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猴子巖水電工程建設洞室開挖安全管理規定一、適用范圍1.1 地下工程開挖作業過程中,由于受人為因素及客觀因素影響,存在造成拱頂、邊墻坍塌乃至冒頂的重大危險,為了加強洞室開挖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洞室開挖發生冒頂坍塌事故,確保洞室開挖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法規規定,針對工程施工洞室開挖安全管理及冒頂坍塌事故的應急處理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措施。1.2 本措施適用于:地下洞室開挖工程。1.3 本措施不適用:明挖工程1.4 本措施不能替代石方安全技術工程規程二、基本規定及預防的一般方法2.1 基本規定 洞口削坡應嚴格按照明挖要求進行,嚴禁上下層同時作業,洞臉邊坡一般設置馬道,在馬道外側設置擋渣墻,亦可設積石槽,
2、同時作好坡臉的防護加固及破面排水工作。 洞室開挖進洞前必須對洞臉巖體進行鑒定,確認穩定或采取措施后方可開挖洞口。 洞口宜選在I、II 類圍巖中,若在類甚至類圍巖中進行開挖時,除按規定對洞口進行加固外,還必須在洞口搭設明拱排架或混凝土明拱(混凝土明拱棚架應伸出洞口57m,陡峻邊坡伸出距離還應適當加大)。 對于不良地質條件,自洞口計起,當洞挖長度不超過1520m時,應依據地質條件,斷面尺寸,及時做好洞口的永久性或臨時支護。支護長度一般不小于10m,當地質條件不良,全部洞身應進行支護時,洞口則應采用永久性支護(在強迫進洞的條件下則例外)。 豎井開挖必須鎖好井口,確保井口穩定,并做好防護防止井臺上墜物
3、,設置護欄、踢腳板。豎井開挖爆破時,井底部平洞段應派專人警戒。出渣時裝載設備應避開導井口,渣堆高度不得進入導井,以防堵井應及時出渣。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和井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石碴砸壞井底棚架。豎井擴挖清渣人員采取防墜落措施,鉆孔、注錨桿作業是導井口進行封蓋。上下作業時,20m內走爬梯,20m以下時可乘吊籃。 在洞室群和洞室交叉地段,圍巖最容易出現失穩現象,施工時應予以特別注意,妥善安排洞口間的開挖和支護程序。2.1.7 特大斷面洞室,宜采用先襯頂拱(或邊頂拱),以下分臺階開挖的方法,以保持圍巖穩定。 洞室或豎井開挖中如遇漏水和淋水地段,應有防水、排水措施。 洞井交叉部位應根據暴露時間、地
4、質條件,應進行鎖口洞室鉆孔作業時現場應有專人監護。 應加強洞內通風換氣,對汽車、反鏟、裝載機等動力設備的尾氣排放要監控,洞內的空氣成分及含塵量必須經常檢測,確保施工人員身體健康。 洞內鉆孔作業時,禁止邊打孔邊裝藥,嚴禁打殘孔。 洞室開挖每次放炮后,應立即進行敲幫問頂并清撬松石和危石,并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到現場驗收確認后再進行出渣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處理冒頂或邊墻滑脫情況時,必須查清原因。通知監理人員到場制定安全措施后再行處理。 洞室爆破后安全管理人員和炮工要檢查裝藥孔是否全部起爆,如發現瞎炮要立即在現場設警戒人員并設明顯標志,按規定對瞎炮進行處理。 洞室放炮、自爆破器材進洞開始應通知無關人員
5、撤離,在洞口設警戒人員,禁止非爆破人員進入。 地下洞室相向開挖的兩掌子面相距50m以內時放炮前必須通知另一端暫停作業,在安全地帶避炮。當相向開挖的兩掌子面相距20m時,一端應停止掘進、單頭貫通。 斜井洞室相向開挖,除遵守上述規定外,并應對距貫通留有5米長地段自上端向下打通。 爆破器材加工房設置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做到隨時加工隨時用,不得有庫存。 當工作面雜散電流大于30mA和可能產生靜電、放電或感應電流時,宜采用非電起爆。 地下洞室空氣含沼氣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時,禁止進行起爆作業。 爆破藥包裝入孔中后禁止從孔中拔出或拉出。 裝藥后堵塞物應采用泥土,細砂或其它混合物,禁止使用塊狀物及可
6、燃材料。 采用火花起爆時禁止用火柴、香煙和打火機點燃導火索,必須使用香或專用點火工具點燃導火索。個人點燃數量控制爆破規程以內。 采用導爆索起爆方法時,當導爆索裝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嚴禁對導爆索撞擊。 采用導爆管起爆方法時,禁止導爆管打結、禁止在藥包上纏繞、禁止在炮孔內有接頭。 開挖期間各洞口設立安全監督崗,無關人員禁止入內,管理、施工人員進入洞內上崗證、工作證放在顯示板上,無證人員需進出洞作好登記。放炮、下班時核對人數,發現有人未出來,及時查找,消除隱患。 明挖全部結束后,由監理依據當天的爆破部位決定先后爆破時間,并書面通知爆破指揮所,由爆破指揮所簽發各單位申報單,實施當天的爆破作業。 主
7、廠房交叉口部位必須設置大型公告牌,注明各通道方向、當班爆破作業部位、時間等情況。2.2 預防的一般方法 在施工過程中隨時觀察和量測現場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變化情況,并在構造復雜、較大欠穩塊體、地下水豐富和地下建筑物的關鍵部位(進水口、閘門井、調壓閥、漸變段、地下廠房、主支洞室交匯處),可埋觀測儀器,隨時測量圍巖變形,及時預報巖體穩定情況。 在不良的地質地段開挖洞室,應嚴格控制進尺,采用控制爆破,以保持圍巖不良過分擾動和減少因爆破造成的局部應力集中。在通過斷層破碎帶時,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進行開挖和支護,防止塌方。 強支護是預防塌方的主要措施,而及時支護是消除塌方的重要手段,性狀較差的斷層破碎帶和
8、裂隙密集帶及風化加劇部位可采用“一錨、二網、三噴”的強支護施工方法。在松軟巖層中也可采用噴混凝土與鋼拱架聯合支護。 洞室開挖,進尺30m后必須開始支護,40m停止掘進,全月進尺控制在160m以內。三、安全支護地下洞室開挖中,要根據工程地質條件、施工進度、圍巖監測情況確定對圍巖進行穩定加固的支護方式和支護時間,其具體要求包括:3.1 一般規定3.1.1 洞井的支護工作應根據地質條件,洞室結構斷面尺寸、開挖工藝、圍巖暴露時間等因素作出支護設計,并制定詳細具體的施工說明書并向施工人員交底。 施工人員應根據施工說明書的規定及時進行支護,一般應在圍巖出現有害的松弛變形之前支護完畢。 開挖期間和每茬炮后,
9、都應對支護進行檢查維護,使之保持良好的受力狀態。 對于特殊不良地段的臨時支護,應結合永久支護進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臨時支護的條件下,進行永久支護。3.2 噴錨支護 施工前應通過現場試驗或依工程類比法,制定合理的錨桿參數。 巖石滲水較強地段,噴射混凝土之前應設法把滲水集中排出,噴后鉆排水孔,以防噴層脫落傷人。 凡錨桿孔的直徑大于設計規定值時,一律不準裝錨桿。 噴錨工作結束后,應指定專人檢查噴錨質量,如噴層厚度以及有關脫落、變形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3.3 構架支護構架支撐包括木支撐、鋼支撐、鋼筋混凝土支撐,其架設應滿足下列要求: 采用本支撐時應嚴格檢查材料質量。 支撐柱應放在平整巖面上,
10、一般應挖柱窩。 支撐和圍巖之間必須用板、楔或小型混凝土預制塊塞緊。 危險地段,支撐應緊隨開挖面進行,必要時可先設臨時立柱頂住。 預計難以拆除的支撐應采用鋼支撐。 支撐應經常檢查,發現桿件破裂、傾斜、扭曲、變形及其它異常征兆時,應仔細分析原因,采取可靠措施進行處理。 修理或更換支撐立柱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修理或更換支撐立柱時,應先加臨時立柱頂住,將支撐架的著力點移至臨時支柱上。(2)更換支架時,應在原支架中先套入新支架,才能拆除舊支架 。(3)更換支架必須放落巖石時,應在舊支架的一側或兩側架立臨時中間支架,然后再拆除舊支架。在放落巖石時,工人應在設有防護設施支架下進行。(4)更換支架時,必
11、須保證工作面的工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安全撤離。(5)更換支架時,工地技術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指導和監護。四、安全管理組織措施4.l 施工單位應建立行政正職為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職、專職安全人員、技術人員、質檢人員、中隊、班組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體系。4.2 施工單位應設立專門安全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與施工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形成信息暢通,安全工作保障有力的控制網絡。4.3 施工單位應根據各崗位的性質、類別,制定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4.4 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認真巡查,如遇地質復雜地段,經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后作業人員方可進入施工
12、作業面,作業過程中派專人監護。4.5 認真填寫施工記錄及交接班記錄,詳實記載施工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及處理結果。4.6 設備在洞內停放時,停在圍巖較穩定或噴錨支護過的洞段,嚴禁停放井下和新掘進的部位,嚴禁施工人員在洞內睡覺。4.7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施工人員應熟知并準確運用應急救援預案。4.8 搞好當班施工現場的清理整頓,保持較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五、用電安全管理措施5.1 所有的配電盤安裝高度不得低于1m,漏電保護器不允許連接多個電器設備使用。5.2 照明燈具應有安全防護罩,架設高度不得低于2.5m。5.3 在距洞室作業掌子面20m以內嚴禁使用220V交流電源作為照明電源
13、,必須使用行燈,采用低壓照明36V12V,行燈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行燈應有保護罩; 行燈的手柄應絕緣良好且耐熱、防潮; 行燈的電源線應采用橡套軟電纜,電纜必須根據用電容量選擇,不得長期過載使用。應經常檢查使用中的電纜,發現破損,要及時更換; 行燈變壓器必須采用雙繞組型,容量必須根據工作面大小、使用行燈數量等因素選擇,不得過載運行。行燈一、二次側均應裝熔斷器,金屬外殼應做好保護接地措施; 行燈變壓器必須安裝在干燥的地方,以免受潮、發生短路、接地等,影響正常工作。 行燈必須與民爆器材、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5.4 洞內電器設備檢修和搬遷(包括電纜)時,應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
14、不準送電”的警告牌。5.5 電器設備外露的轉動部分必須加裝防護罩。5.6 36v以上電氣設備和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地。5.7 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和調整工作,必須由專職電氣維修工進行操作。5.8 原則上洞內不設置變壓器,由洞外引入。5.9 洞內固定照明高度設在3m以上,臨時照明不低于2.5m,配電盤距地面高度不低于1.5m,要有防水措施。5.10 分級設置漏電保護,特別潮濕和易導電體作業時,應采用安全電壓,電器設備、照明用電按一閘一線,漏電保護開關要定期檢測其靈敏度,發現失靈立即更換。5.11 洞內電源線宜采用優質電纜線,接頭做好防水處理。5.12 洞內嚴禁使用碘鎢燈,以免發生觸電事故。5.1
15、3 電工要做到持證上崗,并經常巡視運行情況。六、突發事故的應急保障6.l 施工單位制定防范坍塌的重大事故發生的應急救援預案,當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啟動預案進行施救。6.2 搶救冒頂遇難人員,首先應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聽器等與其聯絡來確定被困人員的位置和人數。6.3 如果被困人員所在地點通風不好,必須設法加強通風。若因冒頂被困人員被堵在里面,應利用壓風管、水管及開挖巷道、打鉆孔等方法,向被困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6.4 當發生冒頂或滑脫進行搶險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查清原因,制定具體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迅速處理。 地下水活動強烈地段,應先治水后治塌。 準備暢通的撤離通道,備足施工器材。 處理工作未開始前,應先加固好塌段兩端未被破壞的支護或巖體。 處理坍塌,一般應先處理兩側邊墻,然后再處理頂拱。 施工人員應位于有可靠的掩護體下進行工作。 隨時觀察險情變化,及時修改或補充原訂措施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