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金融風險應急預案一、總則(一)編制目的為保障我旗經濟金融安全,迅速有效的處置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金融突發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維護我旗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的金融突發公共事件(下稱突發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銀行、保險公司等)和市場基礎設施(如支付體系等)突然發生的、無法預期或難以預期的、嚴重影響或可能嚴重影響金融穩定及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金融事件。(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
2、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鄂爾多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鄂爾多斯市金融風險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旗范圍內因大規模非法集資、非法設立金融機構、非法開辦金融業務及金融機構違法違規經營等引起的其它嚴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突發事件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引發的、危機我旗金融穩定的突發事件。(四)工作原則1.預防為主。提高防范突發事件意識和水平,加強日常監控和管理,發現苗頭和隱患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2.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須樹立科學的態度,堅持快速高效的原則,盡可能地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防止突發事
3、件對我旗金融秩序、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產生不良影響。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旗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金融風險應急管理體制。4.依法穩妥。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要堅持依法有序處置、積極穩妥縝密的原則,防止金融風險進一步擴散和蔓延,避免對社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一)組織體系為全面加強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旗人民政府設立金融風險應急指揮部(下稱旗指揮部),組長由政府常務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金融和公安的政府領導擔任,成員單位包括旗人民政府、財政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金融工作辦公室、新能源示范區管委會、獨貴塔拉工業園
4、區管委會、各蘇木鎮政府、塔然高勒管委會、中國人民銀行xx支行、銀監辦事處。成員單位可根據事件情況作適當調整。各成員單位應確定1-2名聯絡員負責有關事宜的聯絡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負責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工作領導擔任。各成員單位應相應設立金融突發事件信息聯絡辦公室。(二) 工作職責1.旗指揮部職責決定啟動、終止本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維護我旗金融穩定;分析、研究、判斷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制定或調整應急措施;指揮、協調應急成員單位實施應急措施。2.旗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承擔協調
5、各成員單位職責,收集、整理、上報有關信息資料,向有關部門通報突發事件信息;綜合協調人民銀行xx支行及有關金融監管機構、保險行業協會加強對銀行業、保險業的風險監控;督促、檢查、指導應急成員單位落實應急措施;按照旗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召開會議;及時向旗指揮部報告異常情況或重大事項并提出建議;協調各應急成員單位和事發金融機構開展應急工作;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對預案提出修改意見;總結突發事件處置情況;組織應急成員單位做好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3.成員單位職責各蘇木鎮人民政府、新能源示范區管委會、獨貴塔拉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做好轄區金融風險防控和金融關聯債務化解工作。旗財政局負責對處置金融突發事件是否需要動用
6、財政資金做出判斷,如確需地方財政出資救助時,確定救助方式及資金來源,及時劃撥專項經費。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旗金融風險防控的日常工作。人民銀行xx支行負責監控駐地各金融機構的風險變化,及時給以資金支持,按照規定程序動用存款準備金,申請緊急再貸款。xx銀監辦事處負責依法行使金融監管職能,及時提出風險警示。旗公安局負責依法參與或指導、協調各級公安機關派出警力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分析形勢,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及時消除社會傳聞,封堵和刪除網絡的不實報道,確保社會穩定,嚴厲打擊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旗法院負責金融類案件的立案和執行,依法維護金融機構合法債權。突發事件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所轄
7、行業特點,制定落實相關風險處置預案,加強對所轄行業民間融資風險的監測分析,認真排查及時消除所轄行業的突發事件隱患。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快速組織相關人員,處理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并按規定及時向旗金融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信息,并協助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三、 預防預警(一)對各種金融風險預測預警信息,相關蘇木鎮管委會和旗直屬部門應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制度(試行)(內政辦發201068號)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鄂府辦發201264號)的規定上報旗人民政府辦公廳(應急辦)。(二)金融機構要加強對本系統風險的監測,重要信息及時向旗人
8、民政府應急辦、金融部門及人民銀行xx支行和金融監管部門報告。(三)人民銀行xx支行、金融監管部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民間融資風險的監測,重要信息及時向旗指揮部辦公室和旗人民政府應急辦報告。相關部門要建立民間融資中重大問題、敏感問題的定性、定量預警監測指標體系,加強跟蹤、監測、分析,及時向社會發布風險信息。旗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有關成員單位加強對有關信息的匯總、分析和評估,提出綜合性預警報告。各蘇木鎮管委會應組織協調轄區內相關部門做好本地的民間融資監測工作。(四)旗金融工作辦公室協調、指導全旗金融突發事件的監測工作,加強對各應急成員單位通報的金融風險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的匯總、分析和評估,
9、提出綜合性預警報告,重大事項要及時上報旗人民政府應急辦和旗指揮部辦公室。各蘇木鎮管委會相關組織要協調做好本地的監測工作。(五)事發蘇木鎮、管委會、各行業主管部門,公安、工商部門,人民銀行、銀監辦事處及其負責人、工作人員為突發事件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問題都應及時報告,不得瞞報、遲報、謊報。四、突發事件分級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將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較大突發事件、一般突發事件。當突發事件等級指標有交叉、難以判定級別時,按較高一級突發事件處理;當突發事件的等級隨著時間的推移有所上升,應按升級后的級別處理。(一) 特別重大突發事
10、件(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級事件。(1)具有全國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2)金融各行業已出現或將要出現連鎖反應、需要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共同處置的突發事件;(3)國際、國內出現的,已經影響或極有可能影響市內金融安全的突發事件;(4)其他需要按級事件來處置的突發事件。(二)重大突發事件(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級事件。(1)出現在我旗并對多個金融行業產生影響,但未造成全國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2)旗人民政府或各監管部門不能單獨應對,需進行跨旗區或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3)其他需要按級事件來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三)較大突發事件(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級事件。(1)發生在旗內且我
11、旗能獨立應對的金融突發事件;(2)所涉及監管部門能單獨應對,不需要旗級多個部門聯動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3)其他需要按級事件來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四)一般金融突發事件(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級事件。(1) 所涉及蘇木鎮管委會能單獨應對,不需要旗人民政府組織協調的突發事件;(2) 所涉及監管部門能單獨應對,不需要進行跨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3) 其他需要按級事件來處置的突發事件。五、應急響應(一)應急啟動1.啟動條件(1)當我旗發生級以上金融突發事件時,立即啟動本預案。(2)當金融突發事件對我旗一個或多個金融機構造成危害及重大影響時,視情啟動本預案。(3)當蘇木鎮管委會啟動金融突發事件預案請求
12、擴大響應時,經旗指揮部研究決策后立即啟動本預案。2.啟動與終止權限旗指揮部總指揮或副指揮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行動。(二) 分級響應 1.級響應級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旗應急指揮部召開緊急成員單位會議,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請求啟動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級響應級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旗指揮部召開緊急成員會議,立即啟動預案,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請求啟動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3.級響
13、應級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旗指揮部啟動本預案,組織相關地區、部門迅速開展應對和處置。4.級響應級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由事件所涉及的蘇木鎮管委會和應急成員單位啟動預案,采取應對措施進行處置。(三)應對措施(1)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生單位、主管部門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查明引發突發事件的原因,提出處置工作的對策措施,切實做好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公安人員及時到位,加強警戒,做好安全保衛工作。(2)事件發生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立即啟動本部門的工作預案,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及時切斷風險源,防止風險進一步擴散。并按規定向有關機構和部門報告。(3)旗指揮部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分
14、析研究金融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性質和成因,制定處置方案,協調各方力量,處置突發事件。處置方案的內容包括:金融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可能造成的影響,成員單位會議的討論意見以及協調處置的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體措施等。正式處置方案經旗指揮部批準后,由指揮部辦公室督促成員單位組織實施。(4)各成員單位及風險涉及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和分工,加強情況溝通、協調配合,共同維護社會穩定。(5)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對發現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應及時依法立案偵察,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嚴防犯罪嫌疑人潛逃,有關部門應予積極配合。需要派警力維持現場秩序時,根據旗政府要求,由旗公安局負責
15、。(6)旗金融辦、人民銀行xx支行、銀監辦事處根據職責,及時對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提示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風險防范,確保金融運行安全。(7)突發事件發生在蘇木鎮管委會的,事件發生地政府管委會要根據工作預案,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部署有關力量,確保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有效進行。根據事件進展情況,負責采取資產保全措施,進行個人債權登記確認,組織開展清算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債權人損失。加強輿論引導,做好宣傳、解釋和維穩工作。(8)在旗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加強對旗內新聞媒體和對外報道的管理,嚴肅新聞宣傳紀律,嚴禁擅自報道、惡意炒作。在
16、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宣傳等部門根據指揮部的意見及時做好新聞發言、宣傳、解釋工作,加強輿論引導。(9)旗財政局確保旗級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支持。對經批準給予財政資金救助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的有關手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四)信息報送與發布1.一般、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事件的單位要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業務主管部門報告,并在2小時內報告旗政府應急辦。重大和特別重大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在1小時內向旗人民政府應急辦和旗金融辦報告,在保密的原則下根據情況需要與有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機構名稱、地點、時間;事件的起因
17、、性質、等級、可能涉及的金額及人數、影響范圍以及事件發生后的社會穩定情況;事態的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應對措施及擬進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與本事件有關的內容。六、后期處置(一)善后工作按分級響應程序的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負責落實。(二)評估與總結(1)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參與處置的蘇木鎮管委會和旗直有關部門應對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報旗指揮部辦公室。旗指揮部辦公室應對事件發生、處置、處置結果及損失進行全面評估與總結,并向旗政府應急辦報告,同時抄送旗指揮部各成員單位。(2)各蘇木鎮管委會、旗直部門應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修改完善有關風險監測及預警指標體系、風險提示
18、和防范手段及應急預案。(三)獎勵與處罰(1)對參與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有關單位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2)對參與處置工作不負責任、辦事不力、扯皮推諉,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有關單位應給予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其責任。七、應急保障(一)通信保障(1)各成員單位之間應確保至少一種通信方式的穩定暢通。(2)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必要的日常聯系。(3)旗指揮部辦公室應與各成員單位建立信息共享平臺,互通信息。(4)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應符合有關保密規定。(二)安全保障各有關部門應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確保有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三)人力資源保障(1)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工作人員的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補充人員。(2)旗指揮部辦公室、各成員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培訓班,不斷提高應急水平和能力。八、附 則(一)預案的制定與管理本預案由旗金融辦制定,旗政府應急辦負責審定,由旗政府發布,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1)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訂本部門、本單位的突發金融事件工作預案,報旗指揮部辦公室備案。(2)各蘇木鎮管委會參照本預案制定相應工作預案。(二)解釋部門本預案由旗人民政府負責解釋。(三)實施監督本預案由旗指揮部實施,旗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旗政府應急辦會同旗金融辦負責預案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四)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