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 建 鐵 路蘭州至烏魯木齊第二雙線(新疆段)工程地質勘察監 理 實 施 細 則目 錄一、總則- 1 -二、工程地質勘察監理的基本內容- 2 -(一)一般規定- 2 -(二)工程地質調繪監理- 4 -(三)鉆探及簡易勘探的監理- 5 -(四)物探監理- 6 -(五)原位測試監理- 7 -(六)室內試驗監理- 9 -(七)水文地質勘察監理- 10 -(八)勘察工作量監理- 12 -(九)工程地質勘察成果資料整編監理- 12 -三、各類建筑物的工程地質勘察監理- 13 -(一)路基工程- 13 -(二)橋涵工程- 19 -(三)隧道工程- 21 -(四)建筑材料場地工程- 22 -(五)站場和房屋
2、建筑工程- 25 -(六)供水工程- 26 -四、重點工程地質勘察監理- 27 -五、不良地質地段工程勘察監理- 28 -(一)不良地質勘察監理重點- 28 -(二)風沙- 28 -(三)人為坑洞- 29 -(四)危巖、崩塌、落石- 31 -(五)地震液化- 31 -六、特殊巖土工程地質勘察監理- 32 -(一)特殊巖土勘察監理要點- 32 -(二)濕陷性黃土- 33 -(三)松軟土、軟土- 34 -(四)鹽漬土- 35 -(五)膨脹土(巖)- 36 -七、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處理- 37 -(一)一般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處理- 37 -(二)重大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處理- 37 -八、工程地
3、質勘察監理日志- 38 -九、工程地質勘察監理月報- 38 -十、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總結- 40 -蘭新二線(新疆段)定測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實施細則為了保證蘭新二線(新疆段)定測階段工程地質勘察工作質量,查明各類工程的工程地質條件,提供可靠的巖土工程參數和物理力學指標,滿足本階段的設計要求,根據蘭新鐵路(新疆)公司籌備組委托書及鐵道部關于開展鐵路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的通知(鐵建設函2002434號)及相關規范、規程的規定,依據該項目本階段的“監理規劃”和“勘察大綱”的具體內容編制蘭新二線(新疆段)定測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實施細則。一、總則1、蘭新二線(新疆段)定測階段(初步設計)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
4、作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及鐵路行業標準、規范、規程對工程地質勘察過程、手段、勘察成果資料、設計方案進行檢查、管理和監督。2、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必須深入現場,工作到位,了解沿線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查明控制和影響線路方案及重大工程的主要工程地質問題,從實際出發,緊密結合工程地質勘察開展監理工作。工程地質勘察監理應遵循“守法、誠實、公正、科學”的準則。3、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檢查、監督工程地質勘察單位的勘察任務書,勘察設備、人員配備,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調繪范圍、內容和精度,勘探點數量、深度及勘探工藝,水、土、砂石試樣的數量、取樣運輸和保管方法、試驗內容和方法,原位測試和水
5、文地質試驗的內容、數量和方法,原始資料、勘察報告及圖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及鐵路行業標準、規范、規程的規定,能否滿足工程初步設計的要求;并在對重大地質問題的認識上與勘察單位達成共識。4、定測階段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主要采用對現場工程地質勘察進行巡視、檢查及旁站,同時對成果資料整理的過程、質量與進度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和控制相結合的方法。5、監理工作發現地質勘察質量問題、質量事故和遺漏的工程地質問題或工點,應及時書面通知勘察單位,提出監理意見,以便使勘察單位及時補充、整改、完善。6、定測階段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的重點是:影響線路方案和控制線路走向的斷裂構造、重點工程(主要為長大及地質條件
6、復雜的隧道工程、特大橋、深路塹、高路堤及陡坡路堤)和不良地質(主要有風沙及風害、崩塌、落石、地震液化、坎兒井)、特殊巖土(主要為濕陷性黃土、軟土及松軟土、鹽漬土、膨脹土(巖)。7、監理工程師要盡職盡責,相互配合,協同一致,按照監理工作程序做好各項監理工作,及時填寫監理記錄和監理日志。8、監理工作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認真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執行監理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監理。9、監理工作程序(詳見下圖1)。二、工程地質勘察監理的基本內容(一)一般規定1、蘭新二線(新疆段)定測階段工程地質勘察監理通過采用現場巡視、檢查及旁站相結合的方法,檢查、監督工程地質勘察單位在工程地質勘察以及原始資料、成果資料
7、整編過程中,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及鐵路行業標準、規范;對地質環境及重大工程地質問題,通過調查研究和討論與勘察單位達成共識,以保證工程地質勘察質量,滿足設計要求。2、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開展前應組織監理人員熟悉和了解勘察單位上一階段工程地質勘察設計文件,重點研究前階段勘察遺留問題及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意見,查明蘭新二線(新疆段)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3、工程地質勘察開工前應按相關技術規范及對控制性重點工程的規模、圖1:監 理 工 作 程 序 勘察單位 監控內容 監理單位報 送 勘察任務書 審 查調繪勘探工作量物探工作量原位測試取樣試驗專項地質工作 各工種作業程序進場人員機具設備分包單位資
8、質自 控 外業工作質量 監 控孔內水文地質試驗物探數據采集各種地質圖填繪勘探點布置鉆探記錄原位測試地質觀測點、井泉點室內試驗質量控制水土砂石試樣采送各種勘察資料匯總 內 業 資 料 整 理 檢查成 果 資 料 成果資料審查質量評定 參 加 分布及其對地基的要求等,通過現場踏勘了解沿線的工程地質條件,結合既有工程地質資料,組織監理人員按專業審查勘察單位報送的工程地質勘察計劃(工程地質勘察設備、人員配備及計劃工期等)和技術要求(工程地質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勘探點的布置、數量,水、土、石樣數量及試驗內容等)。4、工程地質勘察監理應在加強工程地質勘察原始資料獲取過程檢查、監督的基礎上,按工程類型、規
9、模、范圍、場地的地形地質條件及建筑物的要求,以“工程地質勘察段(點)”為單位,采用巡視、檢(抽)查和旁站的方法分段、分點開展。監理的重點是沿線重點工程和復雜、重大的不良地質、特殊巖土地段。對重要的勘探點應全過程旁站監理。(二)工程地質調繪監理對勘察單位的工程地質調繪監理,采取檢(抽)查的方式。重點對重要的地質界線、隧道地段、長大挖方及陡坡墩臺的調繪進行檢(抽)查。檢(抽)查分為室內和野外兩部分:室內檢(抽)查是監理人員在工程地質勘察現場駐地對經勘察單位整理后的測繪、調查資料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測繪精度是否滿足現行規范、規程和標準要求,地質觀測點描述內容是否齊全完整,定性分析與評價是否準確,工作數
10、量是否合理;野外檢(抽)查是監理人員在現場地質勘察人員配合下,現場檢查測繪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是否滿足規范要求,地質觀測點布置是否合理、描述是否準確,對重要地質界線或重大不良地質、特殊巖土現象有無遺漏或錯判。1、檢(抽)查地質調繪采用的工作方法是否正確,地質調繪范圍、圖件的填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的要求。2、檢(抽)查重點工程和復雜、重大的不良地質、特殊巖土地段地質調繪范圍和地質點分布、文字記錄是否滿足精度要求。3、野外旁站和檢(抽)查各類地質觀測點、井泉點的測繪記錄內容是否齊全,定位是否準確。4、檢(抽)查地質界線、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地下水露頭、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的判別是
11、否準確,有無漏劃或錯判,對工程設計有影響的地質界線應有地質點作依據。5、野外檢(抽)查不良地質及特殊巖土的成因、性質、范圍及其與鐵路工程的關系是否準確,有無誤判、漏判,路基個別設計、不良地質、特殊巖土地段起訖里程的確定是否正確。6、檢(抽)查路基工程、橋涵工程、隧道工程、車站站場地質調繪資料的完整性,檢查斷面圖上的地質界線是否依據充分、合理,勘探和原位測試點的布置、取樣及試驗項目等技術是否符合規范、滿足設計要求,工程地質斷面圖的內容是否充分反映與工程有關的主要地質條件。7、地質調繪的監理工作應以抽查為主。對重大工程、重大地質問題、重要的地質點(包括觀測點、鉆孔、取樣點、井泉等)應到現場進行核查
12、。8、對遺漏的地質問題,監理人員應及時提出,并督促勘察單位到現場補充、完善。(三)鉆探及簡易勘探的監理鉆探監理的主要內容包括:鉆探方法和鉆孔布置的合理性,鉆孔孔位、數量、深度、分層、鑒定、記錄描述以及鉆探工藝是否正確并符合有關規程要求。1鉆探及簡易勘探監理的要點1)檢查使用的鉆探及簡易勘探設備是否符合勘探技術要求;2)檢查孔位、孔口高程、鉆進方法、鉆探記錄、巖性分層及描述、地下水初見和穩定水位、終孔深度;3)檢查勘察單位的專業人員是否到現場鑒定、核對巖芯;4)檢查孔內取樣和測試設備是否滿足技術要求,操作方法是否正確,檢查取樣及封裝質量,檢查測試數據;5)檢查操作安全制度及現場執行情況。2對鉆探
13、及簡易勘探現場監理采取巡視、核查和旁站方式進行。一般鉆孔及簡易勘探的監理以巡視為主,對重要的鉆孔或鉆孔中的關鍵段落應重點核查。3鉆探旁站監理主要針對重點工程或重大不良地質工點、特殊巖土地段進行,對重要的鉆孔應進行旁站監理。4鉆進過程中或終孔前,監理人員認為未達目的或不滿足技術要求時,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勘察單位完成。(四)物探監理1檢查物探所采用的測試方法與勘探目的是否匹配,是否能滿足技術要求。2檢查是否結合地形、地質特點合理的布置物探測網,測網布置、基線測量、點位測量是否滿足規程的要求。注意各物探方法間及其與勘探是否相互配合,與地質資料是否進行綜合分析對比。3檢查物探儀器設備是否齊全,
14、是否符合有關技術標準。4、檢查物探作業過程是否符合規程要求,數據采集、觀測及記錄是否齊全、符合規范規定。5檢(抽)查物探資料內容是否齊全、正確,圖件的編制是否符合規程的要求。6檢(抽)查物探資料解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解釋結果應與其他勘探資料復查修正,綜合分析解釋得出準確的物探地質成果圖。7對地質構造復雜的重點工程地段物探及重要鉆孔測試進行現場旁站監理。8檢查地震勘探用炸藥的保管、使用是否符合有關安全規定。9對物探監理一般應采取巡視、抽查、旁站方式,對重大工程、地質復雜地段或重要鉆孔的物探工作應進行旁站監理。10當發現使用的物探方法不當,達不到勘察目的時,監理人員應及時提出采用其它物探方法或采取
15、其它勘探手段的意見,并監督改正。(五)原位測試監理1監理要點1)檢(抽)查原位測試設備是否滿足勘探技術要求,是否按規定期限進行了標定;2)檢(抽)查原位測試方法的選擇及其適用條件是否符合有關規程、規定。3)檢查孔位、孔口高程、測試方法和操作過程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及相關規范要求。4)檢查資料整理及采用的公式是否符合有關規范的要求,與其它試驗方法取得的參數對比是否合理。5)檢(抽)查原位測試孔位的布置對場地土層是否具有控制性和代表性。注意各測試方法間及其與勘探、室內試驗是否相互配合,注意地質資料是否進行綜合分析對比。6)檢(抽)查原位測試勘探點數量是否按地層結構、地基土的均勻性和設計要求確定。7)原
16、位測試現場監理采取巡視、抽查和旁站方式進行。8)發現操作過程及數據處理中的問題,監理人員應及時提出,并責令改正。2靜力觸探監理1)根據軟土、松軟土、黏性土、粉土、砂類土等工點內已有鉆孔資料及布孔要求,檢(抽)查靜力觸探測試點位布置是否合理。2)檢(抽)查靜力觸探設備是否齊全。探頭是否標定,標定是否合格,未經標定的探頭,嚴禁在生產中使用;貫入能力能否滿足需要;記錄儀是否滿足要求;探頭貯存是否按規定貯存。3)旁站檢查測試過程是否符合規程要求,貫入深度及記錄是否準確可靠、齊全。4)檢(抽)查單孔觸探成果資料基本內容是否齊全,單孔觸探成果圖圖幅尺寸與格式是否符合規程要求。5)檢(抽)查觸探曲線劃分土層
17、是否對主要受力層進行了詳細劃分,對工程有影響的軟弱下臥層是否單獨分出。6)檢(抽)查采用靜力觸探成果資料計算地基承載力時,是否建立適合于本地域或本地區的承載力公式或對選用的公式進行驗證。7)靜力觸探成果資料是否與室內土工試驗成果進行了對比分析,并提出了設計采用數據。3動力觸探監理1)對砂類土、碎石類土、巖層風化層等地層進行動力觸探試驗, 檢(抽)查試驗點位、深度是否合理。2)檢(抽)查動力觸探設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部件磨損及變形是否超過規定。3)旁站檢查試驗操作及過程是否符合規程要求,貫入尺寸及現場記錄是否規范、準確。4)檢(抽)查是否對記錄的擊數和貫入尺寸進行校核和換算;檢(抽)查動力
18、觸探試驗成果和設計采用數據。4標準貫入試驗監理1)對黏性土、粉土和砂類土等地層進行標準貫入試驗, 檢(抽)查試驗點位、間距、深度是否合理。檢(抽)查場地標準貫入試驗孔數、每一主要土層的試驗點數是否符合規定。2)檢(抽)查標準貫入試驗設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部件磨損及變形是否超過規定。3)旁站檢查試驗操作及過程是否符合規程要求,貫入尺寸及現場記錄是否規范、準確。4)檢(抽)查貫入器中的土樣是否進行鑒別、描述記錄,鑒定是否正確;是否進行黏粒含量測試。5)檢(抽)查是否對記錄的擊數和貫入尺寸進行校核和換算;檢(抽)查標準貫入試驗成果和設計采用數據是否符合有關規范要求。5十字板剪切試驗監理1)在用
19、十字板剪切試驗測定飽和軟黏性土的不排水抗剪強度及靈敏度等參數時,檢(抽)查試驗點位、測試深度是否合理。檢(抽)查在測定場地土靈敏度時,每層土的試驗次(孔)數是否符合規定。2)檢(抽)查十字板剪切試驗設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標定是否合格。3)旁站檢查試驗操作及過程是否符合規程要求,現場讀數、記錄是否規范、準確。4)檢(抽)查是否對十字板剪切試驗數據進行修正;檢(抽)查十字板剪切試驗成果,是否與靜力觸探、室內土工試驗成果進行對比分析,提出設計采用數據。(六)室內試驗監理1檢查試驗室環境條件是否滿足試驗工作的要求,是否通過ISO9000質量認證及計量認證,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正常運行。2室內試驗的現
20、場監理采取巡視、抽查和旁站方式進行;外業勘察中對重要試樣的取樣封裝過程和重要試驗項目的選定應進行旁站監理;檢查試樣的運輸與保管方法、試驗內容、計算方法是否符合相關規范、規程要求;檢查勘察單位試驗方法是否合理,試驗數量、內容、方法和計算是否正確并符合規程要求。3檢查試驗人員是否經過上崗培訓或取得相應資質。4檢(抽)查試驗室必須送檢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是否通過有關部門的檢驗,應出具核發校(檢)驗合格證;必須自校、標定的儀器設備、化學藥品是否有自校和標定記錄。5檢(抽)查送樣單上試樣的試驗項目、試樣數量、取樣地點、送樣時間、送樣人及收樣人、收樣時間的填寫、簽署是否齊全、規范。6檢查樣品驗收和試樣制備
21、是否符合規定。7試驗人員開樣時要進行抽檢或旁站,檢查試樣數量、規格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察看樣品外觀及描述是否滿足制樣要求。土樣有無析水或變形現象,是否擾動,若達不到原狀土的要求,視情況降低土樣等級或重新取樣;巖樣是否完整無損、密封完好,巖樣標簽與委托單填寫內容是否一致;水樣采取是否滿足要求,密封、標簽是否完好,要求現場加入化學藥品進行固定的水樣是否及時加入。8檢(抽)查試驗室測試的試驗項目是否達到送樣單上提出的要求,試驗方法的選擇是否合理。9巡視或旁站試驗的操作過程,是否按照規范、規程及有關要求進行。10檢查試驗成果的整理、分析是否符合相關規范要求,數據計算是否準確無誤,提交的成果資料是否簽署齊
22、全;檢查試驗精度或誤差是否在容許范圍內,檢查原始資料頁面是否整潔、筆跡是否清晰、有無涂改現象。11檢(抽)查重點工程和復雜、重大的不良地質、特殊巖土地段的水、土、砂、石試驗內容和項目,試驗記錄和試驗報告,匯總表及各種圖表是否齊全。(七)水文地質勘察監理1檢查水文地質勘察中是否按規程要求進行地質調查、測繪、勘探與試驗,開采含水層的水位、水質、試驗內容和計算方法及設計用水文地質參數是否符合規程要求。2檢查供水水文地質勘察、鐵路工程專門水文地質勘察、水文地質物探、水文地質鉆探技術要求是否滿足工程要求與勘察目的。3檢查水文地質調繪采用的工作方法是否正確,調繪范圍、工作內容、勘探試驗方法、圖件填繪和精度
23、是否符合規范、規程要求。4核查供水水源地、供水站點、進行專門水文地質勘察的工點等地形、地貌、地質條件的調查填圖是否準確。5核查對進行專門水文地質勘察工點中的主要含水層和擬開采地下水含水層的巖性、含水體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涌水量預測、水質試驗等的分析、計算資料是否齊全、準確。6檢查勘探點(包括長期觀測孔)的布置、取樣及試驗等技術要求是否滿足工程設置及規范要求。7野外檢查各類水文地質觀測點、井泉點的測繪記錄內容是否齊全,定位是否準確。8檢查水文地質試驗設備是否齊全,標定是否合格,抽(提)水設備、壓水設備安裝是否正確,對操作人員的資質進行核查。9對重大工程和重要的水文地質勘探、試驗過程進行旁站監
24、理,檢查洗井、過濾器設置、抽(壓)水、靜(動)水位、流量、水位恢復、壓力值等記錄是否準確詳實,降深或壓力值是否符合要求。10巡視連通試驗,檢查試驗方法和示蹤劑(物)的選定,投入和接收點的選定是否合理,現場化驗或觀察記錄是否正確。11檢查水文地質記錄、水文地質物探和鉆探原始記錄資料是否符合要求。12檢查勘探、試驗資料及分析計算是否滿足相關規范和設計的要求。13檢(抽)查水、土樣分析報告、分析項目是否齊全,有無遺漏。14檢(抽)查水文地質參數計算、水文地質報告書及成果圖的編制是否符合規程,供水水文地質勘察報告書、專門水文地質勘察報告書內容是否齊全。15對重要的、影響水文地質評價的地質要素(包括巖性
25、、地層結構、斷層、褶皺、節理、風化程度等)進行現場核對。16對勘察過程中發生的不滿足質量、技術要求、安全規程的現象及時提出并監督改正。(八)勘察工作量監理1依據批準的勘察大綱(包括勘察計劃)核查勘察單位確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和計劃工作量,檢查是否滿足相關規范和工程設計要求。2勘察過程中重點檢查勘察大綱中有關勘探工作量的執行情況。3工程地質勘察結束后,勘察單位應及時提交完成的工作量。監理人員應認真核查,檢查結果應寫入監理報告。(九)工程地質勘察成果資料整編監理1定測階段資料整編監理主要檢查內容如下:1)全線工程地質勘察報告。2)全線工程地質圖。3)詳細工程地質圖。4)詳細工程地質縱斷面圖。5)
26、各類建筑物工程地質勘察報告。6)勘探、測試及其它原始資料。7)地震安全性評價資料。8)勘探、測試實施工作量統計。2勘察成果資料整編監理的要點1)檢查現場填繪的地質圖件是否齊全,內容是否翔實、可靠;2)檢查重大工程和不良地質、特殊巖土的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真實并滿足勘察設計要求;3)檢查勘察資料的綜合分析、土工試驗數據的統計分析、設計參數的取值是否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工程地質評價及工程措施建議是否合理;4)檢查圖件、計算資料與說明是否吻合,有無差、錯、漏、碰問題;5)檢查勘察資料是否由現場勘察人員進行整理,各級簽署是否符合有關規定。3重點對重大工程、主要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的成果資料進行詳細核查
27、。4勘察單位在整理完成一段或某項重大工程的勘察資料后,應及時報送監理單位進行審查;監理單位應對該資料及時做出評價。5對資料有疑問或遺漏勘察內容,應責成勘察單位到到現場核對或提出補充勘察意見。6成果資料檢查的監理工作方法1)檢查勘察資料內容組成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及現行的行業規范、暫行規定要求。2)檢查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符合規范、規程要求。3)檢查地質勘察報告中說明、圖件是否齊全、規范,內容是否完整翔實、可靠。4)檢查重大工程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真實并滿足勘察設計要求。5)檢查勘察資料的綜合分析、土工試驗數據的統計分析、設計參數的取值是否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工程地質評價及工
28、程措施建議是否合理。6)檢查圖件、計算資料與說明是否吻合,有無差、錯、漏、碰問題。7)各級簽署是否齊全。8)及時對重大工點的勘察資料進行審查和評價。9)勘探密度不夠、對資料有疑問或認為勘察有遺漏內容,應到現場核對或提出補充勘察的意見。三、各類建筑物的工程地質勘察監理(一)路基工程1、路基工程地質勘察監理要點1)檢查地層巖性、地質構造、節理發育程度、巖體風化程度、地下水發育情況等地質條件的調查和評價是否準確;2)檢查山體斜坡的穩定評價性評價,巖層及主要節理(結構面)產狀與邊坡的關系;3)檢查有無不良地質或特殊巖土問題;4)檢查地下水與路基工程的關系;5)檢查代表性地質橫斷面的填繪是否依據充分、合
29、理;6)檢查所提供的地基基本承載力、巖土施工工程分級、建議邊坡坡率等設計參數和其它工程措施意見依據是否充分、合理;7)檢查勘探點的數量、深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8)檢查水、土試樣的數量、深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9)對在特殊巖土和不良地質地段修筑的路基,應重點核查地質條件評價的依據是否充分、正確,勘探、試驗項目和測試數據是否準確并滿足設計要求;10)對集中取土場,應檢查場地的選擇和填料質量的評價是否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11)對重大工程或地質條件特殊復雜的路基工程應進行現場核對或旁站監理。2、一般路基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監理重點:檢(抽)查或巡視工程分段范圍內微地貌特征,地層時代、成因、結構、性質和分
30、布,地質構造、巖層及節理產狀、風化程度,水文地質特征等與實際是否相符;巖土施工工程分級,地基條件,山體或斜坡的穩定性評價,路塹邊坡坡率和路基基底的穩定性評價,填料來源及性質是否滿足工程設計需要;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符合規范、規程要求。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圖件的填繪、填料來源及性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3)勘探:以原位測試、鉆探為主。抽查勘探數量和深度是否滿足規范要求(應能查清地層結構、土石界線、巖石風化程度,并能滿足工程設計需求);注意增加橋路、填挖、土石等過渡段的勘探點布置。4)測試:檢查或巡視鉆孔或簡易勘探取樣,其數量、取樣深度以及試驗工作是
31、否滿足規范要求,應為設計提供可靠的物理力學指標。5)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分段說明內容是否齊全,工程地質分析與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地質參數是否合理有據,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簽署是否齊全;(2)檢查平、縱、橫斷面圖上主要地層巖性、巖層及節理產狀、地質構造是否反映清楚、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3、高路堤、陡坡路堤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監理重點:檢(抽)查或巡視工程范圍內地面斜坡坡度、地層結構、地質構造、巖土工程性質、巖層及節理產狀、風化程度、巖土界面形態(坡度及傾向)、軟弱不利結構面或軟弱夾層分布范圍及其特征,水文地質特征,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的性質及分布
32、等與實際是否相符;山體或斜坡穩定性、路基基底的穩定性(注意地面橫坡陡于1:2.5的地段)評價,路堤填料來源及性質是否滿足工程設計需要;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符合規范、規程要求;對工程有影響的重要鉆孔應旁站監理。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圖件的填繪、填料來源及性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3)勘探:以鉆探為主,結合原位測試。檢查勘探數量(應進行代表性地質橫斷面的勘探和測試工作,每個控制斷面上不宜少于2個勘探測試點)和深度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應能查清路堤基底橫坡、地層結構、土石界線、巖層風化程度、地下水位、軟弱不利結構面或軟弱夾層、滿足沉降計算要求等);注意
33、增加橋路、填挖、土石等過渡段的勘探點布置。對工程有影響的重要鉆孔應全過程旁站監理。4)測試:檢查鉆孔是否分層取樣,室內試驗項目應以物理力學性質試驗為主,其數量、取樣深度以及試驗工作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應為設計提供可靠的物理力學指標。 5)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地形地貌、地層及巖性特征,分析提供巖土物理力學指標,評價工程地質條件,提出工程措施建議)內容是否齊全;檢查工程地質分析與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地質參數是否合理有據,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簽署是否齊全;(2)檢查平、縱、橫斷面圖上主要地層巖性、巖層及節理產狀、地質構造、巖土界面、主要軟弱面是否反映清楚、是否充分反映與工程
34、有關的主要地質條件,簽署是否齊全;(3) 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4 深路塹、地質復雜路塹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監理重點:檢(抽)查或巡視邊坡高度大于10m的路塹或邊坡高度小于10m地質復雜需特別處理的路塹工程范圍內自然山坡狀態、植被、人文活動,地層結構、巖性特征、成因類型、接觸關系,地質構造、地層層序、厚度、產狀、風化破碎程度、各種結構面的特征及其組合形式(特別注意傾向線路的不利結構面),地下水露頭、流向、流量、活動、及埋深等特征和與地表水的補給關系等與實際是否相符;邊坡土體和巖體結構面的物理力學指標是否滿足工程設計需要;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符合規范、規程要求;對工程有影響
35、的重要鉆孔應旁站監理。核查地層結構、軟弱層面、節理面及其它軟弱結構面產狀與路塹邊坡穩定性的關系;核查巖體風化程度、地下水對路塹工程的影響;核查路塹邊坡坡率、軟弱結構面的C、值及其它設計參數是否依據充分、合理。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圖件的填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3)勘探:以鉆探為主,結合原位測試、挖探。抽查勘探數量(每個代表性地質橫斷面上不宜少于2個勘探測試點)和深度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應能查清地層結構、土石界線、巖層風化程度、地下水特征、各種結構面的特征及其組合形式,特別注意傾向線路的不利結構面,并能滿足工程設計需求);注意增加橋路、填挖、土石等過渡段的勘探
36、點布置。對工程有影響的重要鉆孔應旁站監理。4)測試:抽查或巡視鉆孔是否以軟弱結構面或土層為主要采樣對象,試驗內容以剪切強度指標為主,其數量、取樣深度以及試驗工作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應為設計提供可靠的物理力學指標。 5)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成因類型以及植被、人文活動,分析提供巖土物理力學指標,評價工程地質條件,提出工程措施建議)內容是否齊全;檢查工程地質分析與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地質參數是否合理有據,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簽署是否齊全;(2)檢查平、縱、橫斷面圖上主要地層巖性、巖層及節理產狀、地質構造、巖土界面、主要結構面是否反映清楚、是否
37、充分反映與工程有關的主要地質條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5、支擋建筑物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監理重點:檢(抽)查或巡視工程范圍內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巖體破碎程度和和各種不利結構面數量、產狀、位置及其組合形式以及不良地質、特殊巖土體分布,支擋工程位置的地層層序、巖性(重點是下臥軟弱層的存在和分布),水文地質特征等與實際是否相符;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符合規范、規程要求;對工程有影響的重要鉆孔應旁站監理。重點核查基底地層巖性、軟弱結構面的位置、地下水水位和水質、地基基本承載力、軟弱結構面的位置、地下水水位和水質、地基基本承載力、軟弱結構面和基底巖土的
38、C、值等設計參數是否依據充分、合理。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圖件的填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3)勘探:以鉆探為主,結合原位測試、挖探。抽查勘探數量(在代表性地質橫斷面上的支擋位置應布置鉆孔1個,每個代表性地質橫斷面上勘探測試點不宜少于2個;支擋基底縱斷面上應有控制性鉆孔,不宜少于2個)和深度(一般應達到基底以下25m)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應能查清地層結構、土石界線、巖層風化程度、地下水特征、各種結構面的特征及其組合形式,特別注意傾向線路的不利結構面,并能滿足工程設計需求)。4)測試:抽查或巡視鉆孔是否以軟弱層面或土層為主要采樣對象,是否結合支擋措施確定試驗項目,
39、其數量、取樣深度以及試驗工作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應為設計提供可靠的物理力學指標。 抽查原位測試是否結合鉆孔進行。5)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地形地貌、植被、巖土組成,成因、性質;分析提供巖土物理力學指標,評價工程地質條件,提出工程措施建議)內容是否齊全;檢查工程地質分析與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地質參數是否合理有據,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簽署是否齊全;(2)檢查平、縱、橫斷面圖上主要地層巖性、巖層及節理產狀、地質構造、巖土界面、主要結構面是否反映清楚、是否充分反映與工程有關的主要地質條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二)橋涵工程1、橋涵工程地質勘察監理要點
40、1)核查橋、涵址處的地層巖性、地層結構、地質構造、巖溶洞穴、巖層風化程度等地質條件是否準確。2) 核查河(溝)床岸坡的穩定性、覆蓋層下基巖橫坡對橋墩臺穩定性的影響。3)檢查地下水水位埋深及水對混凝土、鋼材的侵蝕性。4)檢查勘探、測試是否符合相關規范及滿足設計的要求。5)核查地基基本承載力和建議的基礎持力層、基坑臨時開挖邊坡坡率等設計參數依據是否充分、合理。6)檢查對地震可液化地層的判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7)對地質條件復雜的高橋、特大橋監理人員應到現場核對地質界線。重要的勘探、測試工作應旁站監理。2、涵洞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 監理重點:檢(抽)查或巡視工程范圍內地貌特征、天然溝岸的穩定狀態,涵洞
41、基礎處地基的地層巖性、地質構造、隱伏的基巖斜坡、溝床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質現象與實際是否相符;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滿足工程設計需要。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觀測點的布置、圖件的填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3)勘探:以鉆探、原位測試為主。抽查勘探數量(原則上每個涵洞應布置1個勘探點,地質條件復雜時在涵洞軸線上布置勘探測試點不宜少于2個)和深度是否滿足規范要求。4)測試:抽查或巡視鉆孔或挖探取樣,其數量、取樣深度以及試驗工作是否滿足規范要求,應為設計提供可靠的物理力學指標。抽查原位測試是否結合鉆孔進行(主要手段有靜力觸探及孔內標準貫入試驗等)。5)資料檢查(
42、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評價場地穩定性及對工程的影響,提出涵洞基礎類型建議)內容是否齊全,工程地質分析與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地質參數是否合理有據,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簽署是否齊全;2)涵洞軸向工程地質縱斷面圖上主要地層巖性是否反映清楚,是否充分反映與工程有關的主要地質條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3、橋梁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監理重點:檢(抽)查或巡視橋位區地貌特征、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及岸坡穩定性,不良地質、特殊巖土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質特征,橋梁墩臺及調節水流建筑物地基的覆蓋層及基巖風化層厚度、墩臺基礎巖體的風化與
43、構造破碎程度,軟弱夾層情況和基巖面形態以及地下水狀態等與實際是否相符;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滿足工程設計需要;對工程有影響的重要鉆孔應旁站監理。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觀測點的布置、圖件的填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3)勘探:以鉆探、原位測試為主。抽查勘探數量(原則上每個墩臺應布置1個勘探孔)和深度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查清地層結構、土石界線、巖石風化帶的劃分,有無砂土地震液化層、軟弱夾層,滿足墩臺基底穩定性和岸坡穩定性評價、確定基礎持力層要求),應能控制重要的地質界線。對工程有影響的重要鉆孔應旁站監理。4)測試:檢查或巡視鉆孔或挖探取樣,其數量取樣深
44、度以及試驗工作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應為設計提供可靠的物理力學指標。5)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內容是否齊全、規范,工程地質分析與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地質參數是否合理有據,提出的基礎類型建議及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重點橋梁是否有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簽署是否齊全;(2)橋址工程地質平、縱斷面圖、墩臺工程地質橫斷面圖上主要地層巖性是否反映清楚,重要的地質界線應有勘探點控制,是否充分反映與工程有關的主要地質條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三)隧道工程1、隧道工程地質勘察監理要點1)檢查隧道通過巖體的巖性、地質構造(褶曲、斷裂的性質、產狀、寬度及破碎程度),
45、巖層層理、片理、節理等軟弱結構面產狀、密度及組合形式,巖石的堅硬程度、巖體的完整程度、巖體受地質構造影響程度、地下水的發育情況等影響隧道圍巖分級的基本地質條件及隧道圍巖分級的劃分是否正確;2)檢查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符合相關規范及滿足工程設計需要;3)檢查巖層風化程度,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的分布,邊仰坡穩定性,井、泉地下水的露頭、洞身地下水情況等與實際是否相符;4)檢查隧道進出口山體覆蓋層厚度及與其下基巖的接觸關系和穩定性評價;5)檢查特長隧道水文地質條件的調查和評價是否符合規范及相關技術要求,隧道開挖后對地表環境的影響評價;6)檢查隧道通過地段產生突水突泥、斷層、巖溶、有害氣體
46、、放射性巖體、高地應力、膨脹性圍巖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及評價是否依據充分,工程措施建議是否全面、合理;7)監理人員應核查第四系地層覆蓋的洞口及洞身通過的主要地質界線是否有地質點控制;8)重要的地質點和地質界線,監理人員應到現場進行核對。重要的勘探、測試工作應旁站監理。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觀測點的布置、圖件的填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重要的地質界線和構造線是否有地質點控制。3、勘探:以鉆探為主。抽查勘探數量(洞身和洞口均應布置勘探點、主要的地質界線應有鉆孔控制)和深度(路肩以下23m)是否滿足規范要求(查清地層結構、土石界線、巖石風化帶的劃分)。對工程有影響的重要鉆
47、孔應進行旁站監理。4、測試:抽查或巡視鉆孔取樣,其數量(取代表性巖土樣作物理力學性質試驗,取樣作水質分析)取樣深度以及試驗工作是否滿足規范要求,應為設計提供可靠的物理力學指標。5、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內容是否齊全、規范,洞門、洞身工程地質條件分析與評價、地質環境條件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圍巖分級、預測洞身分段涌水量是否合理有據,提出的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重點隧道是否有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簽署是否齊全;(2)圖件是否齊全,圖上主要地層巖性是否反映清楚,重要的地質界線應有勘探點控制,是否充分反映與工程有關的主要地質條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四)建
48、筑材料場地工程1、建筑材料場地工程地質勘察監理要點1)核對建筑材料場地開采范圍內的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2)核查對主要開采地層的勘探手段是否合理,對建筑材料質量、儲量的評價依據是否充分,評價方法是否符合相關規范并滿足設計的要求;3)檢查對開采和剝離地層邊坡坡率的穩定性評價;是否有因開采產生滑坡、崩塌、涌水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4)檢查建筑材料場地開采后對環境和水土保持的影響評價是否符合相關規定。2、大型建筑材料場地的地質條件應到現場進行核對,關鍵的取樣、試驗工作應進行旁站監理。3、路基填料場地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 監理重點:檢(抽)查或巡視路基填料場地地形地貌,場地范圍內地層時代、成因類型、巖性、
49、地層結構和剝離層的分布,水文地質條件等與實際是否相符;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取樣深度是否滿足工程設計需要;對重要鉆孔應旁站監理;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觀測點的布置、圖件的填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重要的地質界線是否有地質點控制;3) 勘探:以鉆探為主。抽查勘探數量和深度(開采深度以下)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查明開采范圍內地層巖性和結構、土石界線、巖石風化帶的劃分、填料儲量和質量及水文地質條件)。重要鉆孔應全過程旁站監理;4) 測試:抽查或巡視試樣數量和試驗項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5) 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內容是否齊全,填料場地工程地質條件分
50、析與評價、路基填料的適宜性評價及儲量計算是否正確,提供的巖土施工工程分級是否合理,提出的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簽署是否齊全;(2)圖件是否齊全,地質剖面圖上主要地層巖性是否反映清楚,重要的地質界線應有勘探點控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4、級配碎石場地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監理要點:抽查或巡視采石場地形地貌、地層巖性、風化程度和節理裂隙發育程度,覆蓋層的厚度、巖體內有無軟弱夾層、可用巖石的分布范圍等與實際是否相符;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觀測點的布置、圖件的填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重要的地質界線是否有地質點控制;3)勘探:以鉆探為主。
51、抽查勘探數量和深度(開采深度以下)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查明開采范圍內地層巖性和結構、土石界線、巖石風化帶的劃分、儲量和質量及水文地質條件等);4)測試:抽查或巡視試樣數量(每種材質取12組石樣進行試驗)和試驗項目是否滿足規范要求。5)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內容是否齊全,采石場工程地質條件分析與評價、儲量計算是否正確,提供的巖土施工工程分級是否合理,簽署是否齊全;(2)圖件是否齊全,地質剖面圖上主要地層巖性是否反映清楚,重要的地質界線應有勘探點控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5、碎石道碴場地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監理要點:抽查或巡視采石場地形地貌、地層巖性、風化
52、程度和結構面產狀、節理裂隙發育程度,覆蓋層的厚度、巖體內有無軟弱夾層、可用巖層、剝離層、夾層性質和剝采比等與實際是否相符;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觀測點的布置、圖件的填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重要的地質界線是否有地質點控制;3) 勘探:以鉆探為主。抽查勘探數量和深度(一般性鉆孔至微風化帶,控制性鉆孔至最終開采高程以下12m)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查明開采范圍內地層巖性和結構、土石界線、巖石風化帶的劃分、儲量和質量及水文地質條件等)。4) 測試:抽查或巡視試樣數量(每種巖石均應取23組代表性石樣進行試驗)和試驗項目(特級道碴試驗項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5) 資
53、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資源勘探報告內容是否齊全,采石場工程地質條件分析與評價、環境工程地質評價、儲量計算方法和精度是否正確,提供的開采邊坡坡率、最佳開采面及方向、最大開采邊坡高度是否合理,簽署是否齊全;(2)圖件是否齊全,地質剖面圖上主要地層巖性是否反映清楚,重要的地質界線應有勘探點控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五)站場和房屋建筑工程1、房屋建筑工程地質勘察監理要點1)檢查建筑工程范圍內的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地層結構、巖體風化程度、地下水位埋深及變幅等地質條件是否查明;2)檢查是否查明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的分布范圍、性質、不良地質及特殊巖土與建筑物的關系及
54、對建筑物的影響,檢查勘探測試的手段和項目,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評價是否正確;3)場地的穩定性評價、地基承載力、挖方邊坡坡率、巖土施工工程分級、填料來源及性質是否滿足工程設計需要;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符合規范要求;4)對大型建筑場地工程地質勘察的監理工作應重點核查是否按現行國家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的要求進行勘察;5)對重點工程和主要基底持力層的勘探、測試工作應進行旁站監理。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觀測點的布置、圖件的填繪、填料來源及性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重要的地質界線和構造線是否有地質點控制。3勘探:以鉆探為主,結合原位測試、挖探。抽查勘探數量
55、和深度(控制性鉆孔應能控制地基地層結構,土層地基一般應大于壓縮層下限)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主要的地質界線應有鉆孔控制;對工程有影響的重要鉆孔應全過程旁站監理。4測試:抽查或巡視鉆孔取樣,其數量、取樣深度以及試驗工作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應為設計提供可靠的物理力學指標。5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內容是否齊全、規范,工程地質條件分析與評價、場地穩定性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地基承載力、挖方邊坡坡率、巖土施工工程分級是否合理有據,提出的基礎類型、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重點車站(房屋建筑)是否有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簽署是否齊全;(2)檢查圖件是否齊全,圖上主要地層巖性是否反映清楚,
56、重要的地質界線應有勘探點控制,是否充分反映與工程有關的主要地質條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六)供水工程1、給、排水工程勘察監理要點1)檢(抽)查或巡視供水構筑物場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地下水埋深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檢查影響供水構筑物及管道的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的性質、分布范圍,地基條件等與實際是否相符; 2)勘察精度、勘探數量和勘探測試深度是否符合規范要求;3)核對取水、儲水構筑物場地及管路通過段的地質條件;4)檢查場地的穩定性評價、地基承載力、環境工程地質條件分析評價是否滿足工程設計需要;核對提供的地基基本承載力、巖土施工工程分級等設計參數;5)檢查影
57、響供水工程穩定性和安全運行的不良地質、特殊巖土的勘探、試驗工作,及在此基礎上的評價是否準確,工程措施建議是否合理;6)檢查水塔等重要供水建筑物的勘察是否有勘探點控制;7)對大型、重要的供水建筑物的地質條件應到現場進行核對,對重要的勘探點應旁站監理。2、調繪:抽查調繪范圍和精度、觀測點的布置、圖件的填繪、填料來源及性質、勘探和測試工作布置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重要的地質界線和構造線是否有地質點控制。3、勘探:以鉆探為主,結合原位測試、挖探。抽查勘探數量和深度是否滿足規范、規程要求。對工程有影響的重要鉆孔應全過程旁站監理。4、測試:抽查或巡視鉆孔取樣,其數量、取樣深度以及試驗工作是否滿足規范、規
58、程要求,應為設計提供可靠的物理力學指標。5、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內容是否齊全、規范,工程地質條件分析與評價、場地穩定性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地基承載力是否合理有據,提出的基礎類型、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簽署是否齊全;2)圖件是否齊全,圖上主要地層巖性是否反映清楚,重要的地質界線應有勘探點控制,是否充分反映與工程有關的主要地質條件,簽署是否齊全;3)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四、重點工程地質勘察監理1、對沿線各類重點橋隧工程、對線路影響較大的不良地質和特殊巖土地段應做出具體、可操作性強的監理計劃。2、根據修改可研文件,需將以下重大橋隧工程的地質勘察作為監理工作的重中之重。1)橋
59、梁工程:黃河特大橋、小峽村特大橋、大通河特大橋、跨G045高速公路特大橋、哈密特大橋、十三間房特大橋、達坂城濕地特大橋;2)隧道工程:高家山隧道、福川隧道、三叉嶺隧道、陳家山隧道、達坂山隧道、祁連山隧道、達坂城隧道。3、對控制線路方案的路基工點應著重檢查地質調繪、勘探布置、提供設計的工程地質參數、工點斷面與地質說明。4、檢查工程地質條件復雜且控制線路方案的特大橋、高橋、大橋的勘察情況是否與實際相符,勘察精度、成果資料能否滿足初步設計要求。5、隧道工程重點應對地層巖性、地質構造、不良地質與特殊巖土、圍巖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進行現場核查,檢查勘探手段的適用性與合理性,對工點勘探、測試及最終成果資
60、料進行詳細檢查。6、站場與房屋建筑工程重點檢查區段站勘探、測試工作是否滿足要求,相關工程地質資料能否滿足確定建筑物平面布置和基礎類型的需要。7、做出監理檢查意見和建議報送建設單位。五、不良地質地段工程勘察監理(一)不良地質勘察監理重點1、不良地質勘察監理重點核對檢查內容:1)核對檢查不良地質的范圍、類型和性質,產生不良地質的地質條件、發生和發展規律及對鐵路工程的影響;2)勘察方案、勘探點的布置和數量、勘探方法是否符合規范要求;3)檢查取樣位置及數量、試驗方法是否符合規范要求;4)相關計算、場地評價依據是否充分,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合理;5)開挖試坑與鉆探過程的安全措施和保障。2、線路通過不良地質地
61、區的選線原則是否合理,并檢查執行情況。3、對不良地質工點地質條件的核查應在現場進行。4、重點、重大工程的控制性鉆孔,或對線路方案有較大影響的關鍵勘探點應旁站監理。5、監理工作中應注意檢查與不良地質工點相似的地貌特征或相似地質條件的地段,如遺漏不良地質工點時應督促地質人員到現場補充調查及勘探。(二)風沙1、風沙工程地質勘察監理重點1)檢查沿線風沙分布的范圍,組成物質、風沙地區風蝕、風積地貌的類型、活動規律;2)檢查各種類型的沙丘、風沙流、風蝕地形等與線路的關系及危害程度;3)檢查主導風向及其它氣象條件與風沙、線路的關系;4)檢查沿線地表水、地下水的分布及水質情況、植被覆蓋情況;5)檢查是否查明砂
62、層厚度、下伏地貌形態、地層巖性、地下水分布范圍和埋藏條件;6)檢查是否查明沙漠化土地的成因、類型、組成物質、侵蝕溝發育情況,礫砂及流沙分布特征,是否查明風沙活動程度;7)檢查風沙地段說明和圖件資料,對資料完整性和工程措施建議、地質參數合理性做出評價;8)檢查砂層下伏地貌形態及其與線路工程的關系。2、檢查收集的風沙氣象、植被、水資源資料是否齊全,線路比選方案是否繞避嚴重風沙地段。3、檢查風沙地段的沙源、氣象條件、風沙及沙丘的活動程度、地貌條件、對線路影響程度等的評價依據是否充分、工程措施是否合理。4、需進行定位與半定位觀測的風沙危害嚴重地段,應重點核查觀測的位置、手段和方法是否合理。5、對重要的
63、勘探、取樣和觀測過程應旁站監理。(三)人為坑洞沿線分布的人為坑洞有煤窯采空、坎兒井等。煤窯采空主要分布在新疆鹽湖化工廠至達坂城一帶,線路方案可能繞避。坎兒井系當地農民截引山前洪積平原區潛水而開挖的地下引水工程,集中分布于哈密、吐魯番一帶。1、人為坑洞工程地質勘察監理重點1)檢查人為坑洞的分布范圍,開采時間、規模,開采方法、開采邊界,頂板管理辦法,巷道分布情況、斷面形態等的調查情況;2)檢查人為坑洞范圍內的地層巖性、地質構造、開采地層的厚度和頂底板高程、水文地質條件,檢查開采深度、厚度、開采邊界、開采計劃、開采方法、開采歷史等是否查明;3)檢查地面變形和建筑物變形的調查,及與人為坑洞、線路的關系
64、;4)檢查洞內地下水的動態變化及其對坑洞穩定性的影響,附近地下水開采對采空區穩定的影響;5)檢查洞內有害氣體的類型、分布特征、濃度、壓力、危害程度,地面變形、建筑物變形情況等是否查明;6)檢查采空區的穩定性分區條件及地質參數,穩定性評價、環境工程地質條件分析評價的結論是否正確;7)檢查是否指定采空區調查和勘探的安全措施。2、檢查采空區的勘探方法是否采用綜合勘探方法進行,物探成果應有其它勘探方法的驗證。3、與線路工程關系密切的近期開采的坑洞應到現場抽檢、核對開采情況和地下水、有害氣體等情況。對古窯和已塌陷的坑洞應到現場核查采空區的范圍,調查及勘探方法。4、核查采空區穩定性評價中的地質依據、地質參
65、數的選擇、計算或圖解過程、結論等是否正確,與地表變形狀況是否吻合,分區與預測是否合理。5、檢查采空區內地下水和有害氣體危害的可能性評價是否依據充分。6、核查建筑物和地面變形定位觀測點的布置、觀測方法的選擇、數據分析和計算、結論。7、監理人員必要時應參加坑道、地面變形和建筑物變形的調查。關鍵勘探點的鉆進和取樣過程應旁站監理。8、檢查勘察精度是否滿足初步設計要求。9、檢查說明、圖件、勘探測試資料,應注意工程地質條件分析與評價、處理原則、建筑場地穩定性檢算及穩定性評價是否合理有據,提出的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四)危巖、崩塌、落石1、危巖、崩塌、落石工程地質勘察監理重點1)核對危巖、崩塌和落
66、石的范圍、成因、形態、分類、粒徑大小、崩落方向、影響范圍及其與線路工程的關系。2)核對危巖、崩塌和落石產生的地形、地質條件,包括山坡坡度、高度,地層層序、巖性、地質構造、節理等結構面的發育、充填和組合情況、風化作用、地下水和地震的影響。3)檢查危巖、崩塌和落石穩定性的評價,選線原則及執行情況。2、檢查危巖、崩塌和落石區勘探點的布置和數量是否滿足地質勘察和工程設置的需要。3、核查對危巖、崩塌、落石穩定性的評價是否依據充分,工程措施是否合理。4、對危巖、崩塌和落石穩定性進行觀測時,應檢查觀測點的布設和觀測過程是否規范;巖塊滾落試驗過程是否合理。5、對危巖、崩塌和落石應在現場核對其發生的地質條件、影
67、響范圍,抽查穩定性觀測過程。巖塊滾落試驗和重要的觀測過程,應進行旁站監理。6、危巖、崩塌和落石的勘察資料檢查1、檢查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圖件內容是否齊全、規范,工程地質條件分析與評價、滑坡和錯落的穩定性檢算方法、結果及穩定性評價是否正確合理,提供的物理力學指標是否有據可靠,主要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切實可行。2、檢查勘探、測試資料是否齊全。(五)地震液化沿線有地震動峰值加速度0.10g(度、度)的地震區。1、地震區勘察監理重點1)檢查是否查明地震區的地質條件、區域地質構造、主要斷裂帶和活動斷裂帶特征。2)檢查是否搞清地震發展歷史、沿線不良地質現象與地震的關系。3)檢查沿線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地震動反應譜
68、特征周期的劃分是否正確。4)檢查地震可液化地層的判定,場地土類型和建筑場地類別的劃分是否正確。5)檢查活動斷層的鑒定結論、重大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成果是否合理有據。2、核查沿線地震動區劃、活動斷層鑒定、重大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結論,及上述資料在地質選線中的應用情況。3、檢查地震可液化層的判定方法、結論是否符合相關規范要求。4、檢查沿線有無因地震作用產生的不良地質現象,或復活的可能性。5、檢查是否做出對線路方案的影響和評價,結論是否正確。6、檢查原位測試和地震測試資料是否齊全。7、對重點工程有關地震方面的評價應到現場核實,重要的勘探工作應旁站監理。六、特殊巖土工程地質勘察監理(一)特殊巖土勘察監
69、理要點1、檢查特殊巖土的性質、分布的范圍、類型、成因、地層結構、地下水水位和水質,及對鐵路工程的影響是否查明。2、檢查勘探點布置的數量和勘探深度、勘探方法的選用是否符合規范要求。3、檢查取樣位置和數量、試驗方法是否符合相關規范要求。4、檢查相關計算和場地評價的依據是否充分,工程措施建議是否合理。5、檢查開挖試坑、取樣是否有安全措施和保障。6、檢查特殊巖土地段的選線原則和執行情況。7、核查特殊巖土地段不良地質的發育情況。8、對特殊巖土地質條件的抽查、核對應在現場進行。9、與鐵路工程關系密切,或對線路方案影響較大的勘探點、取樣點應旁站監理。10、監理人員應注意檢查與特殊巖土工點地貌或地質條件相似的
70、地段,如有遺漏的特殊巖土工點應督促地質人員在現場進行補充調查和勘探。(二)濕陷性黃土沿線濕陷性黃土主要分布于哈密至柳樹泉一帶。1、黃土地段勘察監理重點1)檢查黃土的分布范圍、地貌類型、土層厚度、時代、成因、地層結構、土質特征是否查明。2)檢查黃土的濕陷性類型、濕陷等級,及濕陷性黃土場地的劃分和評價是否正確。3)是否查明黃土下伏地層的巖性、坡度、地下水情況。4)是否查明黃土地區陷穴、裂縫、滑坡、錯落、崩塌、泥石流、人為坑洞的分布、規模、發育情況、穩定性和發展趨勢。5)是否查明飽和黃土、黃土層與其他地層的界面附近地下水或軟塑層的發育情況,及對鐵路工程穩定性的影響。6)檢查原狀土樣的取樣設備、方法和
71、取土質量,試驗項目、試驗方法和結果。7)檢查試驗結果的計算、濕陷類型和濕陷等級的計算與評價。8)是否查明黃土地區不良地質與鐵路工程的關系,有無惡化或復活的可能性。9)檢查開挖試坑的安全制度、措施與執行情況。2、核查黃土濕陷類型和濕陷等級判定的依據是否充分,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合理。3、對高橋、重點隧道、與線路關系密切的不良地質地段的勘探和取樣應現場核對,關鍵地層的鉆進和取樣應旁站監理,尤其應對原狀土樣的取樣設備、取樣過程與方法、取土質量進行旁站檢查。4、對試驗項目、試驗方法、試驗過程和結果進行檢查。5、檢查工點綜合資料是否齊全和規范,工程處理措施意見是否合理可行。(三)松軟土、軟土沿線沖積、湖積地
72、層中分布有軟土、松軟土,主要分布于紅旗村至柳樹泉、三葛莊至芨芨槽子間的土質平原區。1、軟土、松軟土地段勘察監理重點1) 檢查是否查明軟土、松軟土的分布規律、巖性特征、范圍、分類、埋藏深度及厚度、有機質含量、成因時代,與古河道、古牛軛湖、暗埋的塘、浜、河道、溝渠的關系;2)檢查地形及地貌特征、地層結構、地表硬殼和下伏硬底的巖性、硬底坡度是否查清;3)檢查軟土、松軟土的層位、層厚、類型、物理力學性質、化學和水理性質、固結狀態是否查明;4)檢查軟土、松軟土的勘探點數量、勘探取樣方法、取樣設備和質量、勘探取樣送樣過程、判定依據;5)檢查試驗項目、試驗過程、試驗方法和結果是否符合規范要求;6)檢查地下水
73、水位、水質等水文地質條件對軟土或松軟土性質的影響是否查明;7)檢查對軟土、松軟土工程性質及穩定性評價、設計參數、工程措施建議是否正確、合理;8)檢查勘探中對有害氣體的防護。2、監理人員應對重點工程和重要的勘探點進行現場核查,必要時旁站監理。3、檢查軟土、松軟土地段的地質說明、相關圖件、勘探、測試、試驗資料是否齊全規范。(四)鹽漬土沿線零星分布有鹽漬土,主要分布于煙墩至柳樹泉、鹽湖至三葛莊之間的土質平原區的地勢低洼處及河漫灘地帶。1、鹽漬土地段勘察監理重點1)檢查是否查明鹽漬土成因、類型、性質、范圍、發育程度、鹽分積聚特點及分布規律、分布范圍、地表鹽殼和地層的含鹽量、含鹽成分、類型和含鹽程度,土
74、質成分。2)是否查明鹽漬土地區的地形、地貌、植被種類及其覆蓋度。3)是否查明鹽漬土與地表水、地下水水位、水質的變化規律。4)是否查明當地氣象資料,水庫蓄水、灌溉和地下水開發利用等人為活動與鹽漬土的關系。5)檢查鹽漬土勘探取樣、試驗和分類是否正確。2、核查鹽漬土場地的評價,填料、基底處理及其他工程措施意見是否合理并符合規范要求。3、監理人員應在現場抽查、核對鹽漬土的地質條件,重要的勘探、取樣和試驗過程應旁站監理。4、檢查是否查明沿線水文地質特征、毛細水上升高度的一般規律,是否對排除地表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可能條件做出合理建議。5、對代表性設計的鹽漬土地段,應檢查以下情況是否查明:地層結構、各種鹽漬
75、土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分布;常年地下水最高水位(或凍前地下水最高水位)及年變化幅度和規律;地下水水質、地表水與地下水的補給關系,地下水流向;土層中毛細水強烈上升高度、最大凍結深度(或有害凍脹深度)和蒸發強烈影響深度。6、檢查鹽漬土地段勘探密度能否滿足初步設計要求。7、檢查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工程地質分段說明、工點資料相關圖件內容是否齊全規范,是否對鹽漬土地質條件、成因、特征、分布規律、發展趨勢和對鐵路工程的影響等做出詳細分析和闡述。(五)膨脹土(巖)沿線膨脹土(巖)主要為第三系泥巖,主要分布于哈密、吐魯番盆地西北緣。1、膨脹土(巖)地段勘察監理重點1)檢查膨脹土(巖)的巖性、分布范圍、成因、時代、
76、類型、厚度、地層結構、膨脹特性、風化程度、軟弱夾層、夾雜物、裂隙發育情況是否查明;2)檢查膨脹土(巖)地區地貌形態、不良地質的發育情況、地表水排泄和聚集情況、地下水水位及變幅、地表植被特征是否查明;3)檢查是否查明膨脹土(巖)地段的自然斜坡和人工邊坡的穩定狀況;4)檢查是否查明膨脹土(巖)的工程性質、膨脹土的膨脹潛勢級別、地質病害;5)檢查是否查明膨脹土和紅黏土下伏基巖的巖性、坡度、巖溶發育特征;6)檢查膨脹土(巖)場地工程性質評價的依據及結論。2、檢查是否查明膨脹土(巖)夾雜物、裂隙發育程度、組成形式及結構特征、軟弱夾層的層位、厚度、空間分布規律。3、檢查是否說明水文地質、氣象因素對膨脹土(
77、巖)的影響、影響深度和范圍等與實際是否相符。4、檢查是否收集了解當地建筑經驗、既有建筑物變形和破壞情況,人工邊坡高度、坡率以及防治病害的經驗。5、檢查勘探數量和深度、取樣數量、測試是否滿足初步設計的要求。6、監理人員應對重點工程與重要地質地段的勘探和取樣工作進行檢查,必要時應旁站監理。7、檢查工程地質說明、圖件內容是否齊全,場地分析與評價、地基的適宜性評價是否正確,提供的巖土參數是否合理,主要工程措施意見否切實可行。8、檢查勘探、測試、試驗資料是否齊全。七、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處理(一)一般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處理1、一般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標準:1)原始記錄、圖紙、表格等資料存在“差、錯、漏
78、、碰”等類型的錯誤,不影響整體勘察質量;2)勘探、測試方法不合理,操作過程不規范;3)計算與推導公式、數據選擇不當,計算中出現差錯;4)說明含糊不清或推論、評價錯誤,工程措施意見有缺陷,需修改或重新編寫工點地質資料。2、在工程地質勘察過程中監理人員發現質量問題或存在質量隱患時,應及時提出,并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勘察單位立即采取糾正措施。3、當出現一般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或質量隱患時,監理單位應立即向勘察單位發出書面通知或暫時停工指令。由勘察單位提出修補方案及方法,通過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后,勘察單位進行整改。(二)重大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處理1、重大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標準:1)勘察沒有按有關規范、規
79、程、規定和勘察技術要求進行,有重大缺陷和漏項,直接影響開放設計,必須進行大規模補充勘察工作;2)調查的定性、定量和各項計算數據不正確,精度達不到有關規范、規程、規定和勘察技術要求,存在嚴重的缺陷,影響全局者;3)遺漏重要的有價值的方案,或所推薦的方案有重大原則性錯誤,延誤設計,并引起大規模補充勘察工作;4)工點地質資料不足,必須重新進行工點地質勘察;5)勘探、測試有造假行為。2、工程地質勘察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后,勘察單位應立即向現場監理機構、建設單位報告,采取有效措施,并按如下程序進行處理:1)勘察單位盡快進行質量事故的調查,寫出調查報告;2)總監理工程師應參與質量事故調查和質量事故處理方案的
80、研究;3)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研究審定處理方案,報建設單位批準后,指令勘察單位實施處理;4)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結果進行嚴格檢查、鑒定和驗收,合格后填寫工程地質勘察質量事故處理報告,提交建設單位。3、當出現重大工程地質勘察質量問題或質量隱患時,監理單位應立即向勘察單位發出暫時停工指令。由勘察單位提出修補方案及方法,通過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后,由勘察單位提出復工申請,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復工令,勘察單位方可繼續進行工程地質勘察工作。八、工程地質勘察監理日志 監理日志應使用專門的筆記本及時記錄,主要內容應包括:1、時間、地點、氣候。2、勘察工作的內容(巡視、抽查及旁站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3、
81、勘察工作的質量狀況。4、向勘察單位發出的通知、口頭指令,勘察單位提出的問題及答復意見。5、上級指示、指令,相關單位的要求、申請、通知等。6、尚需解決的問題。 監理人員離開崗位時,應將監理日志交該項目監理機構登記歸檔。九、工程地質勘察監理月報1、現場監理機構按月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寫監理月報向建設單位報送。2、監理工程師應提交本專業當月監理小結,交總監理工程師匯總編寫監理月報。3、監理小結和監理月報的主要內容:1)勘察概況(1)勘察基本情況;(2)勘察單位人員及主要設備進場情況;(3)勘察總計劃、本月工作計劃、勘察技術要求(工程地質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4)分專業、分段(點)完成工作量和開工
82、以來累計完成工作量(重點工程單列)。2)質量控制(1)存在的質量問題;(2)質量問題的書面監理指令;(3)質量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3)監理機構及工作情況(1)現場監理機構設置;(2)工地監理例會開展情況;(3)監理工作匯總表(按旁站、巡視、檢(抽)查分段(點)編寫完成和累計完成工作量,列表匯總);(5)其他監理工作簡述。4)下月勘察計劃和質量保證措施(1)勘察工作計劃;(2)勘察技術要求;(3)質量保證措施。5)下月監理工作計劃、重點工程監理意見(1)監理工作計劃;(2)重點工程監理意見。6)存在問題和建議(1)存在的主要問題;(2)下階段工作建議。7)本期大事記十、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總結(
83、一)蘭新二線(新疆段)定測工程地質勘察監理工作結束后,監理部在總監理工程師主持下編制監理工作總結報告,報送建設單位。(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內容包括:1、工程概況2、工程地質勘察情況1)組織機構;2)工程地質勘察經過(工程地質勘察設備、人員配備和工期);3)工程地質勘察技術要求(工程地質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4)完成的勘察工作量。3、監理工作概況1)監理合同要求;2)監理機構、人員組成及職責;3)監理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4)監理工作程序與計劃;5)勘察工作計劃執行情況;6)勘察與監理工作大事記;7)勘察工作質量監控;8)勘察工作量及進度控制。4、勘察質量及工作量檢查意見1)勘察質量檢查意見;2)勘察工作量檢查結果。5、監理工作建議1)階段勘察工作建議;2)階段勘察監理工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