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7磚混結構、構造柱、圈梁、板縫等混凝土技術交底依據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2001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4-2002高層建筑混凝土技術規程 JGJ3 -200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 JGJ552000砌筑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程 JGJ982000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 GJ5392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 GBJ119881、范圍本工藝標準適用于磚混結構,外磚內模,外板內模的構造柱、圈梁、板縫等混凝土澆筑工藝。2、施工準備2.1材料及主要機具:2.1.1水泥:用32.
2、542.5號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2.1.2砂:用粗砂或中砂,當混凝土為C30以下時,含泥量不大于5%。2.1.3石子:構造柱、圈梁用粒徑:0.53.2cm卵石或碎石;板縫用粗徑0.51.2cm細石,當混凝土為C30以下時,含泥量不大于2%。2.1.4水:用不含雜質的潔凈水。2.1.5外加劑:根據要求選用早強劑、減水劑等,摻入量由試驗室確定。2.2作業條件:2.2.1混凝土配合比經試驗室確定,配合比通知單與現場使用材料相符。2.2.2模板牢固、穩定、標高、尺寸等符合設計要求,模板縫隙超過規定時,要堵塞嚴密,并辦完預檢手續。2.2.3鋼筋辦完隱檢手續。2.2.4構造柱、圈梁接槎處的松散
3、混凝土和砂漿應剔除,模板內雜物要清理干凈。2.2.5常溫時,混凝土澆筑前,磚墻、木模應提前適量澆水濕潤,但不得有積水。3、操作工藝3.1工藝流程:作業準備混凝土攪拌混凝土運輸混凝土澆筑、振搗混凝土養護。3.2混凝土攪拌:3.2.1根據測定的砂、石含水率,調整配合比中的用水量,雨天應增加測定次數。3.2.2根據攪拌機每盤各種材料用量及車皮重量,分別固定好水泥(散裝)、砂、石各個磅秤的標量。磅秤應定期檢驗、維護,以保證計量的準確。計量精度:水泥及摻合料為2%,骨料為3%,水、外加劑為2%。攪拌機棚應設置混凝土配合比標牌。3.2.3正式攪拌前攪拌機先空車試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裝料攪拌。3.2.4砂、
4、石、水泥(散裝)必須嚴格按需用量分別過秤,加水也必須嚴格計量。3.2.5投料順序:一般先倒石子,再倒水泥,后倒砂子,最后加水。摻合料在倒水泥時一并加入。摻外加劑與水同時加入。3.2.6攪拌第一盤混凝土,可在裝料時適當少裝一些石子或適當增加水泥和水量。3.2.7混凝土攪拌時間,400L自落式攪拌機一般不應少于1.5min。3.2.8混凝土坍落度,一般控制在57cm,每臺班應測兩次。3.3混凝土運輸:3.3.1混凝土自攪拌機卸出后,應及時用翻斗車、手推車或吊斗運至澆筑地點。運送混凝土時,應防止水泥漿流失。若有離析現象,應在澆筑地點進行人工二次拌合。3.3.2混凝土以攪拌機卸出后到澆筑完畢的延續時間
5、,當混凝土為C30,及其以下,氣溫高于25時不得大于90min,C30以上時不得大于60min3.4混凝土澆筑、振搗:3.4.1構造柱根部施工縫處,在澆筑前宜先鋪5cm厚與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漿或減石子混凝土。3.4.2澆筑方法:用塔吊吊斗供料時,應先將吊斗降至距鐵盤5060cm處,將混凝土卸在鐵盤上,再用鐵鍬灌入模內,不應用吊斗直接將混凝土卸入模內。3.4.3澆筑混凝土構造柱時,先將振搗棒插入柱底根部,使其振動再灌入混凝土,應分層澆筑、振搗,每層厚度不超過60cm,邊下料邊振搗,一般澆筑高度不宜大于2m,如能確保澆筑密實,亦可每層一次澆筑。3.4.4混凝土振搗:振搗構造柱時,振搗棒盡量靠
6、近內墻插入。振搗圈梁混凝土時,振搗棒與混凝土面應成斜角,斜向振搗。振搗板縫混凝土時,應選用30mm小型振搗棒。振搗層厚度不應超過振搗棒的1.25倍。3.4.5澆筑混凝土時,應注意保護鋼筋位置及外磚墻、外墻板的防水構造,不使其損害,專人檢查模板、鋼筋是否變形、移位;螺栓、拉桿是否松動、脫落;發現漏漿等現象,指派專人檢修。3.4.6表面抹平:圈梁、板縫混凝土每振搗完一段,應隨即用木抹子壓實、抹平。表面不得有松散混凝土。3.5混凝土養護:混凝土澆筑完12h以內,應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并澆水養護。常溫時每日至少澆水兩次,養護時間不得少于7d。3.6填寫混凝土施工記錄,制作混凝土試塊。4、質量標準要求符合鋼
7、筋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的規定4.1砼原材料及配合比設計4.1.1主控項目1)水泥進場時應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并應對其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標進行復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175的規定。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進行復驗,并按復驗結果使用。鋼筋混凝:上結構、預應力混凝土結構中,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2)混凝土中摻用外加劑的質量及應用技術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GB8076、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J119等和有關環境保護的
8、規定。預應力混凝土結構中,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劑。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當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劑時,混凝土中氯化物的總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的規定。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堿的總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和設計的要求。4)混凝土應按國家現行標準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的有關規定,根據混凝土強度等級、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進行配合比設計。對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設計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專門規定。4.1.2一般項目1)混凝土中摻用礦物摻合料的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規定。礦物摻合料的摻量
9、應通過試驗確定。2)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細骨料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2的規定。3)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飲用水;當采用其他水源時,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的規定。4)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應進行開盤鑒定,其工作性應滿足設計配合比的要求。開始生產時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件,作為驗證配合比的依據。5)混凝土拌制前,應測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據測試結果調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4.2、砼施工工程4.2.1主控項目1)結構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于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
10、,應在混凝土的澆筑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定: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OO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當一次連續澆筑超過10003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2)對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結構,其混凝土試件應在澆筑地點隨機取樣。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于一次,留置組數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3)混凝土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偏差應符合下表的規定。原材料
11、每盤稱量的允許偏差材料名稱允許偏差水泥、摻合料2粗、細骨料+3水、外加劑2注:A、各種衡器應定期校驗,每次使用前應進行零點校核,保持計量準確;B、當遇雨天或含水率有顯著變化時,應增加含水率檢測次數,并及時調整水和骨料的用量。4)混凝土運輸、澆筑及間歇的全部時間不應超過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應連續澆筑,并應在底層混凝土初凝之前將上一層混凝土澆筑完畢。當底層混凝土初凝后澆筑上一層混凝土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中對施工縫的要求進行處理。4.2.2一般項目1)施工縫的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筑前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技術方案確定。施工縫的處理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2)后澆帶的留置位置應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技術
12、方案確定。后澆帶混凝土澆筑應按施工技術方案進行。3)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養護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應在澆筑完畢后的12h以內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并保濕養護;混凝土澆水養護時間:對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對摻用緩凝型外加劑或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澆水次數應能保持混凝土處于濕潤狀態:混凝土養護用水應與拌制用水相同:采用塑料布覆蓋養護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應覆蓋嚴密,并應保持塑料布內有凝結水;混凝土強度達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裝模板及支架。注:A、當日平均氣溫低于5時,不得澆水;B、當采用其
13、他品種水泥時,混凝土的養護時問應根據所采用水泥的技術性能確定;c、混凝土表面不便澆水或使用塑料布時,宜涂刷養護劑;D、對大體積混凝土的養護,應根據氣候條件按施工技術方案采取控溫措施。4.3現澆結構外觀尺寸偏差檢驗批4.3.1主控項目1)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不應有嚴重缺陷。對已經出現的嚴重缺陷,應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處理方案,并經監理(建設)單位認可后進行處理。對經處理的部位,應重新檢查驗收。2)現澆結構不應用影響結構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設備基礎不應有影響結構性能和設備安裝的尺寸偏差。對超過尺寸允許偏差且影響結構性能和安裝、使用功能的部位,應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處理方案,并經監理(建設)單
14、位認可后進行處理。對經處理的部位,應重新檢查驗收。4.3.2一般項目1)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對已經出現的一般缺陷,應由施工單位按技術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并重新檢查驗收。現澆結構尺寸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項目允許偏差(mm)軸線位置基礎15獨立基礎10墻、柱、梁8剪力墻5垂直度層高5m85m1O全高(H)H1000且30標高層高10全高30截面尺寸+8,-5電梯井井筒長、寬對定位中心線+25,0井筒全高(H)垂直度H1000且30表面平整度8預埋設施中心線位置預埋件10預埋螺栓5預埋管5預留洞中心線位置15注:檢查軸線、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并取其中的較大值。5、成品保護
15、5.1澆筑混凝土時,不得污染清水磚墻面。5.2振搗混凝土時,不得碰動鋼筋、埋件,防止移位。5.3鋼筋有踩彎、移位或脫扣時,及時調整、補好。5.4散落在樓板上的混凝土應及時清理干凈。6、應注意的質量問題6.1混凝土材料計量不準:影響混凝土強度,施工前要檢查,校正好磅秤,車車過秤,加水量必須嚴格控制。6.2混凝土外觀存在蜂窩、孔洞、露筋、夾渣等缺陷:混凝土振搗不實,漏振,鋼筋缺少保護層墊塊,尤其是板縫內加筋位置,應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7、質量記錄7.1材料(水泥、砂、石、摻合料、外加劑等)出廠合格證明、試驗報告。7.2混凝土試塊試驗報告。7.3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7.4隱檢、預檢記錄。
16、7.5冬期施工記錄。7.6設計變更及洽商記錄。7.7其它技術文件。8、安全環保措施8.1混凝土攪拌開始前,應對攪拌機及配套機械進行無負荷試運轉,檢查運轉正常,運輸道路暢通,然后方可開機工作。8.2攪拌機運轉時,嚴禁將鍬、耙等工具伸入罐內,必須進罐扒混凝土時,要停機進行。工作完畢,應將拌筒清洗干凈。攪拌機應有專用開關箱,并應裝有漏電保護器,停機時應拉斷電閘,下班時電閘箱應上鎖。8.3采用手推車運輸混凝土時,不得爭先搶道,裝車不應過滿;卸車時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或撒把,以防車把傷人。8.4使用井架提升混凝土時,應設制動安全裝置,升降應有明確信號,操作人員未離開提升臺時,不得發升降信號。提升臺
17、內停放手推車要平穩,車把不得伸出臺外,車輪前后應擋牢。8.5混凝土澆筑前,應對振動器進行試運轉,振動器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振動器不能掛在鋼筋上,濕手不能接觸電源開關。8.6混凝土運輸、澆筑部位應有安全防護欄桿,操作平臺。8.7用電應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進行設置;各類配電箱、開關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所有配電箱應外觀完整、牢固、防雨、箱內無雜物;箱體應涂有安全色標、統一編號;箱殼、機電設備接地應良好;停止使用時切斷電源,箱門上鎖。8.8施工用電的設備、電纜線、導線、漏電保護器等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漏電保護器要經常檢查,動作靈敏,發現問題立即調換,閘刀熔絲要
18、匹配。8.9電動工具應符合有關規定,電源線、插頭、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完好無損,維護和保管由專人負責。8.10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備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應設置充足的照明。8.1l機械進人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8.1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或操作室內。8.13實行多班作業的機械,應執
19、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8.14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8.15機械在寒冷季節使用,應符合建筑機械寒冷季節的使用規定。8.16使用機械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8.17應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規劃,充分利用永久性的施工道路。路面及其余場地地面宜硬化。閑置場地宜綠化。8.18施工垃圾使用封閉的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散造成揚塵。8.19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盡量安排庫內存放。露天存放時宜嚴密苫蓋,卸運時防止遺灑飛揚。8.20混凝土運送罐車每次出場應清理下料斗,防止混凝土遺灑。8.2l現場攪拌機前臺及運輸車輛清洗處應設置沉淀池。廢水應排人沉淀池內,經二次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線或回收用于灑水降塵。未經處理的泥漿水,嚴禁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設施。8.22現場使用照明燈具宜用定向可拆除燈罩型,使用時應防止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