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承接查驗指引 第一條、目的 規范物業承接查驗工作,保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共用設 施工程質量,減少后期的運營管理成本、持續提高公司信譽度及品牌 美譽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建業物業接管的所有項目的承接查驗工作。 第三條、管理部門及職責第三條、管理部門及職責 一、物業總公司工程管理部一、物業總公司工程管理部 1、負責本規范的制訂、修改; 2、負責統籌安排承接查驗的準備及現場工作的組織分工; 3、負責匯總各項承接查驗的結果,組織召開承接查驗現場會議。 要求項目公司工程部督促施工單位對問題進行整改,并跟蹤 整改結果; 4、負責承接查驗報告的撰寫及流程發送。 二、物業服務
2、中心物業服務中心 1、全程參與承接查驗工作; 2、對于承接查驗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督促、跟蹤。 三、項目公司工程部項目公司工程部 1、全程參與承接查驗工作; 2、準備承接查驗所需的專用驗收工具; 3、對于承接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施工單位完成整改工作,確 保完好、完整移交物業。 第四條、術語及定義第四條、術語及定義 一、承接查驗:物業公司在接管開發物業時,以物業安全、質量 和滿足使用功能為主的驗收。內容包括:資料、房屋本體、道路、公 共配套、設施設備、綠化景觀等。 二、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 板、屋頂以及外墻、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 井道
3、、架空層及設備間等; 三、共用設備: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設 備、樓道燈、發電機、變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線、電線、供暖及空調 設備等; 四、共用設施:一般包括道路、綠地、人造景觀、圍墻、大門、 信報箱、宣傳欄、路燈、排水溝、渠、池、污水井、化糞池、垃圾容 器、污水處理設施、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休閑娛樂設施、 消防設施、安防監控設施、人防設施、垃圾轉運設施以及物業服務用 房等。 第五條、承接查驗應具備條件第五條、承接查驗應具備條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取得規劃、消防、環保等主管部門 出具的認可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公共照明、有線電 視等市政公用設施設備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供水、供電、供氣、供 熱已安裝獨立計量表具; 三、教育、郵政、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環衛、社區服務等公共 服務設施已按規劃設計要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