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錄第一章 編制依據31.1編制依據3第二章 工程概況32.1工程概況3第三章 編制說明33.1編制目的33.2安全目標43.3適用范圍4第四章 夜間施工組織安排44.1領導機構及職責4夜間施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4領導小組分工及職責54.2夜間施工值班制度5第五章 夜間施工風險評估75.1危險源的辨識75.2風險評估分析75.3危險源的監控9第六章 夜間施工安全保證措施96.1夜間施工管理措施96.2夜間施工安全保證措施10夜間施工程序安全措施106.2.2夜間施工人員安全措施11夜間施工車輛、設備安全措施11夜間施工現場照明措施12夜間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136.3針對風險源的安全措施136.
2、3.1坍塌事故安全措施13機械傷害事故安全措施14車輛傷害事故安全措施14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安全措施15起重傷害事故安全措施16觸電事故安全措施17火災事故安全措施17第七章 夜間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187.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18坍塌事故安全應急處置措施19機械傷害安全應急處置措施20車輛傷害事故安全應急處置措施21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安全應急處置22起重傷害安全應急處置措施23觸電事故安全應急處置措施24火災事故安全應急處置措施257.2職業健康應急處置措施26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理26集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理26突發事件應急處理27夜間施工專項安全方案第一章 編制依據1.1編制依據1、中華
3、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1-2008、CJJ2-90、CJJ3-90) ;3、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04)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5、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6、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建質【2005】184號);7、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第二章 工程概況2.1工程概況錦繡大道(蓬萊路-翡翠路)改造工程、始信路(紫云路-云谷路)改造工程和云谷路改造工程項目位于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翡翠路至蓬萊路段,全長1.92km,現狀機動車道寬度為16米,中央分隔帶7米,雙向四車道,水泥砼路面。其中翡翠路K0+290段道路北側有
4、2.5米寬人行道;金寨路青龍潭路段道路南側有4米寬非機動車道;青龍潭路-蓬萊路段道路南側有2.3米寬人行道,道路紅線總寬60米(含兩側綠化)。改造后橫斷面:翡翠路K0+290段道路北側分隔帶由4.5米調整為6米,其余保持不變;K0+290金寨路為標準段,即半幅為4米中分帶+11.5米機動車道+4.5米側分帶+3.5米非機動車道+3.5米人行道+3米綠帶。施工內容包括道路、排水、橋梁、交通、綠化、照明。 始信路道路北起紫云路,南至云谷路,全長3.1km,為城市主干道,設計時速60km/h,規劃紅線寬60m,現狀寬60m,改造后橫斷面:半幅為15.5米機動車道+4.5米機非分隔帶+5.5米慢行一體
5、化+4.5米綠化帶。施工內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綠化、照明等。云谷路規劃為城市主干路,設計時速為60km/h,道路紅線寬度為60米。改造后橫斷面:半幅為12米機動車道+7米機非分隔帶+6.5米慢行一體化+4.5米綠化帶。施工內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綠化、照明等。第三章 編制說明3.1編制目的為了加強夜間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職工和工人人身安全,爭創“標準化工地”。為保證夜間施工的安全進行,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夜間施工專項安全方案。3.2安全目標杜絕因工重大死亡責任事故,嚴防重大爆炸、火災、坍塌和交通事故,年重傷率控制在0.5以下,預防職業病的發生,爭創安全標準化模板工地和
6、平安工地。3.3適用范圍本工程施工,地處合肥市經濟開發區,施工涉及道路改造、加寬、人行天橋、箱涵、管網改造等工程,施工難度較大。加之工程項目工期較為緊張,為保證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不可避免需要進行夜間施工。結合本工程施工實際,夜間施工的主要內容有:1、土方開挖及填筑;2、箱涵施工;3、鋼筋加工及制作及運輸;4、雨污水施工;5、吊裝作業;6、混凝土生產、運輸及澆筑;7、路面施工。第四章 夜間施工組織安排4.1領導機構及職責夜間施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部成立夜間施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夜間施工安全生產的組織實施。應急領導小組由組長、副組長、各部室負責人及施工現場負責人組成。1、組長: 2、副組長:
7、 3、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分工及職責1、由項目經理 負責夜間施工安全生產的總體安排工作。2、項目副經理 協助組長工作,并履行夜間施工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及領導決策的貫徹執行。3、項目總工 工程技術部 負責制定夜間施工的技術方案的制定,確保其科學、有效和快捷。4、安全部 負責現場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及監督。5、項目副經理 、項目副經理 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夜間施工的具體工作。6、綜合部 、合約部 、財務部 負責夜間施工物資、資金的供應,及時提供現場所需的各類物資,保證夜間施工的順利開展。7、中心試驗室 負責試驗檢測工作。8、施工隊負責人 負責夜間施工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9、現場技術員和施工作業班
8、組成員負責夜間施工安全生產的具體實施及落實。4.2夜間施工值班制度為加強夜間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夜間施工的安全監控,建立夜間領導值班、巡檢制度。夜間值班人員由項目領導班組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對每天的夜間施工作業情況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夜間值班表如下:表4-1 夜間施工值班表日期值班領導聯系方式值班人員聯系方式值班司機聯系方式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第五章 夜間施工風險評估5.1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結合項目部總工程師、安全質量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現場踏勘、共同討論,認為本項目段橋涵、路基、隧道工程夜間施工主要存在以下風險:1、發生坍塌事故。可能發生
9、地點:高路塹開挖邊坡、基坑開挖邊坡。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鋼筋場鋼筋作業場所、機械設備作業場所、混凝土澆筑作業場所。3、發生車輛傷害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路基挖方、填方作業區、進出土作業場所、混凝土澆筑作業場所。4、發生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基坑周邊。5、起重傷害事故。鋼筋場鋼筋吊裝作業區,現場鋼筋、模板等吊裝作業場所。6、發生觸電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施工用電現場。7、發生火災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施工用電現場。5.2風險評估分析針對以上重大風險因素,風險評估小組通過運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法)對其進行了風險評估分析。作業條件危險性評法是用與系統風險有
10、關的三種因素之積來評價操作人員傷亡風險大小,D=LEC。這三種因素是: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和C(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其評分賦值標準見下表:表1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預料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6相當可能0.2極不可能3可能,但不經常0.1實際不可能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表2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E)分數值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分數值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10連續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6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1每年幾次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0.5非常罕見的暴露表3發生事故可
11、能造成的后果(C)分數值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數值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100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7嚴重,重傷,或造成較小的財產損失40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財產損失3重大,致殘,或很小的財產損失15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財產損失1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衛生要求表4危險等級劃分(D)D值危險程度320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160-320高度危險,需立即整改70-160中度危險,需要整改20-70一般危險,需要注意20稍有危險,可以接受表5評估綜合結果風險事件坍塌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火災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13113111人員暴露于
12、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E)66666111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15371571577危險等級劃分(D=L*E*C)90544290126904242危險程度中度低 度一 般中 度中 度中 度一 般一 般按照評估結果,本項目施工風險事件均為級風險,分別屬于不可接受至不期望范疇,需采取針對措施將風險降至可接受或可忽視范圍。5.3危險源的監控1、項目部安排專職安全員對現場危險源進行監控。2、施工過程中加強安全監督,并及時檢查各種防護措施。3、對使用的機械、工具、用具進行監控。4、加強安全管理,對施工環境和施工條件進行監控。5、工程負責人在開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安全細則。進行三級安
13、全教育與培訓,提高安全意識,要求全體人員遵守安全紀律,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6、嚴格執行三級安全交底制度。交給生產班組安全交底單,交底人、簽收人在交底單上簽字并認真執行。7、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工作場所要掛警示燈,設“禁止通行”標志牌;設專人指揮和維護交通,保證行人和行車安全及施工人員安全;夜間施工人員必須穿著熒光反光背心;機電設備需要有專人管理,電力線路要架空,閘要上鎖,須接地的機電設備必須接地,配電箱必須接漏電保護器。第六章 夜間施工安全保證措施6.1夜間施工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根據夜間施工特點,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類機械
14、的安全作業制度;用電安全制度;施工現場保安作業制度;防洪、防火、防風等措施;起重作業安全制度;各種安全標志的設置及維護措施等。2、做好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夜間施工作業前,對所有參建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對于從事電器、起重、焊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準持證上崗。3、做好夜間施工的安全生產巡查(1)開工前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是否配齊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施工安全責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是否有應急預案等。(2)施工中的監控夜間施工作業現場安排專職安全人員現場巡視檢查:作業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15、,如若存在安全隱患,作業前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消除;施工作業人員是否佩戴安全防護用品;施工作業人員是否遵循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現場安全警示標志標牌是否完善。(3)項目領導班組成員夜間巡視每天安排項目領導班組成員和部室負責人對夜間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巡視,并做好記錄。6.2夜間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夜間施工程序安全措施1、夜間施工作業必須向監理進行申請,批準后方可進行。2、經批準后的夜間施工,根據現場情況,夜間施工盡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響鄰近居民休息。當因工程需要連續施工時,項目部需事先向周邊社區告示夜間施工情況和采取降低噪聲措施,提前征得居民的諒解。按規定減少噪聲排放,而且不得將強光照明燈直
16、接照射居民窗戶。3、特殊情況需夜間作業,應盡量采取降噪措施,采用如下措施: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通過統籌安排,合理計劃,最大限度地減少深夜噪聲施工的時間和次數,在某些特殊時期內,現場盡量不安排施工;教育工人在混凝土振搗時振動棒盡量不觸及鋼筋;車輛進出現場,專人指揮,減少或禁止鳴笛。4、施工現場建立夜間施工領導值班和作業班組交接班制度,加強夜間施工安全管理與生產調度。在施工現場安排現場值班室。6.2.2夜間施工人員安全措施1、夜間施工必須照國家及市安全和生產管理條例,嚴禁盲目施工,不準安排由年老體弱帶病、疲勞及一切不適合夜間作業的工人
17、進行施工。2、夜間施工前由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崗前班組教育,必須告知工人當晚的作業任務、安全風險和安全注意事項。崗前班組教育必須留下書面記錄,項目部將對書面記錄每周周日進行定期檢查;3、所有參加夜間施工的作業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夜間作業安全措施,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4、夜間施工作業人員按要求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夜間作業指揮人員、安全技術人員必須穿戴反光(熒光)背心;禁止酒后上崗與疲勞作業。5、對于工期較緊的工序及中途不能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日、夜分班,并盡量縮短夜間作業班組的作業時間,安排夜間作業人員適當的休息時間,并提供夜餐,減輕夜間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6、夜間施工作業結束后
18、現場負責人必須要對作業前和收工后的人員進行清點,人不到齊不準離開施工現場。7、夜間行動必須有2人或2人以上人員一起,禁止一人單獨作業。夜間施工車輛、設備安全措施1、夜間作業使用的施工工具、機具、材料提前在白天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發現有安全質量問題及時維護及更換。2、有夜間作業的車輛,施工前認真檢查車輛燈光照明系統是否正常,自貼的反光標志能否起到在夜間運輸中的警示作用。未貼有夜間反光標志的車輛,必須貼好反光標志后方可進行施工,以確保起到夜間行車的警示作用。3、車輛會車時需及時變光,不得使用遠光或強光影響來車視線;如車輛發生故障無法移動,必須打雙跳燈,同時在車輛前后設置夜間反光的安全警示標志。4、
19、車輛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夜間所有車輛在遇到交通車時要提前減速避讓,保證交通車行車安全。夜間施工現場照明措施圖2固定式照明燈具圖 1移動式照明燈具在夜間施工時必須保證施工期間的照明,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區、作業場所、料具堆場、道路、倉庫、辦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設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業和生活安全。項目部擬采用警示燈和照明燈作為主要照明燈,在施工區域圍擋上方每隔3米固定布置,保證整個施工場地均有較好的照明;也采用移動式照明燈具作為補充照明燈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為對固定式照明的補充。夜間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1、夜間施工作業前要對現場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夜間施工作業時,禁止亂接
20、、亂拉電線,如有需要接線、接電,必須由專業人員(電工)進行操作,禁止無關人員對臨電設施進行作業;施工中對臨時用電線路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應時切斷電源;嚴禁工人私接電線,嚴禁宿舍內使用電爐等用品;嚴禁施工現場用職工宿舍白天照明,做到人離開隨手關好電源。2、夜間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安全標牌、護欄、警戒燈等標志。對于夜間施工車輛作業場所的設施必須設置反光(熒光)標志,防止車輛碰撞,對于開挖基坑等場所,必須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以示警戒;存在較大風險的作業場所,做好圍擋設施,并設置安全警示牌以保證行人、施工機械和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3、盡量避免同一作業范圍內安排交
21、叉施工的工序同時在夜間進行。如確需交叉施工時,必須完善作業范圍內的安全防護;4、出現惡劣天氣,如雷雨、大風天氣禁止夜間作業。等天氣恢復正常后方可繼續作業。5、如吊車白天工作時間過長、且操作人員未換班,則嚴禁夜間施工。此外,凌晨12:00-3:00期間亦嚴禁吊裝作業。6.3針對風險源的安全措施6.3.1坍塌事故安全措施1、基坑開挖時,經常注意坡面的穩定。每天開工前、收工前將對坡面、坡頂附近進行檢查,如發現有裂縫和坍方的跡象或有危石、危土時,立即處理,凡不能處理且對施工安全有威脅時,暫時停止施工,并報告上級處理。2、基坑施工中,根據地質條件,基坑開挖采用不同的坡度進行放坡開挖,對于深基坑則采用多層
22、放坡開挖;對于地質條件不好的情況,則在開挖過程中做好邊坡防護措施,避免邊坡垮塌。3、橋涵施工需搭設支架時,支架設計搭設方案要科學、合理,要通過應力驗算。搭設前,對于支架基礎要進行處理,地基承載力需滿足設計方案要求;搭設中嚴格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以保證支架結構的穩定。搭設完成后,要進行預壓,預壓結果符合設計方案要求,方可施工。機械傷害事故安全措施1、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準操作與證不相符的機械,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操作人員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2、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書規定,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3、嚴禁酒
23、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4、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夜間應有專人看管。5、用手柄起動的機械應注意手柄倒轉傷人。向機械加油時要嚴禁煙火。6、嚴禁對運轉中的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調整等作業。7、使用鋼絲繩的機械,在運行中嚴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觸鋼絲繩。用鋼絲繩拖拉機械或重物時,人員應遠離鋼絲繩。8、“三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9、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在進行各項動作前,應鳴聲示意。車輛傷害事故安全措施1、各種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準駕駛其他車輛,不準將車輛交給與本車無關的人員操作。2、駕駛人員必
24、須遵守交通規則和作業制度,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3、駕駛室或操作室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嚴禁車輛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4、車輛在施工現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夜間應有專人看管。5、車輛加油時要嚴禁煙火。6、指揮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站在可讓人了望的安全地點并應明確規定指揮聯絡信號。7、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車輛作業。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安全措施1、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并落實所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2、從事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定期(一般一
25、年一次)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四肢有殘缺以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者不得從事高處作業。3、高處作業人員衣著要靈便。禁止赤腳、穿硬底鞋、高跟鞋、帶釘易滑鞋、拖鞋及赤臂裸身從事高處作業。4、酒后嚴禁高處作業。5、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品,并定期進行檢查認定。6、遇有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懸空和攀登從事高處作業。不得已需要進行雨天高處作業時,必須有可靠的防范措施。7、高處作業安全設施,如受到臺風暴雨襲擊后,應逐一進行檢查。如發生松動、變形、損壞、脫落、漏雨、漏電等不安全現象時,應立即修復完善。有嚴重
26、危險的,應立即拆除,并重新設置。8、所以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和拆除,如因作業需要拆除、移動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時,必須經現場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措施后,方可拆除。事后應及時恢復。9、夜間施工的高處作業場所,必須要有足夠的照明,如光線較差時,應加強照明,并有足夠的光照度。10、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或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11、高處作業場所所有可能墜落的物體,應一律給予固定或拆除。所有對象均應安放平穩并不得妨礙裝卸和通行。工具使用后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傳遞工具、零件、材料時,禁止拋擲。拆卸下來的對象及余料、
27、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作業通道、工作平臺或登高工具,應隨時清理干凈。12、作業人員嚴禁從高處往下拋擲材料、雜物、垃圾或向上遞工具。13、腳手板要滿鋪或鋪設要符合規范,物料不能堆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14、防護網防護要嚴密,必須具有一定的密度和強度地去阻擋墜落物體。15、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或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起重傷害事故安全措施1、起重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特種操作操作證,不準操作與證不相符的機械,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操作人員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2、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書規定,嚴格執行工作前的
28、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3、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4、起吊時要有專人指揮,起重作業時禁止下方站人或有人員經過。5、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1)超負荷不吊;(2)指揮信號不明,光線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物件捆綁不牢、不平衡,不符合安全規定不吊;(4)歪拉斜掛,埋在地下物件或吊掛重物直接加工時不吊;(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6)靠近高壓線又無可靠安全措施不吊;(7)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浮放有活動物品不吊;(8)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9)易燃易爆物品不吊;(10)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觸電事故安全措施電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
29、電箱及開關箱必須防雨、設門配鎖,并安裝漏電保護器,執行一機一閘一漏的原則,熔絲的容量必須按用電負荷量裝設。現場移動式電器設備必須使用橡膠絕緣電纜。現場手持作業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火災事故安全措施施工現場中,存在易燃易爆物的場所和臨時用電場所較易發生火災。1、針對火災易發地點要專門安裝消防器材,樹立危險、禁止類標牌;2、施工人員時刻保持防火意識,不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吸煙、點明火等危險行為;3、經常檢查電路,避免短路引起火災,施工中若發現設備電路有異常,則應及時檢查。第七章 夜間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7.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夜間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與整體應急預案處置措施整體相符。即成立安全事故
30、應急領導小組項目部成立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機構組成人員如下: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是:(1)貫徹落實現場辦、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指示精神和指令。(2)做好事故預防工作。(3)組織指揮項目部的應急力量參與事故險情應急救援行動。(4)監督指導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任務。(5)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辦公室主任: 成 員:各部門主要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1)及時向上級單位和領導匯報險情,并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2)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行動的實施方案。(3)協調在項目部范圍內的各種力量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
31、行動,并與現場應急力量及各有關單位保持聯系,及時掌握險情動態。(4)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5)組織項目部救援人員的安全知識、專業知識、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培訓和安全知識宣傳。(6)組織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和救援應急演習工作。(7)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中救援小組由項目總工 為組長、 及現場技術員為組員,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現場疏散保衛組組長為 組員為 ,負責疏散引導人群和保護現場。后勤保障由物資部財務部陸偉負責,職責是保障應急搶險物資的及時準備、送達。坍塌事故安全應急處置措施1、發生坍塌事故后,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現場總指揮,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
32、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緊急應急小組進行現場搶救。2、組織有關人員和調配事故現場可以派上用場的機械進行清理土方或雜物,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搶救人員,其他組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該段主管施工人員負責隨時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3、一旦發生事故,應盡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蘇等。4、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5、在向有關部門通知搶救電話的同時,對輕傷人員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
33、。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6、立即送附近醫院進行搶救,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救護,確保人員的安全。機械傷害安全應急處置措施1、當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由救援組長指揮對事故現場實施警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現場,同時迅速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對被困人員或傷員組織搶救。2、當發生機械傷害事故應立即切斷動力電源,首先搶救傷員,根據傷員的傷害情況,采取相應的急救辦法:(1)如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當手前臂、小腿以下位置出血,應選用橡膠帶或止血紗布等進行綁扎止血。(2)傷員遇呼吸、心跳停止者,
34、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可用拇指壓人中、內關、足三里等,以提升血壓穩定病情,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保持呼吸暢通。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瘀血、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如有異物可用手指從口角一邊插入摸至加一邊將異物勾出。遇有凹陷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鄰近的醫院治療。(4)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移動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
35、位、斷裂造成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移動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5)發現傷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移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把受傷位置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處下關節為原則,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板等,在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提側下肢縛在一起。(6)如機械對人體的切割傷,當手指被切離身體時,一定要保護好斷端和傷員一起送到醫院進行醫療。(7)動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時把傷者送往鄰近醫院搶救,運送途中應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車輛傷害事故安全應急處置措施1、當事故
36、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由救援組長指揮對傷員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現場。2、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報告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本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并酌情決定是否請求上級救援。3、發生車輛傷害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應保護現場(必須移動時應標明位置),盡快搶救傷者和財產,盡量減少損失,防止引起事故連鎖反應,如油箱、油管破裂燃油流出時,應注意防火。4、及時搶救傷員,設法盡快將傷員送到附近醫院搶救。必要時可動用肇事車,但必須對肇事車的停位和傷(亡)人員倒位做出標記。5、當發生車輛傷害事故時,在醫生、救護車到來或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之前,利用現場環境搶
37、救傷員,以維持傷員的生命,防止傷勢惡化,促進復原,減輕傷員的痛苦。(1)在判明情況的前提下,先搶救危重傷員,后護理一般傷員。先處理危及生命的嚴重損傷,后處理一般損傷。在不加重對隱蔽傷傷害的情況下,進行損傷的處理和傷員的翻動、搬運盡快送到醫院救治。凡大出血(包括內出血)、重度腦外傷引起的深度昏迷、嚴重休克,呼吸和心臟驟停等應視為危重傷。凡骨折、內臟損傷、大面積或特殊部位的燒傷、嚴重擠壓等應視為重傷。凡僅有局部組織的擦傷或皮下血腫等應視為輕傷。(2)在實施具體急救時,首先應阻止大出血和保證傷者通暢呼吸道。當呼吸和心跳停止時,應做心肺復蘇等到工作。這是保住傷者的首要環節;然后是固定脊柱和骨折肢體,這
38、是控制傷情不致進一步加重的重要環節;最后為傷者進行有針對性的包扎處理。送醫院途中,密切注意重傷員的傷情突變,盡早救治。6、發生重大或特大車輛傷害事故時,必須及時上報有關單位和組織救援,保護現場,設置危險區域,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禁區。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安全應急處置1、當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由救援組長指揮對傷員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現場。2、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報告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本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并酌情決定是否請求上級救援。3、發生物體打擊事故時,應停止高處的施工作業并盡快搶救傷者,設法盡快將傷員送到附近醫院搶救。4、當發
39、生物體打擊事故時,在醫生、救護車到來或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之前,利用現場環境搶救傷員,防止傷勢惡化,促進復原,減輕傷員的痛苦。(1)在判明情況的前提下,先搶救危重傷員,后護理一般傷員。先處理危及生命的嚴重損傷,后處理一般損傷。在不加重對隱蔽傷傷害的情況下,進行損傷的處理和傷員的翻動、搬運盡快送到醫院救治。凡大出血(包括內出血)、重度腦外傷引起的深度昏迷、嚴重休克,呼吸和心臟驟停等應視為危重傷。凡骨折、內臟損傷、大面積或特殊部位的燒傷、嚴重擠壓等應視為重傷。凡僅有局部組織的擦傷或皮下血腫等應視為輕傷。(2)在實施具體急救時,首先應阻止大出血和保證傷者通暢呼吸道。當呼吸和心跳停止時,應做心肺復蘇等到工
40、作。這是保住傷者的首要環節;然后是固定脊柱和骨折肢體,這是控制傷情不致進一步加重的重要環節;最后為傷者進行有針對性的包扎處理。送醫院途中,密切注意重傷員的傷情突變,盡早救治。起重傷害安全應急處置措施1、當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由救援組長指揮對傷員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現場。2、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報告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本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并酌情決定是否請求上級救援。3、發生物體打擊事故時,應停止高處的施工作業并盡快搶救傷者,設法盡快將傷員送到附近醫院搶救。4、當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在醫生、救護車到來或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之前,利用現場
41、環境搶救傷員,防止傷勢惡化,促進復原,減輕傷員的痛苦。(1)止血壓迫止血法:先抬高傷肢,然后用消毒紗布或棉墊覆蓋在傷口表面,在現場可用清潔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織品代替,再用繃帶或布條加壓包扎止血。指壓動脈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別采用指壓面動脈、頸總動脈、鎖骨下動脈、股動脈、脛前后動脈止血法。該方法簡便、迅速有效,但不持久。(2)包扎、固定創傷處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潔的醫用紗布覆蓋,再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在肢體骨折時,又可借助繃帶包扎夾板來固定受傷部位上下兩個關節,減少損傷,減少疼痛,預防休克。(3)搬運經現場止血、包扎、固定后的傷員,應盡快正確的搬運送醫院。在搬運嚴重創傷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
42、傷員時,要平臥運送傷員,頭部可放置冰袋,路途中要盡量避免震蕩。在搬運高處墜落傷員時,若有脊椎損傷可能,一定要使傷員平臥在硬板上搬運,切忌只抬傷員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傷員。否則將造成嚴重的后果、甚至死亡。觸電事故安全應急處置措施1、發生觸電事故后,應首先幫助觸電人員脫離電源。方法有以下幾種:(1)首先要盡快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的時候,應準備充足照明,以便進行搶救。(2)當閘刀離觸電地點較遠不能及時斷開閘刀時,應快速地用干木棍或其他絕緣棍將電線從傷員身上挑開。(3)當觸電人員衣服干燥時,可用絕緣物體將手包住將觸電人員拉開。2、現場急救:(1)神志清醒的觸電人員脫離電線后,應使其就地躺開,嚴密監視
43、,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2)觸電者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開,確保氣道通暢,并用5秒的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必要時采用人工呼吸幫助傷員恢復正常呼吸。3、現場人員在進行現場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并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4、如果有人員受傷,立即送附近醫院進行搶救,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救護,確保人員的安全。火災事故安全應急處置措施1、火災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人員和周圍易燃物品及貴重物品,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
44、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2、立即報告應急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人員組織應急小組展開工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3、組織人員滅火、破拆和火場供水等直接撲滅火災的任務,4、向公安消防隊報告火警,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通報當地駐軍、衛生部門和友鄰單位。5、組織人員從樓道疏散。疏散人員時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如用溫毛巾捂住口、鼻或用濕床單、被褥等物防護。6、組織人員進行救人、疏散物資等。如果有人員受傷,立即送附近醫院進行搶救,確保人員的安全。7.2職業健康應急處置措施傳染性
45、疾病應急處理1、若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并向有關人員請假,不得帶病上班作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復崗。2、職工在工作期間出現傳染病,要求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宿舍休息,需要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傳染病醫院。由專人護送去醫院(護送人員要求必須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3、如發現帶病職工,工區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趕赴現場指揮,第一時間內利用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并馬上打“120”電話,送傳染病醫院診治。4、對傳染病人所在的公共場所進行及時消毒,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5、傳染病人在院治療期間,嚴禁探望。集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理本著對職工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常規管
46、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并在一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部門報告。2、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6、各施工隊盡量減少施工人員外出就餐的次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1、外來人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早將闖入者逐出現場。2、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附:夜間施工不擾民措施說明鑒于本工程無相關噪聲較大的工序,并且施工區域用彩鋼板隔離,封閉施工效果相對較好。故不單獨制定夜間施工不擾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