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廊涿高速公路工程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廊涿高速公路施工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證廊涿高速公路建設按計劃完工,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依照合同文件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現行技術標準、規范,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廊涿高速公路主體工程管理。房建工程、交通設施工程、機電工程、綠化工程等參照本辦法執行。凡是在廊涿高速公路從事施工、監理建設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廊涿高速公路的建設活動必須確保其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安全質量與標準。第四條:廊涿高速公路籌建處(以下簡稱業主)支持、鼓勵在本項目施工的所有單位,開展與本項目有關的合理化建議和科學技術研究,提
2、高公路設計、施工水平,鼓勵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提倡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新型材料和先進管理模式,從而提高廊涿高速公路的建設質量,加快建設速度。第五條:從事廊涿高速公路的建設活動,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妨礙和阻擾依法進行的建設活動。第六條:業主對工程建設全過程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業主工程科具體負責工程的相關管理工作;業主總工辦負責組織對建設質量管理體系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工程重大質量問題的分析、鑒定和處理工作。第七條:為了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和控制,協調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地方的關系,加強溝通,加快施工過程中信息傳
3、遞速度,業主項目工程師負責對日常施工現場監理和施工情況進行監督。第八條:施工現場各方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廉政合同中規定的各項要求以及籌建處“三不準”、“五公開”制度,對違規違紀的人員和單位須按業主合同管理辦法進行違約處理。第二章 工程計劃進度監管第九條: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承包人)應根據項目合同文件要求,編制總體施工計劃,并按總體施工計劃控制要求編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施工進度控制計劃。本項目進度管理實行月計劃評比、排名,半年度、年度考核獎罰。第十條:工程計劃的編制。承包人在開工之前應根據合同文件及技術規范的要求,按時編制總體施工計劃,經駐地監理及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最后報業主批準。施工進度
4、計劃編制應以形象進度計劃為準,業主將根據各合同總工期要求批復各分部工程完工的控制時間,以此作為施工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計劃的編制依據。承包人編制完成后由駐地監理工程師及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報業主批準。業主批準的年度、半年度、月度施工計劃是進度考核的依據。 第十一條:工程計劃和統計為滿足業主對工程進度考核評定的需要,承包人參加考核的施工計劃以日歷年、月為準進行編制。承包人應在年度或季度末前14天,月末前7天上報年度、半年度、月度工程進度計劃。業主根據監理審核意見及時批復承包人的年度、半年度、月度施工進度控制計劃。承包人對年度、半年度、月度施工進度控制計劃完成情況的統計必須于次月5日前按程序報
5、到業主。業主對承包人的統計結果依據批準的年度、半年度、月度施工進度控制計劃進行核實,并作為月度評比和半年度、年度考核獎罰的依據。第十二條:工程計劃的考核和評比 1、 經業主批準的月度施工形象進度計劃是計劃考核的最基本單元,進度計劃考核將采取按月評比、排名,半年度、年度考核兌現獎罰,合同完工后須按合同規定實行獎罰總兌現。 2、考評辦法:業主和總監辦每月對各承包人已完合格工程形象進度情況進行評比、排名。完成月計劃工程量百分比最多的承包人為第一, 其余依次排序。各承包人完成半年度計劃后應及時上報監理和業主。業主每半年度要對按時及提前完成任務的承包人進行獎勵,對完不成任務的要給予處罰。 3、工程進度獎
6、罰:承包人連續兩個月未完成當月計劃者,業主將通報批評。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當月計劃85%者,業主有權依據監理工程師的意見,核減合同工程量,并扣除該部分工程相應費用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業主每半年時間對承包人完成進度情況進行一次獎罰,承包人每提前完成半年度計劃一天獎勵10000元,每拖期一天處罰10000元。在合同工期內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扣回全部過程獎勵,并按合同規定進行違約處罰。在合同工期內提前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返還全部過程處罰,并按合同規定兌現獎勵。第十三條:為了保證施工計劃的落實和鼓勵施工單位科學組織施工,提前完成建設任務,在施工期間業主將根據每個階段工程特點,有針對性的組織勞動
7、競賽活動,建立勞動競賽實施細則和管理、考核辦法,獎優罰劣,鼓勵先進。第三章 工程質量監管 第十四條:廊涿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質量目標是“河北第一、全國一流”各單位工程質量應達到優良。本項目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任何不合格的分項工程或工序都必須進行返工,任何質量責任人都必須接受業主、監理的處理。第十五條:承包人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全部責任。承包人必須建立全過程質量管理責任制,確保本項目的每道工序、每個分項工程的質量目標責任到人。項目經理是質量第一責任人,項目總工及各專業工程師以及試驗室人員應組成質量內控機構,建立內控質量標準和獎罰機制。第十六條:監理和承包人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
8、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降低標準。監理、承包人在圖紙下發后要組織專人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同時監理和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要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并暫停該部施工,同時按規定程序上報。 第十七條:監理和承包人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規范和合同要求,按不少于規定的頻率對原材料、建設構配件、設備和混凝土等相關內容進行檢測和平行試驗。自檢和抽檢要有統一書面記錄和相關責任人簽字,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的原材料、建設構配件、混凝土和設備等不得在本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承包人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監理工程師的任何簽認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責任。施工原始記錄、試驗檢測記錄及報驗單
9、等應按總監辦的統一要求填寫和保存。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的報驗工程,業主不予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條:監理單位必須建立施工質量檢驗責任制度和質量獎罰制度。監理人員要做好各道工序的質量檢查和驗收。隱蔽工程在隱蔽之前,承包人必須通知監理到場檢查。監理人員必須按照規范和合同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所有隱蔽工程隱蔽之前承包人、監理必須拍照存檔。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原材料,必須在監理人員在場監督下取樣,在監理人員全過程監督下檢測或送到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試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第二十條:工程質量的考評辦法、本項目工程質量考評將采取按進度累計評分,分項工
10、程按國家制定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評定,以分項工程作為最基本的考核評分單元。質量考核實行月度進行考核評比、排名,分部、單位、合同段工程完工后分別進行總結獎勵。、月度考核評比。業主每月根據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抽檢情況,結合業主日常檢查情況進行考核評比。業主將對同一種重點分項工程的主要質量指標進行月度評分并排出名次。月度分項工程質量評分值=(單個重點分項工程單元質量評分)/單個分項工程單元個數;并結合工程已完情況對已完工的同一種分部工程質量進行專項檢查評比。、分部或單位工程完工總結獎勵。主要分部工程或單位工程完工后業主將進行階段性質量總結評分或交工驗收,對綜合評分達到90分及以上的分部或單位
11、工程將進行獎勵。、工程質量評分計算分項工程質量評分值(月度分項工程質量評分 值)檢查月次數分部工程質量評分值=分項工程質量評分值*權值/該分項工程權值單位工程質量評分值=分部工程質量評分值*權值/該分部工程權值。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綜合評分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計算。其中承包人自檢評分權值占0.2,監理抽檢評分權值占0.6,業主或質量監督部門評分權值占 0.2 。分項工程質量綜合評分還應對外觀缺陷和資料不全兩項按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扣分。 、質量評級劃分。質量綜合評分95分及以上為優質工程,90至95分為良好工程(包括90分),75至90分之間為合格工程,75分
12、以下的為不合格工程。 6、質量的獎勵。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綜合質量評分達到95分以上將按該合同價格的1.5%兌現獎勵;綜合質量評分大于等于93分分小于等于95分將按該合同價格1.2%兌現獎勵;綜合質量評分大于等于90分小于93分,將按該合同價格0.5%兌現獎勵;綜合質量評分小于90分不予獎勵。標段合同竣工驗收達到優良工程將最終核兌獎罰。標段合同交工驗收達不到良好工程,扣回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全部獎勵。7、質量處罰。()不合格分項工程和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分項工程必須進行返工,返工工期及費用承包人自負。()不合格的材料沒有在監理書面通知規定的期限內清除出場,按合同違約處罰違約金10萬元次。(3)未按設
13、計和監理要求施工,造成質量問題,按合同違約處罰5萬元/次。 第二十一條:試驗室管理 施工單位試驗室。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按合同文件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根據工程的特點和規模組建自己的工地試驗室,試驗室建筑面積、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及人員配備應能滿足本工程各項試驗檢測的需要并取得臨時資質。保證按不少于規范規定的頻率、方法進行檢測,保證對工程的自檢頻率達到100%。做到對工程的檢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空白和死角。試驗室應承擔以下主要職責。 進行各項工程開工前的標準試驗和預先試驗。 對工程所用的原材料進行鑒定試驗。 配合施工提供和采集為控制施工質量所需要的各種參數。 根據規范規定的抽樣頻率、時間、
14、和方法,進行施工過程中抽樣試驗和工序及單項工程完工后的檢查試驗。 對商品構件進行鑒定試驗。 對全部工程項目的各種試驗按規定做好原始記錄并進行數理統計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試驗資料檔案。2、所有施工單位試驗室的試驗標準值都必須報監理工程師中心試驗室進行復驗和批準。沒有批準的試驗標準值是無效的,不能應用于本項目。3、監理單位試驗室。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監理單位必須建立規范的、獨立的工地試驗室并取得臨時資質,試驗室的建筑面積、試驗設備及人員配備應以滿足施工控制及抽檢的需要為準,監理單位對抽檢頻率和抽檢覆蓋率負責。應承擔以下主要職責。 監督檢查試驗。 驗證檢查試驗。 標準檢查試驗。 工藝檢查試驗。 抽樣
15、檢查試驗。 驗收檢查試驗。4、 監理單位中心試驗室和施工單位工地試驗室都必須保存好試驗資料,按照河北省試驗資料軟件系統和籌建處信息管理系統要求及時建立數據庫。5、對試驗用過的各種試件必須保留6個月以上,按月分組存放、編號。編號要寫清取樣時間、代表批次、部位、試驗時間。儀器使用要有詳細記錄,做到臺賬、試驗項目、儀器使用和試驗結果一一對應,保證試驗結果的溯源。6、總監辦中心試驗室和駐地辦中心試驗室、施工單位工地試驗室的關系。總監辦中心試驗室負責對駐地辦中心試驗室及各施工單位工地試驗室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總監辦中心試驗室有權對駐地辦中心試驗室和施工單位工地試驗室對有爭議的試驗結果進行裁定。并承擔以
16、下職責:(1)、負責對全部試驗室進行不定期的檢查。(2)、負責建立健全試驗規程和制度。(3)、負責C40及以上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和路面面層組成設計的驗證批復。(4)、負責檢測和試驗設備的配置、標定、保管、標識。(5)、負責對承包人和駐地試驗室進行檢查驗收,審查承包人和駐地提交的試驗標準及規程。(6)、負責對承包人、駐地辦、試驗人員操作水平和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試驗室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由總監辦制定。第二十二條:試驗段和試驗分項工程管理。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的優質,質量標準明確,減少盲目施工,施工單位在項目施工前必須制定標準的施工工藝,標準工藝必須通過試驗確定。新開工的同一類分項工程都必須先做試驗段工程,
17、通過試驗段確定合理、科學的工藝和質量目標后再進行正式施工。承包人在試驗段、試驗構件完成后須提交試驗報告提出材料配比、施工工藝、質量控制標準報監理工程師批準,施工工藝標準和質量目標的控制由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后實施,復雜的項目應報業主總工辦核備。如果從事分項工程施工的人員、機械、材料等因素發生變化應重新做試驗段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對工藝控制負全部責任。第二十三條:分部和單位工程開工報告制度。路基土方、排水、防護、小橋、天橋、通道、涵洞等分部工程開工前應完成試驗段或試驗分項工程。大中橋開工前應完成試驗樁柱、試驗梁工程。分部和單位工程開工報告應在開工前14天提交監理工程師,開工報告
18、的主要內容按監理規定執行。第二十四條:為保證本項目結構工程的外美內實、邊角順直、統一美觀,用于本項目的鋼模板原則采用定型鋼模板,鋼模板的剛度、表面光潔度、平整度、局部平整度都必須滿足施工規范要求。墩柱、蓋梁、預制梁、護欄、涵洞、通道的墻身及小型預制構件等有永久外露面工程的,都必須用新的、定型、大塊鋼模板。使用木模板的部位須經駐地監理工程師同意。各承包人在訂做鋼模板之前,都要將鋼模板設計圖紙報駐地及總監辦監理工程師批準。每一道分項工程開始施工之前駐地監理工程師必須先驗收鋼模板,同意后才可以開始此分項工程施工。大型現澆混凝土工程駐地監理工程師驗收鋼模板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及業主復驗。第二十五條:本項
19、目按合同要求原材料由承包人采購的,應按施工規范,技術標準及監理工程師的要求進行自檢,對原材料質量及自檢頻率負全部責任。所有原材料的質量標準及原材料的現場質量控制由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理工程師按不少于規范規定的頻率進行抽檢,對原材料的質量標準及抽檢頻率負監理責任。承包人在購進大宗普通原材料前要進行市場調查、取樣試驗,并對廠家進行質量、價格比選。承包人簽訂采購合同前14天必須向總監辦和業主申報。同一種材料至少要提出三個材料廠家的比選情況,包括:生產量、質量標準、價格、服務承諾等,并提出擬選擇意向。總監辦應對各廠家樣品進行檢驗提出許可意見并報業主核查。承包人購進特殊原材料,總監辦應首先提出質量標準、供
20、貨條件。根據總監辦要求承包人對生產廠家進行質量、價格比選并按上述程序進行采購。承包人須將主要原材料與廠方簽訂的采購合同報監理、業主核備。具體詳見業主制定的原材料質量監管規定。第二十六條:對關鍵工序、質量控制點的管理1、關鍵工序開工前承包人要列出質量控制點明細表,詳細列出各質量控制點的名稱或控制內容、檢驗標準及方法,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后,實施質量預控。監理工程師根據批準的質量控制點列出質量控制見證點,并報業主批準,凡是列為見證點的質量控制對象,在規定的關鍵工序施工前,承包人必須提前通知監理人員在約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見證和對其施工過程進行旁站,并通知業主項目工程師到場進行抽查監督。關鍵工序的
21、細目監理工程師應在開工報告批復前明確。2、對于關鍵工序、質量控制點工程施工前由承包人提出質量保證措施報總監辦、業主總工辦審批,承包人嚴格按批復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組織施工。監理工程師負責施工技術措施的落實、控制、檢查。業主項目工程師負責對承包人、監理工程師的執行和檢查進行監督,必要時直接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3、關鍵工序、質量控制點工程的施工實行專項管理。制定專項管理辦法,配備專用施工機械,組織專業施工隊伍,指定專人進行監理。4、對于關鍵工序、質量控制點工程建立專門的質量跟蹤檔案,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現場主要負責人實行質量抵押金制度。現場主要負責人包括業主項目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旁站監理、施工負
22、責人、各分項工程負責人。經質量鑒定滿足規范要求,雙倍返還質量抵押金,質量鑒定不滿足規范要求,質量抵押金全部扣除,具體辦法另行通知。第二十七條:本項目按省交通廳建設“陽光工程”的要求,將公開質量標準和評比情況。業主接受質量投訴和舉報。第四章 監理管理第二十八條:監理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履行監理義務,接受交通主管部門、業主和省各級相關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建立現場監理機構,配備相應的人員和設備;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獨立、公正、有效地開展施工監理業務。第二十九條:監理工程師應當依據國家法律,有關技術、經濟法規和合同文件,合同圖紙,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對工程的質量、
23、進度、費用等進行全面的監督與管理。第三十條:本項目實行總監辦和駐地辦兩級監理制度。總監辦應根據監理工程師在質量控制、計劃管理、計量與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責任,制定詳細的監理大綱、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分清總監辦和駐地辦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的權利、責任、義務。總監辦負責本項目所有監理人員和業務的管理,及時督促編制上報各種監理報表,駐地辦須服從總監辦的管理。第三十一條: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本著“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原則和堅持旁站、檢查到位、不留空白、實事求是的工作方法, 按照河北省交通廳建設“陽光工程”和業主“陽光工程”實施細則的要求,公開辦事程序,公開質量檢查內容、評比標準
24、和結果等, 獨立、公開、公平、有效的開展監理工作。第三十二條:監理單位不按照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不按照規定檢查,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監理人員與承包人串通,為施工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業主有權對相關責任人清退出場并對監理單位作違約處理。第三十三條:總監和駐地監理工程師要堅守崗位,外出或休假2天以上應向業主主要負責人請假。其他監理人員應持證上崗,堅持旁站,并接受業主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一次檢查不在旁站崗位的監理人員給予警告,二次檢查不在旁站崗位的監理人員要通報批評,三次檢查不在旁站崗位的監理員清退出場。監理人員上崗不佩戴上崗
25、證,發現一次處罰違約金50元。第三十四條:經過考核、核準的監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并保證出勤率。有事外出要按規定程序請假,業主項目工程師將隨時檢查,對于隨意更換人員,不按規定程序請假的監理單位,將按照合同規定給以違約處罰。第三十五條:監理工程師在質量控制方面的責任1、檢查施工單位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標高等資料,進行現場交驗并驗收施工放樣。2、在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檢查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設備,對全部進場原材料的料源進行控制,獨立完成規范規定頻率20%的檢測,并覆蓋全部材料。對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設備有權拒絕使用。3、簽發各項工程的開工通知書,必要時通知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工
26、程的施工。4、對施工單位的檢驗測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必要時利用自備的測試設備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采取數字控制。5、按施工程序跟班檢查、旁站,對每道工序、每個部位進行質量檢查和現場監督,對質量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簽認;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須要求施工單位返工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以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標準要求。6、檢查施工方法,審查試驗路段或部構件施工方案和工藝,批準特殊技術處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藝。批準施工中發生的一般質量缺陷的處理方案,協助業主處理好發生的質量事故。7、審核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的交工驗收申請報告,向業主轉報并提交相關報告;參加業主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主持
27、的交、竣工驗收工作。第三十六條:監理工程師在計劃管理方面的責任1、審核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提交的總體施工進度計劃和總說明,審核在施工階段提交的月、季、半年度、年度進度計劃和計劃調整。2、在施工過程中檢查和監督進度計劃的實施。當工程未能按計劃進行時,可以要求施工單位調整或修改計劃,并通知施工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進度,以使實際施工進度符合施工合同及業主的要求。3、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進度情況,當施工進度可能導致合同工期嚴重延誤時,有責任提出中止執行施工合同的詳細報告,供業主采取措施或做出決定。第三十七條:監理工程師在計量與支付方面的責任1、按施工合同的規定,現場計量核實合同工程量清單所規定的任何已
28、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和工作量。保證工程量計量的準確性和合同的嚴肅性,建立計量支付簽證臺賬,避免重復計量及漏計。2、按合同規定和業主授權,審查、簽發中期支付證書及合同終止后任何款項的支付證書,對不符合技術規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項目和施工活動,有權暫拒支付,直至上述項目和活動達到要求。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責任1、總監理工程師主持開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會,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階段每月一次的常規工地例會,并簽發會議紀要。監理工程師有權參加施工單位為實施合同組織的有關會議。2、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監理工程師有權按業主授權和施工合同文件規定的變更程序、變更范圍,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質
29、量、數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變更決定,確定變更工程的單價和價格,在得到業主同意后,下達變更令。3、監理工程師必須認真審查施工單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資格和分包工程的類型、數量,提出意見報業主核準。4、監督施工單位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構成、數量與合同所列名單是否相符;對不稱職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監理工程師有權提出更換要求。5、對施工單位進場的主要機械設備的數量、規格、性能按合同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由于機械設備的原因影響工程的進度、工期、質量的,監理工程師有權提出補充、更換機械設備,承包人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停止支付工程款。6、督促業主及時妥善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事項和法定承諾。第三十九條:監理工程師沒有
30、按照合同約定在質量控制、計劃管理、計量與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盡到應有的責任,玩忽職守,有意或無意的給業主及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監理單位應按合同規定給以賠償并根據實際情況對當事人做出處罰。具體實施細則由總監辦制定。第五章 施工現場監督第四十條:業主項目工程師職責(1)負責對監理工程師履約情況進行日常監督;(2)負責對承包人主要人員、設備及材料的履約情況進行日常監督;(3)負責對施工現場施工工藝和質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4)負責對監理及承包人實驗記錄、原始記錄進行日常監督;(5)負責對施工進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6)負責對設計變更情況進行現場監督;(7)負責對計量工作質量進行現場監督;(8)負責對
31、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項目工程師應及時向上匯報重大或嚴重違約事項,對一般違約事項要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處理。第四十一條:業主將采取定期、不定期及巡視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對監理履行合同情況及工作質量進行考核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考核。對于考核不稱職或不盡責的監理人員,業主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責令其退場。對施工質量優良的相關監理人員進行獎勵,從而保證監理的服務質量落到實處,真正起到質量保護神的作用。具體檢查、考核辦法由總監辦制定。第四十二條:業主將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對全體監理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考核,對合格人員核發上崗證,做到持上崗證上崗。總監辦統一組織對承包人的全部工程技
32、術人員、主要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工、班長及特殊工種從業人員進行審查、考核。并隨時接受業主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對不合格人員隨時清退。第四十三條:根據合同談判紀要,業主將對監理、承包人合同規定的主要人員及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考勤,應保證合同規定的出勤率。總監及駐地監理工程師、項目經理、總工離開工地須向業主主要負責人(處領導班子成員)書面請消假,合同規定的其他主要人員向業主項目工程師請消假,無故缺勤的將按照合同談判紀要的規定給予違約處罰。業主工程科負責監理、承包人現場的日常管理。第四十四條:業主對施工現場采取綜合、專項、日常巡視檢查相結合的辦法管理施工現場, 業主每月將會同總監辦對
33、施工現場進行一次綜合大檢查,日常進行巡視檢查。根據不同階段的施工重點,有計劃的安排專項檢查。對施工現場的管理檢查是業主、業主項目工程師、監理工程師一項長期工作,要常抓不懈。業主對施工現場的日常巡視檢查是業主項目工程師管理施工現場的主要方法。業主項目工程師按照合同要求對施工現場的監理人員、承包人進行監督,可以隨時對承包人、監理的主要人員、進場機械、質量、安全保證體系運行進行抽查;對批準的施工工藝、工程變更執行及工程質量、原材料、施工原始記錄隨時進行檢查;對監理、承包人主要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檢查;對缺陷工程、現場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檢查;有權對施工中發生的任何與工程有關的問題向監理和承包人進行質詢,監
34、理和承包人應如實回答。第四十五條:業主項目工程師對施工現場違反操作規程,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質量缺陷、潛在的不安全隱患,以及其他違反合同行為,有權立即制止。監理、承包人接到項目工程師現場書面通知或備忘錄后,承包人要馬上按照業主項目工程師及合同要求進行整改,拒絕整改者將按合同違約進行處罰,并通報批評。對于多次重復仍不能改掉的缺陷,加大違約處罰力度。第四十六條:現場做到四個“統一”1、 同一合同段內統一安全帽顏色。監理為藍色,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為紅色,施工操作人員為黃色。2、 總監辦負責在全線統一監理日志格式,統一施工原始記錄及各種施工報表的格式。3、 同一合同段內統一標志、責任牌、警示牌。4
35、、 全線按合同文件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統一便道及臨時場地硬化標準。第四十七條: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負責對本合同段安全生產的管理,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合同”的約定執行,并依法接受勞動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業主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廊涿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監理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負監督檢查責任。第四十八條: 為保證業主建設質量、進度目標的實現,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要開展“爭創河北第一,全國一流”的精品工程和勞動競賽活動,業主將制定競賽實施細則,形成創優質工程激勵機制,并積極開展樣板工程示范活動,制定樣板工程管理規定,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爭創更高質量目標。第四
36、十九條:建立專家會審制度。對于專業性強,施工難度大,存在質量、安全隱患較大的關鍵工程,施工前對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安全方案的可行性進行專家論證,充分聽取專家意見,沒有把握的工程堅決不施工。第五十條:建立第三方獨立檢測制度。業主為了客觀、公正,正確評價監理、承包人的工作,保證工程質量檢查評比科學、規范、客觀、公平。業主將聘請具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獨立進行檢測。第五十一條:工程變更的管理。業主根據變更規模和金額大小實行統一立項分級管理制度。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提出的變更,首先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提出申請,業主項目工程師對變更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現場調查、查驗,認為確有變更必要的由業主項目工程師
37、簽署意見后,按規定的程序報業主總工辦立項,逐級辦理審批手續。業主項目工程師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可變可不變的堅持不變。變更批準后,業主項目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要把好施工質量關。變更設計具體管理辦法詳見業主制定的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業主為了掌握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實際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協調好監理、承包人工作之間的關系,每月不定期由業主組織監理、承包人主要負責人,召開工地協調會議。主要解決如下問題:(1)、協調地方工作;(2)、檢查本月業主及上級相關部門指令落實情況;(3)、檢查監理、承包人合同履約情況;(4)、檢查質量問題及合同違約的處理情況。第五十三條:為實現廊涿高速公路工程科學、
38、規范、安全、文明的管理目標。在施工期間除嚴格執行河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外,業主還將開展創建標準化工地建設活動,制定標準化工地建設管理規定,。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落到實處。第五十四條:監理、承包人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質量第一”的方針。依靠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的相應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確保工程質量。對施工中發生的工傷事故,各項目經理部必須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部門報告。第五十五條:各項目經理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各自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
39、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較大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請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方案設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準施工,以消除施工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有效杜絕、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第五十六條: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在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大災等措施。用于本項目的龍門吊、架橋機、大型混凝土、瀝青拌和樓等大型設備必須有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認證。鋼筋、混凝土及其它工程專用設備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油庫、變電站等制定專項安全管理辦法。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必須采取安全保護措
40、施。第五十七條:各項目經理部必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業主將對全線的取土用地、運輸道路及臨建用地進行統一規劃管理,以減少由于取土、運輸及拆遷對環境造成的破壞和污染,施工便道必須灑水養護。第五十八條:各項目經理部應當建立健全崗前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第五十九條:各項目經理部和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交通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
41、作業人員有權對影響人體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第六十條:現場所使用的施工便道、臨時施工場地、原材料存放場、混凝土拌合站和砂石料場等都必須按施工合同文件要求進行硬化處理后再使用,路基、橋涵施工現場要求邊施工邊整理,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規范、安全、文明。第六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和創建標準化工地建設的需要,設置各種標志、標牌、警示牌。按照省交通廳建設“陽光工程”和業主建設“陽光工程”實施細則的要求,統一設立公告欄、公示欄,舉報箱,舉報電話,對工程管理相關內容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規格要統一,做到即醒目又美觀、實用。第六章 附則第六十二條:根據本辦法的規定,業主設立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舉報電話,要求總監辦、駐地辦、各項目經理部,將舉報電話公布于全體職工,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