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橋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管理,規范項目管理行為,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優質、高效、安全地完成工程項目施工任務,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和社會信譽,根據建設部工程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確定以“指標控制、利潤分成、風險抵押”為原則,實行項目目標經濟責任制,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公司管理的各項工作,必須堅持以項目管理為基點,項目管理必須置于公司公司管理的大體系中。每個工程項目不論其規模大小,必須按本辦法實施管理。第三條 工程項目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項目上的代理人,必須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范圍、時間內行使職權
2、,不得越權。項目部作為公司派出的臨時機構,與公司是上下級之間的隸屬關系,公司應服務于項目,項目必須服從于公司。第四條 項目規模的劃分:(一)特級工程項目:工程施工合同造價在2億元(含2億元)以上,或合同造價在8000萬元(含8000萬元)以上結構復雜的技術密集型項目。(二)一級工程項目:工程施工合同造價在1億元(含1億元)以上2億元以下,或合同造價在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上8000萬元以下結構復雜的技術密集型項目。(三)二級工程項目:合同造價在4000萬元(含4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合同造價在1500萬元(含1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結構復雜的技術密集型項目。(四)三
3、級工程項目:合同造價在800萬元(含800萬元)以上4000萬元以下,或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結構復雜的技術密集型項目。(五)四級工程項目:合同造價在800萬元以下,或300萬元以下結構復雜的技術密集型項目。第五條 工程項目管理標準:(一)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精干、高效的項目管理機構。項目經理資質等級和實際能力應符合所承擔工程項目規模的要求。(二)實行項目承包經營責任制。項目經理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定的工程內部承包合同,明確責、權、利,并認真履行。(三)實行項目成本核算制。工程項目成本核算應及時、準確地反映和有效控制項目的成本。(四)建立項
4、目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及配套的規章制度,并有嚴格的考核辦法和獎罰措施。(五)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實行目標管理和標準化作業,積極創造條件,貫徹ISO質量標準,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建立工期、質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標保證體系。(六)貫徹公司CIS,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文明施工。(七)項目竣工后要有綜合的工程施工總結和具有推廣價值的科研論文。各種原始資料、臺帳完整齊全,能真實反映工程實施全過程,工程檔案、驗收資料、工程決算及財務決算符合有關規定。(八)積極開展創優、評優活動。第二章 項目經理第六條 項目經理的基本條件:(一) 必須按建設部、交通部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和注
5、冊,取得建設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其資質等級符合所承擔工程項目的規模。(二) 必須具有一定的工程專業技術知識,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有較強的決策、組織、協調能力,有及時、果斷處理現場突發情況的應變能力。(三)必須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有開拓進取、吃苦耐勞的精神,有認真、腳踏實地、真抓實干的作風,能帶領和團結項目管理班子完成工程項目的各項任務。(四)必須是德才兼備、作風正派、知人善任、嚴于律已、以身作則的復合型人才。第七條 項目經理的產生:(一)項目經理的產生應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類型通過競爭產生,由公司總經理聘任。(二)項目經理原則上要求具備承擔對應工程規模的能力,在
6、過去的經歷中有承擔同類工程的成功經驗。對第五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不做此要求。(三)項目經理任命后,其身份是公司在工程項目上的委托代理人,直接對公司負責。第八條 項目經理實行風險抵押制,根據所承擔項目規模大小,分別向公司交納項目合同總價的0.53%的風險抵押,工程項目完成后,公司依據簽訂的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書對項目經理實施獎罰。風險抵押可以是現金、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折或本公司股票等,項目成功完成后返還本息,項目經營失敗則用于抵扣虧損和罰金。第九條 項目經理的主要職責:(一)遵守國家關于工程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執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履行公司與建設單位(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及與公司簽定的內部承包
7、合同,確保完成承包合同書中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其它管理目標。(二)組織制定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制定項目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各項措施,落實執行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和各項規章制度。(三)參加工程項目合同談判及簽訂工作;抓好工程造價索賠和調整預算工作,搞好計量支付或驗工計價,按時結算工程進度和墊資款,積極催收拖欠工程價款。(四)認真履行承包方的責任和義務,協調各方面的關系,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五)嚴格執行公司的財務制度,強化項目的財務管理,加強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嚴格財經紀律,正確處理公司、項目與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六)組織項目統計工作,搜集整理各種施工
8、技術資料,認真做好統計分析,統計報表準確、及時、全面。(七)組織竣工驗收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編輯工作,對工程項目施工進行綜合性專題總結。(八)自覺接受公司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上報各類報表,如遇重大問題或緊急情況等特殊事項應及時報告。 第十條 項目經理的權限:(一)生產經營決策權和指揮權。1、有權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在授權范圍內,與建設單位(業主)和其他有關單位洽談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生產經營業務,在本項目范圍內,有生產經營決策的權力和簽署有關文件的權力。2、有權對工程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和監督管理,對進入本項目的人、財、物等生產要素,有統一組織
9、調配使用的權力。(二)人事權。1、有組織選聘項目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建議權力。2、對項目的管理、技術人員有考核、獎罰權和按上崗合同規定解聘項目管理、技術人員的權力。(三)財務管理和工資分配權。1、在承包合同書規定的范圍內,按照公司的規定,有本項目內工程款撥付、成本控制及費用支出的批準權力。2、制定項目部人員薪酬分配方案。(四)技術管理權。工程項目技術方案和技術措施的編制,由項目經理授權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項目經理有參加研究和建議的權力。(五)進度控制權。在控制工程項目合同工期總目標的前提下,有對總體計劃和階段性實施計劃進行調整的權力。(六)材料構件采購權。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特
10、點、所在地區等具體情況,本著質量可靠、價格合理、就近取材的原則,有對主要材料的材質、價格采購進行把關的權力,有地材采購的審批權。(七)勞務選擇和專業分包建議權。根據工程的需要和公司有關規定,經業主批準,在公司職能部門指導下,有擇優選擇勞務或對外分包隊伍的建議權力。對勞務和對外分包有獎罰權和撤換權。(八)合同管理權。根據公司授權對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全權管理,可以直接組織對勞務分包合同進行評審,對工程分包需報公司批準后實施。有根據實際情況向合同另一方提出經濟索賠或合同變更的權力。第三章 項目經理部第十一條 項目部的職能部門由項目經理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第十二條 項目部管理人員除主辦會計由公司委派以外由
11、項目經理根據需要配備,總工程師、項目副經理等項目骨干成員報公司審批。第十三條 項目部的人員主要來源于公司簽約人員,對于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部報公司同意后可向社會招聘,由項目部臨時聘用。項目部的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第十四條 項目部的解體:(一)項目部要在工程全部竣工交付驗收簽字,并完成所有債權債務的清理后,向公司上報項目部解體申請,經批準后執行。(二)項目部解聘的人員退回原出處,項目部解聘的公司員工退回公司人力資源部。(三)項目部解體后,原項目經理仍須完成項目上的遺留工作,必要時由公司的有關職能部門協助完成,其費用由原項目經理承擔。(四)項目部解體后,公司應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項目內部承包合同
12、對項目部的進行考核評議,對項目經理按合同規定進行獎罰。財務審計部負責組織對工程項目的終結審計或項目經理的離任審計,審計結果作為對項目部承包兌現考核的重要依據。第四章 項目經營目標控制第十五條 經濟目標控制:(一)項目經濟目標是公司對項目控制的首要目標,首先根據項目的中標清單進行標后預算,初步核算項目經濟目標,然后根據項目經理競爭的情況最終確定該項目的承包上交費率。(二)標后預算的人工、材料、機械單價均采用投標文件的單價,除了修正投標時的不平衡報價外,定額的套用也采用投標預算書的定額,由公司測算小組測算上交費率,具體比例根據實際情況由公司經營班子討論確定。(三)項目經理侯選人根據投標書和中標清單
13、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35天內向公司提交項目運作方案,方案中必須明確上交利潤指標和上交款的支付計劃。(四)經濟目標按費率計,一旦確定,不能隨便更改,項目部必須按照上交款的支付計劃按時上交公司。(五)對于項目部主要骨干(限指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發生變更影響公司經濟目標時,原則上由新項目經理班子按照原承包合同履行,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重新確定新的經濟目標和利潤上交計劃。(六)項目經營失敗造成公司的利潤無法保證時,除去扣留項目經理的風險抵押外所欠公司的利潤作為項目經理的債務,由項目經理用現金補齊或由項目經理在下一個項目中償還,公司保留解聘項目經理的權力。(七)由公司運作并出具履約擔保金的工程項目,項目結束
14、后的節余,由公司與項目部按照3:7的比例分成,項目部分成的利潤由項目部自行支配;由項目經理自行運作(或由公司協助運作,費用由項目經理承擔的)并由項目經理出具履約擔保金的工程項目,節余的利潤全部由項目部自行支配。第十六條 項目進度目標控制:(一)公司對項目的進度進行監督,項目部應按照業主或監理的要求編制項目的總體進度計劃和年度計劃,并結合工程的進展情況編制季度、月度計劃,計劃完成情況應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時上報。(二)項目部應有可實際操作的辦法保證進度目標的實現,對人力資源、機械設備、材料供應等都要求有一定的計劃,根據工程的需要及時調整。第十七條 項目質量目標控制:(一)項目經理是項目質量的第一責任
15、人,并對所承擔的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二)項目部要建立技術質量管理保證體系,配備專業人員,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三)工程項目應根據業主的總體質量目標要求制定創優計劃,創優規劃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檢測評定報告應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時上報公司。(四)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最低要求為: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工程率90%,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業主的要求高于本要求時,服從業主標準。(五)項目質量目標達不到要求時,取消該項目經理再次擔任項目經理的依據。第十八條 項目安全目標控制:(一)項目部必須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確保項目安全目標的實現。(二)積極推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對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
16、者要從嚴處理。 第十九條 項目現場管理目標控制:(一)根據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二)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設置各種臨時設施,各種材料、機具堆放有序,作業現場做到工完料清。(三)嚴格貫徹公司CIS系統,加強文明施工。第二十條 項目經營目標獎懲規定: (一)為了加強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公司從各項目部工程資金中預先提取一定的管理基金,如果項目部實現各項目標、社會形象好,運作過程中服從公司各項指令,公司將對項目部將予以獎勵,否則將予以相應處罰。(二)工程項目管理基金的提取比例為:特、一級工程項目提取0.1%,二級工程項目提取0.2%,三級及三級以下工程
17、項目提取0.3%。第五章 附則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各種規模的工程項目。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解釋。中天路橋有限公司項目安全管理辦法 中天路橋有限公司項目安全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員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項目安全管理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第三條 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公司工程管理部對項目安全管理實施監督和檢查。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
18、于公司屬各項目部。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第五條 項目部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第六條 100人(含項目上的所有人員)以上的項目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如隔江作業),可適當增加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第七條 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工程管理部批準,由經培訓獲得了“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
19、替工作。 第八條 項目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一)項目經理安全職責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位責任。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集團公司、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安全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20、,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審批班組的安全管理制度。7.加強對本項目員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員工素質,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辦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二)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位責任。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總公司、子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
21、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6.加強對員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員工素質,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7.做好本項目員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公司關于勞動保護服務器和防暑漿溫物品的發放標準。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工作,在項目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使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
22、安全生產目標,編制班組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落實。第三章 安全教育與培訓第九條 項目經理、副經理、專職安全員必須進行必須經過有關安全方知識培訓,安全員必須取得“安全員證書”。項目經理、副經理以及專職安全員的培訓工作由公司組織分期分批進行。第十條 項目部要經常宣傳教育,使廣大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第十一條 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包括臨時工、實習生、學徒工、民工等)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各工種操作規程,安全制度等。經考核確認具備基本安全技術知識后,方可上崗作業。安全教育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23、,一般在上崗前35天進行,項目部負責在開工前完成項目人員的安全知識集訓。第十二條 電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船舶駕駛及各種機動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進行本工種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后,方可獨立操作。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發證、復審、換證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項目部負責考核。第十三條 項目專職安全員除進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傳外,還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錄像、板報、標語、警示牌等各種形式進行安全普及宣傳,動用典型事故安全對員工進行教育。第四章 安全檢查第十四條 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或副經理親自牽頭,組織項目
24、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工程管理部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第十五條 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高空墜落”、“機械傷害”、“淹溺”、“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種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第十六條 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第五章 安全紀律第十七條 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
25、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后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動火。第十八條 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第十九條 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業。第二十條 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梁、懸梯和吊鉤、鏟斗,不得私自斷開、合上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拉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
26、從事特種作業,不是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現場 。第二十一條 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第七章 事故調查及處理第二十七條 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有關領導,經理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采取果斷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第二十八條 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主管部門,發生重大死亡或以上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判斷的事故原因等。第二十九條 發生事故的現場在未經勘察前應注意保護,因搶救人員需要移動的現場有關物品時應作出標志,事后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說明.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第三十條 項目部在開工前期應制定詳細的安全獎罰條款和安全管理網絡,事故處理時及時對有關人員兌現懲罰。對達到安全標準完成安全目標的要及時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