風區域各用電地點的供電線路,以及蓄電池機車司機切斷電機.車電源。(5)由各工作面跟班隊干,責任區內的瓦斯檢查員、安全員配合將工作面人員全部撤至全負壓通風地點,并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6)停電停風期間,礦調度室必須及時掌握和詳細記錄停電停風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安排落實情況,并組織查明停電原因。2.井下撤人、斷電要求及程序。(1)撤人要求及程序。a.當所有風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井下所有人員均立即撤出地面,且采煤工作面瓦斯檢查員必須在機風巷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掘
18、進工作面瓦斯檢查員在獨頭巷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采掘隊由跟班隊干組織人員撤離及匯報;其它零星作業人員由負責人組織撤離及匯報,單獨作業人員由本人匯報)。b.當東風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23 采區、+300 東運輸大巷的所有人員立即按就近原則分別撤至東改造大巷電話附近、新 22軌道與+300東運輸大巷聯巷岔口處等待并向礦調度室匯報(零星作業人員由負責人組織撤離及匯報,單獨作業人員由本人匯報),礦調度室作好詳細記錄。人員撤離過程中礦調度室負責安排較早匯報人員站崗,崗哨位置見附件2 圖一所示 1、2、3。c.當德窩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西區的所有人員立即按就近原則分別撤至西改造大巷電話附近、皮帶
19、明斜井與+300西大巷聯絡巷岔口處等待并向礦調度室匯報(采掘隊由跟班隊干組織人員撤離及匯報;其它零星作業人員由負責人組織撤離及匯報,單獨作業人員由本人匯報),礦調度室作好詳細記錄。人員撤離過程中礦調度室負責安排較早匯報人員站崗,崗哨位置詳見附件2 圖二所示 1、2。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檢查員必須在機風巷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各掘進工作面瓦斯檢查員在獨頭巷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d.其它。撤離人員期間,礦總工程師或值班礦領導根據停風的具體情況,決定崗哨位置是否需要發生變化及人員是否全部撤出地面,若須撤出地面則由井口檢身站立即清點出井人數,并將清點結果向礦調匯報。礦調度室下達撤人命令后,立即利用井下人員定
20、位系統等對礦井各單位回撤區域內的作業人員數量進行統計及回撤情況核定。每月 2 日前由通防部對本月崗哨系統圖進行更新。(2)斷電要求及程序。礦調度室接到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匯報后,立即通知井下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時必須按以下要求進行:a.地面變電所電工或變電工在接到切斷電源命令后,立即將分路開關、電源總開關停電上鎖,并將 6KV 開關手把.搬到停電位置,切斷供往井下的一切電源;b.地面變電所切斷電源后,并向礦調度室匯報,礦調度室立即安排機電隊派人切斷井下+450變電所和各采區變電所電源,停電順序按以下要求進行:一是機電隊在接到礦調度室命令后,立即派電工到+450變電所切斷電源,電工斷電后
21、立即向礦調度室和機電隊匯報;二是在+450變電所斷電后,機電隊方可派電工切斷各采區變電所的電源;c.各采掘隊跟班隊干負責將工作面閉鎖開關把手打到零位并上鎖,跟頭瓦斯檢查員負責將所管局部通風機開關把手打到零位并上鎖;d.井下各移動電器設備和機電硐室由各自負責的操作人員將開關把手打到停電位置,無專門操作人員則由礦調度室安排機電隊電工負責。(四)礦井主要通風機恢復通風措施主要通風機恢復通風,必須按下列要求執行。1.若已經打開風井風門,則風井司機必須先關閉風井風門,再按規定啟動主要通風機運行,恢復正常運行。2.若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間不超過10 分鐘,地面變電所接到礦調度室通知可直接向+450 變電所、各
22、采區變電所和局部通風機送電。3.若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間超過10 分鐘,其恢復變電所和局部通風機供電程序如下:(1)主要通風機恢復通風后,礦調度室立即通知瓦斯檢查員和電工首先進入+450變電所檢查,確認瓦斯不超過.0.5%,且低壓開關把手全部打到斷電位置并向礦調度室匯報后,礦調度室才能命令地面變電所向+450變電所供電。(2)在+450變電所恢復供電后,井下瓦斯檢查員和電工逐一檢查停風區域采區變電所,確認瓦斯不超過0.5%,向礦調度室請示后,方可通知+450 變電所向該采區變電所送電。(3)在采區變電所送電后,由瓦斯檢查員檢查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范圍內風流瓦斯情況,確認瓦斯不超過 0.5%后
23、,向礦調度室請示后,方可通知采區變電所送該臺局部通風機電源。(4)其他:主要通風機恢復運行后,在向井下各個地點送電時,必須首先詢問清楚變電所外供負荷是否全部拉開,變電所是否有故障。由通防部部長在調度室負責核實送電地點的瓦斯情況,機運部部長負責按規定程序指揮送電。4.恢復供風程序如下:(1)局部通風機恢復供風嚴格按本辦法中“礦井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管理”的第“2”條規定執行。(2)掘進工作面排放瓦斯工作由下向上依次進行,一個采區內嚴禁兩個及其以上地點同時排放瓦斯。排放串聯通風區域的瓦斯時,必須嚴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從進風方向第一臺局部通風機開始排放,只有第一臺局部通風機送風的巷道內瓦斯排放結束后,
24、且串聯風流的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下一臺局部通風機方可送電排放其送風巷道中的瓦斯。.(3)采煤工作面恢復通風,同時向礦調度室請示后,瓦斯檢查員和跟班隊干必須沿機巷進入,逐步深入檢查工作面和回風瓦斯情況,確認無瓦斯超限、積聚,經礦調度室同意后,方可撤除柵欄、崗哨,恢復工作。(4)待主要通風機恢復排風30min且井下瓦斯排放完畢,采煤工作面無瓦斯超限、積聚后,方可送出采區動力電源。特殊地點需要提前送電的由礦總工程師或值班礦領導決定。(5)各停風區域打水點恢復通風后,立即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并向礦調度室匯報,經同意后及時恢復送電排水。(五)其他1.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一周內,各隊必須認真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各采掘隊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后或有新工人調入時,必須進行重新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2.通防部每月底對本辦法“臨時停電停風崗哨位置示意圖”進行修改,并下發到礦井各單位。3.本辦法從 年 3 月 15 日起執行,原下發的煤礦井下臨時停電停風應急預案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