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晴隆縣城區縣城風貌控制及建筑外觀改造實施方案為提升縣城立體觀瞻效果,美化縣城形象,推進縣城美化建設,規范晴隆縣縣城風貌控制及建筑外觀的內容、標準和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關于黔西南州縣城風貌控制及建筑外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縣委、縣人民政府決定對縣城城區街道兩側建筑立面進行改造。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目標結合晴隆縣縣城總體規劃和“關于黔西南州縣城風貌控制及建筑外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充分發揮我縣特殊的區位優勢,以縣城精細化管理為主導,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政府組織、業主落實、社會共享”的原則,以提升縣城品位、打造抗戰歷史文化
2、縣城特色為目標,以布依族苗族建筑風格為設計方向,以沿街建筑物屋面改造及立面清洗、粉刷、裝飾裝修、美化、亮化、綠化為重點,動員社會參與對沿街建筑立面進行改造,改變城區主街道兩旁建筑物觀瞻效果不佳、外觀陳舊、缺乏色彩等狀況,使之協調統一,豐富多彩,提升縣城檔次和城市品位。二、改造范圍、原則和內容1改造范圍 縣城規劃區內主次干道兩側,優先改造中心街-南街、 內環路、北背街-東街、東環路、街道兩側進深50米范圍。2.改造原則(1)以人為本的原則。從人的角度出發,適應人的各種生理和心理需求,進行人性化改造。賦予環境景觀親切宜人的藝術感召力,通過優化縣城生活環境,體現縣城文化,促進人際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設,
3、并提倡公共參與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改造。(2)可持續性發展原則。保護現存的良好縣城生態環境,改善不良縣城環境。將生態、環保、節能技術運用到環境景觀的塑造中。保護不可再生資源,節水、節能,節材,提高物質的循環使用率。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達到優良的性價比。使道路景觀和縣城區域的整體發展相協調。(3)地域性原則。體現晴隆縣的自然環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創造出具有抗戰文化特點和地域特征的空間環境,充分利用本地材料和傳統建筑符號,融合社會、文化,展現地方自然風貌和風土人情,實現建筑外觀改造多元化的高度統一,(4)整體協調統一的原則,對縣城景觀空間構成要素進行統籌安排,與縣城自然景色、歷史文物有機
4、聯系在一起,把街道道路與自然環境作為一個景觀整體做出一體化的設計。充分展示縣城的整體形象與個性,體現人性化。以整體觀念有序組織創造縣城景觀序列。(5)尊重歷史的原則。保護和利用歷史性景觀,對承載著晴隆縣縣城歷史演變、自然地理風貌、文化傳統、居民心理行為特征及價值取向的歷史性景觀環境及建筑,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突出縣城歷史風貌,融入當代縣城生活的新功能,形成新的縣城街道景觀和縣城風貌。(6)遠近期規劃相結合原則,并結合晴隆縣旅游發展規劃,堅持突出重點、分布實施、循序漸進、注重實效,以中心區域水塘街為核心向四周輻射,各條道路交接點為重要節點,沿周邊各條道路向外延伸,力爭3年或5年后使整個晴隆老
5、城區域形成一個有品位、有歷史內涵的晴隆縣城。3改造內容按照“美觀靚麗、一街一特色”原則,對每條街道進行整體規劃、統一設計,形成圖紙。作出晴隆縣城區城鎮風貌修建性專項規劃,同時,利用媒體、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形成全社會支持、參與此項工作的濃厚氛圍。房屋立面改造由縣住建局委托設計單位根據晴隆縣城區城鎮風貌修建性專項規劃對需改造的街道進行建筑立面改造設計。具體改造內容如下:(1)建筑(1.1)規劃中確定的建筑進行“平改坡”改造。(1.2)對建筑外立面色調與整體效果不統一的,不能設置坡屋面的,屋頂綠化率不能低于50%。粘貼瓷磚、馬賽克的建筑物改為色調統一的外墻漆。(1.3)對建筑物立面以水泥砂
6、漿、涂料、噴砂等不協調裝飾的建筑物,改為色調統一墻漆飾面。(1.4)對建筑布局雜亂的附加建筑、破舊建筑、臨時建筑和違法建筑,一律予以拆除。(1.5)拆除影響整體美觀的防盜網(窗、欄)、活動遮陽雨棚和曬衣架;防盜網將統一改造成格柵,如需設置的須調整為戶內設置隱形網;將臨街建筑立面上懸掛的空調外掛機,全部改設至背街面,或在建筑立面上增加放置空調外掛機的遮擋格柵。(1.6)整修建筑立面破損木窗,規整建筑立面凌亂設置的太陽能熱水管道。(1.7)整治門頭招牌、廣告,拆除影響建筑立面的廣告,臨街建筑立面改造過程中預留統一設置廣告位置,原則上一店一招;對企業或單位的建筑設置樓宇名稱和標識。(2)街道(2.1
7、)提煉城市景觀要素。根據街區自然和人文景觀資源特色和街道整體形象塑造的要求,發掘和提煉街區獨特的城市景觀要素,提出景觀要素在空間布局和空間形態上的強制性控制要求和指導性意見,并根據各行業要求劃行歸市,確定并強制控制各街道的門市功能。(2.2)確定街道城市色彩基調和色彩分區。通過對街區城市色彩的分析研究,明確街區的色彩基調,并根據街道內地域特點和功能特點,并提出相應的色彩設計指引。(3)綠化街道綠化帶的設置應起到美化街景、協調沿街建筑立面、提供休閑和游憩的公共場所、加強步行環境的特色,保護道路、方便行車、防眩隔音、遮蔭蔽日、防風吸塵等作用,綠化范圍包括路側帶、中間分隔帶、兩側分隔帶、城市平面交叉
8、、立體交叉、廣場、停車場以及道路用地范圍內的邊角空地等。(3.1)最大限度的利用道路空間進行綠化,使道路空間同時也成為城市的綠色生態廊道。(3.2)增加道路的綠化面積,強化道路綠化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設計和綠地系統規劃要求,對拆除違章建筑后的空地,建設街頭綠地、小游園、片林及生態停車場綠化。(3.3)根據規劃要求,部分擬建廣場、綠地的地塊,按照規劃劃定的紅線范圍,加強綠化配置;(3.4)暫時還未建設的地塊,可建臨時綠地。(3.5)要創造條件,進行垂直立體綠化。(3.6)整合各單位的綠化,并與街道綠化相結合中,提高綠化率。(3.7)要根據城市道路行道樹樹種規劃,結合綠化現狀,選用適宜的鄉土樹種作
9、為行道樹,適應本地自然條件和城市復雜環境,既形成特色景觀,同時又對城市生態系統的穩定有促進作用。(3.8)同一路段道路綠帶的樹種、形態、高矮與色彩應整齊協調,不宜變化過多。(3.9)在城市綠線范圍內,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電線、管道及其他設施應限期遷出。(4)亮化城市燈光夜景的改造要與城市環境空間相一致,應當做到美觀、整潔、使照明與自然夜空相和諧。(4.1)城市燈光夜景設施應當按照景觀規劃和有關技術規定進行改造和規范,根據街區性質及建筑物的功能、特征來選擇燈光的色彩及明暗,體現區域功能、建(構)筑物造型特點以及歷史風貌、文化內涵,充分考慮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因素,與城市環境空間協調一致
10、,做到亮麗、新穎、節能及環保,且不影響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4.2)照明設施在造型的選擇宜選用高光效、長壽命、節能環保、美觀大方、與整體景觀相協調的照明燈具,適當融入能反映道路特色的元素;(4.3)照明可采用散射光,限制使用直射光;慎用燈光色彩,防止視覺和光污染。在光色選擇整體上宜采用暖色光作為基調;道路兩側建筑泛光照明,考慮突出主要建筑群體,與道路照明形成對比(4.4)城市路燈應按規定配齊,在保證照明功能的前提下,要求路燈造型優美、色彩明快、科學布燈。燈具造型要簡潔大方,與鄰近建筑、樹木相適宜;同一類型的路燈高度、造型、尺度和布置要統一、連續。(4.5)下列范圍應當設置燈光夜景設施 ()城市
11、主、次干道兩側公共建(構)筑物。 ()車站、高速公路入市口、商業街(區)、會展中心、廣場、綠地、公園、旅游景點及其他大型公共場所。 ()城市標志性建(構)筑物,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主要景觀、蓮湖公園等地帶。 ()主、次干道兩側臨街建筑物立面的招牌、櫥窗、壁畫、戶外廣告及其他裝飾物應設置夜景燈光。 ()縣政府認為應當設置燈光夜景的其他范圍。 ()戶外廣告、標志、店招、單位門頭、櫥窗應當采用霓虹燈、泛光燈、電子顯示屏、燈箱等形式;宜采用霓虹燈、吸塑燈、襯托光源 LED管等新型材料光源,做到白天美化,夜晚亮化。 ()建筑物頂部設置的戶外廣告、標志、店招應當采用霓虹燈等通透、動感燈光設施,店堂迎街
12、部分應當采用射燈照明; ()公園、景區、景點、山體、及湖泊沿岸的夜景燈光設置,應當充分體現名勝古跡風貌、山水環境特色,對其中的亭、臺、樓、榭、閣、塔等建(構)物應當進行重點亮化處理。 ()設計、安裝景觀燈光設施,應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光源、實行節能、綠色照明等環境保護措施,防止光污染,提高景觀燈光設施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 ()夜景燈光設施所有原材料及工程安裝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同時配備防水、防火、防風、防漏電、防爆等保護設施,保證設置牢固和使用安全,確保設施無好和功能良好 。 ()設置于交通管制燈附近的廣告不得設有閃光、間歇燈光變化以及紅色、綠色或黃色的照明,不得成為交通管制燈
13、的背景。()綠地照明以突出喬木冠形和草地綠化為主,慎選用彩色光。()市內主要街路及繁華地區、重點部位的建筑工地要設置有夜景效果的彩門,圍檔用彩燈裝飾。()城市主要街道及繁華地區、重點部位的夜景照明系統,應按平日、一般節日、重大節日組織控制。4實施方式按“關于黔西南州縣城風貌控制及建筑外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要求各縣于 2012年5月前打造1-2個占地面積達10公頃以上的風貌街區的目標,草擬計劃如下:(1)由住建局委托設計單位設計,并將設計方案圖則公示,確定風貌效果。(2)根據施工圖,征求單位和住戶意見,可采取自行施工或統一施工方式。(3)組織實施階段(3.1) 2011年12月-20
14、12年1月30日由縣住建局組織人員進行摸底調查。(3.2)2012年2月1日2012年3月1日,進行設計。(3.3)2012年2月15日2012年3月1日,進行工程招標或確定施工方式。(3.4)2012年3月1日4月30日對北街-中心街-南街實施改造;(3.5)2012年3月1日4月30日對內環路路段實施改造。(3.6)2012年3月1日4月30日對北背街東街及東環路路段實施改造,(3.7)2012年5月1日5月30日檢查驗收階段。5、投資估算(1)中心街-南街(北街抗戰歷史文化廣場南街二十四道拐入口處),該條街道共長2205米,立面約50000平方米,改造造價約2500萬,按北環路模式進行改
15、造。(2)內環路(地稅局大燈腳)。該條街道共長548米,立面約11000平方米,改造造價約550萬,該條街道建筑屋面、立面改造可參考現北環路模式進行改造。(3)北背街-東街(電影院-老水泥廠)。該條街道共長約1000米,立面約20000平方米,改造造價約1000萬,該條街道建議改造成苗族風情街。(4)東環路,該條街道共長約2700米,立面約54000平方米,改造造價約2700萬,該條街道建議改造成布依族風情街。6、資金籌措此次改造資金根據不同項目分別采取不同的籌資方式。(1)單位建筑立面改造所需的費用由各單位自籌解決,待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后,政府給予適當補助;(2)企業、個體商戶、私人住宅由政
16、府統一改造;(3)對于違法建筑不能參與改造;7、責任分工此次街道建筑立面改造由縣政府統一組織領導,縣住建局負責牽頭,縣財政、縣公安、縣環衛、縣消防、縣工商、地稅、國稅、縣廣播電視臺、各街道社區等單位配合實施。縣廣播電視臺做好改造整治的宣傳報道,領導小組做好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小組做好驗收工作。8、工作要求(1)切實加強領導。縣區主要街路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既是提升縣城品位、促使縣城建設上層次、上水平的重要工作,也是為民辦實事、好事的具體利民行動。各成員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分管領導是第一責任人,抓住有利的施工時機,創造條件,克服困難,高質量、高標準地完成建設任務。(2)嚴格限定工期。
17、合理安排施工期,發包方與施工方簽定合同時要限定在計劃工期內完工。(3)嚴格質量標準。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思想,加強安全質量管理,堅決避免建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要強化精品意識,高水平、高起點做好項目設計,施工中要做到精益求精,把此項工程建設成我縣“亮點”和精品工程。(4)抓好宣傳工作。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及時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宣講街道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的重大意義,各新聞媒體要集中宣傳報導,督導各段改造的進程情況,縣住建局也要全面宣傳全縣立面控制規劃,為形成我縣獨特縣城建筑風貌打下群眾基礎。(5)形成工作合力。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要按照工程總體要求和進度計劃,統籌合作,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形成整體工作合力,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此項工程建設任務。縣政府將對此項工作進行嚴格監督檢查,對完成效果好的給予表揚,對行動遲緩、態度不積極、完成不了任務的要堅決予以通報批評。9、質量驗收工程完工后由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1)改造工程的造型、顏色、圖案應符合設計要求;(2)改造工程應符合施工技術要求;(3)改造工程應滿足質量、安全要求;處罰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按規劃和本實施方案要求進行立面裝飾的房屋,將不給予辦理規劃許可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