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寶塔區災后重建項目勝利水庫溢洪道除險加固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1 土石方明挖工程監理實施細則一、 總則 (1)本細則依據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2、SL4794水工建筑物巖石基礎開挖工程施工技術規范3、SL5293水利水電施工測量規范4、SDJ24988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一)5、SL3892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七)碾壓式土石壩和漿砌石壩工程6、SDJ27588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等有關工程規程、規范編制。 (2)本細則適用于主體工程項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體工程項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參照執行。 二、開工許可證申請程序 (1)監理機構應督促
2、承建單位在施工放樣28d以前,完成施工測量控制網設計和建立,并將下列成果資料報監理部批準。 1)控制網布置圖及測量技術設計書 2)控制網測量平差計算成果。 3)施工控制網加密測量技術設計書,技術總結及成果表。 (2)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在施工放樣前21d,根據設計文件要求及施工條件,完成放樣測量措施計劃,并報送監理部批準。 措施計劃應包括下述內容: 1)開挖場區周圍平面和高程控制點設置、校測、編號及平面圖。 2)計算放樣數據。 3)放樣方法及其點位精度估算。 4)放樣程序、技術措施及要求。 5)數據記錄及資料整理制度。 6)測量專業人員設置,設備配置及其檢驗和校正情況。 7)質量控制與驗收措
3、施。 (3)明挖單位工程開工前28d,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根據設計文件、有關施工規范、現場地形地質條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開挖工程施工措施計劃編制,并報監理部批準。 施工措施計劃內容應包括: 1)工程概況。 2)開挖施工布置圖。 3)開挖(包括可能發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條件下開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業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參數。 5)邊坡和巖基保護措施。 6)出渣、棄渣措施,渣料利用計劃,土石方平衡計劃與料場堆置設計。 7)施工排水措施。 8)施工進度計劃。 9)施工設備、輔助設施及配置計劃。 10)勞動力及材料供應計劃。 11)現場生產性試驗計劃。 12)施工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
4、13)施工組織管理機構與質量控制措施。 14)其他必須報告情況。 (4)在任一開挖分項工程開工14d前,監理機構應要求承建單位進行開挖區地形的實測和開挖面的實地放樣,并將成果報監理部審核。 (5)上述報送文件連同審簽意見均一式四份,經承建單位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部審閱后限時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審簽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已審閱”及“修改后重新報送”四種。 (6)除非接到的審簽意見單,審簽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承建單位可即時向監理部申請開工許可證。 監理部將于接受承建單位申請后24h內開出相應工程項目的開工許可證或開工批復
5、文件。 (7)如果承建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部報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若承建單位在期限內未收到監理部的審簽意見單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經審閱。 (8)除非已得到監理工程師批準,否則在開挖完成、報經檢查合格、并完成相應部位地形測量和地質測繪后,方可進行下序作業與施工。 (9)承建單位用于施工實施的測量放樣、爆破參數及其他中間或試驗成果均必須在引用或應用前得到監理工程師的批準或認證。 三、施工過程監理 (1)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按報經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和施工技術規范按章作業、文明施工、加強質量和技術管理,做好原始資料的記錄、整理和工程總結
6、工作。當發現作業效果不符合設計或施工技術規程、規范要求時,應及時修訂施工措施計劃或調整爆破設計,報送監理部批準后執行。 (2)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隨施工作業進展做好施工測量工作,施工測量工作應包括下述內容: 1)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控制網點進行測量放樣,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測放、檢查開挖斷面及控制開挖面高程。 2)測繪或搜集開挖前后的地形、斷面資料,如原始地面、開挖施工場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縱、橫斷面圖與地形圖。 3)月報量收方測量。 4)提供工程各階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測量資料。5)按合同文件規定或監理工程師要求進行的其他測量工作。 (3)為確保放樣質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誤
7、和不應有的損失,必要時,監理部可要求承建單位在測量監理工程師直接監督下進行對照檢查與校測。但監理工程師所進行的任何對照檢查和校測,并不意味著可以減輕承建單位對保證放樣質量所應負的合同責任。 (4)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堅持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方針,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管理。施工過程中,堅持三員(施工員、調度員、質檢員)到位和三級自檢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對出現的質量或安全事故,要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 (5)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某些部位如必須采用上、下層同時開挖方法作業,或按合同必須利用的開挖料,應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術措施,并于事先報經監理部批準。 (6)施工過程中發現工程地質、
8、水文地質條件變化或其他實際條件與設計條件不符時,承建單位應及時將有關資料報送監理部,由監理部核轉設計單位,供變更或修改設計參考。 (7)當發生邊坡滑塌,或觀測資料表明邊坡處于危險狀態時,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態范圍的擴大和延伸。記錄事故或事態的發生、發展過程和處理經過,并及時報送監理部。會同設計、地質、監理工程師查明原因,及時提出處理措施報監理部批準后執行。 (8)當施工進度拖延時,監理工程師有權按合同文件規定,要求承建單位采取趕工行動,即增加設備、人員、材料等資源投入或調整施工措施計劃,并重新報監理部批準后執行。 (9)施工過程中,承建單
9、位若不按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實施;或違反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爆破安全規程和勞動保護條例施工或不按規定的路線、場區出渣、棄渣、進行有用料堆存;或出現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等情況;或因棄渣不當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當排污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其他違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況。監理工程師應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合同責任,均由承建單位承擔。 (10)基礎和岸坡開挖完成后,承建單位應及時完成施工區域完工測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規定,按監理部(處)指示,給地質編錄、現場測試等工作創造工作環境。 (11)在整個施工期間,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按
10、照合同文件規定,做好安全監測和施工原始記錄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的5日前,向監理部報送當月的施工資料。 報送施工資料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計劃,應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響的措施)。 2)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勞動力、施工設備和主要材料消耗量。 3)鉆孔爆破參數、效果與工序循環記錄。機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產效率。施工中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及其處理措施和過程。單元工程質量檢驗記錄與統計。施工作業違章、違規情況。安全監測資料及分析成果。其他必須報告的情況。必須時,要求承建單位按承建合同文件規定和監理部(處)指示,報送每周施工記錄。 四
11、、施工質量控制 (1) 除非合同或設計文件另有規定,否則開口輪廓位置和開挖斷面的放樣應滿足下列精度要求: 1)覆蓋層放樣,平面位置點位誤差不大于200mm,高程點位誤差不大于200mm。 2)巖基放樣,平面位置點位誤差不大于100mm,高程點位誤差不大于100mm。 3)收方斷面,中心樁縱、橫向誤差不大于10cm。相應于比例尺為150011000情況下,圖上點誤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7mm。 4)竣工斷面,中心樁縱、橫向誤差不大于5cm。相應于比例尺為1200情況下,圖上點誤差平面不大于0.75mm、高程不大于0.5mm。 (2)對開挖完成的巖基建基面和坡面應進行清理和整修,并
12、達到下述要求: 1)巖面無松動巖塊、小塊懸掛體及爆破影響裂隙。 2)建基面及坡面的風化、破碎、軟弱夾層和其他有害巖脈按設計要求進行了處理。 3)開挖坡面穩定,無松動巖塊且不陡于設計邊坡。 4)巖面輪廓無反坡,陡坎頂部應削成鈍角或圓滑狀。 (3)對于在外界環境作用下極易風化、軟化和凍裂的軟弱基巖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暫時未能施工覆蓋時,應按設計文件和合同技術規范要求進行保護處理。 (4)邊坡開挖完成后,應及時進行保護。對于高邊坡或巖體可能失穩的邊坡還應按合同或設計文件規定進行邊坡穩定監測,以便及時判斷邊坡的穩定情況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5)開挖渣料應堆放在規定的存、棄料場,嚴禁將有用渣料與廢棄渣
13、料混雜,并保證以后能方便地將有用渣料取出加以利用。 (6)除非另行報經監理部(處)批準,否則應在上一工序完成并報經監理工程師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的質量檢驗均應在承建單位的三級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但不能減輕承建單位應承擔的任何合同責任。 五、工程驗收 基礎驗收時,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資料: (1)基礎竣工地形圖,圖上應標明建筑物實際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塊線和重要的基礎埋件位置。 (2)與施工詳圖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礎竣工縱、橫剖面圖。在開挖中有變化的部位,應增測剖面圖。 (3)基礎竣工地質報告及主要工程照片。 (4)基礎施工測量技術報告,應包括:建筑
14、物實測坐標、高程與設計坐標、高程比較表等有關資料的說明。 (5)基礎竣工報告,主要反映與施工質量有關的開挖爆破、基礎處理及其質量評價。 (6)開挖施工報告,主要包括施工過程,施工技術,工程變更,施工違規、違約情況,工期、質量、合同支付情況等。 (7)開挖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包括修改圖,修改通知和設計變更文件或此類圖紙、文件的文圖號。 (8)施工原始記錄資料應整編成冊。 (9)其他必須準備或報送的材料與資料。 六、支付計量 (1)所有為合同工程所進行的開挖料,均歸業主所有。為便于按不同的開挖分類單價計量結算,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根據合同文件和有關的規程規范對開挖料進行土方、石方、有用料、無用料
15、和巖石開挖工程等級分類。 (2)在土方或無用料開挖作業前,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對開挖區域的原地形進行復測。石方或有用料開挖作業前,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對開挖區域完成土方或無用料剝離開挖后出露地形進行測量。 如采用混合開挖方式,則在每層開挖完后,實測土方與石方,或有用料與無用料的分界面。 上述測量成果均應在下序開挖進行以前報送監理部(處)確認。 (3)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否則場地清理(包括原有設施拆除,植被、廢渣清理,表土開挖、運輸和堆放,樹木砍伐和樹根挖除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應開挖單價和其他相關項目報價中,不再單獨進行支付計量。 (4)在施工期間直至工程通過合同項目竣工驗收,如果沿開
16、挖邊坡發生滑坡或塌方,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對堆渣進行清理和對邊坡進行處理。如果產生這類滑坡或塌方,不是由于承建單位采用不合理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經監理地質工程師確認和監理部(處)審核,可予以計量支付。2 原材料檢驗監理實施細則一、總則、 本細則專為水利水電混凝土工程的原材料質量檢驗而制定。細則制定的依據為: (1)建設方與承建單位簽訂的合同中有關的技術性條款。 (2)本工程的設計文件、設計圖紙、技術要求、設計變更。 (3)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17592)。 (4)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292)。 (5)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392)
17、。 (6)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301391)。 (7)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91)。 (8)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JGJ2786)。 本細則與上述規定有矛盾之處,以上述依據為準。 二、承建單位檢測實驗室的設置與檢測試驗 (1)監理單位應檢查承建單位檢測實驗室是否具備與所承建的工程相適應,并滿足合同文件和技術規范、規程、標準要求的檢測手段和資質。它可以是承建單位自身的試驗室,也可以是承建單位委托并報監理部認可的具有相應工程檢測手段和資質的專業機構。承建單位要配備有較豐富工程實踐經驗的專業檢測工程師。 (2)所有檢測人員均需通過培訓和考核上崗,同時具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
18、證。 (3)監理單位應監督承建單位在接到承建合同項目開工通知后42天內,將其檢測實驗室建立與設置規劃一式四份報送審批,其內容應包括:檢測試驗室設置計劃、資質文件、檢測試驗人員情況、儀器設備情況、各類試驗表格、實驗室工作規程和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4)承建單位主要檢測任務包括:進場原材料的檢驗、施工準備階段的試驗、施工過程中的檢測試驗、檢測資料記錄和整理,以及配合和協助監理工程師進行對照檢測、試驗和抽檢工作,并盡可能為監理工程師的檢測工作提供方便。 三、水泥檢驗 (1)用于本工程的水泥,其品種、標號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2)不同品種、編號水泥進場后,須有出廠合格證或質保書,承建單位應在有監
19、理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抽檢。 (3)承建單位須將其出廠合格證或質保書以及有關試驗資料報送監理部,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4)水泥常規試驗項目包括安定性、強度、凝結時間,當工程對水泥有特殊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增加試驗項目。 (5)技術要求。 1)安定性(按GB134689進行)用沸煮法檢驗必須合格。 2)強度:(按GB17785進行)各標號水泥的各齡期強度不得低于附表中數值。 3)凝結時間:(按GB134689進行)普通硅酸鹽水泥初凝時間不得早于45min,終凝時間不得遲于10h。 (6)檢驗規則。 1)取樣規則。 散裝水泥:對同一水泥廠生產的同期出廠的同品種、同標號的水泥,以一次進
20、場的同一出廠編號的水泥為一批,且一批總重量不超過500t,隨機從不少于三個車罐中抽取等量水泥,經混拌均勻后稱取不少于12kg。 袋裝水泥:對同一水泥廠生產的,同期出廠的,同品種、同標號的水泥,以一次進場的同一出廠編號為一批,且一批總重量不超過100t,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亦可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樣品,總數不得少于12kg。 2)檢驗結果。水泥安定性、凝結時間不合格,水泥為廢品。強度不合格,水泥為不合格品。對廢品或不合格品水泥,應堅決杜絕使用。 四、砂檢驗 (1)每批砂進場以后,承建單位應在有監理人員在場的情況下組織抽檢。 (2)承建單位應在取樣試驗后,將有關試驗資料報送監理部,經審
21、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 (3)砂的有關試驗項目包括細度模數、含泥量、顆粒級配。當對砂有特殊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增加試驗項目。 (4)技術要求。 1)砂的細度模數必須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粗砂:f=3.73.1 中砂:f=3.02.3 細砂:f=2.21.6 2)砂中含泥量。 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含泥量應3.0。 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含泥量應5.0。 3)砂的顆粒級配。砂按0.63mm篩孔的累計篩余量分成三個級配,配制混凝土宜優先選用區砂。即0.63mm篩的累計篩余量為4170 (5)檢驗規則。 1)取樣規則。 在正常情況下,以400m3或600t為一批,不足上述規定數量者也以一
22、批計。 砂的取樣,一般是在料堆上取,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時先將取樣部位表層鏟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試樣8份組成一組樣品。 對不合設計要求,或不合格的砂應杜絕使用。 五、石子 (1)每批石子進場以后,承建單位應在取樣試驗后,將有關試驗資料報送監理部,經審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 (2)石子的有關試驗項目包括含泥量、針片狀含量、篩分析,當有特殊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增加試驗項目。 (3)技術要求。 1)含泥量。 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含泥量1.0。 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含泥量2.0。 2)針片狀含量。 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含泥量15。 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針片狀含量
23、25。 (4)檢驗規則。石子的檢驗規則和方法等同于砂。 六、鋼筋檢驗 (1)每批鋼筋進場后,承建單位應在有監理人員在場的情況下組織抽檢。 (2)承建單位應在取樣試驗后,將有關試驗資料報送監理部,經審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 (3)鋼筋有關試驗項目包括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冷彎。當對鋼筋有特殊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增加試驗項目。 (4)技術要求。鋼筋的技術要求見國家相關規范和標準。 (5)檢驗規則。1)取樣規則。 鋼筋一般以同一牌號、同一爐號、同一規格、同一交貨狀態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從每批中任選四根鋼筋距端頭大于500mm處切取拉伸試樣兩個,彎曲試樣兩個。 2)檢驗結果。
24、拉伸和彎曲試驗中若有一項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再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不合格項目的復驗,復檢結果如還有不合格,則該批為不合格品。對不符合設計要求或不合格的鋼筋應杜絕使用。 七、焊接鋼筋檢驗 (1)鋼筋焊接的種類以及工藝須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2)鋼筋焊接接頭的常規試驗為:拉伸試驗、彎曲試驗。 (3)檢驗規則。 1)取樣。 鋼筋閃光對焊接頭:由同一班內、同一焊工、同一焊接參數完成的200個同類性接頭為一批。一周內連續焊接累計不足200個接頭亦作為一批。每批從成品中切取三個拉伸試件,三個彎曲試件。 鋼筋電渣壓力焊接頭:在一般構筑物中從同鋼筋級別、同鋼筋直徑的同類型接頭300個為一批。從每批成
25、品中切取三個拉伸試件。 鋼筋電弧焊接頭:以同鋼筋級別、同接頭型式的同類型接頭300個為一批。每批成品中切取三個拉伸試件。 2)檢驗結果。 鋼筋閃光對焊接頭:三個試件的抗拉強度均不得低于該級別鋼筋的規定強度值。至少有兩個試件斷于焊縫之外,并呈塑性斷裂。 當檢驗結果有一個試件的抗拉強度值低于規定指標,或有兩個試件在焊縫或熱影響區(離焊縫長度按0.75d計算)脆斷應取雙倍樣復驗。復檢后,如還有一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低于規定指標,或有三個試件呈脆性斷裂,該批接頭為不合格品。 試件彎至90時,接頭外側不得出現寬度大于0.15mm的橫向裂紋。如有兩個試件未達到要求,雙倍取樣復檢。復檢后如還有三個試件不合格,該
26、批接頭為不合格品。 鋼筋電渣壓力焊接頭:三個試件的拉伸試驗結果均不得低于該鋼筋規定的強度值,如有一個試件達不到,雙倍取樣復檢。復檢結果如還有一個試件不合格,該批接頭為不合格品。 鋼筋電弧焊接頭:結果評定與閃光對焊接頭拉伸試驗結果評定相同。當檢驗結果有一個試件的抗拉強度值低于規定指標,或有兩個試件脆斷,雙倍取樣復檢,復檢后,如還有一個試件抗拉強度低于指標,或三個試件呈脆斷,該批接頭為不合格品。 3 混凝土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一、總則 (1)本細則依據業主單位與工程承建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簡稱“合同”或“合同文件”)和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以及其他有關工程施工技術規程規范
27、編制。 (2)本細則適用于水工洞室、廠房、大壩、面板、趾板、溢洪道以及其他主體工程與非主體工程構筑物等所有常態(常規)混凝土工程項目。 二、開工許可證的申請程序 (1)監理機構應督促工程承建單位在現場施工放樣施測前21d,完成放樣施測報告編制并報送監理部批準。內容應包括: 1)工程簡況及施測范圍。 2)施工放樣技術說明書(應包括施測方案、測量方法、施測要求、計算方法和操作規程)。 3)觀測儀器、設備的配置。 4)測量專業人員的配置。 (2)在混凝土工程開工28d以前,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按設計要求,完成擬使用的各種標號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并向監理部提供一式三份至少包括7d、14d、28d或要求
28、的長齡期的試驗成果或試驗推算資料,報監理部審核。 試驗中所用的所有材料來源應符合合同要求且應與實際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監理部或由監理部授權檢測監理處批準。 (3)在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試驗的3d前,由承建單位(或其試驗室)書面通知檢測監理處,以便必要時檢測監理工程師能從材料取樣開始對試驗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和認證。 (4)混凝土工程開工28d前,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根據合同技術規范、設計文件(包括施工圖紙、設計通知、技術要求)及施工規程規范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結合施工水平向監理部報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計劃。 主要內容應包括:1)工程概況,包括:申報開工部位、設計工程量、澆筑平剖面
29、圖,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澆筑布置與工序流程圖。 2)澆筑程序,包括:澆筑作業工序、分縫、分段、分層、分塊和止水安裝詳圖,有觀測儀器埋設要求的還應包括觀測儀器埋設詳圖。 3)澆筑進度,包括:澆筑工程量、進度安排、循環作業時間及分月澆筑強度。 4)原材料品質,包括:砂石骨料、水泥、止水材料、鋼材、摻合料與外加劑。 5)混凝土生產,包括:級配、配合比、坍落度、澆筑中的允許間歇時間、拌和時間及外加劑品種與摻量摻和料品種與摻量。 6)施工作業方法,包括:設縫、縫面處理、模板、鋼筋、預埋件安裝、止水設施、混凝土運輸、入倉、平倉、振搗手段、拆模、構件保護與混凝土養護。有觀測儀器埋設要求的還應包括該儀埋作業和保護
30、內容。 7)施工設備配置與勞動力組織。 8)質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9)合同支付計劃。 對于有溫控、防裂、抗沖耐磨、預縮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澆筑,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根據設計文件和合同技術規范有關規定進行專門設計、試驗和研究,并將這部分內容作為專項列入施工措施計劃。 (5)特殊部位(如基礎填塘、洞、槽、鍵等)的混凝土施工及溫控措施,或采用鋼纖維混凝土、抗沖耐磨混凝土、低熱微膨脹混凝土等特種混凝土施工,或必須在特別的不利自然條件下進行混凝土澆筑作業,或采用摻粉煤灰、摻硅粉等混凝土,或監理部(處)認為應該特別報告的情況下,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在該項混凝土施工作業的21d前,制定專項施工措施計劃報送
31、監理部批準。 (6)當承建單位采用特種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別的澆筑工序、或監理部(處)認為必要時,可要求承建單位進一步遞交模板(模具)及其安裝、支撐詳圖或進一步的詳細設計和說明資料。 (7)混凝土工程澆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鋼筋、水泥、砂石骨料、止水材料、外加劑及摻和料)均應有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或使用說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規范技術規定進行抽樣檢驗。止水材料還應提供樣品。所有這些資料和樣品必須于施工作業開始14d前報送監理部(處)檢查認可。 (8)上述報送文件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四份,經承建單位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后遞交,監理部審閱后限時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審
32、簽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已審閱”、及“修改后重新報送”四種。 (9)除非承建單位接到的批復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承建單位可即時向監理部申請開工許可證,監理部將于接受承建單位申請后的24h內開出相應工程項目的開工許可證或開工批復文件。 (10)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所進行的任何對照、檢查、檢驗和批準,并不意味著可以減輕承建單位所應負的合同責任。 (11)如果承建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部報送開工申請所必須的材料樣品、文件和資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承建單位承擔全部合同責任。 若承建單位在限期內未收到監理部(處)應退回的審簽意見單或批復文件,可視為經報已審閱處置
33、。 三、施工過程監理 (1)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按照報經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按章作業、文明施工。同時加強質量和技術管理,做好作業過程中資料的記錄、收集與整理,并定期向監理部(處)報送。 需根據試驗或試驗性作業成果決定施工實施,或必須調整、修訂施工作業程序、方法與進度計劃,或必須調整混凝土原材料與配合比等,屬于對施工措施計劃的實質性變更,均應事先報經監理部(處)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 (2)混凝土工程首倉開倉5d以前,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對澆筑倉面邊線及模板安裝實地放線成果進行復核,并將放樣成果報監理部(處)審核。為了確保放樣質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誤和不應有的損失,必要時,監理部(處)可要求承建單
34、位在監理工程師直接監督下進行對照檢查。 (3)混凝土開倉澆筑前,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對各工序質量進行自檢,并在“三檢”合格基礎上填報“工程施工質量終檢合格證”。 檢查內容包括: 1)基礎面、層面或縫面處理。 2)鋼筋布設。 3)模板安裝。 4)止水安裝及伸縮縫處理。 5)灌漿、排水等系統布設、觀測儀器、設備及預埋件安裝。 6)混凝土生產與澆筑準備。 7)其他必須檢查檢測的項目。 承建單位自檢合格后,在開倉前312h通知監理部工程師現場監理對上述內容進行檢查確認,并在認證合格后辦理單元工程開倉簽證手續。 檢查標準參照SDJ24988水利水電基礎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工程承建合同技術
35、規范和設計技術要求執行。 (4)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按合同、施工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等級評定標準規定的數量和方法對拌和混凝土和各種原材料進行取樣檢測。 每一規定時段(通常為每月),承建單位或其試驗室應一式兩份向監理部檢測監理處提交書面試驗報告。 內容應包括: 1)所用的各種材料及其試驗數據的詳細描述。 2)試驗方法、程序及試驗儀器設備情況。 3)試驗過程和結果的詳細陳述。 4)結論意見。 (5)金屬止水片的焊接、金屬止水片與塑料止水片的黏鉚接等作業,必須將試焊、試接樣品送請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方可實施焊、接作業。 (6)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變施工縫時,必須在澆筑程序詳圖中表明,并報監
36、理部(處)批準。 (7)重要部位混凝土澆筑過程中,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有技術人員、質檢人員以及調度 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技術指導、質量檢查和作業調度。 (8)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嚴格按批準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對于運送或澆筑不合格混凝土入倉的,監理工程師應按承建合同文件規定拒絕入倉或指令返工處理。 (9)回填預留孔混凝土或砂漿之前,必須事先報送作業措施并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后方可實施。 (10)預制構件應具備所有必須的標志、標記及證明書。構件安裝校正、完成焊接作業后,必須在報經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開出開倉簽證后,方可澆灌接頭混凝土。 (11)施工期間,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按月向監理部(
37、處)報送詳細的施工記錄或原始施工記錄復制件。內容包括: 1)每一預制構件、塊體混凝土數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種、質量、混凝土標號及配合比。 2)各構件、塊體的實際澆筑順序、起迄時間、養護及表面保護時間、方式、模板、鋼筋及止水設施、儀埋件、預埋件等的情況。 3)澆筑地點的氣溫,各種原材料的溫度,混凝土的出機口與入倉溫度,各部位模板拆除的日期和時間。 4)混凝土試件的試驗結果及其分析。 5)混凝土裂縫的部位、長度、寬度、條數、發現的日期及發展情況。 6)施工中發生的質量、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措施。 7)按合同文件或監理部(處)規定必須報告的其他事項。 (12)對于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
38、位立即查明其范圍、數量,填報質量事故報告單,分析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措施,及時向監理部(處)報告,經監理部(處)批準后,方可進行處理。 對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應在拆模后24h內修復、修補完畢。修復、修補措施應報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進行,修復、修補過程中,均須有詳細的記錄。 (13)為了確保施工質量,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按照有關施工規范和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對發生的違規作業行為,監理工程師可發出違規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頓。 四、施工質量控制 (1)運至工地用于主體工程的水泥,應有產品出廠日期,廠家的品質試驗報告,監理機構應督促承建單位試驗室按規定進行復檢,必要時還應進行化學分析。
39、試驗檢查項目包括: 1)水泥標號。 2)凝結時間。 3)安定性。 必要時還應增加: 4)稠度。 5)細度。 6)比重。 7)水化熱。 8)化學成分分析。 袋裝水泥儲運時間超過3個月、散裝水泥超過6個月,使用前應重新檢驗。 (2)外加劑應有產品出廠日期、廠家出廠合格證、產品質量檢驗結果及使用說明,否則應按SD10883水工混凝土外加劑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檢驗。當貯存時間超過產品有效存放期,或對其質量有懷疑時,承建單位必須進行質量檢驗鑒定。 (3)混凝土的坍落度應符合合同技術規范和設計文件的規定,若技術規范和設計文件未明確,則應當根據結構部位的性質、含筋率、混凝土運輸、澆筑方法和氣候條件等決定,并盡可
40、能采用小的坍落度。 (4)因設計或施工要求,必須在混凝土中摻用減水、緩凝、引氣等外加劑及其他膠凝材料和摻和料時,其摻量及材料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和技術規范的規定,并經過試驗確定后報監理部(處)批準。 (5)泄洪面和邊墻迎水面的模板應能保證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滑,避免有可能導致氣蝕的錯臺及局部凹凸。 (6)模板安裝前應檢查模板質量(平面尺寸、清潔破損等),安裝時必須按混凝土結構物的施工詳圖測量放樣,確保模板的剛度和支撐牢固,重要結構部位應多設控制點,以利檢查校正。澆筑過程中,如發現模板變形走樣應立即采取糾正措施,直到停止混凝土澆筑。 (7)用于主體工程的鋼筋應有出廠證明書或試驗報告單。使用前應作拉力、
41、冷彎試驗,需要焊接的鋼筋應作焊接工藝試驗。鋼號不明的鋼筋,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不得用于承重結構的重要部位。 (8)鋼筋的調直和清除表面污銹應符合下列要求: 1)鋼筋的表面應潔凈,使用前應將表面的油漬、漆污、銹皮、鱗銹等清除干凈。 2)鋼筋應平直、無局部彎折和表面裂紋,鋼筋中心線同直線的偏差不應超過其長度的1,成盤的鋼筋或彎曲的鋼筋均應矯正調直后才允許使用。 3)鋼筋在調直機上調直后,其表面傷痕使鋼筋截面積減少不得大于5。 4)如用冷拉法調直鋼筋,其矯直冷拉率不得大于1(級鋼筋不得大于2)。 (9)以另一種鋼號或直徑的鋼筋代替設計文件規定的鋼筋時,必須征得設計單位的書面同意,并應遵守以下規定
42、: 1)以另一種鋼號或種類的鋼筋代替設計文件規定的鋼號或種類的鋼筋時,應將兩者的計算強度進行換算,并對鋼筋截面積作相應的改變。 2)以同種鋼號鋼筋等強度代換時,直徑變更范圍不宜超過4mm,變更后的鋼筋總截面積不得小于設計截面積的98或超過其103。 3)鋼筋等級的變換不能超過一級,也不宜采用改變鋼筋根數的方法來減少鋼筋截面積,必要時應對構件的裂縫和變形進行校核。 4)以較粗的鋼筋代替較細的鋼筋,必要時應校核代替后構件的握裹力。 (10)在加工廠中,鋼筋的接頭應盡量采用閃光對頭接焊。現場作業或不能進行閃光對焊時,宜采用電弧焊(搭接焊、幫條焊、熔槽焊等)。焊接前,應將施焊范圍內的浮銹、漆污、油漬等
43、清除干凈。直徑小于25mm的鋼筋可采用綁扎接頭,但軸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構件和承受振動荷載的構件,均應采用焊接接頭。鋼筋接頭的布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規范有關規定。 (11)為保證電弧焊接質量,在開始施焊前,或每次改變鋼筋的類別、焊條牌號以及調換焊工之前,特別是在可能干擾焊接操作的不利環境下現場施焊時,應預先用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焊接操作條件、參數,制作兩個抗拉試件并經抗拉試驗合格后,才允許正式施焊。 (12)為了保證混凝土保護層的必要厚度、應在鋼筋與模板之間設置強度不低于構件設計強度的埋設有鐵絲的混凝土墊塊,并與鋼筋扎緊。墊塊應互相錯開,分散布置。各排鋼筋之間,應用短鋼筋支撐,以保證鋼筋布設位置
44、準確。 (13)在混凝土澆筑施工中,應安排值班人員經常檢查鋼筋架立位置,如發現變動應及時矯正,嚴禁為未經申報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方便澆筑擅自移動或割除鋼筋。 (14)伸縮縫止水材料的型式、結構尺寸、材料的品種規格和物理力學指標,均應符合設計要求。其原材料的品種、生產批號、質量等均應記錄備查。采用代用品時,須經過試驗論證并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15)金屬止水片表面應光滑并有光澤,其浮皮、銹污、油漆、油漬均應清除干凈,如有砂眼、釘孔,應予焊補。金屬止水片宜用機械加工成型,成型的金屬止水片,在運輸、安裝中應避免扭曲變形。 (16)塑料止水片,接頭不允許現場燒焊,應采用粘接方法,施工前應作現場
45、試驗報監理確認。塑料止水與金屬止水片聯接,采用搭接螺栓和膠黏接緊固。接頭搭接長度滿足規范要求。 (17)金屬止水片的接頭數量應按實際需要盡可能少,焊接材料應符合設計和合同技術規范的規定,焊接形式應采用雙面搭接焊;搭接長度須符合設計和技術規范的規定,或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焊接作業必須先將試焊樣品經過試驗證明符合設計和技術規范要求后方可施焊。 (18)澆筑混凝土時,應防止止水片產生變形、變位或遭到破壞。止水片周圍的混凝土必須特別注意振搗密實。 已安裝的暴露時間較長的周邊縫止水片必須及時用鋼或木保護罩保護。 (19)成品嵌縫填料應抽樣檢驗其主要技術指標。同嵌縫填料接觸的混凝土表面必須平整、密實、潔
46、凈、干燥,嵌縫填料施工完畢后應及時保護。 (20)混凝土的運輸應遵照以下原則: 1)混凝土運輸設備應根據施工條件選用。運輸過程中,應避免發生分離、漏漿、嚴重泌水或過多降低坍落度,應設防雨棚、陽棚罩,避免使混凝土水分大量蒸發或摻入大量水分。 2)運輸不同標號的混凝土時,應在運輸設備上設置明顯的標志,以免混倉錯標。 3)運輸過程中,應盡量縮短運輸時間或減少轉運次數。因故停歇過久,混凝土產生初凝時,應作廢料處理。在任何情況下,嚴禁中途加水后運入倉內。 4)不論采用何種運輸設備,當混凝土入倉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時應采取緩降措施。 (21)在傾斜面澆筑混凝土時,應從低處開始澆筑,并使澆筑面保持水平。倉內
47、的泌水應及時清除,嚴禁在模板上開孔趕水,以免帶走灰漿。嚴禁在流水中澆筑混凝土,已澆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前不得受水流的沖刷。 (22)混凝土澆筑應保持連續性。如因故中止且超過允許間歇時間,則應按施工縫處理。若能重塑者且經監理工程師認定,仍可繼續澆筑混凝土。 (23)卸入倉內的混凝土應隨卸隨平,不得堆積。倉內若有粗骨料堆積時,應均勻地散鋪于砂漿較多處,或未經振搗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漿覆蓋,以免造成內部蜂窩。 (24)混凝土施工縫的處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已澆好的混凝土,在強度未達到2.5MPa前,不得進行上一層混凝土澆筑的準備工作。 2)混凝土表面應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凈,排除積水,鋪設23c
48、m厚水泥砂漿或鋪一層富漿混凝土后,方可澆筑新混凝土。 (25)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應得到監理部(處)的同意。除非設計文件另有規定,否則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承重的側面模板,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2.5MPa以上,并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損壞時才能拆除。 2)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承重模板,至少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以上,對于跨度較大的構件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00,才能拆除。 (26)混凝土澆筑完畢后,當硬化到灑水而不致表面損壞時,就應采取灑水等養護措施。混凝土表面經常保持濕潤狀態直到養護期滿。在炎熱或干燥氣候條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應采用蒸發養護和或用覆蓋物進行遮蓋養護,避免太陽曝曬。
49、 五、其他 (1)每單元混凝土工程施工結束后,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建單位及時填報混凝土單元工程質量檢查評定表,并給予確認,作為評定相應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等級的基礎。 (2)本細則未列之其他施工技術要求、原材料品質和質量檢驗標準,按合同技術規范、有關施工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執行。 (3)工程質量檢驗和單元工程開工(倉)簽證按土建工程質量檢驗和開工(倉)簽證監理工作規程有關要求執行。 (4)混凝土生產原材料質量檢驗認證按土建工程建筑材料質量控制監理工作規程執行。 (5)已按設計要求完成,報經監理工程師質量檢驗合格,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計量支付。合同支付計量與量測,按合同文件規定和
50、土建工程合同支付管理監理工作規程有關要求執行。 4 漿砌石護坡護底工程監理實施細則一、總則(1)為有利于護坡護底工程的施工監理, 規范監理活動, 依據施工承建合同、 設計文件以及GB50203-200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程、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2)本細則適用于本工程護坡護底工程。(3)護坡護底工程施工監理應以施工過程現場控制為重點。工程質量應實行以單元工程和工序質量控制為基礎的標準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二、開工條件控制(1)開工條件控制按下列程序進行:1)向施工單位進行監理工作交底。2)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措施計劃。3)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4)組織設計交底。 5
51、)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審簽施工單位的施工控制網點施測成果。6)檢查施工條件。7)簽發開工許可證。 (2)明確監理例行程序。下發監理作業表格;明確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監理簽證的程序;明確監理辦公室與施工單位之間函件、文件、報表等公文手續;明確工程例會召開的地點、時間、會議議程等。 (3)督促施工單位根據設計文件、 施工合同及工地現場實際提交護坡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并應從施工設備、材料供應、施工方法、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保證措施、施工進度等方面檢查其是否滿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術和進度要求。施工措施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準備(包括材料供應、供電、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圖
52、)。 4)設備配置與勞動力組織。 5)質量保證措施。 6)組織管理機構。 7)進度計劃(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強度)。 (4)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施工單位應建立以項目經理、項目總工、質檢負責人、專職質檢員組成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配備質量檢驗和測量工程師,建立滿足工程質量檢測的現場試驗室或委托有相應資質、資格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建立班組自檢、專職質檢員復檢和質檢負責人終檢的“三檢”制,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編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并報送監理檢查認可。 (5)組織設計交底。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使施工單位明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 (6)移交測量控
53、制網點,審簽施工控制網點施測成果。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施工單位移交測量控制網點,督促施工單位布設施工控制網點,測繪坡面開挖前的地形圖,并對其成果進行審查和校驗。 (7)檢查施工條件。 1)施工設備進場查驗。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強度選用合適的施工設備,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組織進場,并向監理報送進場設備報驗單。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設備是否滿足施工工期、施工強度和施工質量的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批準的施工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經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批準,施工設備不得撤離施工現場。 2)施工準備檢查。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平整好施工場地,修筑施工臨建設施,建立起供電、供水系統,滿足正常生產的需要
54、。 3)原材料檢驗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審批。工程開工前7d,施工單位應對擬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塊石、施工用水,進行隨機抽樣檢驗 (必要時應有監理人員參加)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試驗,并向監理報送原材料進場報驗單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水泥出廠檢驗報告(第一次還應檢查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施工單位的水泥、砂石料、塊石抽檢報告和檢測單位的資質、資格,必要時還應進行監理抽樣檢測。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批準的材料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8)簽發開工許可證。上述施工單位報送的報審材料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四份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總工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
55、,監理在7d內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審簽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修改后重新報送”3種。除非審簽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施工單位即可向監理報送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將在收到開工申請24h內簽發工程開工許可證。 (9)如果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報送開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施工單位承擔合同責任。施工單位在期限內未收到監理的審簽意見單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經審閱同意。三、施工過程控制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和合同技術規程規范按章作業,嚴格執行工序質量“三檢”制,上道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簽證,下一道工序嚴禁開工。監
56、理工程師還應對作業工序進行巡視、跟蹤、檢查和記錄,發現違反技術規程規范作業,可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子以制止。1. 土方削坡 (1)機械土方開挖驗收。在人工削坡前,為防止坡面超、欠挖,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對坡面機械開挖工序進行全過程的監控,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人工削坡。 (2)人工削坡控制。1)在測量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測量人員的測控下,在坡面上放樣樁和樣坡。削坡時,施工單位質檢人員應全過程監測,測量員則應對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參數進行及時檢查,防止坡面超、欠挖。2)當原坡面較低或坡面屬整修加固工程,原護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窩、吊坎、
57、滑挫及松動等,需少量填方時,應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雜物等,待監理工程師對基面驗收簽證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層(松土20cm)回填夯實。回填應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設計位置。3)削坡時,如發現流動粉細砂層,且地下水比較豐時,施工單位應做好記錄,即時報監理工程師核轉項目法人或設計單位,聯系進行局部換基處理。 4)削坡棄土一定要運到指定棄土場,嚴禁向江河中堆棄。5)對坡面上設置的腳槽、導濾層、排水溝等基槽,應在削坡時一次挖成。基槽開挖前應按設計要求放線,并報經監理工程師校驗。挖后經自檢合格,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3)質量檢查。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對工序質
58、量進行“三檢”,合格后填報工序質量檢驗合格證,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檢驗內容包括:坡面削整邊界控制點、線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開挖位置、高程、斷面尺寸;曲面、曲線的幾何尺寸與坡面平順情況等。檢測數量為:每個單元工程的每個檢測項目沿壩軸線方向每1020m應不少于一個點次。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的基槽、坡面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巡回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質檢負責人、質檢員、施工員加強現場質量管理,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監理人員應對前款檢驗內容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并督促其處理。2. 砂石墊層鋪設 (1)墊層基面驗收:在墊層鋪設前,墊層基面表層的腐植
59、土、草皮、雜物、垃圾等均應清除,基面應平整,并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夯實。上道工序削坡、開槽等的設計位置、高程、斷面尺寸應已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之前,不得進行墊層施工。 (2)墊層材料簽證。施工單位應對砂石墊層材料進行監理工程師見證五的檢測(每1000m3取樣1組),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應進行監理抽樣送檢。砂石的粒徑、級配應符合設計要求。墊層材料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墊層鋪設。墊層應按設計圖示的厚度、范圍和材料要求分層鋪設。墊層料鋪設應平整、密實、厚度均勻。當設計圖對墊層料沒有明示時,墊層料應按15cm厚,粒徑520mm的砂石鋪設。2)排水孔下的墊
60、層應嚴格按設計圖示要求分層鋪筑。當設計圖紙沒有明確要求時,施工單位應按反濾層設計,報監理工程師審簽后實施。 3)墊層鋪設前,應做好場地排水,設好樣樁,備足墊層料;應由坡底逐層向上鋪設,不得從高處順坡傾倒;已鋪筑好的墊層料應及時進行上層護坡施工,嚴禁人車通行。4)鋪設大面積坡面的砂石墊層時,應自下而上,分層鋪設,并隨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進行檢查簽證。 (4)質量檢查。 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對工序質量進行“三檢”,合格后填報工序質量檢驗合格證,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檢驗內容包括:鋪設墊層的位置、高程,鋪設方法、鋪設厚度(每20m2設一個測點)、施工中墊層保護情況等。墊層未經監理工
61、程師的簽證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墊層鋪設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巡回檢查,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監理人員對墊層厚度應隨時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并督促其處理。 3漿砌石護坡護底。 (1)基面驗收。在漿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墊層和墻類砌體的基槽面應已經過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否則,不得進行漿砌石砌筑施工。 (2)原材料質量控制。 1)塊石料:必須選用質地堅硬、不易風化、沒有裂縫且大致方正的巖石。石料抗水性、抗凍性、抗壓強度等均應符合合同技術要求的規定。用于砌體表面的石料必須有一個用作砌體表面的平整面。石料場選定后,施工單位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到石料場進行考察。各選定石料場的塊石均應進行進
62、場前的材質檢驗,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應進行見證取樣、見證送樣或進行監理抽檢。未經監理工程師審簽批準的塊石料不得進場使用。 2)水泥:所選水泥品種及其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每批進場水泥必須有產品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單。每批次進場水泥都必須取樣送檢,若同一批次進量較大時,每200t水泥應送檢一組,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應對水泥檢驗進行見證取樣、見證送樣或進行監理抽檢。每批進場水泥使用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報送進場水泥報驗單,待監理工程師審簽后,才能用于工程。3)水:必須滿足JGJ63混凝土拌和物用水標準的規定。 4)砂:應符合水工混凝土用砂的規定。 (3)砂漿質量控制。砂漿質量控制應符合本細則3.(2)
63、條3)款之規定。 (4)漿砌石砌筑。 1)砌筑前,應在坡面上設置縱向和橫向砌體坡面線,以保證砌體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設計要求。 2)漿砌塊石體必須采用鋪漿法砌筑。砌筑時,應先鋪砂漿后砌筑,石塊應分層臥砌,上、下錯縫,內外搭砌,砌立穩定。相鄰工作段的砌筑高差應不大于1.2m,每層應大體找平,分段位置應盡量設在沉降縫或伸縮縫處。3)在鋪砂漿之前,石料應灑水濕潤,使其表面充分吸水,但不得有殘留積水。砌體基礎的第一層石塊應將大面向下。砌體的第一層及其轉角、交叉與洞穴、孔口等處,均應選用較大的平整毛石。4)所有的石塊均放在新拌的砂漿上,砂漿縫必須飽滿、無縫隙,石縫間不得直接緊靠,不得先擺石塊后塞砂漿或
64、干填碎石,不允許采用外面側立石塊、中間填心的方法砌石。灰縫厚度一般為2035mm,較大的空隙應用碎石填塞,但不得在底座上或石塊的下面用高于砂漿層的小石塊支墊。 5)砌縫應做到飽滿,勾縫自然,無裂縫、脫皮現象,勻稱美觀,塊石形態突出,表面平整。砌體外露面濺染的砂漿應清除干凈。 6)砌體的結構尺寸、位置、外觀和表面平整度,必須符合設計規定。 7)砌體外露面應在砌筑后12h左右,安排專人及時灑水養護,養護時間14d,并經常保持外露面的濕潤。 (5)質量檢查。 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對各工序質量進行“三檢”,合格后填報工序質量檢驗合格證,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檢驗內容包括:砂漿配合比、強度及
65、拌制方法;面石用料、砌筑方法,砂漿飽滿度、勾縫質量、養護情況;砌體的結構尺寸、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坡面整體平順情況等。其中在每個漿砌石護坡單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質量檢測的數量為:沿堤軸線方向每1020m應不少于一個點次。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的漿砌石工程不得進行計量支付。 2)在砌石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巡回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質檢負責人、質檢員、施工員加強現場質量管理,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監理人員應對前款檢驗內容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并督促其處理。3)現場監理工程師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監理工程師復查簽證后,才可重新砌筑。對于返工整改通知下達后,施工單位不認真執行
66、的,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請示項目法人批準簽發停工整改令。 4. 施工進度當施工進度拖延時,監理工程師應按合同文件規定,要求施工單位調整施工進度計劃,采取趕工措施,增加設備、人員、材料等資源投入、確保工程按期完工。四、其他 (1)每一單元工程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對該單元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報監理工程師核定。 (2)已按設計要求完成,報經監理工程師質量檢驗合格,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計量支付。合同支付與計量量測,按合同文件規定和土建工程合同計量支付監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3)工程完工后,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合同規定和要求編制含工程竣工圖在內的工程驗收資料。工程驗收資料中應附有全部質量檢查文件及工程缺陷處理成果資料。 (4)本細則未列之其他施工技術要求、檢驗標準,按合同及有關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執行。 (5)本細則未列的施工測量、施工進度控制、合同項目驗收等內容,按有關監理實施細則的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