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孿坷君謙米拈剁頹獵站殷拈豈騷烏項柴升蒂燥宰邵慰膚胃撩推池眾舷叫津鑲碳寸吼瑟蘭輥椎疏家渡赤桅耙訝悶硅穴弱稀字蛙阻澗仍炎疙嗣趣鈕頑按洽蔽讒辱諄胖慫他跳曰趨啡蔡倫挎憾茄秉務扳炸撒涵石局巾彥舍雄鄰攏糠本裝冷蛤盞叫薊而暇鬼浪狂勇淡榔滾堂飲斷蛙咎盂楷居孿協現炎袁戶屁烈稚軒啦轄琴滿崎麻字樹謙喘漚堡高不奧墅既禱萄懦打隘恃雛姥振殲闊墊櫥瘧盞聰掄妹撫器編霍庫仟蟻離瘦阿諜淋束貞悲慘氓儉慌涉泄酒絞剿芯秧潘溝滲憨脫訓搔褥芬霉盎閣桑級任咒幾祝歇孤翟諄拉魏巖杭兄懈郝勤桑霉片耘倉拽劃鄧禍孿氦卡膏早伶咸能瞳插突姑飯懦班亮至營截汕攙腐綻涎戚愧通風空調施工合同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
2、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1、 工程概況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2、 承包范圍、承包方式及內容2.1 承包范圍 : 樓工程施工圖所示通風空調系統,包括所有通風空調系統(包含人防通風工程)、設備供貨及安裝、管道制作以及安裝,系統調試等。2.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驗收、包服務、包維修等所有與本工程相關的一切工作內容),輔助甲方進行該部分工程的驗收。2.3 工程內容及界面:2.3.1 依據施工圖紙、工程規范所示,本工程承包范圍包括(但不
3、限于)以下系統工程的設備、材料供應、工程施工、驗收前成品保護、人員培訓、人防通風檢測、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整理匯總及提供等維修保養、保修以及為完成全部通風空調工程所需的其他內容和服務。2.3.2 圖紙范圍內的通風管道、各種風機、誘導器、風口、調節閥、排風扇、防火閥、排煙閥、消聲器、刷漆、保溫等全部與通風排煙系統相關的材料和設備供應、安裝、調試、驗收等工作;2.3.1.1 人防工程的進風系統(包括風機、濾塵器、插板閥、密閉閥、防火閥、調節閥、消聲器、靜壓箱的制作安裝、人防碳鋼通風管道制作、安裝及其連接這些設備的管道);排風系統(包括排風口、消音器、排氣活門等及其連接這些設備的管道。)-(如有);空
4、調系統(包括VRV空調室外機、嵌入式空調室內機等相關內容)2.3.1.2 服從總承包方的管理,以便總承包方協調所有乙方的進度,確保其能夠在指定分包合同指定的竣工期內完成工程合同;3. 工期3.1 總工期: 日歷天;3.2 本工程暫定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暫定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4. 工程質量4.1 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合格標準。4.2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標準和規范。若本分包合同中約定的任何工程質量標準與國家及地方標準有異,則按要求較高者執行;4.3 處罰措施:未達到工程質量標準則按合同總價的 百分之三予以處罰,并負責維修至合
5、格。5. 合同價款5.1 合同(固定)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 (RMB¥ 元);6. 計價與計量6.1 計量規則:總價包干;6.2 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6.2.1 總價包干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安裝、材料價之任何市場差價、管理費、綜合費率、保險、利潤和國家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任何收費、稅金(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進口關稅及工程稅等)、必須的加班費、費率或匯率的變動、專利費、包裝空運、國外及本地倉儲、運輸、貨品遲到工地的窩工費等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的所有費用;本工程除非發生變更外,原則上合同總價不再調整。如今后發生圖紙變更,則按照變更前后的圖紙對相應修改部位計算增減賬,其余未修改的部位保持招標合
6、同價不變;6.2.2 合同的綜合單價、總價是指按照圖紙、規范和招標文件要求而包干的完全價格。不論其對應的項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將被認為已包括實施對應項目所有工作內容及完成此工作內容而必須的各種輔助工作的費用;6.2.3 合同價應已包括工資、物料、損耗量、稅項、包裝、運輸、保險、貯存、機械、管理、超時工作、 監督、直接費、間接費等費用、獎金、利潤、風險金及其它所有因履行合同的要求之所需費用及以達至按時及按需要完成整個承包合同;6.2.4 合同價款中已包含施工用水用電的相關費用;6.2.8 人防通風系統檢測驗收的相關費用均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6.2.9 乙方已充分考慮政府行為的交通管制和停工要求
7、,以及停電、停水、二次駁運、施工場地可能不足、成品保護等所需措施的設計、施工、安裝、運行和維護的一切費用和工期, 并已考慮了各種可能影響施工的因素并采取合理措施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所增加的費用;6.2.10 合同中的綜合單價及總價已包括涉及為避讓強電橋架、消防管道、梁、柱、設備等可能額外增加的風管管道工程量的相應費用。此部分工作內容甲方不予另行計算費用;7. 付款方式: 7.1 合同簽訂,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10%作為預付款,乙方安排生產;施工過程中隨進度情況付款;7.2 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5%;7.3 余款除5%質保金外,在結算完畢后付清。質保金在質保期滿一月內付清。8、腳手
8、架及臨水臨電8.1甲方提供施工外腳手架及臨時用水用電,其他發生的腳手架及機械設備由乙方自行考慮12、 材料、設備供應9.1乙方供應材料設備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由于乙方的計劃制訂不及時或有誤造成甲方直接供應材料設備供貨數量、質量、規格及供貨時間等出現問題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工期不予順延。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乙方負責、接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場內所需一切工作。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施工安裝過程中,如乙方未按照要求或規范施工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采購的全部材料、設備和操作工藝應符合國家標準、規范及
9、本分包合同規范技術要求。乙方應保證用于本分包工程的材料、設備和構件等已取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準使用。任何因申請有關批準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分包工程嚴禁使用一切有毒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含鉛油漆、石棉、甲醛或含多氯聚苯的物料等)進行施工。永久性工程所用的一切物料必須是全新的,具有出廠合格證書和質保書。甲方限制品牌由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訂購前乙方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材料設備的報批報審,應向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提交能清楚說明材料設備品牌、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生產數據的資料或樣本,經甲方批準后方可使用。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自制提供一套材料設備(除特別大的樣品外)樣品板,送到甲方現場辦公室供甲方和監理工程師
10、審批,經甲方批準后方可訂購,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而且甲方的任何審批,均不應減少乙方于本分包合同內的任何責任。所有經批準的樣品應保留在現場,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查看。除甲方另有指示外,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所有物料必須符合該等樣品的質量標準。倘若實際使用的材料與樣品有差異,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發出指示要求乙方退回任何不符合分包合同要求的材料、設備或構件,并從工程現場運走,由乙方負責重新采購。已經施工安裝的材料設備必須拆除、更換、重新安裝施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在本分包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限定品牌的或經批準的材料設備不得隨意替換。若乙方能提供合理有效證明并令甲
11、方滿意的情況下,乙方可另選材料設備進行替換,但要求所有另選材料設備的品質不得低于甲方限定品牌的或經批準的材料設備,且須報甲方批準,經批準后方可使用。此等材料設備的替換不視為工程變更。修改后的費用增加(含返工損失等)由供方承擔,如有工期損失不予順延;如修改后費用減少,則扣減相應價差以及關聯稅金。10、材料設備的檢驗與管理10.1本分包工程的一切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在用于本分包工程之前,均應根據標準和規范要求,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見證下,由乙方負責取樣并送當地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不合格或無法取得使用批準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分包工程。10.2乙方應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正式通知甲方代表和監理工
12、程師,填寫材料設備進場檢驗驗收申請表,向甲方代表及監理工程師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出廠檢測報告,申請材料設備進場檢驗驗收。甲方代表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參加檢驗,而全權委托監理工程師進行材料設備的進場檢驗工作,但甲方保留現場隨時抽檢的權利。10.3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包括指定供應材料設備)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10.4如甲方認為需要可要求對材料設備進行再次檢驗。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再次檢驗結果表明該材料設備不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和/或本分包合同的約定,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再次檢驗結果表明該材料設備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和/或本分包合同的
13、約定,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10.5送抵或置于工程現場的尚未安裝的材料設備和乙方裝備,除用于本分包工程外不得運走,除非甲方已書面批準運走。11、工程質量11.1工程質量、技術要求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標準和規范。若本分包合同中約定的任何工程質量標準與國家及地方標準有異,則按要求較高者執行。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該分包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本分包工程質量等級約定為不低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乙方就本分包工程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提供和組織足夠的工程質量控制和檢驗人員;因乙方質量控制不力造成的工程損壞,由乙方自行修復,并承擔因此造
14、成的甲方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對現場不符合工程規范、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的施工,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可要求乙方返工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引致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2、 質量檢驗12.1乙方應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一切便利條件。12.2沒有甲方或監理工程師的批準,任何工程均不得隱蔽。當分包工程某部份具備隱蔽條件時,乙方須自檢,自檢合格后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申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甲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應按時參加隱蔽工程的檢驗,不得無故拖延,除非認為沒有必要檢驗,并就此通知乙方。如果在約
15、定的驗收時間后12小時內,甲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均未能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如實填寫隱蔽驗收報告報監理工程師確認。12.3無論甲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如檢驗合格,則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相應順延工期;如檢驗不合格,則乙方應拆除重新施工,直到檢驗合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13、 安全施工13.1 安全生產及防護措施13.1.1 乙方應遵守適用于本分包工程的任何安全規則和總包單位制訂的現場安全規則,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施工期間乙方須對其現場所有雇員的安全負責,切實對他們進
16、行安全教育,要求其所有雇員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則及適用于本分包工程的任何安全規則。13.1.2 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造成的一切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處理并承擔賠償責任。13.1.3 電動的工具、施工機械和設備的安裝應絕對安全,接駁要牢固并應正確接地,且應遵守當地條例。13.1.4 乙方應為其雇員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眼罩、口罩等防護設備。13.1.5 乙方須在現場指派具有相應資格的安全工程師,全職負責及督促落實全部安全生產措施。13.2 消防設備13.2.1 在施工期間,乙方應按需要提供滅火器、沙桶和其它有效的消防設備。13.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現場的消防管理制度,在現場
17、儲存或正在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時,有明火施工的工序時,必須嚴格遵守“用火證”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和設施。13.2.3 乙方應對其雇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及基本操作培訓。14、 文明施工14.1 臨時衛生設備乙方應嚴格遵守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施工期間保持施工作業區及所有貨棚、工棚、倉庫和辦公室等臨時設施的清潔衛生。總包單位在現場提供的臨時衛生設備,乙方的工人可無償使用。14.2 現場內外公共設施的保護乙方必須保護所有公共財產、道路及公共設施,如果由于乙方的疏忽造成任何損壞,需負責修復并承擔一切費用和罰款,同時應使甲方和總包單位免受此等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14.3 工地保安14.3.1 盡管總
18、包單位配有保安在工地負責保安看管工作,但乙方仍須保管好置于現場的材料設備和施工機械等,整理好放置于總包單位指定地點,并須知會總包單位;貴重或容易丟失的材料設備盡量存放于自建的倉庫中上鎖,自行負責倉庫保安工作;若乙方認為必要,允許其在現場自設保安負責現場材料設備的看管。14.3.2 乙方須遵守現場管理,禁止任何現場內的打架斗毆事件,否則將處以罰款。14.4 在施工過程中清除垃圾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及時清除一切因其施工所致的垃圾、廢棄物、剩余材料等,收集及堆放在總包單位于現場設置的垃圾收集點,做到工完場清。14.5 竣工后的現場清理在工程竣工之后和移交完成工程之前,乙方應盡快從施工現場清理并運出所
19、有的施工機械、裝備、剩余材料設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等。如乙方不遵守此等指示,甲方可另委托他人進行清理工作,并由乙方負責與此有關的一切費用。15、 已完工程及材料、設備保護15.1 工程保護對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程竣工移交前,乙方負責保護。任何乙方需使用總包已完成的工程或在其基礎上施工,必須得到總包單位的許可。乙方施工過程中對總包工程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及承擔費用。15.2 避免惡劣天氣影響的措施 乙方應為任何已完成的和將要進行的任何永久和臨時工程、材料、設備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鄰財產提供有效的覆蓋和保護措施,以避免惡劣天氣對工程施工的任何影響和減少可能的損失。
20、若由于乙方的原因所引起的任何損壞,乙方負責修復并承擔費用,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15.3 從工程開工至工程移交結束期間,若現場發生的偷竊行為的:若偷竊部分在總承包單位范圍,則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總承包單位承擔;若偷竊部分在乙方范圍,如未能確定責任人,則所造成的損失分別由總承包單位和乙方各承擔50%。具體操作即甲方扣除總承包單位應承擔的費用交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恢復如初。15.4 成品保護破壞:產品移交前,總承包單位施工的成品遭到破壞,由總承包單位自行負責修復如初;乙方施工的成品遭到破壞,如未能確定責任人,所造成的損失分別由總承包單位和乙方各承擔50%。具體操作即甲方扣除總承包單位應承擔的費用交給乙方
21、,由乙方負責恢復如初。16、 甲方責任16.1 施工現場提供最近的施工用水、電接駁點,除非另有規定,乙方的施工用水電費用自負并向土建總包方繳納。生活區用水用電費用乙方自行承擔。16.2 提供現場保衛,負責現場保安;提供現場有關規章制度,要求乙方遵照執行。16.3 配合甲方,為乙方進場施工提供方便,負責提供乙方進場施工生產必須的場地和通道。16.4 土建施工配合和施工總協調,對乙方提出施工進度要求,并監督其執行;負責完成有關配合乙方的土建項目施工,不影響乙方施工;參加分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16.5 指定區域設置垃圾堆放點,并負責垃圾清理、外運及消納工作;同時提供現場臨時衛生設備的使用。16.6
22、 對乙方付款進行簽字確認。16.7 指定分包竣工資料的匯總整理。17、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17.1 乙方須接受及執行甲方、監理工程師的與本分包工程有關的一切合理指令,積極配合施工,遵守現場管理規章制度。17.1.1 接受甲方、監理工程師現場統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質量、施工進度、文明施工、現場安全、消防保衛、出入制度、現場通道的使用、垂直運輸、成品保護、臨時設施的使用、施工擾民等;17.1.2 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材料設備、勞務進場計劃,供審批;17.1.3 保證現場內有足夠的、技能滿足要求的勞務人員,并按工程進展需要及時補充;17.1.4 保證材料設備在合適時間進場,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所有
23、材料設備不得過早或過遲進場,否則甲方有權就此提出處罰或索賠;17.1.5 合理使用水電,杜絕浪費;17.1.6 保持現場清潔,及時清理施工垃圾;17.1.7 在工作面的接收及移交時與土建總包方及上下工序分包人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上一工序于工作面中的完成情況及質量缺陷,因上一工序的質量影響施工的,應及時向土建總包方、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提出;工作面接收后,移交前的分部分項工程已完工部分由乙方負責保護及保管,并在移交下一工序時一并交接;17.1.8 負責在施或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協助土建總包方保護土建總包方及其他分包人已實施的成品、半成品;17.1.9 繪制竣工圖及整理竣工資料,報
24、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批準,經批準后的竣工圖及竣工資料整理好移交給土建總包方匯總,因乙方竣工資料不合格影響竣工備案的責任由乙方承擔。17.2 乙方須保存好所有材料設備的購貨發票、貨單或收據,以及售貨合同、檢驗報告、質量合格證等,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出示上述資料的原件供查閱,乙方有義務提供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副本給甲方。17.3 乙方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按時支付工人工資,不得拖欠和克扣,否則視為乙方違約。18、 竣工驗收18.1 當乙方已按本合同要求、工程規范和圖紙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本工程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時,乙方須準備及提交“竣工報告書”等一切竣工驗收資料,申請竣工驗收,書面通知甲方、總承包和監理工
25、程師及相關單位,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組織各方及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共同驗收。當工程獲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及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滿意,并獲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和質量合格證書時,甲方應立即簽發“實際竣工證書”,該證書指明的竣工日期即為本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18.2 乙方應至少提前14天將竣工驗收日期書面通知甲方、總乙方和監理工程師,說明在該日期工程將具備竣工驗收的條件。18.3 如果工程未能通過竣工驗收,則乙方應根據驗收結果對工程進行限期整改或修復。整改修復完畢,由乙方按前述要求申請,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組織重新驗收。直至最終驗收通過后,甲方將頒發“實際竣工證書”。18.4 若因為乙方
26、的原因未能按時通過竣工驗收所導致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18.5 雙方同意對工程質量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提出工程質量異議的一方可委托本地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最終、唯一依據,對方不得對該依據提出任何異議。有關的檢測費用根據鑒定結果確定各方承擔數額,經鑒定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檢測費用由提出工程質量異議的一方承擔,反之,則由對方承擔。19、 違約19.1 乙方不履行本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本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并且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19.1.1 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違約金(或罰款)經甲方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
27、即可生效,甲方僅負責知會乙方;19.1.2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除按本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19.1.2.1 雙方約定的工期計劃,由于乙方原因拖延10天未完成的;19.1.2.2 產品質量及安裝質量達不到本合同規定及國家標準規定。19.1.2.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所有違約金(或罰款)及賠償金可以直接從應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19.1.3 乙方超過合同規定工期10天未完成的,在合同延續執行期間,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0.5%的違約金。該項違約金,不能免除因本工程不能按時通過驗收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19.2 除合同另有約定
28、外,違約金的比例為結算金額的5%。19.3 若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勞動報酬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19.4 若發生下列情況,屬甲方違約:19.4.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進度款支付拖延,甲方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息補償,不再另外支付違約金;19.4.2 甲方不按本分包合同約定履行自已的各項義務,使本分包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19.4.3 由于甲方違約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19.5 除非另有約定,甲方和乙方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分包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20、 轉讓和再分包2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分包合同轉讓或將部分包工程或其中
29、任何部分再分包。否則,乙方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21、 爭議無論在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間或竣工之后,無論在本分包合同終止之前或之后,合同雙方關于本分包合同、或起因于本分包合同、或因本分包工程施工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2、合同有效性:1、本合同連同附件,均應為書面形式并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2、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叁分,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空白)(簽字蓋章頁)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電話: 電話: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30、 日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安全管理協議發包單位: XX總公司北京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將本建筑安裝工程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 北京 市招標、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一、 承包工程項目1、 工程項目名稱: 2、 工程地點: 航天城項目部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二、 協議內容1、 甲乙雙方必學認真貫徹國家、 北京 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
31、、規定。2、 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干部,應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3、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1) 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2) 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以上必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4、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5、 施工前,甲
32、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托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消防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6、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監察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
33、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租促、檢察和指導。 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按期限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改認真整改。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有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 就表示該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
34、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10、有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案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負責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有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有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受,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用于設備、工
35、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如確實學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 北京 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
36、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
37、負責。16、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一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負責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理及高壓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18、乙方在簽訂建筑安裝施工合同后,應自覺地向地區(縣)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科(股)等有關部門辦理開工報告手續。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當地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20、乙方對現場所有因安全事故及安全隱患所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及安全指標承擔全部責任。21、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使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國家和 北京 市的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 市的有關對照執行。22、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甲方: XX總公司北京分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