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獎罰辦法 股份公司對各項目公司的質量、安全管理的獎罰主要分為:檢查考核、管理評價、質量安全事故獎罰、工程驗收獎罰;獎罰的方式為:獎金考核、人員晉級、人員任免、通報表揚(批評)。根據項目檢查出現的情況,針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行獎罰。1、檢查考核 依據項目檢查考核辦法進行,根據工程形象進度進行定期檢查考核和例行檢查,定期檢查每次檢查完后,進行考核打分;例行檢查提出整改通知,并對上次檢查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例行檢查整改通知不打分,但復查情況在本季度考核中體現。 季度考核分數:根據股份公司對項目本季度檢查考核、管理評價等綜合得出。 年度考核分數:根據季度分數平均得出,即年度
2、分數=本年度各季度檢查分數匯總本年度檢查考核次數2、管理評價 股份公司項目管理中心質量監管部針對各項目檢查出的質量安全問題性質,分別出具整改通知書、管理警告、管理通報。 2.1整改通知書出具原則及要求: 針對檢查出現的一般性質量問題(質量通病),由股份公司出縣整改通知書,整改通知書一般要求7天回復,且整改完畢。 2.2管理警告出具原則及要求: 項目公司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可能會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或重大隱患; 項目質量安全實體管理存在嚴重違反規范規程、違反現行法律法規、違反設計及合同規定的; 項目質量安全管理違反股份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違反股份公司工程質量規定要求; 項目質量安全實體管理存在
3、重大質量安全隱患,股份公司質量監管部可同時發出局部暫停施工令,待隱患消除后方可復工。 檢查考核,得分值低于75分的。 2.3管理通報出具原則及要求: 受到管理警告,沒有按期進行糾正的; 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引起股份公司損失; 由于工程質量安全問題,引起群體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由于工程質量安全問題,對萬達品牌、信譽造成不良影響。3、質量安全事故獎罰、工程驗收獎罰 項目公司如發生如下四級質量事故,均扣發項目公司直接責任人、工程部經理、工程副總和總經理的獎金。 3.1質量事故的分級 對質量事故采用按人員傷亡或造成損失嚴重程度分為四類,其分類如下: 特別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特別重大
4、質量事故。 1)由于項目公司直接責任原因發生質量事故,導致人員死亡。 2)白于項目公司直接責任原因發生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含)以上。 3)發生質量事故或事故發生后處理不當,給股份公司品牌、聲譽造成特別惡劣影響。 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 1)由于項目公司直接責任原因發生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含)以上,不滿1000萬元的。 2) 嚴重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 3)發生質量事故或事故發生后處理不當,給股份公司品牌、聲譽造成惡劣影響。 較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較大質量事故 1)由于項目公司直接責任原因
5、發生現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含)以上,不滿500萬元的。 2)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較大質量缺陷的。 3)發生質量事故或事故發生后處理不當,給股份公司品牌、聲譽造成影響。 -般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質量事故 1)由于項目公司直接責任原因發生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0萬元的。 2)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質量缺陷。 3.2發生質量事故罰則 當發生上述四類質量事故時,罰則如下: 若項目發生特別重大質量事故,則: 1)取消總經理當年度獎金。 2)取消工程副總、工程部經理、直接責任人當年度獎金(若涉及到設計問題,則取消設計副總、設計部經理、設計
6、專業直接責任人當年度獎金;若涉及到招投標問題,則取消成本副總、成本部經理、成本直接責任人當年度獎金)。 3)扣發整個團隊當年度獎金額度的30%。 4)在股份公司范圍內對項目公司子以通報,取消項目公司當年度先進評選資格。 5)對于主要責任人及責任部門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視情節予以通報、降級、降職、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若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則: 1)扣發總經理當年度獎金額度的50%。 2)扣發工程副總、工程部經理、直接責任人當年度獎金額度的80%(若涉及到設計問題,則扣發設計副總、設計部經理、設計專業直接責任人當年度獎金額度的80%;若涉及到招投標問題,則扣發成本副總、成
7、本部經理、成本直接責任人當年度獎金額度的80%)。 3)扣發整個團隊當年度獎金額度的20%。 4)在股份公司范圍內對項目公司予以通報,取消項目公司當年度先進評選資格。 5)對于主要責任人及責任部門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視情節予以通報、降愛、降職、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若發生較大質量事故,則: 1)扣發總經理當年度獎金額度的30%。 2)扣發工程副總、工程部經理、直接責任人當年度獎金額度的50%(若涉及到設計問題,則扣發設計副總、設計部經理、設計專業直接責任人當年度獎金額度的0%;若涉及到招投標問題,則扣發成本副總、成本部經理成本直接責任人當年度獎金額度的50%)。 3)
8、扣發整個團隊當年度獎金額度的10%。 4)在股份公司范圍內對項目公司予以通報,取消項目公司當年度先進評選資格。 5)對于主要責任人及責任部門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視情節予以通報、降級、降職、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若發生一般質量事故,則: 1)視情節在項目系統菹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并扣除量化考核分數。 若發生上述質量事故后項目公司有瞞報行為的,對項目公司處罰按提高級質量事故的處罰標準執行。 經營期內若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整體經營期內的質量安全考核系數執行營目標管理規定。4、工程驗收移交處罰 4.1商業綜合體在開業時,要求獲得法律法規規定的驗收手續,滿足使用功能,各種設施齊備。
9、 4.2在項目開業后3個月內應向當地商管公司完成移交(辦理完正式移交手續)。物業接收單位不予書面接收的項目(指項目未按圖施工或不能達到正常使月要求,物業接收單位追加的設計變更除外),股份公司批準的項目獎金暫緩發放;由項目公司整改合格后,經物業接收單位書面確認“項目所有遺留事項整改完成、維保期內工程和設備等均已及時維修完畢”后,再行發放獎金。5、獎金考核系數計算 年度質量考核系數,根據年度質量安全考核分數給出,即為本年度內各季度質量安全考核平均分。 經營期內工程質量考核系數的計算,詳見項目經營目標管理。 經營期內工程安全考核系數的計算,詳見項目經營目標管理。6、人員任免及其他處罰 對于在年度得到
10、工程質量通報和管理警告累計4次(含)以上,項目公司總經理、主管工程副總經理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火災、失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嚴重問題,進而對萬達的公眾形象、品牌、財產等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對主要負責人進行降級、降職、解除勞劫關系處罰。 嚴重違規行為造成較大質量事故構成犯罪或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的,依據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7、通報表揚(批評) 7.1經現場檢查,得分值超過90分以上的項目公司在股份公司通報表揚。 7.2安全管理工作一貫優秀,在股份公司或項目管理中心具有示范作用的項目,質量監管部經項目管理中心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報副總裁、總裁批準,在項目召開現場總結會。股份公司確定
11、每兩年召開一次質量現場大會,由董事長、總裁參加;項目管理中心每年召開一次質量現場大會,分管副總裁參加。 7.3在某方面或某分項工程中質量安全管理良好,在股份公司或局部地區具有示范作用,質量監管部經項目管理中心及分管副總裁批準,在項目系統內通報表揚。 7.4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出現一定問題,但不屬于管理通報類型,經項目管理中心及分管副總裁批準,在股份公司或項目系統內予以通報批評。8、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獎罰 對出現嚴重質量或安全問題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由質量監管部提出,報項目管理中心總經理、分管副總裁批準,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采取以下處罰。 8.1在施工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未采取實質性的措施整
12、改、拒不整改或在整改通知要求的期限內不能及時整改,扣除整改質量問題工程量3倍或50萬元罰款,兩者以較高數為準,該款項從支付給承包商的進度款中扣除。 8.2對施工過程中出現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工程,項目管理中心質量監管部有權提出停止或延緩支付月進度款,直至正常為止。 8.3對出現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工程當合同款支付至85%時,對后續款項的支付須經項目管理中心質量監管部復核,上報項目管理中心總經理、分管副總裁確定。項目管理中心質量監管部具有工程尾款的支付審核權、延緩支付權、罰款權、尾款扣款建議權。 8.4在監理合同中明確,對出現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監理單位未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及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理職責的監理單位實行以下處罰: 1)視為違約情況,扣發監理當月的監理費用; 2)累計三次不合格時,視違約情節部分分割合同直至終止合同。 8.5對存在嚴重質量或安全問題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經項目中心質量監管部審核后,報項目中心總經理批準,并經相關部門認可后,且報相關分管副總裁批準后,報總裁會批準,進入黑名單。 8.6檢查考核結果作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約過程表現的重要記錄,同時作為承接新項目入圍單位選擇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