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技術交底書單位:邢汾高速公路L11合同項目經理部 工程名稱橋梁工程日 期交底項目橋梁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 一般安全技術交底 1、施工人員應熟悉并遵守本工種各項安全技術操縱規程,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嚴防高處墜落、異物打擊、觸電、淹溺和其他各類機械的、人為的傷害事故。2、從事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3、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措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4、施工用的各種機具要根占有關規定,派專人進行定期檢查和必要的檢驗,不合格的機具嚴禁使用。5、施工現場配置的相應的消防、防洪、防水、防觸電、防雷擊等設施及設備。施工人員均必須
2、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6、施工現場按要求掛設的警示牌或標示牌不得擅自拆除,如確需拆除,事后必須立即恢復。7、施工現場內的各種運輸道路及通道,應有照明設備。8、現場應平整,并經常保持排水暢通。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表2-2 (一)、一般安全用電規定1、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非專業人員不得從事電工作業。禁止在施工現場私拉亂接生產生活用電。2、現場施工用高低壓電氣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架設。場內架設電線應絕緣良好,臨時用電的線路必須用絕緣物進行支撐,嚴禁將電線纏繞在鋼筋、樹木、腳手架、機械、欄桿上。3、電工在接近高壓線作業時,必須保證有5米以上的安全間隔,并采取必要的隔離
3、、屏蔽措施。否則必須停電方可進行作業。4、施工現場用電,各種電氣設備必須配有專用開關,并且必須是一箱一機一閘一漏,不得一閘一漏多機。室外的使用開關、插座應加防水箱并加鎖,在操縱處加設絕緣墊層。施工現場的各種機具設備線路,必須按規定要求安裝有效的漏電保護器。 5、在三相五線制中接點接地供電系統中,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在非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外殼應接地保護,其接地電阻應大于4歐,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6、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若必須帶電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7、使用高溫燈具要防止失火,其與易燃品的間隔不得小于1米,一般電燈間
4、隔易燃品不得小于50厘米。8、移動式電氣機具設備應有橡膠電纜線供電,并經常留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放地下或做穿管保護。9、電氣設備檢驗應切斷電源,設好防護后進行,并在開關處設置警示牌(如嚴禁合閘),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電試驗,必須認真檢查,并與有關部分聯系后方可進行。10、對電氣設備、絕緣用具必須定期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防雷設施在雷雨季節之前應檢測、并做好檢查記錄。手持電動工具應由專人管理,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絕緣用具每三個月測試一次。高壓絕緣用具,每半年測試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凡不合格的機具,嚴禁使用。(二)電工安全作業規定1、必須經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
5、種作業證上崗。2、從事電氣作業的難易程度,須符合電工等級要求。對難度較大、較復雜的電氣工程,不得由低等級電工完成。3、電工必須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4、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要定期檢查、校驗。5、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縱。6、帶危險性作業,必須有人在安全間隔外監護。7、電力傳動裝置的調試和維修時,除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外,在開關箱處應懸掛“有人操縱,禁止合閘”標志牌,并有專人監護。(三)、電焊工安全作業規定1、電焊工須持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3、電焊
6、機要設單獨的專用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濕潤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5、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6、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施焊場地四周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7、焊點下方未設接火斗時不準施焊作業。8、四級大風及以上不準高處施焊作業。9、作業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四)、手持電動工具安全作業規定1、電動工具按其觸電保護分為、類。(1)類工具在防止觸電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包含一個附加安全
7、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聯接起來。因此這類工具使用時一定要進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裝設漏電保護器。(2)類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靠安裝條件的措施。即使用時不必接地或接零。(3)類工具在防止觸電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其額定電壓不超過50V,一般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2、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據各種不同工具的特點,作業對象和使用要求進行操縱外,還應共同留意以下事項:(1)為了保證安全,應盡量使用類(或類
8、)電動工具,當使用類工具時,必須采用其它安全保護措施,如加裝漏電保護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條件未具備時,應有牢固可靠的保護接地裝置,同時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2)使用前應先檢查電源電壓是否和電動工具銘牌上所規定的額定電壓相符。長期擱置未用的電動工具,使用前還必須用500V兆歐表測定繞組與機殼之間的絕緣電阻值,應不得小于7M,否則必須進行干燥處理。(3)操縱人員應了解所用電動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結構,操縱時要思想集中,站穩,使身體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寬大的衣服,不戴紗手套,以免卷進工具的旋轉部分。(4)使用電動工具時,操縱者所使用的壓力不能超過電動工具所答應的限度,切忌單純求
9、快而用力過大,致使電機因超負荷運轉而損壞。另外,電動工具連續使用的時間也不宜過長,否則微型電機輕易過熱損壞,甚至燒毀。一般電動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縱,待其自然冷卻后再行使用。(5)電動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調換插頭,而將導線直接插進插座內。當電動工具不用或需調換工作頭時,應及時拔下插頭,但不能拉著電源線拔下插頭。插插頭時,開關應在斷開位置,以防忽然起動。(6)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如發現絕緣損壞,電源線或電纜護套破裂,接地線脫落,插頭插座開裂,接觸不良以及斷續運轉等故障時,應即修理,否則不得使用。移動電動工具時,必須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軟線來搬動工具,并隨時留意防止橡皮軟線擦破
10、、切斷和軋壞現象,以免造成人身傷害事故。(7)電動工具不適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蝕性氣體及濕潤等特殊環境中使用,并應存放于干燥、清潔和沒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對于非金屬殼體的電機、電器,在存放和使用時應避免與汽油等溶劑接觸。灌注樁安全技術交底1、從事挖孔樁作業的工人須經過健康檢查和安全作業培訓且考察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2、在樁孔挖掘前,要認真分析地質情況,對可能出現流沙、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氣體等情況,應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采取可靠的支護孔壁的施工方法。3、施工現場所有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工具、配件以及個人勞保用品等必須經常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和安全使用。4、孔口操作平臺自成穩定體
11、系,防止在護壁下沉時被拉跨。5、孔內必須設置應急軟爬梯,并隨樁孔深放長,以備意外情況時有關人員能順利上下。開機人員應專機專人,并持證上崗,集中思想認真注意樁孔內一切動態,電器開關不得離手。吊鉤應有彈簧式脫鉤裝置,防止翻桶、脫鉤等惡性事故發生,嚴禁站在裝渣桶邊緣口上下。垂直運輸機具和裝置,必須配有自動卡緊保險裝置。使用的電葫蘆、吊籠等應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動卡緊保險裝置,不得使用麻繩和尼龍繩吊扶或腳踏護壁凸緣上下。電葫蘆宜用按鈕式開關使用前必須檢驗其安全吊線力。6.裝渣桶、吊籃、吊桶上下用電動葫蘆提放,上下應對準樁孔中心。7.在任何情況下嚴禁提升設備超載運行,上、下班前對提升架及軌道應進行檢查,工作
12、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找出原因,認真檢修,不準帶病運轉。8、護壁砼應高出地表面200mm-300mm,以防止雜物入孔內。無關人員不得靠近樁孔口。9、孔內有人時,孔上必須有人監護,不得擅離崗位。口袋內不得放置物品(如鑰匙、鋼筆、懷表、打火機、小型工具、玩物等),以防墜入樁孔中。10、當樁孔開挖深度超過5m時,每天開工前應進行有害氣體的檢測;挖孔時要時刻注意是否有有害氣體;特別是當孔深超過10m時要采取必要的通風措施,風量不宜少于25L/S。樁孔下爆破后,必須向樁孔內送風,或向樁孔內均勻噴水,使炮煙全部排除或凝聚沉落后,才能下樁孔內作業。當樁孔內土層中含有害氣體及有機物質較多時除加強通風外
13、,還應對有害氣體加強監測。11、加強對孔壁土層涌水情況的觀察,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處理措施。樁孔內的抽水管、通風管、電線等應妥善處理并臨時固定,一般應沿壁敷設,以防裝渣桶及吊籃(吊桶)上下時掛住或撞斷,引起事故。12、由樁孔中排出的土渣,應及時運走,不得堆在孔口周圍,如須臨時堆放,應距孔口5m以外,且不得積過多,以防塌孔,挖土的土方應及時運走,機動車不得在樁孔附近通行。13、樁孔內爆破處理孤石或基巖時,應由取得爆破操作證的技術工人操作。爆破后間歇時間不得小于45min,經檢查確認樁孔壁無松動石塊、土塊、護壁完好后方可下樁孔作業。樁孔下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好絕緣膠鞋、樁孔口與下部作業人員
14、應有可靠的聯絡設施。如樁孔口管理混亂,樁孔內應立即停止作業回到地面上。地面孔口作業人員需待井下作業人員上來后方可撤離。14、現場應設專職安全檢查員,在施工前和施工中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待消除隱患后再行作業;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15、用機械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采用人工鉸磨拉直鋼筋,不準用胸、肚接觸鉸磨推杠,并緩慢松解,不得一次松開。16、展開盤圓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緊。17、人工斷料,工具必須牢固。兩人要站成斜角,打錘應注意區域內的人、物。切斷小于300毫米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并應在外側設防護籠罩
15、。18、手工彎曲鋼筋時,扳子應夾牢,拖平和握緊。腳要站穩,用力不應過猛。彎曲鋼筋時,禁止非操作人員站在附近。盡量不在高空和腳手架上彎料作業,若確實需要,應加設安全設施。19、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穩、分散,防止傾倒或塌落。20、 吊放鋼筋入樁孔時,應綁緊系牢,確保不溜脫墜落。應待鋼筋吊入孔底后,才能下入進入樁孔解鉤。21、在樁孔內綁扎鋼筋骨架時,操作平臺方木必須放在實處(可放在混凝土護壁突出面上或鋼筋骨架加強環筋上),并與平臺木板釘牢,防止方木滑動位移,平臺墜落。22.樁孔下照明應采用安全礦燈或12V低壓電源。進入樁孔內的所有電器及用
16、電設備均應接零接地,施工場地內的一切電源、電路的安裝和拆除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電器必須嚴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電保護器。各孔用電必須分閘,嚴禁一閘多用。孔上電纜必須架空2m以上,嚴禁拖地和埋壓土中,孔內電纜電線必須有防潮、防濕、防斷等保護措施。照明應采用安全礦燈或36V以下的安全燈。電線必須絕緣。拉動電線時禁止與一切硬物產生摩擦。電器開關應集中在樁孔口,并應裝置漏電保護器,防止漏電觸電事故,一旦發現漏電,必須迅速拉閘斷電,值班電工必須對所有電器設備及線路加強檢查維修,防及時發現問題,妥善處理。23、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振搗設備安全可靠;振搗棒使用前檢查各部位連接牢固,旋轉方向正確,清潔。
17、24、灌注樁身砼時,相鄰10m范圍內的挖孔作業應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暫停施工的孔樁,應加蓋板封閉孔口。25、用常規法澆灌樁身混凝土時,串筒應用8號鍍鋅鐵絲加固扎牢,串筒下口應臨時拉牢,防止串筒擺動傷人。密封后應加強向樁孔內送風,或在樁孔中密封平臺上預設高度大于1m的通風口。26、砼振搗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防止觸電。27、作業轉移時,電機電纜線要保持足夠的長度和高度,嚴禁用電纜線拖、拉振搗器。28、管柱接長,其法蘭盤接頭必須擰緊密貼,法蘭盤不得突出管壁之外。夾柱應牢固,作業人員的手指和頭部不得伸入法蘭盤之間。29、起吊管柱的吊具、導向結構安裝、拆除、振動下沉等,所用的機具設
18、備,均應按施工設計作業。施工時,應先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30、管柱內混泥土,應保持高出管柱口外面。 31、成孔間隙期及混凝土澆灌完成后孔口應加蓋砼澆筑安全技術交底 1、灌筑墩身、承臺砼時,應搭設作業平臺(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業,作業平臺有護攔防護。2、電動震搗器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1)操縱人員要配戴安全防護用品,配電箱的接線宜使用電纜線;(2)在大體積砼中作業時,電源總開關應放置在干燥處,多臺震搗器同時作業應設集中開關箱,并由專人負責看管。3、砼泵泵送灌筑(1)砼泵泵送砼灌筑時,泵車應設置在作業棚內,安裝應穩定、牢固、泵車安設未穩前,不得移動布料桿。作業前,應檢查輸送泵,電氣設備是否
19、正常,靈敏、可靠。(2)泵送前,應檢查管路、管節、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損、裂縫、變形和密封不合格格的管件。并應符合下列要求:a、管路布設要平順,在高處、轉角處應架設牢固、防止串動、移位;b、管路應設專人經常檢查、遇有變形、破裂時,應及時更換,防止崩裂。(3)砼泵在運轉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不得帶病作業;(4)砼泵操縱人員,應熟悉和遵守泵車的操縱規程和安全技術規定;(5)拆卸管路前,應把管內余壓排除干凈,以免發生事故;(6)在五級以上大風時,砼泵車不得使用布料桿作業;(7)作業結束采用空氣清洗管道時,操縱人員不得靠近管道端部。支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支架所用的木樁、萬能桿
20、件等應具體檢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節疤的圓木及銹蝕、扭曲嚴重的桿件和、鋼管等。2、地基承載力必須符合設計標準,否則應采取加固措施,使其達到設計要求。土質地基雨季須有防水措施。3、支立排架要按設計要求施工,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和穩定性。并要與墊木聯結牢固,防止不均勻沉落、失穩和變形。4、支立排架要派專人進行指揮,支立排架豎立為宜,排架豎立后用臨時支撐撐牢,再豎立第二排。兩排架間的水平和剪刀撐用螺栓擰緊,形成整體。5、用吊機豎立排架時,應用溜繩控制排架起吊時的擺動。6、支立排架時,不得與便橋或腳手架相聯,防止支架失穩。7、墩身排架大面積拆卸時,應邊拆邊撐木,保持平衡穩定。嚴禁將全部水平和斜撐拆除
21、,再放墩身。鋼筋工程安全技術交底1、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進行,不準在高空操縱。2、搬運鋼筋要留意四周有無障礙物、排擠電線和其他歷史電器設備,防止鋼筋在回轉時碰撞線路而發生觸電事故。防止碰人撞物。高空吊運時,要留意不要接觸腳手架,模板支撐及其它臨時結構物體。3、高空作業時,不得將鋼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腳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鋼箍、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板上,以免掉落傷人。特別是懸臂構件,更要檢查頂撐是否穩固。4、在高處安裝預制鋼筋骨架或綁扎鋼筋時,要在確定腳下安全后再進行操縱,不答應站在模板上操縱,必要時,操縱地點應搭設腳手架。其他高于2米以上的操縱點,還應系好安全帶。5、鋼筋除銹時,要
22、帶好口罩、風鏡、手套等防護用品,切斷鋼筋時,要留意不要被機具等弄傷。6、采用機械進行除銹、調直、斷料和彎曲等加工時,機械傳動裝置要設防護罩,并由專人使用和保管。電機等設備要妥善進行保護接地或接零。7鋼筋焊接人員需配戴防護罩、鞋蓋、手套和工作帽,防止眼傷和皮膚灼傷。電焊機的電源部分要有保護,避免操縱不慎使鋼筋和電源接觸,發生觸電事故。高處焊接要系安全帶,必要時應搭設操縱平臺。8、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將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才準靠近。9、起吊鋼筋,規格必須同一,不準是非參差不一,細長鋼筋不準一起吊。10、切割機使用前,必須檢查機械是否正常,有否二級漏電保護;切割機后方不準堆放易燃物品。
23、11、鋼筋頭應及時清理,成品堆放要整潔,工作臺要穩,鋼筋工作棚照明燈必須加網罩。12、在雷雨時必須停止露天操縱,預防雷擊鋼筋傷人。13、鋼筋骨架不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其上行走,禁止從柱子上的鋼箍上下。14、鋼筋冷拉時,冷拉卷揚機應設置防護擋板,沒有擋板時,應將卷揚機與冷拉方向呈90度,并且應用封閉式導向滑輪。冷拉線兩端必須裝置防護設施。冷拉時嚴禁在冷拉線兩端站人、或跨越、觸動正在拉的鋼筋。15、鋼筋焊接:(1)電焊電焊機應放在干燥、透風良好的地點,四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時應穿著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遇雷雨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在濕潤地點工作,電焊機應
24、放在木板上,操縱人員應站在絕緣膠板上或木板上操縱。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接線、地線不得與鋼絲繩,各種金屬管道、金屬構件等接觸,不得用這些物件代替地線。更換場地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現場,清除焊渣。在高空焊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四周應備有消防設備。焊接模板中的鋼筋、鋼板時施焊部位下面應墊石棉或鐵板。(2)氣焊乙炔發生器應采用定型產品,必須備有靈敏可靠的防回火安全裝置。乙炔發生器應置于干燥、透風處。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其安全距離應不低于5米,四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用明火檢查是否漏氣,氧氣、電石應隨用隨領,放工后送回專用庫
25、房。氧氣瓶、乙炔發生器受熱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鋒利物件接觸膠管,氣焊槍點火時應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的順序作業,點火的焊槍不得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隨意亂放。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表面,嚴禁沾污油脂。氧氣瓶應設有防震交圈,并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劇烈震動和烈日曝曬。乙炔發生器應天天換水。嚴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壓和搖動,添加電石時,嚴禁明火照明。乙炔發生器不得放在電線下方,焊接場地間隔明火不得少于10米。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交管回火裝置結凍時,應用熱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施焊時,場地應透風良好,施焊完畢將氧氣閥門關好,擰緊安全罩。乙炔筒提出頭,頭部應避開浮筒
26、上升方向,提后應掛放,不得扣放在地上。高處作業安全技術交底1、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定期或隨時體檢,發現有不宜登高的病癥,不應從事高處作業。嚴禁酒后登高作業。2、高處作業人員須穿軟質輕底鞋,所需材料應事先預備齊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內,拴穩掛牢。不得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扔工具及其他物件。3、高處作業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檔和墊高,同一梯子不得同時上下,在通道(或平交口)使用梯子應設置圍欄。4、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規定拴好安全繩,戴好安全帽。5、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配有通訊設備或有專人負責。6、搭設腳手架,展設走道板,禁止搭空頭板,走道板要滿展,隨展隨釘。走道必須按安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7、禁止上下交叉
27、作業,防止上面施工落物傷人。若無法錯開時,應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8、高處作業工作平臺外側必須設置防護欄;高度超過10米,須設置安全網。9、在大風大霧等不良天氣或視線不清時必須停止高空作業。10、高處作業施工現場嚴禁非施工人員進進。模板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在基坑或圍堰內支模板時,應先檢查基坑有無坍方跡象,圍堰是否堅固,確認無誤方可操縱。2、向基坑內吊運材料和工具時,應設溜槽或繩索系放,不得拋擲。機械吊送應設專人指揮,模板要(被和諧)牢靠,基坑內操縱人員要避開吊運材料。3、人工搬運支立大模板時,應設專人進行指揮。使用的繩索要有足夠的強度,綁扎牢固。支立模板時,應先固定底部再進行支立,防止滑動或傾覆
28、。4、用機械吊運模板時,吊點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米時,作業人員方可靠近操縱。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縱,當一塊或幾塊模板單獨豎立較大模板時,應設置臨時支撐,上下必須頂牢。整體模板合攏后,應及時用拉桿斜撐固定牢靠,模板支撐不得接觸腳手架。6、高處作業時應將工具裝在工具袋內,傳遞工具不得拋擲,不得將工具放在平臺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帶上。7、拆除模板時應制定安全措施,按順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嚴禁硬砸或用機械大面積拉倒。8、拆除模板禁止雙重作業。3米以上模板拆除時,應用繩索拉住或用起吊設備緩慢送下。腳手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腳手架連接材料應使用扣件,接頭應錯開,螺
29、栓要堅固。立桿底必須使用立桿支座。不得使用鉛絲和麻繩連接鋼腳手架。2、 門式簡易腳手架應按產品設計拼裝連接牢靠,并使用鋼管加強橫向連系和剪刀支撐。3、 腳手架要展滿、綁牢、無探頭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腳手架支撐上,腳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與模板相聯。4、 腳手架要設置欄桿,安設安全設施,并經常檢查。確保操縱人員和小型機械安全通行。5、 腳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穩妥整潔,有坡度的腳手架,要加設防滑條。6、 懸空腳手架應用欄桿和撐木固定穩妥、牢固、牢靠,防止擺動搖擺。7、 搭設在水中的腳手架,要經常檢查受水沖洗情況,發現有松動,變形或沉陷應及時加固。腳手架上作業的人員應配戴救生設備。8、 腳手架高度在
30、10-15米時應設置一組纜風繩與地面夾角為45度-60度,纜風繩的地錨應留意保護。9、 拆除腳手架時,四周應設置警戒標志或護欄,應按從上到下順序拆除,不得上下雙層作業,拆除的腳手架,板應用人工傳遞或吊機吊送,嚴禁隨意拋擲。龍門吊安全注意事項 1、龍門吊應有專人開車,司機應經過專業培訓,熟悉本機的結構特點和操作方法,并經考試合格后發給合格證書,才允許開車。2、嚴禁非司機開車。3、司機工作時,只聽地面上專門人員指揮(并且只能有1 人指揮),但是無論什么人發出停車信號時均應停車,查明情況再開車。4、每日每次開車前,必須檢查所有機械和電器設備是否良好,操作系統是否靈活,并按規定對設備進行保養和潤滑。5
31、、使用前必須檢查起吊鋼絲繩狀態應符合起重機械的有關規定,繩卡應牢固,走行系統良好,限位開關、制動器和其他安全裝置應可靠。6、液壓系統應安全可靠。7、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接地。8、起重機上禁止擱放或存放易爆或易燃物品。9、工具、備件等應放在工具箱內。禁止隨意擱放,以免落下傷人。10、走行起動前,要確認走行軌道上無障礙物,軌道地基無沉陷。11、走行起步時要鳴笛(鈴)示警,緩慢起步。12、起重機行走時,禁止搭人或搭物。13、起重機作業必須設專人指揮。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不得擅自進行起吊或走行操作。14、被吊物體必須捆扎牢固。起吊點必須符合規定要求.起吊時要平穩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機斜拉、拖拽
32、物體。15、起重機走行時,要確認兩側驅動是否同步。如發現偏移,必須停車檢查調整。16、兩臺起重機合吊一物體時,應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過兩臺總重量的80%。兩臺起重機走行、吊放等動作要一致。17、起吊物下禁止站人。18、空車走行時,吊鉤要離地面2m以上。19、換梁龍門起重機的吊梁(梁架)上不許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20、換梁龍門起重機吊梁行走時,必須注意兩臺起重機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車檢查調整。21、禁止起重物長時間停留在空中。22、對起重機進行維護或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23、風力超過六級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并用兩側夾軌鉗夾住鋼軌,換梁龍門起重機必須打鐵鍥。龍門起重機停止使用時亦應照此辦
33、理,并將吊鉤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規定放置,關好門窗,切斷電源。24、每年應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并進行靜、動負荷試驗。卷揚機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1、卷揚機的各部機件、電氣元件以及安全防護裝置、鋼絲繩等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建筑卷揚機安全規程(GB1332991)的規定;2、卷揚機應安裝牢固、穩定,防止受力時位移和傾斜;操縱位置必須視野開闊,聯系方便;3、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4、通過油輪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結節和扭繞,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潔,作業中最少需保存三圈;5、操縱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作業中忽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并將運送
34、物件放下。起重機作業安全技術交底1、 對新機、經過大修或有重要改裝的起重機,在使用前都應按起重機性能試驗的有關規定進行吊裝試驗。2、 起動機械前應檢查鋼絲繩、滑輪、卷筒、制動及各安全裝置是否完整可靠,檢查各個螺絲、連接部位、運轉部件有無松動和裂痕,潤滑是否良好,起動機械后檢查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觀察排氣煙色,聽其聲音又無異響。3、 起重機在每班作業前應先作無負荷升降、旋轉、變幅、前后左右運行及制動、限位安全性試驗,確認安全可靠方可正式作業。4、 起吊重物時,吊鉤與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禁止吊鉤、鋼絲繩在傾斜狀態下拖動被吊物品,在吊鉤上重物未提升時,禁止起重機移位或旋轉,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
35、上的物品。起重機嚴禁超負荷作業,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兩機得升降速度和旋轉速度應保持相等,被吊重物得重量不得超過兩起重機額定起重量得總和的75%,如果兩臺起重機分擔同時起吊重量不等得重物時,每機分擔的重量不能超過該機額定起重量的80%.5、 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不能從人員頭上越過,不能吊起重物再空中長時間停留,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暫時停留時應發現信號,所有人員不得再重物下面停留或通過。6、 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所有人員應盡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轉區域內,禁止在吊運得重物上面站人或對吊著的重物進行加工。7、 在起吊重物作業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況下,應嚴格
36、按照起重機使用說明書規定執行。嚴禁在起重臂起落穩定之前變換操縱桿。8、 起重吊裝高出物品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將鋼絲繩拉斷或起重機后翻。在起重臂達到最大仰角或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最少保留三圈以上。9、 下大雨、大雪、大風情況下,起重機應停止作業,必須作業時,應采取特別措施,防止制動器受潮失效。10、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變形,纏繞、磨損、斷絲、銹蝕等現象,要及時處理。鋼絲繩表面銹蝕磨損超過平均直徑10%或在一段節距內斷絲超過一股時,應立即更換新鋼絲繩。11、 吊鉤應定期做探傷檢查,如有永久變形或裂紋時,應更換。吊鉤斷面磨損10%時,應重
37、新驗算,確定安全起重量,以確認是否更換或降低負荷使用。12、 起重作業“十部吊”(1) 信號不清不吊;(2) 重量不明不吊;(3) 歪裝斜拉不吊;(4) 超過選定工作半徑的額定起重量不吊;(5) 吊具吊索不負荷規定、捆綁不牢、起吊后不穩不吊;(6) 重物上站人、吊臂下有人不吊;(7) 帶棱角快口得物品未墊軟物時不吊;(8) 埋在地下物件不吊;(9) 如遇六級以上大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吊;夜間作業沒有足夠的照明不吊。塔吊安全技術交底1、升降作業過程,并需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縱液壓系統,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縱平臺。操縱室內應只準一人操縱,必須服從指揮信號。2
38、、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3、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中風力忽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4、頂升前應預先放松電纜,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5、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的間隙,并應按照規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機構控制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進,在采取其他措施。不得已旋轉起重臂動作松動螺栓(銷子),假如因連接螺栓拆卸困難而采用旋轉起重臂來松動螺栓的錯誤做法,將破壞起重
39、臂平衡而造成傾翻事故。6、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下一動作。7、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規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8、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件,應采用經緯儀丈量塔身垂直度,并應采用附著桿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答應偏差為2/1000。9、在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布設時,附著桿傾斜角不得超過10。10、起重作業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現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作業。11、當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應保持兩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裝物)間隔不得小于2m。12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
40、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13、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14、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定的起重量。15、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縱。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忽然變速或制動。16、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17、提升重物水
41、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18、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掛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的下降到安全地帶。19、作業時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為了增加穩定性,防止造成傾翻應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以減少起重機迎風面積的風壓。20、作業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21、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封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應緊鎖夾軌器,
42、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22、檢驗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23、在嚴冷季節,對停用起重機的電動機、電動柜、變阻器箱、制動器等,應嚴密遮蓋。24、為防止大風驟起時,塔身受風壓面加大而發生事故,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預應力鋼筋后張法張拉安全技術交底1、張拉前應對預留孔道進行檢查,孔道應定位準確、內壁光滑、通暢,端部位置正確,孔道內的灰渣等雜物應吹掃或沖洗干凈;孔口預埋錨座鋼板應與孔道中心線垂直;孔道應預留灌漿排氣孔。2、 預應力筋(束)張拉應符合下列要求:(1) 油泵運行中和液壓系統帶壓狀態,嚴禁拆卸壓力表與管路道系統。(2)
43、張拉作業時,預應力筋(束)的兩端嚴禁站人,張拉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千斤頂和預應力筋的側面。(3) 油泵運行過程中,嚴禁操作工離開崗位;需要離開崗位時,必須停止油泵運行,并切斷油路和電源。(4) 張拉作業中發生異常響聲或發現斷絲、錨楔滑移和破裂時,必須停止張拉,查明原因,待采取處理措施后,方可恢復張拉。(5) 張拉作業應按施工設計規定逐級、緩慢、均勻地升壓荷至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控制伸長值和控制張拉噸位的壓力表讀數范圍內。(6) 安裝張拉設備時,對于直線預應力筋(束),應使張拉力的作用線與孔道中心線重合;對于曲線預應力筋(束)應使張拉力的作用線與孔道中心線末端的切線重合。(7) 采取應力控制方法
44、張拉時,應校核預應力筋(束)的伸長值;如實際伸長大于計算值的10%或小于計算值的5%,應停止張拉,待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調整后,方可繼續張拉。(8) 張拉過程中,應逐根量測預應力筋(束)的伸長值和觀測張拉噸位相應壓力表讀數,當伸長值和壓力表讀數與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控制值出入較大時,應停止張拉,待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調整后,方可繼續張拉。(9) 張拉作業結束后,應盡快關灌漿。3、 穿預應力筋(束)應符合下列要求:(1) 穿筋(束)時,送人端筋(束)應保持水平狀態,直至穿筋(束)到位。(2) 穿引器或穿束機引線時,另一端作業人員應站在孔道口側面接應,禁止站在孔口正前方作業。(3) 穿筋(束)過程中,出
45、現拖拉力過大或卡阻現象時,應立即停止穿筋(束),待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后,方可繼續進行;嚴禁強拉硬拽。(4) 穿筋(束)使用卷揚機、穿束機械時,應安裝在穩固的基座上并埋設牢固的地錨;卷揚機、穿束機操作人員的作業位置應能看清拖動引線,不能直視時,應專設信號工并明確聯絡信號。4、 孔道灌漿應符合下列要求:(1) 灌漿應連續進行,不得中斷。(2) 灌漿時,張拉孔道預留排氣孔應通暢。(3) 灌注水泥漿材料、配合比應符合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4) 孔道灌漿過程中,嚴禁隨意踩踏、敲擊錨頭和外露預應力筋(束)。(5) 注漿過程中遺灑的殘渣、廢液和注漿管排除的廢水,應及時清理、妥善處理。(6) 灌漿過程和關閉排氣孔或出漿口時,操作人員應佩戴防護鏡,避開孔口方向作業。(7) 灌漿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或注漿管堵塞需要檢修、處理時,必須停機、斷電和卸壓后,方可進行。處理注漿管堵塞時,嚴禁將管口對向人或設備、設施。(8) 灌漿應由孔道最低處的灌漿孔開始壓漿,灌漿初始壓力不宜超過0.1MPA;灌漿應逐級、緩慢升壓至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控制壓力,不得超過控制壓力灌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