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水北調東線一期邳州站工程劉集南閘技術管理細則1 總則1.0.1 為了對劉集南閘工程進行科學管理,正確運用,確保工程安全與完整,延長使用年限,充分發揮工程效益,不斷提高技術管理水平,根據江蘇省水閘技術管理辦法(2004年印發),并結合邳州站項目部后方單位江蘇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處編制的江都水利樞紐水閘精細化管理和本工程目前的實際情況修訂本細則。1.0.2 本工程管理機構名稱為江蘇省南水北調邳州站管理所,現場管理機構為江蘇省南水北調邳州站運行管理項目部。本細則由邳州站項目部在2016年3月修訂,適用于江蘇省南水北調邳州站管理所及運行管理項目部。1.0.3 本細則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控制運用、檢
2、查觀測、養護修理、安全工作、其它工作等內容。1.0.4 本工程的管理任務與職責: 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河道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令;2 根據控制運用原則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度指令,做好本工程的控制運用;3 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做好水文測報、防汛防旱及其它服務工作;4 定期對工程檢查觀測,并及時分析研究,隨時掌握工程狀態;5 對工程進行定期養護、適時修理,消除工程缺陷和隱患,確保工程安全與完整,延長工程使用年限;6 依法管理,做好水行政執法、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7 做好技術檔案歸檔與管理工作;8 發揮
3、工程綜合效益,因地制宜地利用技術、設備、水土資源等優勢,開展綜合經營工作,發揮水利經濟;9 結合工程管理業務需要,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不斷提高管理水平;10 加強職工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11 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水質監測與管理。1.0.5 本所應根據江蘇省水閘技術管理辦法,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和控制運用要求,對本細則及時修訂完善,報上級審批后實施。1.0.6 本所應組織職工認真學習本細則,熟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等情況,熟悉工程各部位結構,按照本細則的具體要求做好工程管理的各項工作,并不斷總結經驗,努力探索工程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本所應遵守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和
4、上級主管部門印發的下列規定,主要有:1 財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使用管理辦法;2 江蘇省省級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3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水利廳關于加強省級翻水費使用管理的通知;4 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辦法;5 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物資集中采購管理辦法;6 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7 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汛前檢查考核細則;8 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工程維修養護項目管理辦法;9 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工程管理考核辦法。本所應根據劉集南閘工程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規程,主要應包括:1 正副所長、技術人員、會計、閘門運行工等崗位責任制;2 水閘工程日常巡視檢查制
5、度;3 啟閉機操作規程;4 控制運用原則;5 工程缺陷管理制度;6 事故處理報告制度;7 閘門啟閉制度;8 閘門啟閉運行操作規程;9 閘門養護檢修規程;10 水閘監控操作規程;11 水閘監控機房管理制度;12 啟閉機養護維修制度;13 啟閉機養護檢修規程;14 電氣設備安全操作規程;15 汛期值班制度;16 汛期工作制度;17 冬季工作制度;18 運行值班與交接班制度;19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20 學習制度;21 例會制度;22 財務制度;23 物資和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4 安全生產和安全保衛制度;25 環境保護制度;26 獎懲制度;27 勞動考核制度;28 職工教育與培訓制度。1.0.7 本
6、所應建立工程大事記,對管理中發生的重大技術問題,應詳細記錄并歸入技術檔案。1.0.8 本所應全面推行水利工程規范化管理,根據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管理考核辦法和水閘工程管理考核標準的要求,開展考核工作。1.0.9 本所應積極推進水閘精細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設,提高現代化水平。1.0.10 本工程管理除應符合本細則外,尚應符合國家與行業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 工程概況2.0.1 劉集南閘,位于徐州市邳州市徐洪河上,工程于2011年11月開工建設,2012年6月建成。該工程共4孔,設計凈孔徑32m,采用4孔8m開敞式結構,4孔一聯設計。閘門門型為升臥門,采用滾輪支承鋼閘門,配備4臺2160kN卷揚式啟閉機
7、,設計流量為400m/s。2.0.2 工程主要作用是:1、在正常南水北調通水運行時,劉集南閘為常開狀態;2在徐洪河沿線農業灌溉及航運需要時,由地方水利部門協調,開啟劉集南閘,通過劉集地涵將房亭河的水引入徐洪河;3、當房北地區出現澇情時,關閉劉集南閘,通過劉集地涵將房北地區澇水排進泵站下游,抽排進房亭河。2.0.3 工程管理范圍及警戒區:除本工程建筑物、附屬設施及生產生活區外,閘上游至邳州泵站,閘下游100m。水域警戒區:上游至邳州泵站,下游100m。 3 控制運用3.1 一般規定3.1.1 本工程的控制運用按照江蘇水源公司宿遷分公司下達的調度指令執行,不得接受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的指令。3.1.
8、2 對江蘇水源公司宿遷分公司的調度指令應詳細記錄、認真復核。開閘前,應用擴音器警示,通知上下游警戒區內的船只駛離警戒區,指令執行完畢應立即向宿遷分公司報告。3.1.3 在保證工程安全運用、滿足調度指令要求的前提下,應采取適當的運行方式,兼顧河床沖淤、通航及改善水質等。3.1.4 水閘值班人員要了解工程的設計功能以及所在流域的作用,并能熟練操作各項設備,具有應急處置工程突發事件的能力。3.1.5 本所應根據工程現狀,每年修訂防洪預案和反事故預案,并報宿遷分公司批準。3.2 控制運用原則3.2.1 劉集南閘與邳州站、劉集地涵及劉集船閘等工程運用關系較為密切,其控制運用時應嚴格按照其啟閉順序執行。3
9、.2.2 劉集南閘的控制運用嚴格按設計標準執行。如遇特殊水情,工程需超標準運用時,必須經過原設計單位或相關部門的復核、驗算。必要時采取加固措施,并報江蘇水源公司宿遷分公司批準后執行。3.2.3 劉集南閘閘門的操作為動水啟閉,采用固定卷揚式QP系列啟閉機操作,上、下游水位差不大于0.5m。3.2.4 在南水北調通水運行時,開啟劉集南閘將徐洪河的水抽引進房亭河入駱馬湖;在徐洪河沿線農業灌溉及航運需要時,由地方水利部門協調,開啟劉集南閘,通過劉集地涵將房亭河的水引入徐洪河;當房北地區出現澇情時,關閉劉集南閘,通過劉集地涵將房北地區澇水排進泵站下游,抽排進房亭河。3.3 閘門操作運用3.3.1 閘門啟
10、閉前,應做好下列準備: 1 檢查上下游警戒區內有無停泊的船只。用擴音器通知上下游警戒區的船只,使警戒區內船只迅速撤離至安全水域;2 檢查上下游水面,重點是閘門門槽附近有無影響閘門啟閉的漂浮物或其它行水障礙,并予以清除,檢查下游攔河設施是否正常;3 觀測上下游水位,根據“劉集南閘始流時閘下安全水位流量關系曲線”查得始流時可泄放的安全流量,然后再根據“劉集南閘閘門高度水位流量關系曲線”確定閘門開高,并做好閘門調整前相關數據的記錄;4 檢查電源電壓是否正常。若遇電網停電,應立即聯系10kV線路維保單位迅速排除故障并聯系邳州供電公司送電;檢查啟閉設備、閘門、鋼絲繩、微機監控設備、儀表及潤滑系統三相電相
11、序是否正常,電壓是否在380V10范圍內,檢查正常后方可進行操作;5 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啟閉現場。3.3.2 閘門操作運用的基本要求1 過閘流量必須與下游水位相適應,使水躍發生在消力池內。初始開閘時仍應采取分次開啟辦法,以防對下游兩岸的沖刷。當只需小流量引水時,閘門可采取間隔開啟的方法,嚴禁單孔或極少數孔一次開啟到頂;2 過閘水流應平穩,避免發生集中水流、折沖水流、回流、漩渦等不良流態;3 在確保建筑物及岸坡安全的情況下,所有開啟的閘門應盡量保持在同一開啟高度;4 關閘或減少過閘流量時,應避免下游河道水位降落過快;5 應避免閘門開啟高度在發生振動的位置;3.3.3 閘門操作應遵守下列規定:1
12、閘門操作應由2名或2名以上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進行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遇大流量運行或特殊運行工況時管理所所長及技術人員應到場指揮;2 當大流量引水時,工作橋或工作便橋上應派專人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停機處理;3 閘門啟閉應盡量做到對稱均勻。開閘時,由中間向兩側依次對稱開啟;關閘時,由兩側向中間依次對稱關閉;4 閘門正在啟閉時,不得按反向按鈕,如需反向運行,應先按停止按鈕,然后才能反向運行;5 在啟閉過程中,如果發現閘門或啟閉機出現異?,F象,如閘門傾斜、震動,啟閉機聲音異常,電動機超負荷等,應立即停車檢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繼續啟閉,嚴強開強關;6 當閘門開啟接近最大開度或關閉接近底
13、板時,應特別注意觀察,防止限位開關失靈。遇有閘門關閉不嚴時,應查明原因進行處理。閘門嚴禁一次開啟過高,以免影響閘身安全;3.3.4 閘門操作程序:1 接到江蘇水源公司宿遷分公司閘門啟閉通知后,應立即做好閘門啟閉前的準備工作,并作好記錄;2 合閘送電,并用擴音器通知上、下游船只,直到所有船只退出警戒區;3 閘時應由中間向兩邊依次開啟,對稱運行,關閘時次序相反;4 自動控制開啟順序:首先在現場控制柜上將控制權限撥到“遠方”,然后進入上位機自動控制系統,在左側界面選擇欄目內點擊“劉集南閘運行監控圖”進入操作界面,然后點擊“開啟”或“關閉”進行控制,同時注意閘門開高,并與現場巡視人員確認實際情況;5
14、啟閉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啟閉機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響聲,注意觀察電壓、電流讀數及上下游河道水流情況;6 在閘門啟閉過程中,應注意閘門高度的變化,如果高度顯示值出現異常變化,應立即停止運行,現場復核實際開高,并通過手動方式啟閉閘門至預定位置;7 密切監視過負荷報警,發現異常及時停車檢查,查找原因進行處理;8 閘門啟閉結束后,應核對啟閉高度、孔數,觀察上下游流態及警戒區有無船只,切斷電源;填寫啟閉記錄,內容包括:啟閉依據、操作人員、操作時間、啟閉順序及歷時、水位、流量、流態、閘門開高、啟閉設備運行情況等詳細填寫在啟閉記錄上,妥善保存,并按規定向宿遷分公司匯報調度指令執行情況。3.4 防汛工作3.4.
15、1 每年汛前(5月1日前),應針對工程狀況和可能發生的水情,認真做好以下工作:1 進行汛前工程檢查觀測,做好設備保養工作;2 制定(修訂)各項汛期工作制度和汛期工作計劃,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3 根據工情、水情變化情況,制定(修訂)本工程防洪預案、反事故預案,并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演練。對可能發生的險情,擬定應急搶險方案; 4 對微機監控系統進行全面檢查調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穩定;5 檢查和補充機電設備備品備件、防汛搶險器材和物資;6 檢查通訊、照明、備用電源、起重、運輸等設備,確保完好;7 清除管理范圍內上下游河道的泄水障礙物,保證水流暢通;8 按批準的歲修、防汛急辦項目計劃,完成度汛應急
16、工程。3.4.2 汛期(5月1日9月30日),應做好以下工作:(1) 嚴格執行汛期工作制度,落實防汛值班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加強24小時防汛值班,確保通信暢通;(2) 加強水文觀測工作,密切注意水情變化,掌握水文、氣象信息,及時做好長江潮水的預測、預報工作;(3) 準確及時地執行處防辦的調度指令,充分發揮好工程效益;(4) 加強巡視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工程隱患(或設備故障)的初期變化,掌握工程動態。對影響工程安全度汛的隱患,一經發現,及時上報,并組織力量修復。閘門開啟后,值班人員應加強對工程重點部位(閘門、啟閉機械及上下游岸坡等)的檢查和流態觀察,防止閘門異常震動、岸坡坍塌、流態不正常等情況的發
17、生;(5) 加強水質觀察,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水質調節和生態改善工作;(6) 及時記錄工程在調度運用中發生的異常情況和設備存在的缺陷,以便制定下一年度的維修計劃。3.4.3汛后(9月30日以后),應做好以下工作:(1) 開展工程汛后檢查觀測,及時提交汛后檢查報告,并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完成建筑物垂直位移觀測項目;(2) 檢查核實機電設備備品備件、防汛搶險器材和物資消耗情況,編制物資補充計劃; (3) 根據工程在汛期調度運用中暴露出的問題和汛后檢查中發現的情況,編制下一年度工程維修養護計劃;(4) 按批準的維修養護項目,按期完成工程施工;(5) 及時進行防汛工作總結,制訂下一年度工作計劃。3.5冰
18、凍期間運用3.5.1 本所應在每年11月底前作好防凍、防冰凌的準備工作。3.5.2 冰凍期間應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的防凍措施,防止建筑物及閘門受冰壓力損壞和冰塊的撞擊。一般可采取在閘門及建筑物周圍鑿一米寬不凍槽,內放軟草、柴捆的防凍措施。閘門啟閉前,應采取措施,消除閘門周邊和運轉部位的凍結。3.5.2 封凍期間,應保持閘上水位平穩,以利上游形成冰蓋。 3.5.4 解凍期間一般不宜泄水,如必須泄水時,應將閘門提出水面或小開度泄水。 3.5.5 雨雪后,應及時清除建筑物表面和機械設備的積雪、積水,防止造成設備凍壞和操作人員滑倒受傷等意外。4檢查觀測4.1 一般規定4.1.1 水閘檢查觀測的主要任務應
19、包括如下內容:1 監視水情和水流形態、工程狀態變化,掌握其變化規律,為工程管理及工程調度提供科學依據;2 及時發現異?,F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3 驗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科研成果,為水利科學技術進步提供資料。4.1.2 檢查觀測工作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檢查觀測應按水利工程觀測規程、南水北調泵站工程管理規程南水北調宿徐片工程觀測任務書規定的項目、測次和時間執行; 2 檢查觀測資料應詳細記錄,成果應真實、準確、精度符合要求,資料應及時整理、分析; 3 觀測設施應妥善保護;觀測、檢測儀器和工具應定期校驗、維護。4.2 檢查工作4.2.1 檢查分為經常檢查、定期檢查、特別檢查和安全
20、鑒定。4.2.2 經常檢查:應經常對建筑物各部位、閘門、機電設備、觀測設施、通訊設施,管理范圍內的河道、堤防、護坡和水流形態等進行巡視檢查。檢查時應填寫檢查記錄,遇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若情況較為嚴重,還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檢查周期:非運行期:每月閘門啟閉運轉一次。當本工程處于泄水運行狀態或遭受不利因素影響時,對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應加強檢查觀察。4.2.3 定期檢查:每年汛前(5月1日前)、汛后(9月30日后),應對水閘各部位及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1 汛前檢查:著重檢查維修工程和度汛應急工程完成情況,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工程各部位和設施進行詳細檢查,并對閘門、啟閉機
21、、微機監控系統及備用電源等進行檢查和試運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對影響工程安全度汛而一時又無法在汛前解決的問題,應制定好應急搶險方案。汛前檢查應結合汛前保養工作同時進行,每年在3月底前完成并將檢查報告上報宿遷分公司。2 汛后檢查:著重檢查工程和設備度汛后的變化和損壞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組織人員修復或作為下一年度的維修項目上報,汛后檢查工作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并將檢查報告上報宿遷分公司。3 水下檢查:著重檢查水下工程的損壞情況,劉集南閘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如遇接近或超過設計流量引水時,運行結束應組織進行一次水下檢查。4.2.4 定期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 管理范圍內有
22、無違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動,環境應保持整潔、美觀。2 土工建筑物有無雨淋溝、塌陷、裂縫、滲漏、滑坡和白蟻、害獸等。3 檢查石工建筑物護坡有無塌陷、松動、隆起、底部淘空、墊層散失;翼墻有無傾斜、滑動、勾縫脫落;排水設施有無堵塞、損壞等現象。4 檢查砼建筑物有無裂縫、磨損、剝蝕、碳化、露筋等情況;檢查伸縮縫止水有無損壞、漏水及填充物流失等情況。5 水下工程的底板、閘墩、鋪蓋、護坦、翼墻水平止水和垂直止水等有無損壞;門槽、門底預埋件有無損壞,有無塊石、樹枝等雜物影響閘門啟閉;底板、閘墩、翼墻、護坦、消力池、消力檻等部位表面有無裂縫、異常磨損、混凝土剝落、露筋等;消力池內有無砂石等淤積物;海漫、防
23、沖槽有無松動、塌陷;上、下游引河有無淤積、沖刷等情況。6 閘門有無表面涂層剝落,門體有無變形、銹蝕、焊縫開裂或螺栓松動;支承行走機構是否運轉靈活;止水裝置是否完好等。7 啟閉機構是否運轉靈活、制動準確可靠,有無腐蝕和異常聲響;鋼絲繩有無斷絲、磨損、銹蝕、接頭不牢、變形;零部件有無缺損、裂紋、磨損;油路是否通暢,油量、油質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等。8 通過電氣預防試驗和檢查,檢查機電設備及防雷設施的設備、線路是否正常,接頭是否牢固,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動作準確可靠,指示儀表是否指示正確,接地是否可靠,絕緣電阻值是否符合規定,防雷設施是否安全可靠,備用電源是否完好可靠;自動監控系統工作是否正常、動作可靠,精
24、度是否滿足要求等。9 引河水質有無污染。10 照明、通訊、安全防護設施及信號是否完好。11 各種設備的名稱、編號、銘牌、標識、標志應齊全明晰,安全警示標志設置規范醒目。4.2.5 當水閘遭受特大洪水、風暴潮、強烈地震和發生重大工程事故時,本所應組織對工程進行特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制定修復方案和計劃,并及時報宿遷分公司。 4.2.6 定期檢查、特別檢查和安全鑒定結束后,應根據成果作出檢查、鑒定報告,按規定報宿遷分公司。 4.3 設備評級4.3.1 本所應定期對閘門、啟閉機、電氣設備等進行設備評級,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可結合定期檢查進行。4.3.2 評級工作按照評級單元、單項設備、單位工程
25、逐級評定。4.3.3 評級單元為獨立項目,如設備可分解的部件(閘門的門葉、啟閉機的電機等)、設備技術資料等,按下列標準評定一、二、三類:1 一類單元:主要項目80%(含80%)以上符合評級單元標準規定,其余項目基本符合規定;2 二類單元:主要項目70%(含70%)以上符合評級單元標準規定,其余項目基本符合規定;3 三類單元:達不到二類單元者為三類單元。4 評級單元標準按照水利水電工程閘門及啟閉機、升船機設備管理等級評定標準(SL240-1999)的規定執行。4.3.4 單項設備為由獨立部件組成并且有一定功能的結構或設備,如單臺閘門、啟閉機,按下列標準評定一、二、三類:1 一類設備:結構完整,技
26、術狀態良好,能保證安全運行,所有評級單元均為一類單元;2 二類設備:結構基本完整,局部有輕度缺陷,可在短期內修復,技術狀態基本完好,不影響安全運行,所有評級單元均為一、二類單元;3 三類設備:達不到二類設備者為三類設備。4.3.5 單位工程為以單元建筑物劃分的結構和設備,如全閘的閘門或啟閉機,按下列標準評定一、二、三類:1 一類單位工程:單位工程中的單項設備70%(含70%)以上評為一類設備,其余均為二類設備;2 二類單位工程:單位工程中的單項設備70%(含70%)以上評為一、二類設備;3 三類單位工程:達不到二類單位工程者為三類單位工程。4.3.6 單項設備被評為三類的應限期整改;單位工程被
27、評為三類的,在限期整改的同時,向宿遷分公司申請組織安全鑒定。 4.4 安全鑒定4.4.1 本工程安全鑒定的周期:每隔10年應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鑒定(工程加固改造,應在驗收后5年進行一次安全鑒定,以后每隔10年應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鑒定);單項工程達到折舊年限時,應適時進行安全鑒定;對影響水閘安全運行的單項工程,應及時進行安全鑒定。 4.4.2 安全鑒定的內容應包括: 1 由本所在歷年檢查、觀測的基礎上,對工程和設備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編寫工程現狀調查分析報告。2 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利用先進的檢測手段和儀器,對水閘主體結構、閘門、啟閉機等進行專項檢測,內容包括:材料、應力、變形、探傷、閘門啟閉力
28、檢測和啟閉機能力考核等,查出工程中存在的隱患,獲得有關技術參數,并編寫檢測報告; 3 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根據檢測成果,結合運用情況,對水閘的穩定、消能防沖、防滲、構件強度、混凝土耐久性能和啟閉能力等進行安全復核,編寫安全復核報告; 4 由設計單位根據安全復核結果,進行研究分析,作出綜合評估,確定水閘工程安全類別,并提出加強工程管理、改善運用方式、進行技術改造、加固補強、設備更新等方面的意見,編寫安全評價報告。 4.4.3 安全鑒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安全鑒定工作應根據江蘇省水閘安全鑒定管理辦法(蘇水管200898號)要求,按照水閘安全鑒定規定SL214-98規定的程序進行; 2 本所應根據
29、工程使用年限和存在問題制定安全鑒定計劃,宿遷分公司,由宿遷分公司轉報江蘇水源公司批準;3 本閘的安全鑒定成果和結論應報省水利廳審核和認定; 4 如本閘經安全鑒定達到三類水閘,本所應及時編制除險加固計劃,報宿遷分公司開展加固改造前期工作,積極爭取立項加固。4.5 觀測工作4.5.1 觀測工作的基本要求:觀測工作應保持系統性和連續性,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項目、測次和時間進行現場觀測,并做到“四隨”(隨觀測、隨記錄、隨計算、隨校核)、“四無”(無缺測、無漏測、無不符合精度、無違時)、“四固定”(人員固定、設備固定、測次固定、時間固定),以提高觀測精度和效率。4.5.2 本工程的觀測項目包括:垂直位移、水
30、位、流量等。4.5.2.1 垂直位移觀測:1 儀器:必須使用精密水準儀及銦鋼尺;2 江都東閘沉陷標點36個,其分布為底板4個,上游左、右岸翼墻各10個,下游左、右岸翼墻各6個,工作基點為劉集南閘BM,其高程為23.2608m,3 觀測精度要求:往返測允許閉合差不超過1.4mm(n為測站數);4 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垂直位移觀測,發現不正常現象時,必須分析原因,增加測次;5 工作基點高程每五年與國家水準點校測考證一次。4.5.2.3 水位、流量觀測等由劉集水文站按水文測驗規范與任務書進行。4.5.3 每次觀測結束后,應及時對記錄資料進行計算和整理,并對觀測成果進行初步分析,如發現觀測精度不符合要求,
31、應立即重測。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即進行復測,查明原因并報宿遷分公司,同時加強觀測,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4.5.4 每年底均應對本年度觀測資料進行整編,并將整編成果報宿遷分公司統一審查,經宿遷分公司審查合格后,由管理所將資料整編成果統一刊印成冊,歸入技術檔案保存,并報宿遷分公司和江蘇水源公司備案。 4.5.5 對發現的異?,F象應作專項分析,必要時可會同科研、設計、施工人員作專題研究。 4.5.6 本工程的各項觀測工作、成果分析、資料整編等均應符合水利工程工程觀測規程(DB32/T 1713-2011)和南水北調泵站工程管理規程(NSBD16-2012)的規定。5 養護修理5.1 一般規定5.1.1
32、 本工程的維修養護按工作內容和費用可分為維修和養護。5.1.2 本工程的維修養護應堅持“經常養護,及時維修,養修并重”,對檢查發現的缺陷和問題,應及時進行養護和維修,以保證工程及設備處于良好狀態。5.1.3 本工程維修應遵循下列程序:檢查評估、編報維修方案(或設計文件)、實施、驗收。每年10月底前編制下年維修工程計劃,由管理所審核匯總,上報宿遷分公司批準后實施。對于影響安全度汛的問題,應在主汛期到來前完成。5.1.4 當工程及設備遭受損壞,危及工程安全或影響工程運用時,應按預案組織搶修,并向宿遷分公司報告,必要時,組織專家會商論證搶修方案。5.1.5 本工程維修養護項目應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加
33、強施工過程控制,規范資金使用,及時組織驗收,按要求收集、整理、保存工程項目資料。5.1.6 養護修理工作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維修養護工程,應以恢復原設計標準或局部改善工程原有結構為原則,制定的修理方案。應根據檢查和觀測成果,結合工程特點、運用條件、技術水平、設備材料和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2 搶修工程應做到及時、快速、有效,防止險情發展;3 應根據有關規定明確各類設備的檢修、試驗和保養周期,并定期進行設備等級評定;4 建立設備修試卡制度,建立單項設備技術管理檔案,逐年積累各項資料,包括設備技術參數、安裝、運用、缺陷、養護、修理、試驗等相關資料;5 應根據工程及設備情況,備有必要的備品、
34、備件。5.2 土工建筑物的養護修理5.2.1 兩岸堤防出現雨淋溝、浪窩、塌陷和岸、翼墻后填土區發生跌塘、沉陷時,應隨時修補夯實。5.2.2 當發現兩岸堤防有滲漏、管涌現象時,應按照“上截、下排”原則及時進行處理。5.2.3 兩岸堤防發生裂縫時,應針對裂縫特征按照下列規定處理:1 干縮裂縫、冰凍裂縫和深度小于0.5m,寬度小于5mm的縱向裂縫,一般可采取封閉縫口處理; 2 深度不大的表層裂縫,可采用開挖回填處理;3 非滑動性的內部深層裂縫,宜采用灌漿處理;對自表層延伸至堤(壩)深部的裂縫,宜采用上部開挖回填與下部灌漿相結合的方法處理。裂縫灌漿宜采用重力或低壓灌漿,并不宜在雨季或高水位時進行;當裂
35、縫出現滑動跡象時,則嚴禁灌漿;5.2.4 兩岸堤防出現滑坡跡象時,應針對產生原因按“上部減載、下部壓重”和“迎水坡防滲,背水坡導滲”等原則進行處理。5.2.5 兩岸堤防遭受白蟻、害獸危害時,應采用毒殺、誘殺、捕殺等方法防治;蟻穴、獸洞可采用灌漿或開挖回填等方法處理。5.2.6 河床沖刷坑危及防沖槽或河坡穩定時應立即組織搶護。一般可采用拋石或沉排等方法處理;不影響工程安全的沖刷坑,可不作處理。5.2.7 河床淤積影響工程效益時,應及時采用人工開挖、機械疏浚或利用泄水結合機具松土沖淤等方法清除。5.3 石工建筑物的養護修理5.3.1 漿砌塊石的翼墻,必須保持結構完好、表面平整,如有塌陷、隆起、勾縫
36、脫落或開裂、傾斜、斷裂等現象時,應及時修復。5.3.2 漿砌、干砌塊石護坡、護底,如有松動、塌陷、隆起、滑坡、底部淘空、墊層散失等現象時,應參照水閘施工規范(SL27-91)中有關規定按原狀修復。5.3.3 漿砌塊石墻墻身滲漏嚴重時,可采用灌漿處理;墻身發生傾斜或有滑動跡象時,可采用墻后減載或墻前加撐等方法處理;墻基出現冒水冒砂現象,應立即采用墻后降低地下水位和墻前增設反濾設施等辦法處理。5.3.4 當本工程的防沖設施(防沖槽、海漫等)遭受沖刷破壞時,一般可加筑消能設施或拋石籠、柳石枕和拋石等方法處理。5.3.5 本工程的反濾設施、減壓井、導滲溝、排水設施等應保持暢通,如有堵塞、損壞,應予疏通
37、、修復。5.4 混凝土建筑物的養護修理5.4.1 混凝土建筑物表面應保持清潔完好,積水、積雪應及時排除;門槽、閘墩等處如有苔蘚、蚧貝、污垢等應予清除。門槽、底坎等部位淤積的砂石、雜物應及時清除,底板、消力池的石塊和淤積物應結合水下檢查定期清除。5.4.2 岸墻、翼墻、擋土墻、公路橋的排水孔均應保持暢通。公路橋橋面應定期清掃,工作橋橋面排水孔的泄水應防止沿板和梁漫流。5.4.3 公路橋鋼筋混凝土梁板構件的表面保護,應因地制宜地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一般可采用環氧厚漿等涂料進行封閉防護,如發現涂料老化、局部損壞、脫落、起皮等現象,應及時修補或重新封閉。5.4.4 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受到凍蝕、碳化侵蝕
38、損壞時,應根據侵蝕情況分別采用涂料封閉、高標號砂漿或環氧砂漿抹面或噴漿等措施進行修補,應嚴格控制修補質量。5.4.5 混凝土結構脫殼、剝落或遭機械損壞時,可采取下列修補措施,并嚴格控制修補質量:1 混凝土表面脫殼、剝落或局部損壞,可采用水泥砂漿修補;2 雖局部損壞,但損壞部位有防腐、抗沖要求,可用環氧砂漿或高標號水泥砂漿等修補;3 損壞面積大、深度深的,可用澆混凝土、噴混凝土、噴漿等方法修補;4 為保證新老材料結合堅固,在修補之前對混凝土表面鑿毛并清洗干凈,有鋼筋的應進行除銹。5.4.6 混凝土建筑物出現裂縫后,應加強檢查觀測,查明裂縫性質、成因及其危害程度,據以確定修補措施。混凝土的微細表面
39、裂縫、淺層縫及縫寬小于表5.5.6所列裂縫寬度允許值時,可不予處理或采用涂料封閉??p寬大于允許值時,則應分別采用表面涂抹、表面貼補玻璃絲布、鑿槽嵌補柔性材料后再抹砂漿、噴漿或灌漿等措施進行修補。表5.5.6鋼筋混凝土結構最大裂縫寬度允許值(mm)水上區水位變動區水下區內河淡水區0.200.250.305.4.7 裂縫應在基本穩定后修補,并宜在低溫季節開度較大時進行。不穩定裂縫應采用柔性材料修補。5.4.8 混凝土結構的滲漏,應結合表面缺陷或裂縫進行處理,并應根據滲漏部位、滲漏量大小等情況,分別采用砂漿抹面或灌漿等措施。5.4.9 伸縮縫填料如有流失,應及時填充。止水設施損壞,可用柔性化學材料灌
40、漿,或重新埋設止水予以修復。5.4.10 位于水下的閘底板、閘墩、岸墻、翼墻、鋪蓋、護坦、消力池等部位,如發生表層剝落、沖坑、裂縫、止水設施損壞,應根據水深、部位、面積大小、危害程度等不同情況,選用鋼圍堰、氣壓沉柜等設施進行修補,或由潛水員進行水下修補。5.5 閘門的養護修理5.5.1 平面鋼閘門1 平面鋼閘門應保持整潔,梁格內無積水,閘門橫梁、門槽及結構夾縫處等部位的雜物應及時清理,附著的水生物、泥砂和漂浮物等雜物應定期清除。2 閘門運轉部位的加油設施應保持完好、暢通,并定期加油。閘門滾輪等不便于經常加油的部位,應采用新型自潤滑材料改善潤滑條件,或采用高壓油泵(槍)定期加油。3 閘門出現嚴重
41、銹蝕時,應盡快采取防腐措施加以保護,其主要方法有涂裝涂料和噴涂金屬等。實施前,應對閘門認真進行表面預處理。表面預處理后金屬表面清潔度和粗糙度應符合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規范的規定。4 閘門采用涂料作為防腐蝕涂層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涂料品種應根據本工程鋼閘門所處水域的水質條件及周圍空氣狀況、設計保護周期等情況選用; 面、底層應配套,性能良好; 涂層干膜厚度應符合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規范的規定。5 閘門采用噴涂金屬作防腐涂層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噴涂材料:本工程鋼閘門宜用金屬鋅作為噴涂材料,也可選用經過試驗論證的其它材料; 噴涂層厚度應根據本工程鋼閘門所處水域的水質條件及周圍空氣狀況、設計保護周期等情
42、況確定,本工程鋼閘門噴鋅層最小厚度應符合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規范的規定; 金屬涂層表面應涂裝適宜涂料封閉。鋼閘門封閉涂層的干膜厚度應符合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規范的規定。6 噴涂金屬和涂料的材質及加工工藝要求,應符合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規范和其他有關材質規定的要求。涂裝涂料和金屬噴涂的施工工藝、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的要求,均應按照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規范有關規定執行。7 閘門使用過程中,應對表面涂膜(包括金屬涂層表面封閉涂層)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局部銹斑、針狀銹跡時,應及時補涂涂料。當涂層普遍出現剝落、鼓泡、龜裂、明顯粉化等老化現象時,應噴砂重作新的防腐涂層或封閉涂層。8 閘門止水的養護修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43、 閘門止水裝置應密封可靠,閉門狀態時無翻滾、冒流現象;橡皮止水每米長度的漏水量應不大于0.2L/s; 當止水橡皮出現磨損、變形或止水橡皮自然老化、失去彈性且漏水量超過規定時,應予更換;更換后的止水裝置應達到原設計的止水要求; 止水壓板銹蝕嚴重時,應予更換,壓板螺栓、螺母應齊全。9 閘門門葉及其梁系結構等發生局部變形、扭曲、下垂時,應核算其強度和穩定性,并及時矯形、補強或更換。10 閘門門體的局部構件銹損嚴重的,應按銹損程度,在其相應部位加固或更換。11 閘門的連接緊固件如有松動、損壞、缺失時,應分別予以緊固、更換、補全;焊縫脫落、開裂銹損,應及時補焊。12 閘門行走裝置的零部件出現下列情況時應
44、更換,更換的零部件規格和安裝質量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軸和軸套出現裂紋、壓陷、變形、磨損嚴重; 滾輪出現裂紋、磨損嚴重或銹死不轉; 主軌道變形、斷裂、磨損嚴重或瓷磚軌道掉塊、裂縫、釉面剝落。13 吊座與門體應聯結牢固,銷軸的活動部位應定期清洗加油。吊耳、吊座、繩套出現變形、裂紋或銹損嚴重時應更換。14 閘門的預埋件應有暴露部位非滑動面的保護措施,保持與基體聯結牢固、表面平整、定期沖洗。主軌的工作面應光滑平整并在同一垂直平面,其垂直平面度誤差應符合圖紙規定。15 閘門開度指示器,應定期校驗,確保運轉靈活,指示準確。16 冰凍期間因地制宜地對閘門采取有效的防冰凍措施。5.6 啟閉機的養護修理5.6.
45、1 卷揚式啟閉機1 卷揚式啟閉機一般在投入運行后的5年內應大修一次,以后每隔10年大修一次。同時,如距上次大修不足10年,但啟閉機累計運行時間達到設計總壽命的1/3,宜提前安排大修。每年汛前進行1次小修,新啟閉機投入使用滿1年,一般應更換一次齒輪油。每年進行1次電氣試驗。2 啟閉機機體表面應保持清潔,除轉動部位的工作面外,應采取防腐蝕措施。3 啟閉機機架不得有明顯變形、損傷或裂紋,底腳連接應牢固可靠。4 啟閉機的聯接件應保持緊固,不得有松動現象。聯軸節連接的兩軸同軸度應符合規定。彈性聯軸節內彈性圈如出現老化、破損現象,應予更換。5 啟閉機傳動軸等轉動部位應涂紅色油漆,油杯應涂黃色標志。6 機械
46、傳動裝置的轉動部位應及時加注潤滑油,并符合下列要求: 根據啟閉機轉速或按照說明書要求選用合適的潤滑油脂; 減速箱內油位應保持在上、下限之間,油質須合格; 油杯、油道內油量要充足,并經常在閘門啟閉運行時旋轉油杯,使軸承、軸瓦得以潤滑。7 注油設施(如油孔、油道、油槽、油杯等)應保持完好,油路應暢通,無阻塞現象。油封應密封良好,無漏油現象。一般應根據工程啟閉頻率定期檢查保養,清洗注油設施,并更換油封,換注新油。8 滑動軸承的軸瓦、軸頸,出現劃痕或拉毛時應修刮平滑。軸與軸瓦配合間隙超過規定時,應更換軸瓦。滾動軸承的滾子及其配件出現損傷、變形或磨損嚴重時,應更換。9 制動裝置應經常維護,適時調整,確保
47、動作靈活、制動可靠。進行維修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制動輪、閘瓦表面不得有油污、油漆、水份等; 閘瓦退距和電磁鐵行程調整后,應符合水利水電工程啟閉機制造安裝及驗收規范(SL381-2007)的有關規定; 制動輪出現裂紋、砂眼等缺陷,必須進行整修或更換; 制動帶磨損嚴重,應予更換。制動帶的鉚釘或螺釘斷裂、脫落,應立即更換補齊; 主彈簧變形,失去彈性時,應予更換。10 啟閉機卷筒及軸應定位準確、轉動靈活,卷筒表面、幅板、輪緣、輪轂等不得有裂紋或明顯損傷。開式齒輪應保持清潔,表面潤滑良好,無損壞及銹蝕。11 鋼絲繩應定期清洗保養,并涂抹防水油脂。修理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鋼絲繩達到起重機鋼絲繩保養、維護
48、、安裝、檢驗和報廢(GBT5972-2009)規定的報廢標準時,應予更換; 鋼絲繩與閘門連接端斷絲超標時,其斷絲范圍不超過預繞圈長度的二分之一時,允許調頭使用; 更換鋼絲繩時,纏繞在卷筒上的預繞圈數,應符合設計要求。無規定時,應大于4圈,其中2圈為固定用,另外2圈為安全圈; 鋼絲繩在卷筒上固定應牢固,壓板、螺栓應齊全,壓板、夾頭的數量及距離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2010)的規定; 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不咬邊、不偏檔、不爬繩; 發現繩套內澆注塊粉化、松動時,應立即重澆; 閘門鋼絲繩應保持兩吊點在同一水平,防止閘門傾斜; 閘門鋼絲繩與面板連接的鉸鏈應轉動靈活; 更換的鋼絲繩規
49、格應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出廠質保資料。12 在閉門狀態鋼絲繩不得過松。滑輪組應轉動靈活,滑輪內鋼絲繩不得出現脫槽、卡槽現象。5.7 電氣設備及線路的養護修理5.7.1 開關柜1 在投入運行后根據設備運行情況、技術狀態和試驗結果綜合分析實施狀態檢修,若運行中發現異常狀況或經試驗判明有內部故障時,應進行大修。每年進行1次小修和電氣預防性試驗。2 清掃柜體及接線樁頭灰塵,檢查樁頭有無放電痕跡、發熱變色;3 檢查開關應分合靈活可靠,開關操作及指示機構應到位;4 柜體表面電氣儀表進行校驗工作; 5 檢查二次接線是否緊固,檢查接地線是否腐蝕,如有腐蝕應進行更換;6 二次回路絕緣檢查,一般不低于1 M。5.7
50、.2 輸電線路1 各種電氣設備應防止發生漏電、短路、斷路、虛連等現象,線路故障,應及時檢測、維修或更換;2 線路接頭應聯接良好,并注意防止銅鋁接頭銹蝕;3 架空線路與樹木之間的凈空距離應符合規定要求,經常巡視架空線路,清除線路障礙物;4 定期測量導線絕緣電阻值,對一次回路、二次回路及導線間的絕緣電阻值都不應小于0.5M。5.7.3 防雷設施1 避雷針(線、帶)及引下線如銹蝕量超過截面30以上時,應予更換;2 導電部件的焊接點或螺栓接頭如脫焊、松動應予補焊或旋緊;3 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10,否則應增設補充接地極。4 電器設備的防雷設施應按供電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5 防雷設施的構
51、架上,嚴禁架設低壓線、廣播線及通訊線。5.8 自動監控設施的維護5.8.1 一般要求1 每年應對系統進行一次全面維護,對基本性能與重要功能進行測試;2 維護人員對系統進行維護時應執行工作票制度;3 對于有防靜電要求的設備,維護時做好防靜電措施;4 系統軟件修改前后應備份相關程序;5 自動化系統維護后,應對系統功能進行測試,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6 系統維護后,應做好故障發生的時間、原因、處理方法、維護人員等記錄,必要時修改、完善說明書、圖紙等相關資料。5.8.2 計算機監控系統1 盤柜維護項目及要求 盤柜外觀檢查與修復; 盤柜及其濾網、通風口清理; 盤柜內外部件、螺釘、端子檢查與固定;
52、盤柜的柜號、名稱檢查與修復; 盤柜內外各類電源線、信號線、控制線、通訊線、接地線等的檢查、固定、修復,電纜標牌及接線標號的檢查、修復; 盤柜電源電壓檢查、處理。2 計算機維護項目及要求 計算機機殼內、外部件及散熱風扇清理、處理; 計算機線路板、各元器件、內部連線檢查、固定; 計算機各部件設備、板卡及連接件檢查、固定; 計算機電源電壓檢查、修復; 計算機散熱風扇、指示燈及配套設備運行狀態檢查; 計算機顯示器、鼠標、鍵盤等配套設備檢查、清理; 計算機啟動、運行、關閉等工作狀態測試、修復; 計算機CPU負荷率、內存使用率、應用程序進程、服務狀態檢查、處理; 計算機磁盤空間檢查、優化,臨時文件清理。3
53、 打印機維護項目及要求 打印機及送紙器、送紙通道清理; 打印機電源線、數據連接線檢查、修復; 打印機自檢程序測試、修復; 打印內容檢查。4 PLC維護項目及要求 PLC各模塊接線端子排螺絲檢查、固定; PLC機架、模塊、散熱風扇、加熱器、除濕器清理; 電源模塊、CPU、開關量、模擬量、通訊模塊功能測試; PLC后備電池、熔絲及其容量檢查、更換; PLC啟動、運行、關閉等工作狀態測試、修復; PLC與計算機、智能儀表等設備通信的測試與處理; PLC控制流程的檢查與測試。5 UPS維護項目及要求 UPS外部及通風口清理; UPS接地電阻測試; UPS啟動、運行、關閉等工作狀態測試、修復; 輸入、輸
54、出電壓、電流、頻率等參數測試; 輸出負載、供電回路容量測試,必要時可對UPS進行擴容; 每年對蓄電池進行一次充放電維護。6 軟件維護項目及要求 操作系統、控制軟件、數據庫等啟動、運行、關閉狀態檢查; 操作系統、控制軟件、數據庫等軟件版本、補丁、防病毒代碼庫更新; 數據庫歷史數據查詢、轉存; 軟件修改、設置、升級及故障修復等,做好修改后的軟件功能測試、記錄維護情況、更新說明書; 軟件維護前后備份,并做好備份記錄; 檢查并校正系統日期和時間; 軟件運行日志分析、清除; 根據設備情況確定需要增加的項目。7 系統功能檢測項目及要求 計算機與PLC、傳感器等設備的通信檢查; 水位、閘門開度、電量等實時數
55、據采集與校核; 控制功能、操作過程監視檢查與修復; 畫面報警、聲光報警測試; 畫面調用、報表生成與打印等功能測試; 主、從設備的冗余功能測試; 系統時鐘同步檢查與修復。8 其他檢查項目及要求 自動化元器件性能檢查:閘門開度儀數據校核、浮子式水位計鋼絲繩檢查、壓力式傳感器壓片清洗、水位測井異物清除等; 機房供配電、接地、防雷、溫度、濕度、照明、事故照明、消防、通風、空調等測試; 監控設備散熱裝置檢查、處理; 冗余設備主、從定期輪換運行; 做好所有設備及環境清潔工作; 根據設備狀態確定需要增加的維護項目。5.8.3 視頻監視系統1 攝像機檢查項目: 攝像機安裝情況檢查; 攝像機云臺及鏡頭檢查; 攝
56、像機防塵罩檢查; 現場照明照度檢查; 常用配件檢查。(如:穩定電源、分配器、視頻分配器、專用線纜等)2 硬盤錄像機檢查項目: 硬盤錄像機啟動、運行、關閉情況測試; 硬盤錄像機配置文件檢查; 各個通道的連接電纜檢查。3 系統功能維護項目: 各個通道的圖像監視、切換、分割等功能測試; 各個活動攝像機的控制功能測試; 硬盤錄像機錄像及回放功能測試; 硬盤錄像機遠程瀏覽功能測試。5.8.4 網絡通信系統1 通信設備維護項目及要求 交換機、防火墻、路由器等網絡設備運行狀態測試與維修; 風扇工作狀態測試與更換; 通信電纜屏蔽線、金屬保護套管的接地、絕緣電阻、終端匹配器阻抗檢測; 電纜、光纜、接口接觸、端子
57、緊固等更換、固定; 通信設備及接口清理與保養。2 通訊功能維護項目及要求 光纖、網線、現場總線等通信電纜連通性測試與更換; 網絡設備上下游通道連通性測試與維護; 網絡設備冗余通道的連通性測試; 微機監控系統、視頻監視系統與上級調度系統連通性測試與維護; 根據設備狀態確定需要增加維護的項目。5.9 觀測設施的養護修理5.9.1 管理人員應加強對觀測設施的保護,防止人為損壞。在工程施工期間,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如施工時需拆除或覆蓋現有觀測設施,必須在原觀測設施附近重新埋設新觀測設施,并加以考證。 5.9.2 本所應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積極研究改進測量技術和監測手段,推廣應用自動測量技術,提高觀測
58、精度和資料整編分析水平。5.9.3 垂直位移觀測設施的養護與修理1 定期檢查觀測工作基點及觀測標點的現狀,對缺少或破損的及時重新埋設,對被掩蓋的及時清理。2 觀測標點編號示意牌應清晰明確6 安全工作6.1 一般要求6.1.1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網絡,明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網絡由單位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各生產班組安全員組成,負責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管理及檢查。安全員的職責主要是監督職工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制度,檢查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6.1.2 根據水閘設備狀況制定反事故預案,運行、管理人員應熟練掌握。6.1.3 根據水閘工程特點制定防洪預案;水閘工程
59、所在的堤防地段,應按防汛的有關規定做好防汛搶險技術和物料準備。6.1.4 從事水閘運行、檢修、試驗人員應熟悉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GB26860-2011)。6.1.5 各類作業人員應定期接受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每年不少于1次。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并經實際操作及有關安全規程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6.1.6 消防設施按規范配置,應定期檢查,保證消防設施完好。6.1.7 水閘運行、檢修中應根據現場情況采取防觸電、防高空墜落、防機械傷害和防起重傷害等安全措施。6.2 工程安全管理6.2.1 嚴禁在本工程管理范圍內進行爆破、
60、取土、埋葬、建窯、傾倒垃圾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動。6.2.2 按有關規定對本工程管理范圍內的工程和生活設施進行安全監督和安全專項檢查。6.2.3 公路橋兩端應設立限載、限速標志,如確需通過超載車輛,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會同協商,并進行驗算復核,采取一定防護措施后,方能緩慢通過。禁止無鋪墊的履帶車、鐵輪車直接通過橋面,如果確需過橋,應用軟草及木板等鋪墊后方許通過。6.2.4 妥善保護機電設備、水文、通訊、觀測設施,防止人為毀壞;非本工程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工作橋、工作便橋、配電房等重要場所;外來參加者,必須持有介紹信并經管理所領導批準后,由專人帶領參觀。6.2.5 嚴格
61、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并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安全標記齊全,電器設備周圍應有安全警戒線,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按有關規定執行。配電房、發電機房、修理車間及倉庫等重要位置應配備滅火器具。6.2.6 嚴禁在堤身及擋土墻后填土區上堆置超重物料。6.2.7 工程上下游應設立安全警戒標志,并禁止在警戒區內停泊船只、捕魚、游泳;禁止在建筑物邊緣及橋面進行游戲、釣魚。6.2.8 工程開閘大流量運行或上下游水位差較大時應打開警示燈或開啟警笛。6.2.9 避雷設施及各類報警裝置要定期檢查維修,確保完好、可靠。6.2.10 劉集南閘應設置攔船設施,并定期維護;6.2.11 加強對管理范圍邊界界樁的檢查,
62、發現界樁缺失,應及時補栽到位。6.3 操作安全管理6.3.1 進行電氣設備安裝和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著和使用絕緣用品、用具。6.3.2 電氣設備實行監護操作時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特別重要和復雜的操作,由熟練的值班員操作,值班負責人監護。如為單人值班時,運行人員根據發令人用電話傳達的操作指令填寫配電房操作記錄,應復誦無誤。實行單人操作的設備、項目及運行人員應經本所批準,人員應通過專項考核;6.3.3 操作中發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問題后,再進行操作,不應擅自更改操作流程,不準隨意解除閉鎖裝置。6.3.4 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
63、關隔離開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應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防止突然來電。6.3.5 在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為了解救觸電人,可以不經許可,即行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后應立即報告上級。6.4 修試安全管理6.4.1 水閘工作人員進入現場檢修、安裝和試驗應執行工作票制度。對于進行設備和線路檢修,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應填寫第一種工作票;對于低壓帶電作業者應填寫第二種工作票。6.4.2 工程施工中應成立安全檢查小組,在開始工作前安全負責人應向工作人員講解有關安全知識,交待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環境、設備、工具、保安措施(如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等)以及操作者身體等情況逐一檢查,不符
64、合安全規定的不得進行作業。6.4.3 水上作業應配齊救生設備;高空作業必須穿工作防滑靴鞋、系安全帶;在可能有重物墜落的工作場所,必須戴安全帽。6.4.4 水閘運行期間,單人負責電氣設備值班時不應單獨從事修理工作。6.4.5 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滅火。對帶電設備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不應使用泡沫滅火器滅火。對注油設備可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沙等滅火。6.4.6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情況下對機械及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時,應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并應在相關刀閘和相關地點懸掛標示牌和裝設臨時遮攔,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 停電措施,將檢修設備停電,應把所有的電源完全斷開。與停電設
65、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應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2 驗電措施,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3 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接地線的順序相反。裝 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絕緣手套。6.4.7 任何人進入維修作業現場(辦公室、控制室、值班室除外)應正確配帶安全帽。登高作業人員應使用安全帽、安全帶。高處工作傳遞物件不得上下拋擲。6.4.8 檢修動力電源箱的支路開關均應裝漏電保護器,并定期檢查和試驗。6.4.9 檢修用起重設備應經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起重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起重設備
66、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6.5 事故處理 6.5.1 發生事故后本所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宿遷分公司如實匯報。發生重大設備或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宿遷分公司,宿遷分公司在24h以內應向省水源公司報告。6.5.2 發生重大事故的現場應加強保護,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或取走現場物件。因搶救人員、國家財產和防止事故擴大而移動現場部分物件,應作出標志。清理事故現場時,要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對可能涉及追究事故責任人刑事責任的事故,清理現場還應征得有關司法部門的同意。6.5.3 本所應認真做好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并作出事故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
67、點、傷亡情況及事故原因分析等。6.5.4 發生責任事故后,本所應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處理并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6.5.5 事故發生后,本所隱瞞不報、謊報、拖延報告,或者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涉事故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按照有關規定,應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6.5.6 對及時發現重大隱患,積極排除故障和險情,保衛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避免事故發生和擴大作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遵守崗位責任制、違反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制度所發生的各種人為責任事
68、故,應給予責任人批評教育和處罰。6.6 安全設施管理6.6.1 消防設施序號名稱要 求1一般要求消防設施應按照行業規定設置、建檔掛牌、定期檢查,限期報廢。2滅火器滅火器配置合理、定點擺放、壓力符合要求,表面無積塵6.6.2 安全標志管理一般標志部 位標準顏色線寬樓梯踏步踏步第一級、最后一級陽角相鄰的平、立面黃黑相間,每段間隔20mm50mm實線消防設施滅火器箱進行編號,箱前用紅色線條標示,上方50cm墻面貼銘牌標識紅色邊框,紅底白字低矮門洞在高度小于2m的低矮門洞設置“小心碰頭”警示標識, 240mm(長)90mm(寬),貼在門洞正上方,PVC材質紅底黃字(管理處統一購置)電氣警示標志部位名稱
69、顏色規格高壓電塔高壓危險、禁止攀爬白底,紅色邊框,紅色箭頭,黑色字體300mm240mm配電房配電重地,閑人莫入白底,紅色邊框,紅色箭頭,黑色字體300mm240mm河道安全警示標志部位內容顏色規格上下游翼墻禁止捕魚、游泳河 道水政宣傳標語警戒區外圍框條標志部位范圍顏色線型啟閉機外圍一周黃色寬100mm實線現場控制柜外圍一周黃色寬100mm實線開關柜外圍一周黃色寬100mm實線6.6.3 電氣安全用具序號名稱要 求試驗周期(月)1絕緣手套定期進行工頻耐壓試驗合格、試驗標簽貼于手套上,在專用櫥柜定點擺放,保持完好。6 2絕緣靴定期進行工頻耐壓試驗合格、試驗標簽貼于絕緣靴上,在專用櫥柜定點擺放,保
70、持完好。6 3絕緣桿定期進行工頻耐壓試驗合格、試驗標簽貼于絕緣桿上,在專用櫥柜定點擺放,保持完好。12 4驗電器定期進行工頻耐壓試驗合格、試驗標簽貼于驗電器上,在專用櫥柜定點擺放,保持完好。6 5接地線定期進行直流電阻及工頻耐壓試驗試驗合格、試驗標簽貼于接地線上,在專用櫥柜定點擺放,保持完好。6 6.6.4 勞動防護用品序號名稱要 求1安全帽安全帽應具有廠家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合格證書,1年進行1次檢查試驗,不用時由管理所統一管理,擺放整齊、保持清潔。2安全帶安全帶應具有廠家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合格證書,1年進行1次檢查試驗。不用時由管理所統一管理,保持完好。7
71、 其它工作7.1科學技術研究與職工教育7.1.1本所應結合工作需要,組織全體職工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探索水閘管理運用規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管理水平。7.1.2積極采用具有先進水平的新儀器、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提高檢查觀測精度和效率以及養護修理質量。7.1.3根據工程運用需要和可能,研究完善本工程自動監控、遠程監控等現代管理技術。7.1.4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時事政治學習和普法教育,對職工進行國內外形勢教育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7.1.5建立職工培訓制度,有計劃組織職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做到一業為主、一專多能,不斷提高職工的文化素質和技術水平。7.2工程
72、環境保護7.2.1本所應做好本工程管理范圍的水土保持工作,加強防護林建設和植被保護。宜林荒地應積極進行綠化,充分開發利用水土資源。7.2.2依法制止破壞水環境的違法行為,在開展多種經營活動中應自覺避免污染水源和破壞生態環境。工程養護修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油、廢渣,應進行妥善處理,不得污染工程和水體。7.2.3本工程上下游河道水質被污染時,應掌握水質污染動態情況,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同時,在水源允許時應盡量調節河道徑流,減輕下游水污染。如水質污染嚴重,向下游排放將造成污染危害擴大的,應及時向宿遷分公司報告。7.2.4及時清理閘門、混凝土及砌石結構等表面的油污、雜草、藤條和污泥等。運行期間,應及時清除上下游漂浮物,防止阻水。7.2.5定期對工程標牌(包括界樁、界牌、安全警示牌、宣傳牌等)進行檢查維修,確保標牌完好、醒目、美觀。 7.2.6工程主要部位的警示燈、照明燈、裝飾燈應保持完好。條件具備時,應增設建筑物亮化設施。7.2.7控制室、啟閉機房內地面、墻面應清潔、明亮、美觀,并具有良好的通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