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1 適用范圍1.1 為了規范公司、所屬施工單位和項目部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特制訂本規定。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2 引用文件2.1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 2.2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 T9006-20102.3 上級公司工程項目分包安全管理辦法3 術語和定義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與項目法人或EPC總承包商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總承包資質等級或專業承包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完成的活動。施工分包分為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專業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將其
2、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分包商完成的活動。勞務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專業承包商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勞務分包商完成的活動。4 管理職責4.1 公司經營管理部負責對分包商進行資質審查,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冊,簽訂分包合同及安全協議,對分包商實施全過程動態管理。4.2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4.3 項目部具體負責工程項目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工作。4.4 項目經營管理部門負責對分包合同、資質復審的管理4.5 項目工程管理部門負責對分包商自帶施工機械、工器具的準入檢查和管理,施工方案管理。4.6 項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分包商人員安全教
3、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審查,對分包商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管理和監督,并做好分包項目安全情況月報(附表2統計工作。4.7 分包商負責按專業或勞務分包合同及安全協議等要求組織施工作業,確保施工作業安全。5管理規定5.1 資質審查和分包合同5.1.1 經營管理部按照施工需要選擇合格的專業分包商或勞務分包商,按照公司有關資質審查的規定對分包商進行審查,確保分包商符合安全施工生產條件;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商,嚴禁錄用。5.1.2 對分包商的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開工前進行。重點審查分包商的施工技術能力和安全、質量保障能力以及類似工程業績。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事故和質量事故
4、的分包隊伍,不得繼續使用。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手續,不得逾期不辦。5.1.3 對分包商必須實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由經營管理部根據工程量的大小,預留承包合同價款的5%或510萬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5.1.4 分包商安全資質審查內容5.1.4.1 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5.1.4.2 由省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5.1.4.3 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等),三類人員及特種作
5、業人員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5.1.4.4 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5.1.4.5 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機械合格證書、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5.1.4.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1.5 資質審查合格后,由安全保衛部等部門會簽同意,并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簽訂專業分包合同或勞務分包合同。5.1.6 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應簽訂安全協議、治安責任協議,明確發包方和分包方的安全、治安責任,明確分包方的現場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5.1.7 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的發、承包雙方必須是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獨立法人單位,簽字人必須是發、承包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
6、托人。分包合同中約定的施工范圍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資質范圍,勞務分包合同中約定的勞務分包商承包范圍不能包括材料供應等非勞務作業內容。5.1.8 嚴禁無分包合同或安全協議進行施工。5.1.9 工程禁止轉包或違規分包;主體工程不得專業分包。5.2 對進入施工現場分包商員工的規定5.2.1 進入施工現場的分包商員工必須是該單位的合法用工;嚴禁分包商招用不符合要求的社會閑雜人員、社會盲流、違法人員或在逃犯罪嫌疑人進入工地。5.2.2 進入現場的分包商施工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從事危險作業的不得大于50周歲,年滿60周歲嚴禁進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女性不得從事高危作業和重體力勞動。5.2.3 分包商員工進入施
7、工現場作業前,必須接受項目部的安全教育。5.2.4 凡進入工地的分包商所有人員名冊必須送交項目安全管理部,人員的身份證、居住證、操作上崗證等相關證件交項目安全管理部備案。5.2.5 分包商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政府有關培訓部門培訓,經考核合格,持有在有效期范圍內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并按期參加復訓,方可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作業。5.2.6 分包商應每月向項目安全管理部上報員工人數,如有人員調動進出必須及時將進出人員名單報項目安全管理部,項目安全管理部每月復核一次,實行動態管理。5.3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分包商隊伍的規定5.3.1 分包商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健康
8、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公司安全環境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項目部安全環境和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并定期向項目安全管理部匯報工作。5.3.2 分包商必須建立以安全第一責任人為責任主體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配備足夠數量和質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確保機構正常運轉。5.3.3 分包商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長駐現場負責施工管理,長駐現場日每月不得少于22天。5.3.4 分包商隊伍進入現場,項目經理(或現場
9、負責人)必須接受項目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的總交底,分包單位員工必須接受有關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交底。5.3.5 分包商的現場負責人和專職安全人員,應每天深入施工現場檢查監督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進行整改;做好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及時制止和查處違章作業;分包單位的現場負責人和專職安全人員因故離開工地,應向項目部相關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請假,說明情況和返回日期,并指定現場臨時負責人員。5.3.6 分包商必須參加項目安全管理部召開的有關安全工作會議,認真組織員工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5.3.7 分包商必須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安全環境大檢查,認真開展
10、安全環境自查工作,對查出的安全環境問題和事故隱患應落實責任人、落實措施、按期整改。5.3.8 分包商必須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對所承擔的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作好安全檢查記錄。5.3.9 分包商必須做好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未經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現場施工。5.3.10 分包商應當依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并為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險。5.3.11 分包商負責人必須根據國家規定及項目部的要求向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5
11、.3.12 分包商應當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設置明顯標志,落實專人實施日常管理。5.3.13 分包商隊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的安全措施,不違章施工。5.3.14 分包商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穿戴本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現場設置公司統一規格的宣傳牌圖。5.3.15分包商的項目經理(或現場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應穿、戴公司統一標志,人員名單報項目安全管理部備案。5.4 分包商的日常管理5.4.1 公司及各單位應建
12、立覆蓋所有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體系,并將分包商納入到本單位和現場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管理體系中,實施全過程動態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5.4.2 各單位應組織分包商參加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向分包單位傳達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和上級單位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并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5.4.3 公司在與分包商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商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商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不報。5.4.4 各單位在對分包工程款結算,每月支付給分包商工程進度款前,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簽字確認,未
13、經簽字同意的,公司經營管理部不予辦理結算。5.4.5 對分包商人員的安全管理5.4.5.1 工程開工前,按照地方規定辦理建筑務工人員信息卡,并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相應保險。5.4.5.2 工程開工前,項目安全管理部組織分包商施工人員按照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定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留存備案,并經考試合格后,辦理帶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并在上崗時佩戴,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胸卡證”嚴禁轉借他人。5.4.5.3 各單位應按“一人一檔”方式建立有關分包隊伍檔案,包括個人資料、三級安全教育、入場安全教育、體檢記錄等。5
14、.4.5.4 各單位應監督分包商定期組織員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殘者,未成年者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5.4.5.5 各單位職能部門應對分包商特種作業人員登記備案,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清冊,做到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5.4.5.6 各單位應按分包人員退場制度,對于技能素質不滿足要求、多次違章或者不服從管理的分包人員,應及時清退出場。5.4.6 各單位對分包商自帶(或租賃)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5.4.6.1 分包商自帶(或租賃)的施工機械、工器具應納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范圍。5.4.6.2 分包商自帶(或租賃)的施工機械、工器具等在進入施
15、工現場前必須自檢合格,向項目工程管理部門提交自檢以及相關政府部門檢驗合格證明,項目工程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入場檢查,進行登記、編號和標識管理,建立工程項目分包機械管理臺帳。未經登記的分包商自帶(或租賃)的施工機械、工器具一律不得在現場使用。5.4.6.3各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應督促分包商對自帶(或租賃)的施工機械、工器具按照規定要求維護保養,建立維護保養記錄,確保施工機械整潔、完好、滿足施工要求。5.4.6.4各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應按照公司機械管理規定,對分包商對自帶(或租賃)的施工機械、工器具進行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和專業檢查,確保施工機械安全使用。5.4.6.5各單位安全管理部應對分包商自帶(或租賃
16、)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進行監督管理。5.4.7 各單位對專業分包商的施工技術、安全措施、應急救援、風險預控的管理。5.4.7.1 專業分包商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方案。5.4.7.2各單位應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并備案,項目部審查后報監理單位審批,并監督其嚴格實施。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公司應按規定對施工方案組織專家論證。5.4.7.3專業分包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施工措施等技術文件和安全管理文件必須在開工前由項目部組織或者督
17、促專業分包商組織對參與施工的分包作業人員進行全員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形成書面交底記錄,參與交底人員簽字認可。5.4.7.4對危險性較大的專業分包施工作業,各單位應事先組織安全技術交底。5.4.7.5各單位應督促專業分包商按照規定辦理和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實施。5.4.7.6各單位應督促專業分包商開展項目危險因素辨識和風險評估,提出預控措施,建立危險因素辨識和控制臺帳,并納入項目部危險因素辨識和控制臺帳。5.4.7.7各單位對特殊作業、深基坑作業、起重吊裝、高處作業、大型模板施工、腳手架搭拆、物料提升機搭拆、起重機械拆裝、動火作業等重大危險作業,分包商應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填寫
18、安全施工作業票,并指派持有危險作業監護證的人員旁站監護;安全管理人員實施監督。5.4.7.8分包商應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施工設施、起重機械、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高處作業臨邊、懸空作業以及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以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標準要求。5.4.7.9施工腳手架嚴格按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搭設。搭設后必須由分包隊伍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和安全人員驗收合格并掛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應定期檢查和維護。隨建筑物同步搭設的腳手架,應按建筑物的高度分段驗收。腳手架
19、的色標必須符合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標準要求。5.4.7.10分包商所有進場的配電箱、拖線箱、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和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標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標準要求。由項目部用電管理員組織驗收。5.4.7.11各單位應督促專業分包商成立應急組織機構,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教育培訓,落實應急組織體系,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完善應急運行機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并納入項目部應急管理體系。5.4.7.12專業分包工程項目施工的關鍵工序、隱蔽工程、危險性大、專業性強等施工作業必須由項目部派員全過程監督其嚴格實施。5.4.8 各單位對勞務分包商的
20、安全管理5.4.8.1 各單位必須對勞務分包人員實行與本單位員工“無差別”的安全管理。5.4.8.2勞務分包商必須建立班組級管理機構,完善班組管理,明確班組長負責制,班組應設置兼職安全員。5.4.8.3 勞務分包商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務,不得再次分包。5.4.8.4 禁止勞務分包人員在沒有項目部組織、指揮及帶領的情況下獨立承擔拆除工程、土石方爆破、設備材料吊裝、高處作業、臨近帶電體作業,大型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圍堰工程、隧道工程、沉井工程、大型模板工程與腳手架(跨越架)工程、大體積混凝土澆筑、鋼結構吊裝施工作業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建設單位明確的其他危險性大、專業性強的施工作業。5.4.9
21、對分包商的消防保衛管理5.4.9.1 各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對分包商進行消防、治安管理。5.4.9.2 分包商員工均須持有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到項目安全管理部門登記,經審核后,辦理臨時居住證、出入證等證件,無證人員禁止進入現場。5.4.9.3 分包商及其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發生各類案件和事故按分包合同和治安責任協議有關條款予以處罰。5.4.10 分包隊伍至少應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臺帳5.4.10.1本單位及上級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的文件、資料登記和貫徹執行情況的記錄。5.4.10.2分包商自身的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等
22、書面資料。5.4.10.3分包商在該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5.4.10.4分包商在該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實施細則。(專業分包)5.4.10.5分包商在該施工項目的安全防護用品驗收記錄。5.4.10.6分包商在該施工項目的現場安全設施驗收記錄。(專業分包)5.4.10.7分包商在該施工項目的機械設備進場驗收記錄。5.4.10.8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5.4.10.9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5.4.10.10分包商在該施工項目的從業人員名單和身份證、居住證、上崗證、特種作業操作證等證件資料。5.4.10.11分包商在該施工項目的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及考試情況。5.4.10.12安全工作會
23、議及安全日活動記錄。5.4.10.13每日班前安全交底及施工方案交底記錄。5.4.10.14安全自查及隱患整改情況。5.4.10.15安全獎懲記錄。5.4.11 分包商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分包商在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搶救,第一時間內報告項目部相關部門,并按照國家和公司關于事故上報的程序逐級上報。嚴禁遲報、瞞報。公司對遲報、瞞報事故的分包商嚴肅追究責任。5.4.12 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包商和分包人員,各單位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應予重獎。5.4.13 對分包商不服從本單位管理或違反安全生產行為按(附表1)進行經
24、濟處罰,造成施工安全管理混亂或發生過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商,責令停工直至終止合同,對實施終止合同的分包商限期清退,并嚴禁重新錄用。6 附錄附表1: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經濟處罰標準附表2 表分包項目情況月報 XX電力建筑工程公司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經濟處罰標準序號違章事實處罰標準(元)責任人、單位或并罰責任人單位一安全管理組織1未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未按要求配備安全管理人員100-300項目經理施工單位2未建立項目安全四大監督體系100-300項目經理施工單位3未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不齊全100-300項目經理施工單位4安全管理無年度計劃,無月度控制要點100-200項目經理5未定期召開
25、安全工作會議和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100-200項目經理施工單位6未與各級責任人及時簽訂安全、消防承包協議,并定期考核100-200/人項目經理二資金投入7未按產值的2%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100-300項目經理施工單位8未按計劃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資金投入200-500項目經理施工單位三危險源控制9未對施工項目進行危險源和環境因素辨識,無針對性的控制措施100-300技術員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10危險作業無針對性的控制措施200-500技術員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四施工技術管理11現場施工未編制施工方案100-300/項技術員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12施工方案未按程序會簽、審核、批準100-200/項技
26、術員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13重要施工方案未經上級技術部門復審并批準即組織施工200-500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14施工方案編制不合理,無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100-300技術員技術負責人15施工方案未及時交底,交底未覆蓋全部作業項目和作業人員100/人技術員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16重大施工項目未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200-500技術員施工負責人施工單位17方案修改未及時按原程序審批100-300技術員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五安全教育18未對從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100/人安全員項目經理施工單位19班組未進行毎周一次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不規范50-100/次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0班組
27、未進行每日安全交底、記錄不完整、不規范50-200/次班長安全員施工單位21未組織毎周一次安全活動100/次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2安排未經安全教育的人員上崗100-300/人施工負責人23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100-300人施工負責人施工單位六分包管理24未與分包單位及時簽訂分包合同,合同過期未及時辦理延期300-500/項經管負責人施工單位25明知施工單位無合同施工,仍未提出整改意見50-200/項施工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單位26未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200-500/項安全員27未及時對分包單位進行進場總交底100-300/項項目經理28未及時對分包人員進行進場教育和按工種交底50-2
28、00/項安全員29未對分包人員登記建檔、實行動態管理50-200/項安全員30未制定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明確要求和考核獎罰辦法200-500項目經理31不服從項目管理,態度蠻橫,謾罵或毆打項目管理人員500-1000違章者施工單位七分包人員無政府及行業規定的有效證件或證件不齊全100-300/人分包負責人施工單位32消防保衛管理33未建立消防保衛組織機構、未落實各級責任制、制度不齊全200-500項目經理34無消防設施布置圖100-300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35消防器材沒按要求布置,器材損壞或失效50-200/只安全員項目經理施工單位36危險品及危險廢物未按規定保存、發放、回收、處理100-
29、300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單位37未制訂并落實治安防范措施100-300安全員項目經理施工單位八腳手架及模板支撐排架3824m以上腳手架及特殊腳手架、排架的搭設無設計計算100-300/處技術員技術負責人39腳手架及排架未經驗收并掛合格牌100-200作業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單位40腳手架及排架地基不符合規范要求100/處作業負責施工單位41腳手架及排架立桿未墊槽鋼或墊木,未加掃地桿1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42腳手架及排架立桿間距明顯大于規范或設計要求50-100/根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43腳手架及排架立桿目視不垂直,影響架子穩定性50/根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44腳手架連墻點少于標準的50-100
30、/點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45腳手架及排架缺剪刀撐、斜撐50-100/付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46腳手架無護攔1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47吊腳手立桿上下兩端未加保險扣件50/件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48吊腳手立桿上下兩端預留長度低于20公分50/件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49使用不合格腳手板50-100/塊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50腳手板不綁扎50-100/塊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51用鋼模板或瓦楞板作腳手板100/塊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52腳手板探頭超過20公分50-100/塊作業人員施工單位53腳手架上超載堆物,未做到落手清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54將臨拋件放在非承重腳手架上5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5
31、5隨意拆除、割除腳手架管件50-100/根作業人員施工單位56野蠻拆除腳手架,管子、竹笆、腳手板等亂拋亂放50-200/人作業人員57私拆腳手架管件及零部件50-100/根作業人員施工單位58腳手架無供人員上下的爬梯50-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59爬梯無欄桿或缺一邊欄桿50-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60不按規范搭設之字型走道50-1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61臨時斜道不符合要求,不按規定加防滑條或防滑條不規范50-1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62使用木、竹梯時無保險措施,無人監護50-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63兩人同地站在同一梯上工作或站在梯子最高兩檔上施工50-100/人作業人員
32、施工單位64使用人字梯時兩梯之間無拉繩50-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65用電纜橋架當梯子或跳板用50-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九安全防護設施66樓梯口、電梯井口、通道口、預留洞口無安全防護設施50-1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67樓層扶梯、平臺、走道邊緣等臨邊無安全防護設施50/m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68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規范、標準要求50-1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69未辦理手續擅自拆除或破壞安全防護攔桿50-100/m作業人員施工單位70未辦理手續擅自損壞、挪用或拆除孔洞蓋板5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71立體交叉作業未采取隔離防護措施50-3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722m及以
33、上柱模和梁模施工無作業平臺50-200/處作業負責人732m及以上柱模和梁模施工作業平臺無防護欄桿50-1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74吊裝區域無隔離,無明顯警示標志100-300 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75攀登作業無防護自鎖器50-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76吊裝作業梁上無扶手繩,扶手繩不符合標準要求100-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77吊裝作業鋼柱接柱無作業平臺,作業平臺不符合標準要求100-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78屋架吊裝無上下爬梯、上沿無扶手繩100-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79吊裝作業各樓層及屋架下方無安全網防護,安全網規格不符要求200-500/層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8
34、0安全網內或隔離設施上的雜物未及時清理50-1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81高處鑿洞、打毛不采取安全隔離措施,造成落物50-100 作業人員施工單位82高處拆模作業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模板墜落50-100/塊作業人員施工單位83高處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時,未做隔離設施50-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84高處焊接切割時,無防止被切割物墜落措施50-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十施工用電85現場臨時用電無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200-500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86現場電源布置及線路走向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要求實施100-300電氣負責人施工單位87停用電無申報手續、記錄不全、無工作票200-500/次作業負
35、責人施工單位88進行帶電作業時,一人單獨工作,無人監護50-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89施工電纜無走向標識50-100/根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90帶電區域無警示標識、無隔離措施200-500/人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91進入帶電區域施工不辦理作業票或工作票200-5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92夜間作業照明不充足100-3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93潮濕地點、坑井或金屬容器內照明未使用安全電壓100-300 作業人員施工單位94手持電動工具未按期檢驗或借用超期仍在使用50-1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95未切斷電源進行電動工具、設備的檢修50-2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96未經許可使用電爐、煤油爐、碘鎢
36、燈或其它電加熱器100-300作業人員作業負責人97照明線路過低、燈泡損壞、燈絲裸露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98現場工具房無接地100/間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99加工制作放樣鋼平臺無接地100-3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00工具間照明燈超過100瓦或超過100瓦未經消防部門批準5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01施工電源箱、柜無門鎖50/只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02施工電源箱、柜門敞開5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03施工電源柜、盤、箱內線路雜亂100/只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04施工電源柜、盤、箱內導線剝頭過長或壓接不牢50/處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05電源線頭直接插入插座或直接掛在開關上100-300/處
37、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06上樁頭接線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07一般金屬絲代替保險絲50=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08漏電保護器或插座損壞50/只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09施工電源盤、柜內帶電體裸露100/處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10插座缺蓋仍使用50-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11便攜式配電盤無漏電保護器或損壞仍使用50-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12現場使用家用或木制的接線箱或接線板50-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13現場使用圓盤拖線箱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14電氣設備串聯接地100/臺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15私拉亂接電源100-3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16現場使用空氣開關、閘刀
38、開關100/只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17使用電動工具違反接線規定1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18電源線直接綁扎在金屬構件上50-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19線頭裸露不包扎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20違反“一箱、一機、一閘、一漏”規定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21接地線或接零線的連接直接纏繞在設備或地樁上5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22施工用變壓器中性點及外殼無接地或連接不牢100-200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23施工電纜接頭無防水、防雨及防觸電措施100-200/處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24在同一系統中,接零與接地混用100/處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25施工電纜穿越路面、軌道、通道、墻板等
39、無保護措施200-500/處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26埋入地下的臨時電纜無警示標識100-300/處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27鏑燈觸發器無防觸電措施100/只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28絕緣棒、試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等未按規定定期進行試驗50/件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29同一系統中導線、開關、熔絲的選擇不匹配100專職電工施工單位130管形熔絲無管使用1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31在金屬容器內工作窗口無接地或將行燈變壓器帶入容器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32各類煙道、風道、溝道、油坑等半封閉場所工作時未使用低壓行燈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33電、火焊線穿越道路無防護50/根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34焊機二
40、次接線頭未使用線鼻子5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35焊機二次線不用軟橡膠電纜50-1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36焊機集裝箱內焊機接線不規范,掛線不整齊5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37電焊機串聯接地5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38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不使用防爆燈具、開關,高溫季節無降溫設施200-500/處庫房管理人施工單位139在散發蒸汽、氣體、粉塵等作業場所未采用密閉型電氣設備200-5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40氧、乙炔站內使用紅外線燈50/只庫房管理人施工單位十一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141特種設備未經檢測合格,無準用證使用200-10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42無證從事特種作業100-30
41、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43特種設備不定期檢查,無運行記錄100-3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44特種設備各類安全裝置失靈仍在使用200-8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45塔吊、龍門吊、施工電梯、井架、吊籠無限載標識100-300/臺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46塔吊、龍門吊、施工電梯、井架、吊籠等設備帶病運行或超載運行200-5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47起重和運輸機械操作室內無滅器材和存放易燃易爆物100/臺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48電動起重機械操作室內未鋪絕緣橡皮100/臺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49軌道式起重機械作業時,允許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室50/人作業人員150特種設備操作室無操作規程牌50/臺
42、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51懸臂式起重機停放時,未保持安全距離50-1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52履帶式機械直接在水泥路面上行走200-500/次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53輪胎式起重機及各類機動車輛駕駛室外搭載人100-2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54軌道式機械軌道兩端無行程限位及車擋裝置200-500/個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55在臨近高壓線路及帶電的升壓站內進行起重作業未辦理工作票200-500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56雙機臺吊未辦理安全作業票200-500/次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57無證駕駛車輛200-5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58一般起重作業中的指揮僅用手勢無口哨1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5
43、9指揮大型起重機械,僅用口哨無指揮旗或對講機1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60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檢驗使用100/件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61人站在起吊物上或在吊物垂直下方指揮1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62鏈條葫蘆直接拋錨50-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63起吊重物鋼絲繩或拋錨鋼絲繩不墊物保護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64鏈條葫蘆直接綁物起吊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65鏈條葫蘆雙鏈改單鏈使用200-5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66鏈條葫蘆長時間拋錨手拉鏈未自鎖100-2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67用葫蘆拋錨重物時,未另加鋼絲繩作保險100-200/根作業人員施工單位
44、168施工現場,鏈條葫蘆著地放置,未及時收歸工具棚掛置50-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69鋼絲繩打結或扭結未消除時仍使用100/根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0站、坐在塔吊、龍門吊結構上5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1起吊物上任意堆放物件或移動物未清理即起吊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2現場起重作業,憑借欄桿起吊物件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3起吊點焊的構件100/件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4起吊大件、長型構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未使用溜繩100-5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5開口葫蘆在起重作業或高處使用時,吊鉤無封口保險措施100-2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6起重作業不按規范野蠻裝卸或綁扎起吊10
45、0-200/次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7捆綁、吊物鋼絲繩快口無保護100-2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8違反起重作業“十不吊”規定100-300/次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79卷揚機滾筒鋼絲繩排列不齊,雜亂無章1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80現場施工用鋼絲繩等未及時回收,隨便堆放50/根作業人員181卷揚機鋼絲繩經過處有障礙物未及時清理5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82使用已達報廢標準的鋼絲繩300-500/根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83露天使用的卷揚機、焊機及其它設備未加防雨棚100/臺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84泵車頭部皮管無連接鏈條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85汽車、拖拉機客貨混裝5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
46、86升降塔進出料臺無防護設施100-300/毎層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87在升降塔進出料臺接送料時進入吊籠內1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88井架吊籠載人100-2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89沿井架攀登1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90煙囪施工用吊籠人貨混裝100-2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91煙囪施工用扒桿吊物無溜繩100-2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92煙囪施工中,非專人操作吊籠100-2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93煙囪施工上下通訊不暢50-2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94塔吊、龍門吊軌道未按規定接地100-200/根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95卷揚機固定鋼絲繩角無保護100-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
47、196卷揚機棚用竹笆搭設或無棚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97施工電梯及井架吊籠下方無緩沖裝置100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198施工電梯及井架等工作完畢,吊籠未放至地面,未切斷電源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199施工電梯及井架各樓層無安全門、安全門敞開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十二施工機械200各類機械的傳動裝置無防護套、防護罩100-3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01戴手套開動各類機床和臺式電鉆等轉動機械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02用手清除轉動機械上的邊角料、切削等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03使用水磨石機,未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1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04操作蛙式打夯機時,未
48、戴絕緣手套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05施工機械超載使用2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06使用家用木工機械200-3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07電鋸、平刨機、壓刨機等無防護裝置100/臺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08換鋸片、刀片、鉆頭時未切斷電源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09帶電設備、機械、器具等無接地接零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10卷板機卷板過程中,所卷鋼板上站人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11砂輪機、砂輪切割機無安全防護罩5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12砂輪片超過有效半徑三分之一仍在使用5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13進入攪拌機滾筒內檢修,未切斷電源和未設監護人2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14電焊機無接地、接零100/臺作
49、業人員施工單位十三作業行為215特種作業無上崗證上崗1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16違反職業禁忌,安排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100/人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17未經體檢從事高處作業50/人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18未經批準在現場搭設臨時建筑200-5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19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100/人作業人員220不系安全帽帶或系帽帶不規范50/人作業人員221坐安全帽50/人作業人員222使用不合格安全帽50/人作業人員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23使用不合格安全帶100-2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24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安全帶不按要求掛置100-2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25高處作業
50、將材料或工器具放在平臺、孔洞臨邊面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26墻體砌筑時,作業人員站立在墻身上工作或行走100 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27無安全防護措施在鋼梁、混凝土梁、管道上作業或行走2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28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200-500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29違反施工現場“六大紀律”和“五個不準”規定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0酒后進入施工現場100-3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1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200-500 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2在施工現場禁煙區吸煙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3在禁火區內吸煙300 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4未經許可進入警戒區內施工3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
51、5高處作業衣著和鞋帽不符合要求5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6高處作業向上、向下拋擲物件100-2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7高處落物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8高處作業未配帶工具袋,物品任意拋擲100-2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39撬棒無保險繩50/根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40高處使用的氧乙炔瓶未固定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41高處作業靠坐欄桿1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42無防護措施在有墜落可能的平臺、孔洞邊沿作業、休息或停留1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43安裝管道時,垂直上方管口未加蓋加塞5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44找正的線錘未采取錘頭墜落措施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45垂直攀登時,不
52、使用防護自鎖器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46在有地下電纜及其它設施的區域挖溝、取土損壞電纜及其它設施5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47在各類帶壓或承壓設備、管道上敲打和作業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48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時,無通風措施、無專人監護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49各類支架、吊架在安裝時未能一次焊接牢固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0直接用電焊熔斷鐵件或管子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1焊工工作完畢,未關閉氣、電源即離開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2用電磨、角向磨打磨物件,不戴防護眼鏡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3在砂輪切割機上打磨物件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4在己鋪好的格柵、鋼平臺、
53、地板磚等地坪上直接進行焊接切割作業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5水泵使用前未檢驗,或工作時在泵坑池內或周圍進行帶水清淤工作20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6土方開挖將電纜挖斷300-500/根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7人工挖土放坡小于規定,有塌方的可能100-3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8砌筑墻體時,在高處向外砍磚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59鋼筋張拉時,作業者站立端頭5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60室內施工瀝青無通風和防止人員中毒措施300-5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61危險作業區域未設圍欄或警戒區300-5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62危險作業區無專人監護100-200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十
54、四防火263任意移動或遮蓋消防器材5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64隨意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65占用消防通道或隨意取用消防水100/次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66在木工房等禁火場所吸煙或攜帶明火3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67起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未辦理安全作業票5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68未采取安全措施對帶壓、帶電、充油或盛過油脂的容器等焊接或切割200-5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69高處安裝對口作業時不用防火隔離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0在煙囪平臺上進行電、氣焊時,未采取防火措施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1煙囪施工平臺堆放易燃物且無安全措施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2煙囪施工平臺
55、無滅火裝置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3氧乙炔管路漏氣(含軟管)仍在使用5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4氧氣、乙炔瓶臥放使用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5氧氣、乙炔瓶無瓶帽、防震耳圈5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6氧氣、乙炔瓶同室存放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7用氧氣吹掃衣服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8氧氣、乙炔供氣聯箱無防火罩、無禁油、煙、火標志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79氧氣、乙炔瓶混裝運輸200/次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80使用乙炔氣未裝回火防爆器或截止閥10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81氧氣、乙炔管未加夾具50/只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82使用氧氣、乙炔氣瓶時安全距離小于5米100作業人員施
56、工單位十五文明施工283未建立文明施工責任制,未對文明施工進行二次策劃300-500項目經理施工單位284無文明施工責任區劃分平面圖、無區域責任人100-300施工員施工單位285作業指導書中無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要求100/項技術員施工單位286施工任務單上無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要求100/項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87安全文明施工標志牌張掛不規范、標志牌上有污物50/塊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88任意損壞安全標語、標志、警告牌100-200/塊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89施工現場不按規定設置圍檔,不進行區域隔離200-5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90現場施工的基坑、深井等未設圍欄和警戒線,夜間無紅燈警示20
57、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91各種溝道及地下室內部臟亂、滲漏、積水2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92材料未按類別、型號堆放整齊,無標識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93裝運材料、土方、垃圾的車輛未采取可靠的防撒落措施100-300/車次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94建筑打洞、打毛不及時清理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95廠區主要道路不暢通,陰雨天積水,有污泥200-500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296廠區道路旁無交通標志牌、無限速標志100-200安全員施工單位297焊條頭不回收、亂丟、亂扔,未做好落手清10/根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98施工垃圾沒有傾倒到指定位置200/車作業人員施工單位299腳手架上雜物不及時
58、清理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0高處作業時廢料、垃圾不及時清理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1高處清理垃圾亂拋亂撒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2施工垃圾未及時清理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3材料、設備不按規定堆放整齊5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4保溫材料運輸用自缷車直接缷車100/次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5現場小型施工機械停用后未及時回收或退庫1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6砂漿、油漆、涂料等污染設備、墻面等,不及時清理100-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7無托盤隨地拌砂漿或傾倒混凝土300-8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8攪拌砂漿或傾倒混凝土雖墊有鐵皮,
59、但鐵皮四周無擋水板100-2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09拖運材料、設備時野蠻施工200 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10大面積拆模結束,建筑結構上仍遺留少數模板未拆100/塊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11構架及設備表面亂焊、亂割、有積油、泥污、灰塵等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12平臺欄桿安裝漏焊,焊口有毛刺,外觀質量差 20/米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13防腐作業油漆隨處滴落,多余油漆陏地存放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14露天通道照明(白熾燈)無防雨罩50/盞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15現場圍檔搭設不規范1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316廠區排水不暢通,溝(井)蓋板不齊全、不平整100/個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317施工機械
60、保養差,外觀破損、油污嚴重100/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18在平臺口、電梯口和較窄的人行平臺通道上堆放材料及設備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19用涂料在玻璃門上畫警示標志50/扇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20在設備、墻壁上亂涂亂畫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21現場做地坪不設隔離區域1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22道路或現場主要通道隨意堆放物件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23施工用水管路泄漏5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24各類管溝不及時疏通,造成堵塞200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25設備基礎、基礎螺栓、管道等無成品保護措施500/處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326己開箱的設備無防雨、防火措施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27
61、設備不在指定地點開箱1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28地下設施結束,不按要求及時回土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29廠房、工具間、辦公室門窗不全,不整潔5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30長明燈5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31現場廁所不符合衛生條件,廁所內亂涂亂畫200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332廁所無專人打掃,異味刺鼻200作業負責人施工單位333防腐作業人員不戴防毒口罩50/人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34自行車、摩托車進現場隨意放置100/輛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35隨意拆除或損壞文明施工設施200/處作業人員施工單位十六隱患控制及整改336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不及時安排整改100/項施工員施工單位337對布置的整
62、改項目不及時整改200/項作業人員施工單位338對問題和隱患整改通知單不按時反饋100/項安全員施工單位339工程項目月度自查無檢查人簽字,被查問題不列項整改100/次安全員施工單位注:1. 表中所述的作業負責人是指:施工現場的區域負責人員、作業負責人員、和監護人員。一般包括:各區域的負責人;直接指揮作業的各專業班長、組長。2. 處罰對象中有雙人的,可以按具體情況單處或并處。附表2 XX電力建筑工程公司 年 月 分包項目安全情況月報填報單位:序號工程(生產項目)名稱分包隊伍名稱分包合同編號主要施工項目分包隊伍人數分包隊伍 現場負責人分包隊伍 安全負責人分包管理員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安全協議簽訂情況安全獎懲情況填報單位負責人: 部門負責人: 填報人: 填報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