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錄第一章、工程特點 -02第二章、監理編制依據 -02第三章、監理人員職責 -04第四章、監理工作流程-05第五章、監理控制要點-06 一、施工現場圍擋- -06 二、出入口、主干道、作業區加工場、材料堆放場地等-06三、施工現場污水排放-06 四、建筑材料-07五、建筑垃圾-07六、土方工程 - -08七、外墻腳手架 - - -08八、房屋拆除工程- -08九、重污染天氣 -09第六章、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0一、監理工作方法- -10二、監理工作措施-11附件 -14第一章 工程特點一、參建單位 建設單位:長治市商務局 設計單位:大地建筑事務所 施工單位:長治市建筑工程總公司 監理
2、單位:河南省光大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二、工程地點:潞安街北側,醫院路西側 三、工程規模:建筑面積 8329 M2。四、計劃工期:365日歷天。五、揚塵污染防治的主要部位:1、施工道路揚塵,施工區域的道路清掃不徹底,施工機具行駛及刮風產生揚塵,為揚塵產生的主要來源;2、施工垃圾揚塵,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建筑垃圾在清掃或清除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如樓層建筑垃圾清理,水平防護清理等;3、施工生產揚塵,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拆模,拆除外架,打磨,切割等作業產生的揚塵。第二章 監理編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通知;3、2017年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4、山西
3、省治理揚塵污染攻堅占實施方案;5、山西省建筑施工現場揚塵防治管理暫行規定;6、山西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7、長治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方案8、經批準的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施工方案。第三章 監理人員職責一、 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職責:1、確定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監理人員及其崗位職責;2、審批揚塵污染防治監理實施細則;3、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4、組織召開揚塵污染防治專題例會;5、審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施工方案;6、組織檢查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二、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下列職責:1、 編制揚塵污染防治監理實施細則;2、 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揚塵污染防治
4、專項施工方案;3、 審查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組織機構,審查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人員崗位職責及責任制度;4、 監督施工單位執行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施工方案的落實情況;對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不力的,下發監理通知單并督促施工方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5、 對揚塵污染防治的材料、設備以及揚塵防治的情況進行檢查;6、 在監理日志中反映現場揚塵防治情況。第四章 監理工作流程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中揚塵防治內容是否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審查揚塵防治機構及制度總監理工程師審批揚塵污染防治方案總監理工程師揚塵防治管理機構、揚塵防治保證體系,揚塵防治責任制度、揚塵防治交底記錄,揚塵防治培訓記錄揚塵
5、污染嚴重時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發出監理通知單監理工程師監督檢查實施情況監理工程師 不符合符合 符合按計劃組織施工施工單位簽認監理通知回復單監理工程師揚塵工作資料整理施工項目部、監理項目部第五章 監理工作要點一、 施工現場圍擋1、 施工現場實行圍擋封閉,圍擋應封閉、連續;2、 圍擋高度不得低于當地主管部門規定;3、 圍擋采用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嚴禁使用砌筑墻體圍擋;4、 圍擋底邊應當封閉并設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漿外漏;5、 圍擋應堅固、穩定、整潔、美觀,圍擋要有宣傳揚塵污染防治的宣傳標語,營造揚塵污染防治的氛圍;二、 出入口、主干道、作業區加工場、材料堆放場地、生活區、辦公區1、 施工現
6、場出入口、主干道、作業區加工場、材料堆放場地、生活區、辦公區必須硬化,硬化道路的強度、寬度和厚度應滿足安全通行衛生保潔的需要,裸露的場地必須綠化;2、 施工現場主出入口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可設置沖洗槽、排水溝、沉淀池等設施),配備高壓泵、高壓水槍等車輛沖洗設備,運輸車輛應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作業場所;不得使用空氣壓縮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設備清理車輛、設備和物料的塵埃;3、 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積土,每天不定期對路面灑水;三、 施工現場污水排放1、 施工現場污水必須有組織排放,設置沉淀池,泥漿、污水未經沉淀嚴禁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內,泥漿不得外漏;2、 在進行產生大量泥漿的施工作業時
7、,應當設置相應的泥漿池、泥漿溝,確保泥漿不外溢,泥漿應當密閉運輸。四、 建筑材料1、 現場必須使用商品混凝土,按規定要求使用預拌砂漿;確需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必須集中堆放,用塑料布等進行覆蓋;2、 堆放水泥、石灰、砂石或者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當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3、 出入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等易產生揚塵的材料,在出入工地時應采取封閉運輸或進行覆蓋。五、 建筑垃圾1、 建筑施工現場應當專門設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場地,并及時清運,對不能按時完成清運的建筑垃圾,必須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對不能按時完成清運的土方,應采用固化、覆蓋或綠化等
8、揚塵控制措施;2、 在對樓層、腳手架、作業平臺等進行建筑殘渣及廢料清理時,應采用灑水降塵措施;樓層內建筑垃圾必須采用密閉容器清運(或裝袋扎口密封清運),并采用垂直機械清運或管道清運方式,嚴禁凌空拋擲或亂倒亂卸;3、 裝載建筑垃圾的車輛其垃圾堆放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擋板的高度,對建筑垃圾、渣土的運輸處置應符合相關規定,車輛在駛出建筑工地前,必須采用封閉措施;4、 施工現場禁止焚燒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六、 土方工程1、 施工現場土方開挖后盡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時回填的場地,采取覆蓋等防塵措施;2、 根據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級(黃色)預警以上或氣象預報風速達到五級以上時,
9、不得進行土方挖填和轉運、拆除、道路路面鼓風機吹灰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3、 應當對其裸露的泥土進行臨時綠化或鋪裝。七、 外墻腳手架 1、 建筑工程立面在外腳手架、防護欄桿等外側應當設置懸掛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并保塵外逸;2、 房屋建筑腳手架外側密目式安全網圍護高度應超出操作層1.5米;八、 房屋拆除工程1、 拆除工地現場應當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連續封閉圍擋。2、 房屋拆除實行連續加壓灑水或噴淋方式作業。3、 房屋拆除垃圾、渣土必須采用封閉容器調運,嚴禁凌空拋灑;4、 遇有大風或空氣質量嚴重污染天氣時,應當根據發布的預警信息暫時停止拆除和平整場地等作業,并對拆除工地進行灑水降塵;5、 房屋拆除垃圾、
10、渣土要及時清運,清運前應當遮蓋固定。對清運垃圾、渣土車輛出行便道做硬化處理。清運垃圾、渣土車輛在現場入口進行除泥沖洗,垃圾、渣土堆放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擋板的高度,并進行覆蓋處理。6、 房屋拆除后不能立即施工建設,致使場地可能閑置3個月以上的,應當對裸露地面采取綠化等防塵措施。九、 重污染天氣1、 級預警時,加大施工現場道路、場地的清掃、沖洗保潔的頻次。2、 級預警時,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控制要點:2.1. 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2.2. 施工現場各類易產生揚塵物料100覆蓋,裸露的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2.3. 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轉運、爆破和建筑物拆除作業;2.4. 禁止施工現場瀝青熔化作業。3
11、、 級預警時,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控制要點3.1. 戶外作業時要加強人員防護;3.2. 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3.3. 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3.4. 施工現場各類易產生揚塵物料100覆蓋,裸露的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3.5. 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轉運、爆破和建(構)筑物拆除、路基工程施工等作業;3.6. 禁止渣土車、建筑垃圾和散裝物料等運輸車輛作業;3.7. 禁止施工現場瀝青熔化作業。4、 級預警時,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控制要點4.1. 戶外作業時要加強人員防護;4.2. 停止涂料、油漆、溶劑等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4.3. 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
12、4.4. 施工現場各類易產生揚塵物料100覆蓋,裸露的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4.5. 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轉運、爆破和建(構)筑物拆除、路基工程施工、路面整修施工等作業;4.6. 禁止渣土車、建筑垃圾和散裝物料等運輸車輛作業;4.7. 禁止施工現場瀝青熔化作業。第六章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一、 監理工作方法5、 揚塵污染防治的事前控制1.1. 工程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要充分了解,根據施工現場和設計圖紙,把主要污染源要進行歸納,針對不同的污染源對監理控制人員進行分工,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1.2. 工程開工前,現場建立揚塵污染防治組織機構,建設單位、監理部、施工項目部現場主要
13、負責人為揚塵污染防治小組主要成員; 1.3. 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施工方案,重點審查編制審核程序、組織機構、技術措施、平面布置。審查編制內容是否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1.4. 審查施工項目部的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制度,;6、 揚塵污染防治的事中控制2.1. 組織召開揚塵污染防治的會議;2.2. 組織施工方對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限期進行整改。2.3. 監督施工項目部對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費的使用情況。7、 揚塵污染防治的事后控制現場發生揚塵事故后,立即暫停施工,采取應急措施,向有關部門報告。二、 監理控制措施1、 組織措施1.1. 建立健全監理組織機構,完善職責
14、分工,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控制的責任;1.2. 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揚塵污染防治組織機構,對不建立健全揚塵污染組織機構的,不得下發工程開工令;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不稱職的人員,建議清退。2、 技術措施2.1. 監理單位應按照政府部門的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揚塵污染防治控制;2.2. 督促施工單位針對本項目特點編制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在開工前不編制揚塵防治專項方案或專項方案未經監理審核通過的,監理單位不得下發開工令,施工單位不得進行施工作業;2.3. 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揚塵防治工作不力或未按照專項方案實施的,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下發監理通知單,指令施工單位限期進行整改;2.4
15、. 依據政府部門的規定、監理規劃、揚塵防治專項施工方案,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揚塵防治工作要定期組織施工方檢查,平時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巡視檢查,施工單位未按照專項方案對施工現場進行揚塵防治的或拒不執行監理指令的,則應建議建設單位進行暫時停止施工處理,同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監理工作報告。3、 經濟措施3.1. 監督、審核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措施費的使用情況;3.2. 要求施工單位加大防塵治理的投入。4、 合同措施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或未按照揚塵治理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監理單位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施工單位進行違約處理。5、 重污染天氣控制措施在重污染天氣產生時,督促施工單
16、位按照政府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對施工現場的部分作業采取強制措施,對拒不執行的,監理單位應及時書面建議建設單位停工處理,并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年 月附件:揚塵污染防治監理檢查記錄表 日期: 年 月 日序號檢查項目檢查標準檢查情況檢查人一 施工現場圍擋1施工現場是否圍擋封閉圍擋要封閉、連續2圍擋材料用金屬等硬質材料3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米(根據當地規定調整)二 施工現場出入口、主干道、作業區加工場、生活區道路4是否硬化應砼硬化5裸露部位應綠化6現場主出入口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設施7運輸車輛駛出施工現場應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作業場所;8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積土,灑水保持
17、道路濕潤三 污水排放9沉淀池要設置沉淀池10泥漿、污水排放未經沉淀嚴禁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內,泥漿不得外漏11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井內四 建筑材料12混凝土應使用商品混凝土13砂漿應使用預拌砂漿自拌砂漿材料集中堆放,覆蓋14易產生揚塵的材料運輸封閉運輸五 建筑垃圾15現場堆放的渣土、垃圾必須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16樓層內建筑垃圾必須采用密閉容器清運,嚴禁凌空拋擲17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施工現場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等六 土方工程18土方覆蓋裸露的土方應覆蓋19風速達到五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土方挖填和轉運、拆除、道路路面鼓風機吹灰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七 外墻腳手架 20密目式安全網安全網封閉,并保持嚴密整潔21密目式安全網安裝高度圍護高度應超出操作層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