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錄一、工程概況及圖紙設計內容31.工程概況及周邊環境32.場地工程地質條件概況:33.基坑支護設計原則54.基坑支護方案55.主要施工技術要求66.防水、治水措施87.基坑開挖技術要求及應急預案88.變形及錨固力觀測99.施工檢測10二、安全監理依據10三、監理部組織職責分工11四、安全監理工作內容121、開工前的安全監理內容:122、基坑支護施工及使用階段的監理內容:131)基坑支護施工過程:132)基坑開挖過程:133)基坑支護結構開挖土完成后在地下施工階段:154)基坑回填:16四、安全監理方法、措施及監理程序。161. 開挖前準備控制要求:162.攪拌樁施工的控制要點163.土釘(
2、錨桿或錨索)施工的控制要點:18(1)原材料質量的控制。18(2)鉆孔尺寸的控制:19(3)成孔質量的控制19(4)土釘(錨桿)的安放:19(5)注漿材料的配置:現場巡視抽查。19(6)注漿質量的控制:20(7)預應力錨桿張拉的控制204. 噴射混凝土控制要點20(1)鋼筋網的固定:20(2)噴射砼的原材料的控制20(3)噴射砼的施工機具21(4)噴射混凝土的配比與拌制:21(5)噴射砼厚度的控制22(6)噴射混凝土作業應符合以下規定:22五. 質量控制的具體方法:22六.試驗與監測:23(一)試驗23(二)監測24基坑支護結構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一、工程概況及圖紙設計內容1. 工程概況及
3、周邊環境擬建的大鏡山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區梅華路北側,其西為大鏡山酒家,南為土石方公司大廈,用地面積9900余平方米,地下室面積約6800平方米,為一層,周長357米。擬建建筑物0.00的對應絕對標高為8.6米,現在地面絕對標高為7.88.3米。地下室開挖深度為5.25.7米。本基坑東側為大鏡山路(距路邊距離為7.6米),其間為草地;西側為大鏡山酒家(距酒家距離大于70米),其間為酒家停車場及草地,南側為土石方公司大廈(距離大于40米),東北角距建筑物9米,該建筑物高二層,框架結構,其間為停車場及草地。場地東側分布一DN600給水管ABCD段,該BCD段給水管擬在基坑施工開挖前改道
4、為DN1000給水管EF段。本基坑為臨時支護(使用期一年),基坑安全等級為二級。BG段為一級。2. 場地工程地質條件概況:根據地質勘察報告,場地內主要地層為填土、淤泥質土、礫砂、粉質粘土、礫質粘性土及花崗巖風化帶等,自上而下分述如下:(1) 人工填土層:素填土,分布于全場地。灰黃色,淺灰色,其成份主要由粘性土、碎塊石、砂粒、局部塊石較多。松散,土質粗糙,結構不均勻,未完成自重固結。層厚變化為1.43.9米,平均厚度為3.4米。(2) 海相沉積層:由淤泥質土、礫砂、粉質粘土組成。淤泥質土1:分布于場地大部分地段,灰黑色為主,次為灰色;飽和,松散狀;質純,粘滑,有腥臭味。層厚變化為0.43.5米。
5、均厚度為1.89m。礫砂2:分布不連續,灰色為主,次為灰黑色;飽和;松散狀;砂粒以石英質礫砂為主,次為中粗砂、粉細砂,粘粒含量約為20%,混有機質較多,分選性差,粘結性一般,級配差。層厚0.63.7米。平均厚度為1.68m。礫砂3:分布于全場地、連續,黃褐色為主,次為灰白色;飽和;松散稍密;砂粒以石英質礫砂為主,次為中粗砂、粉細砂,粘粒含量約為15%30%,局部呈夾薄層粉質粘土;分選性差,粘結性大部分較好,芯成型受壓易變形,多呈泥樁狀,局部散砂狀,級配一般。層厚變化較大,為0.89.2米。平均厚度為4.40m。粉質粘土4,分布不連續,在礫砂層交互出現,褐黃色,灰白色,可塑為主,稍濕。質純,粘韌
6、,含少量有礫砂,局部呈夾薄層狀礫砂狀。層厚平均厚度為2.65m。(3) 殘積礫質粘性土:分布基本連續。黃褐色,灰白色;可塑硬塑狀,以硬塑為主。層厚0.56.2米,平均厚度為2.63m。(4) 燕山侵入花崗巖:全風化花崗巖:分布全場地且連續、穩定。褐黃色、灰白色,原巖結構基本破壞,尚可辨認,除石英外全部分化為土狀,長石類風化為高嶺土。風化裂隙發育,呈硬塑硬塑狀。層厚1.58.6米,平均厚度為3.86m。強風化花崗巖:分布全場地且連續、穩定。褐黃色、灰白色、斑點狀黑色,除石英外大部分礦物風化成土狀,原巖結構大部分破壞,但仍清晰可辨,風化裂隙發育,呈堅硬半巖半土狀,長石殘晶手捏易碎,浸水易軟化崩解。
7、揭露層厚0.226.6米。擬建場地地下水屬上層滯水潛水,賦存于第四系土層的為孔隙潛水,基巖中的為裂隙潛水,礫砂為主要含水層。勘察期間各含水層的混合水位埋深3.14.2米,標高4.054.94米。3. 基坑支護設計原則(1) 場地地勢平坦,大部分地段較開闊,分布軟弱土層,采用上部放坡下部水泥土攪拌樁結合土釘墻支護方案。(2) EA、AB、BC段基坑開挖至墊層底深度5.7米;GC、CD、DE段基坑開挖深為5.2米,基坑安全等級;為二級。(3) 采用水泥土攪拌樁止水。(4) 基坑上下設排水溝,集水井間距約50米。4. 基坑支護方案擬建建筑物0.000的對應絕對標高為8.3米,現在地面絕對標高約為7.
8、88.3米。地下室開挖深度為5.25.8米。EA、AB、BG、GC、CD、DE段坡頂上部采用1:1放坡后形成臺階,坡高1.9米(GC、CD、DE段坡高為1.4米),臺階寬1.3米,坡面掛網噴射C20細石砼,厚100mm。下部直立開挖。采用500350mm(兩樁搭接150mm)做止水幕墻,樁長約7.3013.10米左右,在攪拌樁中植入114mm厚3.2mm鋼管,鋼管間距為1.05米,結合錨桿支護。5. 主要施工技術要求(1) 土方土方開挖與邊坡支護工序應密切配合,嚴禁超挖,嚴格按設計要求分層分段開挖每層開挖至錨桿下0.5米,每段長為20米,開挖后及時進行支護,支護錨索張拉鎖定后方可進行下層土方開
9、挖。(2) 放坡采用1:1放坡,放坡高度為1.41.9米。臺階寬1.3米,坡面掛網,噴射C20砼,厚100mm。(3) 錨桿施工技術要求。采用預應力錨索和非預應力錨桿兩種。A. 預應力錨索分布于第二排位置,預應力與非預應力錨桿交替布置,其它為非預應力錨桿。錨桿水平間距為1.001.30米,豎向間距為1.001.30米。B. 預應力錨桿(索)分布于“-支護剖面”至“-支護剖面”第二排。預應力錨索和注漿花管交錯布置。采用2715.2鋼鉸線,抗拉強度標準值1860MPa,施工采用機械成孔,孔徑150mm。錨索每1.5米設一定位環,前部設導向帽。錨桿注漿材應采用純水泥漿(水灰比為0.5),注意拌和均勻
10、,隨拌隨用。水泥用32.5R普通硅酸鹽水泥,水泥用量不宜于25kg/m。預應力錨索二次注漿壓力應大于2.02.5MPa。C. 非預應力錨桿桿體采用48鋼管、厚3.5mm(局部采用60鋼管、厚3.25mm),鋼管上設8孔眼(溢漿孔),呈對開狀開置,間距50cm,桿體采用錘擊法施工。錨桿注漿材應采用純水泥漿(水灰比為0.5),水泥用32.5普通硅酸鹽水泥,注意拌和均勻,隨拌隨用。注漿管應插至桿體管底后方開始注漿。非預應力錨桿要求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0kg/m并確保注漿量。D. 錨桿鉆孔不得擾動周圍地層:鉆孔前,應定位孔位、做出標志;錨桿水平、垂直方向的孔距誤差不應大于100mm;錨桿鉆孔深度不應小于
11、設計長度,也不宜大于設計長度500mm;鉆孔傾斜度允許偏差3%。 當錨桿施工遇到障礙物時,應分析原因,以名產生不良后果。(4) 水泥土攪拌樁施工技術要求A. 施工中確保攪拌樁樁長(有砂層地段應超過砂層入下部地層1米),達到要求地層。B. 攪拌樁設計采用四攪四噴工藝,樁徑500mm,樁間距350mm。C. 攪拌樁水泥用量大于55kg/m,提升速度不大于0.6m/min,水泥標號采用32.5R,水灰比0.450.55。D. 樁位允許偏差為50mm,垂直度偏差為0.5%。相鄰樁施工 時間不超過2h,若因具體情況攪拌不能連續施工,應注意留有楔頭。E. 攪拌樁28天強度應大于0.6MPa.F. 攪拌樁內
12、置有114厚3.2鋼管,采用機械成孔,在攪拌樁居中鉆D130孔(孔應居中)后,植入鋼管,間距1.05米,鋼管內部及環狀空隙用水泥漿和碎石充填。(5) 噴射混凝土施工采用濕噴法施工,水泥土墻面掛鋼筋網,水平方向HPB235 8150、豎直方向HRB33516,加強筋與錨桿桿體焊接在一起,噴射總厚100mm,強度C20。初噴50mm,復噴50mm,養護期7天以上。6. 防水、治水措施為有效地防治地表及地下水對邊坡施工期間與使用期間的不利影響,采取水泥土攪拌樁止水,坡頂、坡底設置排洪溝措施。基坑上下排水溝,每隔4060米設一集水井,上排水溝并入市政排水管網。7. 基坑開挖技術要求及應急預案(1) 基
13、坑土方開挖必須配合支護施工,分層、分段施工,每挖一層、一段,應及時進行支護,嚴禁超挖。(2) 地梁間土應盡量保留。(3) 土方開挖過程中禁止對支護結構造成任何損壞。(4) 場地四周一倍基坑深度范圍內基坑頂堆載-(EA段)、-(CD段)、(DE段)不超過10kpa。-(AB段)、-(BG段)、-支護剖面不超過15kpa。各堆載距基坑頂放坡邊線不小于2米。(5) 加強坡頂水平位移及周邊地面沉降監測及深層位移監測,若發現異常,應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緊急情況可進行坑底土方回填。現場應備足夠數量砂袋,以備應急之用。(6) 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施工完畢后應快速進行地下室結構的建筑施工,基坑自開挖起
14、暴露時間不得超過十個月,否則應對支護結構進行加固或進行回填處理。以確保安全。8. 變形及錨固力觀測(1) 共設監測點34個,水平位移觀測點13個(編號:S1-S13),沉降觀測點12個(編號:V1-V12),深層位移觀測點7個(編號:SC1-SC7),水位觀測點2個(編號:SW1-SW7)(兼作回灌井)。(2) 在基坑開挖、下大雨及地下室底板施工時,每天觀測12次;待位移和沉降穩定后,3天觀測1次;如變化幅度大,需加密觀測。根據現場工程 實際情況,參照廣東省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DBJ/115-10-97)的有關規定,基坑安全等級為二級,最大水平位移允許值0.004H且不大于50mm,周邊地面
15、沉降允許值0.003H且不大于40mm。報警值取允許值的75%,作為現場監測報警的標準。報警警戒值項目允許值預警值水平位移(二級)38mm29mm水平位移(一級)15mm12mm地面沉降30mm22mm周邊建筑物20mm15mm正常情況下當天監測數據可以在隔1日提供,當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現場報告監理單位異常值大小與風險程度,并當天提出監測報告。出現異常情況時,須停止施工,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3) 變形觀測精度至少滿足三等精度要求,觀測結果及時通報相關單位。(4) 變形觀測在支護工程竣工后1年改為每半月觀測1次。9. 施工檢測(1) 常規檢測:各施工材料、水泥、鋼筋、錨索等質量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16、。(2) 錨桿(索)抗拔力檢驗應在錨固體達到強度的70%以后進行,試驗數量不小于3根。(3) 樁身混凝土試塊強度檢測。(4) 噴射混凝土厚度采用鉆孔檢測,按100m2一組。10. 施工前應進一步了解周邊分布情況及周邊建筑物樁基位置情況,確保施工順利進行。二、安全監理依據1、基坑支護設計施工圖及其有關說明; 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3、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范(GB50086-2001);4、施工合同、監理合同、施工組織設計、基坑支護安全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等有關資料;5、大鏡山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巖土工程詳細勘察報告;6、基坑周邊建筑物,公用設施分布,地下管網、交通、水域
17、、道路、地面臨時荷載的堆放情況等相關資料;7、建設方提供有關建筑物資料包括:總平面圖,地下室基礎平面布置圖及樁基承臺詳圖及管線資料等。三、監理部組織職責分工一組織架構圖總監理工程師趙立平土 建 胡岳峰黃達旺土 建麻建中鐘太杰資料員張光中電 氣陳斌 二監理部管理人員職責分工2.1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該工程監理部工作,管理工程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2.2土建監理工程師:具體負責本專業的技術工作及現場管理工作,以及投資、質量、進度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負責本專業的材料質量的監控以及取樣送檢工作;完成總監理工程師安排的其它工作。2.3電氣監理工程師:負責施工
18、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專業的技術及現場管理工作;完成總監理工程師安排的其它工作。2.4資料員: 負責工程的資料整理,完成總監理工程師安排的其它工作。四、安全監理工作內容1、開工前的安全監理內容:1)參與深基坑設計圖紙的專家評審及基坑支護結構工程施工的設計交底;2)審簽承包單位制訂的基坑支護施工安全方案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3)督促承包單位落實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4)對于基坑支護結構施工的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5)督促承包單位按規定搭設安全生產設施和施工前的驗收工作;6)嚴格要求承包單位按設計要求及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施工的準備工作。7)基坑工作開始前,項目監理部人員均要認真熟悉設計圖
19、紙、地質資料及相關規程、規范,要求施工單位報送專項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項目監理部組織審核, 審核程序及基本要求如下:審查方案中是否針對以下內容分別制定出較為細致的安全措施:附近的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地下管線等現狀的監測及保護,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鄰建設工程施工情況,支護措施、開挖方式,地下水位較高的還要有合理的降水措施等,項目部應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并報送業主及施工單位。2、基坑支護施工及使用階段的監理內容:1)基坑支護施工過程:、認真現場巡視檢查施工單位嚴格按規定、設計施工;、檢查施工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持證操作,機械設備運轉正常;、進場有關建筑材料、嚴格按建材進場規定檢查送樣,驗收;、嚴格檢查支護結構
20、施工的少工減料現象出現,以免造成施工質量低下,對地下施工階段造成安全隱患;、加強現場施工時設備、機械安全用電的檢查;、機械設備在施工作業時要加強對周圍安全范圍的管理檢查,防止機械設備倒塌時造成人員傷亡;2)基坑開挖過程:、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勘察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況)。一旦具備開工條件須出具挖土令方能基坑開挖;、挖土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挖土時要注意基坑側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可能時人員要立即撤離并及時報告處理;、人工挖土時,前后操作人員間距不應小于2-3m,堆土要在基坑邊緣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
21、過1.5m;、每日及雨后必須檢查基坑側壁及支撐穩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上行走或站立;、機械挖土時,起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后再開始作業;、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如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機械應停放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與挖空的基坑2m以內,挖土機不能停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配合拉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
22、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向汽車上卸土應在汽車停穩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5m高護欄,并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上下施工專用扶梯;、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混凝土加固;、在開挖基坑時,應加強對井點降水效果的監測,同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地表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壤結構;、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將松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的質量;、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堆放,不得近距離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受荷
23、超載而引起土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破壞或拉損支撐。3)基坑支護結構開挖土完成后在地下施工階段:、確保圍護四周護欄的完整,并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對基坑支護結構上部及四周一定范圍內的堆載,重載運輸車輛的通行,停靠的監督檢查工作,使其臨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允許的范圍;、加強對基坑四周現場施工的監督檢查工作,嚴防重物落入基坑造成地下施工人員傷亡;、加強對基坑支護結構本身的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基坑支護的監測和予報工作(如位移、傾斜、沉降、開裂、滲漏水、管涌、基底隆起,基坑底積水)并確保監督監測、予報、報警工作正常進行;、對支護結構的監測資料進行分析、研究、配合有
24、關部門對不良現象進行處理,確保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的進行;、基坑邊界周圍地面應設排水溝,且應避免漏水,滲水進入坑內;、對軟土層的開挖應分層進行,每層挖深不能超過1m,以免造成土方塌方,挖土設備傾翻造成安全事故。4)基坑回填:、裝載機作業時,在其作業范圍內,不得同時有人從事平土作業;、打夯機工作前,應檢查電源線是否有缺陷和漏電,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機械是否裝置了漏電開關保護,按一機一開關安裝,機械不準帶病運轉,操作人員應帶絕緣手套;、基坑(槽)的支撐,應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及時依次拆除,即填土時應從深到淺分層進行,填好一層拆除一層,不能事先將支撐拆掉。四、安全監理方法、措施及監理程序。
25、1. 開挖前準備控制要求:1.1. 控制土方開挖的分層分段:土方開挖寬度10m20m,分層厚度1.3m。每開挖完一層應及時施工好錨桿和噴射混凝土。1.2. 土方開挖到坑底時,要預留300mm厚土層用人工整平。1.3. 基坑頂部和底部均要按圖紙要求設置排水溝,并保持通暢。2.攪拌樁施工的控制要點(一)樁位、樁徑、樁長及樁機架垂直度控制(1)施工單位向監理報送水泥攪拌樁墻體軸線和樁位放樣成果單,監理工程師對測量施工放樣成果進審查和復核。復核合格后辦理復核簽證,并準予下道工序施工。(2)測量自然地面標高,確定樁頂及樁底標高,復核鉆桿長度。每個班次應對攪拌軸外徑進行檢測,凡樁徑負值大于3%的必須更換。
26、(3)每次樁機移位時,樁位偏差應小于5CM,樁機鉆桿垂直度偏差應小于1%,否則不得進行攪拌施工。(二)漿液質量控制(1)嚴格漿液質量,選用合格原材料。任何未按規定的程序、方法、檢驗內容與檢查頻率進行檢驗的材料和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2)嚴格控制水灰比。根據攪拌筒尺寸計算容積,計算每拌用水量及用灰量,水灰比為1:0.55。嚴格計量工作,實行掛牌施工制度。(3)水泥漿應隨配隨用。灰漿攪拌時間不應少于2分鐘,灰漿攪拌機應不斷攪動,避免離析。同一根樁內不得使用不同品種水泥。(4)水泥漿液應按監理批準的水灰比配制。每次配漿均須用比重計測量漿液比重,并做好記錄。無論采用何種水灰比的水泥漿,應保證
27、單樁摻量。(三)攪拌樁施工工藝控制(1)深層攪拌機下沉和提升速度、攪拌次數應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和生產試驗確定的經監理批準的施工工藝要求。(2)施工作業中,現場監理應對施工全過程進行巡視和旁站監理。監理隨時檢查漿液質量、樁徑及樁位偏差、機架垂直度、樁深、水泥摻量等到數據的真實性及準確性。監督控制施工人員施工記錄的及時性、真實性、完整性。(3)嚴格按施工工藝要求施工,不得任意改變工藝步驟。嚴格控制攪拌樁機下沉和提升攪拌速度,預攪下沉速度應控制在1.0m/min左右, 提升攪拌速度控制在0.5 m/min左右。監理嚴格控制單樁成樁時間和每天成樁量,保證單樁成樁時間為55分于60分之間。(四)接頭部位和
28、施工不良情況處理(1)樁與樁的搭接時間不應大于24小時。如間歇時間過長,應嚴格按規范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處理。若與后續樁無法搭接,施工單位應在監理工程師和設計認可后,采取局部補樁或注漿措施。(2)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溢漿量過大時,在保證水泥摻量的前提下,應適當變動水灰比和攪拌、壓漿參數。如調試仍達不到要求,必要時由設計提出處理意見。(3)在攪拌成樁施工作業的過程中出現:攪拌頭未到底、提升過快、旋轉過慢或過快等任何不良的情況,應視為不合格樁墻。完成的攪拌樁應補孔重新攪拌壓漿。補漿措施和補樁情況報監理審批。3.土釘(錨桿或錨索)施工的控制要點:(1)原材料質量的控制。所有土釘所采用的材料必須符合設計圖紙
29、和國家規范的要求。(2)鉆孔尺寸的控制:控制要求:1)土釘孔距允許偏差為100mm;2)錨桿孔距允許偏差:水平方向為100mm,垂直方向為50mm;鉆孔傾斜度允許偏差為3%,孔深應超過錨桿設計長度0.51.0m。(3)成孔質量的控制控制要求:1)在基坑上部成孔時,采用洛陽鏟人工成孔,以盡量避免破壞周邊的地下管線;下部采用鉆機成孔。2)鉆孔完成后,應將孔內殘留及松動的廢土清除干凈并及時安設土釘(錨桿)。3)如遇易塌孔土層,可帶護壁套管鉆進,不宜采用泥漿護壁。(4)土釘(錨桿)的安放:控制要求:1)土釘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宜小于2.5cm;2)插放錨桿前應檢查錨桿的質量,錨桿的長度允許誤差為50mm;
30、3)插放錨桿時,應避免錨筋扭壓和彎曲;錨桿的入孔深度不應小于錨桿長度的95%,亦不得超深,以免外露長度不足。(5)注漿材料的配置:現場巡視抽查。材料要求:采用42.5普硅水泥控制要求:土釘注漿:水灰比0.5的純水泥漿錨桿注漿:純水泥漿,一次注漿的水灰比為0.42,二次注漿的水灰比為0.45。(6)注漿質量的控制:1)土釘注漿時,注漿管應插至距孔底250500mm,為保證注漿飽滿,開孔口部位宜設置止漿塞及排氣管。2)錨桿注漿是,注漿管應與錨桿一起放入孔內,注漿管內端距孔底50100mm,二次注漿管的出漿孔和端頭應密封,保證一次注漿時漿液不進入二次注漿管內。3)錨桿一次注漿待孔口溢漿,即可停止注漿
31、。二次高壓注漿宜控制在20MPa,注漿時間可根據注漿工藝通過試驗確定。(7)預應力錨桿張拉的控制控制要求:1)錨桿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標定,張拉順序應考慮對臨近錨桿的相互影響。2)錨桿錨固體強度大于15.0 MPa,并達到設計強度70%后方可進行張拉。張拉前必須提交錨固體強度試塊報告。3)錨桿鎖定后若發現有明顯的預應力損失,應進行補償張拉。4. 噴射混凝土控制要點(1)鋼筋網的固定:控制要求:1)噴射混凝土中的鋼筋網到坡面的距離應保持50mm。2)鋼筋網應與土釘(錨桿)連接牢固,噴射砼時鋼筋不得晃動。(2)噴射砼的原材料的控制控制要求:1)水泥:P.C42.5復合硅酸鹽水泥2)砂應采用干凈的
32、中、粗砂和粒徑少于15mm的礫石。4)使用速凝劑或早強劑時,應做與水泥的相容性試驗及水泥凈漿凝結效果試驗(3)噴射砼的施工機具控制要求:1)砼噴射機應密封性能良好,輸料連續均勻,允許輸送骨料最大粒徑為25mm,允許輸送水平距離不宜小于100m,垂直距離不宜小于30m。2)選用的空壓機應滿足噴射機工作風壓和耗風量的要求,一般選用每分鐘9立方米以上的空壓機。3)混合料的攪拌宜采用強制式攪拌機。4)供水設施應保證噴頭處足夠的水壓,即水壓應大于0.2 MPa。5)噴射前,應對所有機械設備、風、水管路和電線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試運轉。(4)噴射混凝土的配比與拌制:控制要求:1)配合比為水泥:中砂:石子1:
33、2:2.5,強度C20。2)原材料應嚴格計量,水泥和速凝劑的允許偏差為2%,砂石材料為5%。3)混合料應拌制均勻,攪拌機拌和時間不少于2min。(5)噴射砼厚度的控制控制要求:1)噴射前,應在坡面上布置短鋼筋作為厚度標記;2)噴射砼層的最小厚度不應小于設計厚度;控制方法:采用鑿孔法檢查。每100 m2 取一組,每組不少于3個點。(6)噴射混凝土作業應符合以下規定:1)噴射作業應分段分片依次進行,同一分段內噴射順序應自下而上,一次噴射厚度宜為4070mm。2)噴射時,噴頭與受噴面應垂直,宜保持0.61.0m的距離,噴射手應控制好水灰比,保持混凝土表面平整、呈濕潤光澤、無干斑或滑移流淌現象。3)噴
34、射砼的回彈率不應大于15%。4)噴射砼終凝2小時后,應噴水養護,養護時間為28天。五. 質量控制的具體方法:(一) 認真審閱設計圖紙、方案。督促施工單位作好施工技術交底,確保按設計圖紙、方案組織施工;(二) 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驗收標準施工,并符合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三) 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施工質量檢查程序的規定認真執行。隱蔽工程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簽字不得進入下道工序;(四) 土方開挖前認真復核基坑開挖線是否正確;隨時抽查開挖的分層分段、開挖方向、坡面平整度等是否符合設計及施工方案要求;經常檢查錨桿及噴射混凝土是否及時配合施工;開挖到基坑底部時認真檢查坑底標高是否滿足要求;(五)
35、 經常檢查錨桿、土釘的長度、錨固段的長度、成孔深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錨桿、土釘的布置、錨入時的角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注漿是否飽滿(其一是看壓力是否達到要求,其二是用注漿量來控制);錨桿的張拉控制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坡面鋼筋網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加強筋的焊接是否可靠;噴射混凝土的配合比、施工工藝、操作方法、噴射厚度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規定養護;(六) 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完善的材料、工序檢查制度,確保施工質量;(七) 鋼材、水泥等原材料進場時必須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并經監理人員驗證,否則不予進場;(八) 砂、石、鋼筋、水泥等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必須在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監督下進行有見證送檢,檢驗合格后
36、才能使用。六.試驗與監測:(一)試驗1.1.土釘基本抗拔力試驗:數量為3根,分別在O-P-Q段中抽樣,確定土釘與土體之間的抗剪強度與有關施工參數;土釘驗收抗拔力試驗:試驗數量應為土釘總數的1%,且不少于3根;要求土釘抗拔力平均值應大于設計值;1.2.噴射砼抗壓強度試驗:每 500 m2 取一組,每組試塊不得少于3個。試塊可采用現場噴射砼大板方法制作;1.3.錨桿漿體強度試驗:每30根錨桿至少制作一組試塊,每組試塊數量砂漿為3塊,水泥凈漿試塊為6塊;1.4.錨桿抗拔力試驗:試驗數量為3根,分別在O-P-Q斷面內各選1根,試驗應在錨固體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80%以后進行。最大試驗荷載為錨桿設計軸向拉
37、力的1.2倍。(二)監測2.1. 深基坑變形觀測:包括基坑水平位移觀測及其鄰近建筑物和重要管線、道路的沉降觀測1)變形觀測點間距宜為1015m,沿基坑坡頂線方向布設。對于基坑周圍的多層住宅,除在建筑物四角外,還應沿其南北外墻每隔1015m布設變形觀測點;2)變形觀測應在基坑開挖或降水當日起實施。基坑開挖過程中,相鄰兩次的觀測時間間隔不宜超過2天或以基坑開挖深度確定觀測時間間隔。基坑開挖結束一個月后,觀測間隔不宜超過10天;2.2. 錨桿預應力監測:1)監測錨桿數量不少于工程錨桿數量的2%,且不得少于3根。監測錨桿應具有代表性;2)錨桿監測時間不宜少于6個月;張拉鎖定后最初3天應每天測定一次,其后的監測頻率與基坑變形的監測同步進行。第 24 頁 共 2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