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云干道建設工程材料采購與供應管理辦法(試行)目錄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乙方自采材料第三章 甲控材料第四章 省供材料第五章 原材料的質量管理第六章 違約處理第七章 附則第一章 總 則第 一 條 為了加強衡云干道工程管理,從源頭上控制工程質量,規范原材料的采購和供應管理,加快工程建設進度,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 二 條 凡在衡云干道建設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從事建設活動的施工、監理、設計和管理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房建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機電工程參照本辦法執行。第 三 條 凡在本項目使用的各種原材料,必須滿足國家建設及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相關
2、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及安全措施的要求,必須滿足設計的其他要求。第 四 條 特殊原材料的采購、運輸、貯存和使用還必須滿足相關行業、相關規范的特殊要求。第 五 條 凡用于本項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論在采購、運輸、存儲、加工、使用過程中有多少管理環節,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承包人)都必須嚴格按規范及監理工程師所要求的頻率和方法進行檢測,按施工監理程序逐級報驗,承包人最終對原材料負全部質量責任。監理工程師嚴格按規定的抽檢頻率進行抽檢,檢查結果與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本項目的特殊要求進行對比決定是否使用,對原材料質量負監理責任。對于涉及結構安全項目的建筑材料、構配件等必須按照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見
3、證取樣檢測。第 六 條 本項目無任何免檢原材料。第 七 條 為了使本項目使用的材料質量得到有效控制,按控制方式將材料原則上分為三大類:1、省供材料:即工程使用的某些材料,由本項目投資方省公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直接采購,并送達施工現場,由乙方接收、取樣試驗、保管和使用。2、甲控材料:即工程使用的某些材料,由甲方(即業主方)確定品種、品牌、規格、價格、質量標準及供應廠商,乙方在此范圍內自行購買。3、乙方自采材料:即除省供、甲控材料外,由甲方確定質量標準,由乙方(即承包人)采購或者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批同意后,由乙方自行購買。第二章 乙方自采材料第 八 條 乙方自采材料主要指地材,包括石料、砂、砂礫
4、、石灰、粉煤灰、路基填土等。第 九 條 采購工作程序:1、在開工前,承包人應會同駐地監理工程師對地材料源進行考查,根據招標文件和技術規范所提供的質量標準,承包人經過調查、取樣、試驗,一種地材確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貨廠家,進行多廠家比選。2、承包人把多廠家比選結果書面向駐地監理工程師申請許可。3、根據駐地監理工程師的許可意見,承包人和供貨廠家簽訂供貨合同。4、承包人將供貨合同報監理工程師許可,報業主工程部備查。5、承包人根據許可的供貨合同及工程需要,分期、分批組織進貨。6、路基填土的征用,還應嚴格按照業主和地方政府協調部門確定的取土場使用有關要求進行。 第三章 甲控材料第 十 條 甲控材料主要指有
5、特殊要求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和原材料,主要包括:鋼筋砼涵管、各類材質的管道、錨具、土工織物、支座、伸縮縫、砼外摻劑、瀝青改性劑等。第 十一 條 采購工作程序:1、承包人首先進行市場調查,擇優選用社會信譽好、質量穩定的生產廠家。對生產廠家主要調查企業的性質、經營狀況、生產工藝、生產規模、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企業誠信度等。經過調查、比選,初步確定廠家范圍。 2、承包人對初步確定廠家進行比選,每種產品確定不少于三家供貨廠家。3、承包人將每種產品確定不少于三家供貨廠家的有關資料,書面向監理申報,經初審后報業主工程部辦理許可手續。有關資料包括:生產廠家名稱、企業的性質、經營狀況、生產工藝、生產規模、產品質量
6、保證體系、質量等級、企業誠信度、產品品牌、進貨數量等。4、業主工程部根據承包人提供的供貨廠家范圍,組織業主、監理、施工單位、設計等多方進行聯合考察,抽樣試驗,進行比選,業主協調安全部將比選結果及許可意見通知承包人。 5、承包人根據業主的比選結果及許可意見簽訂采購合同。6、采購合同簽訂后向監理工程師申報,經業主許可后,報業主協調安全部、工程部備案。7、承包人根據許可的采購合同及施工需要組織采購進貨。第 十二 條 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采購還應滿足以下要求:1、特殊原材料進入本項目時,廠商必須提供最近、有效的行業試驗檢測報告原件。2、承包人所提供的不少于3家的備選廠家還應有三年以上供應同等或高于本項目
7、工程等級、規模的經歷。3、對于一些特殊原材料(如錨具、支座等)進入本項目時,承包商、監理應親自到廠家驗貨、提貨,以保證產品質量滿足工程要求。第 十三 條 同意進場的甲控材料,進場時必須附出廠合格證及說明書(原件)等。但廠商所出具的出廠合格證書和質量證明書不能減免承包人、監理對進場后的原材料進行試驗檢測的責任。第 十四 條 預應力用原材料、橡膠支座、伸縮裝置等特殊材料在使用前必須分批量逐項進行外委檢測,檢測項目要符合規范要求,且檢測項目要全面。外委檢測按見證取樣制度,由業主和外委方簽訂協議進行取樣外委檢測。必須進行試驗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第 十五 條 承包人在資格通過的供貨廠家范圍內進行采購,
8、承包人必須與廠方簽訂供貨合同,供貨合同報業主許可。但業主的許可,并不意味著減免承包人、監理按規范要求的頻率對材料進行試驗檢測的責任。第四章 省供材料第 十六 條 省供材料主要指本項目工程建設主材,主要包括:水泥、鋼材、預應力鋼絞線、瀝青等。第 十七 條 采購辦法按省公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材料采購供應有關規定,由省公司自行執行。第 十八 條 承包人必須與省公司簽訂供貨合同,業主為供貨合同的第三方,負責按合同進行材料結算款項的代付。第 十九 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及進度需要向業主提供省供材料需求計劃,首次需要的應當提前21天上報,中期需要的應當提前7天上報。該計劃經甲方審核審批同意,報省公司進行材
9、料采購。若乙方報送的需求計劃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意見及時修改和重新報送。第 二十 條 因乙方不及時報送省供材料計劃或因報送計劃失誤影響施工進度造成損失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第 二十一 條 承包人、監理必須按規范要求的頻率對省供材料進行試驗檢測。第五章 原材料的質量管理第 二十二 條 規范及合同文件涉及的原材料必須符合規范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凡規范及合同文件未涉及而本項目需要使用的原材料,應符合有關行業標準的規定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第 二十三 條 采用任何替代原材料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新工藝、新原材料、新設備必須經業主同意才可以在本項目上使用。第 二十四 條 監理工程師對某一料源送檢
10、原材料質量的認可并不意味著這一料源的所有原材料都合格,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原材料。第 二十五 條 凡用于本項目的所有原材料,須經承包人自檢試驗和監理工程師抽檢試驗合格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使用。特殊原材料須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任何工程使用了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原材料,不論該工程是否完工,均應由承包人自行拆除。第 二十六 條 所有材料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隨意更換,分批進場的材料必須保持同樣品一致。若因材料質量或供應商的問題,確需更換供應商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查明情況屬實的,可以重新選擇材料商,并將重新選擇的材料相關資料及樣品報甲方審批,審批同意后方可采購。第 二十七
11、條 所有用于本項目的原材料,其取樣與試驗檢測頻率均應符合規范要求。第 二十八 條 所有外委檢測合格的原材料用于本項目,并不減免承包人、監理的質量責任。第六章 違約處理第 二十九 條 承包人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自負。由此形成質量問題的,按衡云干道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質量規定進行處理。第 三十 條 由于監理工程師的失職或玩忽職守,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被用于本項目,造成質量問題,監理工程師負相應責任,按衡云干道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質量規定進行處理。第七章 附 則第 三十一 條 本管理規定自頒布之日起試行。第 三十二 條 本規定由衡陽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衡云干道建設項目部協調安全部負責解釋。第 三十三 條 原材料采購、現場管理由業主協調安全部負責,原材料質量控制、管理由業主工程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