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洋唐居住區保障性安居工程A09、B05地塊地下室及上部主體工程B05地塊多塔防碰撞施工方案編制人: 審核人: 審批人: 2012年5月25日目 錄第1章 編制說明及依據11.1 編制說明11.2 編制依據1第2章 工程概況12.1 總體概況12.2 塔吊概況1第3章 塔吊安裝3第4章 多塔施工防撞措施34.1 多塔防碰撞措施34.2 塔吊防碰撞技術措施44.3 塔吊防碰撞現場管理措施44.4 塔吊運行防碰撞管理措施5 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碰撞5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5 塔吊與現場周邊建筑及設施的碰撞6 塔吊運行遵循原則6第5章 多塔施工安全措施與使用操作75.1 塔吊安全
2、操作75.2 塔吊操作危險源控制措施85.3 塔吊防臺風控制措施10第1章 編制說明及依據1.1 編制說明本方案為洋唐居住區保障性安居工程B05地塊地下室及上部主體工程施工現場的4臺塔機的防碰撞專項方案。1.2 編制依據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修正)國務院令第549號)2、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3、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92號)4、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5、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7、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
3、8、現場的施工平面布置圖和施工組織設計9、洋唐保障性安置房安居工程B05地塊施工圖紙10、TC6010-6塔吊使用說明書第2章 工程概況2.1 總體概況本工程地下1層,地上28層,其中裙房3層,建筑高度86.4m;總建筑面積:80593.83,其中地下部分:12519,地上部分:68074。結構形式為:混凝土框架+剪力墻體系。2.2 塔吊概況地下室施工階段,1、3、9區同時施工,所以4臺塔吊同時安裝,B2#(臂長為60m)塔吊一次性安裝到自由高度40m,B1#(臂長為56m)、B3#(臂長為50m)安裝高度比B2#塔吊低2個標準節高度為34.4m,B4#(臂長為50m)安裝高度比1#塔吊低2個
4、標準節高度為28.8m。本工程段安裝的B1#、B2# 、B3#塔吊,分別負責B1#、B2#、B3#樓的各類鋼筋、周轉材料及小型機具的出入場和模板等材料的垂直和水平運輸,且負責其覆蓋的地下室部分的施工,B4#塔吊主要負責三層商業裙樓的施工及覆蓋地下室部分的施工;塔吊定位平面布置如下圖:塔吊立面關系圖:第3章 塔吊安裝由塔吊平面布置圖,可看出本工程多塔作業存在如下幾個方面問題:1、塔吊數量較多、制約條件多;整個施工區域內最多存在4臺塔吊共同作業。2、每臺塔機都至少與其相鄰的一臺塔機互有干擾。3、臂長各異;既有60米塔吊,又有56米塔吊還有50米塔吊。4、塔吊與塔吊之間的配合等等,經常出現相互交叉的
5、作業區域。因此,塔機進場安裝、運行使用的管理、頂升的合理安排,必須制訂一套切實可行的多塔施工方案和完善的管理體系,才能保證多塔施工的安全、有序、高效的運行。第4章 多塔施工防撞措施本工程中的塔吊大臂與其它的任何一臺塔機塔身都不相交。根據現場整個施工吊裝高度,可以利用塔機自身安裝高度錯開塔機大臂的碰撞的可能性。4.1 多塔防碰撞措施編號型號臂長(m)初次安裝高度多塔關系防撞措施B1#TC6010-65634.4m與B2#、B4#塔吊工作區域交叉,被B2#、A3#(位于A09地塊)塔吊覆蓋,覆蓋B4#及鄰近現場(九龍集團)塔吊使其高度一直低于B2#、A3#塔吊2個標準節;高度錯開,交叉施工區域嚴格
6、分開,信號工、塔司時刻關注 B2#TC6010-660一次性安裝到40m 與B1#、B3#塔吊工作區域交叉,覆蓋B1#、B3#塔吊高度錯開,交叉施工區域嚴格分開,信號工、塔司時刻關注B3#TC6010-65034.4m與B2#、B4#塔吊工作區域交叉,高度被B2#塔吊覆蓋;覆蓋B4#塔吊使其高度一直低于B2#塔吊2個標準節;高度錯開,交叉施工區域嚴格分開,信號工、塔司時刻關注 B4#TC6010-65028.8m與B1#、B3#塔吊工作區域交叉,高度被B1#、 B3#塔吊覆蓋使其高度一直低于B1#、B2#、B3#塔吊;高度錯開,交叉施工區域嚴格分開,信號工、塔司時刻關注4.2 塔吊防碰撞技術措
7、施1、按塔機基礎定位圖計算出各相鄰塔機之間的距離,確定各塔機最初的安裝高度是群塔施工中各塔機頂升高度的控制基準,在群塔施工中有重要的意義。2、考慮到結構施工時,均需要吊上或吊下,故應考慮到索具高度、吊鉤的高度限位安全距離,吊物與障礙物安全距離,保證各施工階段塔機吊鉤距施工面的安全距離。3、主體結構施工階段,如果現場安裝施工電梯,其安裝高度均不能超過與之相鄰(或可能相碰撞)的塔吊(吊鉤)高度。4.3 塔吊防碰撞現場管理措施為了確保工程施工期間各塔機合理使用、安全作業,發揮塔機的最大效能,滿足施工進度需要,加強多塔作業的管理、調控,以及對施工現場各塔機作業的指揮與協調。采取以下措施:1、塔機租賃單
8、位負責本單位塔機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緊急搶修、日常維護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完成塔機的錨固頂升工作,對機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日常管理,組織塔機的進場安裝和拆除退場工作,機長/工長負責本塔機的日常使用,加強使用中的管理、控制,并將有關信息及時提供給領導小組,便于及時做出調整。2、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不同時期、不同階段、不同工作內容,對塔吊的使用進行有效協調,盡量減少塔吊的交叉作業,盡量發揮塔吊的最大效能。3、加強人員的管理,選擇有豐富工作經驗和較強責任心的塔機操作人員、信號指揮工、起重工。4、加強B05地塊與A09地塊及九龍集團現場塔吊指揮之間的溝通合作,避免交叉作業,嚴格控制頂升高度至少相差
9、2個標準節。4.4 塔吊運行防碰撞管理措施4.4.1 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碰撞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可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須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m以上,方能確保不發生此部位防碰撞,本工程兩塔間距離如下表:序號塔吊型號兩塔中心間距(m)1B1#塔吊TC6010-6(56m臂長)B2#塔吊TC6010-6(60m臂長)802B2#塔吊TC6010-6(60m臂長)B3#塔吊TC6010-6(50m臂長)963B3#塔吊TC6010-6(50m臂長)B4#塔吊TC6010-6(
10、50m臂長)594B1#塔吊TC6010-6(56m臂長)B4#塔吊TC6010-6(50m臂長)1054.4.2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碰撞因施工需要,塔吊會出現交叉作業區,當相交的兩臺塔吊在同一區域施工時,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盡量避免或減少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如發現較矮的塔機起重臂進入相互覆蓋范圍區時,較高的塔機回轉時小車要停在相互覆蓋范圍區外,當較高的塔機起重臂對準裝卸點時,司機要觀察較低的塔機起重臂確認不會發生碰撞后,才能將小車進入覆蓋范圍區進
11、行裝卸,裝卸完成必須將小車開離相互覆蓋范圍區,才能回轉起重臂。當司機及指揮觀察現場發現相互覆蓋范圍區內起重臂可能發生碰撞時,必須先示警,司機必須要控制起重臂離開相互覆蓋區范圍,這樣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發生碰撞事故。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工,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作業時,時刻關注本塔吊及相關的塔吊,確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必須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2m/s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2、起重臂及下垂鋼絲繩同待建結構及腳手架等的碰撞
12、塔吊應有足夠的施工高度,充分考慮到吊鉤高度、吊索長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確保吊裝鋼筋、模板、腳手架等物料進行水平運輸期間,物料不同結構及腳手架等較高實體發生碰撞。4.4.3 塔吊與現場周邊建筑及設施的碰撞在實際施工中,還要密切關注現場以外的情況,塔吊初次頂升要超過塔吊幅度范圍內的建筑物、樹木等實體結構2m以上。由于現場塔機在初裝時,就已按照最初規劃要求,將每臺塔機的高度頂升到規劃高度,所以整個施工過程中按照此高低差頂升便可有效的避免塔機之間的碰撞,而且,塔機大臂也不會存在與主體結構發生碰撞的危險。附近電力及通訊設施應設置防護,注意避讓。4.4.4 塔吊運行遵循原則1、低塔讓高塔原則: B
13、2#塔吊安裝最高, B1# 、B3#塔吊安裝的較低, B4#塔吊安裝最低施工中按高低差,低位塔吊應關注相關的高位塔吊運行情況,在查明情況后再進行動作。2、后塔讓先塔原則:塔吊同時在交叉作業區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吊應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3、動塔讓靜塔原則:塔吊在交叉作業區施工時,有動作的塔吊應避讓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4、荷重先行原則:兩塔同時施工在交叉作業區時,無吊載的塔吊應避讓有吊載的塔吊,吊載較輕或所吊構件較小的塔吊應避讓吊載較重或吊物尺寸較大的塔吊。5、客塔讓主塔原則:在明確劃分施工區域后,闖入非本塔吊施工區域的塔吊應主動避讓該區域塔吊。6、惡劣氣候條件施工:a.起重作業時遇有
14、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12m/s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應暫停吊裝作業。b.施工中突遇12m/s以上的強風應立即停止作業,鎖定旋轉剎車,緩慢將吊物放至地面并將塔機轉入防風狀態。c.時刻關注天氣預報,提前做好防范惡劣天氣條件工作。d.塔機防風狀態:所有塔吊塔機的小車必須退到根部,吊鉤收到頂。打開旋轉剎車,讓大臂隨風擺動、自由旋轉。e.作業人員下班后或塔機處于空閑狀態時應將塔機放至于防風狀態。第5章 多塔施工安全措施與使用操作5.1 塔吊安全操作1、明確規定塔機在施工中的運行原則:低塔讓高塔;后塔讓先塔;動塔讓靜塔;輕車讓重車;客塔讓主塔。2、塔吊的起重臂上應安裝起重臂的長度標識,以方
15、便塔吊的駕駛員能看清楚塔吊起重臂的小車的位置,防止相鄰兩臺塔吊在回轉交叉時發生一臺塔吊的起重臂與另一臺塔吊的起重臂上鋼絲繩發生碰撞。3、相鄰兩臺塔吊在交叉會面時,應喇叭,警示對方塔吊注意。4、夜晚作業時,塔吊應打開塔吊起重臂、平衡臂上及塔帽上的警示燈,使駕駛員能清楚的看到鄰近的塔吊的起重臂及平衡臂的位置。5、司機在操作時必須專心操作,作業中不得離開司機室,起重機運轉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6、司機要嚴格遵守換班制度,不得疲勞作業,連續作業不許超過8小時。司機室的玻璃應平整、清潔,不得影響司機的視線。7、回轉作業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轉。8、下班后塔機禁止在吊鉤上掛鋼索及吊具,必須將小車回收離
16、開覆蓋區范圍。操作后,吊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并且將吊鉤起升到最高點,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9、塔機操作人員、信號指揮人員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班必須當面交接;對新進場的相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技術交底。10、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避免因使用哨音造成指揮信號混亂和對周圍群眾的噪音干擾,每臺塔機有其專用的頻道,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更換,確保指揮信號的可靠和準確。對講機配置原則如下:a.塔吊所使用對講機頻道應采用技術手段鎖定,現場其他工作用對講機嚴禁進入塔吊頻道,避免塔機誤動作。b.對講機頻道號與塔吊自身編號一致,并
17、在對講機上做出醒目的編號標識。c.現場設專職協調員一名,所使用對講機能對所有塔機操作人員發出指令,對講機頻道定位為頻道,以便現場協調和緊急情況下發出指令。d.每臺塔機操作室內應配置兩臺對講機,其中一臺的頻道為自身塔機編號,另一臺設置為公共頻道。e.操作室對講機應長期處于充電狀態,指揮人員對講機應在下班后立即對對講機進行充電,以保持工作中通訊聯絡通暢。11、加強現場動態管理,發現違章、違規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12、加強塔機的頂升管理。塔機租賃單位嚴格按領導小組的總體部署,按時按要求完成塔機的錨固頂升工作;派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監督,確保頂升過程的安全,并不受相鄰塔機的干擾。13、劃定各塔機的施工
18、區域,在塔機交叉范圍內只準一臺塔機工作,在該塔機未脫離交叉區域前其它塔機嚴禁進入;群塔領導小組掌握24小時天氣預報,遇有6級以上大風天氣應禁止運作塔機,大臂順風向停放。5.2 塔吊操作危險源控制措施(1)司機人員需經醫療部門檢查,必須身體合格方準做司機。患有色盲、矯正視力低于1.0,聽覺障礙,心臟病、貧血、美你爾癥、癲癇、眩暈、突發性昏厥、斷指等妨礙起重作業其它疾病者,不得當司機。(2)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證后才能上崗。認真做好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各安全監測及報警裝置靈敏有效。(3)駕駛員必須認真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在操作塔機起重時,如突然發生機械故障時
19、應立即停機排除或進行補救,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4)塔吊工、指揮人員在作業前,必須對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在作業前要認真做好檢查工作,確認各部分正常后方能作業。駕駛員應以充足精力進入崗位,嚴禁酒后操作。操作塔機時現場應有專職人員指揮,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牢固。(5)吊鉤上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降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端部不得小于1m。(6)吊起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下降過程應避免制動。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司機在進行起重機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鳴聲示警。(7)司
20、機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塔機的性能。同樣應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可拒絕執行。操作司機與地下方指揮人員應熟悉塔式起重機吊運指揮信號。同時,應具備完整、良好的通訊設備,方便作業聯系。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用起重機吊運人員。(8)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機性能作業,不得超負荷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體。嚴禁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注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吊運散件時應采用鐵制料斗,料斗內裝物高度不得超過料斗上口邊。(9)在起吊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機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
21、,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再上升。對于有可能晃動的重物,必須拴拉繩。吊運有棱角的物件時,應做好防護措施。(10)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機,嚴禁帶載自由下降。(11)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作業,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應采取安全措施。(12)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13)作業中如遇到暴風驟起,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如駕駛員必須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切斷電源。(14)作業完畢后,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吊鉤
22、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上,吊鉤升到離臂桿23m處。應完全放松回轉制動器,將制動器拔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駕駛室,下班后斷開電源總開關。(15)司機人員必須做到“十個不吊”:a.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準吊;b.指揮信號不明,重物不明,光線暗淡不吊;c.吊索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d.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e.歪拉斜掛不吊;f.工作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吊;g.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h.帶菱角塊口物體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損或割斷不吊;i.埋在地下的物體不拔不吊;j.單根鋼絲繩及遇12m/s以上強風不吊。5.3 塔吊防臺風控制措施(1)臺風來臨前,停止塔吊的運行。(2)臺風來臨前,停止場內的一切施工活動。所有管理人員及工人全部進入居住區室內安全房間。(3)臺風來臨前,吊運的材料需集中碼放整齊,有條件進行捆綁成團,覆蓋、與地拉結等措施。(4)臺風來臨前,將所有塔吊的回轉剎車松開,小車收回根部,大臂擺置順風方向,切掉電影。(5)檢查各連接部位的構件、銷是否可靠且做好記錄。(6)臺風來臨前,嚴禁塔吊拆裝、頂升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