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蕪湖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化工大道(疏港路南二路) 頂管施工水泥攪拌樁加固工程監理細則 編制人: 批準人: 批準時間: 廣東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蕪湖分公司蕪湖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化工大道(疏港路南二路)道路工程項目部 目 錄一、總則二、水泥攪拌樁施工工藝、設計要求及質量標準三、開工條件控制四、施工過程控制五、工程驗收六、其他事項頂管施工水泥攪拌樁加固工程監理實施細則一、總則11工程概況:為防止頂管工作井、接收井、逆做法檢查井施工對既有道路及各種地下管線造成不良影響,同時為加強工作井的抗頂能力,施工過程中在井外壁設置水泥攪拌樁進行加固和止水。12 為實施水泥攪拌樁加固工程施工監理,規范監理活動
2、,依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圖設計文件及相關關規程、規范編制本細則。13 對水泥攪拌樁施工實行全過程旁站監理,并實行以工序質量控制為基礎的標準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二、水泥攪拌樁施工工藝、設計要求及質量標準2.1 施工工藝(1)安裝調試攪拌機械,待轉速、空壓正常后就位;(2)對準樁位,啟動電機,待攪拌頭轉速正常后,變旋轉切土邊下沉,直至達到加固深度;(3)從樁底向上噴粉,同時攪拌提升,直至設計樁頂標高,如此再重復一次,即2噴4攪;(4)關閉電源,移動設備,重復以上步驟。2.2設計要求(1)樁徑60,設計水泥用量60Kg/m(由室內配合比試驗確定);分2排設置,其中心距離間隔45。(2)深度要求
3、:當攪拌樁底落在淤泥層或粘土層等不透水性土質時,深度為底板標高以下4米;當攪拌樁已在底板標高以下4米,但土質為粗砂層等透水層時,需穿透該層并進入粘性土以下2米。 (3)水泥土的無側限抗壓強度為R280.8MPa,R901.2MPa。2.3 質量標準(1)樁位:定位偏差不應超過50mm,施工前在樁中心插樁位標,施工后將樁位標復原,以便驗收。(2)施工的樁頂面應高出設計規定值0.5m,樁底標高均不應高于設計值。(3)樁身垂直度,每根樁施工前應用水準尺或其他方法檢查導向架和攪拌軸的垂直度,垂直誤差不應超過1%。(4)成樁7d 內,監督施工單位開挖樁頭(開挖深度1.5米,宜超過停漿面下0.5m),目測
4、檢查樁體成型情況及攪拌均勻程度,量測成樁直徑;檢查總量為總樁數的2%。三、開工條件控制3.1 開工條件控制按下列列程序進行:(1)向施工單位進行監理交底。(2)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3)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4)組織設計交底。(5)測量控制網點移交。(6)檢查施工條件。3.2 明確監理例行程序。下發監理作業表格;明確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監理簽證的程序;明確監理辦公室與施工單位之間函件、文件、報表等公文手續等。3.3 督促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及工地現場實際提交水泥攪拌樁加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并應從施工設備、施工方法、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保證措施、施工進度等方面檢
5、查其是否滿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術和進度要求。施工組織設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1)工程概況(2)施工準備及其完成情況(包括材料和水電供應、清障和施工場地等)。(3)施工設備(包括設備數量、型號、技術性能、臺時生產率、機組性能使用說明及易損件備品、配件供應情況)。(4)攪拌成樁施工方法(包括攪拌葉片外徑、漿液配比及制備、攪拌工序及施工工藝措施)。(5)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保證措施。(6)生產人員的編制和素質。(7)安全文明生產及事故處理辦法。(8)施工進度計劃(包括根據不同型號機組的生產能力配置每臺機組工作量、作業面的分段等)。3.4 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施工單位應建立以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
6、人、專職質檢員、測量工程師組成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配備質量檢驗的儀器設備,建立滿足工程質量檢測的現場試驗室或委托有相應資質、資格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建立班組自檢、專職質檢員復檢和質檢負責人終檢的“三檢”制,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編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并報送監理部審核認可。3.5 組織設計交底。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使施工單位明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3.6 測量控制網點移交。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及時向施工單位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并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控制網點成果進行審查和校驗。3.7 檢查施工條件:(1)施工設備進場查驗。要求施工單位按包合同要求組
7、織施工設備進場,并向監理單位報送進場設備報驗單。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設備是否配套和完好、完整(包括攪拌機、灰漿拌制機、集料斗、灰漿泵、輸漿管路,并應配備流量計、壓力表、配電裝置等設備及水、漿流量與壓力的自動記錄儀及相應的轉速、提升速度自動記錄儀);檢查施工設備的計量、鉆機的垂直度校準裝置是否經過率定;檢查進場設備數量、型號、技術性能、臺時生產率能否滿足施工技術和進度的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批準的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經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批準,施工設備不得撤離施工現場。(2)原材料進場檢驗。在生產試驗和施工使用前,要求單位報送水泥進場報驗單。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水泥出廠檢驗報告(第一次還應檢查水泥
8、產品生產許可證)、施工單位的復檢報告和檢測單位的資質、資格,并進行見證取樣送樣檢。未經簽證批準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3)試樁。攪拌樁施工前須進行成樁試驗,試樁數不少于五根。在試樁現場,調整各種機械參數,按照不同的水泥摻入量施工試驗樁,在成樁28天后檢測水泥土的無側限抗壓強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成樁7d內,用輕型動力觸探器進行水泥土質量檢查,當對水泥土質量有懷疑時,采用鉆孔取芯做抗壓強度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四、施工過程控制4.1 樁位、樁徑及樁機架傾斜度控制:(1)施工單位應向監理部報送各區域軸線和樁位放樣成果單,監理工程師對測量放樣成果進行審查和現場校驗。校驗合格后,監理工程師予以簽證,準予
9、下道工序施工。(2)機具就位、試運轉或開機生產前,施工單位機組負責人(機長)、各操作工和質檢人員必須上崗到位,否則,監理人員可現場指示不予開工。(3)每天開機生產前,施工單位應對施工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備品。每個班次應對攪拌軸外徑進行檢測,凡樁徑負偏差大于3%的必須予以更換,對生產不到一個班次就磨損達4%的攪拌頭,不得使用。(4)每次樁機移位時,樁位偏差應小于5cm,樁機架傾斜率應小于1.5%,否則,不得進行攪拌施工。4.2 漿液質量控制:(1)原材料質量控制深層攪拌壓漿用的漿液主要材料為水泥。水泥應選用強度不低于42.5普通硅酸鹽水泥,攪拌水泥漿液所用的水應符合混凝土拌和
10、用水的標準。施工單位應建立原材料進場、檢驗和使用記錄制度。水泥按每批200t取樣復檢一次,每批量不足200t的也應進行一次復檢。水泥應新鮮無結塊,儲存期超過3個月的不得進入工地。監理工程師可對施工單位的復檢采取見證取樣、送樣或對水泥進行抽樣檢測試驗。監理采取見證取樣、送樣的應在送檢單上留下見證記錄。任何未按合同規定的程序、方法、檢測內容與檢查頻率進行檢驗的材料和經驗測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使用。(2)漿液性能控制:水泥漿液應按生產試驗確定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水灰比配制。每次配漿均須用比重計測量漿液比重,并作好記錄。無論采用何種水灰比的水泥漿,應不斷攪動。水泥漿液存放的有效時間和漿液溫度應符合以下
11、規定:1)當氣溫在10以下時,不宜超過5h。2)當氣溫在10以上時,不宜超過3h。3)漿液存放時應控制漿液溫度在540范圍內。如超出上述規定應按廢漿處理。施工單位對不同批號的水泥及各種不同配比的漿液均應留樣制作試件進行漿液性能試驗和漿液凝固體的力學性能試驗。漿液性能試驗內容為比重、粘度、穩定性和初凝及終凝時間;漿液凝固體的力學性能試驗內容為抗壓和抗折強度。4.3 攪拌施工工藝控制:(1)攪拌機下沉和提升速度、攪拌次數應符合生產試驗確定的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工藝要求。(2)當攪拌機下沉達到設計深度后,應在樁底噴漿30s,使漿液完全達到樁端;當噴漿口提升到達設計樁頂時,應停止提升,攪拌5s,以保
12、證樁頭攪拌均勻密實。施工停漿面必須高出樁頂設計標高0.5m,在樁體凝固后將高出部分挖除。(3)水泥漿液應嚴格過濾,供漿必須連續。一旦供漿中斷,應將噴管下沉至停供點以下0.5m,待恢復供漿時再旋噴提升。當因故停機超過0.5h時,應對泵體和輸漿管路妥善清洗。(4)在施工作業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理。監理人員將隨時檢查漿液質量、樁徑及樁位偏差機架垂直度、樁深、各自動記錄儀記錄數據的真實性及準確性和施工人員施工記錄的及時性、真實性、完整性。(5)現場操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上、下立架時必須佩帶安全帶。(6)督促施工單位按批準的環境保護措施施工,嚴格控制棄漿和污水的排放。
13、4.4 施工不良情況處理:(1)施工中若發現噴漿量不足,應實行整樁復打,復打的噴漿量不少于設計用量;如遇停電,機械故障等原因噴粉中斷,必須復打,復打重疊孔段應大于1米。(2)在成樁過程中,遇到地下埋設的涵洞、涵管、鋼管、電纜等構筑物或漂石、木頭、礫石等障礙物時,應查明該構筑物或障礙物的尺寸及埋設高程,在其兩側的攪拌樁完成后,采用高壓噴注漿或其他措施對其周邊及上下地層進行封閉處理。(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溢漿量過大時,在保證水泥摻入量的前提下,應適當變動水灰比和攪拌、壓漿參數。如經上述調試仍不能達到要求,施工單位應及時報告監理人員,必要時由設計方提出處理方案。(4)施工單位在攪拌樁成樁施工作業過程
14、中出現:攪拌頭未到底、提升過快、旋轉過快或過慢等任何一種不良情況,應視為不合格樁。完成的攪拌樁應補孔重新攪拌壓漿。補漿措施和補樁情況資料應及時報監理工程師審批。(5)施工單位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成樁偏差超過規定值都必須加補攪拌樁或采用其他工法補樁,以確保攪拌樁滿足設計要求。加補措施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批。3.5 施工及監理記錄:(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按監理批準使用的施工記錄表格用于施工現場及時真實地填寫施工記錄。其中樁深度記錄誤差不得大于10cm,攪拌機下沉和提升的時間記錄誤差不得大于5s。(2)現場監理人員應及時將現場質量檢查情況按監理記錄表格記錄在案,并在施工單位填寫的施工記錄上進行監理
15、抽檢內容簽證。3.6 施工進度。當施工進度拖延時,監理工程師應按合同文件規定,要求施工單位調整施工進度計劃,采取趕工措施,增加設備、人員、材料等資源投入,確保工程按期完工。3.7 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若出現以下情況時,監理工程師應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警告通知、監理整改通知等方式予以制止。(1)不按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實施。(2)不按合同技術要求和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條件施工。(3)出現安全、質量事故等情況。五、工程驗收5.1 成樁7d 內,監督施工單位開挖樁頭(開挖深度1.5米,宜超過停漿面下0.5m),目測檢查樁體成型情況及攪拌均勻程度,量測成樁直徑;檢查總量為總樁數的2%;如發現嚴重缺陷,應報廢補樁。5.2 成樁28d后進行鉆孔取芯檢驗,抽檢頻率為0.5%1%。六、其他事項本細則未列之施工測量、施工進度。控制、合同項目驗收等內容,按相應監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