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礦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礦建設工程項目的計劃、實施、監督和管理,明確管理職責,規范操作程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說建設工程是指列入公司年度維簡、大修、安全生產費用、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計劃的新建、改建、擴建、改造、大修理、維修工程及礦建、土建、安裝等工程。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各類建設工程,必須嚴格按如下程序進行管理:工程立項項目計劃項目招投標合同簽訂開工審批中間驗收工程變更、設計變更工程竣工驗收工程預決算技術檔案歸檔。第四條 責任劃分1、各項工程由礦長根據項目性質指定的分管領導負責,項目變更調整
2、必須經礦長批準。2、列入公司年度計劃的項目,由計劃科按照礦長或分管礦領導的意見和要求,負責項目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符合招投標條件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并組織相關部門編制、審核項目的預決算;工程實施部門負責業務范圍內的工程施工圖(方案)設計(或委托)、工程質量管理、工程進度管理、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資料管理、工程保修等管理工作。3、工程實施部門職責劃分:(1)基建科:負責土建(修、改、擴建)和修繕等配套工程管理;(2)后勤中心:負責本礦管網、鍋爐改造和部分土建零星維修工程的管理;(3)電力科:負責全礦范圍內電力線路改造、大修、維修等安裝工程管理;(4)機電科:負責全礦范圍內機械設備改
3、造、大修、維修等安裝工程管理;(5)四大件科:負責全礦范圍內的主提升、主通風、主壓風機房的設備改造、大修、維修等安裝工程管理;(6)自動化中心:負責全礦通訊線路、數字化信息系統工程的改造、維修等工程管理;(7)生產科:負責井巷工程的管理;(8)通風科:負責“一通三防”、瓦斯抽采等工程管理;(9)地測科:負責地質勘探測量工程管理;(10)總工辦:負責科研項目、技術改造工程管理;(11)其它部門:負責計劃內相應工程項目的管理。5、工程監督部門:由計劃科、企管科、財務科、法顧室、審計科、紀委(監察科)、總工辦、使用單位等部門組成,依據各單位業務,獨立行使監督職能,并根據各自職責,參與施工圖(方案)會
4、審、招標管理、合同簽訂、施工監督、工程巡檢、中間驗收、“三算”審查、竣工驗收、移交保修等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1)計劃科:負責工程立項管理、計劃管理、組織相關部門編制和審核預(決)算、開工審批、組織工程檢查、工程變更、隱蔽工程驗收、進度驗收、竣工驗收、工程總體協調并根據相關政策,負責組織招投標等工作:(2)財務科:根據工程資金渠道,按批準的工程進度月報表,做好工程進度款撥付,以及相關財務工作;(3)法顧室:負責施工方(包括投標單位)資質的審查,訂立建設工程合同及監督合同履行,并做好工程保修費監督使用等工作;(4)企管科、審計科、紀委(監察科):參與各項工程全方位、全過程監督檢查,
5、保證工程實施的規范化、程序化、合法化;(5)總工辦:組織工程項目總體方案設計的審查,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審核、收集、存檔等工作;(6)使用單位:參與工程項目施工方案的設計、施工過程中質量的檢查驗收、竣工驗收和移交接收等工作。第二章 工程立項第五條 各類項目應嚴格執行“先立項審批、后組織實施”的管理程序。第六條 根據礦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礦區發展的總體要求,各單位在每年9月底前必須做出下一年度的重點工程項目計劃,由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計劃科匯總,提交礦長辦公會研究確定下一年度的重點項目計劃,上報公司審批。第七條 根據公司批復下達的年度計劃,各分管領導組織相關業務科室,積極進行項目立項的前期準備工作,主
6、要包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兩個階段。第八條 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后,由礦總工程師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正式行文上報公司審批。第九條 根據公司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該項目的初步設計。在初步設計時應按照相關規定標準編制消防專篇,明確消防設施的配置、位置和數量。第十條 未列入公司年度計劃的項目,由計劃科匯總后提交礦長辦公會,確定是否上報增補計劃。第十一條 項目完成初步設計后,由總工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上報公司有關處室進行審批,作為項目實施的重要依據。第十二條 計劃項目實施前,項目實施部門到計劃科領取填報建設工程項目立項審批單,由分管領導和
7、礦長簽字批準后,作為立項依據,否則不得開工。第三章 計劃管理第十三條 完成立項審批的項目,要嚴格實行計劃管理,由計劃科組織項目實施部門,按照項目性質、資金渠道科學安排,并經分管領導、礦長批準后方可實施。杜絕邊計劃、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項目和先施工后報計劃的不規范行為,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第十四條 列入公司年度計劃的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1)項目初步設計;(2)單位工程完成方案審查結果和概算編制;(3)大修、改造工程完成方案會審結果和預算編制。第十五條 列入公司年度計劃的項目,計劃科要按照項目性質、緊要程度、圖紙(或方案)會審結果等情況,編制出完整的項目實施網絡圖,填寫工程月度計劃審
8、批表,并報分管領導、礦長簽字批準后,納入月度作業計劃進行考核。第十六條 列入公司年度計劃的所有項目,計劃科必須保證到年底時全部執行到位,否則按照每項1000元對計劃科進行考核。第四章 招投標管理第十七條 根據潞礦投字2006443號關于下發潞安集團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試行)的通知的要求,立項后的項目,凡達到招標條件的,必須按規定進行招投標。第十八條 立項后10日內,計劃科要將達到招標條件的項目,按項目實施次序,排出招標實施時間表。在時間安排上要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規定執行,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之日止,最短時間不得少于20日。第十九條 按照國家及公司、礦有關規定,所有招標項
9、目必須履行招標審批手續,沒有履行審批手續項目,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招標,否則按照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嚴格處理。第二十條 列入招標計劃的項目,計劃科必須按潞安礦業集團公司招標管理辦法規定程序填報潞安集團公司招標項目申報表,報集團公司招標辦、專項業務招標機構批準,同時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信息(公開招標的項目應在招標網上發布招標信息)、發放招標邀請函、制定評審標準、準備各類開標資料。招標文件必須經礦和公司相關監督部門會審通過后,方可向投標人發放。第二十一條 開標會議由計劃科和礦招標辦組織,并按照規定邀請公司監督部門和專業對口部門參加,礦相關監督部門要參與招標過程監督,并對技術談判、商務談判進行有效的
10、管理與監督。招標工作結束后,計劃科應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將招標所有資料上報公司招標辦備案。第二十二條 實施招標的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規范操作,嚴禁搞虛假招標、投標、串標,嚴禁將工程項目分拆招投標。第二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要對所有參加競標的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凡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投標單位,一律不得參加競標。第二十四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擬定不招標的,由計劃科填寫不適宜招標申請表,按照潞礦投字2006444號關于下發潞安礦業集團不適宜招標項目審批程序的規定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沒有審批手續的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招標。第二十五條 不按招標程序辦理而開始施工的項目,不予結算,監督部門
11、要及時將違規行為向礦領導匯報,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責任。第五章 合同審批第二十六條 簽訂合同必須依公司下達的計劃為依據。不得簽訂無計劃或超計劃合同。第二十七條 訂立合同時,已實施招標的,按中標通知書辦理;不實行招標的項目,必須持不招標項目審批表或相關會議紀要方可辦理。第二十八條 法律顧問室要嚴格按照*煤礦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第六章 開工審批及施工管理第二十九條 所有工程項目在簽訂合同前不得開工。第三十條 所有工程項目應嚴格執行開工審批制度,無開工證書者一律不準開工。1、施工準備工作完成后,持批準后施工圖(方案)、預算和簽訂的合同,辦理開工證書。開工證書實行統
12、一編號管理,辦理程序為:施工單位填報工程實施部門、計劃科審核分管領導批準礦長批準。2、對計劃內的緊急工程或工期要求極緊的項目,實行臨時開工報告制度。即:施工圖(或方案)已會審,現場已具備開工條件,而預算編審未完成的工程,由施工單位填寫臨時開工報告,經工程實施部門、計劃科審查,報分管領導、礦長批準后方可開工。但開工后5天內施工單位必須上報工程預算,并按規定補辦開工手續,否則,按無計劃工程處理。第三十一條 施工現場管理職責和義務:1、施工單位:(1)對建設工程的質量、進度負責,進行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建立責任明確的內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安全文明施工;(2)必須嚴格按照審定的施工圖或方案進行施工
13、,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減料,確保工程質量;(3)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工期組織施工,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網絡計劃或施工進度圖,確保按時竣工;(4)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施工圖或施工方案有差錯或與實際情況相矛盾的,應及時向工程實施部門、計劃科報告,并提出意見和建議;(5)嚴格控制工程的所有建材、構件和設備的質量,進場的建材、構件和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必須具有相應規格、型號和批次的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6)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建材及試塊的取樣和送檢制度,按規定的數量、部位、種類、批次在工程責任部門的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至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7)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自檢制度,
14、嚴格工序管理,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要通知計劃科、實施部門和監督部門,進行現場驗收簽字;(8)建立完善的經濟技術檔案管理體系,編制整理好工程技術資料,確保真實性、同步性、完整性。2、工程實施部門:(1)代表礦對所管轄的工程建設進行全面質量和進度監督,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和工期;(2)組織設計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或施工方案交底;(3)負責工程變更、設計變更、材料代用等文件的辦理及上報、批復等工作;(4)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合同規定,對建設工程進行質量、進度檢查及初評;(5)嚴格執行施工驗收規范和相關技術規定、管理辦法,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或超過合同規定
15、的標準;6)確保安全、有序進行,組織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驗收、進場建材及試塊取樣送檢的現場監督、工程技術資料等工作。第七章 施工中間驗收第三十二條 施工過程中,為確保項目進度和施工質量,由工程實施部門和計劃科組織,定期進行中間驗收。1、驗收內容:各部門根據相應職責,對所有在建的工程建設項目逐一檢查。(1)工程管理方面:資金來源、合同簽訂、開工手續、施工圖(方案)會審、施工準備(三通一平和人員、機械進場等)、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材料、機械設備等)、施工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組織、考核、獎懲、培訓等);(2)工程質量方面: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材質、工藝、操作、成品工程質量、養護等)、工程觀感檢查、質
16、量保證資料檢查(材料、構件、設備的合格證、試驗報告等)、分部分項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等;(3)工程進度方面:開竣工日期、施工組織及進度、實施網絡計劃或進度圖表等;(4)經濟技術資料方面:工程預算、工程變更、設計變更、材料代用、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大型土石方驗收記錄、砼及砂漿配合比通知單,建材及試塊實驗報告、設備儀表調試記錄等;(5)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施工現場平面布置、材料堆放、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措施)及實施執行情況,文明施工達標情況及考核。第三十三條 每次中間驗收結束后,要將檢查出的問題進行分類匯總,現場下達工程抽檢問題五定表,落實相關責任人,限期進行返工處理直至合格為止,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
17、整改后驗收,確保質量合格。第八章 工程變更、設計變更第三十四條 嚴格工程變更、設計變更、材料代用的管理;1、由施工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向項目實施部門提出工程變更、設計變更(需設計單位認可并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申請,所有變更一律執行“變更審批制度”,即:項目施工單位根據變更內容編制變更預算,連同工程變更、設計變更文件依次報項目實施部門、計劃科和分管領導審批,經礦長批準后執行。審批后的變更,施工單位要及時通知各監督部門。涉及到資金變化的變更,必須將變更資料及變更預算報計劃科審核,經分管領導、經營礦長、礦長批準后方可執行。2、嚴格控制材料代用,確需代用必須填寫材料代用申請表,注明材料名稱、規格、結構部位
18、、代用原因、代用數量等詳細情況,有施工圖的須設計部門批準,有施工方案的由基建科審批。對造成工程造價增加的材料變更,要附相應增減材料費的預算,經計劃科審批,并經相關礦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未經以上程序簽批的工程變更、設計變更、材料代用,一律不得納入決算;3、所有變更必須經分管領導和礦長批準后方可辦理變更手續。第九章 竣工驗收第三十五條 工程項目驗收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完成工程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交付使用規定的竣工條件;2、工藝設備、管線儀表安裝,經試驗檢驗達到設計和規定要求;3、質量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合同要求等規定;4、受監
19、項目必須經公司質量監督站核定為合格及以上標準;5、生活設施的要做到通水、通電、通路;6、所用的材料、構件和設備應具有產品質量出廠合格證明,技術標準規定的試驗報告等;7、具有完整的竣工技術資料和竣工圖;8、建(構)筑物內及其周圍的廢料、垃圾清理干凈;9、在建(構)筑物左下角設置永久性標志牌。第三十六條 工程項目達到竣工標準時,由項目實施部門向計劃科提交工程項目竣工報告和竣工驗收申請。1、計劃科組織項目實施部門、監督部門及施工單位首先對工程圖外部分或無施工圖工程進行工程量的測量驗收。驗收結果要填寫入工程量驗收表,參加部門和人員簽章。2、在接到竣工報告和驗收申請后,計劃科要組織相關部門在10日內對整
20、個工程項目進行竣工驗收,須公司或上級相關部門參加的,要按照規定邀請相關部門參加,維簡工程要辦理質量認證證書,所有驗收全部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時,方可辦理工程驗收證書。3、工程項目要做到隨竣隨驗,竣工一項驗收一項,確保工程量的準確性和移交使用的及時性。4、未盡事宜執行潞礦常煤企字2007101號關于下發*煤礦工程項目移交、驗收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三十七條 工程保修嚴格執行*煤礦工程保修費管理辦法,由工程實施部門負責。第十章 項目預(決)算管理第三十八條 所有項目必須實行預算、決算,沒有批準預算的項目一律不予決算。由施工單位根據會審后的施工方案(或施工圖),按照批準的施工設計,編制項目實施預算,經歸口
21、管理部門審核后,報計劃科審批。第三十九條 列入公司計劃的項目, 項目預算的編審要報集團公司投融資中心審批。預算要具有時效性和制約性,作為簽訂合同、施工及竣工決算的依據。第四十條 決算的編審程序。決算標準執行公司相關文件。1、由施工單位根據批準的預算、竣工圖或批準的施工方案、設計變更、隱蔽工程驗收、工程變更,材料代用、材差信息及市場調研的材料價格等,編制項目決算(后加和變更部分必須單獨在決算中列項編制),決算在竣工驗收后15日內必須編制完成。2、決算依次經工程項目實施部門審核、計劃科審批,審計、紀委(監察)、法顧確認后,報分管領導、經營礦長、礦長批準,方可進賬決算。維簡工程對集團公司決算,按計劃
22、科對投融資中心、財務科對財務處執行。第四十一條 工程項目預(決)算,編制深度及內容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項目預(決)算的名稱必須與計劃、設計時的名稱相一致,要有編制說明,以闡明執行定額、取費標準及施工單位資質等級、工程范圍及其它須說明的事項。2、預(決)算必須以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為計算單位編制,內容包括建筑部分和安裝部分。不得人為地將單位工程中的土建、水、暖、電、衛、通、閉路各單項分割編制;3、應編制材料找差明細表,以及材料用量及分析說明書,以正確確定定額含量與圖紙實需數量差異,合理確定工程項目造價;4、預(決)算中各分部分項的編制順序,應按照定額中規定的順序進行編制,做到格式標準和規范,
23、以便科學地確定工程項目各部位及分項的造價;5、有施工圖的,必須附有相應的工程量計算表,圖外工程必須有計劃部門、工程實施部門、監督部門、施工單位驗收簽章后的工程量報表;6、工程項目預算,應附會審后的施工圖或施工方案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決算應附竣工圖或批準的施工方案、工程變更、設計變更、材料代用、隱蔽工程驗收報表、有關材料采購發票、材差信息等資料;7、工程項目的預(決)必須按規定做到印章齊全,修改部位,修改人員要加蓋簽章。第四十二條 工程項目決算,必須堅持“隨竣隨決”的原則。年中竣工驗收的項目必須在一個月以內辦理決算手續;年底竣工驗收的,屬于設備修理的項目,在12月25日前辦理決算手續;屬于工程
24、建設的項目,在次年元月15日前辦理完決算手續。否則按遲決一天處罰100元的標準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第四十三條 推行預(決)算人員上崗證制度。第四十四條 竣工驗收后,施工單位攜帶計劃、開工、竣工、驗收、合同、發票等相關手續,到礦財務科辦理結算手續,報經營礦長、礦長批復后,辦理付款與質保金手續。第十一章 技術檔案管理第四十五條 各項建設工程必須按山西省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技術檔案標準的規定,健全工程技術檔案。第四十六條 各項更新、改造、維修工程及設備購置,要建立健全技術檔案。工程實施部門從項目開始就應督促檢查施工單位的各項技術資料,確保資料的真實性、同步性、完整性。第四十七條 項目完成后,由施工單位按檔案目錄順序,填寫技術資料移交目錄,一式兩份,交接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一份,并交給各自單位的檔案管理部門存檔保管。未辦理技術資料存檔手續的項目,財務科不予付款。第四十八條 存檔的技術資料要準確完整,簽章齊全,符合存檔要求。第十二章 附 則第四十九條 工程項目的管理、實施、監督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上述規定執行。凡有違反制度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部門負責人5002000元的經濟處罰,并進行紀律處分。構成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五十條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