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至*鐵路監理*標段*站改施工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監理公司聯合體*監理*標項目部*年*月*日目 錄第一章 工程概況1第二章 編制依據3第三章 監理組織機構.4第四章 監理工作的流程5第五章 安全監理目標6第六章 安全監理控制要點61、管理職責62、 檢查主要內容7第七章 應急救援14依據鐵路總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2012】280號、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上鐵運發【2012】586號、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上海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上海鐵路局車機聯控標準實施細則、上海鐵路局自輪運轉特種設備管理辦法(上鐵安發2016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及相關施工單位情況,制
2、定本細則。第一章 工程概況商合杭鐵路*站改造工程包括既有站場、站房、雨棚及相關客運設施改造。既有*站中心里程*,分為*場和普速場。*場為5臺面7線規模,*綜合維修工區設于站對左,*高鐵與宣杭線之間的夾心地,*場現有正線2道(道、道),到發線5道(1道、3道、4道、7道、8道);普速場為3臺面4線規模,現有正線2道(I道、II道),到發線2道(3道、4道),上行正線臨靠五站臺。*車站站房規模30000,最高聚集人數按2500人設計,*場設14m寬進站天橋1座,10m寬出站地道1座,3.5m寬行包地道1座,普速場設4m寬的旅客地道一座,共有站臺5座(4站臺為共用站臺)。*站改造范圍起訖里程為左線*
3、、右線*(對應的營業線里程*),全長2.85km;*鐵路在車站北端疏解后分別引入*站,實施*客專預留的2臺面4線線上工程,*場變為6臺面10線,增加正線1條(道),到發線1條(10道)。對既有共用站臺4站臺(530.07.00.30)拆除,改建為550m10.5m1.25m高站臺。*場仍為3臺面4線規模,既有五站臺外側路基進行幫寬,拆除既有五站臺(530.08.20.30),外移7.3m,改建為550m9.0m1.25m側式站臺,拆除既有*線4道,新建4道設于5站臺內側,*場旅客地道、行包地道、天橋延長至五站臺。*站高速場改造完成后變為5臺10股道,10股道全部為電化區段,*客專接入*車站。接
4、觸網主要改造主要有拆除原有1道接觸網及支柱等并按照新線路布置架設;新增加、10道接觸網;增加兩側咽喉區1、3道間渡線接觸網;*側8、道間渡線接觸網;*側、10道增加渡線接觸網;既有6-2錨段拆除;新增對應的支柱和硬橫梁安裝及腕臂及接觸網調整等工作。拆除*場普速場既有四站臺、五站臺鋼筋混凝土雨棚屋面及立柱3056,其中四站臺182m、五站臺200m、寬度8m;既有站臺雨棚柱梁為鋼筋混凝土結構,雨棚頂為預制混凝土板梁。梁底距離站臺面3.7m,梁翼距離站臺面5.5m;每塊屋面預制板的重量不超過1噸,雨棚立柱重量不超過5噸。新建四、五站臺雨棚屋面投影面積為10725m2,其中四站臺長550m、寬10.
5、5m,五站臺長550m、寬9m。站臺雨棚采用鋼管混凝土柱懸挑Y形箱型截面梁的排架結構,雨棚屋面為壓型鋼板與現澆鋼筋混凝土組合樓蓋,雨棚標準段長度12m;結構形式為鋼管混凝土柱、鋼梁、雨棚凈高為5.5m。回流線第二章 編制依據 本工程有關設計文件、施工組織方案鐵路建設工程監理規范(TB10402-2007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總科技第172號2014 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2012280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上鐵運發2012586號上海鐵路局電氣化鐵路安全實施細則上鐵供2013649號上海鐵路局關于公布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作業檢修駐站安全防護辦法上鐵師【2014】299號
6、上海鐵路局行車設備檢查(施工)登記簿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上鐵運20147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路外軌道車運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監函【2015】44號電氣化鐵路有關人員電氣安全規則鐵運【2013】60號上海鐵路局車機聯控標準實施細則上海鐵路局自輪運轉特種設備管理辦法上鐵安發【2016】326號上海鐵路局工務安全管理辦法上鐵工【2015】648號上海鐵路局電務安全管理辦法上鐵電【2015】416號供電系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規定(試行)上鐵供【2014】91號上海鐵路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上鐵安發【2015】224號上海鐵路局上道作業勞動安全管理辦法上鐵安發【2015】302號上海鐵路
7、局運輸處批復的施工計劃與設備管理單位簽定的施工安全配合協議已批準的監理規劃及*站改造工程設計圖紙等營業線及鄰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2015】433號第三章 安全監理組織機構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監理項目部設一名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監理組由相關專業監理工程師兼任,組成二級安全監理組織機構。為保證施工中正常運行,監理部特成立監理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總監理工程師副組長:副總監理工程師組 員:安全監理工程師 監理組長、各駐地監理工程師(員)監理組織機構圖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安全負責人工程監理室安質環保室綜合辦公室監理三組監理試驗室第四章 監理工作的流程 施工單位編制拆除專項方案監
8、理機構審核并提出書面意見不同意 同意 實 施組織有關各方處理安全事故安全監理巡視檢查施工單位落實整改發生安全事故提出書面報告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及時發出整改通知 通知指揮部指揮部上報 上報第五章 監理安全控制目標(一)總體目標:按批準的開工時間和封鎖時間完成施工,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和站場改造施工人身安全。(二)安全目標: 杜絕責任一般C類及以上鐵路交通事故;杜絕建設工程安全較大及以上事故;杜絕責任從業人員死亡事故;杜絕責任特種設備、道路交通、火災爆炸等事故;杜絕責任旅客重傷及以上事故。(三)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保障體系,強化過程控制,實現大型施工機械現場作業安全穩定。杜絕因大型施工機械原因造成
9、生產安全特別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以及鐵路交通特別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因大型施工機械原因造成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和較大鐵路交通事故,減少因大型施工機械原因造成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和一般鐵路交通事故。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一)圖6.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圖安全文明保證體系(施工單位)審 查(監理工程師)不合格審批(業主)合格不合格合格檢查監督“安全保證體系”實施(監理工程師)安全文明施工預警和事故處理(監理工程師)圖6.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圖(二)圖6.2安全控制程序框圖圖6.2安全控制程序框圖(三)圖6.3安全監理工作流程圖安 全 控 制 監 理 工 作 程 序招標階段審查
10、承包人安全資質施工準備階段施 工 階 段營業執照安全資質證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安全專業人員的配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情況主要的施工機械,設備等的技術性能,安全條件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對企業的安全業績改評情況對各工序制定安全監理細則調查可能導致意外傷害的其它原因掌握新材料、新技術的工藝和標準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審查施工承包人的安全自檢系統施工承包人的安全設施和設備進場前的檢查審查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審查進入施工現場的各分包人的安全資質和證明文件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施工現場的安全組織體系和安全人員的配備審查新工藝/新技術
11、/新材料/新結構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審查承包人提交的關于工序交接檢查,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檢查報告審查并簽署現場安全技術簽證文件現場監督與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發出整改指令圖6.3安全監理工作流程圖第七章 監理安全控制要點(一)指定專業人員專職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做好以下工作:a. 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b.施工安全協議的簽訂(分部副經理或總工負責);c.月度施工計劃實施前的執行預報、實施后的信息收集和匯報,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時間上報資質審批。d.施工前,分部應會同設備管理單位共同進行施工現場調查,周密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前的現場調查應包括限界檢查和地下管、線、電纜設施位置及其防護范圍確定,
12、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包含安全技術措施,對行車安全有影響的必須逐項明確。e.施工前,要做好充分準備,并提前向設備管理和使用單位進行技術交底,特別是影響行車安全的工程和隱蔽工程。施工單位應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設備管理單位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便于設備管理單位加強對施工的安全監督。f.分部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專職管理人員,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檢查的職責;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知識教育。 g.營業線施工前,必須完成對營業線施工關鍵人員(包括施工負責人、防護員、安全員、工班長、帶班人員等)的資格認定
13、和營業線上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需參加路局或建設指揮部組織的任職資格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要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h.分部必須在人員開始進行營業線施工作業前,配齊防護用服裝、信號備品、通信設備等保障行車安全的必要用具。i.施工開始前由施工負責人組織召開 “施工預想會”主要內容包括:布置具體施工任務,安排施工方案及方法,交代技術標準和要求、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注意事項和控制措施,檢查落實圖紙、材料、工具、技術、勞力、通訊聯絡器材是否完備,明確施工負責人和各施工小組帶班人員、聯絡員姓名、位置、聯絡辦法及各項
14、安全預想工作。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施工人員到崗,技術人員到位。施工結束后召開施工總結會,查找存在不足,制定改進措施。(二)營業線施工安全卡控的一般要求a.營業線封鎖施工現場明確施工總負責人。施工總負責人對封鎖施工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必須實行單一指揮,其他人員發現問題或有建議時,都必須通過施工總負責人下達執行。因施工原因發生的鐵路交通事故,追究施工總負責人的責任。b.應按審定的方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認防護方案正確合理,信號備品、機具、材料齊全完好,安全關鍵崗位和配合人員已就位,封鎖或慢行命令無差錯,防護已設好,各項安全措施已落實,方可發布施工命令。施工中,應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
15、,隨時掌握進度與質量,監督施工人員執行各項安全規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保持與防護員之間的聯系。當施工總負責人發出停工命令時,施工人員應立即撤除妨礙行車的一切障礙,按規定整修好線路,迅速下道避讓。c.為強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控制,各級施工作業現場應設置施工把關人員。現場施工把關人員由分部統一安排。明確工作重點,盯住關鍵環節,督促安全措施落實,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臨時發生的問題,保證施工安全。施工把關人員必須熟悉技術業務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了解施工計劃、熟悉施工組織方案,掌握關鍵作業項目、作業內容。按照“誰指派、誰負責;誰監督、誰負責,進行責任追究”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d.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
16、無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視力、聽力等不正常疾病,并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不宜從事某項施工作業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該項工作。新上崗、轉崗等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規定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準單獨作業。學徒工、實習生不準單獨頂崗。(三)鐵路行車線上施工作業人員應執行下列有關避車的規定:a.步行上下班時,區間應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雙線區間,通過道口或橫越線路時,應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嚴禁來車時搶越和行走道心時。b.嚴禁作業人員跳車、鉆車、扒車和由車底下、車鉤上傳遞工具材料。休息時不準坐在鋼軌、軌枕頭及道床邊坡上。繞行停留車輛時其距離應不小于5米,并注意車輛動態和鄰線上開來的列車
17、。c.遇有降霧、暴風雨(雪)等惡劣天氣影響了望時,應停止線上作業,必須作業時,應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證來車之前按規定距離及時下道。d.避車時距離鋼軌頭部外側距離的規定:(1)max120km/h時,一般應滿足2米;(2)120km/hmax160km/h時,不小于2.5米;(3)160km/hmax200km/h時,不小于3.0米。e.本線來車按下列距離下道完畢:(1)max60km/h時,不小于500米;(2)60km/hmax120km/h時,不小于800米;(3)120km/hmax160km/h時,不小于1400米;(4)160km/hmax200km/h時,不小于2000米。f.鄰線
18、(線間距小于6.5米)來車下道規定:(1)本線不封鎖時鄰線速度max60km/h時,本線可不下道;60km/h鄰線速度max120km/h時,來車可不下道,但本線必須停止作業;鄰線速度max120km/h時,下道距離不小于1400米;了望條件不良,鄰線來車本線必須下道。(2)本線封鎖時鄰線速度max120km/h時,本線可不下道;120km/h鄰線速度max160km/h時,本線可不下道,但本線必須停止作業;鄰線速度max160km/h時,本線必須下道,距離不小于2000米。g.在站內其他線路上作業,躲避本線列車時,下道距離不小于500米;鄰線來車時,與正線相鄰的站線按本條第(4)項和第(6)
19、項辦理,其他站線可不下道,但必須停止作業。列車進路不明時必須下道避車。h.人員下道避車時應面向列車認真了望,防止列車上的拋落、墜落物或繩索傷人。同時必須將作業機具、材料移出線路,放置、堆碼牢固,不得侵入限界,兩線間不得停留人員和放置機具、材料。i.在高處、陡坡及立體交叉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繩)、掛牢安全網。j.進入工地嚴禁使用耳機聽廣播,使用手機時必須確定自身所處位置是否安全,嚴禁在線路上接聽電話或者收發短信。(四)影響營業線安全的具體卡控要求a.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信號維護規則、接觸網運行檢修規程、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規范等各項安全生產規定。對于施工
20、前超范圍準備、施工中挖斷電纜、損壞行車設備、作業車輛溜逸、軌道車輛違章行駛、施工后線路未達到放行列車條件違章放行列車、開通后整修線路不及時、機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聯線和違章使用手搖把等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要制定專項管理制度,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必須加強管理,落實措施,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b.督促施工單位制定施工路基填挖、涵洞接長、地道、地下管線敷設、卸車、過軌、爆破等施工作業,施工使用小車、自輪運轉設備、臨時道口、工程岔線、信號聯鎖設備以及防止機械料具侵限、涉及營業線的區域隔離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卡控措施。c.切實加強雨季施工安
21、全工作。認真執行鐵總鐵路實施辦法,落實防洪措施,制定防洪應急預案。施工中必須確保營業線排水系統的通暢、防護設備的有效,嚴禁棄碴堵塞橋涵或水溝影響行洪。對可能影響營業線路基、橋涵等設施設備穩定的任何作業,必須有足夠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對施工的重點部位要嚴密監視,實行值班看守制度。第八章 具體專業施工安全監理卡控措施(一)料具侵限控制安全卡控措施1、限界是鐵路建筑物、設備及行車、車輛的輪廓尺寸線。營業線上施工必須根據鐵路機車車輛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臨時行車限界。施工臨時行車限界不得小于機車車輛限界每邊各加150毫米(曲線上按規定加寬)。施工中搭設腳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機具設
22、備等,嚴禁侵入臨時行車限界,并應保持距枕木頭外側在2m以上,站臺上保持在2.44m以上,堆碼穩固,必要時派專人看守。施工機具、物料和人員不得在兩線間放置和停留,放置路肩的機具設備、物料應碼放整齊,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并置于兩側的封閉柵欄內。因施工臨時拆除封閉柵欄時,由施工單位設置臨時防護設施并晝夜派人看守。換出的鋼軌一般應放在路肩上或道床肩上。確需臨時放在道心時,放入道心的鋼軌必須低于行車線軌頂面25mm;禁止在卸下的砂、碴上再擺放鋼軌、軌枕,片石等重物,以防受震滑下侵入限界。2、鄰近營業線施工,應采用劃白灰線、插警戒標志桿或者拉安全繩等方式顯示出安全警戒線,嚴禁施工機具、材料侵入安全警戒線。施
23、工中休息時,應將料具妥善放置在行車線(包括新建、增建線的臨時行車地段)限界以外。施工人員在在營業線路肩上所持料具應順鐵路方向,不得橫向攜帶侵限。3、路塹頂部有施工機械、車輛通行或者進行任何場地作業時,在靠營業線一側應設置標志明顯并具有足夠強度和穩定性可以防止機械、車輛沖(倒)向營業線的防護界樁。大型機械在營業線路塹邊坡上推、挖土作業時,在靠營業線一側應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墻,以防止大型機械向營業線滑落。自卸汽車不得將翻斗升起在營業線旁運行,汽車不得在靠近營業線的新線路基上掉頭。在營業線塹坡或塹頂上修筑便道或公路,應在便道或公路靠營業線一側基礎穩定處設置防護墩,以防止汽車在運行中滑落到營業線上。
24、在營業線塹坡或塹頂上修筑便道或公路,應在便道或公路靠營業線一側基礎穩定處設置防護墩,以防止汽車在運行中滑落到營業線上。4、使用大型機械進行土石方作業或者行走時,機械任何部位不得侵入營業線限界。機械伸長部位和被吊起物件、橫向轉動物件端部必須與營業線外側鋼軌保持2米以上距離。在施工現場距營業線外側鋼軌2m處,設置警戒防護繩,并按一機一人設置專職防護。當列車接近施工地點時,大型機械必須停止作業,擺放平穩。如因工程確需在距營業線鋼軌外側不足2米處進行土石方作業時,必須提報施工方案,辦理封鎖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封鎖營業線施工。機械未撤入安全距離以內,不得開通線路。停工時機械停放在安全地點后,防護員方可離開
25、現場。(二)安全隔離和文明施工卡控措施1、凡涉及營業線施工和鄰近營業線施工的所有工點,從施工準備階段起,必須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劃分行車區和施工作業區,并用防護欄(網)進行隔離。在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中,要編制具體的現場示意圖,明確作業區內材料、器具等存放處所,明確行車區內器材、軌料拆除后的堆碼地點,每個區域都要做到物流定置。2、從事營業線站內和區間的施工(如站場改造、龍口拔接等),在施工方案中,必須安排清理施工現場所需的人員和時間,對行車區內當日拆除的器材、軌料等進行清理堆碼,并在施工完后,指定專人負責,立即組織足夠的勞力,實施清理工作,按規定堆碼存放,并采取加固措施,零小器件要入庫保管,施
26、工現場每日都應做到工完料清。3、劃分行車區和施工作業區所用的防護欄(網),其高度應不低于1.2米,鋼管立柱應等距離分布,其間距不大于3米,所用鋼管都應采用黃白相間圖案。作為隔離設施的防護欄(網),應保證其作用良好,對破損所處要立即更換或處理,防護欄(網)要始終做到設施齊全。4、施工機具、物料和人員不得在兩正線、正線與到發線間放置和停留,放置路肩的機具設備、物料應碼放整齊,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并置于兩側的封閉柵欄內。因施工臨時拆除封閉柵欄時,由施工單位設置臨時防護設施并晝夜派人看守。5、新線撥接前的工程線與營業線之間,應在線間距小于4m的起點處設置限位裝置(用軌枕或2.5m短軌,一端橫向插入軌枕盒
27、,一端架在一股鋼軌軌面上,左右股各設一根);在工程線距營業線鋼軌頭部外側2m的范圍,設置警戒繩進行防護,警戒繩樁高不得小于1m,間距為10m(下同);施工材料、機具和人員不得超越防護范圍。6、臨近營業線的工程線高于營業線時,禁止在靠營業線一側的工程線鋼軌上運送材料;在靠營業線一側的工程線上,沿外側鋼軌設置警戒防護繩,所有材料、機具不得超越防護范圍。(三)卸車作業安全卡控措施1、涉及營業線裝料、卸料的施工,其施工方案必須報建設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審批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的分管副指揮長和監理單位副總監、建指專業工程師必須到現場把關,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要做到責任到人。2、鄰近營業線裝料、卸料的施工,其
28、施工方案必須報建設指揮部專業工程師及工程部長審批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和現場監理必須到場把關,全過程參與,做到防范在前。3、在鄰近既有正線的工程線卸車,必需具備下述各項條件方可進入工程列車:(1)鄰近營業線的工程線,線間距必須4m,方能進車卸料(與營業線正線的線間距4.6m);(2)工程線盡端設有臨時車擋,道岔警沖標內方50m處設一度停車牌。(3)在工程線內停留的車輛、軌道車、輕型車輛均具備防溜措施并采用;(4)線路上部軌枕、道釘(扣件)和接頭螺絲等達到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第條表列最低要求。4、使用軌道車輛在區間卸道碴、卸軌料等卸車作業,必須按批準的卸車計劃提前作出各項準備工作。5、卸車
29、單位應指派不低于施工隊長級別的人員為卸車負責人,指揮卸車全面工作。每輛車上應指定一名卸車組長,掌握安全事項,并負責開、關車門和檢查限界。安全員應到達現場監視卸車安全。6、卸車前,卸車負責人應根據調度命令與司機核對卸車地點,商定聯系辦法,由卸車負責人按計劃指揮列車運行。7、卸車時,軌道車輛一般不應推進運行,不得溜逸,起動或停車要穩。卸車負責人應保持與司機聯系。8、車輛未停妥前嚴禁打開車門,卸片石嚴禁邊走邊卸,風動車卸石碴可按515km/h的速度邊走邊卸。卸車時應避開信號設備,禁止在道岔、道口和明橋上卸車。9、雙線區間卸車時,禁開靠鄰線一側的車門,防止侵入鄰線限界。確需開靠鄰線一側的車門時,鄰線有
30、列車通過時,嚴禁開關車門;高邊車門和蝴蝶門打開后,除用車門鉤固定外,還必須用門卡卡牢,確保鄰線列車通過不致震下車門侵限。在兩線線間距4m的地段卸砂(碴)時,鄰線一側的蝴蝶車門不得打開,高邊車門宜采用開啟下邊車門45卸車,鄰線有列車通過時應暫停卸車,并應嚴禁偏載動車。10、一旦發生車輛脫軌,首先應確定是否侵入營業線限界。侵限時應立即對營業線設置停車信號,同時通知就近車站值班員,以防止列車沖撞,并全力組織營業線的搶通和起復工作。未侵限的車輛起復工作,應通過車站值班員,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進行。11、笨重材料(鋼軌、混凝土軌枕、片石等),禁止邊走邊卸;在甩車卸料時,必須做好防溜措施;卸車時,靠近營業線一
31、側的車門打開后,必須用車門鉤固定,加“U”型卡卡上。12、區間卸車只準在晝間天氣良好時進行(防洪搶險除外)。13、營業線區間卸車時,嚴禁機車與車輛摘鉤。道碴、爐渣、河砂應以12km/h以下速度邊走邊卸;裝運其他材料車不得邊走邊卸。雙線區間卸車不得侵入鄰線限界。鄰線來車時,應停止向鄰線一側卸車。嚴禁打開兩線間的車門。當卸車線高于鄰線時,嚴禁向兩線間卸片石、軌枕等滾動重材。14、工程線與營業線并行地段卸料,必須指派有經驗的卸車負責人。靠營業線一側,嚴禁卸軌枕、鋼軌等長大路料、機具;使用吊機卸料時,必須設專人防護,設置駐站聯絡員,與車站聯系,掌握列車運行情況。營業線來車時,靠營業線一側必須停止卸車。
32、15、列車通過時,不得在靠營業線一側開關車門,靠營業線一側的車門無論在打開或關閉狀態,均須牢靠固定,不得侵限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16、卸車完畢,應有專人負責清道工作,卸車負責人要認真檢查車內余料不偏載,并按規定清道完畢后方準動車,當卸車地段較長,卸下的砂石較多,特別是卸片石時,用料單位應安排足夠人員在開車后再復查限界,確認清道徹底到位。定位卸石料時,卸車負責人及各卸車組長檢查石料未侵入限界、車門關好,經安全員確認后,卸車負責人方準書面通知司機開車。(四)小車使用安全卡控措施施工單位禁止在既有線使用單軌車(封鎖線路除外)。 封鎖線路使用單軌小車時執行以下規定:1、使用輕型車輛及小車時,必須具備下
33、列條件:有使用單位指定的負責人;有足夠的人員,能隨時將輕型車輛或小車撤出線路以外;備有列車無線調度電話等通信設備及防護信號、列車運行時刻表、鐘表;輕型車輛應有制動裝置(其他非機動輕型車輛根據需要安裝),并持有年檢合格證。牽引拖車時,聯掛處應使用自鎖插銷,拖車必須有專人負責制動;在有軌道電路的線路或道岔上運行時,應有絕緣車軸或絕緣墊。2、在區間使用輕型車輛及小車時,應按下列規定防護:在線路上人力推行各種輕型車輛(養路、養橋機械等),必須派防護人員按照鐵路工務安全規則規定的防護距離處顯示停車手信號,隨車移動,如瞭望條件不良,應增設中間防護人員;使用小車,應有專人隨車顯示停車手信號,并注意瞭望。推行
34、裝載較重的單軌小車及在瞭望條件不良區段內推行各種小車時,還應按第項辦法防護;在雙線地段,單軌小車應面對來車方向在外股軌道上推行。輕型車輛遇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撤出線路,或小車不能隨時撤出線路時,應立即使用無線調度電話等通信設備迅速通知就近車站或列車司機緊急停車,并按鐵路工務安全規則規定進行防護;小車跟隨列車后面推行時,距離列車尾部不的小于500m。推行中必須顯示停車手信號,并注意瞭望。在雙線地段遇有鄰線來車時,應暫時收回停車手信號,待列車過后再行顯示。3、在車站內使用裝載較重的單軌小車及人力推運的輕型車輛時,必須與車站值班員辦理承認手續,并在其前后各50米處顯示停車手信號,隨車移動,進行
35、防護。單軌小車原則上不得在鄰近站臺的一側鋼軌上推行。4、手推四輪平車除封鎖施工時間外,嚴禁進入營業線區間;5、輕型車輛及小車應放置在固定的安全地點并加鎖,防止被他人抬上行車線或侵入行車線造成事故。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狀態良好時方可使用。施工用小車,不得借給路外單位使用,勞務工使用時應有正式職工帶領和防護。6、小車只準在晝間使用,不按列車辦理,可跟隨列車后面推行,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影響列車的正常運行,夜間須在封鎖施工作業時使用。使用小車時,施工負責人應了解列車運行情況,按規定設置防護,并保證能在列車到達前撤出線路。(五)臨時道口安全卡控措施1、施工期間需設置臨時道口時,施工單位須依照鐵道部設
36、置或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辦法(鐵道部令第20號)辦理相關的行政審批手續,由路局行政許可辦公室(企法處)批準,并于審批截止日期拆除。臨時道口由所轄地設備管理單位按審批的標準鋪設和拆除,所發生的工料費由使用單位承擔。2、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必須保證道口(含臨時道口)設備符合標準,并按鐵路道口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因雙線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設計,達到道口標準后方可啟用,防止道口事故。3、臨時道口設在正線上,應制定安全措施,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和防護設備。有條件的須接通車站電話,并與車站簽訂電話通知協議。無條件接通電話的,須配置無線電話,并設置駐站聯絡員通知列車運行情況。4、施工單位在
37、臨時道口設置期間須設有人看守。看守人員應經轄區工務段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5、臨時道口欄木以對道路關閉為定位,道口停用時,應關閉和鎖定欄木。(六)爆破作業安全卡控措施1、鄰近營業線(與營業線相距200米以內,以下同)的土石方爆破施工工點,必須納入施工天窗(計劃)后付諸實施。2、爆破工點對既有通信、信號、水電、房屋等運營設備有影響時,必須在開工前將遷移、防護的工作處理完畢。3、鄰近營業線采用潛孔爆破施工時,必須在報送施工封鎖申請計劃的同時,將其設計資料與安全措施一并上報,以便共同研究協商,完善防護辦法,補充必須的安全措施。4、潛孔爆破施工,對營業線要有有效的隔離措施,如在路基以外設置緩沖溝
38、、路塹上方設置截石溝,保證營業線的行車安全。5、緊靠營業線地段的石方爆破工點,要制定對營業線的防護措施,準備足夠覆蓋鋼軌的材料。如舊枕木、竹夾板、木板等,當有損壞線路鋼軌、枕木等設置的可能時,還應備有一定數量的鋼軌、枕木及搶修用的工具。6、工點施工負責人應該根據批準公布的施工封鎖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具體封鎖時間另行申請,憑批準的調度命令執行。炮眼的部位、朝向和深度,都應以炮后飛石不影響營業線的行車安全為原則;緊靠營業線的路塹石方施工,開挖深度不宜從兩端拉槽時,應采用由上而下,由里向外,分層分臺階的開挖方法。炮眼的布置和裝藥量應采用淺孔少藥量的松動爆破,一般藥量不準超過炮眼長度的1/31
39、/4。7、施工封鎖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對炮眼的部位、朝向、深度、個數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清點,并布置好封鎖前的一切準備工作。8、爆破后必須派專人對危石進行全面檢查和徹底清除,對個別石塊一時撬不下來,在列車震動下有可能墜入軌道危及行車安全,應立即處理或繼續施爆。用膨脹劑進行靜態爆破過程中,應派人看守。9、及時清除侵入限界的棄碴,撤除覆蓋物,全面檢查處理其他有影響的障礙物,并指定專人查看線路方向和高低,用道尺檢查線路軌距、水平,并做好記錄。10、施工負責人確認線路符合開通條件后,安排撤除防護,通知駐站聯絡員辦理線路開通手續。11、爆破后,如發現線路設備受到破壞不能保證行車安全時,應申請繼續封鎖區間線路
40、,立即組織人員搶修,并及時通知就近工務部門人員共同參加,盡快開通線路。12、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點同時爆破時,必須統一指揮,在全部警戒和防護工作未完成前,嚴禁任何一處起爆。13、涉及營業線的石方爆破施工,禁止發包給路外單位或地方民工施工。14、濃霧、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和夜間,禁止進行爆破作業。(七)橋涵施工作業安全卡控措施1、營業線橋涵作業及影響行車的第二線橋涵的新建或修復,應根據施工特點、危及行車安全的程度,提出封鎖或限速慢行計劃,按規定報請鐵路局運輸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2、改建橋梁要在原橋墩臺附近進行挖基作業時,應事先做好對原墩臺的防護,密切監視施工過程中橋梁在行車時的動態,發現異常,必
41、須及時處理。3、在線路軌下近旁作業時,應張掛安全網或其他擋護設施,以防止列車震動落物傷人。4、臨時便橋所用枕木垛、木排架、鋼塔架搭設的墩臺必須經過承載力驗算,連接部位如有松動或發現異常,應及時加固,臨時橋面應設置避車臺,鋪設簡易橋面,以利人員行車和避讓。橋梁進行加固作業,當列車通過時,工作人員應立即撤到橋頭的安全地點躲避。施工單位應指派專人在每次列車通過后,對施工段線路兩端各20m范圍內和便梁結構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治。5、工作坑的頂進邊緣距鐵路外側鋼軌不小于2.5m靠路基一側的邊坡不得小于1:1.5,橋涵頂入路基前,如需挖去部分路基邊坡,應在工務段的配合下,先做好架空線路工作后才準施
42、工,并應有防護措施,防止路基坍塌影響行車安全。6、在涵洞接長施工作業中,原有護壁或端翼墻較高,拆除后影響邊坡穩定的,應分段拆除,做好路基防護,先拆除放置新洞身基礎部分,以防路堤坍方,如拆除后有坍方可能,應及時用擋土板或草袋支護。需在對接接口處處理原有混凝土和砌體時,嚴禁采用爆破法施工。不宜在雨季施工,如必須在雨季施工,要事先改移排水系統,做好防水圍堰,并對路基邊坡采取有效的支護措施。7、新舊涵洞接頭處的基坑開挖后,應立即砌筑基礎,先放置一、二節管節或砌筑一段邊墻,回填路基邊坡,使營業線路基穩定后再繼續施工。8、新線與營業線并行,營業線無涵洞,新線先做的涵洞伸入到營業線邊坡之內。施工完畢,應將邊
43、坡回填夯實,切勿存水,涵洞與營業線相接處應設防水墻,防止浸水軟泡路基。9、橋涵頂進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根據橋梁跨度、高度和地質、水文資料進行路基穩定檢算,提出確保營業線穩定的安全措施,明確應選用的便梁、支墩以及工作坑位置與開挖坡等技術要求。橋涵頂進施工限速不得低于45km/h。10、橋涵頂進施工的便梁、扣軌梁架設前,必須與軌道設備單位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明確安全和養護分工責任;架設后及頂進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指派專人日夜巡險養護,在每趟列車通過后檢查路基和軌面變化、便梁及支墩的技術狀態,發現不良情況必須立即停止頂進,進行加固整修處理,不得拖延,必須確保安全責任地段的路基穩定和線路始終處于
44、良好狀態。施工完畢恢復線路原狀后,應與維修單位辦理安全與養護責任交接手續,不得擅自撤除養護人員。11、橋涵頂進施工扣軌梁、便梁的架設與拆除,必須向車站值班員申請并辦理登記手續,經列車調度員同意,根據調度命令施工。12、橋涵頂進施工中開挖工作坑不得影響路基穩定,嚴禁過早和盲目開挖路基邊坡。橋涵頂進中應嚴格控制超挖。頂橋作業應保持刃腳有足夠的吃土量,不得超挖;頂涵作業一般縱向超挖不得超過30厘米,上部超挖不得超過15厘米,涵管下135范圍內及方涵底部不得超挖,以保持原狀土的地基。并應按規定保持安全開挖坡度,防止坍方。 頂進中如發生坍孔危及行車安全,應立即停止頂進,并根據軌道變化情況向運輸部門申請降
45、速慢行或封鎖線路,采取搶修加固措施。(八)路基填挖及影響排水暢通的施工作業安全卡控措施1、在營業線一側填筑高路堤需開挖臺階時,應有確保營業線路基穩固的措施。施工前應對營業線進行調查,施工地段內的營業線路基有無滑動、沉落、坍塌等失穩現象,如有失穩現象,應與建設、設計單位研究處理后方可進行施工,并應在施工階段與工務部門取得聯系,隨時掌握營業線路基、道床、軌道的穩定情況。2、加寬營業線路堤施工,應嚴格按設計要求,對路基本體進行開挖、填筑、夯實,并在營業線靠施工一側距鋼軌頭部外側2m處,設置警戒防護繩,所有材料、機具不得超越防護范圍。同時必須保證既有路堤邊坡的穩定。挖臺階應分段,并且隨挖隨即向上分層填
46、筑夯實。若需拆除既有擋墻、護坡等建筑物,應分段拆除,拆一段加寬一段,防止引起邊坡塌方。在電氣化區段還應注意保護既有路基上的電桿、立柱和地錨的穩定。3、為了避免因新舊路堤填料的不同、排水不暢而造成的路基病害,施工前要調查營業線路堤的填料類型,新填料應選用與舊路堤相同的填料。在施工中,新舊路堤間設置排水通道,當新建路堤標高超過既有路堤時,要設置縱向排水設施。如需拆除既有排水設施,需先做好新的排水系統和過度性排水設備,保證既有路基排水通暢。4、盡量避免在雨季進行破壞營業線路基設施的施工,必須在雨季施工時,要制定并落實防洪措施,保持營業線的排水系統暢通。無足夠可靠的防汛措施,不準進行可能影響營業線路基
47、穩定的任何作業。5、路堤幫寬施工,必須鏟除原路基邊坡的草皮、樹根,清除原護坡,然后挖臺階夯填新土方,使新、老路基形成一體。如幫坡基腳有水塘或淤泥應徹底清除。施工時應采取由下往上,隨拆、隨挖(挖臺階)、隨填、隨軋(軋實)的方式施工,維護營業線路基穩定。施工單位應做好邊坡的夯拍,路基邊坡的密實度和孔隙率必須符合路基驗標標準。6、在營業線旁或兩線間挖砌水溝,應注意保持既有路基和道床的穩定。必須分段跳槽開挖,并做到邊挖邊砌,不得長距離連續開挖或開挖后長期暴露,必要時還應設支擋防護。7、拆除擋墻施工,必須按規定搭建腳手架,由上至下逐層拆除,拆下材料轉移至安全地點,并在營業線靠施工一側距鋼軌頭部外側2m處
48、,設置柵欄或欄網,防止石料滾下,危及營業線安全。當列車接近施工地點時,必須停止撬動石料等危及營業線安全的作業。擋墻基坑應根據地段采取跳槽開挖,盡量縮短基坑暴露時間,基坑成型后,應盡快砌筑擋墻。8、在營業線橋涵上游進行土石方施工,泥石對派水設備有影響時,施工單位應及時清除,必要時在橋涵進口前方設置臨時攔擋建筑物,以攔截雨季大量泥石流入。施工棄土、棄石,不準卸在既有橋梁、涵洞上游,防止暴雨沖刷產生泥石流堵塞橋涵、沖毀路基。9、拆除營業線護坡施工,在營業線靠施工一側距鋼軌頭部外側2m處,設置警戒防護繩,所有材料、機具不得超越防護范圍。拆除護坡應由上至下逐層拆除,并按要求對路基本體采取加固措施。(九)
49、既有管線設備的施工作業安全卡控措施1、營業線區間和站場禁止盲目開挖。 施工前,應事先約請通訊、信號、供水、供電等設備管理單位,按照行車設備圖表資料、征地圖和現場交樁資料,共同確認地下管線(路)、光(電)纜設施(以下簡稱“地下管線纜”)的位置、徑路,劃定施工紅線后,劃定需要防護施工的范圍,做好標志,插上警示牌。因年代久遠、資料不全、無法確認時,應會同設備管理單位使用“地下管線探測儀”探查。施工前應與設備管理單位簽訂“開挖監護協議”。 對已查明的管線、電纜路徑兩側各2米范圍,不得使用機械挖掘。 探挖作業應選派責任心強的正式職工帶班作業,每次施工前,向施工隊伍做好詳細的交底。施工時相關設備管理單位應
50、按照協議派人到現場配合。挖掘時禁用鐵鎬和雙齒尖耙,做到逐層輕插淺挖,直至“地下管線纜”暴露。挖出的“地下管線纜”應按照設備管理單位監護人員提出的方法進行保護或遷移。2、嚴禁在接近“地下管線纜”左右各2米的地面進行鉆探,挖土、推土及壓路機等機械化作業,并禁止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礦渣等或傾倒含有酸、堿、鹽等化學成分的液體物。3、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大型工程機械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進行有礙行車安全的施工時,應取得電務、通信等部門對電纜埋設位置的確認,并現場配合,方準施工。4、在施工挖坑、挖溝、鏟土時,在營業線開挖深度達到0.4米時,應小心挖掘,以防挖傷在用設施,同時應制訂可行防護措施,不影響行車設
51、備正常使用,不造成設備隱患(如信號機柱、電桿傾斜,基礎松動,碰壞信號管、導線,造成線路附近樹木傾斜等)。5、架空電線桿周圍3米范圍內不得挖坑、挖溝、取土。當在架空電線路附近鏟土推土時,必須保證其建筑接近限界符合通訊信號設備維修規則的有關規定。架空電線桿兩側各10米范圍內和地下電纜兩側個3米范圍內不得建房搭棚。6、施工地段需要遷移電纜(光纜)時,施工單位應按規定提前向有關設備管理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并上報局指揮部。對暫不能遷移而有必須施工的情況,應主動與設備管理單位共同制訂有效的防護方案,并派專職安全員落實后,方可施工。7、不得向電桿、電線、橫擔、拉線、信號機、握柄、導管、導線等信號、通信設備上
52、拋擲雜物,搭掛各種臨時線,確需附掛施工電力線、廣播線、施工電話線時,應經有關設備管理單位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護措施。8、電纜埋設,必須堅持當天放纜當天埋設的原則。因特殊原因對當天埋設不了的電纜,必須事先征得設備管理部門的同意,共同商定防護方案,做好地下設施保護工作,并認真組織實施,嚴禁電纜裸露過夜。9、電纜埋設后,應及時對電纜的走向埋設專門的電纜標樁,并加強過橋過涵等電纜的防護。電纜直線徑路要設50米標樁,標樁要明顯,折角或電纜分歧處,要設專門的電纜標樁,以便于識別。10、施工期間對需要走路肩、護坡等關鍵區段,要主動做好防護,及時回填夯實,不得損壞原有排水、防護和加固設備。施工完后一定有線
53、路設備管理單位的檢查簽認,以策安全。11、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零部件損壞,電線路被炸、地下設施外露或損壞,以及發現設備可能因施工導致處于不正常使用狀態時,施工人員應及時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車站和有關單位派員進行修復,防止損失擴大,保證行車安全。12、在路基內、坡腳、軌枕底開挖電纜溝之前,各施工單位必須與相關設備管理單位簽定協議,在施工中,相關設備管理單位派人到現場配合。各施工單位在站場、區間信號設備、光纜、電纜徑路上施工前,必須與相關設備管理單位簽定協議,施工時相關設備管理單位應派人到現場配合。(十)信號聯鎖設備的施工作業安全卡控措施1、施工影響營業線的通信信號設備時,應通知有關部門電務段派員配
54、合處理,事先進行登記,并經車站值班員簽認,方可開始施工。2、在自動閉塞和有軌道電路區段,搗固機、起撥器、單軌小車、吊軌小車等養路機具和道尺、撬棍等檢查作業工具,均須有與軌道電路的絕緣裝置。施工作業中還應指定專人對扣件、絕緣墊片及連接螺栓等軌道連接設備進行檢查,確保絕緣條件良好,嚴防軌道電路故障。取放工具、抬運鋼軌,轍叉及金屬料具,不得搭接兩股鋼軌及絕緣接頭,引入線及軌距桿。 當信號機開放后,應停止有關工作,嚴禁扳動(或搖動)已封閉的道岔,嚴禁認為造成軌道電路不能正常工作。3、在設有軌道電路的區段進行換軌施工后,必須檢查軌道電路分路效應是否良好。如確認軌道電路分路不良,必須在消記開通內容中注明“
55、區段因軌面生銹分路不良,請車站按有關規定辦理”。并對每輛列車通過生銹區段的殘壓進行全過程測試,當確認軌道電路分路效應良好(殘壓符合要求)后及時消記。4、使用道岔手搖把的安全控制措施:(1)道岔手搖把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上海鐵路局關于印發道岔手搖把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南鐵電字2004335號)的規定。(2)施工人員需使用道岔手搖把時,必須按規定向車站值班員(調車區長)申領。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攜帶非本站申領的道岔手搖把進入施工現場。5、使用道岔表示二極管的安全控制(1)施工單位對于備用二極管或用于工程施工中制作模擬條件的二極管等必須帶有明顯標記,以防混淆。各施工單位安全部門負責編制二極管型號及數
56、量清單,分站集中加封保管,并建立登記、領用制度,嚴格管理。(2)使用道岔表示二極管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室外有道岔時,嚴禁使用二極管溝通該道岔假表示,致使室外道岔的實際狀態得不到檢查。室外某一道岔已拆除或尚未鋪設時,使用道岔表示二極管溝通該處道岔模擬表示,必須依據設計部門提供的過渡設計方可實施。根據過渡設計使用道岔表示二極管溝通道岔模擬表示時,應采用模擬盤方式進行,不得在分線盤或其他不易監督的處所直接掛接道岔表示二極管溝通道岔表示,以防事后遺忘,釀成惡果。設備開通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認真清查,確保二極管模擬條件徹底拆除干凈。6、禁止使用封連線(1)重申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無條件禁止使用封連線,
57、這是一條一貫和明確的規定,必須不折不扣地嚴格貫徹執行。(2)施工中必須使用模擬條件進行聯鎖試驗時,其模擬條件的設置必須遵循如下原則:盡可能不用或少用模擬條件。如試驗自閉方向電路,可采用本站兩端電路對接的方式試驗,盡量不做模擬條件。設置模擬條件的位置和方式等必須在過渡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予以明確。所有模擬條件均必須采用模擬盤方式引出,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封連線制作模擬條件。施工中根據過渡設計進行的拆、配線,包括臨時性配線,均必須保證焊接工藝,確保安全可靠。設備開通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認真清查,確保各類模擬條件徹底拆除干凈。7、營業線信號施工必須嚴格執行信號聯鎖試驗的“三不準”制度(聯鎖試驗不徹
58、底不準開通使用;聯鎖問題沒有徹底解決不準開通使用;聯鎖試驗主持人未簽字不準開通使用)。每一次施工所涉及的所有信號聯鎖試驗項目均必須在本次施工開通前全部完成。施工開通前,施工負責人必須檢查確認聯鎖關系正確,并指定專人按規定履行設備開通簽認手續。8、道岔(包括臨時道岔)施工完畢后,應及時做好信號聯鎖,經鐵路局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由鐵路局命令開通使用。車站電氣集中設備施工后,必須進行聯鎖試驗,確認聯鎖關系無誤后方可開通使用。嚴禁利用列車間隔進行聯鎖試驗。(十一)工程岔線安全卡控措施1、因架梁、軋道等施工需要在既有正線、到發線和其它站線鋪設工程用道岔時,均應按規定與設備管理、行車組織單位簽訂安全協
59、議,提報施工申請計劃,經鐵路局批準后方可施工。2、工程線在區間或站內與正線、到發線銜接時,應鋪設安全線。岔道銜接處,應按規定設置安全線或脫軌器等隔離設備。安全線的有效長度一般不小于50米。3、銜接正線、到發線的道岔及其安全線道岔(或脫軌器)均須與車站有關信號機聯鎖,同時,道岔握柄及尖軌處均須加鎖鎖閉。握柄處鎖閉后的鑰匙,由車站值班員保管;尖軌處鎖閉后的鑰匙,由施工負責人保管。在電氣集中車站,車站值班員通過控制臺能控制該道岔時,只由施工負責人在尖軌處加鎖鎖閉。4、銜接正線、到發線的工程線道岔在與有關信號機有聯鎖關系以前,應置于定位,釘閉加鎖,禁止使用,由施工單位派人晝夜看管。如須經由該工程線道岔
60、向工程線送車卸料時,在路局指定的期間內,還應采取在該工程線道岔尖軌處加裝控制鎖的辦法。控制鎖鑰匙必須交車站值班員保管。5、工程列車需要進入在正線和工程線之間進行移動的,應當提前與車務部門辦理取送車安全協議,移動前必須得到車站值班員的同意。6、架橋機停放在工程線、站線等處所,必須有防溜措施,應安設脫軌器,必要時派人看守。進入工程線后,停放或作業地點與營業線的間隔,必須滿足線間距的要求,并將工程線上外側一根鋼軌(長度不小于4.5m)拆除,同時設置帶停車標志的脫軌器,防止架橋機逃逸。(十二)過軌作業安全卡控措施1、施工單位因施工需要將施工材料、設備跨軌運輸時,原則上應從營業線刀口或營業線橋涵下面通過
61、,。施工單位的車輛和機具經過既有道口時,應聽從道口看守工指揮,遵守道口安全制度。2、重型、超高、履帶式運輸車輛或施工機械通過既有道口,有可能破壞鐵路設備、干擾行車是,施工單位應提前與工務段或電務段聯系,對既有設備采取安全和保護措施,在有關工務、或電務工長的指導下通過道口,在站內道口通過時還應經車站站長許可。3、需要在營業線的橋孔下或涵洞內(非正式立交)通過施工機械或運輸車輛時,施工單位應提前與工務段商定安全措施,在通過未設限高架的橋涵前應認真檢查,準確判斷,確保不超高不超寬,并謹慎慢行。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清除設置在橋下或涵內的臨時道路設施,恢復原有水流條件,以利排洪。4、如因道口及既有橋涵太遠
62、,需就地跨軌運輸一般輕便施工材料及機具時(一人或兩人可挑、抬的),應集中固定地點、派出責任心強、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員工擔任施工防護,當跨軌地點地形復雜,了望條件差是應根據實際情況增設兩端防護人員加強防護,必要時在車站設置駐站聯絡員,掌握列車運行情況。在車站內跨軌作業,應按規定與車站值班員聯系,辦好確認登記手續,按規定設置防護,方可組織作業。5、較笨重施工材料、機具(機械)需多人抬運過軌時,必須準備足夠的勞力,必須派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與工地聯系。過軌作業前,由駐站聯絡員登記申請要點經車站值班員書面確認后,用電話或對講機通知工地負責人,在同意的時間內,按規定在作業地點兩端做好施工防護,工地用
63、停車手信號防護,方可過軌。如電話發生故障聯絡中斷,應立即排除線路障礙,并停止過軌作業。6、挑、抬運施工棄土棄石過軌,應將過道覆蓋,及時清理,以防道床受到污染。(十三)自輪運轉設備運用安全卡控措施1、自輪運轉設備是指營業線上運行的軌道車及鐵路施工、維修專用車輛(包括軌道起重機、架橋機、鋪軌機、接觸網架線車、放線車、檢修車、大型養路機械等)。2、施工單位運用的軌道車和機車、車輛、軌道吊機的設備質量狀態,必須符合鐵道部軌道車管理規則的規定,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行車規章,服從調度指揮。凡未張貼軌道車、車輛合格證,無軌道車司機、副司機駕駛證,無機車信號,無無線列調和機車監控裝置的不
64、得上線運行。因違章使用軌道車造成的事故由軌道車運用單位負全部責任,租用的軌道車由軌道車管理單位負責。3、重型軌道車等自輪運轉設備按列車運行時,運行監控記錄裝置、機車信號、列車無線調度通訊應作用良好,運行狀態下應滿足機車車輛限界的規定。必須遵守鐵道部大型養路機械使用管理規則。4、架橋機在上線前,必須按規定進行檢查,否則不得上線運行和進行鋪架作業。5、施工中所用機械設備必須上報監理驗收備案,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作業。(十四)既有電氣化鐵路旁施工作業安全卡控措1、在接觸網的線路上:施工人員(包括所攜帶的物體)與牽引供電設備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少于2m。嚴禁攀登車頂及在裝貨物的車輛上作業。如確需作業時,
65、須在指定的線路上,將接觸網停電接地后,方準進行。2、不準在接觸網支柱上或地線上綁扎照明線或其它物品。3、施工用的水管不得跨越接觸網,不得用射水進行圬工養生。4、距離接觸網帶電部分不足2m的距離作業時,接觸網必須停電。5、距離接觸網帶電部分24m的距離作業時,接觸網可以不停電,但必須有接觸網工在現場監護,否則不允許隨意施工。6、跨接觸網作業,所有工具、材料必須有防止墜落在接觸網上造成觸電的保護措施。同時,還要有防止作業人員觸電的絕緣隔離和臨邊防護保護措施。7、使用吊車、架橋機等機械在距離接觸網帶電設備24m范圍內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安全距離。8、當發現接觸網斷線及其部件損壞,或在接觸網上掛有繩索
66、等雜物時,應立即通知設備單位(調度或網工區)處理,任何人必須在距離斷電地點10m以外,并且按規定進行防護。9、在距離接觸網5m范圍內的金屬結構上(包括空壓機、攪拌機、鉆機等機電設備)均應設接地線。10、在接觸網支柱及拉線基礎范圍內不準開挖基坑,不準堆放雜物、大件料具和棄土,必須挖橋墩基礎時要有通過設備等單位審核合格的專項施工方案,方可作業。11、接觸網錨柱墜砣下方法不得有任何雜物。12、作業人員、施工機具與帶電體保持2m以上距離。13、為了防止碰壞接觸網設備,在接觸網附近或上方起吊、移動大型設備、物資、料具時,要設專人觀察接觸網設備,同時在拉線、支柱處設防護人員和警戒線。不能保證安全時要停止作業。14、橋上泄水孔必須保證避開距離接觸網設備2m以上距離。15、橋面施工時,在接觸網設備上方必須有防水裝置,防止雨水或水泥砂漿流到接觸網設備上。16、卸污染環境的石灰、水泥等材料時,必須遠離接觸網或采取防護措施。17、10Kv以下的線路跨鐵路時要由地下穿過。18、接觸網支柱不得副掛其他供電線路設施。19、橋上施工用電要固定良好,臨時用電的電器、線路要設專人管理。20、電力架空線路、電纜線路等電力設備與接觸網要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跨越接觸網時要有隔離措施,同時要執行要施工計劃點停電施工。21、凡是在電氣化區段內施工前,必須聯系設備管理單位到場監護,必須有施工安全配合協議方可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