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對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公司對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降低企業的管理風險,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管理原則堅持由公司統一協調、統一管理、統一決策。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合作承包的工程項目。第二章 對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及合作單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條 對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基本要求: 1、工程造價原則上不低于2000萬元,其中:裝飾、機電、市政等專業工程造價原則上不低于1000萬元;2、工程項目招標手續齊全、合法。第五條 對合作單位(以下簡稱“合作方”)的基本要求:1、合作方的企
2、業資質原則上不低于二級(含二級),且合作方具有較強的履約能力和良好的商業信譽;2、合作方必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3、合作方不得將合作承包工程轉包給第三方;4、合作方應執行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章 對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合作方費用的收取第六條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合作方向公司上繳管理費(代扣、代繳稅費除外),以工程結算價為基數(不含建設方直接對外簽訂分包合同價款),具體情況如下:工程造價地區2000萬元以下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5000萬元(含)至10000萬元10000萬元(含)以上北京不低于4%不低于3.5%不低于3%不低于2.5%外埠不低于3.5%不低于3%不低于2.5%不低于
3、2%對裝飾、機電、市政等專業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管理費的收取按上述標準增加一個百分點。第七條 為確保對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監控,公司需派駐到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必要的管理人員5人(但不限于),主要崗位有: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總監、質量總監、財務總監,其工資及各種保險、補助等費用向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合作方收取,北京地區平均每人10000元/月,外埠平均每人13000元/月;派駐項目人員的辦公費及辦公用房由合作方負責;如合作方提出申請需多派管理人員由公司調劑;對派出人員納入合作協議,人員工資執行上述標準。第八條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合作方在工程中標并簽訂合作承包工程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后5日內應向
4、公司繳納履約保證金和安全風險抵押金。1、履約保證金:(1)當業主要求用現金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其所交數額全部由合作方支付,并視為合作方向公司交納。(2)當業主未要求繳納履約保證金但要求有銀行履約保函時,合作方應向公司交納同等額度的履約保證金,合作方可先按銀行履約保函數額的30%采用現金形式一次性向公司交納,剩余部分公司可隨工程進度款比例的20%逐筆抵扣,直至與銀行履約保函數額等同;銀行履約保函費用由合作方承擔。(3)當業主未要求繳納履約保證金也沒有要求辦理銀行履約保函時,合作方應按工程造價的2%交納履約保證金;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采用現金形式一次性交納,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可先交納100萬元
5、,剩余部分按當期收取工程款的20%抵繳。2、安全風險抵押金:合作方應按工程造價的1.5%用現金一次性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且最低不低于6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第九條 其它與工程項目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標保證金、中標費、向業主交納的履約保證金(銀行履約保函)、農民工工傷保險、印花稅、工程稅金(兩稅一費)、所得稅、咨詢費、竣工驗收資料費等均由合作方承擔。第四章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投標決策管理第十條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合作方應在投標前與公司簽訂“協議書”(見附件一),明確合作方式、責、權、利及相關費用的支付。第十一條 公司對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投標全過程進行決策與控制;由公司市場營銷委員
6、會通過會議方式并形成會議紀要后進入投標程序。第五章 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組建與解體第十二條 與合作方簽訂協議書且與業主簽定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合同后,公司組建成立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派駐項目經理、技術、質量、安全、財務等主要管理人員,并與承包部簽訂合作工程項目承包管理責任書,對項目實行全過程管理與監控,項目經理是落實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第十三條 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的成立與解體由公司統一負責,人員編制原則上不低于5人,規模大的項目應增加管理人員,具體人員的設置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與合作方協商由公司各系統派出,寫入合作協議。第十四條 協議書中對合作方的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經理)及技術、質量、安全等管理人員
7、,要有明確的崗位數量和上崗證,并附于合作協議書中,由公司相應部門督促其人員及時到位,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動態監督檢查;當合作方因故不能及時滿足上述要求時,公司有權調用、配置自有人員及時補足,其費用應由合作方承擔。第六章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第十五條 工程中標后,由公司市場營銷部負責簽訂施工合同,合作方必須書面對施工合同全部內容進行確認,并傳遞給公司相關部門。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代表公司向工程發包方履行總包合同義務;合作方作為施工全過程管理的責任主體,承擔對總承包合同內容的全面履約責任,獨立承擔合作工程項目的經濟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第十六條 對外合同經濟關系的確立應由合作方自行簽訂合同,如以公司
8、名義對外簽訂采購、加工、修理、租賃及分包等合同(協議),在與對方簽訂分包(采購租賃)合同之前,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將合作方提供的工作聯系單、合同履約擔保及所要簽訂的合同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批后,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辦法會簽制度辦理簽章手續。第七章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印章管理第十七條 對合作承包項目的印章由公司派駐項目經理保管,并與公司綜合辦公室簽定“印章管理協議”,僅用于該工程對業主及監理公司的資料報送及往來函件,使用的印章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并建立臺帳登記制度;嚴禁將印章交給合作方或者借給合作方使用。第十八條 不得以公司(或項目承包部)的名義或用公司(或項目承包部)的印章代為合作方對外簽訂采購、加工、修理
9、、租賃及分包等合同(協議);特殊情況需要代合作方簽訂上述合同(協議),應在不改變經營責任的前提下,由合作方提出委托、履行擔保手續,并對合同(協議)中內容承擔經濟責任,在征得公司主管部門及分管領導的同意后,方可辦理;辦理后的合同由項目承包部納入管理范圍,并督促履約。第十九條 不得以公司(或項目承包部)的名義或用公司(或項目承包部)的印章為合作方出具擔保、證明及任何借款手續。第八章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第二十條 勞務分包隊伍的配置與管理合作承包工程項目所使用的勞務分包隊伍,應符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集團公司和公司勞務用工管理規定;在簽訂合作承包協議時,明確勞務管理工作目標及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10、,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1、隊伍選擇:要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勞務分包隊伍;由合作方編制招標文件,考察投標人資格,經公司勞務公司審查合格后,自行組織發標;公司經營部、勞務公司審核招標文件,參與開標、評標過程;使用的勞務分包隊伍必須經過公開招標,且應在北京城建集團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內,否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勞務企業和施工隊長在建委已辦理備案手續;勞務企業具有一級資質,注冊資金300萬元以上,信譽評價B級以上;提供省建管辦和在京施工過的項目所屬集團公司的證明。2、勞務合同管理:勞務隊伍確定后,合作方出具合同會簽單,由中標勞務隊伍持經公司經營部審核把關后的合同會簽單,到公司勞務公司簽訂統一的勞務
11、分包合同,并交納勞務注冊備案費用(按勞務分包合同價款的0.3%)和勞務管理費(按勞務分包合同價款的1%);公司勞務公司協助辦理注冊備案手續;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時,合作方和勞務分包隊伍雙方必須向公司書面作出承諾,保證勞務用工管理規范、勞務費和民工工資支付到位及人員隊伍的穩定。3、實名制管理:合作方監督勞務隊伍落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實名制”管理規定,督促勞務分包單位及時與務工人員簽訂有效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表、考勤表、注冊人員花名冊、上崗證復印件、民工身份證復印件等基礎資料留存承包部備查;每月召開一次勞務管理工作例會,留存會議紀要備查,勞務管理體系圖、工作職責、管理制度按要求上墻;自覺接受市住房
12、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區縣建委的用工檢查和公司的勞務管理工作指導。4、勞務費的結算與支付:合作方每月根據完成的工程計量和合同支付條款,向勞務隊伍結算支付勞務費;監督發放民工工資,承擔結算支付義務和勞務糾紛協調處理及結果責任;勞務分包單位按勞務合同價款的15%向公司交納勞務備付金,作為突發勞務費糾紛處理費用和民工工資拖欠費用。5、勞動力的使用:合作方根據工程所需勞動力情況,編排勞動力計劃,組織勞動力進退場,自行調劑施工過程中勞動力余缺,保持人員穩定。 第二十一條 物資、設備的配置管理1、各種物資的采購由合作方自行選擇供應商,所購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范和設計要求;鋼材、預拌砼及其它涉及到結構質量的主要材
13、料,公司主管部門對供應商資質和供應材料合格手續進行審查,進場材料按時間要求進行報驗。2、在京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租賃前合作方應把擬租用的建筑起重機械規格型號、出租單位營業執照、資質等資料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查,租賃合同由公司主管部門蓋章,并辦理使用備案的相關手續;合作方與公司主管部門簽訂技術管理服務協議,由公司委托吊裝分公司進行管理,其它設備由合作方自行租賃、使用、管理;外埠施工項目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由公司主管部門協助合作方按照所在地區建委的規定辦理相關備案手續;對于使用三臺以上(含)建筑起重機械的外埠施工項目,合作方可與公司主管部門簽訂技術管理服務協議,公司派人
14、現場進行管理,其它設備由合作方自行租賃使用管理;吊裝分公司應收取的技術管理服務費從公司收取合作方的管理費中列銷。第二十二條 工程技術、質量管理 1、合作方所有工程技術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并在工程開工前將技術人員名單和所在崗位及專業資格(原件)報項目承包部審核備案;屬于合作方的技術、測量、試驗、施工資料、計量等管理人員,應該由項目承包部總工檢查其人員資格;合作方各技術崗位人員要相對固定,不得擅自調換,如需調換,必須提前一周上報合作項目承包部同意后方可調換。2、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管理(1)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應在工程開工前牽頭組織合作方制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明確編制責任
15、單位、責任人、上報時間和項目承包部內部的報審程序。(2)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編裝內容及格式應遵照公司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管理辦法的管理規定執行;編制內容按照北京市地方標準和城建集團科技質量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3)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先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審核通過后,報公司審批;專業施工方案要由專業施工單位編制,并由專業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完畢,加蓋專業施工單位的紅章后報公司審批。(4)大型重點工程或特殊復雜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方案還應按照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組織相應的專家論證后
16、報公司審批。(5)合作方應嚴格執行公司已審批的施組方案,并組織技術安全操作交底,其中對涉及工程施工質量以及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專項施工技術交底均應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簽發。3、測量管理(1)合作方必須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測量員和驗線員,并將測量員和驗線員的資格證書上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備案。(2)工程項目的接樁、定位工作由公司與合作方共同完成并有書面交接記錄簽認,公司負責整體定位驗線;日常的測量、驗線工作應由合作方測量員和驗線員負責,公司技術部參與基槽、正負零等結構施工重要階段的驗線工作。(3)測量儀器應由合作方按公司工程測量儀器租賃管理辦法到公司技術質量
17、部租賃并簽訂租賃合同,費用由合作方支付。(4)由合作方自行配備的測量儀器必須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定,保證所使用的測量儀器是在合格檢定周期范圍之內,并將所有測量儀器管理清單和測量儀器檢定證書(原件)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審核備案后上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審核備案后方可使用,嚴禁使用未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檢定周期的測量儀器。4、試驗管理(1)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必須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試驗員,并將試驗員的資質證書上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備案。(2)合作承包工程項目日常的施工試驗、取樣、送樣工作應由現場試驗員負責,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技術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3)工程施工中的見證試驗的試驗室要使用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
18、部與監理單位共同指定資質合格的見證試驗室。(4)施工現場試驗室的設施應符合公司的相關規定,試驗儀器由合作方自行配備。(5)現場的試驗儀器必須經過有資質的計量檢測單位進行檢定,保證所使用的試驗儀器是在合格檢定周期范圍之內,并將所有試驗儀器管理清單和試驗儀器檢定證書上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備案;嚴禁使用未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檢定周期的試驗儀器。(6)自建混凝土攪拌站必須經過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報公司批準,建成后應經過項目承包部和公司相關部門聯合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使用預拌混凝土,必須與攪拌站簽訂商品混凝土供應的技術質量管理合同。5、施工資料管理(1)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必須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資料管理人員
19、,并將資料員的資格證書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備案。(2)資料管理采用兩級同時管理的辦法,專業分包方負責對承包范圍內的施工資料及時進行匯總整理,同時合作項目承包部負責組織合作方對整個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所有施工資料及時進行匯總整理,并使用計算機進行填寫和管理。(3)與專業分包方簽訂分包合同之前必須明確專業分包方所承擔的施工資料(包括工程竣工圖)的套數,日常管理、報驗、移交程序、移交時間以及工程竣工圖編制和取費等有關事宜。(4)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在施工過程中按要求定期對分包形成的資料進行監督、檢查和審核。(5)在工程完工后,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應要求合作方對資料進行匯總整理,保證每一個竣工項目的所有施工資料(
20、包括分包施工資料)交公司信息檔案中心存檔一套;專業分包方對施工資料自檢完成后報合作方,合作方驗收合格后移交總承包單位匯總整理,辦理移交手續;最后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和公司技術質量部負責竣工資料的對外移交工作。(6)合作承包工程項目應自行購置和配發圖集、規范、軟件等施工技術文件并建立管理目錄,公司按照施工技術文件的管理辦法對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的施工技術文件及其管理目錄的完整有效性進行定期檢查和備案。6、圖紙會審、洽商和索賠的管理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負責與甲方、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及索賠的辦理,具體執行公司圖紙會審管理辦法、設計變更管理辦法。7、計量工作管理(1)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必須
21、配備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計量員,并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備案,項目承包部總工負責監督檢查計量管理工作。(2)由合作方自行配備的A、B類計量儀器必須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定,保證所使用的儀器是在合格檢定周期范圍之內,并報公司技術部審核備案;嚴禁使用未檢定或檢定不合格或超檢定周期的計量儀器。8、質量管理(1)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必須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質量管理人員,并將其資格證書上報公司技術質量部備案。(2)單位工程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報驗及驗收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組織實施,分項工程的報驗及驗收可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根據甲方、監理的要求以及分項工程的部位、代表性、復雜程度和重要程度自行決定組織驗收單位。(3)對
22、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實行“三檢制”,首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報項目承包部,項目承包部檢查合格后報監理單位驗收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4)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按照規定做好質量驗收工作,住宅工程要按照規定做好分戶質量驗收工作。(5)有關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集團和公司的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規程。第二十三條 安全及現場管理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專職安全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日常工作納入項目承包部的管理體系進行管理。2、嚴格執行公司和項目承包部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保證合作承包工程項目安全經費的投入,按規定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并做好“文明安全工地”的創
23、建配合工作,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3、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及城建集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強制性規定,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環境保護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保障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達標。4、凡屬涉及人身安全的保護用品、臨電設施和施工生產防護設施材料的采購、租賃等必須執行公司和集團公司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上報計劃,由物資設備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等部門審批后,在指定的合格供應方名錄中采購;保存好相應檢驗、合格證書等資料,以備查驗。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護好現場,做好傷者的搶救工作,并立即上報工程項目承包部有關領導,全面負責
24、善后處理工作。6、凡發生因工死亡等各類事故或因管理混亂存在重大隱患等問題被上級部門檢查后罰款、停工、曝光、通報批評,除負責善后處理、接受處罰,還應承擔相應責任的連帶責任。第二十四條 工期管理、工程統計報量及工程竣工保修1、合作方對項目的施工生產進行全面管理,承擔相應的責任,合作方必須配備必要的生產管理人員做好施工協調,控制工程進度,確保項目合同工期履約;公司派駐項目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和協助合作方合理安排施工生產,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公司和上級的各種管理制度,確保項目承包指標的實現。2、合作工程項目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計劃統計管理人員,并按公司要求上報施工計劃和工程統計報表,報表格式、內容及上報時間
25、按公司規定執行;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產值由公司統一上報,如合作承包協議另有規定的,在不違反統計法的前提下按照規定執行;施工產值的上報必須做到準確,不虛報、不瞞報,力求與當月完成的施工部位和計量一致。3、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取得驗收手續后,應立即將驗收手續報公司工程管理部。4、項目完成驗收竣工后,公司與甲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在保修期內合作方對工程質量保修承擔全部保修責任。二十五條 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管理要求1、合作承包工程項目應執行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依據公司貫標工作考核實施細則、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自檢抽檢制度及公司的要求落實項目貫標工
26、作。2、合作承包工程項目應指定一名內審員負責工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業務工作,在公司的指導下完成各項業務工作。3、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各項業務管理及業務資料須符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管理要求,并建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接受公司的日常檢查、內部審核及第三方監督審核。第九章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經營管理第二十六條 項目承包管理市場營銷部及時將中標通知書、合作承包工程協議書、施工合同等資料報公司經營管理部,經營管理部按公司要求落實項目承包,與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簽訂項目承包責任書,項目承包部向公司交納承包抵押金。 第二十七條 分包管理“協議
27、書”中界定需由公司簽訂專業分包合同時,應按公司專業工程分包程序辦理,并在簽訂合作承包工程協議書時,把需要公司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列成清單;對勞務和專業分包要按照公司勞務(專業)分包控制程序、專業工程分包招投標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招投標,確定中標單位;確定中標單位后,承包部將合作方提供的工作聯系單、各類合同履約擔保及所要簽訂的合同報送公司相關部門審閱會簽后,按照合同管理辦法會簽制度辦理簽章手續,并報建委備案;公司項目承包部監督合作方履約,按專業合同支付分包款,搞好結算,必要時項目承包部有權代為支付或結算,保證履約。第二十八條 工程結算管理1、對外結算:工程具備竣工結算條件后,工程項目承包部督促合作方
28、按公司經營管理系統業務資料標準編制竣工結算書,上報公司經營管理部,經審核后以公司名義報業主;合作方直接與業主結算,在結算有爭議時,超過公司規定,公司有權采取措施,合作方無條件接受;確定結算造價后,持工作聯系單、結算協議書到公司相關部門辦理結算印章手續。2、對內預結算:對內分包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簽訂合同的約定執行;對內分包工程結算,經合作方、分包單位確認后,由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將合作方出具工作聯系單及結算資料報送公司經營管理部、勞務公司、財會部審核簽章后予以辦理結算付款手續。3、資料管理:督促合作方在施工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完成竣工結算手續;工程對內對外結算完成一個月內,項目承包部
29、和合作方將完整的對內對外結算資料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和所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報送公司經營管理部歸檔保存。第二十九條 工程量計量管理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應根據工程施工進度,督促合作方及時按施工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監理報送月計量報表及各種相關資料,公司主管部門(或項目承包部)代表合作方及時對業主計量進行確認,確保項目資金按時收回。 第十章 合作承包工程項目財務及資金管理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的設置與管理1、依據項目合作承包的模式,項目可獨立設置財務機構,人員由合作承包雙方派出,項目主管會計應由公司派出;雙方派出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財經紀律,否則公司有權對其人員進行調換及處罰。2、項目主管會計按照公司財務管理
30、辦法負責整個項目的財務會計核算和清算工作。第三十一條 會計核算管理1、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核算由公司委派項目主管會計直接負責項目會計核算,出納配合處理相關業務;項目主管會計按公司財務管理規定設置賬簿進行會計核算,隨時登記項目臺賬,及時清理往來賬務,催要票據憑證,并按時打印裝訂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做好電算化財務數據的備份。2、項目出納應定期與項目主管會計核對銀行、現金日記賬,保證賬證、賬賬、賬實相符。3、項目主管會計應定期向公司報送項目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資金收支計劃表、工程款拖欠情況表、成本核實表以及公司要求的項目財務分析資料。4、項目竣工財務清算處理:項目主管會計應根據結算資料及合作
31、承包協議書及時與合作方辦理財務成果清算,并進行會計處理;按照公司規定編制項目清算資料及項目審計資料;負責項目竣工后的帳戶清理工作。5、項目竣工決算后,按照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規定將項目財務檔案資料及時清理造冊移交公司。第三十二條 資金管理1、北京地區項目在公司內部銀行開設賬戶,外埠項目應根據公司賬戶管理辦法在項目所在地開設帳戶;銀行預留印鑒中財務專用章應為公司(或公司指定)印鑒,名章可由公司與合作方聯簽,銀行開戶資料必須報公司內部銀行備案;合作方不得以項目的名義單獨開立賬戶,也不得出租出借項目的銀行賬戶。2、項目收取業主撥付的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索賠款以及其他與工程相關的一切款項,先存入或
32、匯至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合作方不得委托業主直接向合作方或其分包供應商直接付款。3、合作方不得任意挪用或拆借項目的資金,不得單獨對外承諾支付費用。4、合作方按協議書規定,上繳公司履約保證金、安全風險抵押金,擔保有效期為從項目開工到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當合作方出現違約情況時,依據協議書扣除相應保證金;項目清算完成后予以返還合作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和安全風險抵押金。5、項目收取工程款到帳后,在辦理資金支付時,根據合作協議規定扣除應上繳公司項目履約保證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上繳管理費、稅金、公司派駐合作承包項目人員工資等相關費用和按收款的15%預留的勞務費備付金用來支付勞務費后,根據項目
33、工程完工進度及資金使用計劃安排款項支付。6、合作承包工程項目應根據公司資金使用審批權限,辦理具體款項支付;經辦人必須提供合同、支票借取單及合法發票辦理款項支取業務;支票借取單必須經合作雙方項目負責人雙簽并經項目主管會計審簽;勞務分包款的支取除以上手續外要提供由工人本人簽字并加蓋勞務企業財務章原件的工資單;材料款支付需點驗單。7、薪酬開支管理合作工程項目承包部人員的薪酬發放:對具備自行發放薪酬條件的項目,可按照公司人力資源部的核定由項目承包部編制薪酬發放表,經項目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審簽后發放;對于不具備自行發放薪酬條件的項目承包部可由公司人力資源按月統一制表,由公司統一發放,費用轉至該項目。 第
34、三十三條 稅務管理 1、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北京地區由公司財會部統一代扣代繳或根據合作協議執行;外埠由合作項目根據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及當地有關稅務規定統一核算辦理有關稅務事宜;若由甲方直接代扣代繳稅金,項目應及時索要完稅憑證。2、公司財會部負責協助提供辦理外埠項目所需的有關外出經營許可證的相關資料。第十一章 附 則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合作承包工程管理實施辦法廢止。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場營銷部負責解釋。附件一合作承包工程協議書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第一部分 專用條款甲方:北京城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
35、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恪盡職守,履行責任和義務;在誠信、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礎之上,對工程項目進行密切合作,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及招標文件內容,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合作承包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發揮各自特長,整合優勢資源,高效、優質完成本合作工程項目,實現共管共贏;雙方根據分工負責、配合協作的精神及工程項目特點,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 2、建設單位: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5、建筑面積: 6、結構類型: (層數:地下層、地上層 ) 7、工程造價(以合同造價為準):8、質量標準(以施工合同為準): 9、合同工期(以施工合同為準):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36、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條 協議書的組成部分1、建設單位發放總包單位的中標通知書與總包單位簽訂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甲方確認的相關文書。2、對投標文件的澄清、說明及補正文件。3、投標文件。4、合同條款專用部分。5、合同條款通用部分。6、合同附件。7、技術標準和要求專用部分。8、技術標準和要求通用部分。9、合同圖紙。第三條 合作施工方式及人員的選派1、甲方負責設立工程項目承包部,并委托乙方進行全面經營管理,乙方對其經營管理成果與責任向甲方進行擔保;甲方根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要求和雙方約定對合作工程項目進行協調、監督、服務與管理;乙方具體負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現場、經營等事務管理
37、并獨自承擔本項目的經營成果及甲方應向建設單位履行的所有管理目標(但不限于)的責任;甲方負責對乙方履行協議進行監督與管理。 2、甲方代表姓名: 職務: 3、乙方代表姓名: 職務: 4、甲方派駐工程項目承包部管理人員不少于人。 第四條 甲方職責1、負責提供對該合作項目投標時所要相應合法有效的資審資料。2、負責對該合作項目投標報名刷卡工作。3、協助接待建設方考察甲方單位及其所建工程。4、按照建設方招標文件要求做好各種資料和現場招標答疑準備工作。5、可遵照乙方的要求編制經濟標和技術標,經乙方確認后甲方對經濟標和技術標不承擔評標后技術和經濟結果責任。6、協助乙方標書匯總、封標、蓋章、開標。7、負責施工總
38、承包合同的簽訂、備案,在其過程中乙方應無條件地協助甲方相關工作。8、在乙方協助的情況下負責辦理農民工工傷保險、工程中標后的履約擔保手續。9、工程中標并簽訂正式施工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負責成立工程項目承包部,實現甲方在該合作工程項目的管理職能。10、 負責項目資金收支核算管理,工程項目承包部如收到甲方工程預付款時,根據工程前期工作需要,由乙方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經甲方審批后方可使用。業主支付工程進度款到甲方帳號后,甲方扣除管理費、甲方人員工資、福利、保險、及罰款等費用后轉入項目承包部專項帳號;根據乙方資金需求計劃和工程進度報表撥付工程項目各類款項;若業主未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負責墊付資金。 1
39、1、甲方派駐工程項目必要的管理人員,支持乙方派往工程項目承包部中人員的工作;并對項目的過程管理進行全面指導、監控和服務。12、負責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工程項目承包部報送建設方、監理的各類報表、方案、竣工資料、結算資料及各類合同文本的審核,并負責協助辦理報送手續;牽頭組織圖紙會審及專業專家論證。13、按照建設方的要求和甲方CIS規范,督促乙方設置施工現場標牌和必要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14、全面負責組織檢查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監督檢查施工隊伍資質、合法用工的情況;對現場發生的不利于施工進度、質量和安全的施工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對不聽勸阻和不服從糾正者甲方有權向
40、乙方提議撤換相關管理人員,有權進行處罰。15、負責監督乙方按相關規定完成各種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等基礎資料的建立,完成勞務分包合同的把關和必要的備案,以及施工、技術等資料的備案;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16、協助乙方與建設方進行重大合同變更和技術變更的洽談。17、委托派出人員負責對工程項目承包部的證照、公章、財務專用章的保管,并嚴格依照業務流程使用印章。18、委托項目經理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并進行簽認。19、委托項目經理對協議約定的由甲方簽定的勞務或專業分包、供貨、租賃等合同進行監督履約,對不能及時履約的甲方有合同糾紛的處理權,處罰權和資金支付權。20、履行雙方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第五條 乙方職
41、責 1、乙方作為施工全過程管理的責任主體,對合同內容的全面履行承擔直接的經濟責任和其他民事、法律責任。2、提供本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3、協助甲方共同完成工程招投標工作。4、負責工程招投標前期及過程中的資源整合、信息溝通及投標投入的費用。5、資格預審文件、招標圖紙及招標文件由乙方負責購買(若建設方必須要求甲方出具銀行支票購買時,乙方必須先向甲方支付同等額度支票或現金),乙方負責編制標書(包括投標施工方案),如果乙方無能力完成標書和施工方案編制需要甲方編制時需向甲方支付直接投入的費用,甲乙雙方聯合完成審標匯總裝訂封標工作。6、乙方負責向工程項目承包部派出必要的管理人員,并接受甲方派出項目
42、管理人員的監督與管理;同時履行甲方同業主簽定的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的權利及義務;對該工程項目全面組織實施和管理。7、乙方所使用的勞務隊伍應按甲方用工規定,由甲方統一招標、簽訂合同、辦理注冊手續;乙方可推薦隊伍參加投標,但中標后必須納入甲方統一管理。8、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和有關文件規定施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同時報送甲方主管部門審核備案;落實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度,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確保工程質量并對其產品結果承擔責任。9、嚴格遵守國家和當地政府部門有關工程施工治安、消防、安全、環衛、環境污染等規定,甲乙雙方應單獨簽訂安全、臨時用電、消
43、防等協議;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加強對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乙方應嚴格執行城建集團CIS標準進行施工、管理,做到信譽至上,文明施工;造成新聞媒體和集團曝光的項目,按工程總價的1%承擔違約金;在項目施工周期內,如工程質量及安全出現事故,乙方要及時如實地向甲方代表匯報,并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負責善后處理工作。10、及時會同甲方向建設方報送工程洽商變更增減預算及結算,向建設方、監理報送工程技術、質量等有關資料,編制工程統計報表,完成工程計量等工作。11、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技術交底,并做好文字記錄。12、建設方若委
44、托甲方編制竣工圖,此項工作由乙方保質保量完成,費用按合同約定執行。13、負責提供采購材料、設備、構配件等產品合格證明或實驗檢驗報告,并按監理工程師要求做好一切技術質量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施工技術資料。14、負責協調民擾、擾民工作。15、履行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承諾、協議等有關文件和工程施工合同之補充合同的責任和義務。16、負責輸出到工程項目承包部管理人員勞動合同的簽定、工資和其他待遇的洽談、發放及管理,及時支付工程所需勞務、材料、設備等費用。17、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采取的工程停工保護措施,應取得甲方的許可,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8、承擔最終與建設單位合同履行的結果,項目工程
45、的結算結果以及相關法律風險。19、按照甲方管理體系文件要求建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接受甲方的日常檢查、內部審核及第三方監督審核,落實貫標工作。20、履行雙方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綜合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的確定1、甲方收取的管理費和稅金以結算造價為基數(不包括建設方直接對外簽訂的合同價款)繳納,費率%,其中管理費率為%,稅金為%,稅金由工程項目承包部代扣代繳,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交納。2、乙方負責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及各種保險、補助等費用(北京地區平均每人10000元/月,外埠平均每人13000元/月),本項目薪酬總額為:元/月( 大寫元/月),從進場到工程竣工移交之月(但不
46、限于直至履行完與建設單位的合同)為止。3、以上費用由乙方每月按期支付。4、乙方承擔與工程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標保證金、中標費、向業主交納的履約保證金(銀行履約保函)、印花稅、保險、農民工工傷保險、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所得稅、咨詢費、檢測費、竣工驗收資料費等;甲方為建設方出具保函的,乙方應等額交納履約保證金。5、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按合同價的2%),并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按合同造價的1.5%),安全風險抵押金原則上不低于6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如項目要求向建設方或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交納安全保證金,該費用則由乙方交納到甲方賬戶后,從甲方賬戶匯出,由此甲方可抵扣乙
47、方在甲方交納的部分安全保證金。6、乙方承擔前期招投標過程中的費用及甲方向乙方按一定標準收取資審、編制標書、封標、合同備案等相關費用;投標過程中的收費執行甲方制定的公司市場營銷管理辦法補充規定中的收費標準(見附表)。7、乙方應在簽訂合作承包工程協議書后5日內交納萬元履約保證金。在乙方履行完施工合同,辦理完分包、材料設備等與第三方結算付款手續,在債務清理完畢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足額返還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如履約過程中出現違約現象,按違約條款扣除履約保證金。8、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扣除與返還:乙方承擔本工程的保修責任(詳見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保修合同);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扣除與返還條件參見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保
48、修合同中相應條款。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第一條 工程管理細則 1、人員管理 1.1甲方和乙方派工程管理代表,甲乙雙方代表各自監督對方履行合作承包工程協議書。 1.2甲方根據本工程特點決定派駐施工現場主要崗位人員,負責指導、監控項目的質量、工期、資金及安全生產活動;乙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代表乙方全權履行和處理本項目施工全過程中的合同內容;工程項目承包部所有人員按照甲方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進行統一管理。 1.3工程項目承包部的所有工作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專業職稱、上崗證書和其他相關證件材料,必須有
49、一定的施工生產實踐經驗;如乙方無力配備或資質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調整。否則,由甲方指派,費用由乙方承擔。 1.4按時上報施工計劃及工程統計報表,不得虛報、瞞報,力求準確與施工部位一致。1.5 項目經理職責:1.6 項目財務主管職責:1.7 項目質檢員職責:1.8 項目安全員職責:1.9 項目技術員職責:1.10項目材料員職責:1.11項目測量員職責:2、安全生產管理2.1乙方必須遵守、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城建集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強制性規定及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獎罰規定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2.2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專職安全人員
50、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日常工作納入甲方項目(承包)部的管理體系管理。2.3乙方必須執行上級和甲方有關文件規定,保證承包工程項目安全經費投入,按規定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凡屬涉及人身安全的保護用品、臨電設施和施工生產防護設施材料的采購、租賃等,在集團指定的合格供應方名錄中采購,保存好相應檢驗、合格證書等資料,以備查驗。2.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標、計劃措施,工程情況符號“文明安全工地”申報條件的必須創建,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保障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環境保護達標。2.5凡發生因
51、工傷亡等各類事故,乙方除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外,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全部發生的一切費用,負責善后處理。2.6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致使甲方名譽、利益受到損害和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甲方頒布的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獎罰規定相關條款給予處理。2.7現場構成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處以每項500-5000元罰款;構成違章和隱患,處以每項300-3000元的罰款;構成一般問題和缺陷,給予警告批評,限期整改,限期內未完成的,處以每項100-1000元的罰款;其單次罰款額累計最高一般不超過該工程造價的0.5。2.8發生事故或因不良記錄導致甲方和甲方企業負責人被罰分的,處以每分2萬元罰款。使甲方安全生產許可證被
52、暫扣的,處以10萬元罰款。2.9發生輕重傷、亡人事故未及時報告、瞞報,給甲方造成負面社會影響的,處以每項2-5萬元罰款。2.10現場因管理混亂,出現安全生產違章、隱患、問題,被政府有關部門或上級部門檢查停工、罰款,曝光或通報批評,處以每項1-3萬元罰款。2.11違反集團安全管理有關強制性條文規定的,違反規定采購或使用假冒偽劣安全防護用品的,被查處后盡快糾正并給予1萬元罰款。3、財務管理3.1乙方派駐項目管理人員代表甲方依照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收取工程款,從建設方收回的工程款存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不得委托建設單位直接向乙方或分包供應商付款。3.2從建設方收回款項到賬后,工程項目承包部及時上交綜合管理
53、費、稅金、保證金、甲方派駐人員工資等費用,并確保工程項目資金全額使用,根據合同約定及財務規定履行資金支付手續。3.3工程項目承包部按北京市相關規定預留15%工程款作為勞務費支付保障基金,工程勞務費從此基金中支付。如出現建設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情況,在此期間乙方要無條件自行解決好民工勞務費的問題,并有責任代表甲方向建設方催收工程款。乙方保證:在建設方拖欠工程款的情況下,不因此而訴訟甲方或采取任何過激的行為向甲方索要工程款。 3.4工程項目承包部根據工程進度和資金需求向甲方提出資金使用及支付計劃,資金支出須嚴格按合同及甲方財務相關規定履行。甲方派駐現場人員實行有關監控手續。3.5乙方如勞務分包、材料設
54、備采購拖欠費用,其拖欠單位不得以集體或個人非正常的方式或渠道或威脅以給甲方造成某種傷害和影響,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支付,乙方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3.6如因訴訟等原因造成工程項目承包部賬戶被查封,工程項目承包部自行協調解決資金問題,乙方對此擔保,不得因此影響施工生產。3.7甲乙雙方派駐管理人員按甲方財務管理規定進行核算管理。由甲方派駐的財務人員負責賬務核算,乙方派駐財務出納人員。3.8所有支付款項必須由甲乙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后才能辦理。4、材料設備管理4.1乙方對所采購材料、設備、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價格負責,并經過監理認證,如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合的產品,乙方需要重新采購
55、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對超過國家招投標法規定額度的材料、設備、按招投標規定必須履行招投標手續。4.2材料、設備的供應、采購、定制加工合同、協議均由乙方起草、洽談、簽訂合同并履約。鋼材、預拌砼及其它涉及到結構質量、安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公司主管部門對供應商資質進行審查;由甲方現場技術、質量人員進行驗收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4.3凡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使用前必須經有試驗、檢驗資質的單位試驗檢驗取得合格證,并經復試和見證取樣合格后方可使用。 4.4建筑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由乙方自行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租賃合同的蓋章;租賃前乙方應將擬租用的建筑起重機械規格型號、出
56、租單位營業執照、資質等資料報甲方主管部門審核,納入甲方統一管理,并與甲方簽訂技術管理服務協議。其它設備由乙方自行租賃,乙方在使用機械設備中出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其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5、技術質量管理5.1乙方自行與建設單位解決圖紙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自行與建設單位的結構施工單位協調處理施工技術及現場配合等所有問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一切責任與費用;與建設單位的結構施工單位協調處理施工技術及現場配合等所有問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一切責任與費用。 5.2甲方派駐工程項目承包部人員對施工中工期、工程質量、安全、現場管理等負有全面管理責任;對乙方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有權警告、處罰
57、、強制整改、責令停工,并及時向公司報告。 5.3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按國家和本市工程驗收的有關規定,乙方制作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自檢后達到驗收條件后由甲方負責報驗,并按規定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5.4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以工程監理和建設方驗收合格為準;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時,乙方在限定時間內進行返工修改,直至合格為止,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5當因工程質量原因造成返工修改,乙方承擔延誤工期和經濟損失責任。業主同意順延工期的除外。 5.6乙方在單位工程驗收記錄簽署后向城建檔案館、建設方、城建建設公司檔案中心分別移交完整竣工資料,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5.7乙方在
58、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竣工驗收后所采取的一切利益保全措施應征得甲方同意。5.8根據建設部、北京市關于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論證審查的有關規定,對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等特殊復雜的施工方案,除完成審核審批手續外,甲方牽頭乙方負責組織專家論證,論證通過后,應將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上報甲方技術質量部備案。 6、分包隊伍的配置管理6.1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由乙方選擇符合當地建委用工要求并具有二級以上相應資質在建委注冊的施工隊伍,并按甲方公司用工規定,由甲方公司統一招標、簽訂合同、辦理注冊手續;乙方可推薦隊伍參加投標,但中標后必須納入甲方公司統一管理;乙方與勞務分包隊伍簽訂經濟合同,明確合同價款,簽訂勞務分包合同
59、,交納相關費用,勞務公司協助辦理注冊備案手續;乙方提供經濟履約擔保,其它有關事項按照甲方公司勞務管理辦法執行。6.2專業分包隊伍由乙方推薦,報工程管理部和經營管理部審查;乙方負責招標簽訂合同,報公司經營部備案。6.3乙方負責進入現場的勞務人員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備案手續,符合甲方勞務管理相關規定;負責專業分包施工人員的管理,并與專業分包單位簽定安全、消防管理協議。 6.4乙方應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工人工資和其他費用,不出現上訪、討薪等惡性事件。 6.5乙方每月申請付款時應提供給甲方一份勞務分包單位勞務人員考勤表和工資發放表,否則不予付款。6.6發生勞務糾紛和專業分包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
60、其法律責任。7、現場管理7.1施工現場嚴格遵守市建委和所轄區域關于文明工地各項規范及甲方現場管理相關規定。 7.2施工現場標牌的制作和相關設施的設置,執行建設方的要求和甲方CIS規范標識。 7.3環保、文明安全施工達到施工合同約定、地方法規的標準。7.4現場管理應符合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關于合作項目的認證標準。7.5現場管理和操作工人應穿戴城建統一的服裝和安全帽。 8、經營管理 8.1及時按甲方及施工合同和有關規定向建設方或監理報送月計量報表、資金申報表及其它各種相關資料。 8.2完成工程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在工程竣工驗收28天內(或按施工合同約定)編制結算資料報送甲方審核,并
61、向建設方或監理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8.3乙方代表甲方全權負責工程預、結算和索賠工作,必要時甲方協助辦理(但不承擔責任);工程結算造價的最終認定由乙方與建設方商定,乙方對工程的結算事實自行承擔經營盈虧結果,并不因此對甲方提出任何附加條件;甲方負責辦理結算有關簽章手續;工程對內對外結算完成一個月內,乙方應將完整的對內對外結算資料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及所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報送甲方經營管理部歸檔保存。8.4為避免產生結算或其他糾紛,各類工程分包、勞務分包、材料采購、設備租賃應先簽合同,后進場;否則產生糾紛影響甲方的工作及信用時,甲方有權協調處理,必要時采取一切措施解決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9
62、、用印管理 9.1甲方提供和保管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可配合甲方完成年檢等工作。9.2甲方提供和保管工程項目承包部的證照、行政印章、財務專用章,乙方只能用于該工程對建設方及監理公司資料來往行文函件,并對使用情況做臺帳記錄。對外合同經濟關系的確立應由乙方自行簽訂合同,若甲方代表合作方對外簽訂采購、租賃、專業分包及勞務分包合同時,與對方簽訂分包合同之前,由工程項目承包部將乙方提供的由法定代表人簽認的工作聯系單、各類合同履約擔保及所要簽訂的合同報送甲方公司主管部門審閱后辦理會簽后,按照合同管理辦法會簽制度履行辦理簽章手續;如任何一方未經協商同意而私自簽發的任何
63、文件,其后果由過錯方承擔。第二條 違約及糾紛的解決1、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執行;如乙方未能履約,給對方造成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決定權,處理權和罰沒權,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2、乙方未按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時,因此發生各種罰款和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缺陷,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乙方應修復達標,除承擔建設方、監理要求處罰外,乙方向甲方承擔合同造價1%違約金。4、由于乙方管理或乙方作業人員責任,造成甲、乙雙方人員的傷亡事故,要立即向其所屬單位和甲方報告,同時由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事故人員及家屬的全部費用和經濟補償及善后。遲報
64、、謊報或者隱瞞不報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不能達到合同約定工期標準,經甲方要求限期改正,仍未達標時,除承擔業主、監理對甲方的處罰外,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造價1%違約金。6、工程竣工后由于質量缺陷保修不及時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其經濟損失;如不履行保修協議的,甲方有權留置5%的工程保修費進行處理,不足時以工程結算尾款中扣除。 7、當乙方發生違約時,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應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同時不免除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其他義務。 8、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糾紛或訴訟而連帶甲方,乙方除承擔其一切費用外,甲方每發生一起按履約保證金的1%處罰
65、。第三條 免責條款 1、可以免責的情況 1.1除甲方實際收到建設方工程款而不及時向乙方支付外,甲方對乙方不承擔包括付款在內的任何經濟責任。 1.2因建設方的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時開工、停工、工程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不能履行、甲方與建設方解除施工合同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3 施工過程中,非甲方原因造成向建設方違約,業主明確表明不追究違約責任時,甲方可以免除乙方違約責任。 2、不能免責的情況。 2.1 發生建設方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或變更設計等原因時,在未經建設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停工、拖延工期、不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等一切情況,乙方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 1、工程施工過程中,
66、甲方認為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有嚴重進度滯后、質量安全存在重大隱患、經濟糾紛引起的圍堵、上訪,法律訴訟而短時間內乙方又無能力轉變,即將損害甲方的社會形象或給甲方帶來重大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隨時采取果斷補救措施,令其改正、退場,解除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無故停工經甲方通知后仍不開工(或復工)達7天時,視為乙方擅自解除本協議;甲方保留由此造成各種損失的追索權。 3、建設方解除或終止施工合同使甲乙方的合作承包工程協議無法履行時,本協議書自動解除。 第五條 其他約定1、如甲方沒有中標該工程,此協議自動解除。2、此合作承包工程協議書只針對本工程,與雙方其他經營活動無關。3、合作承包工程協議書
67、、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和行為按具體規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5、本協議(含附件)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滿,雙方結清尾款后,本協議自動失效。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附表1:公司市場營銷投標項目收費標準一覽表委托項目辦理原件、證明、政府批件保證金等北京項目1000元/項目(1000元/每增加一家)外埠項目1500元/項目(1500元/每增加一家)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北京項目3000元/項目(3000元/每增加一家)
68、外埠項目4000元/項目(4000元/每增加一家)編制技術方案北京項目住宅1萬元1.5萬元/項目,公建1.5萬元2萬元/項目(5000元/每增加一家)外埠項目住宅1.5萬元2萬元/項目,公建2萬元2.5萬元/項目(5000元/每增加一家)編制商務文件北京項目3000元5000元/項目(3000元/每增加一家)外埠項目4000元6000元/項目(4000元/每增加一家)編制報價文件北京項目住宅1萬元3萬元/項目,公建2萬元4萬元/項目(6000元/每增加一家)外埠項目住宅1.5萬元3.5萬元/項目,公建2.5萬元2.5萬元/項目(6000元/每增加一家)編制全套投標文件北京項目1.5,最低2.5萬元(8000元/每增加一家)外埠項目1.8,最低3萬元(8000元/每增加一家)附表2:業務工作責任流程序號業務名稱主辦部門協辦部門1合作承包工程協議書市場營銷部勞務公司經營管理部2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公司經營管理部3專業分包合同工程管理部技術質量部經營管理部4施工組織設計技術質量部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經營管理部行政保衛部5大型設備租賃合同物資設備部6大型設備技術服務協議物資設備部7資金收支內部銀行財會部8臨時用電協議書安全管理部9安全協議書安全管理部10消防協議書行政保衛部11工程結算書經營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