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器材搶險應急處理預案目錄坡底煤業爆破器材搶險應急處理預案2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2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23、組織機構及職責34、預防與預警45、事故報告程序66、應急處置67、應急保障物資準備10 坡底煤業爆破器材搶險應急處理預案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坡底煤業現有井下爆炸物品存儲庫房一處。1.1事故類型根據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等原因,在使用、儲存、運輸、銷毀過程中的爆破器材事故主要包括:爆破事故、民爆物品爆炸、丟失。1.2危害程度分析爆破器材性質活躍,受季節、溫度等外界因素影響大,在運輸、儲存、使用和銷毀過程中具有易燃易爆、高壓高溫、有毒有害等危險性。發生事故
2、后,溫度高,熱輻射強,爆炸產生的碎片和沖擊波能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建筑物和設備受到損壞,引起連鎖反應,爆炸、燃燒過程中產生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煙氣,對職工的生命和社會環境造成一定影響。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2.1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2.2防止事故擴大優先;2.3保護環境優先。3、組織機構及職責3.1應急組織體系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完善爆破器材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分體系。3.2指揮機構和職責為加強對爆破器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成立處置爆破器材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 指 揮:礦長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副礦長、成 員:生產部、安全部、通風部、調度
3、室、綜合辦及事故單位負責人。指揮部職責:爆破器材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審批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救援。3.3成員單位職責調度室:負責承接爆破器材事故報告,根據情況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參戰各部門收集事故信息,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綜合辦:負責對事故區域的風向、風速、水源、土壤等部位進行環境檢測。保衛科:負責事故現場人員救援疏散和警戒,組織事故中心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現場管制,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并負責配合上級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現場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
4、工作。3.3.4救護隊:負責事故現場火災撲救、救援、傷員救援工作。3.3.5安全部: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較大以上爆破器材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3.3.6醫療小組:負責做好應急救援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儲備,組織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傷亡人員情況等工作。3.3.7機電部:負責建立應急通訊網絡工作,保證進入應急狀態時能迅速開通和聯絡。負責事故現場的停送電和機電設備安裝工作。3.3.8供應組、財務科:負責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救援器材、物資和資金的調配。3.3.9保衛組: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分隊,參與事故救援、傷員救援、人員疏散等工作。辦公室: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善后工作。
5、4、預防與預警4.1危險源監控建立使用、儲存、運輸、監督使用爆破器材單位的檔案,重點檢查,跟蹤管理。使用、儲存、運輸、監督使用爆破器材單位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工藝、設備或者儲存方式、設施。使用、儲存、運輸、監督使用爆破器材單位應根據爆破器材的種類、特性,在工作面、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瀉壓、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符合安全運行要求。使用、儲存、運輸、監督使用爆破器材單位的生產場所和儲存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要求。使用、儲存、運輸、監督使用爆破器材單
6、位必須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民爆物品要嚴格“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安全防范措施,存放民爆物品的庫房落實護衛隊守護、巡邏、“三鐵一器”、視頻監控、人員出入登記等制度。4.2預警行動嚴格落實從業人員資格和持證上崗制度,堅持不懈地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宣傳,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教育和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能熟知爆破器材基本性能,能發現和處置爆破器材的安全隱患。加強對公眾人群的爆破器材事故防護的應急知識教育、演練。5、事故報告程序爆破器材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調度室匯報,調度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匯報內容:(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
7、度、涉及范圍等;(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事故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的救援情況等。爆破器材在本礦范圍外的運輸、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向當地的主管機關和公安機關報告,同時向礦調度室報告。6、應急處置6.1響應分級爆破器材事故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應急響應級別分為級響應、級響應、級響應三個級別。級預警雖無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的環境污染,預計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情只需啟動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即可控制時,啟動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要按照 “預警”要求,密切關注事故發展態勢,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級現場應急死亡3人以下或雖無人員傷亡但造成重大的環境
8、污染,預計發生的緊急事故、事件或災情不能被事故單位應急響應后所處理或所控制,需要立即按照“現場應急”要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現場救援。級全體應急預計發生的緊急事故、事件或災情特別重大,需要立即按照“全體應急”要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全民動員搶險救援,并立即向地方政府或上級公安機關匯報請求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6.2響應程序應急指揮當發生事故的單位確認爆破器材事故不能很快控制或已造成較大及以上人員傷亡時,要立即向調度室報告,請求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調度室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應急救援總指揮報告事故情況,由總指揮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應急行動.1環境檢測:由綜合辦、安全部
9、和事故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確認爆破器材的成份及濃度,確定事故區域,測定事故區域的風向、風速、水源、土壤等部位的污染情況,指定疏散的路線和疏散人群的安全區域(上風口處)。事故得到控制后,消除爆破器材爆炸、燃燒對環境產生的污染,配合上級部門調查重大爆破器材事故。.2安全疏散:由事故單位、綜合辦應急人員組成,事故單位的分管領導任組長。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對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迅速進行安全疏散。(1)對疏散到安全區域的人員進行逐人清點(包括應到人員、實到人員、未到人員情況),對清點情況及時向指揮部進行匯報。(2)對事故中心區域的貴重設備設施進行轉移。(3)對可能威脅到本單位外群眾(包括駐礦單
10、位人員)的安全時,應立即和地方有關部門聯系,引導群眾迅速撤離到安全區域。(4)對特殊援助的群體(老人、殘疾人、兒童、病人)進行疏散。(5)組織人員進行安全疏散,組織指導事故波及區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3搶險救援:救援隊伍由救護隊、生產部人員組成,生產部部長任組長。接到指揮部指令后,救援人員要迅速到達指定現場進行搶險救援。.4安全警戒:由保衛組人員組成。接到指揮部指令后,根據爆破器材的特性,攜帶防護器材、警戒器材迅速到達指定現場,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明顯標志,部署警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事故現場的原始狀態;配合上級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
11、關車輛進入事故現場,保證救援道路暢通;維護撤離區和疏散安全區的社會治安工作,保護主要目標和財產的安全;控制相關的事故責任人。.5醫療救護:由醫護人員組成。接到指揮部指令后,組織醫務人員迅速趕赴指定位置,動員相關醫務人員進入崗位,做好接受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積極救治傷員,做好運送轉送傷員及傷亡人員的統計工作;負責做好尸體存放及死傷人員的物品保管登記工作;做好應急救援物品的儲備工作。.6物資供應:由供應組單位人員組成,綜合辦主任任組長。接到指令后,迅速調動應急救險設備及操作人員攜帶專用防護器材進入現場,組織救援物資的供應;做好現場個人防護用品的準備工作。.
12、7后勤保障:由綜合辦等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車輛進行集中調配,確保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的用車;通信組負責通信暢通,確保應急指揮部成員、現場救援人員的通訊聯絡;安排急救人員的住宿、就餐;財務組保障應急資金及時到位,墊付、支付救援費用。.8專家咨詢:由總工程師、安全部、事故單位的專業人員組成,總工程師任組長。為指揮部現場救援工作提供技術上的咨詢;對事故現場救援工作提出具體的技術處置方案及安全措施。.9善后處理:由辦公室、事故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擴大應急當事故僅靠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請求支援。應急恢復在確認爆炸引起的
13、火災被撲滅,沒有復燃危險存在,所有爆破器材被隔離、有毒氣體被驅散時,由現場指揮員宣布解除警戒。恢復事故區域的水、電、氣供應,恢復被事故影響的設備、設施。按事故調查權限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應急結束救援工作結束后,對事故救援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總指揮宣布結束應急狀態。6.3處置措施救援人員要根據爆破器材發生事故的性質,攜帶專用防護器材及專用工具,穿戴安全防護服,按現場救援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進行救援。(1)控制清理危險源:漏電的電源線或設施設備,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倒塌或快要倒塌的建筑物、電桿等。(2)隔離現場未燃爆的危險品,防止連鎖事故發生。(3)及時救援傷員,積極搜尋被困和失蹤及傷亡人員。(4)消除所有火種,在警戒區域內停電、?;稹⑼?,針對不同類別的事故采取滅火、隔離、封閉、轉移措施,進行緊急情況下的現場滅火和救援作業。(5)井下火藥庫發生爆炸時,由救護大隊進行救援,并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現場勘察。7、應急保障物資準備警車、警戒帶、吊車、叉車、滅火器、切割機、鐵鍬、千斤頂、鋼絲繩、麻繩、墊木、對講機、絕緣鉗、手提喇叭、應急照明燈、防化服、手持式呼吸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