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恐工作應急預案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公司及.關于防恐防爆防破壞的要求,根據.部門的性質與特點,特制定保安崗位操作要求及反恐、防爆、防破壞應急預案:一、應急預案適用范圍:適用于涉及本工作場所內引起的各類影響安全及社會安全的各類縱火、爆炸、行兇等恐怖活動事件。二、處置突發性事件遵循的原則:1、加強領導、堅持隊長負責制,充分認識到反恐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堅持以人為本,做到外松內緊,嚴防縱火、爆炸、行兇、投毒等恐怖活動,重點確保人員與財產安全。2、提高警惕,加強盤查巡邏,特別是對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要重點防范.。3、堅持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
2、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控制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4、堅持正面宣傳教育,開展反恐知識教育。三、工作機構和職責:1、組織指揮機構保安部反恐工作領導小組為處置各類影響本企業的突發性恐怖活動事件的組織指揮機構。組長:(隊長)副組長:(領班)組員:(全體保安)反恐安全保衛辦公室設在警衛室,負責應對突發性事件處置及相關協調工作。四反恐安全保衛辦公室主要職責如下:1、針對各類影響本企業安全及影響社會安全的恐怖事件的性質、規模、事態、地域等采取相應的預警和處置措施;2、負責應急現場通信聯絡、對外聯系、突發事件的統一協調;3、組織力量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4、負責建立發生突
3、發事件時的應對指揮平臺,為領導提供信息、通信、預案、咨詢等,保證正常運轉;5、負責向領導及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組織收集有關資料;五、應對突發恐怖事件的應急啟動:企業內部及管轄場所出現或可能出現疑似縱火、爆炸、行兇、投毒等突發恐怖活動時應立即啟動預案。六、應對突發事件處置程序:1、遇本預案突發事件,保安部隊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向指揮部及保安公司匯報。2、應急狀態啟動后,保安部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并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1)事態控制:立即向指揮部及保安公司匯報,制定現場應急方案,有效控制、保護現場和有利位置,保護重要和要害設施,保護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2)配合指揮部、做好區域警戒和人員疏導撤
4、離工作。(3)協調聯絡:確保通訊暢通。3、在突發事件消除前,保安部小組成員應堅守崗位,堅決維護好現場秩序,嚴防事態升級。七、工作要求:1、加強保安員的反恐斗爭教育,提高對做好反恐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提高全體保安員的反恐斗爭自我保護意識。建立隊長負責制,各班領班為反恐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做好本部門的反恐斗爭工作。凡是涉及反恐斗爭工作,各班領班必須迅速作出反應;貫徹執行上級的工作要求。2、做好排查工作,做好出入人員的登記管理工作,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物品應嚴密監控并及時上報指揮部。1總則1.1編制目的1.2編制依據1.3適用范圍1.4事件分級1.5基本原則2組織體系2.1領導機構2.2辦事機構2.3工作
5、機構2.4顧問組3處置措施3.1預警系統3.2應急處置3.3恢復與重建4應急保障4.1反恐怖專業力量建設4.2裝備建設和物資準備4.3后勤支援與保障4.4日常防范4.5人員防護4.6法制保障5監督管理5.1預案演習5.2責任與獎懲5.3預案管理1總則1.1編制目的為了及時、有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縣的恐怖襲擊事件,最大程度的預防和減少恐怖襲擊事件造成的損害,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護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為推進我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和諧平安的環境。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
6、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國家處置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應急預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衡水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縣人民政府負責處置或者參與處置的恐怖襲擊事件的應對工作。主要包括:(1)利用生物戰劑、化學毒劑進行襲擊或攻擊生產、儲存、運輸生化毒劑設施、工具的;(2)利用核爆炸、核輻射進行襲擊或攻擊核設施、核材料裝運工具的;(3)利用爆炸手段,襲擊黨政軍首腦機關、警衛現場、城市標志性建筑物、公眾聚集場所、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主要軍事設施、民生設施、航空器的;(4)襲擊、劫持警衛對象、國
7、內外重要知名人士及較大規模襲擊、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響和危害的;(5)攻擊國家機關、軍隊或民用計算機信息系統,構成重大危害的;(6)其它較大規模的恐怖襲擊事件。1.4事件分級恐怖襲擊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可分為四級:級(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和級(一般)。1.5基本原則(1)統一指揮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領導和指揮下,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妥善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2)減少損失原則。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盡快恢復社會秩序,
8、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3)快速偵辦原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盡快查清事件真相,緝捕并依法從重從快懲治殲滅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圖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毀恐怖組織,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4)遵循法律原則。在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時,要依照國家法律辦事,維護法律尊嚴。2組織體系2.1領導機構成立饒陽縣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反恐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在饒陽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反恐怖力量和資源開展工作;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相應類型恐怖襲擊事件的應急處
9、置;組織、評估、修訂我縣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種類專業應急預案和種類專業預案。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負責。縣反恐應急指揮部由縣委有關領導任總指揮;縣政法委書記、分管副縣長、武裝部部長、縣公安局負責人、縣武警中隊中隊長任副總指揮;縣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工作相關部門和單位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迅速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設在饒陽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在事發地設立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黨政主要領導任總指揮,特殊情況下由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或上一級應急指揮部指
10、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在縣反恐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全面工作;全面掌握和控制事件發展態勢。2.2辦事機構縣反恐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反恐辦),作為縣反恐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主任由縣公安局局長擔任。職責是:(1)執行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決定,負責全縣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2)建立全縣恐怖襲擊事件應急信息管理系統、應急指揮機制和落實各項保障措施;(3)負責指導現場指揮部開展具體工作,組織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4)聯系各成員單位,對其履行應急預案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5)組織、指導專業應急隊伍的培訓
11、與演練;(6)組織開展恐怖襲擊事件的預防和宣傳教育;(7)承擔組織編制、評估、修訂縣政府處置恐怖襲擊事件各類專業預案的具體工作等;(8)縣反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2.3工作機構在縣公安局設立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中心(簡稱應急指揮中心),主要負責全縣范圍內恐怖襲擊事件的接警、報警和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有關指令的下達等工作。縣應急指揮中心接收各鄉(鎮)的報警信息。鄉級人民政府或有關監測機構也可直接向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恐怖襲擊事件的信息。縣應急指揮中心在接到報警信息后,應立即報告縣反恐應急指揮部,縣反恐應急指揮通過應急指揮中心或者通過其它方式實施統一指揮調度。2.4顧問組縣反恐應急指揮部
12、吸收各單位、各部門和社會上反恐專家成立顧問組,作為決策咨詢機構,必要時參加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工作。3處置措施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和有關地方、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相應采取措施。3.1預警系統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按照“高效、快捷、打造精干隊伍”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以各類恐怖襲擊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傳輸、分析處理為主要內容的預警服務系統和相關技術支持平臺,與各成員單位及縣(鄉、鎮)應急指揮中心聯網互動,提高預警能力。建立健全恐怖襲擊事件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包括常規信息和現場信息及快速傳送系統。常規信息主要包括應急指揮體系、專業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器材、物資、專家庫、電子地圖及地域地貌氣
13、候特征、重要目標、重點工程、核心部位、重要基礎設施有關結構及數據等信息,由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和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掌握,現場信息主要是事發地現場秩序、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相關信息,由現場指揮部采集,由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和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掌握。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對常規信息和現場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正確決策提供依據。采集的信息應當客觀、準確、真實、可靠,信息報送要快捷、保密。對外公開的信息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及時將恐怖襲擊事件有關情況報告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
14、員會,并通報其它相關部門。必要時,向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通報;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恐怖襲擊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3.2應急處置3.2.1信息報告綜治、公安等部門負責搜集發生在全縣范圍內外和境外可能對本縣造成重大影響的恐怖襲擊事件的相關信息。建立風險分析制度,對恐怖事件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分析和研判,并及時報警和預警。報告時限:各類監測、各鄉(鎮)應急指揮中心發現或接到有關恐怖襲擊事件的信息或報警后,應迅速核實并立即報告縣應急指揮中心或反恐應急指揮部,按程序在半小時內呈報至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反恐應急指揮部,1小時內呈報至省應急指揮中心;重大和特別重大的恐怖襲擊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市
15、應急指揮中心或反恐應急指揮部。情況緊急時,可以直接向省應急指揮中心和省應急聯動中心報告。報送信息必須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在此基礎上要對新發生的情況做好后續報告。恐怖襲擊事件出現征兆或發生時,知情單位或個人應當立即通過110、119、122、120等報警電話和其它途徑報警。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或聯系人,聯系方式;恐怖襲擊事件發生的地區(單位、部門)、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初步統計;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事件發生后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有關事項。報告采用電話和傳真相結合的方式,情況緊急時可采取電話口述后傳真文
16、字方式報告。縣人民政府應急指揮中心接到省外毗鄰縣(市、區)相關部門對本縣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恐怖襲擊事件信息的通報后,應當在半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報告,1小時內層報至省應急指揮中心;情況緊急時,可以直接向省應急指揮中心和省應急聯動中心報告。縣反恐辦與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之間建立恐怖襲擊事件信息交流、會商與通報制度,并對該項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信息交流渠道暢通。縣應急指揮中心和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恐怖襲擊事件報警信息后,應當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并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擬采取的預警措施等建議。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作出預警決定后,按照有關法律、法規
17、和規章,由縣應急指揮部以公告的形式,通過電視、廣播、報刊、政府網等媒體向社會發布。縣應急指揮部接到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預警決定后,立即通知各成員單位按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預警決定和各自職責,迅速做好有關應急處置的準備工作;與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有關的各專業應急隊伍應當立即進入待命狀態。縣反恐辦在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和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做好各項預警工作。恐怖襲擊事件中有港澳臺或外國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港澳臺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進行通報時,由縣僑辦、臺辦按規定渠道上報國家相關部門。3.2.2先期
18、處置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恐怖襲擊事件信息的同時,要對事件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并根據需要組織相應力量開展緊急求援,全力控制事態擴大。縣應急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應詳細記錄恐怖襲擊事件的概況,并迅速向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和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并提出建議;在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專項預案后,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根據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專業應急隊伍,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醫療救護、現場及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現場監控和監測、偵查調查、安全防護等先期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3.2.3應急響應3.2.3.1及時判明
19、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黨委、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要在迅速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事發地的公安機關要立即上報上級公安機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不得延誤。事發地現場指揮部啟動后,要各負其責,迅速對事件現場進行實時監控、封閉、追蹤,并上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對輻射、生物、化學恐怖襲擊事件,縣反恐指揮部要迅速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武裝部、縣武警中隊、消防大隊及衛生防疫部門的專門檢驗鑒定力量和相關專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序,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3.2.3.2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應指令現場指揮部迅速調集本地資源和力量,先行采取
20、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同時迅速協調、調動縣相關力量予以支援,并向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處置情況。公安、民政、交通、農業、衛生、環保、水利、電力、質監等部門和武裝部、縣武警中隊、消防大隊應依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力量開展搶救傷員,疏散人群,安置群眾,封鎖和隔離相關區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電氣泄漏,排除爆炸裝置、輻射源等,控制疫情、毒性擴散等工作,及時組織實施現場勘察或人質談判、解救工作。武裝部要積極配合地方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提供人員、裝備、技術支援。3.2.3.3全力維護事發地的社會穩定現場指揮部要根據恐怖襲擊事件的具體情況,組織強大力量,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嚴防恐怖分子發動新
21、一輪或連環式的恐怖襲擊。(1)關閉、封鎖水庫、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橋梁、車站等場所,必要時停止供電、供水、供氣、供油,切斷通風、中央空調等系統;(2)加強對通信樞紐的管制,加強對重點、敏感人員、場所、部位、設施和標志建筑的安全保護;(3)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4)嚴格出入境管理與控制;(5)組織協調公安、武裝部、武警中隊、消防大隊等力量,發動并依靠基層組織、單位和廣大群眾,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趁機搶劫、盜竊、制造恐怖氣氛、煽動騷亂等犯罪活動,全力維護事發地及周邊地區社會穩定。3.2.3.4縝密偵查,嚴懲恐怖分子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公安部門和武裝部、武警中隊的力量立即對恐怖襲擊事
22、件開展全面偵查和調查工作,及時查清事實,收集證據,依法嚴厲懲處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據需要,可利用各種媒體公布案情和舉報專線,發動群眾參與打擊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動。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應當有針性地加強相關情報工作,為偵查破案和防范、打擊恐怖活動提供情報支持,公安或武警中隊要組織反恐突擊隊武力打擊恐怖活動的首要分子及其成員,迅速抓捕同黨。必要時,通過各種合作渠道,最大限度地爭取各種力量的支持,對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予以打擊。3.2.3.5擴大應急當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應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請求支援。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接報后,應當根
23、據事態發展情況,協調、調動增援力量、后備力量給予支援。必要時,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可向國家或省、市請求支援。3.2.4指揮與協調預案啟動后,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在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下,依托縣應急指揮中心或縣應急聯動中心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各成員單位、協作參與單位應當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3.2.5緊急狀態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恐怖襲擊事件,采取一般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社會危害,需要宣布緊急狀態的,依照法定程序辦理。3.2.6應急結束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縣反恐應急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評估,在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
24、已經基本消除、善后工作已有序展開后,應判定為應急結束,由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向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提出終止處置行動建議;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作出應急結束決定后,發布應急狀態公告。3.3恢復與重建3.3.1善后處置處置工作完畢后,現場指揮部終止工作。各級政府要組織力量迅速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盡可能減少恐怖襲擊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情況迅速設立災民安置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和組織開展救助活動。衛生部門應當做好恐怖襲擊現場的消毒與疫情的監控工作。環保部門做好恐怖襲擊事件所產生的不同尺寸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保險公司、勞動與社會保障等
25、部門對投保單位和個人在恐怖襲擊事件中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情況要及時進行評估,依法做好理賠工作,為生活特別困難的群體提供必要的社會最低生活保障。其它相關職能部門要組織人員、組織力量迅速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和參加處置的相關單位對事件處置的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積累經驗,發現問題,不斷完善預案。3.3.2信息發布宣傳部門要本著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提高公眾防范意識,有利于打擊恐怖分子的原則,在縣反恐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盡快擬訂對外報道口徑和報道意見,組織協調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公眾報道事件真相,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教育,正確引導國內外輿論并嚴格宣傳紀律。同
26、時,要通過對公眾的宣傳教育,穩定人心,動員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盡快消除恐怖襲擊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在恐怖犯罪案件偵破后,要及時予以報道,澄清事實真相。3應急保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應急準備,強化日常工作,為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4.1反恐怖專業力量建設縣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和處置工作需要,加強本部門反恐怖專業力量建設。公安、衛生、環保、質監等部門和武裝部、武警中隊、消防大隊要加強防生化專業力量的建設和培訓,保證一旦發生輻射、生物、化學恐怖襲擊事件,能夠迅速開展現場搶救、排險、監測、洗消、防疫、檢驗、鑒定等工作。公安、武
27、警要加強反恐怖特種力量的建設,保證在處置劫持人質、武裝襲擊等恐怖事件中發揮主力軍作用;要加強防爆、查爆、排爆專業力量和爆炸現場勘察與偵察專門力量的建設和培訓,進一步提高處置、偵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強反恐怖情報工作,不斷提高恐怖活動情報的搜集和分析處理能力,為有效防范、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提供強有力的情報支持。公安、通信部門要加強相關專業隊伍的建設,提高對信息系統恐怖襲擊事件的打擊、防范和應對能力。公安、衛生、環保、質監等部門和武裝部、武警中隊要協助縣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建立相關的專家咨詢組,確保在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4.2裝備建設和物資準備公安、衛生、環保、
28、質檢等部門和武裝部、武警中隊、消防大隊要根據各自的職責范圍和處置工作需要,裝備必要的防護、洗消和搶險救援的器材,配齊必要的檢驗、鑒定和檢測設備,配備必要的特種武器、偵查技術裝備和交通、通信工具,儲備適量的救治藥品、疫苗。衛生部門要指揮部分醫院,做好緊急情況下的病房、藥物和專業人員的準備。民政部門要儲備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資。建設部門要加強工程搶險力量建設,配備必要的搶險設備和物資。4.3后勤支援與保障財政部門要根據事權劃分的原則,為反恐怖基礎建設、科研開發項目、購置檢測設備和反恐怖專業人才培訓提供經費,并保障防范、處置恐怖襲擊和儲備基本生活救援物資所需的經費。交通運輸部門要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保
29、證救援人員和物資安全、暢通地運輸。4.4日常防范公安等部門要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大力加強信息情報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獲取預警性、內幕性、深層次的反恐怖信息情報,先發制敵,將各類恐怖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重要人員、部位、場所、設施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種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和放射性、生物、化學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責任制并制定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嚴防發生相關物品被盜、被搶、丟失以及相關設施被襲擊等事件。公安、質監、郵政等部門要加強對郵件的檢查,加強對相關企業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險物品入境。金融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恐怖
30、組織和恐怖分子資產的監控。宣傳、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環保、質監部門應當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增加與反恐怖斗爭的積極性,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4.5人員防護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等實際情況,科學規劃、合理布建恐怖襲擊事件的人員緊急避難場所。緊急避難場所可與公園、廣場、體育場館等市政公共設施的建設或改造工程相接合,可與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避難場所共用。必要時,可以緊急征用機關、社會團體、學校以及經營性賓館、招待所、酒店、文化娛樂場所等作為臨時避難場所。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人員緊急疏散預案,確保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需疏散人員能在最短時間
31、內疏散至安全區域,并確保疏散人員得到生活上的妥善安置。4.6法制保障通過加強恐怖襲擊事件應急工作的法制建設,使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軌道,努力實現應急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5監督管理5.1預案演習適時組織處置不同類型的恐怖襲擊事件的應急實戰演習,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為單個、多個專項或綜合性科目。應急演習包括編制應急演習方案、明確演習任務、組織演習隊伍、確定演習范圍和場所、開展應急學習以及進行評價和總結等。本縣的應急綜合性演習應于本預案生效后三個月組織實施一次,以后每年組織
32、一次。專項演習各地視情而定。演習結束后,應對演習進行全面總結和評價。總結報告包括演習地點、時間、氣象、環境等背景信息;演習方案和演習情景;演習的規模、范圍、投入的人員及裝備情況;演習應急組織及保障情況;演習目標和演示的范圍;演習過程等基本內容。演習的評價包括對存在的重大缺陷的評述、應急預案的完善、應急專用設備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演習總結報告和整改措施一并報縣反恐辦。5.2責任與獎懲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的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在預防和處置恐怖襲擊事件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
33、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拒絕參與應急處置和救援、延誤應急處置救援時機、處置不力、措施不當而導致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單位和個人,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和行政責任。5.3預案管理本預案的管理實行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縣反恐辦每年對預案組織一次評審,或在恐怖襲擊事件發生或進行預案演習后,視情組織有關專家和部門提出相應的修訂意見,報縣反恐應急指揮部審定批準。評審人員由有關專家和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組成。縣反恐辦負責對本預案實施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每年抽查若干個應急部門和單位,檢查部門、單位貫徹落實預案的情況。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后,縣反恐辦應當督促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預案的要求行動,確保應急工作順暢有序進行。各鄉(鎮)及各應急部門、協作單位應參照本預案,從實際情況出發,制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專業應急預案,并報縣反恐辦備案。6附則本預案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縣反恐辦負責解釋。本專項應急預案自印發xx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