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 理 實 施 細 則土方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工 程 名 稱: 盧灣區第65街坊(北塊)項目 編 制: (專業監理工程師) 審 批: (總監理工程師)目 錄一、工程概況二、監理依據三、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四、監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盧灣區第65街坊(北塊)項目建設單位:上海中海海軒房地產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上海市工程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設計單位: 上海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總承包單位: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 工程地點:東至黃陂南路,西至馬當路,南臨徐家匯路,北靠建國東路工程建設周期:38個月工程規模:基地面積為24786m2,總建筑面積為161821.1 m2,地上建筑面積9939
2、4.9 m2,地下建筑面積約62426.2 m2。北側辦公樓塔樓最高高度為89.75米,南側辦公樓塔樓的最高高度為138.24米。地上北側辦公塔樓為16層;南樓辦公塔樓為28層;商業裙房為2層;地下室共3層,地下一層為商業和機房,地下二層、三層為停車庫和配套設施。二、監理依據: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3、工程圖紙、技術說明及設計交底5、經上級批準的可行性文件定6、本公司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三、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一)、事前控制內容:1、在工程施工前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工程施工
3、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進滬施工許可證等有效文件。2、督促與參與施工單位進行法制、法規宣傳和教育。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和古墓,應妥善保護,并及時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待處理后方能繼續施工。3、基地內如有政府部門設置的紀念性標志及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觀察孔等,應加以保護。4、配合建設單位辦妥開工前的有關手續及將施工區域內的各種管線拆遷。5、土方工程施工時,必須遵守國家、市、區有關安全、防火、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定。6、配合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供基地的實測地形圖(測量成果)、地下管線、相鄰構筑物、地質、氣象等資料,以利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編制;引交施工平面控制樁和水準基點。作為測量控制和
4、工程驗收的依據。7、根據城市規劃部門提供的建筑紅線,施工定位放線經自檢后,提請監理復核認可,方可施工。9、參與和配合建設單位組織召開各管線、鄰近建筑物單位會議,及工程信息化施工監測技術方案等文件討論。10 、熟悉施工圖和有關設計文件,組織或參與圖紙會審,解決施工圖中的疑點,并請設計整理出與會者認可的會議記錄,作為設計文件之一。11、對經施工單位上級部門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有關的施工組織體系、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管理制度等進行審查,并針對降水、防護及挖土方案的可行情況提出書面意見。(1) 降水要核對選用的機器設備,平面布置及降水深度;(2)基槽防護應據地形、地質及周邊環境加以決
5、定,5米以上應進行正規的設計計算,并繪出放坡、支護工況圖。(3)挖土要考慮挖掘、運輸設備停在坑面或坑底的可能與效率及棄土的位置。12、督促施工單位向班組交底,并要求把監理要求也交底清楚。對一些比較大的技術方案交底,應施工單位邀請,監理可以參加。13、督促與監控施工單位做好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所明確的準備工作,包括:(1)地面排水系統;(2)基坑開挖監測方案的準備工作;(3)施工機械行駛道路的修筑;(4)環保措施及應急搶救措施等等。14、檢查施工單位要使用的檢測儀器(如:經緯儀、水平儀、卷尺、降水壓力表、注漿壓力表、測繩、壓力傳感器)及標定情況。15、檢查施工單位提供的施工日記,檢
6、測記錄表格樣張內容是否符合施工規范的要求。(二)、施工階段控制內容:1、 降水與排水1)、 開工前應審查施工單位的專業資質等級、施工機械的技術力量、組織管理、質量保證體系,相關人員上崗證能否滿足施工需要。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a、 降水地區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采用的土層滲透系數必須可靠,必要時應作現場抽水試驗確定;b、井點管的構造、長度和數量、抽水機械的型號和數量(包括泵和電動機的備用量)。必要時應設雙電源。濾管和砂濾料的規格和數量。c、井點降水系統的平、剖面布置圖和安裝圖。井點管沉設方法,排水溝管的埋設及排水地點選擇。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基坑(槽
7、)的措施。井點管路與施工道路交叉處的保護措施。d、降水范圍內的水位觀測孔位置和數量。3)、降水與排水是配合基坑開挖的安全措施,施工前應有降水與排水設計。當在基坑外降水時,應有降水范圍的的估算,對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設施在降水過程中應監測。4)、降水前應考慮到水位降低區域內的建(構)筑物可能產生的沉降和水平位移,必要時應做好沉降觀測和采取防護措施。5)、 降水施工前應復驗基坑(槽)位置。6)、井點濾管在運輸、裝卸和堆放時應防止濾網損壞,下入井點孔前,必須對濾管逐根檢查,保證濾網完好。降水設備的管道、部件和附件在組裝前必須檢查和清洗、督促施工單位妥善保管。7)、井點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a、井孔應垂直,
8、深度應符合要求,孔徑宜上下一致;b、濾管位置應按要求埋設,如井孔淤塞,嚴禁將濾管插入土中,宜將濾管設在透水性較好的含水層中,必要時可擴大井點濾層等輔助措施;c、灌填砂濾料前應把孔中泥漿適當稀釋,井點應居中,灌填高度應符合要求,灌填料不得少于設計值的95%;d、井點管口應有保護措施,防止雜物掉入井內;e、井點施工時應作好記錄。8)濾水井管的埋設,可用鉆孔法成孔。孔徑較井徑大200mm以上。井管下沉前應清孔,并保證濾網的暢通。井管與土壁之間應做過濾層。2、土方開挖:)、基坑(槽)開挖應嚴格遵循,先整治后開挖、先支撐后挖土的施工程序。)、基坑(槽)的開挖或回填應連續進行,盡快完成。督促施工單位采取有
9、效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挖土場地,且隨時把場地內積水排凈,以免邊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壞。雨季施工或基坑(槽)挖成后,不能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時,可在基底標高上留150300mm一層不挖,待下工序開始前再挖除。采用機械開挖基坑(槽)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留一層用人工清理,其厚度應根據施工機械確定。)、大面積開挖前,督促施工單位選挖幾個坑或通過觀察井觀察降水效果。如沒有達到要求,應分析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措施。)、施工時,嚴格要求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執行。)、放坡開挖時,督促機械放坡應適當減緩,利用人工修整到位。 臨時性挖土邊坡值土的類別邊坡值(高:寬)砂土(不包括細砂、粉砂)1:1.2
10、51:1.50一般性粘土硬1:0.751:1.00硬、塑1:1.001:1.25軟1:1.50或更緩碎石類土充填堅硬、硬塑粘性土1:0.50:1.00充填砂土1:1.001:1.50注:1、設計有要求時,應符合設計標準。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表限制,但應計算復核。3、開挖深度,對軟土不應超過4米,對硬土不應超過8米。)、支撐開挖時,要提醒分段跳槽或先開挖支撐部位,待支撐安裝好才全面鋪開。)、對工程密集樁應督促樁打完間隔一段時間后開挖,要用合適的挖土機械進行施工,在樁周圍應對稱挖土,減少地面高差造成樁移位,嚴禁挖鏟碰撞工程樁,甚至用挖鏟斷樁。)、施工單位及時將暴露出土的樁分二次或三
11、次鑿斷,并將棄樁隨土運出,確保施工安全和裝卸。)、嚴禁挖機擾動老土,并一次挖到設計標高,必須保留實際標高以上有30cm的原土,用人工鏟除至標高。在已到標高的地方,應及時敲入竹樁,并作好保護。10)、挖機盡量避免擾動樁基礎,同時必須將附在攪拌樁上的土塊挖除,避免落下傷人。11)、基坑底部的開挖寬度,除基礎底部寬度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設施和支撐結構的寬度。12)、督促在已被挖除土的基坑邊,及時用鋼管搭設圍護欄桿,局部不能搭設處,應有明顯標志以示警戒。13)、挖土施工中,如土方不能及時外運,將棄土拋置基坑邊時,必須使棄土和基坑按要求保持一定的距離,不使基坑邊壓載過大,引起塌方。14)、
12、土方開挖時,應督促經常測量和校核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對平面控制樁和水準點也應定期復測檢查。15)、開挖基坑(槽)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個別地方超挖時,應用基土相同土料填補,并夯實至要求的密實度,或用中、粗砂,碎石類土填補并夯實。在重要部位超挖時,可用低標號砼填補,并應取得設計單位同意。16)、鋼支撐和圍護樁進行軸力、變形、沉降、位移觀察時,應定期觀測做好記錄。當觀察記錄超過允許值時,應及時報警。17)、深基坑,督促建立施工、業主、監沒、監理等方組成的安全領導小組。必要時要有專人值班,并對事故有應急措施。同安全、消防、衛生等部門有直線電話聯系。18)、督促施工單位在安全、消防、衛生、場
13、容、道路保潔方面設專人專崗,并組織定期檢查。19)、對廢棄的坑、洞,及時警戒回填,低洼填平壓實。20)、對土方車輛駛離現場時,應有專人保護。21)、要求施工單位做好對各類施工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確保施工機械和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轉。22)、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提供材料的出廠合格證、準用證、進口商檢報告。對材料應按批量見證取樣、送樣,并在獲得檢測合格證以后,同意施工單位將材料使用在工程上。23)、基坑開挖中,如有個別地方超挖時,應用碎石類土夯實填補;重要部位用砼填補時,應取得設計認可。24)、組織召開每周舉行的工程協調會,根據工程的進展情況指出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施工單位參照執行。3、雨季
14、施工1)、 雨期施工時,道路應暢通,道路兩側應修好排水溝。并應在基坑(槽)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注意坑(槽)的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和支撐的檢查。2)、 雨季施工的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層分期完成。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應盡量在雨季前完成。3)、雨季施工前,應對施工場地原有排水系統進行檢查,疏浚或加固,必要時應增加排水設施,保證水流暢通。在施工場地周圍防止地面水流入場地內。雨前應及時壓實已填土層或將表面壓光,并作成一定坡度,以利排除雨水。4)、雨期施工時,道路應暢通,道路兩側應修好排水溝。并應在基坑(槽)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
15、面水流入。注意坑(槽)的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和支撐的檢查。4、土方回填1)、填土前應清除坑(槽)內的積水和有機雜物;2)、基礎或管溝的現澆砼應達到一定強度,不至因填土而受損傷時,方可回填;3)、回填順序,應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層進行。回填土料,每層鋪填厚度的壓實要求,應按填方規定執行;4)、基坑(槽)回填應在相對兩側或四周同時進行。(三)、工程驗收階段控制內容1、基坑(槽)挖至基底標高后,施工單位在對工程坐標、軸線、標高、自檢確認后,監理應復驗認可。2、施工單位在基坑(槽)挖至基底標高自檢合格后,監理將會同設計和有關方進行地基驗槽,要具備的資料為:(
16、1) 工程地質資料;(2)基礎工程施工圖及有關設計變更;(3)施工組織設計的土方施工部分;(4)地基不良土記錄及處理方案和驗收資料;(5)地基驗槽記錄表。3、在齊備驗槽資料后,督促施工整理出:(1)工程竣工圖;(2)地基驗槽記錄;(3)施工記錄;(4)技術復核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5)控制樁和水準點的測量記錄;(6)質量檢查和驗收記錄;(7)土方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4、 通過參與或自行檢驗,給出土方分項工程質量評定。5、在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強調監測應在基坑(槽)回填后結束。6、要求施工單位對各種資料進行分項分類整理齊全,并裝訂成冊,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移交業主,監理部門存檔。四、監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1、旁站工序: 對土方開挖、土方回填等關鍵工序,要求當班監理人員必須實施旁站監理。2、監理影像資料管理工作1)施工質量監控過程中,對關鍵節點、隱蔽工程部位及時的拍錄施工質量情況;2)檢查驗收過程中,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部位及整改合格后的情況均應拍攝記錄。3、監理工作要求1)檢查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到位情況;2)檢查施工執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3)嚴格按照本細則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值中相應工序的質量要求進行過程檢驗;4)認真、準確地做好旁站監理記錄。5)發現異常問題應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反映,并經妥善處理后方可轉入下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