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議編號:居住區供配電工程服務協議甲方:乙方:XX公司XX市供電公司為切實保障居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使居住區供配電設施的設計施工、運行維護、搶修等均符合國家、行業和江蘇省頒發的有關規定。為業主能夠在正常的使用電過程中,提供清潔、安全、經濟、可靠的電力供應和供電優質服務。現根據甲方居住區工程建設需要,依據中華人名共和國合同法及江蘇省新建居住區供配電工程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區供配電設施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擔居住區供配電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服務工作(不含臨時施工用電),使廣大業主用電滿意。為此,經雙方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2、。協議具體內容如下:第一條 項目概況1、 項目名稱:2、 項目賬號:甲方:乙方:3、 項目地點:4、 項目內容及規模:5、 居住區工程建筑面積居住區工程建筑面積,暫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初步設計的建筑面積確定為 m2。最終建筑面積,按有資質的房產測繪部門實測的建筑面積為準。第二條 供配電工程的項目劃分1、 供配電工程所涉及的電氣工程由乙方按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標準DGJ32/J112005等規范及標準負責建設。具體包括:供配電工程設計及審查、物資購置、施工建設、竣工驗收等。2、 供配電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含建筑物、購筑物)由甲方負責建設。3、 供配電工程前期費用(各種土地征
3、用、青苗賠償、政策處理、市政規費等)由甲方負責繳納。4、 供配電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前置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第三條 供配電工程費的收取1、 本工程項目供配電工程費,按省、市物價部門規定標準收取。2、 本工程項目供配電工程收取費暫定為: 元,分三次由乙方向甲方收取。2.1、第一次,在施工用電送電前,由甲方暫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初步設計核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服務費總額的10%向乙方繳納 元。(大寫)2.2、第二次,在居住區開工前,甲方再按暫定服務費總額的80%向乙方繳納 元。(大寫)2.3、第三次,在供配電工程竣工驗收送電及裝表接電前,按最終核定的居住區建筑面積,由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余款
4、。如甲方該居住區項目分期建設,而供配電工程的全部或部分按規劃必須在本期的住宅建設工程中一次建設到位時,則后續住宅建設工程按建筑面積的40%計入本期工程費,在甲方后續工程建設時,按照當時政府規定收費標準和確定的面積測算該部分服務費,并與前期收取的該部分服務費進行抵扣。供配電工程實施后,如甲方后期住宅工程停建或改變用途而供配電工程已經實施的,已向乙方交納的后續住宅供配電工程費不予退還。第四條 工程期限1、 工程總工期為由甲方施工的供配電設施建筑物、構筑物經驗收合格具備開工條件后 個工作日完成,以滿足廣大業主的供電需求。2、 若甲方不能及時辦理施工所需各種前置手續,則供配電工程的總工期另行商定。3、
5、 若甲方不能按雙方約定交納工程費,則供配電工程的總工期另行商定。第五條 甲方以及時向乙方提供以下圖紙、資料1 居住區電子版總平面圖;2 居住區電子版綜合管線圖;3 居住區負荷供電特點;4 居住區戶型統計表;5 居住區用電容量匯總表。第六條 施工準備1、 甲方應做準備1.1、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費用;1.2、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1.3、辦理施工所需各種執照、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批準等手續。以上1.1、1.2、1.3條款為通用條款。1.4、綠化(青苗)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6、,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1.5、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1.6、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以上1.4、1.5、1.6條款為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工程內容中的土建工程適用條款。1.7、甲方施工的土建受電建筑物、構建物,甲方必須在工程前提供該土建受電建筑、構建物的竣工驗收證明;1.8、甲方施工的土建受電建筑物,甲方雖已竣工但暫無法提供該土建受電建筑物構建物的竣工驗收證明時,必須經乙方書面認可才可開工。1.9、甲方應提前十天書面向乙方
7、提出電能表箱的使用需求。1.10、甲方應及時處理乙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土建問題(如頂管后因地質下沉造成管道變形或異物堵塞,土建工程竣工驗收后受到外力損壞等)。2、 乙方應做準備2.1、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等進場計劃,并提供給甲方;2.2、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2.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造成的罰款除外;2.4、按協議的要求做好施工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2.5、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提出的居民電能表箱使用需求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付。第七條 工程質量要求工程質量應符合國
8、家及行業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符合本工程設計說明及施工詳圖。第八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乙方交付的電氣工程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及設計交底和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如要變更設計,須經原設計單位及有關技術部門同意,雙方和原設計單位共同書面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出于甲方的原因引起設計重大變更,致使乙方停工、返工、窩工等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在合同總價外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工程期限按實際情況順延;甲乙雙方對工程質量變更所做出的書面通知,對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否則該書面即視為已被確認。第九條 安全責任乙方應在施工過程中,加強現場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出于乙方原因在
9、工程施工中發生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而導致的要求、訴訟、成本、費用和開支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責任提供協助搶救;如有必要,雙方可另行簽訂安全協議。第十條 工程驗收以國家及行業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施工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第十一條 質量保修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1、甲方的違約責任:1.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開工則工期另行商定。1.2、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五、六條規定履行責任,除竣工日期另行商定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1.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1.4、未能按照本協議第
10、三條規定履行繳納工程服務費,致使工程開工受影響,乙方不能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工期內竣式時,由甲方承擔責任。1.5、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八條規定履行補償義務,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窩工等損失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的每日萬分之 償付違約金。2、乙方的違約責任。2.1、因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本協議規定的,負責無償無償修理或返工;2.2、由于乙方原因修理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時,或工程因乙方責任而未能如期完成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 償付違約金。第十三條 雙方其他約定1、 供配電工程建成后,涉及的電氣裝置由乙方負責、運行、維護。2、 供配電工程建成后,涉及的建筑物、構建物由甲方負責維護。
11、待居住區物業管理單位進駐后,由甲方移交物業管理單位負責維修。3、 因不可抗力、政府行政行為和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雙方均無責任,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節點日期(簽訂補充協議)。4、 其他約定事項: 另有未盡事宜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一)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 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五條 協議生效及終止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合同價款后終止。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3份。甲方名稱(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銀行戶名:銀行賬號:開戶銀行: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銀行戶名:銀行賬號:開戶銀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地點: