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灌注樁基礎1.1.1本章適用于鉆、挖孔灌注樁施工。1.1.2 灌注樁施工應具備工程地質資料和水文地質資料,水、水泥、砂、石、鋼筋等原材料及制品的質量檢驗報告。1.1.3灌注樁施工時,應按有關規定制定安全生產、保護環境等措施。1.1.4灌注樁施工應有完善的施工記錄。1.1.5特殊地區灌注樁施工應注意以下事項:1 在山坡上施工時,要清除坡面危石浮土。若坡面有裂縫或坍塌跡象者,應設必要的防護。2 在巖溶地區或采空區不宜采用挖孔樁施工。不得不采用時,必須做好防止坍塌、埋鉆的有效措施。3 在砂性土及粉砂性土層較厚的地區必須采取防止地層液化、縮孔、孔壁坍塌的有效措施。4 在軟土地區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樁孔縮
2、徑、坍孔等。5 凍土地區灌注樁施工應選擇減少施工擾動的合適鉆機成孔,應采用低溫或負溫早強耐久性混凝土,以確保多年凍土地區樁基礎的質量。1.3鉆孔灌注樁1.3.1場地、平臺及護簡1 施工平臺1)場地為淺水時,宜采用筑島法施工。筑島的技術要求應符合本規范第11章沉井基礎施工的有關規定。筑島面積應按鉆孔方法、機具大小等要求決定,高度應高于最高施工水位0.51.0m。2)場地為深水時,可采用鋼管樁施工平臺、雙壁鋼圍堰平臺等固定式平臺,也可采用浮式施工平臺。平臺須牢靠穩定,能承受工作時所有靜、動荷載。平臺的設計與施工可按本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1)鋼管樁施工平臺施工質量要求:鋼管樁傾斜率在1%以內。位置
3、偏差在300mm以內。平臺必須平整,各聯接處要牢固,鋼管樁周圍需要拋砂包,并定期測量鋼管樁周圍河床面標高,檢查沖刷是否超過允許程度。嚴禁船只碰撞,夜間開啟平臺首尾示警燈,設置救生圈以保證人身安全。(2)雙壁鋼圍堰平臺,應符合本規范14.2的規定。2 護筒設置1)護筒內徑宜比樁徑大200400mm。2)護筒中心豎直線應與樁中心線重合,除設計另有規定外,平面允許誤差為50mm,豎直線傾斜不大于l%,干處可實測定位,水域可依靠導向架定位。3)旱地、筑島處護筒可采用挖坑埋設法,護筒底部和四周所填粘質土必須分層夯實。4)水域護筒設置,應嚴格注意平面位置、豎向傾斜、傾斜角(指斜樁)和兩節護筒的連接質量均需
4、符合上述要求。沉入時可采用壓重、振動、錘擊并輔以筒內除土的辦法。5)護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當鉆孔內有承壓水時,應高于穩定后的承壓水位2.0m以上。若承壓水位不穩定或穩定后承壓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應先做試樁,鑒定在此類地區采用鉆孔灌注樁基的可行性。當處于潮水影響地區時,應高出最高施工水位1.52.0m,并應采取穩定護筒內水頭的措施。6)護筒埋置深度應根據設計要求或樁位的水文地質情況確定,一般情況埋置深度宜為24m,特殊情況應加深以保證鉆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順利進行。有沖刷影響的河床,應沉入局部沖刷線以下不小于1.01.5m。7)護筒連接處要求筒內無突出物,應耐拉、壓,不漏
5、水。1.3.2泥漿的調制和使用技術要求1 鉆孔泥漿一般由水、粘土(或膨潤土)和添加劑按適當配合比配制而成,其性能指標可參照表1.3.2選用。2 對大直徑或超長鉆孔灌注樁,泥漿的選擇應根據鉆孔的工程地質情況、孔位、鉆機性能、泥漿材料條件等確定。在地質復雜,覆蓋層較厚,護筒下沉不到巖層的情況下,宜使用丙烯酰胺即PHP泥漿。1.3.3鉆孔施工1 一般要求1)鉆機就位前,應對鉆孔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檢查。2)鉆孔時,應按設計資料繪制的地質剖面圖,選用適當的鉆機和泥漿。3)鉆機安裝后的底座和頂端應平穩,在鉆進中不應產生位移或沉陷,否則應及時處理。4)鉆孔作業應分班連續進行,填寫鉆孔施工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鉆
6、進情況及下一班應注意事項。應經常對鉆孔泥漿進行檢測和試驗,不合要求時,應隨時改正。應經常注意地層變化,在地層變化處均應撈取渣樣,判明后記入記錄表中并與地質剖面圖核對。5)鉆頭的直徑要求:對于回旋鉆,鉆頭不宜小于設計樁徑;對于沖擊鉆,沖錘直徑小于設計樁徑20mm為宜。2 鉆孔灌注樁鉆進的注意事項1)不論采用何種方法鉆孔,開孔的孔位必須準確。開鉆時均應慢速鉆進,待導向部位或鉆頭全部進入地層后,方可加速鉆進。2)采用正、反循環鉆孔(含潛水鉆)均應采用減壓鉆進,即鉆機的主吊鉤始終要承受部分鉆具的重力,而孔底承受的鉆壓不超過鉆具重力之和(扣除浮力)的80%。3)用全護筒法鉆進時,為使鉆機安裝平正,壓進的
7、首節護簡必須豎直。鉆孔開始后應隨時檢測護筒水平位置和豎直線,如發現偏移,應將護簡拔出,調整后重新壓入鉆進。4)在鉆孔排渣、提鉆頭除土或因故停鉆時,應保持孔內具有規定的水位及要求的泥漿相對密度和粘度。處理孔內事故或因故停鉆,必須將鉆頭提出孔外。5)變截面樁的施工全斷面一次成孔或再分級擴孔鉆進,分級擴孔時變截面樁開始用大直徑鉆頭,鉆到變截面處換小直徑鉆頭鉆進,達到設計高程后,再換鉆頭擴孔到沒計直徑,依次作業23次直到完成符合設計要求的變截面樁。鉆孔時為保持孔壁穩定,覆蓋層進尺不能過快,宜采用減壓吊鉆鉆進。6)旋挖鉆孔的技術要求:(1)場地處理:旋挖鉆機底座的施工場地應平整、夯實處理,避免鉆進過程中
8、鉆機產生沉陷。采用平臺施工時,必須對平臺的承載力進行計算,滿足旋挖鉆機的承載力要求方能施工。(2)泥漿調制:旋挖鉆機在粉砂土層、夾砂土層、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進行鉆孔施工時,應采用性能良好的泥漿,以抑制地下水、懸浮鉆渣、穩定孔壁,防止坍孔。(3)泥漿性能指標:相對密度1.021.10,粘度1822s,砂率4%,泥皮厚度2mm, PH值7。也可根據現場地質條件,經試驗確定泥漿指標。(4)鉆機施工過程中應保證泥漿面始終不得低于護筒底部,以保證孔壁的穩定。(5)旋挖鉆機施工初期,提升鉆斗時,避免因筒斗下部產生較大的負壓力作用產生“吸鉆”現象而造成孔壁縮頸,須對筒式鉆斗的筒壁對稱加焊護壁鋼板(或增設導流
9、槽)進行改進,以減少鉆孔縮頸現象的發生。(6)鉆進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一次鉆進速度,避免進尺過快造成塌孔埋鉆事故。(7)鉆斗升降速度過快時,易造成孔壁縮頸、坍塌事故。鉆斗升降速度宜控制在0.750.80m/s,在粉砂層或亞砂土層時,鉆斗升降速度應更加緩慢。(8)泥漿初次注入時,應垂直向樁孔中間進行入漿,避免泥漿沿護筒壁沖刷孔壁使其底部孔壁松散坍塌;鋼筋骨架和檢探孔器應使用吊機垂直、平穩放入孔內,避免破壞孔壁,造成廢樁事故。(9)采用全護筒跟進成孔時,可不用泥漿護壁。3 二次成孔的使用條件1)當鉆孔樁樁徑較大,或鉆孔機械的能力不能滿足一次成孔的要求時,可采用二次成孔的方式進行鉆孔施工。2)對于溶洞
10、發育較為發達的地區,為了保證施工安全,可用地質CT法探測樁位處地下溶洞的分布情況,并用小鉆頭先試鉆,探明溶洞分布情況后,再進行二次成孔。3)對于大直徑的回旋鉆成孔,一次成孔的鉆頭阻力較大時,可先用小鉆頭成孔,再二次擴孔至設計樁徑。1.3.4清孔1 清孔要求1)鉆孔深度達到沒計標高后,應對孔深、孔徑進行檢查,符合本規范表1.7.3的要求后方可清孔。2)清孔方法應根據設計要求、鉆孔方法、機具設備條件和地層情況決定。 3)在吊入鋼筋骨架后,灌注水下混凝土之前,應再次檢查孔內泥漿性能指標和孔底沉淀厚度,如超過規定,應進行第二次清孔,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2 清孔時應注意的事項1)清孔方法有換漿
11、、抽漿、掏渣、空壓機噴射、砂漿置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使用。2)不論采用何種清孔方法,在清孔排渣時,必須注意保持孔內水頭,防止坍孔。 3)不論采用何種方法清孔,清孔后應從孔底提出泥漿試樣,進行性能指標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表1.7.3的規定。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淀土厚度應符合表1.7.3的規定。4)不得用加深鉆孔深度的方式代替清孔。1.3.5灌注水下混凝土1 鋼筋骨架的制作、運輸及吊裝就位的技術要求1)鋼筋骨架的制作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第4章的有關規定。2)長樁骨架宜分段制作,分段長度應根據吊裝條件確定,應確保不變形,接頭應錯開。3)應在骨架外側設置控制保護層厚度的墊塊,其間距豎向為2m
12、,橫向圓周不得少于4處。骨架頂端應設置吊環。4)骨架入孔一般用吊機,無吊機時,可采用鉆機鉆架、灌注塔架。起吊應按骨架長度的編號入孔。5)鋼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的允許偏差為:主筋間距10mm、箍筋間距20mm、骨架外徑10mm、骨架傾斜度0.5%、骨架保護層厚度20mm、骨架中心平面位置20mm、骨架頂端高箱20mm,骨架底面高程50mm。6)變截面樁鋼筋骨架吊放按設計要求施工。2 灌注水下混凝土時應配備的主要設備及備用設備1)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攪拌機能力,應能滿足樁孔在規定時間內灌注完畢。灌注時間不得長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時間。若估計灌注時間長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時間,則應摻入緩凝劑。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
13、泵送機具宜采用混凝土泵,距離稍遠的宜采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采用普通汽車運輸時,運輸容器應嚴密堅實,不漏漿、不吸水,便于裝卸,混凝土不應離析。其途中運輸與灌注混凝土溫度有關時,可參照本規范第6、25章的有關規定執行。3)水下混凝土一般用鋼導管灌注,導管內徑為200350mm,視樁徑大小而定。導管使用前應進行水密承壓和接頭抗拉試驗,嚴禁用壓氣試壓。進行水密試驗的水壓不應小于孔內水深1.3倍的壓力,也不應小于導管壁和焊縫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時最大內壓力p的1.3倍,p可按式(1.3.5-2)計算:4)導管應自下而上順序編號,單節導管作好標示尺度,導管吊裝設備能力應充分滿足施工要求。5)導管應定時進行水
14、密試驗,以確保樁基施工質量。 3 水下混凝土配制1)可采用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硅酸鹽水泥,使用礦渣水泥時應采取防離析措施。水泥的初凝時問不宜早于2.5h,水泥的強度等級不宜低于32.5。2)粗集料宜優先選用卵石,如采用碎石宜適當增加混凝土配合比的含砂率。集料的最大粒徑不應大于導管內徑的1/61/8和鋼筋最小凈距的1/4,同時不應大于40mm。3)細集料宜采用級配良好的中砂。4)混凝土配合比的含砂率宜采用0.40.5,水灰比宜采用0.50.6。有試驗依據時含砂率和水灰比可酌情增大或減小。5)混凝土拌和物應有良好的和易性,在運輸和灌注過程中應無顯著離析、泌水現象。灌注時應保持足
15、夠的流動性,其坍落度一般情況下宜為180220mm,特殊情況時宜通過試驗確定。混凝土拌和物中宜摻用外加劑、粉煤灰等材料,其技術條件及摻用量可參照本規范第6章有關規定辦理。6)每立方米水下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50kg,當摻有適宜數量的減水緩凝劑或粉煤灰時,可不少于300kg?;炷涟韬臀锏呐浜媳?,可在保證水下混凝土順利灌注的條件下,按照本規范第6章有關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方法計算確定。7)對沿海地區(包括有鹽堿腐蝕性地下水地區)應配制防腐蝕混凝土。4 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技術要求1)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數量應能滿足導管首次埋置深度(1.0m)和填充導管底部的需要,所需混凝土數量可參考公式(1.3.5-
16、4)計算:2)混凝土拌和物運至灌注地點時,應檢查其均勻性和坍落度等,如不符合要求,應進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時,不得使用。3)首批混凝土拌和物下落后,混凝土應連續灌注。4)在灌注過程中,特別是潮汐地區和有承壓力地下水地區,應注意保持孔內水頭。 5)在灌注過程中,導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26m。6)在灌注過程中,應經常測探井孔內混凝土面的位置,及時地調整導管埋深。 7)為防止鋼筋骨架上浮,當灌注的混凝土頂面距鋼筋骨架底部lm左右時,應降低混凝土的灌注速度。當混凝土拌和物上升到骨架底口4m以上時,提升導管,使其底口高于骨架底部2m以上,即可恢復正常灌注速度。8)灌注的樁頂標高應比設計高
17、出一定高度,一般為0.51.0m,以保證混凝土強度,多余部分接樁前必須鑿除,樁頭應無松散層。在灌注將近結束時,應核對混凝土的灌入數量,以確定所測混凝土的灌注高度是否正確。9)變截面樁灌注混凝土的技術要求對變截面樁,應從最小截面的樁孔底部開始灌注,其技術要求與等截面樁相同。灌注至擴大截面處時,導管應提升至擴大截面下約2m,應稍加大混凝土灌注速度和混凝土的坍落度;當混凝土面高于擴大截面處3m后,應將導管提升至擴大截面處以上lm,繼續灌注至樁頂。10)使用全護筒灌注水下混凝土時,當混凝土面進入護筒后,護筒底部始終應在混凝土面以下,隨導管的提升,逐步上拔護筒,護筒內的混凝土灌注高度,不僅要考慮導管及護
18、筒將提升的高度,還要考慮因上拔護筒引起的混凝土面的降低,以保證導管的埋置深度和護筒底面低于混凝土面。要邊灌注、邊排水,保持護筒內水位穩定,不至過高,造成反穿孔。11)在灌注過程中,應將孔內溢出的水或泥漿引流至適當地點處理,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及河流。12)混凝土灌注至樁頂時,應注意管內混凝土壓力,避免樁頂泥漿密度過大而產生泥團或樁頂混凝土不密實、松散等現象。5 灌注中發生故障時,應查明原因,合理確定處理方案,進行處理。1.6質量檢驗及質量標準1.6.1鉆、挖孔在終孔和清孔后,應進行孔位、孔深檢驗。1.6.2孔徑、孔形和傾斜度宜采用專用儀器測定,當缺乏專用儀器時,可采用外徑為鉆孔樁鋼筋籠直徑加
19、100mm(不得大于鉆頭直徑),長度為46倍外徑的鋼筋檢孔器吊人鉆孔內檢測。1.6.3鉆、挖孔成孔的質量標準見表1.6.3。表 1.6.3鉆、挖孔成孔質量標準1.6.4鉆、挖孔灌注樁的混凝土質量檢測1 樁身混凝土抗壓強度應符合沒計規定;每樁試件組數為24組,檢驗要求按本規范第6章的規定。2 檢測方法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選有代表性的樁用無破損法進行檢測,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的樁宜逐根進行檢測,設計有規定時或對樁的質量有疑問時,應采用鉆取芯樣法對樁進行檢測,對柱樁并應鉆到樁底0.5m以下。3 當檢測后,樁身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研究處理方案,報監理單位處理。 4 鉆、挖孔灌注樁的承載力試驗鉆、挖
20、孔灌注樁的承載力試驗,參照本規范附錄B進行。附錄C-2 泥漿各種性能指標的測定方法C.0.1 相對密度x :可用泥漿相對密度計測定。將要量測的泥漿裝滿泥漿杯,加蓋并洗凈從小孔溢出的泥漿,然后置于支架上,移動游碼,使杠桿呈水平狀態(即氣泡處于中央),讀出游碼左側所示刻度,即為泥漿的相對密度。若工地無以上儀器時,可用一口杯,先稱其質量設為m1,再裝清水稱其質量為m2,再倒去清水,裝滿泥漿并擦去杯周溢出的泥漿,稱其質量為m3,則C0.2 粘度(s) :工地用標準漏斗粘度計測定,粘度計如附圖C-2-1所示。用兩端開口量杯分別量取200ml和500ml泥漿,通過濾網濾去大砂粒后,將泥漿700ml均注入漏
21、斗,然后使泥漿從漏斗流出,流滿500ml 量杯所需時間(s),即為所測泥漿的粘度。校正方法:漏斗中注入700ml清水,流出500ml,所需時間應是15s,如偏差超過1s,則量測泥漿粘度時應校正。C.0.3 含砂率():工地用含砂率計(如附圖C-2-2 所示)測定。量測時,把調制好的泥漿50ml倒進含砂率計,然后再倒450ml清水,將儀器口塞緊,搖動lmin,使泥漿與水混合均勻,再將儀器豎直靜放3min,儀器下端沉淀物的體積(由儀器上刻度讀出)乘2 就是含砂率()。(有一種大型的含砂率計,容積1000ml,從刻度讀出的數不乘2即為含砂率)。C.0.4 膠體率():亦稱穩定率,它是泥漿中土粒保持懸
22、浮狀態的性能。測定方法:可將l00ml的泥漿放人干凈量杯中,用玻璃板蓋上,靜置24h后,量杯上部的泥漿可能澄清為透明的水,量杯底部可能有沉淀物。以100(水+沉淀物)體積即等于膠體率。C.0.5 失水量(ml/30min)和泥皮厚(mm):用一張120mm120mm的濾紙,置于水平玻璃板上,中央畫一直徑30mm的圓圈,將2ml的泥漿滴于圓圈中心,30min后,量算濕潤圓圈的平均半徑減去泥漿坍平成為泥餅的平均半徑(mm)即失水量,算出的結果(mm)值代表失水量,單位:ml/min。在濾紙上量出泥餅厚度(mm)即為泥皮厚。泥皮愈平坦、愈薄,則泥漿質量愈高,一般不宜厚于23mm。附錄C-3 鉆孔施工不同階段泥漿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