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公路工程竣 ( 交 ) 工驗收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公路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工作,根據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3 號)和關于貫徹執行公路工程竣 ( 交 ) 工驗收辦法有關事宜的通知(交公路發 2004446 號),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我省交通部門管理的境內新建、改建三級以上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活動,其它公路工程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公路工程應按本細則要求進行竣(交)工驗收活動,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條 公路工程驗收分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
2、兩個階段。 交工驗收是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準及設計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階段施工,是否滿足通車開放交通進入試運營的要求,并按附件五的規定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竣工驗收是綜合評價工程建設成果,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第五條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的依據是: (一)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批準的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變更設計文件; (三)經報備核準的招標文件; (四)經確認的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批示文件; (六)國家、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國家、省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 交工驗
3、收由項目法人負責。 竣工驗收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除交通部負責的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中 100 公里 以上的高速公路、獨立特大型橋梁和特長隧道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外,省交通廳負責由交通部、省發改委或省交通廳審批初步設計的國道、省道公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獨立大橋、長隧道和特殊性質公路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省交通廳公路局負責自身審批初步設計或一階段施工圖設計以及由交通廳委托的公路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設區市交通局負責除交通部、省交通廳以及省交通廳公路局負責以外的或省交通廳公路局委托的各等級公路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七條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工作應做到公正、真實和科學。 第二章 交工驗收 第八
4、條 公路工程交工驗收,按合同段獨立進行。交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已完成; (二)施工單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 (三)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的評定合格; (四)質量監督機構按河北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向項目法人出具檢測意見,并向相應交通主管部門上報檢測報告; (五)竣工文件已按 附件 三 規定的內容編制完成; (六)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已按附件二的內容要求基本完 成 本合同段的工作總結。 第九條 公路工程施工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驗收條件后,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由施工單位向項目法人提出申請(格式見附件一),項
5、目法人應及時組織對該合同段的交工驗收。 第十條 交工驗收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一)檢查合同執行情況; (二)檢查施工自檢報告是否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評定,施工資料是否符合附件三有關規定,施工總結是否按附件二的要求完成 ; (三)檢查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評定是否符合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評定要求,監理資料是否真實、齊全并 按附件三的要求 整理編制,監理工作報告是否符合 附件二的內容 要求; (四)檢查工程實體,審查有關資料,包括主要產品質量的抽(檢)測報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數量是否與批準的設計文件相符,是否與工程計量數量一致; (六)對合同是否全面執行、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出結論
6、,按附件四的格式簽署合同段交工證書; (七)按附件五規定的辦法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第十一條 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公路工程有關合同段的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參加交工驗收 , 交工驗收后即交付使用的工程,應及時組織協調運營、養護管理單位進行工程養護管理接收。 參加交工驗收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各合同段參建單位完成交工驗收工作的各項內容,總結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經驗,對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出結論;負責聯系并協調各合同段工程交工前的質量檢測工作;負責工程交付使用前的交接工作。 設計單位負責檢查交工驗收工程是否與設計相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監理單位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
7、匯總、整理,協助項目法人檢查施工合同執行情況,核對工程數量,科學公正地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施工單位負責提交竣工資料,完成交工驗收準備并配合交工驗收工作。 運營、養護管理單位對工程建設提出相應意見,對試運營期內需要完善的問題提出明確要求,做好工程項目、工程檔案的交接工作。 第十二條 交工驗收組織程序 (一)施工單位完成合同全部工程、自檢合格、匯總整理完竣工資料后,向項目法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審查過的交工申請,交工驗收申請應附施工總結報告。 (二)監理工程師根據所掌握的工程實際情況,對施工單位交工驗收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期不得超過 15 天)并簽署意見;監理工程師對交工驗收申請審查并通過后,將審查意
8、見及監理工作總結報告提交給項目法人。 (三)項目法人接到交工申請后,對交工驗收申請、監理工程師的審查意見結合平時所掌握的情況(必要時應進行現場查看或量測檢驗)進行核查,認為已基本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的,向項目質量監督部門(或經質量監督部門同意的質量檢測機構)提交交工質量檢測申請,經質量監督機構檢測完畢并出具檢測意見后,再根據檢測結果認為可以交工的,及時組織交工驗收。各合同段不能同時完工,可分別組織交工驗收。 (四)交工驗收后隨即交付使用的,應組織協調好運營、養護單位對工程的接養管理。 第十三條 項目法人組織監理單位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要求對各合同段的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高速公路、一、二級公
9、路國省主干線項目,監理單位必須根據獨立抽檢資料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其它項目當監理按規定的獨立抽檢資料不能滿足評定要求時,可以采用經監理確認的施工自檢資料。 項目法人根據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及平時掌握的情況,結合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質量檢測意見,對監理單位所做的工程質量評定進行審定。 第十四條 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采用所含各單位工程質量評分的加權平均值。即: 單位工程投資額:合同價或經核實的合同變更價。 合同段總投資額:各標段合同價總額或經核實的各標段變更合同價總額。 各合同段交工驗收結束后,由項目法人對整個工程項目進行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質量評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的加權平均值。即: 工程質量等級
10、評定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質量評分值大于等于 75 分的為合格,小于 75 分的為不合格。 第十五條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驗收合格后,項目法人應按附件四規定的要求,及時完成項目交工驗收報告,并向項目竣工驗收負責單位備案。由上級主管部門或交通廳審批初步設計的國道、省道公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獨立大橋、長隧道和特殊性質公路工程向省交通廳備案;省廳公路局審批初步設計或一階段施工圖設計的公路工程向省廳公路局備案;其他項目向設區市交通局備案。 同一項目擬分段建成投入運營的工程,經交通主管部門同意,可分段按附件四規定要求完成交工驗收報告,并分段備案。 項目法人在向項目竣工驗收負責單位報備交工驗收報告的同
11、時,將對各參建單位的初步評價和交工驗收報告抄送質量監督機構,質量監督機構根據平時監督檢查情況及交工階段的檢測情況,對各參建單位的初步評價進行初步審定,向竣工驗收負責單位提交公路工程交工質量檢測報告。 竣工驗收負責單位在 15 天內未對備案項目的交工驗收報告提出異議,項目法人可開放交通進入試運營期。試運營期不得超過 3 年。 第十六條 需要進行機電、綠化、房屋建筑、環保、檔案等單項驗收的項目,可安排在試運營階段進行。其中房建、機電、綠化工程由項目法人負責組織交工驗收;環保、檔案等單項驗收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問題,由項目法人組織施工單位限期完成。 第三章 竣工
12、驗收 第十八條 公路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通車試運營 2 年后; (二)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問題已處理完畢,并經項目法人驗收合格; (三)工程決算已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編制完成,并抄送造價管理部門;竣工決算已經審計,并經交通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認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附件三要求的內容完成; (五)對需進行檔案、環保等單項驗收的項目,已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六)各參建單位已按附件二的內容完成各自的工作總結報告; (七)質量監督機構已按河北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鑒定合格,形成公路工程質量鑒定報告,并完成質量監督報告。 第十九條 質量監督機構在收到項目法人的質量
13、鑒定申請后,應按照河北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的要求,在 45 天內完成工程質量鑒定工作,并向項目法人出具質量鑒定報告。 第二十條 公路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項目通車試運營 2 年后,項目法人自檢認為已基本完成竣工驗收準備工作,按河北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的要求,向質量監督部門提出質量鑒定申請; (二)質量監督部門收到申請后,按第十九條規定組織工程質量鑒定工作,向項目法人出具質量鑒定報告; (三)項目法人根據質量鑒定報告意見再次自檢,確定項目已完全滿足竣工驗收條件后,通過主管部門向竣工驗收負責單位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并按下列要求提交資料: 1 、交工驗收報告; 2 、交工驗收
14、遺留問題,質量缺陷,運營期間質量問題處理情況及驗收結果報告; 3 、項目執行情況報告; 4 、設計工作報告; 5 、施工總結報告 ( 含各合同段 ) ; 6 、監理工作報告 ( 含各合同段 ) ; 7 、質量監督報告; 8 、質量鑒定報告; 9 、工程項目建設依據、程序的有關批復文件明細表 ( 文件名稱、發文單位、發文時間、文號 ) ; 10 、檔案、環保、消防等單項驗收項目的驗收報告; 11 、土地使用證明明細表 ( 發證機關、征地數量、所在區域、發證時間 ) ; 12 、工程決算、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及交通主管部門、造價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的認定意見。 (四)竣工驗收負責單位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
15、之日起 30 日內,對申請人遞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應進行現場檢查,對于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及時退回申請并告知理由;對于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 3 個月內組織驗收,并在 20 日內完成; (五)對于交通部負責竣工驗收的項目,交通部要求竣工驗收申請及相關資料需經交通廳審查后方可上報的,項目法人應將上述材料報交通廳審查。 第二十一條 竣工驗收工作由竣工驗收負責單位組織,項目法人單位積極配合,其主要工作容是: (一)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 (二)聽取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工作報告,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較多時,竣工驗收負責單位可確定代表匯報; (三)聽取質量監督機
16、構的工作報告及工作質量鑒定報告; (四)檢查工程實體質量、審查有關資料; (五)按附件五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并確定工程質量等級; (六)按附件五對參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價; (七)按附件五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八)形成并通過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見附件五)。 第二十二條 竣工驗收委員會由竣工驗收負責單位、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造價管理機構等單位代表組成。 省交通廳負責竣工驗收的項目,竣工驗收委員會由省交通廳有關處室、省廳公路局、廳質監站、廳定額站、相關市交通局等單位代表組成;省廳公路局負責竣工驗收的項目,竣工驗收委員會由省廳公路局、廳質監站、廳定額站、項目所在市交通局、
17、項目質量監督部門等單位代表組成;各市交通局負責竣工驗收的項目,竣工驗收委員會由市交通局、項目質量監督部門、項目造價管理部門等單位代表組成。 大型項目及技術復雜工程應邀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參加驗收,根據工程實際情況,主持單位可組織專家組提前進入現場進行專業性質量檢查。國防公路應邀請軍隊代表參加并進入竣工驗收委員會。 項目法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接管養護等單位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第二十三條 參加竣工驗收各方的主要職責是: (一)竣工驗收負責單位負責竣工驗收工作的組織安排,推薦竣工驗收委員會名單,邀請有關方面技術專家; (二)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對工程實體質量及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按附件
18、五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對各參建單位綜合評價,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工程質量和建設項目等級,形成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三)項目法人負責提交項目執行報告及驗收工作所需資料,協助竣工驗收負責單位及竣工驗收委員會開展工作; (四)設計單位負責提交設計工作報告,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五)監理單位負責提交監理工作報告,提供工程監理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六)施工單位負責提交施工總結報告,提供各種施工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七)質量監督部門負責提交質量監督報告和工程質量鑒定報告及已審定的各參建單位初步評價表; (八)技術專家組按照有關規范、標準對工程進行技術性檢查,向竣工驗收
19、委員會提交檢查意見。 第二十四條 竣工驗收工作 程序 : (一)在竣工驗收前,項目法人協助竣工驗收負責單位成立竣工驗收工作組,做好竣工驗收所需的各項準備工作。竣工驗收負責單位或竣工驗收工作組向有關單位和專家發出參加竣工驗收會議通知或邀請函,組織召開竣工驗收會議; (二)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和專家組。由竣工驗收負責單位提出驗收委員會及專家組成員建議名單,并在驗收會議上通過; (三)聽取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工作總結報告; (四)聽取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報告及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五)驗收委員會及專家組依據附件五要求的內容對工程實體質量,竣工資料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可劃分為幾個專業
20、組 ( 路基路面、橋涵、交通安全設施、竣工資料、財務情況等 ) 進行,重點要檢查質量鑒定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專家組應根據工程特點,在全面檢查工程整體質量的同時,重點檢查具有代表性和關鍵性的施工質量情況,并對關鍵性技術資料進行檢查; 各專業組和專家組應根據檢查情況,形成檢查意見向竣工驗收委員會匯報; (六)竣工驗收委員會委員和專家組成員按附件五的要求采取無記名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 (七)竣工驗收工作組按附件五規定,匯總計算出竣工驗收委員會對工程質量評定得分。各委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占 40% ,各專家組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占 60% ; 未成立專家組的,各委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項目竣工驗收委員會
21、對工程質量的評定得分; (八)竣工驗收工作組按附件五要求,計算出項目竣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分; (九)根據竣工驗收質量評分以及項目建設過程中是否出現過質量事故并造成加固、補強后形成的歷史性缺陷等情況,經竣工驗收委員會綜合討論并最終確定工程質量等級; (十)竣工驗收委員按照附件要求,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確定項目綜合評價等級; (十一)竣工驗收委員會議定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十二)竣工驗收委員會按附件五規定的內容對參建單位的工作進行綜合評價。 第二十五條 竣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分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其中交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權值為 0.2 ,質量監督機構工程質量鑒定得分權值為 0.6 ,竣工驗收委
22、員會工程質量評定得分權值為 0.2 ,計算表格見附件五。 工程項目質量評定得分大于等于 90 分為優良,小于 90 分且大于等于 75 分為合格,小于 75 分為不合格。 第二十六條 竣工驗收委員會對參建單位綜合評價分好、中、差三個等級,得分大于等于 90 分且工程質量等級優良的為好,大于等于 75 分小于 90 分為中,小于 75 分為差。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綜合評分采取加權平均法計算,其中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權值為 0.7 ,參建單位工作評價得分權值為 0.3 (項目法人占 0.15 ,設計、施工、監理各占 0.05 )。 評定得分大于等于 90 分且工程質量等級優良的為優良,大
23、于等于 75 分為合格,小于 75 分為不合格。 各參建單位的綜合評價:竣工驗收委員會結合質量監督機構對各參建單位的綜合評價意見進行綜合評價。 第二十八條 竣工驗收負責單位對通過驗收的建設項目按附件五格式對項目法人簽發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通過竣工驗收的工程,由項目質量監督機構依據竣工驗收結論,按照附件六的格式對各參建單位簽發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項目法人及各參建單位、質量監督機構及人員違反本細則規定,或在驗收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公路工程竣 ( 交 ) 工驗收辦法(交通部 2004 年第 3 號令)第四章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 對于三、四
24、級公路、單獨立項的大修工程及總投資在 3000 萬元以下的二級公路工程項目,可將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合并進行。 第三十一條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建成后,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負責編制工程竣工文件、圖表、資料,并裝訂成冊,其編制費用分別由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承擔。 各合同段交工驗收工作所需費用由相應合同段的施工單位承擔。整個建設項目竣 ( 交 ) 工期間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所需費用由項目法人承擔。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由項目法人承擔。 第三十二條 對通過驗收的工程,由項目法人按照國家規定,分別向檔案管理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接管養護單位辦理有關檔案資料和資產移交手續。
25、 各參建單位按附件三整理編制兩套完整竣工文件,其中一套全部為原件,由項目法人保存;一套為復印件,由接管養護部門保存。二級以上公路應將完整的竣工文件制成電子版并保存。竣工文件應按有關檔案文件要求的保存時限予以保管。 第三十三條 各項目法人在工程招標時,應將本細則的有關內容列入合同專用條款。 第三十四條 本細則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交通廳在此之前發布的文件與此文件有沖突的,以此文件為準。 附件: 一、公路工程交工驗收申請 二、公路工程項目執行報告等 三、公路工程竣工檔案目錄 四、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報告 1、公路工程交工驗收質量評定表2、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各合同段工程
26、質量評定表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驗收證書五、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1、公路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專家)工程質量評分表2、公路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分表3、對項目參建單位工作綜合評價表4、公路工程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綜合評定表六、_項目參建單位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 附件一公路工程交工驗收申請表1工程項目名稱合同段主要工作內容:申請交工驗收內容:申請單位意見: 項目負責人: 單位章 年 月 日駐地監理核查意見: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總監理工程師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附施工單位自檢質量評定表、駐地監理抽檢質量評定表附件二公路工程項目執行報告一、概況1、建設依據2、建設規模及主要技
27、術指標3、工程進度4、項目投資及來源5、主要工程數量6、主要參建單位,包括設計、施工、監理、監督、檢測等單位一覽表二、建設管理情況(一)前期工作1、設計單位招標情況2、施工單位招標情況3、監理單位招標情況(二)征地拆遷情況(三)項目管理情況1、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及職能2、質量控制措施與效果3、進度管理情況4、工程造價控制情況(工程決算)5、其它情況三、交工驗收及相關問題1、各合同段交工驗收情況及主要存在問題2、缺陷責任期出現的質量問題及處理結果3、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情況4、試運營期間的管養情況四、科研和新技術應用情況五、對各參與單位的總體評價1、對設計單位的總體評價2、對施工單位的評價3、對監理單
28、位的評價六、對工程質量的總體評價七、項目管理體會公路工程設計工作報告一、概況1、任務來源及依據2、沿線自然地理概況3、主要技術指標的運用情況二、設計要點1、路線設計2、路基路面及防護工程設計3、橋梁、涵洞、通道設計4、隧道設計5、立體交叉工程設計6、環保、景觀等工程設計7、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設計8、房建等其它工程設計三、施工期間設計服務情況四、設計變更情況1、重大設計變更理由2、設計中存在問題的變更3、設計變更一覽表(與原設計工程量和造價比較)五、設計體會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一、質量監督概況二、建設程序的監督情況三、試驗室的認證情況四、監理人員的檢查情況五、施工過程中質量監督情況1、檢查項目及
29、結果2、存在問題的處理結果3、對各合同段工程質量的意見六、交工驗收前的工程質量檢測意見七、竣工驗收前的工程質量鑒定意見八、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評價九、建設單位管理情況的評價十、監督工作體會公路工程監理工作報告一、監理工作概況各合同段監理組織形式、管理結構、人員投入情況二、工程質量管理質量管理措施;施工過程中質量檢查情況匯總;質量問題和事故處理情況總結;工程質量評定情況三、計量支付、工程進度和合同管理情況四、設計變更情況五、交工驗收中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六、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評價七、監理工作體會公路工程施工總結報告一、工程概況合同段工程起止時間、主要工程內容二、機構組成主要
30、人員、設備投入情況、管理機構設置三、質量管理情況質量控制措施;施工中工程質量自檢情況及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情況;對完工質量的評價四、施工進度控制五、施工安全與文明施工情況六、環境保護與節約用地措施七、施工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情況八、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評價九、施工體會附件三公路工程竣工檔案目錄第一部分一、竣(交)工驗收文件1、竣工驗收文件;2、交工驗收文件;3、各參建單位總結報告。二、單項工程驗收文件1、機電工程驗收文件;2、房建工程驗收文件;3、環保工程驗收文件;4、檔案驗收文件。三、建設依據及上級有關指示1、項目建議書及批準文件;2、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準文件;3、行
31、洪評價及批準文件;4、地質災害評價及批準文件;5、地震評價及批準文件;6、安全評價及批準文件;7、水土保持批準文件;8、環境影響評價及批準文件;9、文物調查、保護等文件;10、初步設計文件及審批文件;11、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審批文件;12、施工許可批準文件;13、設計變更文件及批準文件(所有重大變更、較大變更);14、設計、施工過程中重大技術問題來往文件、會議紀要;15、上級單位有關指示。四、征地拆遷資料1、征地拆遷合同協議;2、征地批文;3、征用土地數量一覽表;4、占地圖及土地使用證;5、拆遷數量一覽表。五、工程管理文件1、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2、投標文件、評標報告;3、合同書、協議書;4
32、、技術文件及補充文件;5、建設單位往來文件;6、其它文件及資料。第二部分 決算和審計文件一、支付報表二、財務決算文件三、工程決算文件四、項目審計文件五、其他文件第三部分 監理資料一、監理管理文件二、工程質量控制文件1、質量控制措施、規定及往來文件;2、有關質量控制的措施、規定;按單位或分部工程及時間順序排列;3、有關質量控制的指令;分標段,按時間順序排列;4、交工證書及中間交工證書;分標段,按部位及時間順序排列;5、交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定資料;編制順序與工作順序相反,按標準工作順序為:a、路基壓實度按13km(一個分項工程)逐段評定(可僅評定路床的數據);b、路面各結構層壓實度評定;按13km(
33、一個分項工程)逐段評定;c、路面各結構層厚度評定;按13km(一個分項工程)逐段評定,瀝青面層分總厚和表面層進行;d、砼強度評定,按單位工程,一個單位工程的同一強度等級的試驗結果進行一次評定;e、砂漿強度評定,按單位工程,一個單位工程的同一強度等級的試驗結果進行一次評定;f、分項工程評定表、分部工程評定表、單位工程評定表、標段工程質量評定表。6、原材料試驗檢驗報告單、混合料組成設計審批資料;按品種、規格依發生時間為序排列。三、工程進度計劃管理文件1、業主對進度要求的有關文件,以時間為順序編排;2、對進度計劃的有關安排要求文件;3、關于進度計劃的有關指令。以上各項均以時間為順序編排。四、工程合同
34、管理文件有關合同管理的文件、指令,以時間為順序進行編排。五、其他文件與工程有關又不能歸入其它項目內的資料,可以按時間或種類編排在此,如:關于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安全的要求、環境保護的要求等等。六、其它資料監理日志,會議記錄、紀要,工程照片,音像資料監理機構及人員情況,各級監理人員的工作范圍、責任劃分、工作制度。第四部分 施工資料一、竣工圖表1、變更設計一覽表,按單位工程及時間為序編排,表中應包括原圖號、變更圖號、變更申請單位、批準單位和批準時間等;2、變更圖紙,按單位工程及時間為序編排;3、工程竣工圖,杜絕把施工設計圖直接復印變成竣工圖現象,竣工圖紙必須按設計圖修改,主要修改內容為:a、設計說
35、明改為施工說明,主要內容應包括主要施工方案、技術方案、施工組織管理情況、特殊問題處理、新材料、新工藝使用情況、開、完工日期、施工執行的規范、標準以及按設計要求施工情況等等;b、有變更設計的按變更設計施工情況繪制;c、每頁圖的說明要說明具體施工情況,有較大施工偏差的應在說明中說明;d、圖簽中應有監理人員簽認的圖欄。二、工程管理文件承包人為強化工程管理所制定的文件,主要為以下幾個方面:1、各項規章制度;2、人員機構建設及其框圖;3、有關管理規定(如果愿意并認為有必要公開給他人的);4、主要技術及管理人員、主要機械設備在場情況表。三、施工質量控制文件(一)工程質量文件;1、工程質量往來文件;a、業主
36、和監理下達的關于工程質量方面的文件,以時間順序進行編排;b、經監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c、經批準的關鍵工序施工方案。2、工程質量自檢報告及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a、路基壓實度按13km(一個分項工程)逐段評定(可僅評定路床的數據);b、路面各結構層壓實度評定;按13km(一個分項工程)逐段評定;c、路面各結構層厚度評定;按13km(一個分項工程)逐段評定,瀝青面層分總厚和表面層進行;d、砼強度評定,按單位工程,一個單位工程的同一強度等級的試驗結果進行一次評定;e、砂漿強度評定,按單位工程,一個單位工程的同一強度等級的試驗結果進行一次評定;f、分項工程評定表、分部工程評定表、單位工程評定表、標段
37、工程質量評定表。g、路面工程質量過程控制有關資料及圖表。3、安全質量事故及處理情況報告、補救后達到要求的認可證明文件;4、橋梁竣工驗收荷載試驗報告;5、橋梁基礎、梁的預制等強度、完整性檢驗資料;6、施工中遇到的非正常情況記錄、處理方案、施工工藝、質量檢測記錄及觀察記錄、對工程質量影響分析;7、交工驗收施工單位的試驗、檢驗、評定資料;8、缺陷責任期資料;a、缺陷責任期完成工程一覽表;b、施工、自檢、監理及業主檢查驗收記錄,按項目編排。(二)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文件;1、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a、上級有關部門、業主及監理的有關文件,以單位及時間順序編排;b、本單位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要求;c、本單位安
38、全生產總結。2、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文件;如果有,應將事故發生時間、位置、程度、調查單位及人員、原因分析、處理方案及結果等過程及文件編制清楚。3、文明施工的有關文件;a、上級有關部門、業主及監理的有關文件,以單位及時間順序編排;b、本單位對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要求;c、本單位文明施工總結;d、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環保內容。四、進度控制文件1、進度計劃(文件、圖表)、批準文件;2、進度執行情況(文件、圖表);3、有關進度的往來文件;五、計量支付文件1、對所有計量支付的要求文件,分部門及時間順序編排;2、對所有計量支付報表(已批復)按部位及時間時間順序編排,支付總額與合同價相吻合(包括變工內容)。六、合
39、同管理文件七、施工原始記錄1、施工日志;2、天氣、溫度及自然災害記錄;3、測量原始記錄;4、各工序施工原始記錄(未匯入施工質量控制文件的部分);5、會議記錄、紀要;6、施工照片、音像資料;7、其它原始記錄;8、交樁及復測記錄;9、圖紙會審記錄;10、技術交底記錄;11、總體開工報告。八、工程交接表1、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比較表;2、工程量清單、造價匯總表;3、工程總里程及斷鏈樁號一覽表;4、竣工路線中樁坐標表;5、水準點一覽表;6、每公里土石方一覽表;7、路基加固工程一覽表;8、軟土路基處理一覽表;9、路基邊溝、截水溝加固一覽表;10、其它排水工程一覽表;11、擋土墻及防護工程一覽表;12、路面工
40、程數量表;13、涵洞工程一覽表;14、通道工程一覽表;15、小橋工程一覽表;16、大中橋工程一覽表;17、隧道工程一覽表;18、交叉工程一覽表;19、泵站工程一覽表;20、安全設施一覽表;21、機電設施一覽表;22、收費設施一覽表;23、監控及通訊設備一覽表;24、環境保護工程一覽表;25、綠化工程一覽表;26、征用土地一覽表;27、管理設施、服務設施一覽表;28、房屋工程一覽表。第五部分 工程實體資料一、工程原材料1、原材料使用狀況表;原材料品種、規格、主要廠家或產地、用量及試驗檢驗次數。2、原材料試驗檢測報告;按品種、規格分類,并按試驗檢驗時間為序編排。3、混合料組成設計報告;砼、砂漿及路
41、面各結構層的組成設計,分類別按時間順序編排。二、工程資料對工程資料整理、存檔的思路為:施工、監理對應資料不分開,報驗、施工記錄、檢測記錄、試驗報告不分離,按照施工及報驗資料順序,由分項到分部,再到單位工程,進行積累羅列,工程結束,資料完成。1、工程劃分表;按標準附錄A的要求,對標段工程進行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劃分,表格形式。2、路基工程;3、排水工程;4、涵洞工程;5、小橋工程;6、通道工程;7、分離式立交工程;8、支擋防護工程;9、中橋工程;10、大橋工程;11、特大橋工程;12、互通立交工程;13、隧道工程;14、路面工程;15、交通安全設施工程;(1)防撞護欄;(2)標志;(3)標線;(
42、4)隔離柵;(5)防眩板;(6)隔音墻;16、機電工程;17、收費站棚工程;18、房屋建筑工程;19、服務管理及設施工程;第六部分 科研、新技術資料一、科研資料二、新技術應用資料(批準的所有科研、新技術資料均要整理歸檔)附件四(建設項目)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報告(交工驗收組織單位)年月日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報告一工程名稱二工程地點及主要控制點三建設依據四技術標準與主要指標五建設規模及性質六開工日期年 月 日交工日期年 月 日七批準概算八工程建設主要內容九實際征用土地數(畝)十建設項目工程質量交工驗收結論十一存在問題處理措施十二附件1、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一覽表;2、各合同段交工驗收證書;3、交工驗收組
43、名單;4、工程有關單位代表簽名表。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表項目名稱:合 同 段實 得 分備 注合同段1合同段2合同段n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驗收證書交工驗收時間: 第 號工程名稱:合同段名稱及編號: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本合同段主要工程量:本合同段價款原合同實際本合同段工期原合同實際對工程質量、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遺留問題、缺陷的處理意見及有關決定(內容較多時,可用附件)(施工單位的意見)施工單位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合同段監理單位對有關問題的意見)合同段監理單位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設計單位的意見)設計單位法
44、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項目法人的意見)項目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注:表中內容較多時,可用附件。)公路工程交工驗收組名單序號姓 名所 在 單 位職務或職稱簽 名公路工程交工驗收有關單位代表簽名表姓 名所 在 單 位職務或職稱簽 名項目法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附件五(建設項目)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竣工驗收組織單位)年月日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一工程名稱二工程地點及主要控制點三建設依據四技術標準與主要指標五建設規模及性質六開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 月 日七批準概算竣工決算八工程建設主要內容九主要材料實際消耗十實際征用土地數(畝)十一建設項
45、目工程質量鑒定結論十二對建設、設計、施工、建設單位的綜合評價十三建設項目管理綜合評價及等級十四有關問題的決定和建議附表:1、竣工驗收委員會名單2、竣工驗收代表名單3、工程交接單位代表簽名表竣工驗收委員會名單附表5-1姓 名所 在 單 位職務或職稱簽 名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 員竣工驗收代表名單附表5-2序號姓 名所 在 單 位職務或職稱簽 名工程交接單位代表簽名表附表5-3姓 名所 在 單 位職務或職稱簽 名主管部門監督單位項目法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接養單位公路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分表項目名稱:名稱實得分數權值加權得分備注交工驗收工程質量0.2質量監督機構工程質量鑒定0.6竣工驗收委員會
46、工程質量0.2合 計1.0加權平均分質量等級計算: 復核: 年 月 日竣工驗收委員會工程質量評分表項目名稱:序號項目評定內容分值實得分一主體工程質量路基邊線直順度、路基沉陷、虧坡、松石、涵洞及排水系統完善狀況,支擋工程外觀和穩定情況。路面平整度、裂縫、脫皮、石子外露、沉陷、車轍、橋頭(臺背)跳車現象,泛油、碾壓痕跡等。橋面平整度、欄桿扶手、燈柱、伸縮縫、混凝土外觀狀況。隧道滲漏、松石、排水、通風、照明以及襯砌外觀狀況。交通安全設施及交叉工程的外觀及使用效果等。70二沿線服務設施房屋及機電系統等功能和外觀;其他設施,如加油站、食宿服務等設施的使用效果及外觀。10三環境保護工程綠化工程、隔音消聲屏
47、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施工現場清理及還耕情況。與自然環境、景觀的協調情況。10四竣工圖表 內容齊全,書寫打印清晰、裝訂整齊,符合相關要求。10合計100注:1、缺二、三項時,應得分仍按100分計。例如:缺項目二時,實得分應除以0.9;項目二、三均缺時,實得分應除以0.8,依次類推。2、主體工程評定內容缺項時,其應得分仍按70分計。公路工程竣工驗收建設管理綜合評價表工程項目名稱: 項目法人:序號項目評定方法應得分實得分一基本建設程序應依法辦理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許可等批復情況,每缺一項扣2分10二執行法規1、 未按規定招標選擇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一個方面有問題扣2
48、分;2、 未按規定申請質量監督扣2分;3、 未落實質量與安全責任扣2分;4、 未按批準規模、標準組織建設扣2分;5、 其它方面未執行有關法規的,每一項扣2分10三履行合同拖欠應支付工程款時,每欠一個單位扣1分,其它方面,視情節輕重酌情扣分10四工程進度1、 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個月扣3分;2、 隨意提前工期扣5分10五投資控制1、 每超概算(或批準的調整概算)1扣1分;2、 每節省概算2%加1分(最多可加5分)10六安全生產1、 每發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2、 每發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1分10七廉政建設1、 措施不健全扣2分;2、 因不廉政被處分每人次扣5分,有被起訴的扣10分 10八工程質
49、量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乘以30,作本項得分30合 計100審定意見注:1、本表在竣工驗收時評分;2、每項的應得分扣完為止;3、本表一至七項由竣工委員會根據匯報和有關資料評價,取每個委員每項得分平均值,第八項按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乘以30計算。設計工作綜合評價表工程名稱: 設計單位: 序號項目評定方法應得分實得分一設計方案1、 總體方案是否經濟合理,存在不足扣2-10分;2、 不符合有關標準、規范,每處問題扣2-5分20二設計文件1、 未按編制辦法編制扣2-10分;2、 錯、漏嚴重的扣10分,一般扣2-5分;3、 設計造成質量事故,重大事故每起扣30分,一般事故每起扣2-10分;4、 設計變更造
50、成工程費用的變化,每增加合同價的1扣2分30三設計服務1、 未按合同協議派駐設計代表每缺1人或1人不稱職扣1-5分;2、 服務不及時扣2-5分20四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乘以30,作本項得分30合 計100審審定意見注:1、本表一、二、三項由項目法人、施工、監理單位在交工驗收時分別評價,不向被評價單位公開,取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評價得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提交竣工驗收委員會審定;2、第四項按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乘以30計算。公路工程監理工作綜合評價表工程名稱:監理段編號: 監理單位: 序號項目評定方法應得分實得分一人員機構1、 監理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扣1-5分;2、 監理人員未
51、按合同進場扣1-5分;3、 監理人員被清退每人次扣2分;4、 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責任不明確,或落實不到位扣3-5分;5、 試驗儀器、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未按合同要求配備扣1-3分10二質量控制1、 獨立抽檢頻率不到10扣5-10分,不到20扣1-5分;2、 工地巡查、重要工序旁站不足扣2-5分;3、 資料簽認不規范扣1-3分10三進度控制拖延工期每月扣1分5四投資控制根據計量支付工作情況酌情扣分5五監理資料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時扣1-5分5六廉政建設1、 措施不健全扣2分;2、 因不廉政被清退或處分每人次扣5分;3、 有被起訴的,每人次扣10分5七工程質量以下兩項得分之和作為該監理合同段工程
52、質量評分:1、 所監理的各施工合同段交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的平均值乘以30;2、 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乘以3060合 計100 初審意見問題折減系數審定意見注:本表一、二、三、四、五、六項由項目法人、施工單位在交工驗收時評價,不向被評價單位公開,取項目法人、施工單位評價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提交質量監督機構初步審定,作為竣工驗收委員會評價的依據。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綜合評價表工程名稱:合同段編號: 施工單位:序號項目評定方法應得分實得分一工期進度1、 每拖延一個月扣2分;2、 生產組織不均衡扣1分10二履行合同1、 項目經理、總工程師每更換1人次或1人不稱職扣2分;專業工程師每更換1人次扣1分;2、
53、 主要機械不足或性能不良扣1分;進場不及時或未經許可撤離,扣0.5分;3、 試驗室達不到要求扣2-5分;4、 有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勞務人員工資的,扣2-5分10三竣工文件1、 竣工圖與竣工工程不符每處扣1分;2、 施工原始記錄、自檢資料不齊全扣2-4分;3、 資料的真實可信度有問題扣2-4分5四安全生產每發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發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2分5五文明施工1、 規章制度不健全扣1-2分;2、 文明工地建設差扣2-3分;3、 破壞環境和亂占土地的,扣3-5分。5六廉政建設1、 措施不健全扣1分;2、 因不廉政被清退或處分每人次扣2分;3、 有被起訴的,每人次扣5分5七工程質量以下
54、兩項得分之和作為該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1、 該合同段交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的平均值乘以30;2、 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乘以3060合 計100初審意見問題折減系數審定意見注:本表一、二、三、四、五、六項由項目法人、監理單位在交工驗收時分別評價,不向被評價單位公開,取項目法人、監理單位評價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提交質量監督機構初步審定,作為竣工驗收委員會評價的依據。公路工程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綜合評定表項目名稱:名稱實得分數權值加權得分備注竣工驗收工程質量0.7項目建設管理綜合評價0.15項目設計工作綜合評價0.05項目監理工作綜合評價0.05項目施工管理綜合評價0.05合 計1.0加權平均分建設項目綜合評價等級計算: 復核: 年 月 日附件六 項目參建單位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工程名稱:單位名稱:承擔工程的內容:竣工驗收結論:項目質量監督機構或授權人(簽字) 蓋章(項目質量監督機構)年 月 日 注:1、項目參建單位包括項目法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2、竣工驗收完成時,項目質量監督機構分別對項目各參建單位填寫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3、竣工驗收結論根據“竣工驗收鑒定書”對各參建單位工作綜合評價結果填寫綜合評價評語(包括評分和評價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