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島市沙子口中心漁港工程水上施工預防海洋污染方案一、方案目的為防止船舶對沿海水域及施工水域、碼頭造成污染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施工船舶條件和水域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確保水上船舶施工的安全作業、預防基槽開挖和廢棄物傾倒對海洋環境造成的污染,保證環境管理目標的實現。二、適用范圍本計劃適用于施工單位與質量、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有關的部門、基層單位和工程項目的水上施工。三、術語定義3.1排放:是指把污染物排入海洋的行為。即包括從陸地向海域排放污染物,也包括在海上從事生產、生活等活動向海域排放污染物。3.2傾倒:是
2、指通過船舶、航空器、平臺或者其它運載工具,向海洋處置廢棄物和其他有害物質的行為,包括廢棄船舶、航空器、平臺及其輔助設施和其它浮動工具的行為。3.3海務管理:指工程范圍內與海事有關事務的監督管理,包括: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航行通告,航行警告,海上傾倒廢棄物許可證的辦理;與工程有關的海事糾紛處理;工程所屬的碼頭、海域、航道的管理;船舶調遣的審核、檢驗、記錄等。3.4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垃圾、生產垃圾兩大類。生活垃圾主要來源于廚房垃圾、殘肴飯菜等;生產垃圾包括破舊的濾芯、油污的棉紗和破布、灰渣、積垢、包裝材料,船舶維修和保養產生的油漆廢料、鐵銹、機械設備的廢料等垃圾。四、
3、具體職責4.1 施工單位機務安全的副總經理分管水上施工船舶安全工作。4.2工程管理部(海務監督)主管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航行通告,航行警告,海上傾倒廢棄物許可證的辦理等船舶水上施工安全和預防海洋污染及海事糾紛工作。4.3負責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部負責提供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航行通告,航行警告,海上傾倒廢物許可證所需的相關資料。4.4船舶保有單位具體負責船舶水上施工和預防海洋污染工作。五、程序流程5.1 程序框圖開始1 確定水上施工的區域和范圍施工項目部2 進行開挖區泥樣化驗施工項目部/船舶保有單位/工程管理部3 確定施工船舶、防污染控制措施施工項目部/船舶保有單位/工程管理部4 辦理水上
4、施工和廢棄物傾倒許可證施工項目部/船舶保有單位/工程管理部5 進行施工船舶檢驗船舶保有單位/機關相關部門6 開挖與排放船舶保有單位7 改進或調整運行控制措施基層單位/船舶保有單位/分管副總5.2. 過程方法與具體要求5.2.1確定基槽開挖的區域和范圍水上施工項目中標后,由承擔該項目的項目部根據施工圖紙和合同要求,確定開挖的區域和范圍,將大地坐標換算成經緯度坐標,在海圖上標出施工區域。向工程管理部提出開工申請并提供如下資料:a) 以經緯度標注施工區域四點連線施工圖紙2張;b) 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該項目規劃、立項的文件;c) 環境評估報告; d) 建設方法人資格證明或法人委托書; e) 與施工作業
5、有關的合同或協議書;f) 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的其他有關資料。必要時,由工程管理部海務監督人員協助。5.2.2進行開挖區泥樣化驗工程管理部收到項目部申請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通航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通航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做好各類申請報告和審核申請書的準備工作,報海事海洋部門審批,并配合海洋部門進行廢棄物特性和成分檢驗,確保開挖廢棄物或由其他施工造成的海洋污染在國家允許的范圍以內,并根據海洋部門確定廢棄物排放點進行排放。5.2.3確定施工船舶泥樣化驗合格后,由項目部和船舶保有單位確定參與該工程施工的船舶和施工機械,并根據船舶性能制訂
6、“預防海洋污染的控制措施”。必要時,由工程管理部進行協助。船舶保有單位負責提供:a) 參加該項工程施工人員的船員適任證書復印件。b) 參加該項工程施工船舶的“船舶國籍證書”。c) 參加該項工程施工船舶的“海上貨船適航證書”d) 參加該項工程施工船舶的“海上船舶最低配員證書”e) 參加該項工程施工船舶的“船舶防污染措施計劃書”f) 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5.2.4辦理水上施工和廢棄物傾倒許可證工程管理部和項目部共同配合海事部門進行現場勘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等要求,提出施工船舶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發布申請等安全開工事宜。待海事局批準并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
7、許可證和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5.2.5進行施工船舶檢驗船舶離港前,由船舶保有單位根據交一航局關于工程船舶海上調遣、港內拖運、水上施工作業標準、大機調遣拖運安全管理標準及水運工程沉箱浮運拖帶辦法進行拖航前的檢查和封艙加固檢驗的自檢工作。合格后,分別向公司相關部門提出拖航前的檢驗申請,技術裝備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船舶適航性能等有關出航前的安全檢驗。檢驗合格后,船舶保有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船舶檢驗部門提出調遣船舶(或浮塢和大型設施、沉箱)的檢驗申請。待船舶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發放檢驗證書后,根據交通部船舶海事簽證辦法的相關要求,到海事部門辦理船舶簽證手續。5.2.
8、6開挖與排放施工船舶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按相關批文中規定的時間和區域進行開挖作業,按相關批文規定的排放區域排放海洋廢棄物,如實填寫傾倒記錄,按時報送有關部門。施工期間隨時接收海事部門的監督,根據其要求對開挖時間、順序和排放區域進行調整。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效實施“預防海洋污染的控制措施”,確保將對海洋的污染降到最小。5.2.7改進或調整運行控制措施船舶保有單位要定期對開挖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總結并不斷改進預防海洋污染的控制措施。尤其是當事件或緊急情況發生后,要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要求,進行認真的原因分析、及時調整并完善“預防海洋污染的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環境管理目標的實現。5.2.8具體要求
9、5.2.8.1、全體船員必須重視和努力做好防污染工作,尤其是領導船員應熟悉并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防污染法律、法規及港口的防污染規定,并經常組織船員學習船舶防污染知識,制定本船的垃圾處理及艙底污水處理實施細則。駕駛員、輪機員或船舶負責人應熟悉防污條理中所規定的禁止排污水域范圍。為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所有船舶在港口、錨地或施工水域嚴禁將艙底污水直接排入水中。5.2.8.2、船舶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區或施工水域,平日應倒入帶蓋、不滲漏并有明顯標志的生活垃圾儲存容器或聚已烯材料制成的垃圾袋中,當船舶停靠后海基地或施工區域靠泊點時,可以向陸地指定的垃圾箱傾倒;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陸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處理
10、入海。并做好記錄。5.2.8.3、船舶生產垃圾(如油污的棉紗和破布、灰渣、積垢、鐵銹等),港口施工船舶或停靠碼頭船舶應妥善將生產垃圾積存在鐵桶內,存滿時可向陸地指定垃圾箱傾倒,無指定垃圾箱時,應申請港口垃圾接收設備進行處理,不得任意倒入港口、施工水域;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陸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處理入海。并做好記錄。5.8.2.4、船員應熟悉排污水域,如船舶確須排放艙底污水時,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陸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使用油水分離設備排放污水,污水的含油量不超過15P.P.M,并做好記錄;駁船和無油水分離設備的船舶,在停靠后海或其它碼頭時,可將艙底污水排入碼頭污水接收設備;或進廠塢修時,一次性排入
11、船廠污水接收設備,并取得海事部門證明,并做好記錄。5.8.2.5、船舶航行時,船長要及時通知輪機長可排污水域,輪機長要妥善安排污水排放工作,期間輪機長要經常與船長聯系。值班機工排污時,須得到值班輪機員的同意,如有不確定因素,及時請示輪機長。“油類記錄簿”是記錄各項油類操作和排污的重要文件,是處理污染事件的法律依據。記錄簿應由有關負責人和船長簽字。5.8.2.6、船舶的排油監控裝置、油水分離設備均應處于正常使用狀態。要注意設備的日常檢查保養工作,發現故障和不正常時,要及時修復。輪機長要經常指導、督促輪機人員正確使用油水分離設備。船舶如非正常排放艙底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時,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消
12、除污染,并向就近的海事部門報告,接收調查處理。5.8.2.7、一切塑料制品(包括塑料合成纜繩及一切粒狀、塊狀的塑料襯墊物料、包裝材料、聚纖維織物、食品用具、塑料袋等塑料垃圾)任何時候不得投放入海。船上垃圾過多,無法續存時,應申請港口垃圾接收設備處理。施工駁船甲板上的泥沙、混凝土、石塊等生產垃圾、平時應收集在甲板上四周圍蔽的區域,當船舶靠泊碼頭時,將垃圾送到碼頭垃圾箱中。5.2.8.8、所有船舶不得任意在港內沖洗甲板和艙室,確需沖洗時,事先必須申請當地海事部門批準。航行在內河的所有船舶,嚴禁排放任何船舶垃圾。船舶航行或拖帶航行,在距最近陸地25海里以外時,可將漂浮的墊艙材料、襯料等廢料處理入海。
13、5.2.8.9、如系為保障船舶及船上人員安全或救護海上人命所必需的船舶,可以不按以上規定處理船舶垃圾。船員如果發現其它船舶違章處理垃圾,或本船垃圾逸漏污染海域,或發現海面污染嚴重時,應立即報告船長和值班負責人,船長應迅速向當地海事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對于海事部門污染事故的調查,每位船員應積極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明。六、相關文件6.1環境運行控制程序6.2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不符合、事件、事故控制程序6.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6.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6.5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安全交通法6.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通航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規定6.7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通航安全管理規定6.
14、8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6.9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6.10關于工程船舶海上調遣、港內拖運、水上施工作業標準6.11大機調遣拖運安全管理標準6.12水運工程沉箱浮運拖帶辦法6.13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6.14交通部船舶海事簽證辦法七、附錄船舶排污處理及管理記載細目一覽表(A)排入接收設備1接收的時間2接收時的船舶所在地點或港口3垃圾的種類和數量3.1塑料和混有塑料制品的垃圾3.2食品廢棄物3.3墊艙物料、襯料和包裝材料3.4貨物裝卸廢棄物3.5維修廢棄物3.6含汕抹布和被沾抹布3.7經焚燒后的灰渣3.8其它垃圾(B)焚燒處理4處理的時間5處理時的船位6垃圾
15、的種類和數量6.1塑料和混有塑料制品的垃圾6.2含油抹布和被沾污的抹市6.3其它垃圾7. 留待處理的灰渣數量(C)除塑料制品外的垃圾在海上的排放8排放的時間9排放時的船位10垃圾的種類和數量10.1食品廢棄物10.2經焚燒后的灰渣10.3可漂浮的墊艙物料、襯料和包裝材料10.4其它垃圾11加工處理的方法11.1經粉碎或磨碎后排放人海11.2其它方法(予以說明)(D)意外的或其它異常的垃圾排放12發生的時間13發生時的船舶所在地點或船位14垃圾的大概數量和種類15排放或泄漏的情況,原因和一般說明(E) 燃油艙的壓載或清洗1.壓載油艙的編號2從上次裝油后已否清洗,如未清洗,說明上次所裝燃油的種類3
16、清洗程序3.1 清洗開始和結束的船位及時間3.2 注明采用哪種方法清洗油艙(水涮,蒸氣清洗,化學品清洗;所用化學品的種類和數量)3.3 注明洗艙水駁入的油艙編號4. 壓載4.1 壓載開始和結束的船位和時間4.2 壓載水的數量(如果油艙未予清洗)4.3 開始清洗時的船位4.4 開始壓載時的船位(F) 從(E)項所述油艙排放壓載水或洗艙水5油艙的編號6開始排放時的船位7終止排放時的船位8排放期間的船速9排放的方法9.1 通過100ppm設備9.2 通過15ppm設備9.3排入接收設備10排放的數量(G) 殘油(油泥)的收集和處理11殘油的收集每一航次結束時留存在船上的殘油(油泥)數量,但不宜過于頻
17、繁,一周不超過一次,當船舶為短途航行時,殘油量應每周記錄一次注(1)11.1 分離出的油泥(凈化燃油和潤滑油所產生的油泥)和其它殘油(適用的話) 油艙的編號油艙的容量(立方米) 留存的殘油總量(立方米) 僅指IOPP證書附錄格式A和格式B第三項中所列的油艙。11.2 其它殘油(如機器處所排放,泄漏,耗油等所產生的殘油),如除1以外的油艙布置適用的話 油艙的編號 一油艙的容量(立方米) 留存的殘油總量(立方米)12殘油的處理方法 說明處理的殘油數量(注明從油艙中排出和留存在油艙中的數量)12.1 排入接收設備(注明港口)注(2)12.2 駁入另一(其它)油艙(注明油艙的編號和油艙的總容量)12.
18、3 焚燒(注明作業的全部時間)12.4 其它方法具體說明)(H)機器處所積存的艙底水非自動方式排出舷外或其它處理13排放或處理的數量14排放或處理的時間(開始和停止)15. 排放或處理的方法船長應從駁船和槽罐車等接收設備的作業人員處得到一份詳細說明轉駁的洗艙水、污壓艙水、殘油或油性混合物數量及轉駁日期和時間的收據或證明。這樣的收據或證明附于油類記錄簿),可幫助船長證明其船舶不卷入被指控的污染事故之中該收據或證明應與(油類記錄簿)一并妥為保存 15.1 通過100ppm設備(注明開始和結束時的船位)15.2 通過15ppm設備(注明開始和結束時的船位)15.3 排放接收設備,(注明港口)注(2)
19、15.4 駁入污油水艙或集污艙(注明泊艙編號;說明轉駁的數量和留存在油艙內的總量)(I) 機器處所積存的艙底水自動方式排出舷外或其它處理16系統轉入自動方式操作,向舷外排放的時間和船位17系統轉入自動方式操作,將艙底水駁入集污艙的時間(注明油艙編號)18. 系統轉入手動方式操作時間 ,19向舷外排放的方法19.1通過100ppm設備19.2通過15ppm設備(G)排油監控系統的狀況20系統故障的時間21系統恢復運轉的時間22.故障的原因(K) 意外的或其他異常的排油23發生的時間24發生時的船舶所在地點或船位25.汕的大概數量和種類26.排放或逸漏的情況、原因和一般說明(L) 加裝燃油或散裝潤
20、滑油27.裝油27.1 裝油的地點27.2 裝油的時間27.3 燃油的種類和數量以及油艙的編號(說明加油的數量和油艙的總存量)27.4 潤滑油的種類和數量以及油艙的編號(說明加油的數量和油艙的總存量) 油類記錄簿船 名NAME OF SHIP 船舶編號或OISTINCTIVE NUMBEROR LETTERS貨油壓載的作業(油輪)*機器處所的作業(所有船舶)CARGOBALLASTOPERATIONS(OILTANKERS)MACHlNERYSPACEOPERATIONS(ALL SHIPS)日 期代 號(字 母)細 目(編 號)作業記錄負責人員的簽名不使用者劃去 船長簽名MARPOL73/7
21、8附則V海上垃圾處理一攬表垃 圾 種 類除平臺以外所有船舶*海上平臺*特殊區域以外特殊區域以內*塑料制品(包括合成纜繩、合成漁網及塑料垃圾袋)禁止排放禁止排放禁止排放可漂浮的墊艙物料,襯料和包裝材料)距最近陸地25海里以外禁止排放禁止排放紙制品、破布、玻璃、金屬、瓶子、陶器及類似的廢棄物距最近陸地12海里以外禁止排放禁止排放經粉碎或磨碎的一切其它垃圾(包括紙制品、破布、玻璃、金屬、瓶子、陶器等)*距最近陸地3海里以外禁止排放禁上排放未經粉碎或磨碎的食品廢棄物距最近陸地12海里以外距最近陸地12海里以外禁止排放經粉碎或磨碎的食品廢棄物。距最近陸地3海里以外距最近陸地12海里以外距最近陸地12海里
22、以外混合垃圾*注) 業經粉碎或磨碎的垃級,應能通過篩眼不:大于25毫米的粗篩。特殊區域為地中海區域、波羅的海區域、黑海區域、紅海區域、“海灣區域”、北海區域、南極區域。 海上平臺指從事于海底礦物資源的勘探、開發以及相關聯的近海加工海底礦物資源的固定平臺或浮動平臺,以及靠泊這種平臺或與其相距在500米以內的切其它船舶。 如果垃圾與具有不同處理或排放要求的其它排放物混在一起時,則應適用其中較為嚴格的要求。船 名NAMEOFSHIP 船舶編號或呼號D1STlNC丁IVE NUMBERS OR LETTERS垃圾處理作業DISPOSAL GARBAGE OPERATIONS日 期Date代號(字母)Code(1etter)細目(數碼) Item(number)作業記錄負責人員的簽名Record Of operatioffssignature Of officer in Charge船長簽名XX第二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