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南部組團垃圾綜合處理基地衛生填埋場及公建工程土方開挖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二O一三年四月目 錄一、工程概況 二、安全監理工作的依據三、安全監理工作的特點四、安全監理工作方法五、安全監理工作措施六、安全監理工作控制要點七、安全監理工作目標八、 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九、安全監理資料土方開挖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位于廣東省中山市神灣鎮外沙村黃牛山南側,總占地約為1264畝,近期用地約812畝,服務范圍覆蓋中山市三鄉、板芙、神灣、坦洲、橫欄、大涌和沙溪七個鎮,項目總投資約10.2億元,其中通過BOT方式融資約5.8億元,配套公建工程概算約4.4億元(含土地費用)。具
2、體包括:垃圾焚燒發電廠(BOT項目);垃圾滲濾液處理廠(BOT項目):日處理450 立方米;衛生填埋場:填埋場分兩個庫區,總庫容量約為316萬立方米,其中一區庫容117萬立方米,日處理填埋垃圾焚燒爐渣量約為217噸,衛生填埋場填埋原生垃圾最大處理規??蛇_6000t/d,總投資約7400萬元,其中防滲系統工程約3100萬元,防滲工程包括填埋場和滲濾液調節池的HDPE膜防滲及配套工程,約16.6萬平方米垃圾填埋場HDPE膜材料采購及安裝工程;其他配套公建工程等。二、安全監理工作的依據 1、經批準的本項目監理規劃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4、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3、規范(GB50202-2002)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6、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7、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20028、基坑支護體系設計施工圖及其有關說明;9、經批準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及論證的審查意見;10、庫區周邊公用設施分布,地下管網、交通、水域、道路、地面臨時荷載的堆放情況等相關資料。三、安全監理工作的特點 庫區設計庫容約110萬立方米,大致自北向南傾斜,庫底最低處設計標高約8.0米,最高處設計標高約22.0米,設計坡度8%;庫區南側為垃圾擋壩,壩頂設計標高25.0米,現狀地面標高最低處約7.0米,故垃圾壩最高約18米,壩
4、坡上游設計坡比為1:1.5?,F場地質情況較復雜,土質極其軟弱。而土方開挖工程通常實行勞務分包,技術管理薄弱,總包方以包代管,承包人往往注重進度,經常違規操作,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極易釀成基坑坍塌等安全事故,因而土方開挖工程已經成為比較復雜和風險比較大的分項工程。為此,監理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重在預控,施工實施過程堅持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后施工的原則,加強巡查、觀測,依靠信息化管理,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四、安全監理工作方法 堅持“預防為主,重點進行事前控制”的原則,同時注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檢查與安全控制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安全隱
5、患,把安全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1、監理準備工作(1)審查設計圖紙,熟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資料,對其中的安全方面的問題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2)審查核驗承包單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證體系,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文件及材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技術文件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返回整改,否則不得實施。(3)核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有關土方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項目總監在驗收記錄上簽署意見。2、現場檢查(1)認真監督承包單位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發現偏離,應及時糾正。(2)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后進行施工,嚴格按“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為上道工序,“進行施工”為后道工序辦。 (
6、3)加強巡視,尤其是重要部位,對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發現偏離,立即制止。 (4)加強觀測,對地下降水情況、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縫,基坑底有無隆起等,每天定時及不定時觀測。發現異常,應及時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隱患,情況緊急時,可下達工程暫停令。 (5)依靠信息化施工進行管理,認真核查基坑檢測單位定期報送的現場監測資料,發現數據已達設計警戒值,應停止施工并請設計人員到現場召開“四方”現場會,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復正常后方可繼續施工。(6)下達監理工程師通知單,除口頭督促整改外,還須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明令整改
7、,承包單位應按規定以監理工程師回復單的形式回復,監理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7)開好工地例會,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會議題,對存在的問題責成整改,并在下次例會上反饋整改結果。(8)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文明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對檢查出的問題限期整改,監理跟綜結果。五、安全監理工作措施1. 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2.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獎罰分明;3.督促施工單位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并核查交底記錄4.審核施工方案及安全
8、技術措施,并監督安全文明技術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5.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護措施;6.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臺、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各項工作;7.進行質量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違章冒險作業的要責令其停止作業,發現安全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責令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8.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人員應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建議建設單位采取合同措施。六、安全監理工作控制要點 1、準備工作階段(1)審查承包單位的土方開挖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環境保護措施、基坑監測方案、排
9、水和降水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經審批后方可施工。(2)督促承包單位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并按論證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同時監理對監理實施細則進行相應的修改、完善。(3)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三類人員的安全生產上崗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以及督促承包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4)審核土方工程施工機械報審表,并簽署意見。(5)對降水排水系統進行檢查和試運轉,一切正常時方可開始施工。(6)對周圍建筑物、市政公用設施、文物等采取的保護措施已經實施。(7)監督承包單位對工人進行技術交底,并檢查交底記錄,協助承包單位實行對工人先教育、培訓、交底后上崗的制度。2、土方開挖階段(1)土方
10、開挖的原則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先降水后挖土的原則。在軟土層及變形要求較嚴格時,注意開挖方式,應按“分層、分區、分塊、分段、抽槽開挖,留土護壁,快挖快撐,先形成中間支撐,限時對稱平衡形成端頭支撐,減少無支撐暴露時間”等方式進行控制。(2)基坑開挖時,先降水,一般地下水位挖制在坑底面以下50cm,并加強對降水效果的監測以及地面、坑底排水暢通,以免基坑積水,使土質軟化,產生安全隱患。(3)嚴格按“挖土原則”施工。當一旦發現偏離,應及時糾偏,直致恢復正常狀態時方可繼續施工。(4)進行信息化施工管理。依靠基坑監測資料,對數據認
11、真審核,結合現場觀測進行分析,當發現地面沉降、位移,產生裂縫等,應及時磋商,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當監測數據接近或達到警戒值時,應下發工程暫停令,監理召集現場有關單位與設計人員共同研究處理后,方可恢復挖土,以免造成基坑坍塌、人員傷亡事故。(5)開挖出的土方,若暫時堆放在地面,應保持與坑邊的距離及堆土高度均需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違反。施工機械及材料堆放要求亦同。(6)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的檢查基坑挖深2m時,坑邊四周應設不低于1.2m高的防護欄及安全網,防護欄底部15cm高設擋板,防止重物墜落坑內傷人,并在坑內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上下施工專用扶梯,工人上下應走扶梯,禁止爬坡攀登??觾戎沃?/p>
12、要通道應設防護欄桿,支撐上不得堆積物體。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行守。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注砼加固;車輛過內支撐,應鋪厚鋼板,下面墊土不小于500mm。挖土工人必須佩戴安全帽,操作人員前后間距不應小于2-3m。每日尤其是大雨過后,必須檢查坑壁及支撐穩定情況,無異常情況時可繼續工作。(7)土方機械安全監管工作嚴格監管承包單位執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土石方機械強制性條文。防止機械故障翻車,物體、人員高空墜落、機械作業面傷人等事故的措施落實到位。(8)基坑回填裝載機作業時,在其作業范圍內,不得同時有人從事平土作業;打
13、夯機工作前,應檢查電源線是否有缺陷和漏電,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機械是否裝置了漏電保護,按一機一開關安裝,機械不準帶病運轉,操作人員應帶絕緣手套;基坑(槽)的支撐,應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及時依次拆除,既填土時應從深到淺分層進行,填好一層拆除一層,不能事先將支撐拆掉。七、安全監理工作目標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單位改善勞動條件,創造適宜的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衛生、健康,同時督促幫助承包方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與之相適應的安全保證體系。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實現重大傷亡事故為零的目標。八、 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1、審查施工單位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寫、
14、審批(1)“方案”應由施工單位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寫;(2)“方案”應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安全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會審;(3)“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4)“方案”應由施工單位報監理單位,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認可;(5)“方案”變更或修改時,應按原程序由原編制審批人員批準。2、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若有不符或相悖,必須立即修正至符合為止。3、監督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按“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則進行監挖。4、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進行跟綜,發現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
15、施工的,監理應及時向當地質安監督總站報告。5、監督施工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并對落實措施所發生的費用進行簽證,對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違規行為進行督促糾正。6、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情況記錄在監理日志、旁站監理記錄上。每月匯總到監理月報中,必要時出安全技術措施在某些方面的檢查專題報告。九、工程竣工后,監理人員應及時整理安全監理資料,主要應包括:1 、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審查資料;2 、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及相關指令;3、施工機械、安全設施審查驗收資料;4 、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驗收資料;5 、安全監理人員應在監理日記中記錄每天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其發現和處理的安全問題,總監應定期檢查并簽署意見;6 、在監理月報表中,應對當月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做出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