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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現場拌制工程施工技術交底(6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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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現場拌制工程施工技術交底(63頁).doc

1、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普通混凝土現場拌制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普通混凝土的現場拌制。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水泥:水泥的品種、標號、廠別及牌號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水泥應有出廠合格證及進場試驗報告。 2.1.2 砂:砂的粒徑及產地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砂中含泥量: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含泥量3%;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含泥量5%,有抗凍、抗滲要求時,含泥量應3%。砂中泥塊的含量(大于5mm的純泥),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其泥塊含量應l%;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其泥塊含量應2%,有抗凍、抗滲

2、要求時,其泥塊含量應l%。砂應有試驗報告單。 2.1.3 石子(碎石或卵石):石子的粒徑、級配及產地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 石子的針、片狀顆粒含量: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15%;當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5C15時,應25%。 石子的含泥量(小于0.8mm的塵屑、淤泥和粘土的總含量):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1%;當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5C15時,應2%;當對混凝土有抗凍、抗滲要求時,應1%。 石子的泥塊含量(大于5mm的純泥):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0 5%;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0.7%;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10時,應l%。 石子應有試塊報告單。 2.1.4 水:

3、宜采用飲用水。其它水,其水質必須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一89)的規定。 2.1.5 外加劑:所用混凝土外加劑的品種、生產廠家及牌號應符合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外加劑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及使用說明,并應有有關指標的進場試驗報告。國家規定要求認證的產品,還應有準用證件。外加劑必須有摻量試驗。 2.1.6 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摻粉煤灰,也有摻其它混合材料的,如UEA膨脹劑、沸石粉等):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種、生產廠家及牌號應符合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混合材料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及使用說明,并應有進場試驗報告。混合材料還必須有摻量試驗。 2.1.7 主要機具:混凝土攪拌機宜優先采用強制式攪拌機,以可采

4、用自落式攪拌機。計量設備一般采用磅秤或電子計量設備。水計量可采用流量計、時間繼電器控制的流量計或水箱水位管標志計量器。上料設備有雙輪手推車、鏟車、裝載機、砂石輸料斗等,以及配套的其它設備?,F場試驗器具,如坍落度測試設備、試模等。 2.2 作業條件: 2.2.1 試驗室已下達混凝土配合通知單,并將其轉換為每盤實際使用的施工配合比,并公布于攪拌配料地點的標牌上。 2.2.2 所有的原材料經檢查,全部應符合配合比通知單所提出的要求。 2.2.3 攪拌機及其配套的設備應運轉靈活、安全可靠。電源及配電系統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2.2.4 所有計量器具必須有檢定的有效期標識。地磅下面及周圍的砂、石清理干凈

5、,計量器具靈敏可靠,并按施工配合比設專人定磅。 2.2.5 管理人員向作業班組進行配合比、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 2.2.6 需澆筑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辦理隱檢、預檢手續、混凝土澆筑的申請單已經有關管理人員批準。 2.2.7 新下達的混凝土配合比,應進行開盤鑒定。開盤鑒定的工作已進行并符合要求。 3 操作工藝 3.1 基本工藝流程: 3.2 每臺班開始前,對攪拌機及上料設備進行檢查并試運轉;對所用計量器具進行檢查并定磅;校對施工配合比;對所用原材料的規格、品種、產地、牌號及質量進行檢查,并與施工配合比進行核對;對砂、石的含水率進行檢查,如有變化,及時通知試驗人員調整用水量。一切檢查符合要求后,

6、方可開盤拌制混凝土。 3.3 計量: 3.3.1 砂、石計量:用手推車上料時,必須車車過磅,卸多補少。有貯料斗及配套的計量設備,采用自動或半自動上料時,需調整好斗門關閉的提前量,以保證計量準確。砂、石計量的允許偏差應3%。 3.3.2 水泥計量:攪拌時采用袋裝水泥時,對每批進場的水泥應抽查10袋的重量,并計量每袋的平均實際重量。小于標定重量的要開袋補足,或以每袋的實際水泥重量為準,調整砂、石、水及其它材料用量,按配合比的*比例重新確定每盤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攪拌時采用散裝水泥的,應每盤精確計量。水泥計量的允許偏差應2%。 3.3.3 外加劑及混合料計量:對于粉狀的外加劑和混合料,應按施工配合比

7、每盤的用料,預先在外加劑和混合料存放的倉庫中進行計量,并以小包裝運到攪拌地點備用。液態外加劑要隨用隨攪拌,并用比重計檢查其濃度,用量桶計量。外加劑、混合料的計量允許偏差應2%。 3.3.4 水計量:水必須盤盤計量,其允許偏差應2%。 3.4 上料:現場拌制混凝土,一般是計量好的原材料先匯集在上料斗中,經上料斗進入攪拌筒。水及液態外加劑經計量后,在往攪拌筒中進料的同時,直接進入攪拌筒。原材料匯集入上料斗的順序如下: 3.4.1 當無外加劑、混合料時,依次進入上料斗的順序為石子、水泥、砂。 3.4.2 當摻混合料時,其順序為石子、水泥、混合料、砂。 3.4.3 當摻干粉狀外加劑時,其順序為石子、外

8、加劑、水泥、砂成順序為石子、水泥、砂子、外加劑。 3.5 第一盤混凝土拌制的操作: 每次上班拌制第一盤混凝土時,先加水使攪拌筒空轉數分鐘,攪拌筒被充分濕潤后,將剩余積水倒凈。 攪拌第一盤時,由于砂漿粘筒壁而損失,因此,石子的用量應按配合比減半。 從第二盤開始,按給定的配合比投料。 3.6 攪拌時間控制:混凝土攪拌的最短時間應按表4-28控制。 混凝土攪拌的最短時間 (s) 表4-28 攪拌機出料量 (L) 500 強制式 60 90 120 自落式 90 120 150 強制式 60 60 90 自落式 90 90 120 注:l. 混凝土攪拌的最短時間系指自全部材料裝入攪拌筒中起,到開始卸料

9、止的時間; 2. 當摻有外加劑時,攪拌時間應適當延長; 3. 冬期施工時攪拌時間應取常溫攪拌時間的1.5倍。 3.7 出料:出料時,先少許出料,目測拌合物的外觀質量,如目測合格方可出料。每盤混凝土拌合物必須出盡。 3.8 混凝土拌制的質量檢查: 3.8.1 檢查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種、規格和用量,每一個工作班至少兩次。 3.8.2 檢查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每一工作班至少兩次?;炷涟韬衔飸獢嚢杈鶆颉㈩伾恢?,具有良好的流動性、粘聚性和保水性,不泌水、不離析。不符合要求時,應查找原因,及時調整。 3.8.3 在每一工作班內,當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響有變動時(如下雨或原材料有變化),應及

10、時檢查。 3.8.4 混凝土的攪拌時間應隨時檢查。 3.8.5 按以下規定留置試塊: 3.8.5.1 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8.5.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其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8.5.3 對現澆混凝土結構,每一現澆樓層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8.5.4 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應按規定留置抗滲試塊。 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筛鶕夹g交底的要求確定。為保證留置的試塊有代表性,應在第三盤以后至攪拌結束前30min之間取樣。 3.9 冬期施工混凝土的攪拌: 3.9

11、.1 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d穩定低于5時,混凝土拌制應采取冬施措施,并應及時采取氣溫突然下降的防凍措施。 3.9.2 配制冬期施工的混凝土,應優先選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水泥標號不應低于425號,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水灰比不應大于0.6。 3.9.3 冬期施工宜使用無氯鹽類防凍劑,對抗凍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宜使用引氣劑或引氣減水劑。如摻用氯鹽類防凍劑,應嚴格控制摻量,并嚴格執行有關摻用氯鹽類防凍劑的規定。 3.9.4 混凝土所用骨料必須清潔,不得含有冰、雪等凍結物及易凍裂的礦物質。 3.9.5 冬期拌制混凝土應優先采用加熱水的方法。水及骨料的加熱溫度應根據熱工計算確定,

12、但不得超過表4-29的規定。 拌合水和骨料最高溫度 表4-29 項 目 拌合水 骨 料 標號小于525號的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 80 60 標號大于525號的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 60 40 水泥不得直接加熱,并宜在使用前運入暖棚內存放。 當骨料不加熱時,水可加熱到100,但水泥不應與80以上的水直接接觸。投料順序為先投入骨料和已加熱的水,然后再投入水泥。 3.9.6 混凝土拌制前,應用熱水或蒸汽沖洗攪拌機,拌制時間應取常溫的1. 5倍?;炷涟韬衔锏某鰴C溫度不宜低于10,入模溫度不得低于5。 3.9.7 冬期混凝土拌制的質量檢查除遵守3.8條的規定外,尚應進行以下檢查:

13、3.9.7.1 檢查外加劑的摻量。 3.9.7.2 測量水和外加劑溶液以及骨料的加熱溫度和加入攪拌機的溫度。 3.9.7.3 測量混凝土自攪拌機中卸出時的溫度和澆筑時的溫度。 以上檢查每一工作班至少應測量檢查四次。 3.9.7.4 混凝土試塊的留置除應符合3.8.5條的規定外,尚應增設不少于兩組與結構同條件養護的試件,分別用于檢驗受凍前的混凝土強度和轉入常溫養護28d的混凝土強度。 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混凝土所用水泥、骨料、外加劑、混合料的規格、品種和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查方法:檢查原材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單。 4.1.2 混凝土的強度評定應符合要求。

14、檢查方法:檢查混凝土試塊強度試壓報告及強度評定資料。 4.2 基本項目: 4.2.1 混凝土應攪拌均勻、顏色一致,具有良好的和易性。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4.2.2 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應符合要求。 檢查方法:現場測定及檢查施工記錄。 4.2.3 冬期施工時,水、骨料加熱溫度及混凝土拌合物出機溫度應符合要求。 檢查方法:現場測定及檢查施工記錄。 5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5.1 混凝土強度不足或強度不均勻,強度離差大,是常發生的質量問題,是影響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防止這一質量問題需要綜合治理,除了在混凝土運輸、澆筑、養護等各個環節要嚴格控制外,在混凝土拌制階段要特別注意。要控制好各種原材料的質量

15、。要認真執行配合比,嚴格原材料的配料計量。 5.2 混凝土裂縫是常發生的質量問題。造成的原因很多。在拌制階段,如果砂、石含泥量大、用水量大、使用過期水泥或水泥用量過多等,都可能造成混凝土收縮裂縫。因此在拌制階段,仍要嚴格控制好原材料的質量,認真執行配合比,嚴格計量。 5.3 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不符合要求。造成這類質量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水灰比影響最大;第二是石子的級配差,針、片狀顆粒含量過多;第三是攪拌時間過短或太長等。解決的辦法應從以上三方面著手。 5.4 冬期施工混凝土易發生凍害。解決的辦法是認真執行冬施的有關規定,在拌制階段注意骨料及水的加熱溫度,保證混凝廠的出機溫度。 5

16、.5 要注意水泥、外加劑、混合料的存放保管。水泥應有水泥庫,防止雨淋和受潮;出廠超過三個月的水泥應復試。外加劑、混合料要防止受潮和變質,要分規格、品種分別存放,以防止錯用。 6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6.1 水泥出廠質量證明。 6.2 水泥進場試驗報告。 6.3 外加劑出廠質量證明。 6.4 外加劑進場試驗報告及摻量試驗報告。 6.5 混合料出廠質量證明。 6.6 混合料進場試驗報告及摻量試驗報告。 6.7 砂子試驗報告。 6.8 石子試驗報告。 6.9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6.10 混凝土試塊強度試壓報告。 6.11 混凝土強度評定記錄。 6.12 混凝土施工日志(含冬

17、施日志)。 6.13 混凝土開盤鑒定。 技術負責人: 交底人: 接交人: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輕骨料混凝土現場拌制1 范圍 本工藝標準規定了輕骨料混凝土現場拌制的施工準備、操作工藝、質量標準和質量驗收資料等。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輕骨料混凝土的現場拌制。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水泥:水泥的品種、標號、廠別及牌號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水泥應有出廠合格證及進場試驗報色。 2.1.2 砂:砂的粒徑及產地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砂中含泥量;當混凝上強度等級C30時,其含泥量應3%;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其含泥量應5%

18、。砂中泥塊的含量(大于5mm的純泥):當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1%;混凝土強度等級C30時,應2%。砂應有試驗報告單。 2.1.3 輕粗細骨料:輕粗細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種、粒徑、產地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輕粗細骨料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和進場試驗報告。必須試驗的項目有:粗細骨料篩分析試驗;粗細骨料堆積密度;粗骨料筒壓強度;粗骨料吸水率試驗。 輕粗骨料的級配應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級配的空隙率不應大于50%。其最大粒徑不宜大于20mm。其含泥量不大于2%。 輕粗骨科的級配 表4-30 篩孔尺寸 dmin(5) 1/2dmax(10) dmax(20) 2dmax(220)

19、圓球型的及單一粒級 累積篩余 90 不規定 10 0 普通型的混合級配 按重量計 90 3070 10 0 碎石型的混合級配 (%) 90 4060 10 0 輕砂細度模數不宜大于4.0,其大于5mm的累計篩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計)。 輕粗細骨料的堆積密度,輕粗骨料的筒壓強度及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輕砂和天然輕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規定;其它輕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 2.1.4 水:宜采用飲用水。其它水質必須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一89)的規定。 2.1.5 外加劑;所用輕骨料混凝土外加劑的品種、生產廠家及牌號應符合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外加劑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及使用

20、說明,并應有有關指標的進廠試驗報告。國家規定要求認證的產品,還應有準用證件。外加劑必須有摻量試驗。 2.1.6 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摻粉煤灰):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種、生產廠家及牌號應符合配比通知單的要求?;旌喜牧蠎谐鰪S質量證明書及使用說明,并應有進場試驗報告。混合材料必須有摻量試驗。 2.1.7 主要機具:砂輕混凝土宜優先采用強制式攪拌機,也采用自落式攪拌機。全輕混凝土應采用強制式攪拌機。計量設備一般采用磅秤或電子計量設備。水計量可采用流量計、時間繼電器控制的流量計或水箱水位管標志計量器。上料設備如雙輪手推車、鏟車、裝載機及粗、細骨料貯料斗和配套的其它設備?,F場試驗器具,如坍落度測試設備、試模

21、等。 2.2 作業條件: 2.2.1 試驗室已下達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并將其轉換為每盤實際使用的施工配合比,并公布于攪拌配料地點的標牌上。 2.2.2 所用的原材料經檢查,全部應符合配合比通知單所提出的要求。 2.2.3 攪拌機及其配套的設備運轉靈活、安全、可靠。電源及配電系統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2.2.4 所有計量器具必須有檢定的有效期標識。地磅下面及周圍的砂、石清理干凈,計量器具靈敏可靠,并按施工配合比設專人定磅。 2.2.5 管理人員向作業班組進行配合比、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 2.2.6 需澆筑輕骨料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辦理隱檢、預檢手續,輕骨料混凝土澆筑的申請單已經有關管理人

22、員批準。 2.2.7 新下達的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應進行開盤鑒定。開盤鑒定的工作已進行并符合要求。 3 操作工藝 3.1 基本工藝流程: 輕骨料混凝土生產基本工藝流程圖 3.2 原材料的堆放與貯存: 3.2.1 輕粗骨料應按粒級堆放,且應有防雨和排水措施,以防止含水率變化?;旌狭<壎逊艜r,堆料高度一般不宜大于2m,以防大小顆粒離析,級配不均。若與普通骨料混合使用時,應使輕重骨料分別貯放,嚴禁混雜,以保證配料準確。 3.2.2 水泥、摻合料、外加劑應貯放于防雨、防潮的庫房,以防止水泥硬結,摻合料含水率變化,粉狀外加劑失效,液體外加劑濃度變化。 3.3 原材料計量與抽檢計量: 3.3.1 輕粗細骨

23、料計量:宜采用體積計量,亦可采用重量計量,但必須嚴格檢測骨料的含水率,去除其規定含水率以外的水的重量,以保證配料準確。普通砂采用重量計量。體積計量時,必須使用專用計量手推車或專用體積計量器,每盤要嚴格計量。 采用重量計量,使用手推車時,必須車車過磅,卸多補少。有貯料斗及配套的計量設備,采用自動或半自動上料時,需調整好斗門開關的提前量,以保證計量準確。 輕粗細骨料計量的允許偏差3%。 3.3.2 水泥計量:采用袋裝水泥時,必須按進貨批隨機抽查計量。一般對每批進場的水泥應抽查10袋的重量,并計算平均每袋的實際重量。小于標定重量的要開包補足,或以每袋水泥實際重量為準,調整粗細骨料、水及其它材料的用量

24、,按給定配合比重新確定每盤施工配合比。采用散裝水泥時,應每盤精確過磅計量。水泥計量的允許偏差應2%。 3.3.3 外加劑及混合料計量:對手袋裝粉狀外加劑和混合料,應按每批進場抽查10袋重量,并計量每袋平均重量,小于標定重量要補足。對于散裝或大包裝外加劑,應按施工配合比每盤用量預先在其存放處進行計量,并以小包裝形式運到攪拌地點備用。液態外加劑要隨用隨攪拌,并用比重計檢查其濃度,用量筒計量。外加劑及混合料的計量允許偏差應2%。 3.3.4 攪拌用水必須盤盤用流量計量器讀數計量,或用水箱水位管標志計量器。其每盤計量允許偏差2%。 3.4 輕骨料混凝土拌制的投料工藝程序: 3.4.1 輕骨料吸水率小于

25、10%的混凝土拌制,宜采用二次投料工藝程序。即將粗細骨料投入攪拌機內與1/2用水量先拌合約1min,再加入水泥拌合數秒,繼而加入剩余的水和外加劑,繼續攪拌至2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程序圖是: 1/2總用水量 粗骨料 水 泥 1/2總用水量、外加劑 攪 拌 水與骨料混合物 攪拌 混凝土拌合物 細骨料 輕骨料吸水率大于10%的混凝土拌制,宜采用預濕骨料投料及拌合工藝程序。即一般輕粗骨料攪拌前預濕,按粗骨料、水泥、細骨料的順序投入攪拌機匯總斗,再一并投入攪拌機的攪拌筒干攪拌0.5min,然后與水和外加劑攪拌2.5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程序圖是: 水 粗骨料 凈用水量外加劑 水 泥 攪 拌 攪拌

26、混凝土拌合物 細骨料 3.4.3 采用自落式攪拌機的投料及拌合工藝程序是:先加入1/2的總用量的水,然后加入粗細骨料和水泥攪拌lmin,再加人剩余水量繼續攪拌2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程序圖是: 粗骨料 1/2總用水量 總用水量1/2 拌合水 泥 攪 拌 混合物拌合 混凝土拌合物 細骨料 3.4.4 采用強制式攪拌機的投料及拌合工藝程序是:先投粗骨料、水泥、細骨料,攪拌lmin,再加水繼續攪拌不少于2min。此法的投料及拌合的程序圖是: 2min1min粗骨料 總用水量外加劑 水 泥 攪 拌 混合物拌攪 混凝土拌合物 細骨料 3.5 第一盤攪拌混凝土應注意的問題: 3.5.l 攪拌混凝土前,加

27、水空轉數分鐘,待攪拌筒充分潤濕后,將余水排凈。 3.5.2 第一盤攪拌混凝土時,水泥砂漿粘筒壁造成配合比損失。需采取預攪拌法,即先用設計給定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的原材料投入攪拌機攪拌,其時間須延長一倍以上,待部分砂漿粘貼在攪拌機筒壁上,然后將其余拌合物卸出(二次加料拌合再用),隨后則可進行正常拌制。 3.6 攪拌時間控制與檢查:輕骨料混凝土攪拌制的最短時間,比普通混凝土攪拌時間應延長6090s,一般為180s;當摻有外加劑時,攪拌時間應適當延長。 3.7 出料:出料時應先少許出料,目測拌合物的外觀質量,如目測合格方可出料。每盤拌合物必須出盡。 3.8 輕骨料混凝土拌制的質量檢查: 3.8.1 檢

28、查拌制輕骨料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種、規格及用量,每一個工作班至少兩次。雨期施工對輕骨料含水率要增加檢查和測定次數。 3.8.2 檢查輕骨料混凝土在澆筑地點的坍落度、和易性,每工作班兩次以上。雨期、冬期施工和改換輕骨料混凝土等級時,要加強檢測的次數。 3.8.3 在每工作班內,當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響有變動時,應及時檢查。 3.8.4 輕骨料混凝土攪拌時間應隨時檢查。 3.8.5 檢查輕骨料混凝土拌合物外觀質量應該是,攪拌均勻、顏色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動性、粘聚性和保水性,不泌水,不離析。不符合要求時,應查原因,及時調整。 3.8.6 按以下規定留置試塊: 3.8.6.1 每拌制100盤且

29、不超過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8.6.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其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8.6.3 對現澆混凝土結構,每一現澆樓層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8.6.4 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可根據技術交底的要求確定。 為保證留置試塊有代表性,應在攪拌混凝土后第三盤至攪拌結束前30min之間取樣。 3.9 冬期施工輕骨料混凝土的攪拌:其間,對原材料的要求、攪拌時間、原材料加熱、拌合物出罐溫度要求等,應認真執行普通混凝土現場拌制工藝標準中3.9條及混凝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3.9.1

30、 粗細骨料不得含有冰雪及呈凍團狀。 3.9.2 冬期攪拌輕骨料混凝土宜采用二次上料,二次攪拌工藝(見3.4.l條的攪拌工藝),以改善輕骨料混凝土的和易性。 3.9.3 冬期應注意檢測骨料的含水率,及時調整用水量,及時給定坍落度不同控制值。一般應比常溫坍落度增大46cm,以保證其具有良好的流動性、粘聚性和保水性。 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輕骨料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劑、混合料規格、品種和質量必須符合施工規范及有關規定。 檢查方法:檢查原材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單。 4.2.2 評定輕骨料混凝土強度的試塊,必須按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一87)的規定取樣制做

31、。 檢查方法:檢查輕骨料混凝土試塊強度試壓報告及強度評定資料。 4.2 基本項目: 4.2.1 輕骨料混凝土應攪拌均勻、顏色一致,具有良好的和易性。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4.2.2 輕骨料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應符合施工規范或其配合比通知單的要求。 檢查方法:現場測定及檢查施工記錄。 4.2.3 冬期施工時水、骨料加熱溫度及混凝土拌合物出罐溫度應符合施工規范的要求。 檢查方法:現場測定及檢查施工記錄。 5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5.1 拌合物攪拌不勻。顏色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攪拌時間不足。 特別要保證冬期施工和加外加劑時,對拌合物攪拌的足夠時間。 5.2 和易性差:其拌合物產生松散不粘聚,骨料上浮離

32、析,或拌合物于結成團不宜澆筑。主要原因是:輕骨料級配差;砂率過小;原材料計量不準確;或攪拌時間短。應認真克服這些缺欠,以保證拌合物的良好和易性。 5.3 拌合物坍落度不穩定。主要原因是用水量掌握不準確,粗細骨料中含水率的變化未及時測定,未及時調整用水量。其次是用水計量不準確,水用量時多時少。此現象必須克服,以保證拌合物的內在質量。 5.4 使用外加劑時,宜在骨料吸水后加入。以避免骨料孔隙對外加劑過多的吸收。特別是液態外加劑,使用未預濕骨料時,外加劑應與剩余水同時加入。粉狀外加劑可制成液態按前法加入,也可與水泥混合物同時加入,以保證其攪拌均勻。 6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6.

33、1 水泥出廠合格證或試驗證明。 6.2 水泥復試單。 6.3 砂子試驗報告單。 6.4 輕細骨料試驗報告單。 6.5 輕粗骨料試驗報告單。 6.6 外加劑產品合格證及質量證明書。 6.7 外加劑進場試驗報告及摻量試驗報告。 6.8 粉煤灰出廠合格證。 6.9 粉煤灰試驗報告。 6.10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6.11 混凝土施工日志(含冬施日志)。 6.12 混凝土開盤鑒定。 6.13 混凝土試塊強度試壓報告。 6.14 混凝土強度評定記錄。 技術負責人: 交底人: 接交人: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磚混結構、構造柱、圈梁、板縫等混凝土施工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磚混結

34、構,外磚內模,外板內模的構造柱、圈梁、板縫等混凝土澆筑工藝。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本要機具: 2.1.1 水泥:用325425號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 2.1.2 砂:用粗砂或中砂,當混凝土為C30以下時,含泥量不大于5%。 2.1.3 石子:構造柱、圈梁用粒徑:0.53.2cm卵石或碎石;板縫用粒徑0.551.2cm細石,當混凝土為C30以下時,含泥量不大于2%。 2.1.4 水:用不含雜質的潔凈水。 2.1.5 外加劑:根據要求選用早強劑、減水劑等,摻入量由試驗室確定。 2.2 作業條件: 2.2.1 混凝土配合比經試驗室確定,配合比通知單與現場使用材料相符。 2.2.2

35、 模板牢固、穩定,標高、尺寸等符合設計要求,模板縫隙超過規定時,要堵塞嚴密,并辦完預檢手續。 2.2.3 鋼筋辦完院檢手續。 2.2.4 構造往、圈梁接槎處的松散混凝土和砂漿應剔除,模板內雜物要清理干凈。 2.2.5 常溫時,混凝土澆筑前,磚墻、木模應提前適量澆水濕潤,但不得有積水。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作業準備 混凝土攪拌 混凝土運輸 混凝土澆筑、振搗 混凝土養護 3.2 混凝土攪拌: 3.2.1 根據測定的砂、石含水率,調整配合比中的用水量,雨天應增加測定次數。 3.2.2 根據攪拌機每盤各種材料用量及車皮重量,分別固定好水泥(散裝)、砂、石各個磅秤的標量。磅秤應定期核驗、維

36、護,以保證計量的準確。計量精度:水泥及摻合料為2%,骨料為3%,水、外加劑為2%。攪拌機棚應設置混凝土配合比標牌。 3.2.3 正式攪拌前攪拌機先空車試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裝料攪拌。 3.2.4 砂、石、水泥(散裝)必須嚴格按需用量分別過秤,加水也必須嚴格計量。 3.2.5 投料順序:一般先倒石子,再倒水泥,后倒砂子,最后加水。摻合料在倒水泥時一并加入。摻外加劑與水同時加入。 3.2.6 攪拌第一盤混凝上,可在裝料時適當少裝一些石子或適當增加水泥和水量。 3.2.7 混凝土攪拌時間,400L自落式攪拌機一般不應少于1.5min。 3.2.8 混凝土坍落度,一般控制在57cm,每臺班應測兩次。

37、3.3 混凝土運輸: 3.3.1 混凝土自攪拌機卸出后,應及時用翻斗車、手推車或吊斗運至澆筑地點。運送混凝土時,應防止水泥漿流失。若有離析現象,應在澆筑地點進行人工二次拌合。 3.3.2 混凝土以攪拌機卸出后到澆筑完畢的延續時間,當混凝土為C30,及其以下,氣溫高于25時不得大于90min,C30以上時不得大于60min。 3.4 混凝土澆筑、振搗: 3.4.1 構造柱根部施工縫處,在澆筑前宜先鋪5cm厚與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漿或減石子混凝土。 3.4.2 澆筑方法:用塔吊吊斗供料時,應先將吊斗降至距鐵盤5060cm處,將混凝土卸在鐵盤上,再用鐵鍬灌入模內,不應用吊斗直接將混凝土卸入模內。

38、 3.4.3 澆筑混凝土構造柱時,先將振搗棒插入柱底根部,使其振動再灌入混凝土,應分層澆筑、振搗,每層厚度不超過60cm,邊下料邊振搗,一般澆筑高度不宜大于2m,如能確保澆筑密實,亦可每層一次澆筑。 3.4.4 混凝土振搗:振搗構造柱時,振搗棒盡量靠近內墻插入。振搗圈梁混凝土時,振搗棒與混凝土面應成斜角,斜向振搗。振搗板縫混凝土時,應選用30mm小型振搗棒。振搗層厚度不應超過振搗棒的1.25倍。 3.4.5 澆筑混凝土時,應注意保護鋼筋位置及外磚墻、外墻板的防水構造,不使其損害,專人檢查模板、鋼筋是否變形、移位;螺栓、拉桿是否松動、脫落;發現漏漿等現象,指派專人檢修。 3.4.6 表面抹平:圈

39、梁、板縫混凝土每振搗完一段,應隨即用木抹子壓實、抹平。表面不得有松散混凝土。 3.5 混凝土養護:混凝土澆筑完12h以內,應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并澆水養護。常溫時每日至少澆水兩次,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d。 3.6 填寫混凝土施工記錄,制作混凝土試塊。 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l 水泥、砂、石、外加劑必須符合施工規范及有關標準的規定,有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4.1.2 混凝土配合比、攪拌、養護和施工縫處理,符合規范的規定。 4.1.3 按標準對混凝土進行取樣、制作、養護和試驗,評定混凝上強度并符合設計要求。 4.2 基本項目: 混凝土應振搗密實,不得有蜂窩、孔洞露筋、縫隙、夾渣。

40、4.3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4-31。 5 成品保護 5.1 澆筑混凝土時,不得污染清水磚墻面。 5.2 振搗混凝土時,不得碰動鋼筋、埋件,防止移位。 5.3 鋼筋有踩彎、移位或脫扣時,及時調整、補好。 5.4 散落在模板上的混凝土應及時清理干凈。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混凝土材料計量不準:影響混凝土強度,施工前要檢查,校正好磅秤,車車過秤,加水量必須嚴格控制。 6.2 混凝土外觀存在蜂窩、孔洞、露筋、夾渣等缺陷:混凝土振搗不實,漏振,鋼筋缺少保護層墊塊,尤其是板縫內加筋位置,應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材料(水泥、砂、石、摻合料

41、、外加劑等)出廠合格證明、試驗報告。 7.2 混凝土試塊試驗報告。 7.3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7.4 隱檢、預檢記錄。 7.5 冬期施工記錄。 7.6 設計變更及洽商記錄。 7.7 其它技術文件。技術負責人: 交底人: 接交人: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剪力墻結構大模板普通混凝土施工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磚混結構,外磚內模,外板內模的構造柱、圈梁、板縫等混凝土澆筑工藝。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本要機具: 2.1.1 水泥:用325425號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 2.1.2 砂:用粗砂或中砂,當混凝土為C30以下時,含泥量不大于5%。 2.1.3

42、石子:構造柱、圈梁用粒徑:0.53.2cm卵石或碎石;板縫用粒徑0.551.2cm細石,當混凝土為C30以下時,含泥量不大于2%。 2.1.4 水:用不含雜質的潔凈水。 2.1.5 外加劑:根據要求選用早強劑、減水劑等,摻入量由試驗室確定。 2.2 作業條件: 2.2.1 混凝土配合比經試驗室確定,配合比通知單與現場使用材料相符。 2.2.2 模板牢固、穩定,標高、尺寸等符合設計要求,模板縫隙超過規定時,要堵塞嚴密,并辦完預檢手續。 2.2.3 鋼筋辦完院檢手續。 2.2.4 構造往、圈梁接槎處的松散混凝土和砂漿應剔除,模板內雜物要清理干凈。 2.2.5 常溫時,混凝土澆筑前,磚墻、木模應提前

43、適量澆水濕潤,但不得有積水。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作業準備 混凝土攪拌 混凝土運輸 混凝土澆筑、振搗 混凝土養護 3.2 混凝土攪拌: 3.2.1 根據測定的砂、石含水率,調整配合比中的用水量,雨天應增加測定次數。 3.2.2 根據攪拌機每盤各種材料用量及車皮重量,分別固定好水泥(散裝)、砂、石各個磅秤的標量。磅秤應定期核驗、維護,以保證計量的準確。計量精度:水泥及摻合料為2%,骨料為3%,水、外加劑為2%。攪拌機棚應設置混凝土配合比標牌。 3.2.3 正式攪拌前攪拌機先空車試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裝料攪拌。 3.2.4 砂、石、水泥(散裝)必須嚴格按需用量分別過秤,加水也必須嚴格

44、計量。 3.2.5 投料順序:一般先倒石子,再倒水泥,后倒砂子,最后加水。摻合料在倒水泥時一并加入。摻外加劑與水同時加入。 3.2.6 攪拌第一盤混凝上,可在裝料時適當少裝一些石子或適當增加水泥和水量。 3.2.7 混凝土攪拌時間,400L自落式攪拌機一般不應少于1.5min。 3.2.8 混凝土坍落度,一般控制在57cm,每臺班應測兩次。 3.3 混凝土運輸: 3.3.1 混凝土自攪拌機卸出后,應及時用翻斗車、手推車或吊斗運至澆筑地點。運送混凝土時,應防止水泥漿流失。若有離析現象,應在澆筑地點進行人工二次拌合。 3.3.2 混凝土以攪拌機卸出后到澆筑完畢的延續時間,當混凝土為C30,及其以下

45、,氣溫高于25時不得大于90min,C30以上時不得大于60min。 3.4 混凝土澆筑、振搗: 3.4.1 構造柱根部施工縫處,在澆筑前宜先鋪5cm厚與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漿或減石子混凝土。 3.4.2 澆筑方法:用塔吊吊斗供料時,應先將吊斗降至距鐵盤5060cm處,將混凝土卸在鐵盤上,再用鐵鍬灌入模內,不應用吊斗直接將混凝土卸入模內。 3.4.3 澆筑混凝土構造柱時,先將振搗棒插入柱底根部,使其振動再灌入混凝土,應分層澆筑、振搗,每層厚度不超過60cm,邊下料邊振搗,一般澆筑高度不宜大于2m,如能確保澆筑密實,亦可每層一次澆筑。 3.4.4 混凝土振搗:振搗構造柱時,振搗棒盡量靠近內墻

46、插入。振搗圈梁混凝土時,振搗棒與混凝土面應成斜角,斜向振搗。振搗板縫混凝土時,應選用30mm小型振搗棒。振搗層厚度不應超過振搗棒的1.25倍。 3.4.5 澆筑混凝土時,應注意保護鋼筋位置及外磚墻、外墻板的防水構造,不使其損害,專人檢查模板、鋼筋是否變形、移位;螺栓、拉桿是否松動、脫落;發現漏漿等現象,指派專人檢修。 3.4.6 表面抹平:圈梁、板縫混凝土每振搗完一段,應隨即用木抹子壓實、抹平。表面不得有松散混凝土。 3.5 混凝土養護:混凝土澆筑完12h以內,應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并澆水養護。常溫時每日至少澆水兩次,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d。 3.6 填寫混凝土施工記錄,制作混凝土試塊。 4 質量標

47、準 4.1 保證項目; 4.1.l 水泥、砂、石、外加劑必須符合施工規范及有關標準的規定,有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4.1.2 混凝土配合比、攪拌、養護和施工縫處理,符合規范的規定。 4.1.3 按標準對混凝土進行取樣、制作、養護和試驗,評定混凝上強度并符合設計要求。 4.2 基本項目: 混凝土應振搗密實,不得有蜂窩、孔洞露筋、縫隙、夾渣。 4.3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4-31。 允許偏差 (mm) 磚 混 多層大模 1 構造柱中心線位置 10 10 2 構造柱層間錯位 8 8 3 標高 (層高) 10 10 水準儀或尺量 4 截面尺寸 +8 -5 +5 -2 尺量檢查 每 層 10 10 用2

48、m托線板檢查 5 垂直度 10m以下 15 15 10m以上 20 20 6 表面平整度 8 4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5 成品保護 5.1 澆筑混凝土時,不得污染清水磚墻面。 5.2 振搗混凝土時,不得碰動鋼筋、埋件,防止移位。 5.3 鋼筋有踩彎、移位或脫扣時,及時調整、補好。 5.4 散落在模板上的混凝土應及時清理干凈。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混凝土材料計量不準:影響混凝土強度,施工前要檢查,校正好磅秤,車車過秤,加水量必須嚴格控制。 6.2 混凝土外觀存在蜂窩、孔洞、露筋、夾渣等缺陷:混凝土振搗不實,漏振,鋼筋缺少保護層墊塊,尤其是板縫內加筋位置,應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

49、理。 7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材料(水泥、砂、石、摻合料、外加劑等)出廠合格證明、試驗報告。 7.2 混凝土試塊試驗報告。 7.3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7.4 隱檢、預檢記錄。 7.5 冬期施工記錄。 7.6 設計變更及洽商記錄。 7.7 其它技術文件。技術負責人: 交底人: 接交人: 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全現澆結構(大模板)輕骨料混凝土施工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現場攪拌的陶粒、浮石輕骨料,普通砂輕骨料混凝土澆筑的全現澆大模板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輕骨料: 浮石:最大粒徑不宜大于20mm,不

50、允許含有超過最大粒徑兩倍的顆粒。級配要求為通過5mm篩孔不大于90%,通過10mm篩孔為30%70%;通過200mm篩孔不大于10%。空隙率不大于50%,吸水率1h比不大于25%,含泥量不大于2%,松散密度,筒壓強度符合設計要求。 陶粒:與上述要求相同,并不得混夾雜物或粘土塊。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當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10C30時,不大于5%,當混凝土強度等級大于C30時,不大于3%。 2.1.3 水泥:325號、425號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 2.1.4 外加劑:產品經質量認證,摻量必須通過試驗室確定,技術性能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2.1.5 主要機具:攪拌機、吊斗、

51、手推車、磅秤、插入式振搗器、鐵鍬、鐵盤、木抹子、小平鍬、小勺、水桶、膠皮水管、外加劑計量容器等。 2.2 作業條件: 2.2.l 原材料包括水泥、輕骨料、外加劑等進場時檢查出廠合格證,其各項技術性能指標必須符合要求,并應復驗輕骨料,每2003為一批(不足200m3按一批),必須檢驗:松散密度、顆粒級配、筒壓強度、1h吸水率。天然輕骨料檢驗含泥量,復驗不合格,應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2.2.2 試驗室進行試配,確定配含比及坍落度。輕骨料混凝土的強度,密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2.2.3 輕骨料堆放場地應有排水措施,使用時盡量保持顆?;旌暇鶆?,避免大小顆粒分離,按自然級配堆放時,其高度不宜超過2m,

52、防止樹葉、泥土或其它有害物質混入。 2.2.4 模板拼縫應嚴密,若采用木模時,必須澆水濕潤。外墻大模板外模下口圈梁部位應有防止漏漿的措施。 2.2.5 施工前熟悉圖紙的設計要求,進行技術交底。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作業準備 材料計量 攪拌 運輸 澆筑 振搗 養護 3.2 材料計量:骨料、水泥、水和外加劑均按重量計,骨料計量允許偏差應小于3%,水泥、水和外加劑計量允許偏差應小于2%,輕骨料宜在攪拌前預濕,因此根據配合比確定用水量時,還須計算骨料的含水量(攪拌前應測定骨料含水率),做相應的調整,在攪拌過程中應經常抽測,雨天或坍落度異常應及時測定含水率,調整用水量。水灰比可用總水灰比表示

53、,總用水量應包括配合比有效用水量和輕骨料lh吸水量兩部分。 3.3 攪拌: 3.3.1 加料順序:采用自落式攪拌機先加1/2的用水量。然后加入粗細骨料和水泥,攪拌約1min,再加剩余的水量,繼續攪拌不少于 2min。采用強制式攪拌機,先加細骨料、水泥和粗骨料,攪拌約1min,再加水繼續攪拌不少于2min。 3.3.2 攪拌時間:應比普通混凝土稍長,其攪拌時間約3min。輕骨料混凝土在拌制過程中,輕骨料吸收水分,故在施工中宜用坍落度值來控制混凝土的用水量,并控制水灰比,這樣更切合實際年便于掌握。 3.4 運輸:在初期輕骨料吸水能力很強,所以在施工中應盡量縮短混凝土由攪拌機出口至作業面澆筑這一過程

54、的時間,一般不能超過45min。宜用吊斗直接由攪拌機出料口吊至作業面澆筑,避免或減少中途倒運,若導致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變小時,宜在澆筑前人工二次攪拌。 3.5 澆筑:應連續施工,不留或少留施工縫,澆筑混凝土應分層進行,對大模板工程,每層澆筑高度第一層不應超過50cm,以后每次不超過lm,若留施工縫應垂直留在內外墻交接處及流水段分界處,設鉛絲網或堵頭模板,繼續施工前,必須將接合處清理干凈,澆水濕潤,然后再澆筑混凝土。 3.6 振搗:輕骨料密度輕,故容易造成砂漿下沉,輕骨料上浮。插入式振搗器要快插慢拔,振點要適當加密,分布均勻,其振搗間距小于普通混凝土間距,不應大于振動作用半徑的1倍,插入深度

55、不應超過澆筑高度。振動時間不宜過長,防止分層離析。混凝土表面用工具將外露輕骨料壓入砂漿中,然后將表面用木抹子抹平。 3.7 養護:常溫下輕骨料混凝土拆模強度應大于1MPa。拆模后及時噴水養護或覆蓋薄膜濕潤養護,防止失水出現干縮裂紋。全現澆大模板外墻采用三角托架時,外墻混凝土強度控制不低于7.5MPa,保證三角托架的安全要求。 3.8 冬期施工:按冬施方案執行。 3.8.1 不得使用帶有冰雪及凍塊的骨料。 3.8.2 運輸混凝土用的容器應有保溫措施。 3.8.3 冬期輕骨料不可能澆水預濕,當使用自然風干狀態的輕骨料時,應調整坍落度控制值,一般取1214cm,比常溫下增大46cm,混凝土出罐后經運

56、輸至澆筑地點約降至810cm,即可保證得到可振搗密實的混凝土,又可控制混凝土不致由于塑性過大,發生粗骨料上浮,而造成離析現象。 3.8.4 拌制浮石混凝土可采用二次上料,二次攪拌的方法。第一次上料上浮石、摻合料(粉煤灰)和1/3的水量攪拌1min,第二次上料將水泥、砂、外加劑及其余的水加入進行攪拌,以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并避免浮石孔洞吸收外加劑。 3.8.5 外墻大模板拆除及掛三角架時,混凝土強度需做同條件試塊。強度分別按4MPa及7.5MPa進行控制。保證摻入防凍劑混凝土的受凍臨界強度及掛三角架時安全。 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輕骨料混凝土使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劑、配合

57、比、計量、攪拌、養護及施工縫處理,必須符合施工規范及有關標準的要求,檢查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 4.2.2 輕骨料混凝土強度符合設計及驗評標準的要求,密度符合設計要求。 4.2 基本項目: 應振搗密實,表面無蜂窩、麻面,不露筋、無孔洞及縫隙夾渣層。 4.3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4-33。 表 4-33 允許偏差 (mm) 多 層 高 層 1 軸線位移 8 5 尺量檢查 層 高 10 10 全 高 30 30 3 截面尺寸 +5 -2 +5 -2 尺量檢查 每 層 5 5 用2m托線板檢查 全 高 1且20 1且30 用經緯儀或吊線和尺量檢查 5 表面平整 4 4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6 預

58、埋鋼板中心線偏移 10 10 7 預埋管、預留孔、預埋螺栓中心線偏移 5 5 8 預留洞中心線偏移 15 15 5 成品保護 5.1 澆筑、振搗時保護好洞口、預埋件及水、電預埋管、盒等。 5.2 對進場的輕骨料要妥善保管,防止破碎及混入雜物。 5.3 混凝土澆筑、振搗及完工后,要保持露出鋼筋位置的正確。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混凝土坍落度不穩定:用水量掌握不準,輕骨料的含水率有變化,末及時測定調整用水量。 6.2 和易性差:攪拌時間不足,出料過快。 6.3 表面輕骨料外露:混凝土振搗收頭時,表面求加振搗,亦未進行拍壓、抹平。 6.4 強度偏低:計量不準確,振搗不密實,養護不好。 6.5

59、 接槎不密實:外墻圈梁接槎部位不得漏漿,注意振搗密實。 7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材料(水泥、砂、輕骨料、外加劑等)出廠合格證明、試驗報告。 7.2 輕骨料混凝土試塊試驗報告、強度評定。 7.3 混凝土施工記錄。 7.4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7.5 隱檢、預檢記錄。 7.6 冬期施工記錄。 7.7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7.8 其它技術文件。 技術負責人: 交底人: 接交人: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現澆框架結構混凝土澆筑施工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現澆框架及框架剪力墻混凝土的澆筑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

60、1 水泥:325號以上礦渣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進場時必須有質量證明書及復試試驗報告。 2.1.2 砂:宜用粗砂或中砂?;炷恋陀贑30時,含泥量不大于5%,高于C30時,不大于3%。 2.1.3 石子:粒徑0.53.2cm,混凝土低于C30時,含泥量不大于2%,高于C30時,不大于1%。 2.1.4 摻合料:粉煤灰,其摻量應通過試驗確定,并應符合有關標準。 2.1.5 混凝土外加劑:減水劑、早強劑等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其摻量經試驗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1.6 主要機具:混凝土攪拌機、磅秤(或自動計量設備)、雙輪手推車、小翻斗車、尖鍬、平鍬、混凝土吊斗、插入式振搗器、木抹子、長抹

61、子、鐵插尺、膠皮水管、鐵板、串桶、塔式起重機等。 2.2 作業條件。 2.2.1 澆筑混凝土層段的模板、鋼筋、預埋件及管線等全部安裝完畢,經檢查符合設計要求,并辦完隱、預檢手續。 2.2.2 澆筑混凝土用的架子及馬道已支搭完畢,并經檢查合格。 2.2.3 水泥、砂、石及外加劑等經檢查符合有關標準要求,試驗室已下達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2.2.4 磅秤(或自動上料系統)經檢查核定計量準確,振搗器(棒)經檢驗試運轉合格。 2.2.5 工長根據施工方案對操作班組已進行全面施工技術交底,混凝土澆筑申請書已被批準。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作業準備 混凝土攪拌 混凝土運輸 柱、梁、板、剪力墻、

62、樓梯混凝土澆筑與振搗 養護 3.2 作業準備:澆筑前應將模板內的垃圾、泥土等雜物及鋼筋上的油污清除干凈,并檢查鋼筋的水泥砂漿墊塊是否墊好。如使用木模板時應澆水使模板濕潤。柱子模板的掃除口應在清除雜物及積水后再封閉。剪刀墻根部松散混凝土已剔掉清凈。 3.3 混凝土攪拌: 3.3.1 根據配合比確定每盤各種材料用量及車輛重量,分別固定好水泥、砂、石各個磅秤標準。在上料時車車過磅,骨料含水率應經常測定,及時調整配合比用水量,確保加水量準確。 3.3.2 裝料順序:一般先倒石子,再裝水泥,最后倒砂子。如需加粉煤灰摻合料時,應與水泥一并加入。如需摻外加劑(減水劑、平強劑等)時,粉狀應根據每盤加入量預加工

63、裝入小包裝袋內(塑料袋為宜),用時與粗細骨料同時加入;液狀應按每盤用量與水同時裝入攪拌機攪拌。 3.3.3 攪拌時間:為使混凝土攪拌均勻,自全部拌合料裝入攪拌筒中起到混凝土開始卸料止,混凝土攪拌的最短時間,可按表4-34規定采用。 混凝土攪拌的最短時間 (s) 表4-34 攪拌機出料量 (L) 500 自落式 90 120 150 強制式 60 90 120 自落式 90 90 120 強制式 60 60 90 3.3.4 混凝土開始攪拌時,由施工單位主管技術部門、工長組織有關人員,對出盤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進行鑒定,檢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單要求,經調整合格后再正式攪拌。 混凝土運輸:混凝

64、土自攪拌機中卸出后,應及時送到澆筑地點。在運輸過程中,要防止混凝土離析、水泥漿流失、坍落度變化以及產生初凝等現象。如混凝土運到澆筑地點有離析現象時,必須在澆筑前進行二次拌合。 混凝土從攪拌機中卸出后到澆筑完畢的延續時間,不宜超過表4-35的規定。 混凝土從攪拌機卸出至澆筑完畢的時間(min) 表4-35 氣 溫 () 低于25 高于25 C30 120 90 C30 90 60 注:摻用外加劑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混凝土時,應按試驗確定。 泵送混凝土時必須保證混凝土泵連續工作,如果發生故障,停歇時間超過45min或混凝土出現離析現象,應立即用壓力水或其他方法沖洗管內殘留的混凝土。 3.5 混凝土澆

65、筑與振搗的一般要求: 3.5.1 混凝土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傾落高度不得超過2m,澆筑高度如超過3m時必須采取措施,用串桶或溜管等。 3.5.2 澆筑混凝土時應分段分層連續進行,澆筑層高度應根據結構特點、鋼筋疏密決定,一般為振搗器作用部分長度的l.25倍,最大不超過50cm。 3.5.3 使用插入式振搗器應快插慢拔,插點要均勻排列,逐點移動,順序進行,不得遺漏,做到均勻振實。移動間距不大于振搗作用半徑的1.5倍(一般為3040cm)。振搗上一層時應插入下層5cm,以消除兩層間的接縫。表面振動器(或稱平板振動器)的移動間距,應保證振動器的平板覆蓋已振實部分的邊緣。 3.5.4 澆筑混凝土應連續進行

66、。如必須間歇,其間歇時間應盡量縮短,并應在前層混凝土凝結之前,將次層混凝土澆筑完畢。間歇的最長時間應按所用水泥品種、氣溫及混凝土凝結條件確定,一般超過2h應按施工縫處理。 3.5.5 澆筑混凝土時應經常觀察模板、鋼筋、預留孔洞、預埋件和插筋等有無移動、變形或堵塞情況,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并應在已澆筑的混凝土凝結前修正完好。 3.6 柱的混凝土澆筑: 3.6.1 柱澆筑前底部應先填以510cm厚與混凝土配合比相同減石子砂漿,柱混凝土應分層振搗,使用插入式振搗器時每層厚度不大于50cm,振搗棒不得觸動鋼筋和預埋件。除上面振搗外,下面要有人隨時敲打模板。 3.6.2 柱高在3m之內,可在柱頂直接下灰

67、澆筑,超過3m時,應采取措施(用串桶)或在模板側面開門子洞安裝斜溜槽分段澆筑。每段高度不得超過2m,每段混凝土澆筑后將門子洞模板封閉嚴實,并用箍箍牢。 3.6.3 柱子混凝土應一次澆筑完畢,如需留施工縫時應留在主梁下面。無梁樓板應留在柱帽下面。在與梁板整體澆筑時,應在柱澆筑完畢后停歇l1.5h,使其獲得初步沉實,再繼續澆筑。 3.6.4 澆筑完后,應隨時將伸出的搭接鋼筋整理到位。 3.7 梁、板混凝土澆筑: 3.7.1 梁、板應同時澆筑,澆筑方法應由一端開始用“趕漿法”,即先澆筑梁,根據梁高分層澆筑成階梯形,當達到板底位置時再與板的混凝土一起澆筑,隨著階梯形不斷延伸,梁板混凝土澆筑連續向前進行

68、。 3.7.2 和板連成整體高度大于lm的梁,允許單獨澆筑,其施工縫應留在板底以下23cm處。澆搗時,澆筑與振搗必須緊密配合,第一層下料慢些,梁底充分振實后再下二層料,用“趕漿法”保持水泥漿沿梁底包裹石子向前推進,每層均應振實后再下料,梁底及梁幫部位要注意振實,振搗時不得觸動鋼筋及預埋件。 3.7.3 梁柱節點鋼筋較密時,澆筑此處混凝土時宜用小粒徑石子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澆筑,并用小直徑振搗棒振搗。 3.7.4 澆筑板混凝土的虛鋪厚度應略大于板厚,用平板振搗器垂直澆筑方向來回振搗,厚板可用插入式振搗器順澆筑方向托拉振搗,并用鐵插尺檢查混凝土厚度,振搗完畢后用長木抹子抹平。施工縫處或有預埋件及插筋

69、處用木抹子找平。澆筑板混凝土時不允許用振搗棒鋪攤混凝土。 3.7.5 施工縫位置;宜沿次梁方向澆筑樓板,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間1/3范圍內。施工縫的表面應與梁軸線或板面垂直,不得留斜槎。施工縫宜用木板或鋼絲網擋牢。 3.7.6 施工縫處須待已澆筑混凝土的抗壓強度不小于1.2MPa時,才允許繼續澆筑。在繼續澆筑混凝土前,施工縫混凝土表面應鑿毛,剔除浮動石子,并用水沖洗干凈后,先澆一層水泥漿,然后繼續澆筑混凝土,應細致操作振實,使新舊混凝土緊密結合。 3.8 剪力墻混凝土澆筑: 3.8.1 如柱、墻的混凝土強度等級相同時,可以同時澆筑,反之宜先澆筑柱混凝土,預埋剪力墻錨固筋,待拆柱模后,再綁

70、剪力墻鋼筋、支模、澆筑混凝土。 3.8.2 剪力墻澆筑混凝土前,先在底部均勻澆筑5cm厚與墻體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并用鐵鍬入模,不應用料斗直接灌入模內。 3.8.3 澆筑墻體混凝土應連續進行,間隔時間不應超過2h,每層澆筑厚度控制在60cm左右,因此必須預先安排好混凝土下料點位置和振搗器操作人員數量。 3.8.4 振搗棒移動間距應小于50cm,每一振點的延續時間以表面呈現浮漿為度,為使上下層混凝土結合成整體,振搗器應插入下層混凝土5cm。振搗時注意鋼筋密集及洞口部位,為防止出現漏振。須在洞口兩側同時振搗,不灰高度也要大體一致。大洞口的洞底模板應開口,并在此處澆筑振搗。 3.8.5 混凝土

71、墻體澆筑完畢之后,將上口甩出的鋼筋加以整理,用木抹子按標高線將墻上表面混凝土找平。 3.9 樓梯混凝土澆筑: 3.9.1 樓梯段混凝土自下而上澆筑,先振實底板混凝土,達到踏步位置時再與踏步混凝土一起澆搗,不斷連續向上推進,并隨時用木抹子(或塑料抹子)將踏步上表面抹平。 3.9.2 施了縫位置:樓梯混凝土宜連續澆筑完、多層樓梯的施工縫應留置在樓梯段1/3的部位。 3.10 養護: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在12h以內加以覆蓋和澆水,澆水次數應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夠的潤濕狀態,養護期一般不少于7晝夜。 3.11 冬期施工: 3.11.1 冬期澆筑的混凝土摻負溫復合外加劑時,應根據溫度情況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負

72、溫外加劑。且在使用前必須經專門試驗及有關單位技術鑒定。柱、墻養護宜采用養護靈。 3.11.2 冬期施工前應制定冬期施工方案,對原材料的加熱、攪拌、運輸、澆筑和養護等進行熱工計算,并應據此施工。 3.11.3 混凝土在澆筑前,應清除模板和鋼筋上的冰雪、污垢。運輸和澆筑混凝土用的容器應有保溫措施。 3.11.4 運輸澆筑過程中,溫度應符合熱工計算所確定的數據、如不符時,應采取措施進行調整。采用加熱養護時,混凝土養護前的溫度不得低于2。 3.11.5 整體式結構加熱養護時,澆筑程序和施工縫位置,應能防止發生較大的溫度應力,如加熱溫度超過40時,應征求設計單位意見后確定?;炷辽?、降溫度不得超過規范規

73、定。 3.11.6 冬期施工平均氣溫在-5以內,一般采用綜合蓄熱法施工,所用的早強抗凍型外加劑應有出廠證明,并要經試驗室試塊對比試驗后再正式使用。綜合蓄熱法宜選用425號以上普通硅酸鹽水泥或R型早強水泥。外加劑應選用能明顯提高早期強度,并能降低抗凍臨界強度的粉狀復合外加劑,與骨料同時加入,保證攪拌均勻。 3.11.7 冬施養護:模板及保溫層,應在混凝土冷卻到5后方可拆除?;炷僚c外界溫差大于15時,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應臨時覆蓋,使其緩慢冷卻。 3.11.8 混凝土試塊除正常規定組數制作外,還應增設二組與結構同條件養護,一組用以檢驗混凝土受凍前的強度,另一組用以檢驗轉入常溫養護28d的強度。

74、3.11.9 冬期施工過程中,應填寫“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和“冬期施工混凝土日報”。 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劑等必須符合規范及有關規定,檢查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4.1.2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計量、攪拌、養護和施工縫處理,必須符合施工規范規定。 4.1.3 混凝土強度的試塊取樣、制作、養護和試驗要符合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的規定。 4.1.4 設計不允許裂縫的結構,嚴禁出現裂縫,設計允許裂縫的結構,其裂縫寬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4.2 基本項目:混凝土應振搗密實;不得有蜂窩、孔洞、露筋、縫隙、夾渣

75、等缺陷。 4.3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4-36。 5 成品保護 5.1 要保證鋼筋和墊塊的位置正確,不得踩樓板、樓梯的彎起鋼筋,不碰動預埋件和插筋。 5.2 不用重物沖擊模板,不在梁或樓梯踏步模板吊幫上蹬踩,應搭設跳板,保護模板的牢固和嚴密。 5.3 已樓梯踏步的上3 已澆筑樓板、樓梯踏步的上表面混凝土要加以保護,必須在混凝土強度達到1.2MP。以后,方準在面上進行操作及安裝結構用的支架和模板。 現澆框架混凝土允許偏差 表4-36 允許偏差 (mm) 單層多層 高層框架 1 軸線位移 8 5 尺量檢查 層 高 10 5 全 高 30 30 3 柱、墻、梁截面尺寸 +8 -5 5 尺量檢查 每 層

76、 5 5 5 柱、墻垂直度 全 高 H/1000 且不大于20 H/1000 且不大于30 5 表面平整度 8 8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6 預埋鋼板中心線位置偏移 10 10 7 預埋管、預留孔中心線位置偏移 5 5 8 預埋螺栓中心線位置偏移 5 5 9 預留洞中心位置偏移 15 15 井筒長、寬 對中心線 +25 -0 +25 -0 H/1000 且不大于30 H/1000 且不大于30 注:H為柱、墻全高。 5.4 冬期施工在已澆的模板上覆蓋時,要在鋪的腳手板上操作,盡量不踏腳印。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蜂窩:原因是混凝土一次下料過厚,振搗不實或漏振,模板有縫隙使水泥漿流失

77、,鋼筋較密而混凝土坍落度過小或石子過大,柱、墻根部模板有縫隙,以致混凝土中的砂漿從下部涌出而造成。 6.2 露筋:原因是鋼筋墊塊位移、間距過大、漏放、鋼筋緊貼模板、造成露筋,或梁、板底部振搗不實,也可能出現露筋。 6.3 麻面:拆模過早或模板表面漏刷隔離劑或模板濕潤不夠,構件表面混凝土易粘附在模板上造成麻面脫皮。 6.4 孔洞:原因是鋼筋較密的部位混凝土被卡,未經振搗就繼續澆筑上層混凝土。 6.5 縫隙與夾渣層:施工縫處雜物清理不凈或未澆底漿等原因,易造成縫隙、夾渣層。 6.6 梁、柱連接處斷面尺寸偏差過大,主要原因是柱接頭模板剛度差或支此部位模板時未認真控制斷面尺寸。 6.7 現澆樓板面和樓

78、梯踏步上表面平整度偏差太大:主要原因是混凝土澆筑后,表面不用抹子認真抹平。冬期施工在覆蓋保溫層時,上人過早或未墊板進行操作。 7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水泥出廠質量證明書及進場復試報告。 7.2 石子試驗報告。 7.3 砂試驗報告。 7.4 摻合料出廠質量證明及進場試驗報告。 7.5 外加劑出廠質量證明及進場試駿報告、產品說明書。 7.6 混凝土試配記錄。 7.7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通知單。 7.8 混凝土試塊強度試壓報告。 7.9 混凝土強度統計評定表。 7.10 混凝土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7.11 混凝土施工日志(含冬期施工記錄)。 技術負責人: 交底人: 接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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