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渠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度建設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編制: 批準: 1總則1.1本細則依據飲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SL47-94水工建筑物巖石基礎開挖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L52-9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范、SL234-1999泵站施工規范、SL3102004 村鎮供水工程技術標準、SL223-2008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范以及其他有關工程規定、規范和有關設計文件要求編制。1.2本細則適用于某某工程泵站建設、土方開挖;回填、輸水管道安裝等工程施工。2監理職責2.1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2.1.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2.1.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
2、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2.1.3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2.1.4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2.1.5審定施工單位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2.1.6審核簽署施工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2.1.7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2.1.8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2.1.9調解建管處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審批工程延期;2.1.10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和項目工作總結;2.1.11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
3、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2.1.12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2.2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2.2.1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2.2.2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2.2.3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并向項目部提出報告;2.2.4負責本專業單元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2.2.5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2.2.6根據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2.2.7負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每月定期向項目部提交本專業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等情況,參與編寫項目監理月報;2.2
4、.8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3開工許可證的審批3.1工程承包人應在現場施工放樣施測前20天,完成放樣施測報告編制并報送監理部批準。內容應包括:3.1.1工程簡況及施測范圍。3.1.2施工放樣技術說明書(應包括施測方案、實測要求、計算方法和操作規程)。3.1.3實測儀器、設備配置。3.1.4測量專業人員的配置。3.2承包人應在施工放樣前7天,根據設計文件要求及施工條件,完成放樣測量措施計劃,并報送監理機構批準。措施計劃應包括下述內容:3.2.1開挖場區周圍平面和高程控制
5、點設置、校測、編號及平面圖。3.2.2計算放樣數據。3.3.3放樣方法及其點位精度估算。3.3.4放樣程序、技術措施及要求。3.3.5數據記錄及資料整理制度。3.3.6測量專業人員設置,設備配置及其檢驗和校正情況。3.3.7質量控制與驗收措施。3.44施工過程監理4.1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按報經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按章作業、文明施工、加強質量和技術管理,做好原始資料的記錄、整理和工作總結。當發現作業不符合設計或施工技術規程、規范要求時,應及時調整或修改措施計劃,報送監理機構批準后執行。4.2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做好施工測量工作。4.3為確保放樣質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誤和不應有的損失,必要時,監理機
6、構可要求承包人在測量監理工程師的直接監督下進行對照檢查與校測。但監理工程師所進行的任何對照檢查和校測,并不意味著可以減輕承包人對保證放樣質量所應負的合同責任。4.4承包人應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管理。施工過程中,堅持三員到位和三級自檢制,確保工程質量。對出現的質量或安全事故,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4.5當施工進度拖延時,監理工程師有權按合同文件規定,要求承包人采取趕工行動,增加設備、人員、材料等資源投入或調整施工措施計劃,并重新報監理機構審批后執行。4.6施工過程中,承包人若出現一下情況時,監理機構有權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制止:4.6.1不按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施
7、工。4.6.2或違反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安全規程和勞動保護條例施工。4.6.3或不按規定放置棄土4.6.4或出現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等情況。4.6.5其他違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況。5質量控制5.1質量控制原則施工質量控制全過程實行以“單元工程為基礎,工序控制為手段”,建立“約束、控制、反饋、完善”的監理機制,從而實施標準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實行工程質量科長負責制,按工程項目實行專人分項管理,可分鋼筋混凝土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工建筑工程、機電設備制造安裝工程、自動化監控工程等幾個分項。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檢查要具體全面,對工程質量要嚴格負責,嚴格按施工監理程序進行監理,加強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把
8、好工程檢查驗收關,同時驗收人要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5.2質量控制目標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進行驗收,工程驗收質量等級達到優良標準。不合格品為零。5.3質量控制程序質量控制是監理工作的重點,根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03,結合本工程的實際,制定了質量控制的監理工作程序,以確保本工程的驗收質量達到優良標準,同時避免出現質量事故與不合格品。5.3.1工序或單元工程質量控制監理工作程序圖5.3.2質量評定監理工作程序圖5.3.3一般質量事故處理流程1發生一般質量事故2發出停工令3發包人上報事故情況4發包人組織設計單位、承包人、監理人進行調查,提
9、交事故調查報告,并報項目主管部門核備5發包人組織承包人、監理人制定事故處理方案,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6承保人實施事故處理方案、自檢、申請驗收、質量評定7監理人檢查驗收、質量評定必要時8下達復工令9.向項目主管部門提交質量事故報告5.4質量控制措施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分為質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工作的重點是質量的事前控制。5.4.1工程質量的事前控制措施5.4.1.1監理進場后首先督促承包單位建立和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審查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系統是否完整,有關職能人員是否具備上崗資格,向承包單位提出改進意見并督促限期改進。5.4.1.2掌握設計施工圖紙,包括有關工程說明及
10、建設單位的要求、目標,掌握和熟悉質量控制的要求,如地質資料、工程的質量評定標準,施工驗收規范。以設計圖紙、設計說明、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及圖紙會審等作為控制的依據,對工程實行全面質量控制。5.4.1.3在建設單位日程安排下,組織并參與施工圖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發現施工圖中的問題,并提出優化設計和施工的可行性建議。5.4.1.4在圖紙會審、技術交底的情況下,有針對性的按各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目標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并結合工程項目的專業特點,做到進一步具體化、可操作性,并落實現場監理人員的責任制。5.4.1.5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工作,在先有總體施工大綱的基礎上可分階段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
11、,對不合格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見,為確實保證工程質量,要求施工單位制定針對重點部位的施工技術上和組織上的措施。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方法說明的文件。監理項目部對本工程的組織設計,重要工序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在事前督促落實。5.4.1.6組織并參與重要部位施工方案的論證工作,以審定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為依據進行監控。5.4.1.7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必須完善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審核施工單位關于原材料、半成品、設備的質保資料,審核各種試件取樣及試驗的方法以及成品保護的方法、措施。5.4.1.8對工程主要的定位定標、引測工作進行復測驗收。測量成果表等原始資料妥善保存,保護好測量基準點。5.4.1.9工程
12、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控制。對質保資料進行驗收,并按規定督促施工單位抽樣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5.4.1.10施工機械的選擇控制。檢查進場施工設備是否滿足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性能要求,并對重大設備的安裝、拆除方法進行復核,經同意后方準安裝。凡直接危及工程質量及安全的施工機械,按技術說明書查驗其相應的技術性能。5.4.1.11對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在協調會議和例會中預先提出必須注意的技術要點,并督促施工單位采取相關措施。5.4.2工程質量的事中控制措施5.4.2.1在施工過程中,當承包單位對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調整、補充或變更時,要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并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控
13、制。5.4.2.2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單位報送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審核同意后予以簽認控制。5.4.2.3當承包單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時,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單位報送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組織專題會議論證,經審定后方可使用。5.4.2.4項目監理機構對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報送施工測量放線成果進行復核和確認。5.4.2.5施工過程中針對具體情況,實行巡視、旁站、平行檢測等手段進行監理控制工作。5.4.2.6施工過程中工序交接檢查,堅持上道工序未經檢查驗收,不準下道工序進行的原則。上道工序完成,施工單位自檢、專職檢合格后報監理進行現場檢查。5
14、.4.2.7對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填寫報審表,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并辦理有關簽證手續。5.4.2.8對于施工中出現的質量事故作處理、分析,制定事故處理措施方案,對措施方案落實效果進行事中檢查,做好記錄備案。5.4.2.9行使質量監督權,對未經監理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監理拒絕簽認,并簽發監理通知,書面通知承包單位限期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撤出現場。5.4.2.10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序,監理人員拒絕簽認,并要求承包單位嚴禁下道工序施工。5.4.2.11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專業監理工程師及時下達監理工程師通知,要求承包單位整改,并
15、檢查整改結果。5.4.2.12發現施工存在“重大質量隱患”,可能造成事故或已造成事故時,總監理工程師及時下達暫停施工通知,要求停工整改,整改完畢并經監理人員復查,符合要求后,總監簽署復工通知,并向建設單位報告。5.4.3工程質量的事后控制措施5.4.3.1做好本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的實測實量工作和質量的認定,發現質量問題,對不合格內容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未經整改不得進入下一分項施工,不得進行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5.4.3.2竣工驗收前,對各單項工程組織監理初驗工作,通過目測檢查是否存在重大問題,匯總檢查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5.4.3.3根據水利工
16、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03)、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01),完成監理全過程的有關資料。5.4.3.4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并提供相關監理資料,對驗收中提出的整改問題,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單位進行整改。工程質量符合要求,由總監理工程師會同各方簽署竣工驗收報告。5.4.3.5工程竣工保修期依據合同的工程質量保修監理工作的時間、范圍和內容開展工作。5.5質量控制方法5.5.1觀察-以“目視、目測”進行檢查監督。5.5.2旁站-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以現場巡視、觀察及量測進行檢查監督。5.5.3巡視-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進行的定期與不定期
17、的監督檢查。測量-借助于測量儀器、設備進行檢查監督,對工程的標高、軸線、幾何尺寸進行檢查與控制。5.5.4試驗-通過對原材料、半成品、試件的見證取樣,確認共符合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5.5.5復核-按照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標準隨機對工程質量進行復核。5.5.6工序控制-按照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標準對每道工序進行控制,上道工序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轉入下道工序施工。5.5.7指令文件-工程開工令、質量整改通知、工程變更通知等文件。5.5.8平行檢驗-利用檢查檢測手段,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5.5.9工地會議-定期召開針對工程進度、質量、投資實施情況的工作例會
18、,協調有關各方關系,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6進度控制6.1進度控制原則在滿足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要求的基礎上,編制或審核施工進度計劃,并對其執行情況加以動態控制,從全局出發,掌握影響施工進度計劃的所有條件的變化情況,對進度計劃的執行進行動態控制,以保證工程項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6.2進度控制目標工程工期嚴格控制在按合同工期內。6.3進度控制程序否否是是不同意同意不同意1承包人提交施工總進度計劃2監理機構審批3調整和修改施工總進度計劃4承包人編報年、季、月施工進度計劃同意5監理機構審批6調整和修改施工總進度計劃7承包人實施施工進度計劃,按月編報施工進度報告9發生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不符(拖后)8
19、監理機構監督、檢查施工進度10是否影響總工期、后續工作安排14.繼續施工12.監理機構審批是否滿足要求11.承包人調整進度計劃13.修訂進度計劃根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03,結合本工程的實際,制訂進度控制的監理工作程序如下圖所示:6.4進度控制措施6.4.1嚴格審批進度計劃在審批總進度計劃時,對計劃實施的可行性和計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進行認真研究分析,召開施工進度計劃研討會,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總進度計劃進行全面的論證。使承包單位編制出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符合客觀實際,切實可行,并符合施工合同的約定。6.4.2對施工總進度控制目標進行分解根據工程規模、特點等先將可分解的單位(
20、或子單位)、分部(或分項)工程的施工進度進行研究,并提出分階段目標。6.4.3計劃實施過程中,執行動態控制在進度計劃的實施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指派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其專業的特點進行跟蹤監控,實施動態控制,及時對工程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記錄,并和已經審批的進度計劃(包括月、周)進行對比,分析施工進度可能滯后的原因,初步提出建議,然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有關各方分析研究,督促承包單位采取糾偏措施。6.4.4召開工地例會現場協調會6.4.4.1總監理工程師定期主持召開工地例會。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存在問題,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落實措施,對于工期延誤,要求承包單位采取有效的糾偏措施。6.4
21、.4.2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現場協調會。解決、協調施工高峰期的搭接和專業交叉施工的進度安排問題,調動各方的積極性,通力配合達到最大有效空間的利用率,滿足工期順利實現。6.4.4.3在工程施工高峰期,項目監理機構要求承包單位報周計劃,并在周例會上針對施工進度方面,要求承包單位著重匯報上周施工進度完成情況,并與周計劃進行比較,對于周計劃未完成部分,找出原因,并提出在下周計劃內補救的措施。6.4.4.4在每月末的一次周例會上要求承包單位將本月進度計劃完成情況與經批準的月計劃進行比較分析,分析滯后的原因,并提出下月糾偏的具體措施。6.4.5工程設備和材料供應的進度控制審查設備制造、加工單位的資質能力和社會
22、信譽,落實主要設備的訂貨情況,核查交貨日期與安裝時間的銜接,以提高設備按期供貨的可靠度,給現場安裝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促使安裝施工的順利進行。6.4.6下達監理指令在施工過程中,當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施工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時,簽發監理通知指令承包單位采取有效調整措施。6.5進度控制方法6.5.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進度計劃,是否同意,提出意見。6.5.2審查業主、施工單位提出的材料、設備及所列的規格與數量、質量是否滿足工程進度的要求。6.5.3在項目進行的全過程中,檢查工程進度,隨時將有關信息輸入計算機,進行計劃值與實際值的比較,發現偏離及時提出意見,協助施工單位修改網絡計劃
23、,調整資源配置,實現進度計劃總目標.7投資控制7.1投資控制原則堅持 “承包合同為依據,單元工程為基礎,施工質量為保證,量測核定為手段”的支付原則,嚴格按合同支付結算程序,協助發包人控制資金使用。努力做到工程量測量與核算條目清晰、工程變更依據充分、價格調整符合約定的程序和方法、結算過程及最終結果符合審計規定,將工程總投資控制在合同范圍內,努力促使實現工程總投資目標。7.2投資控制目標依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定的施工合同確定的工程造價為目標,力爭實際投資額不超過合同金額。7.3投資控制程序根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03,結合本工程的實際,制訂投資控制的監理工作程序為:7.3
24、.1工程款支付工作程序工程款支付工作程序圖1單元工程驗收合格2.承包人申請工程計量3.監理機構進行工程計量、復核4.承包人編制并提交工程價款月支付申請5監理機構審核6是否通過7.監理機構簽發工程價款月付款證書8報發包人審批9.發包人支付否是7.3.2變更監理工作程序變更監理工作程序圖否是是同意不同意不同意1設計單位、監理機構、承包人、發包人單獨或共同提出工程變更建議書2監理機構審核建議書3按原計劃施工同意5設計單位進行變更設計6監理機構核查簽發變更設計圖7承包人施工14.進行變更支付8監理機構通知承包人就工程變更報價9承包人報價10監理機構審核承包人報價,報發包人11.發包人、承包人是否接受1
25、2.承包人、發包人協商價格4發包人審批否13.一致16.進入爭議解決程序15.監理機構暫定合適價格7.4投資控制措施7.4.1要求承包單位按照已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來編制按時間進度的合理的資金使用計劃,按使用時間進行分解,確定分目標值,以提供建設單位按計劃適時籌措資金,保證工程順利進行。7.4.2監理工程師每月原則上計量一次。承包單位及時將工程量和工作量計量資料報送項目監理部審核。造價工程師在五日內認真進行計量和確認;同時還須復核工程付款賬單,簽發付款憑證,對于一些不可預見的工程量(如社會環境影響、災害性氣候等)監理工程師會同建設單位、承包單位據實進行計量,對特定的分項分部工程的計量方法則由監
26、理工程師與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協商確定。7.4.3監理工程師慎重處理設計變更,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嚴格控制增大費用的設計變更的發生。與此同時,與設計人員探討尋找通過修改不合理設計、進行設計挖潛來節約資金的途徑。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對于主要施工技術方案進行全面的技術經濟分析,防止在技術方案中隱含著增大工程造價的漏洞存在和發生。監理工程師通過工程投資風險分析,找出工程造價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發生費用索賠的原因及部位,制定防范對策。7.4.4監理工程師在進行有效的日常工作管理之中,認真做好工程施工記錄;建立健全工程量、工作量、工程款支付管理臺賬;材料進場與清退;勞動力使用情況;災害性氣候;
27、承包單位自身因素引起的費用增減。同時還應保存好各種文件圖紙、注意積累素材、為正確處理可能發生的索賠提供依據。7.4.5監理工程師要經常檢查工程款支付和使用情況,對實際發生值與計劃值進行動態分析,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用監理通知或發函的形式與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溝通信息,提出工程造價控制的合理建議,以掌握工程造價控制的主動權。7.5投資控制方法7.5.1要求承包單位依據施工圖紙、概(預)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臺賬;7.5.2要求承包單位于施工進度計劃批準后10天內,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將合同內價款分解切塊,編制與進度計劃相對應的工程項目各階段及各季、月度的資金使用計劃;7.5.3審核承包單位編制的工程
28、項目各階段及各季、月度資金使用計劃,控制其執行,并與工程進度計劃、材料設備購置計劃等相一致,還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協商確定相應工程款支付計劃;7.5.4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的監理工程師從造價、項目的功能要求、質量和工期等方面審查工程變更的方案,并在工程變更前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協商確定工程變更的價款和計算價款的原則、方法;7.5.5對工程合同價中政策允許調整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價格,包括暫估價、不完全價等主動搜集依據、訂貨合同或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共同簽署的價格確認單等進行控制;7.5.6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紙對工程進行風險分析,找出工程造價最易突破的部分、最易發生費用索賠的因素
29、及部位,并制定防范措施;7.5.7經常檢查工程計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況,對實際發生值與計劃控制值進行分析、比較,提出造價控制的建議,并在監理月報中向建設單位報告;7.5.8嚴格執行工程計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時限要求。8安全與環境控制8.1安全施工控制8.1.1安全施工控制任務8.1.1.1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技術標準。8.1.1.2嚴格遵守當地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文明施工規范,按照文明工地的標準,規劃和管理工地現場。8.1.1.3對施工的安全與文明保持持續監控,并確保足夠的監控深度與力度。8.1.2安全施工控制措施8.1.2.1協助建設單位
30、與承包單位簽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協議。8.1.2.2督促分包單位在進場施工前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文明施工協議。8.1.2.3在審查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時,要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針對性,重要分部分項施工是否具有專項安全施工措施,并審查其可靠性。8.1.2.4現場應有醒目標語,對質量、安全施工有明顯口號。8.1.2.5設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檢查監督施工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8.1.2.6每位專業監理人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經常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和指導,督促承包單位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網絡。8.1.2.7督
31、促承包單位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認真執行安全法規。8.1.2.8現場監理人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時,要及時予以制止;對于危及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問題,監理提出意見、建議后,如果承包單位不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則應立即發出整改通知單,如果情節嚴重,應立即報請總監理工程師發停工通知單,直至整改達標為止。8.1.2.9督促承包單位做好特殊崗位、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管理,并將有關材料報監理備案,安全員必須佩戴安全員袖章。8.1.2.10督促承包單位實行安全用電規定,用電設備必須完好。手持式移動行燈,必須使用低電壓,電壓不得超過36V,安全用電的保護系統必須完好。8.1.2.11安全生產防護
32、措施、臨時用電接地設施、防火設施、動用明火作業等必須經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1.2.12參與安全事故的分析與處理。8.1.2.13督促承包單位及時整理、填報有關安全文書資料。8.1.2.14每周工程例會,總監理工程師必須首先通報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情況,針對問題,提出建議、改進意見或整改措施。8.1.2.15經常向建設單位及有關上級部門報告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8.1.3安全施工控制方法8.1.3.1審查承包人項目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在組織領導、人員配置、崗位責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實。8.1.3.2審查承包人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及文
33、明施工的規劃與措施內容。8.1.3.3檢查現場地面施工道路、現場排水、施工管線、料物堆放、暫設工程等布置情況(應按施工總平面圖實施)8.1.3.4檢查現場各種標牌(安全紀律牌、安全標志牌、安全標語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內容和視覺效果。8.1.3.5檢查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設施的落實情況。8.1.3.6檢查施工現場處腳手架和工程結構施工支撐系統的安全可靠性。8.1.3.7檢查起重機械設備及施工機具的安全保障狀況。8.1.3.8檢查施工用電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8.1.3.9檢查現場防火制度與措施的落實情況。8.1.3.10檢查季節性(雨季、臺風、高溫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34、8.1.3.11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堅持“三不放過”。8.1.3.12檢查現場在衛生防疫和治安保衛方面執行有關規定和落實保證措施的情況。8.1.4安全控制流程根據上述核準,開展現場安全工作(承包方)熟悉內外施工環境(承包方、監理機構)報審組織設計及專項方案(承包方)仔細審核施工方組織設計及專項方案中所涉及以的安全問題(項目監理機構)檢查督促施工方安全工作(項目監理部)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承包方)有不妥處符合要求不符安全操作符合要求8.2環境保護措施8.2.1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建立環境保護組織,做好施工場地環境保護保護措施計劃,其內容應包括:8.2.1.1施工棄渣的利用和堆放;8.
35、2.1.2施工場地開挖的邊坡保護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8.2.1.3防止飲用水污染措施;8.2.1.4施工活動中的噪聲、粉塵、廢氣、廢水和廢油等的治理措施;8.2.1.5施工區和生活區的衛生設施以及糞便、垃圾的治理措施;8.2.1.6完工后的場地清理。8.2.2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做好施工棄渣的治理措施,保護施工開挖邊坡的穩定,防止料場、永久建筑物基礎和施工場地的開挖棄渣沖蝕河床或淤積河道。8.2.3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做好環境污染的治理措施,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8.2.3.1承包人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控制工程施工的噪聲、粉塵和有毒氣體,保障工人的
36、勞動衛生條件。8.2.3.2承包人保護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應定時清除垃圾,并將其運至批準的地點掩埋或焚燒處理。承包人應在現場和生活區設置足夠的臨時衛生設施,定期清掃處理。8.2.4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做好場地清理措施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在工程完工后的規定期限內,拆除施工臨時設施,清除施工區和生活區及其附近的施工廢棄物,并按現場監理機構批準的環境保護措施計劃完成環境恢復。9合同管理方案施工合同管理師監理機構的中心任務。監理人員應熟悉和掌握國家、地方有關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的規章規定以及本項目的建設文件、設計文件和監理合同文件、施工合同文件,通過有效的事前預防、事中控制、
37、事后處理,進行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加強信息管理,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合理處理合同實施中可能發生的變更、索賠、風險、違約等問題,加強安全、環境保護與文明施工管理。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條款進行監理,對不合理條款(如違犯法規,不平等條款等)提出更改與修改意見,認真公平地對待建設各方,嚴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要求,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及時發布各種指令或文件,以保證合同目標的順利實現。9.1 合同管理的任務9.1.1 協助發包人簽定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各類合同,并參與各類合同的談判。9.1.2 防范索賠、風險和其他損失,努力排除或減少合同爭議,保證業主在盡可能節省投資的情況下,保質、按期或提前
38、完成工程施工任務。9.1.3 進行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各類合同的跟蹤管理,包括各方執行合同情況的檢查。9.1.4 協助發包人處理與本工程有關的索賠事宜及合同糾紛事宜。9.2 合同管理的方法9.2.1 認真搞好并弄清每一個合同的各項內容,進行合同分析,已發現需要解決的問題,對引起合同變化的時間進行分析研究,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9.2.2 建立合同目錄、編碼和檔案。9.2.3 通過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發現合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加以解決,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使工程項目能夠順利的建成。9.2.4 協助發包人制定并采取防止索賠措施,以便更大限度地煎炒索賠的數量、索賠的影響。9.2
39、.5 監理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恰當的使用自己的權利,當好“公正的第三方”,促使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各自的義務和行使各自的權利。9.2.6 特別注意工程變更對合同的影響,應當對每一份變更進行可行性分析,防止由此而引起的索賠。9.2.7 合同跟蹤管理:建立合同跟蹤管理制度,對簽訂的合同進行跟蹤管理,其主要措施表現在:-按照公司質量體系的要求,合同管理員每個季度對工程合同執行情況進行依次跟蹤檢查。-監理項目部每月對施工合同進行跟蹤檢查。-分類建立合同檔案。-根據合同中規定的質量、進度、工程款支付與實際工程質量、進度、工程款支付情況進行比較,逐項審核執行偏差。9.3 合同變更管理制度與措施9.3.1 監
40、理單位應按照監理合同和業主與承建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規定,以及業主制訂的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對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數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的變更進行審查,確定變更工程的單價和價格,經業主同意后由監理部書面下達變更令。9.3.2 在合同實施中,為了優化設計或設計中存在的問題的處理,以及由于現場施工條件變化,地質條件變化等原因,業主、設計單位、承建單位以及監理方都可以提出變更建議,但任何變更都必須在業主授權范圍內或得到業主批準后方能實施。9.3.3 施工合同變更的單價或價格應根據業主與施工承建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確定。9.3.4 合同變更的要求或建議應包括以下內容:9.3.4.1
41、變更的原因和依據;9.3.4.2 變更的內容及范圍;9.3.4.3 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及減少,以及合同工期的延長或提前;9.3.4.4 變更導致工程質量的變化是否符合設計或規范要求;9.3.4.5 變更引起的工程造價的增加或減少;9.3.4.6 為變更方案審查所必須提交的附圖和計算資料。9.3.5 監理部對工程變更建議書的評價意見,包括變更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變更引起的費用、工期等合理調整,應建立在充分調查、分析論證基礎上。9.3.6 監理部對工程變更建議書審查的基本原則是:9.3.6.1 變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質量標準,不影響工程完建后的運行管理。9.3.6.2 工程變更在技術上必須可行、可靠
42、。9.3.6.3 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工期是經濟合理的。9.3.6.4 工程變更盡可能不對后續施工在工期和施工條件上產生不良影響。9.3.7 堅持合理、公正、友好合作的原則,就變更費用、計劃調整等問題協調業主與承建單位達成一致意見。9.4 施工索賠管理9.4.1 施工索賠管理的原則加強合同管理,充分熟悉圖紙及合同文件,以事前控制為主,預防索賠事件的發生。對連續影響性時間,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索賠事端的擴大。索賠時間的處理,應以法律和合同為依據,索賠事件及其造成的影響為基礎,從工程建設全局處出發,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則,根據監理委托合同的授權,獨立公正地作出評價,并積極協調解決
43、。9.4.2 索賠控制措施熟悉合同文件,隨時掌握合同實施情況并及時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及其處理措施,及早發現索賠隱患,采取預防措施,以避免或減少索賠事件的發生。做好監理日志及其它同期記錄資料的管理,監督承包商做好實驗記錄、施工日志等資料管理。當索賠事件發生時,及時采取措施,盡量減少事件影響的擴大,并做好有關記錄、照片等同期資料管理。認真組織索賠事件的調查,嚴格審查索賠報告,對索賠事件、造成的影響、索賠的合同與法律依據、責任的分擔、索賠計算和證明材料等提出評價意見。根據合同授權,公正處理索賠。9.4.3 索賠程序索賠事件發生并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接到承建單位提交的索賠意向申請后,監理部應及時通報業主,
44、并建立索賠檔案,組織索賠事件調查。監理部在審定承建單位提出的索賠事件事實的基礎上,審定其索賠權力,對認為不合理的索賠應給予書面否決。承建單位在遞交索賠申請后的規定時間內,應向監理部提交索賠報告,其內容至少應包括基本事實、索賠依據、索賠要求(費用或工期)、計算方法、證據材料等。監理部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索賠報告進行評價,如索賠事件及其影響的真實性、索賠依據的合理性與可信性及其被引用的正確性等。監理部對索賠報告的評價意見應及時報業主,如果發包方同意,則在中間付款中給予承建單位支持;如果雙方有爭議,監理部應做好組織協商工作。當業主和承建單位意見不同且協商不一致時,由監理部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提出決定意見。如
45、果雙方接受監理部的決定,則可執行;如果一方不同意接受,可邀請中間方協調和(或)提交仲裁或訴訟。索賠處理監理工作程序圖否否是是1索賠事件發生2承包人向監理機構提交索賠意向通知3監理機構核查索賠項目記錄和資料4承包人提交索賠申請報告5監理機構審核索賠申請報告6是否需提交補充材料8監理機構做出索賠處理決定9發包人、承包人是否接受11.索賠款支付10進入爭議解決程序7承包人提交補充資料,監理機構審核9.5 分包管理制度與措施9.5.1 分包管理的原則分包項目必須遵守合同法分則工程建設合同的有關規定;分包項目必須符合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根據監理合同的授權,審查任何分包單位的資格和分包工程的類型、數量包業
46、主審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轉包。9.5.2 分包審查制度與措施:承建單位若要求將合同項目分包,應按下列程序進行:承建單位將項目分包理由、候選的分包單位的名單及其機構設備、技術力量、財務狀況以及所承擔過的工程情況等詳細資料及分包合同草本報監理部。監理部對上述分包情況進行仔細審核,必要時對分包單位進行現場考察,根據審核及考察情況,將分包意見書面答復承建單位。經過監理部批準后,承建單位方可同分包單位正式簽訂分包合同,并將分包合同的一份副本送監理部。分包合同生效后,分包商才能進入工地施工。9.6 合同糾紛管理與措施9.6.1 加強計劃管理,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及時建議落實業主應盡義務
47、,監督承建單位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減少或避免違約事件的發生。9.6.2 做好同期資料管理工作,為可能發生的違約事件處理提供充分、準確地證據。9.6.3 對于發生的合同糾紛事件,監理部應嚴守合同,在深入調查清楚違約事件的基礎上,公正處理各種違約事件;盡量減少對工程建設造成的影響和損失。9.7 合同爭議管理與措施9.7.1 努力及早發現有可能引起業主和承建單位正義的潛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合同爭議的發生。9.7.2 對于發生的發包方和承建單位之間的爭議,監理部遵循搞清事實、互相溝通、友好協作、公正、獨立、科學的原則,努力做好協調工作。9.8 風險防范措施9.8.1 隨時掌握施工現場的人員、
48、設備、材料、交通、施工工藝、氣象、水文、地質以及其它可能的工程風險因素,及早采取預防措施,盡量避免由于風險造成的損失。9.8.2 當風險發生后,及時采取措施,調動現場包括承建單位在內的一切人員和設備力量。9.8.3 對于由于風險原因給承建單位造成的勞動量增加、費用增加和工期影響以及業主損失,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確定業主和承建單位各自應承擔的損失。9.8.4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條款進行監理,對不合理條款(如違犯法規,不平等條款等)提出更改與修改意見,認真公平地對待建設各方,嚴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要求,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及時發布各種指令或文件,以保證合同目標的順利實現。10信息管
49、理方案信息管理是實施項目控制的基礎,是建設管理決策的依據,是協調建設各方關系的媒介。我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方案,并全部采用計算機管理。10. 1信息管理的內容10. 1.1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制度10. 1.2設計信息流內容及常用報告、報表的格式10. 1.3建立信息采集、整理、貯存、查詢系統10. 1.4建立現場監理信息分析系統10. 1.5建立文件檔案管理系統10.2信息管理的基本任務10.2.1實施最優控制:掌握、分析處理“三大”目標的計劃值與實際值這兩方面的信息,以便實施最優控制。 10.2.2進行合理決策:在工程施工招標、施工等各階段,充分地收集信息,并加以整理,從而作出科學、合
50、理的監理決策。10.2.3妥善協調項目建設各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為了保證與這些單位的聯系順暢,需要加強信息管理,妥善協調各單位之間的關系。10.3信息管理的措施10.3.1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均采用計算機進行管理。10.3.2專職信息資料管理員負責施工過程的信息收集、整理、編目,輸入計算機,對工程項目進行動態跟蹤,及時進行對比分析。10.3.3建立工程需用設備、材料的市場信息管理系統,隨時掌握設備材料的市場供需情況、價格及價格趨向,廠家品牌,質量及服務情況,為業主的決策提供市場信息咨詢。10.3.4隨時掌握影響工程投資的各類信息,如工程變更、政策法規更新、會議紀要、補充
51、協議等,根據此類信息,對工程進行動態控制。10.3.5項目監理部按公司統一規定,每月編制監理月報報業主,向業主報告工程建設中的信息。10.3.6公司每季度按監理執業考核管理辦法對項目部進行考核評分,掌握項目監理部監理業務質量信息;同時走訪業主,了解服務滿意程度的信息,據此以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提高服務水平。10.4監理工作中的信息管理流程10.4.1自上而下的信息流程圖業 主法規政策信息材料設備到貨信息質量投資、進度調度信息合同信息工程勘察信息各種批文信息總監理工程師公司建設監理法規、條例信息各種合同工程變更信息材料設備到貨信息質量調整材料設備質量信息計劃進度信息進度調整信息工程勘察信息計劃投資
52、信息投資調整信息索賠處理信息合同控制監理質量控制監理進度控制監理投資控制監理質量調整信息材料設備信息質量信息材料設備到貨信息工程調整信息工程勘察信息投資調整信息支付款信息索賠處理信息承 建 單 位10.4.2自下而上的信息流程圖 業 主實際投資信息實際進度信息實際質量信息支付款信息實際值與計劃對比信息工程變更信息總監理工程師公司總經理建設監理工作信息合同完成信息合同值與實際值對比信息實際質量信息工程事故信息實際進度信息進度對比信息工程條件變化信息質量對比信息實際投資信息投資對比信息支付款信息投資控制監理合同控制監理質量控制監理進度控制監理申請支付款信息申請追加投資信息工程索賠信息施工組織設計組
53、織措施信息工程條件變化信息工程自檢信息工程事故信息承 建 單 位11工程驗收與移交11.1工程驗收的主要職責現場監理機構將按照國家和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做好各時段的驗收的監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11.1.1協助發包人制定各時段驗收工作計劃。11.1.2編寫各時段工程驗收的監理工作報告,整理現場監理機構應提交和提供的驗收資料。11.1.3參加或受發包人委托主持重要隱蔽工程、關鍵部位、主要單元工程、分部工程驗收,參加充水試驗、聯合調試、外觀質量評定、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檔案驗收、竣工驗收。11.1.4督促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和相關資料并協助發包人進行審核。11.1.5督促承包人按照驗收鑒定書中對遺留
54、問題提出的處理意見完成處理工作。11.1.6驗收通過后及時簽發工程移交證書。11.2分部工程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11.2.1在承包人提出驗收申請后,現場監理機構組織檢查分部工程的完成情況并審核承包人提交的分部工程驗收資料?,F場監理機構指示承包人對提供的資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補充、修正。11.2.2現場監理機構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單元工程已經完成且質量全部合格、資料齊全時,提請發包人及時進行分部工程驗收。11.2.3現場監理機構參加或受發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驗收工作,并在驗收前準備其提交的驗收資料和提供的驗收備查資料。11.2.4分部工程驗收通過后,現場監理機構簽署或協助發包人簽署分部工程驗收鑒定書,并
55、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驗收鑒定書中提出的遺留問題及時進行完善和處理。11.3階段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11.3.1現場監理機構在工程建設進展到基礎處理完畢、通水等關鍵階段之前,提請發包人進行階段驗收的準備工作。11.3.2如需進行技術性初步驗收,現場監理機構參加并在驗收時提交和提供階段驗收監理工作報告和相關資料。11.3.3在初步驗收前,現場監理機構督促承包人按時提交階段驗收施工管理工作報告和相關資料,并進行審核,指示承包人對報告和資料中存在問題進行補充、修正。11.3.4根據初步驗收中提出的遺留問題處理意見,現場監理機構督促承包人及時進行處理,以滿足驗收的要求。11.4單位工程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
56、11.4.1現場監理機構參加單位工程驗收工作,并在驗收前按規定提交和提供單位工程驗收監理工作報告和相關報告。11.4.2在單位工程驗收前,現場監理機構督促承包人提交單位工程驗收施工管理工作報告和相關資料,并進行審核,指示承包人對報告和資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補充修正。11.4.3在單位工程驗收前,現場監理機構協助發包人檢查單位工程驗收應具備的條件,檢驗分部工程驗收中提出的遺留問題的處理情況,并參加單位工程質量評定。11.4.4對于投入使用的單位工程,在驗收前,現場監理機構審核承包人因驗收前無法完成、但不影響工程投入使用而編制的尾工項目清單,和已完工程存在的質量缺陷項目清單及其延期完工、修復期限和相
57、應施工措施計劃。11.4.5督促承包人提交針對驗收中提出的遺留問題的處理方案和實施計劃,并進行審批。11.4.6投入使用的單位工程驗收通過后,現場監理機構簽發工程移交證書。11.5合同項目完工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11.5.1當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約定或監理指示完成所有施工工作時,現場監理機構及時提請發包人組織合同項目完工驗收。11.5.2現場監理機構在合同項目完工驗收前,按規定整編資料,提交合同項目完工驗收監理工作報告。11.5.3現場監理機構在合同項目完工驗收前,驗收后尾工項目的實施和質量缺陷的修補情況;審核擬在保修期實施的尾工項目清單;督促承包人按有關規定和施工合同約定匯總、整編全部合同項目的歸檔資料,并進行審核。11.5.4督促承包人提交針對已完工程中存在質量缺陷和遺留問題的處理方案和實施計劃,并進行審批。11.5.5驗收通過后,現場監理機構按合同約定簽發合同項目移交證書。11.6竣工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11.6.1現場監理機構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前初步驗收工作。11.6.2作為被驗收單位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對驗收委員會提出的問題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